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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一】

《儒林外史》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

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

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

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

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二)

《儒林外史》是一本长篇讽刺小说,主要写了清朝的一些读书人观念是读书只为了当官,心中只认为“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只有极少的官是清官。

《儒林外史》中,我最喜欢的是“王冕的故事”,“王冕的故事”主要写了元朝末年,有一个人叫王冕,在诸暨县乡村居住;七岁时死了父亲,他母亲做些针线活,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王冕在隔壁人家放牛,每月给他几钱银子,还一边放牛一边读书,在这样的环境下,他12岁,就对天文、地理、经诗、了如指掌,无所不通。

一天雨后,王冕来到湖边,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花苞上清水滴滴,荷叶上水珠滚来滚去。王冕一看从此对画画感兴趣了,初时画得不好,画到三个月之后,那荷花精神、颜色无一不像,就像是湖里长的。路人见画得好,也有拿钱来买的。王冕得了钱,买些好东西孝敬母亲。

长大后,朝廷让王冕当官,王冕执意不去,躲在了深山。我觉得王冕清高孤傲,不同留和污。有的古代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考到白发: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而王冕他不求名利,不为金钱,不为财富,这是一般人无法控制的。

今天,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使我深有感处。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离不开书的!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三)

《儒林外史》所描绘的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人生追求功名利禄,古来有之。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留下诗词,告诫世人要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然而人们始终无法走出功名富贵的怪圈。吴敬梓却与众不同,他将当时社会的角落投射得一清二楚。

吴敬梓是康、乾年间的名人,《儒林外史》所表现的正是吴敬梓亲身所历所闻,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得很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儒林外史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四)

余尝读吴文木之《儒林外史》,其书儒者之种种,光怪陆离,众生百态,不一而足,或吝啬,或迂腐,或势利,或恬淡,或浑雅,比比皆是也。

吝啬者如严监生之属,迂腐者如马纯上之类,势利者则五河县人之流也,恬淡者如庄征君,浑雅者如虞博士,文木老人皆述之以笔,其历历者如在目矣。

另有如五十五回述盖宽及其邻翁于雨花台绝顶望江上舟船之往来,红日之西坠者,愚窃以为殆有谓也:其述江船之逡巡者,非谓时人之去而后人之来,寓述往追来之意者乎?而落日之谓非喻礼乐文章之颓废也欤?噫吁兮,聊聊数笔而一至如是之思者,此所谓文木之高妙也。

夫难平者事也,无尽者欲也,而皆出于人,是知世间善恶,皆自人出。夫人者无有穷而欲者无有尽,功名富贵,朝夕挂念,焉之此虚妄之物终为无益也?徒费尽心情,误尽流光,莫如啸傲林泉,梅妻鹤子,快然自足,极娱游于终日也。

且夫古之君子,温文尔雅,雍容敦厚,以正其身而推及人,行不言之教,助礼乐之闻,岂如文中之类,礼乐不行,教化不兴,惟知皓首穷经以为仕途,及仕则未知何谓仁义也,无论唐诗宋词文章辞赋也,而尽日所见惟黄白之物,所闻皆为官之道也。是以有泰伯祠群贤毕至,以复旧时礼乐之教化者,实文木之喟叹也。由是知之,八股之为害甚矣!

呜呼,圣道之不传也久矣,礼乐之不兴也亦久矣,而世人愚昧,不解名利之属终为虚妄,日追夜逐,靡有朝矣!夫庸知濯足沧浪,醉舞明月,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之乐也欤?余既怅然,故虽有不才而敢不竭鄙诚以为此文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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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后感《儒林外史》?通用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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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儒林外史》?(篇一)

李世民曾说过:“夫以铜为镜,能够正衣冠,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以人为镜,能够知得失。”利用假期我读了《儒林外史》。《儒林外史》是由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五十六回,约四十万字,描述了近两百个人物。小说假托明代,实际反映的是康乾时期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功名和生活。

青年作家贾飞评价《儒林外史》: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升官发财的一本教科书。从中能够看出在封建体制下,知识分子、乡绅等扭曲的灵魂,同时也控诉科举对人们的毒害。书中开头出现王冕,有王冕勤奋自学画荷花的故事,和不愿卖画给官员的洁身自好。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和官场构成鲜明对照。“鲁迅对《儒林外史》的人物刻画有很高的评价,他认为《儒林外史》做到了:“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生态并作,使彼相,如目在前”。而我认为《儒林外史》给人一种意境美,对雨后荷花的描述深入人心,运用多种人物刻画的方法,使人物的形象立体、生动、丰满。随着文化的高速发展,假论文、假作者和版权纠纷等等问题屡见弊端。此书中也透露出现代文化发展的雏形,二十一回中牛浦郎将自我的名字,加上别人的号出书。如今假广告、假产品害人不浅。封建社会中一些江湖骗子,如何使用伎俩骗人。《儒林外史》第十四回中有着精彩的描述,马二先生在祠门口遇到了骗子。骗子一出场给人的印象就不一般,从外表打扮上就迷惑人,之后骗子又从一

些侧面,假造自我不一般,让人更加容易相信。对于理财严监生与杜少卿也不一样,严监生拥有百万资产却分分计较,弥留之时还顾虑着两茎灯草;杜少卿挥金如土,全然不在乎金钱上的分毫。

读史能够明鉴,能够让你了解历史的兴衰,能够明白该怎样做才能使自我立足于社会。以历史来告诫自我、鞭策自我,使自我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同时这还能够陶冶我们的情操,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学识,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一齐来读史吧!

读后感《儒林外史》?(篇二)

同一本书,在不同的年纪阅读,会有不同的心得体会。

初读《儒林外史》,折服于它用饶有诗意、却又不引经据典,平直近乎白话的语言写出了让人忍不住想要一读再读诙谐多讽的故事,短短不过300页,却道尽了千面人物、百态世事,于平地起惊雷,在小处见性情。

都说这是一本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但如今再一次重温,对这300页纸张描写的人生百态,却是莫名萧索、惶恐。是谁造就这一切!

无论你是文士豪杰、酸儒奸佞,还是风流才子、绝代佳人,无论是王冕归最终隐山林、范进最终考中举人、还有守财奴的严监生,在书结尾都逃不过黄土盖顶、往事散尽的结局。这样相同的终局,让我们不禁怀疑平生所坚持的信念,认定的真理,遵循的规矩又有何意义哪?我们的一生如何行事又有何区别哪?

在怀疑中,书中的人生岁月如江河将我淹没,浮游在时光长河,书中一幕幕的过往在眼前浮现。来到时间长河的终点,回望过去种种,对这变换的岁月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样的生活真的没有区别吗?但是如若没有迟先生对贤人吴泰伯的感念,如何会有泰伯祠?又如何会有同代才俊对贤人的传承?盖宽又去哪里想起迟先生、虞博士一代文人的风骨!想来区别还是有的。

将自己置于时间长河来思索自己所作所为,会发现人的一生不可能独立存在,我们所作所为都将产生影响,而这些影响便是我们存在的价值。为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情深思熟虑,预见它的每一种可能,不再去思索虚无缥缈的意义感,然后好好选择,毕竟选择无好坏,结果却有天差地别。

“都说时尚是一种轮回,其实文学也是一种轮回,我们现在感叹依赖于微博、朋友圈里精美的感言,如今想来也不过是前人玩剩下的而已。不如我们就拿前人的选择和最后结果当做我们行事参照,尽力做好自己当下的每一个决定。”

读后感《儒林外史》?(篇三)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

《儒林外史》是我国一部著名的古典长篇讽刺小说,它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腐朽黑暗的社会现实,批判了八股科举制度,揭露了反动统治的罪恶和虚伪。

这篇小说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清政府的腐朽,使人联想到当时读书人的普遍心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人世间,除了这件事,就没有第二件事可以出头。”于是不少人家的子弟把身心完全投入到读书中:只要读好书,就能出头。从而培养出了一拨拨的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满嘴的“之乎者也”,只热衷追求功名富贵的迂腐的“书呆子。”《范进中举》中的主人公范进就是那既可悲又可怜的典型代表。

在我国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已经成为了过去,但是“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时至今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在许多中国人心中还是根深蒂固。我想:作为小学生,不光要读好书,更重要的是应该注重全方面的发展,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读后感《儒林外史》?【篇四】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名为《儒林外史》的书籍。其中,一个片段叫做《严监生寿终正寝》,让我不禁深深陷入了思考……

故事讲到了严监生病倒在床上,病情十分严重。医生说:“严监生这个病,已经无法下药了,只能等他慢慢地死去。”管庄的都把家人叫过来。晚上屋子里挤满了人。严监生从被子里伸出了两个手指头。大侄子说:“是不是有两位亲人没有见过?”二侄子说:“是不是有两笔钱,没有取出来?”奶妈抱着哥子说:“是不是优良未久子没有见过?”严监生的妻子说道:“爷,我懂得,是因为点了两根灯茎,是吗?”严监生,这才点了点头,最后眼睛就闭上了。

