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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课件是教师事先准备好的资料,用于授课。因此,如果想要随意撰写教案课件,教师们必须要注意。只有做充分的前期准备,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那么,如何制作出优秀的教案课件呢?本文精选了一篇非常实用的“法不可违课件”,与大家分享。轻松找到对自己有帮助的内容!

法不可违课件【篇1】

作为一名老师,就不得不需要编写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一般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步骤与时间分配等环节。我们应该怎么写教学设计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不可违教学设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学目标】

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法制观念,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违懂得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第一目重点:违法行为的分类

第二目重点:犯罪的基本特征

2、教学难点:

第一目: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第二目: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教学理念】

1、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贴近学生生活为内容”,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切实参与活动,在活动中得到认识和体验,产生践行的愿望。

2、依据新课改教学理念,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的分享中不断激发学习的兴趣与愿望,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法制观念。

【教学方法】

1.学生学习方式:通过分析案例、小组讨论等活动,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2.教师教学方式:教师是课堂活动的引导者和参与者,主要采用启发、引导、创设情境、营造氛围等方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愿望,在学生在已有的认知水平上通过典型事例进行情感的升华。

【课时安排】两课时

【教学流程】

一、谁都不能违法(板书)

书本p91小勤的故事提问

视学生实际帮助分析p92三个情景

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板书)

小组活动:阅读p91-92情景,填写p93表格

2、违法行为的含义(板书)

提问:怎样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

(提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

违法行为的分类(板书)

提问:是否只有三个分类?

(提示:违宪行为)

强调并解释“相应的”

提问:要不要承担责任?如何确认?

3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板书)

二、犯罪必受惩罚(板书)

1、什么是刑法?制定刑法目的。(板书)

结合p94的刑事违法行为的特征。

2、犯罪的含义(板书)

设问:如何界定“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轻或重”?

结合p92例二例三

3、犯罪的基本特征(板书)

结合案例

填写:p94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的比较

回应课题“法不可违”

阅读p95虚线框,回答问题

4、刑罚的含义(板书)

刑罚的"种类

回应“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应“法不可违”

阅读p96“开玩笑”

教学反思:

1、一些法律知识较抽象,虽然是要求“了解”,但其实很多内容是学生有兴趣想知道的、有疑问的,如“主刑”和“附加刑”。

2、多使用书本的内容,书本的活动环节是相互紧扣的,使用起来很实际,但可能例子的时间有点远,可以考虑使用近期的、相对应的时政热点。

3、部分知识与初一上册内容相结合。

4、要结合知识点,相应做一些知识的建构。如:违法行为的分类。

5、综观四节课,在课后的了解和复习中,我们看到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还是不如理想的,需要多种方式进行复习。

法不可违课件【篇2】

第七课第二框 法不可违教案(含课件)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50中学 曹金花 830063

初中生正处在身心发展、成长过程中,其情绪、情感、思维、意志、能力及性格还极不稳定和成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易变性。他们既可以在良好的教育影响下走向品学兼优、健康向上的道路,也可以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向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缺乏法律知识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要让学生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懂得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2.能力目标:

(1)能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

(2)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3)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

(2)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

(3)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

三、教学重点

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1.学生学习方式: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通过观看案例、表演小品等活动,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2.教师教学方式:教师是课堂活动的引导者和参与者,主要采用启发、引导、创设情境、营造氛围等方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愿望,在学生在已有的认知水平上通过典型事例进行情感的升华。

挪用公款上百万,购地买宅乱挥霍,原琼山东山地税所长一审被判。

原琼山地税局东山地税所长蔡某,当所长不到两年,挪用税款127万余元,购地皮买私宅。目前,蔡某因挪用公款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教师:原琼山地税局东山地税所长蔡某,他犯罪入狱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说明了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教师:对,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不可违。这就是今天我们一起来共同探讨的问题。

法不可违课件【篇3】

《法不可违》是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第五课《做守法公民》的第一框,主要内容是违法无小事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违法无小事”主要分析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违法行为,类别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主要帮助学生了解身边的行政违法 行为,理解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本课既是本单元的第一课时,又为下一单元内容的学习起了铺垫作用。同时,对学生的初中阶段乃至以后的健康成长都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本节课内容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0202 针对以上对本课重要性的分析结合本课中专业法律词语较多的特点,本框用两课时。