在现实中我也曾遇见过这样一件事。那个时候,我的爷爷临走前,许多亲戚家人围着他。他们都说:“老爷子,你可千万不要走啊!”老爷子张了张口,但是听不见声音,不知道说了是吗。大姨就猜说:“是不是这床睡得不安啊?”二姨说:“是不是被子没有盖好,太冷了?”奶奶问:“老头子,是不是灯点着,怕费电?”爷爷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

这样一个严监生,活着时极尽勤俭,到临终之时,仍然如此。何等可悲!可是大多数人不都这样吗?不长的生命,活得扣扣索索,对自己不宽待,对他人亦然。请善待这几十年的生命,周遭的一切都不复存在。

必备!名著读书笔记怎么写简短 4篇


名著读书笔记怎么写【篇一】

文中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他一心要遨游四海、了解世界,终于不听父母的劝告而离家去做了船员。他在非洲沿岸遭到海盗袭击成了奴隶,逃脱后在巴西开始经营种植业并发了财。为了补充庄园劳动力他登上了去非洲的航海之途。途中突遇风暴,他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荒岛上得救。他在遇难船上运出粮食、衣物、工具等物,开始了岛上的`流浪生活。在岛上,《圣经》成为了他的精神支柱,凭借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惜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后来又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笛福成功地塑造了鲁滨逊这个典型的人物,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所应有的一切特征:实干精神、严谨的态度等等。所有这些又是通过形象来表达的。鲁滨逊的坚毅的品格,就是通过具体的行动表现出来的,如他怎样用整整42天的工夫来做一块木版,怎样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和劳动力做了一只独木舟,却不能使用,于是又顽强地开始造第二只船等等。谁有他的魄力。

—牛虻小说的主人公亚瑟为了拯救伟大的祖国意大利而革命,但是幼稚的他不小心透露了机密,使得占有被捕了。青梅竹马的琼玛误会了他,以为他叛变而故意告密。经过一番痛苦,亚瑟竟然发现自己竟是自己崇拜已久的神甫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不堪痛苦的他伪装自杀,到巴西去炼狱13年,思想逐渐成熟,经验也不断增加,成长为后来的牛虻。从巴西归来,他继续为祖国而斗争。他的行为使得琼玛隐约看到了当年亚瑟的影子,但是13年毕竟过去了,她不能确定。她一次一次地试探他,他却拒绝与其相认,他不能忘却曾经的误会。终于,在一次起义前,革命者们被包围了。牛虻突然见到了蒙太尼里,犹豫使他错过了逃跑的机会。狱中,父子相认了,但是立场不同使得他们谁都不肯妥协,于是相继死去。就义前,牛虻给琼玛写了一封新,在信中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原谅了13年前的误会。

名著读书笔记怎么写【篇二】

寒假里,老师推荐了爷爷读过的《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读完《三国演义》,我从中受益非浅。

从《三国演义》里我看到了一幕幕精彩的好戏:刘关张桃园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草船借箭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一样的性格,细细品味,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英雄本色!那些熟悉的名字鲜明地活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说曹操,曹操到”“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张飞穿针,粗中有细”

《三国演义》曹操是一个刚愎自负的人,但也是一个纪律严明,以身作则的人。曹操的以身作则,要数“割发代首”这个故事。话说曹操看到中原一带,田地荒芜,下令让士兵协助老百姓种田。这也为他统一全国打下了物质基础。可是,有士兵不爱护庄稼,曹操知道后很生气,就下令:全军将士,一律不准践踏庄稼,违令者斩!

将士们知道曹操一向说到做到,心里十分害怕,就严守军令,路过庄稼时都小心翼翼的通过。有一次,曹操外出打仗,正好是小麦成熟的季节,看到这一切,他心里很高兴,突然,他的马收受到了惊吓,开始狂奔起来,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他二话没说,让执法官给自己治罪。最后经过众将哀求,曹操没有给自己治死罪,却用头发代首级。

“割发代首”,展现了曹操的自律,以身作则的品格。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职位比别人高而无视法令,充分体现了“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罪”,像这样的人值得我们敬佩。现实生活中,爷爷也是以身作则。

12月28日,爷爷走进庆丰包子铺自己排队买包子,自己买单、端盘子、取包子,平易近人。和周围的群众握手、合影、聊天。

作为少先队中队委员的我也要做到以身作则,为班上树立学习的榜样,认真学习。严守校规校纪,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互帮互助,做新时代的标杆!

曹操的以身作则的品格,给了我极大的启发和帮助。我要向曹操学习,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也要像曹操一样,以身作则,争当新时代的少先队员!

名著读书笔记怎么写【篇三】

《狼牙山五壮士》读后感:

《狼牙山五壮士》一文叙述了1941的秋天,五位抗日英雄胜利地完成了阻击敌人,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转移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弹尽粮绝,就要被敌人俘虏时,毅然跳崖,以身殉国,谱写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乐章。

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秋天吧。狼牙山五壮士向我们展示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将光照千秋,将激励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起新的使命。

名著读书笔记怎么写(篇四)

读书笔记题析:

做这类题目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①紧扣文本,有的放矢。你写感言也好,赏析也好,作探究也好;是作整体赏析也好,还是作局部探究也好,都必须落脚于这篇小说上,紧扣小说内容来写。

②叙评结合,言之成理。因为你的“感言”与“赏析”是以文本为基点的,所以在评述和赏析时离不开对文本内容的必要引用和得体引用,而引用的目的又在于“赏析”和“感言”, 要求以“感”为主,以“赏”为主。

③语言畅达,表述清楚。由于表述性强,内容复杂,结构上以采用“总分结构”为宜。 习作举例:

(一)

对比显现人性的改变

《一只土碗》中对比写作手法贯穿全文,将清贫却有志气的一位少年在社会风气的侵袭下变成拜金主义青年的过程显现得淋漓尽致。

“我说了,你出多少钱我都不卖。最后学生转身离开。”这一细节描写,平淡的语气中透着志向和坚毅。学生转身离开,更写出了他以学习、信念至上,不为金钱所动。而小说着重写了这位青年人的思想变化,请看:“现在钱才是重要的,有钱什么都好办。”同样是语言描写,却与上文清贫有志气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已变得金钱至上。人性的光辉已从他的身上消失。两句话的对比,具体而形象地凸现了这名学生思想的蜕变;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作者写这种改变仅仅是对个人而言的吗?

(二)

我觉得本文的语言极富有表现力,表达准确。首先从“先生连连说对不起,并蹲下身来捡那只碗”这句话中,“连连”这两个字和“蹲下身来”这一细节的描写,刻画了一个善良、谦逊、有礼貌的先生形象,用细腻的语言描写将先生的形象跃然于纸上。其次从“先生的眼睛一亮”这句话中的“一亮”这两个字,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先生被这学生的精神所感动。最后从“先生应从抽屉中取出一沓钱扔过去”中,一个“扔”字,将先生对青年人的失望、愤怒的心理表现得恰到好处、淋漓尽致。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本文的语言极富有表现力,表达准确,能较好地塑造人物形象。

以上两个例子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感点”集中,不管有无标题,都能从一个角度来谈自己的阅读感受,不面面俱到;二是都能注意举例说明,叙评结合,内容具体;三是结构上都能先摆观点,谈看法,然后再举例分析,做到条理清楚。

(三)

读罢全文,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文章的结构,充满了悬念,却令人回味,文章以“一只土碗”为线索,穿通了全文。写了这只土碗,从一开始的吃饭的碗变成“古董”,却又从“古董”变成了“土碗”。而文中的青年也从“朴素,不贪钱财”以至变成了与常人一般的世俗。这两个转变都是由一只土碗而引起的。使整篇文章浑然一体,处处都充满了悬念,没有一般文章的平铺直叙,而是波澜起伏,为小说增添了艺术的色彩,同时也点明了主旨,突出了中心,它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会转变的,而有时候,一样东西并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有价值,而是因为它所携带的一种精神的价值。文章节构的巧妙令人回味,主题也令人深思。 (四)

读罢全文,不禁为《一只土碗》质朴、简洁而又令人寻味的语言所赞叹,如:看见先生,他连忙退了一步,拿起那只土碗怜爱地抚摩着碗上的缺口,用“连忙”、“怜爱”等词把一个柔弱、贫穷淳朴、节俭而又有一丝腼腆的形象刻画出来了,充满淡淡的书卷气息。而又如:先生并没有抬头,只一挥手,那只土碗顿时在地上摔得粉碎,给人一种严肃而又冰冷之感,“一挥手”、“粉碎”等词都形象而又生动地写出了先生的不屑与沉痛,为学生的势利而悲哀,文

章用简朴而又寻味的语言诉说了一个故事,在简单中又不失文采,让我久久回味其中?? (五)

细节,使情感更加真挚

一只土碗,一份沉重的心情,文章结尾处那被扔碎的碗,仿佛也砸在心上。情感的表达是那么自然真切。而这一切,都归功于作者那细腻传神的细节描写。在学校的时候,学生是“怜爱地抚摩着碗上的缺口”,可见他是多么演淳朴、守正,因此先生“眼睛一亮”,为下文作好铺垫,但三年后,学生变了,“西装革履意气风发”“用钞票包装起来的名牌”,作者细致的描写,仿佛让我们已不认识这是个学生,学生要钱,先生“叹了口气”把钱“扔”过去。先生是多么恨铁不成钢,这就是一个教训,学生的改变就这样被体现出来,这些渗透真情的细节,把情感发挥得淋漓尽致,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

D.

读了《一只土碗》这篇文章后,我被文章独特的语言特色所吸引。

本文语言精炼,描写生动形象。如“先生抬起头,发现这个端土碗的学生格外清瘦,高高的个子却穿着极不合身而且破旧的衣服”,这一句外貌描写,用简炼的语言写出这个学生的贫穷,让人物就像活生生地展现在我面前,十分生动形象。又如“青年笑了笑说,我早就想通了,现在钱才是最重要的,有钱什么都好办”这句语言描写,把青年前后思想的转变展现得十分透彻。通过这一句立马让读者明白了青年思想上的转变,写得入木三分,让其形象鲜明地跃然纸上。文中此类例子很多,不能一一列举。总之,本文真称得上是一篇语言精美的好文章。

E.

生动语言刻画人物

读罢全文,我仍深深地思考着,内心无法平静,由一只土碗引出了那青年前后思想的转变真是发人深思,而作者的语言功力则更让我赞叹。

全文采用大量精彩的对话描写,多用语言、神态、心理活动等刻画了人物形象。如文章开头青年“西装革履意气风发”、“从头到脚都是用钞票包装起来的名牌”与下文回忆当年其“格外清瘦”、“怜爱地抚摩着碗上的缺口”形成鲜明对比,生动形象地突出了青年的转变,侧面反映当时人穷志不穷的精神已不复存在。再如先生“又端起碗”、“叹了口气”、“取出一沓钱扔过去”等动作写出失望至极,又间接表明文章主题。文章以贴切生动的语言塑造成功了两种不同人物性格,含蓄表达思想感情和对人的性情的评价,着实精彩!

读罢全文,为青年的转变唏嘘不已。读着文章,青年即使有人出20万也不卖土碗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内心不禁为青年拍手鼓掌。没想到作者笔锋一转,青年的转变让我跌破眼镜:之前那个有骨气、不慕荣利的青年在作者的巧妙构思下,变成了一个世俗、虚伪、贪求荣利之人,让我鄙视,之前青年在我心中美好形象也随之瓦解。但在唏嘘不已的同时,也让我明白做人要有骨气,也惊叹于作者的构思如此之巧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于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力。作者的巧妙构思让我得到了与先生同样的教训,引起了我内心的共鸣。所以构思巧妙,也是出佳作的重要因素。这点也使我受益匪浅。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简单 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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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一】

看着它,抚摸着它,静静的思考着,再把这本《目送》放回书架上的某个角落。

龙应台的《目送》讲的是儿子华安从懵懵懂懂到一个成人,勉强忍受着父母的深情的过程,目送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和父亲在火葬场,目送着他离我们远去。文中写到华安上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手来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而华安十六岁出国时,“我”送“他”到机场,期待着他回头看我一眼,但并没实现,“我”知道华安长大了,希望“你”不必追。

记得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意味着,你和他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我反复地朗读着它,我把它告诉妈妈。她沉默了片刻,失神了片刻。妈妈的失神让我回想到:幼儿园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妈妈不在了。我惊醒来,望着身旁的妈妈,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仿佛离开一刻,他就会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一般。嘴里不停的嘀咕道:“不会的,妈妈不会死的。”

念着念着我想到人总是要生老病死的,妈妈真的不在了该怎么办?那时的我极端地想:妈妈不在了,我也不活了!现在的我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就算妈妈不在我也要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未来的路要自己走。而现在,我正处于青春期,我也常会嫌父母烦,父母唠叨,我知道父母是为我们好,但一脸的严肃,也会不时让我们怀念起儿时那久违的微笑。我害怕失去,又不愿接受父母的嘘寒问暖。有时候,青春期的人们就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可笑的想法中。我曾幻想过接受,但在尝试中发现其实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并不能做到。

或许最好的结局不需要人为的改动,是要静静地享受着,吵闹时的烦恼。或许作者在儿子与他渐渐疏远时,除了无奈,还有一些欣慰,欣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却又无奈于不需要他了。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二】

用流行语来讲,我这两周读了两本很“丧”的书。近现代作家中,有几位著名的“丧”文学作家,按照我接触的顺序,分别是加缪(《局外人》)、卡夫卡(《变形计》)、龙应台(《目送》)和太宰治(《人间失格》)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想说:“幸福的作家都是相似的,丧的作家各有各的丧”。下面分别论述一下。

先说名气最大的卡夫卡。

读卡夫卡是在研究生时期。读德国现代文学,卡夫卡是所有学生都绕不过去的那个Icon。虽然我并不喜欢卡夫卡笔下那种灰蒙蒙死气沉沉的氛围,但为了完成一篇有关“卡夫卡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叙述与透视性画法的对比与辨析”论文的作业要求,我不得不把卡夫卡的所有长篇小说和大部分短篇都读了一遍。卡夫卡的丧是所谓Vater-Sohn-Konflikt(父子对抗冲突),歌德也有这毛病。但卡夫卡的父子对抗冲突登峰造极。卡夫卡终生期待他爸快嗝屁,或者自己快嗝屁(用以报复他爸爸)。记得卡夫卡有篇文章写主人公被主人公他爸骂了,于是主人公像脱缰的野狗一样冲出房间,跳下河,嗝屁了。卡夫卡兴奋地写道,他在写作主人公跳河那段文字的时候,内心充满了“Fuxxing到高潮”一般的快感。嗯,怪怪的味道,对吧?想一想这种变态倾向,是不是很丧!写卡夫卡论文的整整一个月,我的心情都被卡先生的笔触所压制,异常扭曲憋闷。后来把论文上交后的那天下午,我习惯性的又拿起卡夫卡的《城堡》读了几章,心绪毫不例外的被卡夫卡牵着走,越读,心里越压抑,就感觉天花板上面凝成一团黑雾,湿答答沉甸甸,实体化一般慢慢向我压下来。在马上要被这种黑暗情绪压制住的时刻,突然有个瞬间我意识到老子的论文作业已经交上去了,于是心跳骤然加快,忍不住大叫一声,跳起来,把那一册书狠狠的摔到书柜最上方的一个旮旯里。只听那册书发出一声卡夫卡一般哀怨又悲丧的钝响,然后封皮蹩脚的支楞开来,书页散成一摊,像坨烂泥糊在角落里。虽然那个论文后来得分还不错,但我发誓再也不读卡夫卡,再也不受他荒诞之丧的戕害了。

那摊书后来搬家时候让我送给了垃圾桶。德国讲究垃圾分类处理,那摊书我专门挑了不可回收的垃圾桶扔掉。

然后是加缪。读加缪是高二暑假时候突发奇想研究存在主义哲学&文学,于是买了萨特、加缪和一堆法国哲学书去读。我现在回忆高二暑假就是一个大写的心疼,读什么哲学不好非要读法国哲学?就法国他有哲学么?法国人搞搞时装就可以了,哲学还是让给德国人好吗?但总之当时真的读了大量的高喊着“他人是地狱”的法国存在主义的作品呐(现在想想那些作品对十六岁的我来讲都是垃圾、勒色),比如加缪这本著名的《局外人》。《局外人》第一句话是很有名的:“我的妈妈今天去世了,也许是昨天,我记不清了”,我觉得很恶心。他妈死了。他都不记得那天死的,也丝毫不感到悲伤。过了几章,他和情人也闹掰了。因为他就是不肯开口说爱字。爱不爱有什么所谓呢?他和情人讲。于是情人跟别人跑了。再过了几章,他开枪打死了一个人。为什么呢?他说那人跟我无冤无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打死丫的,大概是因为那天阳光太刺眼。于是他被判了死刑。然后丫说,啊,我的生活很幸福!我只能说当加缪小说的主人公也是真有够丧的,妈死了,老婆跑了,自己要被毙了,还没事儿人一样抽着个烟,唱着杨坤的“无所谓”。那我作为读者,也是个局外人。我只能一脚把你有多远踢多远,食屎去吔!大家都说加缪是倦眼旁观这熙熙攘攘人世间的那种丧,佛系青年的丧。但总归是我不喜欢的丧。好在我读加缪的时候才十六岁,少年时候蓬勃的生命里让我对这种丧完全免疫,而且这辈子再也没正眼儿瞧过法国存在主义。真不行。那么弱,还那么丧。呃,一股臭味儿。

与卡夫卡对抗父权的丧、与加缪对抗社会的'丧不同,龙应台是台湾流行的小国寡民的小确丧。

她把生活中的柴米油盐聚合分离生老病死都写得很消极,立意不高,有点儿像初中生的无病呻吟,只是文笔更凝练老到一些。

借用知乎上Leslie鹿游野的话说:“《目送》令人失望地没有摆脱无谓的喟叹、无病的呻吟、隔靴的搔痒、无端的煽情。生活就是生活,柴米油盐、酸甜苦辣,平淡、寻常。不必每个场景都要灌入深沉情感,每件小事都要赋予宏大意义,不必每个细节都上升到“花枝春满、悲欣交集”的境界。 ”

我原本是把这本书放在床头,当作每晚睡前故事看的。结果看了几个晚上,发现越看越睡不着,一会儿父亲生个病要感慨下人生苦啊,一会儿母亲记性减退要表达下人生悲啊,一会儿儿子独立了长大了要抒发下人生怅惘若失啊,读的我胸闷……胸闷到睡不着……人生本就如此啊,这就是每个人活着就要去面对的各种生老病死啊,都要像龙女士这么仔仔细细的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去哀悼去感慨的话,很快就会抑郁了。人活着要开心,自己开心,也要让周围的人开心。毕竟不开心的事情已经那么多了,对不?