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尚未牢固树立。一方面,青少年学生情绪不稳定,做事易冲动。另一方面,他们往往又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法治观念淡薄,如果没有接受相关的法治教育,极易造成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2)能力目标:能够区分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

(3)知识目标:知道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知道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掌握什么是违法行为及违法行为的类别。

法不可违课件【篇4】

众所周知,初中思想品德课重在对初中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养成的训练。情景的设置是学生理解课本、领会课堂内容的重要途径,本节课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学习,让学生在各种有趣的情景设置中,理解、掌握所学的知识。本课亮点很多几点,主要记录如下:

教育学指出在教学中教师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发展有着直接的作用。上课始终保持一种课堂教学的激情,这种激情很容易感染受教育的小团体,这种良好的氛围让班级里学生能上课的认真听讲,踊跃的交流发言。

教师在整堂课中不断的与自己的学生交流,在提出给学生思考的问题时能尊重学生的感受、体验,遇到可能回答不确切时,能适时纠正学生的错误。教育学指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统一活动,其活动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同时身心和思想品德获得一定的发展。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发展中的人和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人。学生即是教育的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体。安学栋老师在教学做的就很到位,能够正确认识教师与学生相互的关系。

在整节课的讲授中,安老师采用了丰富的教学方法。通过创设情境、小组讨论、自主阅读课本内容等,引导学生完成新课程的学习。教育学指出学生在教学中采用什么方法进行学习将会极大影响他们的态度和性格。例如,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或是机械地模仿并死记硬背教师传授的知识,常常会养成学生盲从的、无主见的态度与性格。与此相反,激发学生积极的探索精神,引导他们逐步依靠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会养成学生独立地、创造地、友善地实现目标的态度与性格,进而形成其顽强意志与完整性格。

本节课教学设计比较完美,能够做到首尾呼应。课堂起始环节提出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课堂结尾时再对这些行为进行评价与总结,使学生对课程能够有完美的把握。

另外,在我看来,安老师的课堂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在调动学生方面还可以再加强锻炼,教材知识深浅的把握方面还有待提高,但这些缺点都不会淹没了本堂课的优点。总之,《法不可违》一课,无论是在实践新的教学理念,还是在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渗透方面,都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法不可违课件【篇5】

树立遵守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

能够辨别一般违法行为,远离违法行为,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知道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

播放完毕,请同学们说一下自己的感受。

【过渡】开展一日游活动之前,我们得先进行两个小小的普法活动。

请学生阅读课本46页违法无小事下面两段话,2分钟的时间。随后合上课本,进行抢答比赛。

教师设置抢答的问题:(1)什么是法律?(2)法律规定了什么?(3)法律的意义是什么?(4)什么是人民的行为底线?

学生回答完毕后,教师总结: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的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有效准绳。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过渡】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

课件通过呈现三个例子。

镜头一:朱某在学校操场捡到苏某手表不归还,法院判朱某限期归还。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捡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

镜头二:李某等人在体育馆观看比赛时做出起哄、打闹等不文明行为,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镜头三:赵某多次持刀抢劫小学生的赃款一千多元,法院认定其犯了抢劫罪,依据刑法判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抢劫他人财物的应判刑罚。

学生进行小组讨论:

①三则案例有什么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什么是违法行为?

②以上行为是不是违法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

找小组代表汇报讨论结果,教师总结讲述:三则案例,相同之处都是行为主体做出了侵害他人利益的事,不同是受到惩罚的法律依据是不一样的。违法行为是指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分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如欠债不还的行为、捡到物品不归的行为。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如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乱涂乱画破坏文物、扰乱机场秩序的行为。③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如故意杀人的行为、偷窃行为等。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轻微,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犯罪。

【过渡】我们知道了什么是违法行为,那么在我们的身边都有哪些违法行为呢?这些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以及给我们又带来哪些警醒呢?让我们去看看铁警如何说。

播放有关高铁违规行为的视频。视频内容如下:

今年高铁霸座男、霸座女、霸座老人、女子扒高铁、乘客在高铁上吸烟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一名男性乘客霸占着另一名女乘客的靠窗座位,不愿坐回自己的座位。当事女乘客叫来列车长后,该男乘客自称“站不起来”。列车长问其是否身体不舒服或者喝了酒,对方回答:“没喝酒。”列车长问:“没喝酒为什么站不起来?”对方称:“不知道。”并表示到站下车也站不起来,需要乘务员帮助找轮椅。他拒绝坐回自己的座位,并称让女乘客要么站着,要么坐他的座位,要么去餐车。劝说无果后,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的座位,直到终点。9月19日,在永州-深圳北的G6078高铁上,本应坐在靠走道位置的女乘客周某某,执意坐在靠窗的位置。列车工作人员与其进行反复沟通,但她仍不肯让出座位,并称“谁说这个位置不是我的?位置上写了我不能坐吗?”