周日正午,艳阳高照蝉鸣声声的时候,我窝在空调房,捧着西瓜边吃边把这本读完了。吃西瓜的时候心情都特别好,很快把这本书读完了。

合上书,打个饱嗝,我回忆此书内容,竟然除了那句著名的“不必追”以外,想不出她写的其他好文字,因为这本书有些浅薄,不能给我的大脑留下深刻的痕迹。

上面三个丧派作家,我都不喜欢。唯独太宰治,我是理解的。《人间失格》,我读的很仔细,一句一句的,慢慢品味。不过太宰治要下次写。未完待续ing。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三】

儿子长大了,母亲依然目送他离开,就像曾经她的母亲目送她走远。父亲老了,走了,女儿想要抱起他,再走一次尘世的路,就像她的儿子,总会有一天“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目送她的老去。这是一场轮回,一场目光和

生命的轮回。儿子的疏离不可避免,父母的老去无法抵抗,他们的离开不能停,而你我不必追。

“你怎么都不来看我,你什么时候来看我?”记忆衰退的母亲认不出自己的女儿,电话里一遍遍重复:“你是谁?你是我的女儿?”但她知道她“只有一个女儿”。

女儿陪母亲买衣服、做按摩,给母亲涂指甲油玩。长长的夜,空荡荡的街,女儿牵着母亲散步。母亲已看不懂写着安慰话语的便条,母亲衰老得手背只剩一层皮,母亲一遍又一遍回到四十年前的记忆。韶华逝去,时光不

返,但她的女儿,还是那个谁也夺不走的女儿。

“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母亲拨开女儿的手,恐惧溢满深陷的眼睛。她要回到她的旧时光。旧时光里,她的家在小溪尽头、群山深处,那儿有一座传下几代的房子,开着叫不出名字的野花。田里种着

豆,杨梅和桃子挂在树上,晒辣椒的竹篾子靠在井边。

可是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听不出女儿的声音,她只知道电话那端是她“喜欢的人”。母亲很幸福。就像女儿说的: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时时恐惧……幸福就是,寻常的日子依旧。

儿子已经长大,不再黏在妈妈胸口上听故事,不再跟着妈妈到处爬,像一只小狗。儿子已经长大,耳朵上挂着耳机,手插进口袋,眼神里是冷淡和不羁,像极了这个年龄的我们。儿子不会表达,母亲能够理解;儿子拙于

亲昵,母亲全部宽容。儿子会教给母亲怎样做饭,节日里发一封笨拙的信函,居然也,像极了这个年龄的我们。

中年人就是这样,目送着儿女长大、离开,转身再目送父母的衰老、离去。这份悲伤里夹杂着惆怅和欢欣,于是他们写出文章,给儿女以启迪,给父母以缅怀。儿女和父母,一个是爱,一个是恩。一个是全然付出不求回

报,一个是全然回报也报答不完。但不管怎样,中年人的安慰,是早晨背起书包上学的儿子和挎上菜篮出门买菜的母亲,晚上还会平安完整地回来。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四)

这是一本关于亲情爱情友情的书籍。作者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温柔委婉的情感,从不同的角度书写了在父亲慢慢老去,母亲得了老年痴呆后遗失在旧时光里,以及孩子渐渐长大,远离父母掌控,兄弟们的渐行渐远,以及与朋友且行且珍惜的时候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和日常琐事。这些有关于感情的的文字,充满温情,充满温度,让人随着作者的思绪陷入那一段段缓慢的叙述中。

作者有一颗温柔的心。

在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面前,“我”一遍遍的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是你,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我”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去菜市场买菜,带她去田野上看鹭鸶鸟,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买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

“我”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二层。涂完手指甲就开始涂脚指甲,帮她搽口红,上腮红,画弯弯淡眉,我们无法交谈,但是,谁说交谈才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她会对着镜子里美丽的自己对“我”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作者有一颗慈爱的心。

在父亲面前,将买来的棉袜棉裤、贴身内衣,白衬衫,赭红色的羊毛背心,深蓝色的羊毛罩衫,宝蓝色的棉袄,灰色的棉帽,褐色的围巾,毛织手套一件一件,一层一层为他穿上,折腾半天,最后穿上棉鞋。

虽然他身体向右边微微倾斜,口涎从右边的嘴角流出,必须由“我”两只手臂去拉,才能从沙发起身。

然后“我”边念诗边来走路,“白-日-依-山-尽-”“欲-穷-千-里-目-”他专心盯着自己的脚,“我”引他向前而自己倒退着走,母亲在一旁兴奋的鼓起掌来,这一切,是多么的熟悉啊,宛如小时候父母牵着孩子肥肥嫩嫩的手臂也倒退着走。

“我”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我总是在蓝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在爱人面前,作者有一颗童趣童真的心。

“我”向往一个慢的境界,到了一个码头,没有一个办公室贴着时刻表,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用权威的声音告诉你几点可以到达终点,你就上船,然后就找一条看起来很舒服的板凳坐下来,带着从此在此一生一世的心情。

你发现你根本不去想何时抵达,连念头也没有。你看那流动的河,静默却显然又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你看那沙滩上晒太阳的灰色的水牛,你看那孩子们从山坡上奔下来,你看阳光在芦苇白头上刷出一丝一丝的金线,你看一个漩涡的条纹,一条一条的数……

我想有一个家,家前有土,土上可种植丝瓜,丝瓜沿竿而爬,迎光开出巨朵黄花,花谢结果,累累棚上。我就坐在那黄泥土地上,看丝瓜身上一粒粒突起的青色疙瘩,慢看……

在儿子面前,作者又有一颗敏感的心。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在幼儿园里,儿子小小的手圈在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但一个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我”送他去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有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在忍受母亲的深情。他在长长的队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

二十一岁,他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他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

长大的孩子们成为了美食家。儿子带着我去国际超市买菜,很仔细的来来回回挑选三个小时的东西。

回来后,把顶级的澳洲牛排展开,把各种香料罐排开,把马铃薯洗干净。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红酒杯,矿泉水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沙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是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GGLE。

此时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儿子睁大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的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在朋友面前,作者有一颗牵挂的心。

要赶去机场,时间很紧,路上不知塞不塞车,但我还是给丽莎打了个电话:“十分钟后到你家,然后直奔机场,准备点吃的给我。”

十分钟后,丽莎趿着拖鞋,穿着运动裤,素颜直发下楼来,我们坐在她阳光满满的客厅里。她开始谈正在读的菲力普。罗斯的小说,我猛喝一杯五百毫升的优酪乳加水果,囫囵吞一个刚做好的新鲜三明治,吃完喝完,还带一杯滚烫的咖啡,有盖,有吸管,匆匆上车。

上车前,丽莎塞给我一本书,《二00七美国最佳散文选》,让“我”带上飞机看。

一路飞奔到机场,临上机,再给她打个电话:“你让马莉去帮我打扫时,洗衣机里有洗过的衣服忘了拿出来晾,冰箱里过期的东西全部丢掉,都发霉了。”

到了香港,一踏出机舱打开手机,里面一定有一则短讯,“在A出口等候”,大厅里,不管人群多么拥挤,C一定有办法让“我”看到她,她总是盈盈笑意迎面走来,她的一只手有一杯新鲜的果汁,递给你,另一只手伸过来帮你拖行李。

她开车,一路上絮絮述说孩子,工作,香港政治,大陆新闻,好笑的人,愤怒的事,想不开的心情,我们经常没时间见面,就把接机送机就变成一个流动的咖啡馆,滑行中的聊天室,偶尔,车子也是流动的写作室。

这些都是牵挂你的人慷慨赠予你的时光和情感,有时候,是你牵挂别人。

生活是平淡的,但正如作者有一颗玲珑通透心,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因此,才能把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生活过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有诗意,有人情味,有快乐,有温馨。这种暖暖的文字传递给读者的信息就是一个有感染力有号召力的磁场,让你在若有若无的时光空隙中总能不经意就想起这些温情永远的生活,温情永远的龙应台。