请同学们结合视频内容,如果你是铁路公安警察的话,你会怎么做,并进行思考:

(1)这些乘客的行为是哪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如果不惩罚的话,会带来什么后果?

(2)若是这些旅客承担违法的法律责任的话,应该是什么样的?这种违法行为你身边的还有哪些,进行举例说明。

点名请学生的回答,老师归纳总结:这些乘客的行为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霸座行为扰乱乘坐秩序,扒高铁在高铁上吸烟影响高铁运行等;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两名霸座乘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任何类型的火车票;常见的还有谎报险情、破坏铁路护网、殴打他人等,需要承担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形式。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教师小结:看似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自以为小错,实则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比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过渡】我们对行政违法行为有了了解,那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又有哪些呢?让我们来到法院,看看我们的王法官怎么说。

多媒体呈现两则案例。

案例一:据统计,在明星涉诉的肖像权纠纷案件中:医疗、美容机构侵犯明星肖像权的,共计258件,占比达73%,成为明星肖像权纠纷的主要制造者,而且他们更喜欢利用女明星的肖像做宣传。信息科技公司侵犯明星肖像权的有37件,占比为10%,案情大抵为:侵权人在其设计的网页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明星的照片,且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比如艺龙网微博发布葛优躺照片等。

案例二:非京籍毕业生梁某,通过应聘的学校获得事业编制和北京市户口,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为7年,但在工作一年后,他就离职。月31日,通州法院判处梁某支付学校违约金11万元,人才引进费20万元。

请同学们结合案例及课本内容,如果你是王法官的话,会给出是谏言呢?小组合作,请设计你的谏言,要求:指出案例中属于哪种违法行为,依据是什么,对公众有什么指导性。

邀请小组代表回答,教师归纳总结: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明星状告一些公司是侵犯了肖像权,学校提起诉讼,是因为梁某违反合同。所以当事人侵犯了民事权利,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了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民法总则中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我们从事民事活动的指南。比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遵循自愿原则、诚信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

教师小结:民法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规范平等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有债权、继承权等;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姓名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过渡】我们对一般违法行为有了深入的认识,看看我们的法律宣传大使给我们的建议是什么。

小组讨论,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该如何做到遵章守法?请以法律宣传大使的身份来进行阐述。

请学生回答,教师总结: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1)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2)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3)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过渡】今天我们的收获满满,在结束活动之前,现在来考考大家。

课件呈现案例:

年11月2日,重庆公交坠江案原因公布:乘客坐过站与司机激烈争执并互殴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经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因此,本次事故中其他无辜遇难的乘客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乘客刘某、司机冉某的家属和公交公司三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设疑:乘客与司机的争执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这是哪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违法行为有什么区别?

找学生进行回答,教师总结: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都是侵害了他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别冲动,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遵守法律法规,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才能减少社会悲剧的产生。

教师总结:希望每一位同学都树立行为底线,不要触犯法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拓展作业:预习下节课即将学习的内容《预防犯罪》,思考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何区别。

法不可违课件【篇6】

【教学目标】

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法制观念,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违懂得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第一目重点:违法行为的分类

第二目重点:犯罪的基本特征

2、教学难点:

第一目: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第二目: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教学理念】

1、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贴近学生生活为内容”,创设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切实参与活动,在活动中得到认识和体验,产生践行的愿望。

2、依据新课改教学理念,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的分享中不断激发学习的兴趣与愿望,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法制观念。

【教学方法】

1.学生学习方式:通过分析案例、小组讨论等活动,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2.教师教学方式:教师是课堂活动的引导者和参与者,主要采用启发、引导、创设情境、营造氛围等方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愿望,在学生在已有的认知水平上通过典型事例进行情感的升华。

【课时安排】两课时

【教学流程】

一、谁都不能违法(板书)

书本p91小勤的故事提问

视学生实际帮助分析p92三个情景

1、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板书)

小组活动:阅读p91-92情景,填写p93表格

2、违法行为的含义(板书)

提问:怎样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

(提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

违法行为的分类(板书)

提问:是否只有三个分类?

(提示:违宪行为)

强调并解释“相应的”

提问:要不要承担责任?如何确认?

3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板书)

二、犯罪必受惩罚(板书)

1、什么是刑法?制定刑法目的。(板书)

结合p94的刑事违法行为的特征。

2、犯罪的含义(板书)

设问:如何界定“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轻或重”?

结合p92例二例三

3、犯罪的基本特征(板书)

结合案例

填写:p94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的比较

回应课题“法不可违”

阅读p95虚线框,回答问题

4、刑罚的含义(板书)

刑罚的种类

回应“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应“法不可违”

阅读p96“开玩笑”

教学反思:

1、一些法律知识较抽象,虽然是要求“了解”,但其实很多内容是学生有兴趣想知道的、有疑问的,如“主刑”和“附加刑”。

2、多使用书本的内容,书本的活动环节是相互紧扣的,使用起来很实际,但可能例子的时间有点远,可以考虑使用近期的、相对应的时政热点。

3、部分知识与初一上册内容相结合。

4、要结合知识点,相应做一些知识的建构。如:违法行为的分类。

5、综观四节课,在课后的了解和复习中,我们看到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还是不如理想的,需要多种方式进行复习。

法不可违课件【篇7】

2.能力目标:

(1)能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

(2)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3)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

(2)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

(3)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

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1.学生学习方式: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通过观看案例、表演小品等活动,在合作和分享中丰富、扩展自己的经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2.教师教学方式:教师是课堂活动的引导者和参与者,主要采用启发、引导、创设情境、营造氛围等方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愿望,在学生在已有的认知水平上通过典型事例进行情感的升华。

挪用公款上百万,购地买宅乱挥霍,原琼山东山地税所长一审被判。

原琼山地税局东山地税所长蔡某,当所长不到两年,挪用税款127万余元,购地皮买私宅。目前,蔡某因挪用公款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教师:原琼山地税局东山地税所长蔡某,他犯罪入狱说明了什么问题?

教师:对,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不可违。这就是今天我们一起来共同探讨的问题。

法不可违课件【篇8】

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法制观念 3.4.1违法行为的含义与类别 理解 知道违法行为的含义与类别;懂得不违法是人们的行为的底线。 3.4.2刑法和制定刑法的目的 了解 知道什么是刑法和制定刑法的目的。 3.4.3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了解 识记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3.4.4刑罚与刑罚的种类 了解 知道刑罚的含义,了解刑罚的种类。

【教材分析】本课内容主要是引导学生明确为什么要遵守法律,在内容设计上共两目,第一目“谁都不能违法”意在帮助学生了解什么是违法,课文通过“小勤的事例”说明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之后通过三个情景引出违法的含义,填表区别三种违法含义及区别。第二目“犯罪必受惩罚”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犯罪行为和刑事处罚。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白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触犯了法律,就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

【学生情况分析】针对初一年级学生思想不成熟,法制意识不健全的思想认识的现状,针对初一学生理性和逻辑思维能力不强的现实。同时又结合异地教学对学生不够了解的实际。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新闻题材导入,以自主探究、角色扮演、案例分析方式,比较分析的方式,让学生了解和懂得知识、培养学生能力、从而形成相应的价值观。

难点:感受法律的尊严,懂得谁都不能违法,犯罪必受惩罚。懂得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学生的学习方式:自主探究学习法、小组合作交流法、对比分析法。

教师教学方式:多媒体、案例分析法、实践探究法、设疑讨论法。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新课导入:

引用“我爸是李刚”这句网络媒体频率较高的话。设问:

1、是否了解这句网络红语背后的真实故事?

2、故事的结局如何? 1、思考并回答 1、激发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

2、有结局顺势过渡到本课的主题——法不可违。一切藐视法律权威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3、初步形成法不可违的认识 活动一:

1、你能告诉我,吸毒、醉驾、杀人、拾金而昧都是什么行为?

2、它们分别属于哪种类别呢?为什么?

3、区别罪与非罪的标准?