目送读书笔记好句赏析(篇五)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分别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你安好我便安心。

不由得想起我的经历,我在县里上高中那会,由于家离得远,一方面是为了省路费,一个月甚至两个月回一次家,到回家那个周提前给父母打电话,周五5点放学急匆匆收拾作业,背上书包,赶到汽车站坐大巴回家,父亲就在镇上汽车站等着我,然后踩着自行车载着我就回家了,一路都是土路,坑坑洼洼,一会被地上的石子或者土堆撞一下车轮子,我和父亲就颠簸一下,坐在自行车后面我默默地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酸了。

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现在还能历历在目,有一次,下大雪了,周日吃完午饭我就要赶回学校,雪路很滑,路上除了我们赶路的学生外看不到别的身影,由于我家离车站大概有3公里的路程,父亲骑着自行车要载着我去汽车站,他戴了双白色的线手套,穿上母亲做的棉鞋,骑在路上自行车轱辘不停地打滑,父亲那时还年轻,车技也好,加上父亲将近一米八的个子,自行车还是很安全在前行,自行车拐了一个弯后,父亲就停下来问我冷不冷,要我趴在他背上,要我把手放在他的衣服里,我说不冷,父亲不相信,硬把我的手拉到他的背后,掀起自己的棉衣。他又继续蹬自行车,当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我哽咽了,又怕父亲看出来,我赶紧控制自己的情绪,慢慢感受父亲的温暖和背影。到了车站一直站在那陪我等车,每次都会看着我坐的车开远了才离去。

我嫁的远,结婚头一天就要赶到婆家安排好的旅店,头一天我走时,父亲没去,家里种了几亩苹果树,那个季节刚好要给苹果树施肥,搜花。我走时,父亲看也没看我一眼,拉着一车农家肥去苹果园,我内心是知道的,父亲是不敢看我远去的背影,我看着他弯着拉农家肥的背影,我心里很内疚自己的选择,眼泪又开始在眼睛里打圈,不想要被人看见,敢接拭去眼角的泪水。婚后比较欣慰的是我老公对我父亲也特别的孝顺。

结婚这么多年来,每次回家父亲都和我畅谈到晚上12点,聊聊家里的,聊聊庄家的,聊聊亲戚的等等,每次要走时,父亲总要说一句话,“还没待呢就要走了”!是呀!工作,孩子迫使我们好多的不得已,父亲母亲看着我们的车拐过弯看不见了才进家门。拐过弯,眼泪就开始不听使唤。总想好好陪陪他们,可是每次相聚就那么短短几天。从上学到工作再到结婚生子都没有好好陪过她们。

太多太多的回忆,父爱总是无声的,是伟大的,有父爱从来不觉得孤单,父爱是积极向上的。有父爱的女孩子,从来不缺被爱。愿我们的父母都能身体健康。

灰姑娘读书笔记好词好句320字


灰姑娘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一)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其实我很久以前就已经读了这篇文章,只是以前没有认真读罢了。

从前有一个灰姑娘,她的母亲病死了,留下了她和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为她娶来一个继母,这个继母很凶狠,对灰姑娘是百般折磨,但也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继母不应该那么凶狠的对待灰姑娘,灰姑娘的母亲对她说过,一定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而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没有一颗善良的心,也是罪有应得。

我觉得我们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正直的品格,就能在社会中活下去。

灰姑娘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二)

故事讲的是一个美丽的姑娘有和一个恶毒的继母 和两个坏姐姐,继母 和两个坏姐姐常常欺负她。还让她做家务,每天天不亮就得起来挑水、做饭、洗衣服。由于晚上她睡在灶火炉的灰里,所以大家都叫她灰姑娘了。有一次王子要选新娘要举行舞会邀请了全国各地的姑娘,两个坏姐姐也被邀请了。两个姐姐准备的漂漂亮亮的,他们走后灰姑娘也想去,可是灰姑娘没有漂亮衣裳,灰姑娘在一棵树下许了一个愿望。他许的愿望是想参加舞会。愿望真实现了。马上就到了,王子看见了灰姑娘想请她跳舞灰姑娘转身就跑。王子追着灰姑娘,灰姑娘掉了一只鞋。

王子找谁能穿上鞋的人,王子看见了两个坏姐姐试一下鞋他们穿不进去,灰姑娘说我想试试。灰姑娘轻松的穿上了,后来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书笔记:善良的灰姑娘得到了大树的帮助做了王子的新娘,坏心的姐姐生气勃勃。可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灰姑娘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三】

提起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灰姑娘》这本童话书了,不管看多少遍,也觉得看不厌。

《灰姑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灰姑娘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一直和父亲快乐地生活。直到有一天,父亲从外边带来了自己的继母和两个姐姐,灰姑娘的日子就一天不如一天。她们把灰姑娘的漂亮衣服拿走,并霸占灰姑娘的卧室,把灰姑娘赶到厨房去休息。有一天灰姑娘的父亲要去远门,很久才会回来。继母和两个姐姐更加刁难灰姑娘,让他洗衣做饭,不停地干活,能得浑身都是灰灰的。

突然本国王子要举办舞会,从中挑选一位美丽的姑娘做王妃。灰姑娘的家也受到了邀请卡,可继母不让她去。灰姑娘很伤心,这时魔法婆婆给她变了一身漂亮的衣服和一双水晶鞋,并把南瓜变成一辆漂亮的马车,四只小老鼠变成白马和马夫。让灰姑娘去参加舞会并对她说必须再晚上12点钟声敲响前回来。来到舞会现场,王子邀请灰姑娘和他跳舞,直跳到晚12点钟,听到12点钟声响起,灰姑娘马上告别王子往家走。一不小心把一只水晶鞋丢在舞会现场,正巧被王子捡到。于是,王子让人寻找水晶鞋的主人。寻到灰姑娘家里,两个姐姐都无法床上,一个脚后跟太大,一个大脚趾太长。只有灰姑娘轻轻松松地穿上了水晶鞋。从此以后,灰姑娘与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看到了这里,我感叹!生活中虽然被一个个“石头”绊住过,但只要越过了,就没事了。

灰姑娘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四)

灰姑娘从小就失去了妈妈,没有母爱,爸爸为灰姑娘找了一位继母,继母带来了两个女儿,那两个女儿长得又白又美,心肠坏急了。我刚看到这,就想: “灰姑娘能战胜继母的两个女儿吗?”我带着疑问看下去,果然不出我所料,灰姑娘战胜了继母的两个女儿,看到这一段,我又想:“灰姑娘会和王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吗?”我带着问题看下去,咦?灰姑娘果然和王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看完,我十分高兴,我祝福灰姑娘和王子永远在一起。

灰姑娘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五)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灰姑娘。我给大家讲讲:辛德瑞拉的娘过世了,爸爸再婚,被继母和两个姐姐虐待。后在仙女的帮助下参加了王子办的舞会,12点回去的时候掉了只鞋,王子通过鞋找到了她,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继母等3人遭到了报应。

我懂得了:血浓于水,好人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所以千万不要有坏心眼哟。

灰姑娘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六)

书名:《格林童话之灰姑娘》

作者:格林兄弟

主要内容:

一个富人的妻子得病去世了,他的女儿天天在母亲的坟前哭。后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常欺负她,让她住阁楼,天天让她扫地,做饭。后来因为她天天满身灰,大家就叫她“灰姑娘“。

有一天,王子邀请城内所有年轻漂亮的姑娘参加宴会,但后母不让灰姑娘去。这时仙女出现了,她让灰姑娘穿上水晶鞋,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参加舞会。在午夜12点,灰姑娘要走了,她在走前掉了一只水晶鞋,后来王子靠水晶鞋找到了灰姑娘,两人幸福的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美不能只看外表,还要看心灵美不美。我们要学习灰姑娘,做一个有爱心,善良,有孝心的人。

值得分享: 《秘密花园》读书笔记好词好句通用6篇


《秘密花园》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一】

快乐的秘密在哪里?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年纪小小的我。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美国女作家弗朗西丝·伯内特写的故事书——《秘密花园》,终于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

《秘密花园》这本书讲述了大自然如何使用快乐魔法将自私任性的小姑娘彻底改变的故事。故事中的小主人公名叫玛丽,由于从小缺少关爱,养成了高傲、孤僻、任性、自私的性格。她十岁那年,一场突然发生的霍乱使她失去了父母。于是,被送到了遥远异国的姑父家。在那里,一个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神秘色彩的花园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花园中,如瀑布般绿色的常青藤,悄然开放的玫瑰花,触动了小女孩的心灵。知更鸟夫妇、红色小狐狸、黑色小乌鸦,这些秘密花园里的精灵给小玛丽呈现了一个充满温情的、美好的世界。最神奇的是小男孩儿迪肯,一个小精灵,他可以吹奏笛子引来小动物。好奇的小玛丽被秘密花园所吸引,爱上了这个神秘的地方。秘密花园静静地展开了它的怀抱,无声无息地施展快乐魔法,不断地给小玛丽惊喜,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小玛丽。慢慢的,小玛丽不再是刁蛮任性的小公主,她变成了充满爱心、坚强的小太阳。她照耀了对生活失去希望的小病秧柯林,鼓励柯林重新燃起希望之光。同时,纯真的友谊与神秘花园的快乐魔法也改变了病中的小男孩儿,使他摆脱了轮椅的束缚,成为了自信的阳光少年。这时,秘密花园也像是着了魔法一般,变得更加生机勃勃。