4、如何区别民事、行政违法行为?

教师总结:无论是名人还是百姓,无论是以什么形式违法,都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我们追求高尚的道德人格任重道远的话,那就至少我们不能违法,因为这是我们行为的底线。 1、学生了解图片背后的新闻案例。

法不可违课件【篇9】

课型:

复习课

教学目标:

一、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理解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二、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三、了解我国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教学准备:

教材、多媒体课件

教学重点、难点: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做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学法,知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一个现代社会公民成熟的标志,因此,我们要做一个自觉认真学法用法的人。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做到这一点呢?现在我们要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梳理,整合,构成科学系统的知识网络,以提高我们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掌握,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新授课:

专题一:做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学生自主复习,教师引导。

一、学法、知法

1、走近法律:

(1)我们身边的规则有很多,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类型:道德;纪律、规章;法律。

道德依靠舆论习惯和信念的力量,力求在人们心中定出准则;

纪律、规章按本单位本团体的需要,定出要局部适用的准则。

法律则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下面我们就来复习掌握有关法律的一些知识。

(2)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3)法律具有两个作用:

一是规范作用,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还有更重要的作用就是保护作用,例如,日常生活中,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再如《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所以,我们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是我们应树立的价值标准。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要做到不违法,就要了解什么是违法。

2、法不可违:

所谓违法,就是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凡是违法行为都对社会有一定的危害性,按其轻重划分,可将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类。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称它们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3、犯罪: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犯罪历来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犯罪分子终究要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犯罪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家庭、对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任何一类违法必将承担法律责任。按其违法类别分别承担行政制裁,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管哪一种责任都会影响我们的大好前程。所以我们应认清犯罪危害,加强自我防范,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事,开始时往往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可一旦发现,却为时已晚了,这就需要我们懂得防微杜渐的道理。

二、守法、用法

1、加强防范,预防犯罪:

首先要认识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这些不良行为往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未成年人就应加强防犯,预防违法犯罪。

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分别规定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内容。了解并掌握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在生活中如何防范呢?

具体做到: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尊严,自觉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从小事做起,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

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未成年人又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然而,未成年人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党和国家对我们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即《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护未成年人设置了四道防线。同时我们青少年自己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由于我们对法律知识知道得不太多,常常需要帮助。因此,要了解一些能够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

3、求助有路

(1)能为我们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很多: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2)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它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

诉讼手段:它是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无论是哪种手段,我们运用的前提都是非法侵害已经发生了,而假如非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呢?

4、善于斗争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私自报复,要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维护。

临危不乱,是胆略与智慧的表现,在险境中,我们要保持镇定,要迅速调整自己的言行,有效地保护自已。保护自已的生命健康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要学会借助各种社会力量保护自已,决不能硬拼和蛮干,一定要力求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具体的好办法有很多,如,呼救、拨打110报警、暂时妥协,记住象貌,事后报警等。

总结:在学法上,对于一些基本的知识,如法律的特征,违法行为的分类等,应该准确地识记,然后将所学知识在小范围内进行综合,再运用到生活实际中以达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典型例题解析:(课件中)

板书设计:

专题一:做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一、学法、知法

1、走近法律

生活中的规则:道德;纪律、规章;法律

法律的特征和作用

2、法不可违: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行政制裁、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刑罚种类:主刑和附加刑

3、犯罪:含义、特征、危害

二、守法、用法

1、加强防犯,预防犯罪

认清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增强法律意识、加强道德修养、从小事做起

2、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3、求助有路

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

维权的有效手段:非诉讼手段、诉讼手段

4、善于斗争

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法不可违课件【篇10】

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

学生1:小勤之所以丢了大面子,是因为他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和道德的扭曲造成的。虽然他一时拿不出钱,但不能去拿建筑工地的.铁卡子,这就造成了小勤丢了大面子。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规则,尤其不能违法。因此,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就可以避免上述事情的发生。

教师: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利器。但掌握运用这一武器需要我们学法、知法、懂法。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教师: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分别模拟教材91至92面中的三个情境。

三个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

学生1: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起哄、打闹、吹口哨,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人“警告”处罚。他们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学生2:我国民法通则的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情景二中的朱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拒将拾得的物品交还失主,拒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他的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这种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学生3:情境三中的赵某,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他的行为属于刑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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