这是一个充满魔法的秘密花园。会说话的小动物、倔强的小女孩儿、快乐的精灵、忧愁的小男孩儿,能扫去一切阴霾的快乐魔法……我细细体味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呼吸着秘密花园的魔法空气,感受其中的每一份快乐。这些快乐,不仅来自于赏心悦目的玫瑰、常青藤,可爱善良的小动物,更来自于小玛丽劳动的欢声笑语,迪肯的神奇笛声,柯林充满阳光的笑脸。大自然用它的美好感化了小玛丽,鼓舞了柯林,改变了两个小主人公的命运。小玛丽和柯林也用劳动让神秘花园重新绽放出绚丽的色彩。

世界上真的有神秘的花园吗?快乐的秘密是什么呢?放下书,我凝望着窗台上的小花反复问着这个问题。小花好像突然感受到了我的提问,微笑着回答“有呀。”“在哪里呢,”我凝望着它,“用劳动去创造呀!”花说。

是的,用爱心、用劳动、用努力去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属于大家的,属于全世界的快乐的神秘花园,让快乐魔法撒遍人间,这就是快乐的秘密!

《秘密花园》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二)

读完了《秘密花园》,我受到了巨大的震撼:

一场瘟疫,让乖戾的小女孩玛丽变成了孤儿。所以,她被送到姑父的庄园里生活。那个庄园很古怪:有上百间被锁起来的房间,有被锁在房间里的歇斯底里的科林,还有被埋起来的神秘花园的钥匙,还有被隐藏起来的园门以及沉睡了十年的花园……而这些东西,随着故事的展开,全都被玛丽逐一发现了。在迪肯和玛丽的影响下,科林改变了自我的性格,并且和科林一齐唤醒了沉睡的神秘花园,也让他们得到了欢乐,得到了健康,更得到了亲情。

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态度乐观向上,那你就会觉得生活是无比的欢乐。在故事中,玛丽和科林有相同之处,例如他们都脾气暴躁,他们刚开始对生活都很厌烦,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但玛丽在玛尔塔和迪肯的帮忙下,逐渐改变了自我。在自我改变的过程中,她也悄悄地改变着科林,让科林逐渐地好起来,对生活充满了兴趣。这让我坚信,生活中的困苦不是永远的,仅有自我的心态充满阳光,才能让自我的生活充满温暖与欢乐。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想起来一部动画片《小莲》,故事中的很多情节都相似。例如主人公的身世,例如他们生活的环境,例如科林和小姐的经历都十分的相似,以及最终的结局都相似极了。小莲中的高山就是秘密花园,小莲就是玛丽,科林就是小姐,小豆子就是迪肯,小羊羔就是迪肯的小动物……

写到这儿,又让我想起来了《小鹿斑比》中的斑比。斑比和科林以及玛丽都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例如斑比、玛丽以及科林都是在大自然的教育下,逐渐成长起来的。这也告诉我,成长需要不断地理解磨练。仅有这样,才能让自我更强大。

总之,我发现很多相似的地方,这会不会是改编的呢?也许吧!但我要说的是,不管是谁写的,不管是不是改编的,两部作品都启示我们:生活是完美的,需要我们真诚地去应对,进取乐观地去应对。

《秘密花园》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三)

书名:秘密花园

作者:法兰西斯巴纳德

出版社:幼福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出版年月:20xx年9月

内容提要:

故事从一个骄傲、任性,名字叫做马力的女孩身上展开,刚开始她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孩!因为父母在印度染病死亡,原本不可一世的玛丽顿时无所依靠,不得不前往英国投奔陌生的舅舅,这件事更加深她心里的悲悽。新生活在茫然中展开,幸好舅舅的放任态度和无意间发现的秘密花园,使她的生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动。阿迪的加入和柯林的出现,让玛莉开始省思自己的行为,尤其柯林的乱发脾气、无理取闹,都让玛丽深刻体会到这些行为是不对的。这本书里面的主角有:玛丽,她是个脾气古怪的小女孩,因为父母亡,不得不投靠舅舅。由于发现一座被关闭十年的花园,不但丰富了她的生活,也改变了她的个性。

读后感想: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个性,就像这本书的主角玛丽,她原本是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女孩,所以她衣食无缺,个性也就很任性,不懂得体谅父母,直到父母双亡,她才发现一个人要生活真的很辛苦,所以她才彻底的改变她的个性,也因为有两个好朋友的陪伴,才让她更勇敢。希望我也有这样的好朋友。

《秘密花园》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四)

这个假期,我品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读完后,令我深受启发。

小主人公玛丽,是一个病恹恹、闹哄哄、难看的婴儿时,她的父母忙于应酬和交际,把她丢给奶妈。由于长时间缺少关爱,使她变成了尖锐、乖戾、敏感的“小野猪”一样。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使她失去了照顾她的奶妈,失去了她的双亲,成为了孤儿。因此被送到舅舅克兰文的家中。刚到那里,她依然是一个脾气倔强、任性的刁钻小女孩。直到,玛丽偶尔得到了一把神秘的钥匙,一只富有“魔法”的知更鸟遇到了玛丽,指引她,告诉她,秘密花园的门。

当玛丽进入那座封闭十年的花园时,知更鸟站在一枝常春藤上向她问好,谢了的玫瑰花正悄悄地重新开花。幸运的玛丽找到了一个属于自己快乐自由的新天地!在这里,她认识了与动物交朋友、会说鸟语的迪肯,那个浑身带着魔法一般的男孩,吹奏的笛子,可以引来一只只善懂人心的动物们。因为有他的出现,玛丽不再是以前那个“凶恶专横的小野猪”;更加幸运的是,在玛丽发现柯林之后,三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孩子聚在了一起,发生了只有童话会出现的奇迹一般的事情:当孩子们相信魔法的存在时,柯林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坐在轮椅上瘦小的他,奇迹般的站在了这片属于孩子们的天地的地方。一把钥匙,改变了两个孩子的性格,脾气。

我觉得:玛丽和柯林本应该是活泼可爱的一个个小精灵,但没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读完这本书我有时候开始羡慕玛丽可以拥有那么美丽的花园,但这也是她辛勤的付出,才有这样的花园。

有时候希望,是从快乐中得来的;有时候奇迹就会发生,因为你有信念,你有坚持,你不放弃。

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秘密花园》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五】

1909年,弗兰西斯·霍奇森·伯内特发表了《秘密花园》一书,也被认为是她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小说中的小主人公玛丽,出生于印度,是一个长相平庸,固执且令人厌烦的女孩,她对一切都看不顺眼。瘟疫夺去了她的父母亲的生命,她成了孤儿,被送回英国,并被姑夫克拉文先生领养在米塞尔斯威特庄园。年前,年轻美丽的姑妈生下儿子不久,就在花园里意外身亡,克拉文悲痛欲绝,从此锁住了自己的花园,禁止任何人进入。儿子柯林长得跟妈妈一样漂亮,每一次见到他,都会使克拉文先生更加伤心,所以他不愿再见到儿子,而选择终年在外浪游。而且儿子还认为自己会很快面对死亡,整天处于消极的状态。但最后,野风带来了活力,一座秘密花园给两个孩子带来了新的天地。

《秘密花园》本身是一部儿童文学作品,但在成人的文学世界中却一直占有一席之地,甚至比它对孩子更具吸引力。对孩子来说,这可能是个令人兴奋的故事;而对于成年人来说,它所表现出来的对生命、大自然的强烈渴望,则是最具致命魅力的。

小说的开头,主人公玛丽,一个瘦弱、呆板、沉闷而沉默寡言的孩子,几乎使人们对这部小说失去了信心。这孩子看上去很差劲,毫无生气,但是当她身处瘟疫之中,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时,又让人不知不觉地开始期待这孩子将来的命运。幸好,照看她的女仆有一位了解孩子的好母亲。英雄们开始被鼓励在田野上奔跑,在风中嬉戏。正如她自己所说的,她感觉自己在风吹雨打中开始变得健康,开始发胖。所有这些感人的过程都会让人不自觉地倾慕大自然的伟大,是大自然让一切充满了生命。

也许你会认为,作者构建了这样一幅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图景,是在诱惑着读者对一切生机勃勃、生机勃勃的事物产生强烈的欲望,使他们对生活情有独钟,或者是在感到作者还有更深层次的想法,例如,对自然的崇敬,对人性的扭曲和对自然的顺应之间的关系。或许,你已经开始思考,我们的一些社会规范,人们的传统认知是否违背了自然,但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深入地去思考,我们都已经不由自主地按照作者的想法期待着故事的发展。

由于迪肯这样一个在野外长大的孩子的加入,主角与大自然有了更好的接触,她学会了如何照顾花草,她能从男孩那里看到狐狸,也能理解知更鸟的意思。这些新奇而又激动人心的事情,与另一位处境更糟的小少爷的加入,激烈地碰撞在一起,孩子深信自己命不长,甚至不能自立,但他还是免不了被那神秘的诱惑所吸引,也被花园、风和一切自然的、有生命的事物所吸引,这可能是人类天生的天性,不能拒绝大自然的诱惑,不能拒绝解除一切束缚后自由奔跑的喜悦。很明显,这个脾气坏的男孩,从出生开始就一直饱受病痛的折磨。

从此,我们不由自主地以一种无限欣喜的目光看着这孩子,看着他恢复健康,自己决定要活下去的决心。于是,他开始有了自己的信仰和梦想,就像一个真正的牧师一样,在花园的树下讲道,他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得到别人的认可,他完全不像一个躺在病床上的孩子,只知道等待死亡。

此时,你真得感叹,生命的力量是坚韧的,没有哪一种生命是生来就会死去的。虽然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这一时刻,但是生活的过程中总会追求自己所期待的美。

的确,人生如梦,是非成败皆是空谈,但是当你放下这本书时,你还能否认,所有的激情、勇气和梦想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的一部分吗?大概如此一种近乎本真,充满童趣的热情和美好的感觉,才是这部作品最有历史价值的地方吧。

《秘密花园》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篇六)

做每一件事都要有耐心,有恒心,不能半途而废——这是我读了《秘密花园》这篇文章后的感受。

《秘密花园》这篇文章的题目带给我的第一感受是地方十分隐秘,这里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带着少有的好奇心,我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内容是:一位朋友对作者说,山顶上有人种了水仙,作者很好奇,与朋友一起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去看个究竟。一到山顶他们俩就惊呆了:各色花草在山顶上争奇斗艳,摇曳生姿,刹那间的风采比彩虹还要美上三分。由此,作者产生了许多疑问:是谁建了这么美丽的花园,这花园又是如何建成的呢?为什么要在这儿建花园?花了多少时间?不久,一切疑问都有了答案——在花园中间的大理石板上刻着这样的字:一位妇女,双手双脚,一点想法与一点时间,始于1958年。

我不由震惊于建造这美丽花园的妇女。她不知建造了多少年,这些年来,她每天抽出一点时间,每天做一点点,一年两年,积少成多,集腋成裘,聚沙成塔,日积月累地建造了这么一座花园。这就如同我们的学习:如果每天背4个单词,一年就能背1460个单词,小学6年就能背8760个单词,这是多么庞大的数量啊!可是这一切,只不过源于每天那小小的4个单词,但汇集成总量比学生词典里的词还要多上三分,只要我们从小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每天向目标前进一小步,就会离目标越来越近。

曾经有这么一个孩子,他从小立志要当当上总统他从当电影演员开始一点一滴努力,最终成为了美国一代总统,他就是——里根

妈妈曾送给我一本描画,鼓励我把里面的人物全部描完。我一开始还是很有兴致地把它挂在床头,可没过几天就弃之不顾,看了这本书我要再把它找寻出来,继续画完未完成的画。

我想以后我要向那位妇人学习,干什么都有耐心,有恒心,不半途而废。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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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笔记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篇一】

在文字当中,遇到最好的自己,充实自己,丰富自己,让自己更好的成长。

妈妈近日送给我了一本书,是屠格涅夫所著的《猎人笔记》,本书发表于1852年,描述19世纪中叶俄罗斯农民的悲惨的命运,批判了地主贪婪、虚伪、狠毒的行径,第一次真正提出农民也是人的主张,并展现了农奴制下俄罗斯人农民鲜明、独特的个性。

书中第10页有一段话很好:从我们的交谈中,我得到一种信念,这信念就是:俄罗斯人坚信自己的力量和刚强,不怕改变自己;很少留恋自己的过去,勇敢地面对未来。凡是好的,他都喜欢,凡是合理的,他都接受。

俄罗斯人之所以可以改变自己是因为他们有能力、有信念。我认为我们小学生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我们要努力学习知识,锻炼身体,使我们有强大的力量和头脑。第二,善于接受新鲜的事物,然后打造幸福的家园。

《猎人笔记》给我们所带来的感受真是非同凡响,它让我们这些现代人看清了世界,看清了人。我们定会将从中懂得获益终生且耐人寻味的人生道理,我们定会成为更优秀的人。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篇二】

屠格列夫,十九世纪俄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1818年,他出生在奥缪尔省的一个贵族家庭。

《猎人笔记》,是他的成名作。出这本书之前,屠格列夫几乎对文学创作失去信心了。但当他发表,《猎人笔记》的第一篇故事——《霍尔和卡里内奇》,却意外的收获了不少称赞,这无疑给事业正处在低谷的屠格列夫巨大的信心和希望。

这本书,主要叙述的是,作者以旁观者的角度为读者介绍了他在乡间所看到的一幕幕朴实而又温馨,简单而又快乐的美好生活,和可爱的人们。

其中,精明能干的“霍尔”,多才多艺的“卡里内奇”,热爱自然的“卡西扬”,天才歌手“雅诗卡”,追求爱情的“阿库丽娜”和身世悲惨却为他人着想的“露凯丽娅”。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猎人笔记》真切的表达出,作者自己是非常向往这样的生活的。

《猎人笔记》全书有12篇故事,代表作有《霍尔和卡里内奇》,《孤狼》,《活骷髅》等等。

这本书写出了作者对阶级农民的赞美,和对阶级地主的讽刺和咒骂,使文章更有了人情味。

《猎人笔记》这本书是今年刚读的,他是我印象深刻。同时,也让我懂得了有时人心很险恶,人生有时很残酷。

书中,作者以富有个性的话语,看透命运的手法,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感想。诉说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直抒胸臆。它既使我陶冶了情操,也增长了见识。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自然和人。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篇三】

《猎人笔记》以耐人寻味的故事、怡人的风景吸引着读者。再在故事中又巧妙地加入反衬的手法,使读者在生动形象的故事中激起对旧社会的憎恶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屠格涅夫在反映当时社会时不是直言不讳,而是以含蓄,简约的描写,充满话外之音的语句,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感受到俄国当时社会的黑暗。

在这部名著里,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活骷髅》中的女主人公——露凯丽娅。当我翻到这一页并看到题目时,我曾浑身打冷颤——骷髅?也太吓人吧!过一会儿,恐惧渐渐被好奇替代。于是,我鼓起勇气读下去。这是一位名叫露凯丽娅、活泼、可爱,能歌善舞的女仆役。可是,她因为一场怪病变成既不能站也不能做、不想吃也不能喝、想笑却笑不出来的“活骷髅”,可她却依然乐观地面对着严重的病情。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农奴们的租税能减少点……读完后,我舒一口气,原来“活骷髅”是这样的。可渐渐的,我开始敬佩这位命运坎坷的姑娘。她,被病魔剥夺活动、笑的权利,可她还是积极,乐观的看待生活。要是换成别人,早就含恨而终,哪能开心、快乐地过好每一天呢?而露凯丽娅却做到,病魔虽把她的活动与笑带走,却带不走她那开朗、善良的灵魂。

读完这部特写集,“不公平”三个字便在我脑海中浮现。地主们都是身披绫罗绸缎,腰缠万贯。而农奴却是早起贪黑,拼命干活,为的是挣回一点面家糊口。地主的餐桌上摆的都是美味佳肴,而农奴却是忍饥挨饿。相比之下,现在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没有饥饿、没有劳苦。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去过好每一天。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篇四)

“朝霞泛着柔和的红晕,不是像火一样烈焰喷射。太阳既不像酷热干旱时那样红火,也不暗淡如暴风雨那样,而是清净明丽又宜人灿烂……”。在这么美丽的景色下,被“大自然的描绘师"屠格涅夫写出。

在《猎人笔记》中这位伟大的作者写出了令人心旷神怡的俄罗斯美景,但在这样一个美的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方,却有一种悲惨的职业——农奴。

本书作者与猎人的行猎为方式,写出了当时地主、有钱人、磨房妇女、小医生、贵族和学生、农奴以及农村孩子等很多特色的人物形象。以独特的方式写出了农奴单以上人物的背景,表现了各层人民的生活风貌。

说起农奴,是个陌生的词,似乎离我们非常遥远,但在19世纪的俄罗斯一直有地主和农奴之分。

如果你是农奴或是他的家人,那么很不幸,就意味着你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全部都交在地主的手上,你辛苦种的粮食八成都要交给地主,自己只能用一点点所剩无几的粮食和几文钱来养家糊口。

“不公平”这是我对当时俄罗斯的第一感觉。地主们成天躺在那儿就有人伺候,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农奴们则要起早贪黑地为地主们干活,这样才能让他们获得食物。地主们成天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则有了上顿没下顿,穿着破旧的衣服忍受着风寒。地主们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大骂农奴,而农奴们只能唉声叹气、欲言又止,不敢说出半点怨言。

我们为悲惨的农奴祝福,这些农奴们难到他们想这样吗?不,他们只是想生存下去,但是总有个弱肉强食的道理。最后用别林斯基的一句话来总结这部巨著“从一个前人所不曾有过的角度接近了人民。”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篇五)

《猎人笔记》是一部以猎人出猎的见闻为开端,揭露沙皇专制制度下广大农奴遭受农奴主残酷奴役,深陷于水深火热的生活中的纪实作品。

像《猎人笔记》这般具体地描绘地主对农奴的奴役,再现农奴欺凌的真相,以农奴主为例揭露人性的残暴、伪善、奢侈、冷酷的作品,在屠格涅夫之前的俄国文学中并不多见——可以说《猎人笔记》是俄国文学中此类作品的开端鼻祖。

《猎人笔记》的可贵,不仅在于揭发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还在于大力歌颂了劳动人民的美好品格。作者没有以地主般狂妄的态度居高临下地看待农民,而是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和农民一起打猎,亲切地谈论生活。在此期间,作者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发掘普通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更表现出他深厚的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

《猎人笔记》中,屠格涅夫背着,在猎户陪同下走遍临近的农村田野、荒山野岭、江河湖泊,接触无数劳动人民、感受他们生活的喜忧悲欢。他的笔下有各个职业的普通百姓——学生、农奴主,更有破落的贵族,家仆和使女。而农民的孩子在他的笔下则成了一群容貌俊美、聪明爽直、充满梦想、勇敢勤劳的小伙子。作者把他的感情倾注在普通的劳动人民身上,抛却贵族架子,与这些普通的农村劳动者打成一片,这对于贵族出身的作家来说,确实难能可贵。

这部短篇小说集中,最主要是从生命的角度来写人物的活动及大自然中优美的景物。每种自然景象都有—个明确的生命要素——植物的鲜活,动物的灵动,农民的悲欢,地主的衰败等等,这些要素在不同的空间中相互关联,为广大读者构成了一个展示生命美好的完整的艺术世界。

不老泉读书笔记4篇


不老泉读书笔记(篇一)

在图书馆里,一本叫“不老泉”的书吸引了我,于是,我把它借回了家。

《不老泉》主要写了在一个八月的炎热里,温妮走进了自己家的丛林,结果她遇见了杰西,遇见了泉水,之后还遇见了永远不会变老的一家人和他们说出的不可思议的故事。可是温妮正确做出了决定:不喝让她永远活着的不老泉,而是正常地长大,活完有意义的一生,以死亡把故事结束。

读完这个故事,我有点吃惊。我以前,总是在抱怨,人为什么要死?那是多么痛苦啊!特别是那一次爷爷的离开,让我更加的害怕和讨厌,我是多么的伤心。现在我才明白,生命的真谛: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上的一个部分。

书里就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没有死地活着,水在流动,可是船永远搁在那里,不能驶往,没有沉没的忧心,生命就不是诗篇。是啊,既然帆不要拉起来的,那么还有热情朗诵吗?永远活在世界里,生命就不会被歌唱了。一个是:在自然界中,都是以强欺弱。是啊,如果自然界没有死亡,那么,用不了多久,就得摩肩接踵全挤在一起了。也就是因为这样,人们才懂得珍惜。

所以,生命应该有死亡,它就是关于生命的最简单的哲学,生命是最神圣的。无论生命是长是短,只要活得有意义,那就是最棒的。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崇拜着这位《不老泉》的作者——娜塔莉·巴比特,应为他让我受益终生!

不老泉读书笔记(篇二)

其实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就给孩子买了这本书。我一般有一个习惯,给孩子买的书一般先要自己读完。作为一本儿童读物,对我们大人来说,依然有很大的启迪。读完之后,我就在思考,孩子能读懂吗?孩子能理解时间的慢慢流逝吗?孩子能体会到生命周期的自然和美好吗?

读完这本书,我把年轻时的照片找出来,和孩子慢慢的翻看。看着曾经的青涩少年的自己,意气风发的大学时代的自己,也看到他刚出生时的丑丑的样子,牙牙学语的婴儿,蹒跚学步的幼儿,刚刚入学的一年级小学生,泰山顶上小小少年……

我让孩子自己观察他现在的自己与曾经的自己的差别,也让他发现现在的妈妈与曾经的妈妈的不同。孩子在看到自己曾经的照片时,不停地哈哈大笑,而当他注意到现在这个皮肤松弛,已有白发,身体发福的妈妈曾经也是青春飞扬的天之骄子时,他竟然有眼泪在打转。

我逗他:“如果妈妈一直不变老,你也一直会停留在一个你很喜欢的年龄,不会变,我们永远不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怎么样?”孩子很高兴:“我喜欢停留在幼儿园,妈妈停留在上大学,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好玩,看电视,吃好吃的”孩子憧憬着……

然后,我把书就丢给了他。让他自己随便看-----我认为孩子读书一定不要太正式,他可以采取任何方式来读书,重要的是培养他的兴趣------过了几天,我问起来,孩子说,看了一半了------孩子没有一口气看完的急切愿望,这不是读书的状态-----于是,在一个暖洋洋的下午,我约孩子一起读书,那个下午,孩子读完了。

过了几天,问起孩子对这本书的感觉,孩子囫囵吞枣地回答了一些。我问孩子:“如果我们永远不死,好不好?”孩子一下子很坚决的拒绝了,因为:“他们一家喝了不老泉后,就发现自己不会改变了,朋友们都以为他们被魔鬼附身,都离他们而去,他们只好住进深山,从此与世隔绝。”“他们不得不不停地搬家,以免别人对他们产生怀疑。”“那样活着就没意思了,一直停留在那个年龄,不会变化,我觉得很无聊”我们散步的路上,我和孩子一起谈论着这个故事,和故事中的小女孩---温妮。孩子非常喜欢温妮的做法----她把不老泉的泉水浇到了一直蟾蜍的背上,把永生给了这个小动物。而她自己,选择了慢慢的老去,做一个普通人。

从这本书中,孩子感受到了生命的简单哲学,也许这本书并不会在孩子现在的生活中产生什么深远的影响,但在将来某个时刻,他一定会记起这本书,这本书给他带来的关于生命的思考。

不老泉读书笔记(篇三)

“嫦娥奔月”,“不老仙丹”,“共在人间说天上,不知天上忆人间。”不知道有多少故事诉说着神仙与凡人之间的离奇往事,又有多少人梦寐以求过上神仙般的生活,期望着容颜常驻,岁月不老。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不老泉》小说,书中主人公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只要喝了这水,那就可以永远不老。遇到这样天大的好事,她会如何选择呢?聪明的你,不妨猜测一下她当时的心境,伴随着主人公一起来体验一下突然间天降喜事的意外惊喜以及艰难决择的过程吧!

当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后,塔特叔叔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费尽周折终于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温妮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毅然选择了遵循自然规律,没有喝“不老泉”的水,并终生保守“不老泉”的秘密。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温妮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意违背生死轮回这一自然规律。读到这里让我联想到我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意想不到的灾害》。课文介绍了味道鲜美的螃蟹也会造成灾害;庄稼的卫士蟾蜍也会造成灾害。这些意想不到的灾害告诉我们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人们不能刻意去改变大自然规律。

又如这些发生在世界各地的奇异灾害。马里温岛的猫灾:马里温是印度洋上的一个小岛,1945年,南非的第一支探险队来到这里,随船来的几只老鼠也悄悄溜上岸,到了1948年,老鼠成了岛上的霸主,探险队运进了5只猫捕鼠,可是海鸟的味道比老鼠好,猫不抓老鼠却吃鸟,结果猫繁殖到2500只,鸟遭殃了,一年被吃60万只。

夏威夷的蜗牛灾:20世纪30年代,一些商人把非洲的大蜗牛运到夏威夷群岛,供人养殖食用。有的蜗牛长老了,不能食用,就被扔在野外,不到几年,蜗牛大量繁殖,遍地都是,把蔬菜、水果啃得乱七八糟。人们喷化学药剂,连续15年翻耕土地也不能除净。

华盛顿州的金鱼灾:美国人长期从日本进口金鱼,1973年,一些金鱼无意间掉落华盛顿州的水里,然后大量繁殖,几年后,金鱼霸占了10个湖泊;湖中的鳟鱼无法与金鱼夺食物,大量减产,杀鱼剂又杀不死金鱼,渔民叫苦连天。

一件件出乎意料之外的灾害,告诉我们万物都有其自身的.生长规律,我们能做的应该像小女孩公温妮一样遵循自然规律,而不是自作聪明刻意地去改变它。

读了《不老泉》这本书,想起一起起离异的灾害,让我像温妮一样明白了:“世界因为顺其自然而美丽万象,强加改变而遭难。”

不老泉读书笔记【篇四】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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