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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个制作工作计划的方法。一般来说,工作计划就是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也许下面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正合你意!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紧抓高风险业态,筑牢学生饮食安全保障网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xx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2.市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公开评价。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由评价现场情况为主逐步向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为主,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局外网网站、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度考核。

3.各县区局将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其中,季度检查由日常监管机构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由各县区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检查要督促校方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4.各县区局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要及时在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布,并于20xx年7月15日、20xx年1月15日前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xx〕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2.春、秋季开学10天内,各县区局对全市校外托管场所进行摸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登记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托管场所、学校门口和市局外网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xx〕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高风险场所为突破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查信息上墙公示,推动监管“两责”落实。

(五)开展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传统节日、中高考、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规范和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及追溯力度。

(六)促进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管业务培训。针对新建机构岗位新、业务新、人员变动大、情况不熟悉等新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特别是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的培训;二是提高食药监管能力。不断改善监管所办公执法装备和技术检测设备,加强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食药监管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三是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按照履行新职能要求,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装备的配备和舆情监测工作,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二)加强协调联动,提高共治共管能力。

一是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强化综合协调,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药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与区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并予以曝光,将失信企业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支持行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药安全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优化群众饮食用药环境。在媒体发布动态信息,介绍食药监管的工作动态、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举报维权渠道等,促进与群众的双向沟通交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食药安全知识咨询、法律法规知识解读、张贴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画等形式,全面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指导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提高公众的食药安全和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将药品“两打两建”活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和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夯实创卫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处,净化我区食品药品经营环境,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网格辖区内市场和餐饮耽误的监督管理、自办宴席登记,把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二、完善监管网络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一级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监管网络、强化监管、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适合新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一是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为利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掌握市场主体情况,将现场核查流程设在基层所。现场核查是准入的'重要关口,在执行现场核查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必须实行专项核查,必须达到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条件,并设立专区(专柜)标识。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二是要围绕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对涉及食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

(二)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

1、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流通环节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和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内容,并将食品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情况列为巡查主要内容之一,确保督导有效。要强制督导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三)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尤其要结合20xx年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要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1、要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2、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要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对快速检测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经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认定方能作为执法依据。

(五)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

对食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

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形式下,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社区干部为食品安全联络员;在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企业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每一个联络员就是一个食品安全联络点,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和义务是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法规宣传、信息反馈、违法行为举报等。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名册》,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qq群、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

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将乡镇、社区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一个责任人,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发证时,食品药品监管所应与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网格责任区装订成册。网格责任人应摸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情况,建立《食品经营者网格责任区台账》,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食品安全联络员等信息,动态掌握食品市场主体现状,对新增、减少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录入,确保台账及时更新。该项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二)建立市场主体档案,强化食品流通管理规范运作。

1、市场主体档案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文书、执法文书、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等内容,做到一户一档,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专柜存放。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2、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三)开展八查八看,强化食品流通管理手段。

1、查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看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

2、查主体资格,看食品流通许可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上墙悬挂,是否按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信息,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

5、查店堂食品广告,看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

6、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看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7、查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看是否建立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和建立进货记录台账,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批发销售凭证;

8、查个体食杂店,看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明晰巡查内容,做好《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结合辖区实际,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分片定人定责,狠抓落实。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四)做好风险防范。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增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的抽检频次,对未列入定期抽检计划的食品要据情实施专项抽检。各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筛查问题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案件查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经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附处罚决定书)。

(六)加强协调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5

201x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工作暨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实施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建设法治药监为目标,从完善监管机制入手,严格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大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1.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局领导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定期总结和考评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2.完善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与他人有利害关系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公开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实施的效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以市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把关,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他重要文件,政策法规科积极参与制订,完善法制审查。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后回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许可公开办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奖惩激励与考评等制度。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立卷归档的考核。

5.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督查办法》的规定,重点对贯彻法律法规情况、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有无超越职权等项目进行督查,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强对市局与各县区及九华山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安全监督所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状中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6.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落实“查审”分离工作机制,加强案件审核工作;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听证程序,认真组织听证会议,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7.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

8.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构筑监督网络。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卡、明查暗访、对餐饮、药械监管和稽查适时跟踪监督等形式,及时收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和掌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

9.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分析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规律、趋势和诱发因素,提出改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建议。

10.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有关工作规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三、规范行政许可,服务经济发展

11.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改革许可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按月通报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和受理大厅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强机关内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办理、审批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12.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机关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的理念,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形式,树立服务品牌。高度重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监管形象

13.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部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采用开办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栏目、刊登新颁布实施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举办知识讲座、编印普法书籍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扩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社会影响力。

14.继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结合“3•15”、“12•4”和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类媒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景区和寺庙,开展假劣药品鉴别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15.强化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16.加强调研,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防止在体制转变过成监管脱节,确保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交接顺利完成。着手开展新体制下监管工作研究,理清工作思路,转变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体制的监管优势,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

17.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宪法、基本法律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纳入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结合机关学习安排,开展学法专题,采取轮流授课制度,激发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执法队伍,营造人人都学法、人人都能普法的良好氛围。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6

食品科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严格要求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加强安全监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发挥职责效能,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现制定20_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_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对原食品监管的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梳理,将监管上各环节打通、整合、融合,破除“分段而治”格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保持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促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发布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发布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六)、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食品科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突破口:一是进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三是加强“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及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写作、案例分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全科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地应对本县食品领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食品科、基层所、稽查队、乡镇“四员”人员组成的县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队伍,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县内重点领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对需要。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进寺庙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履盖面,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人人学法懂法、人人能普法的良好局面,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宪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是深入学习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通用法和专业法。认真组织学习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继续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突出抓好新增职能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主题活动为平台,努力创造符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为干部职工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建立法制宣传专栏,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利用监管执法等时机,采取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大讲堂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食品药品监管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的食品药品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利用企业报刊、简报、板报、电子显示屏、横幅等载体,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开展模拟办案、典型案例辩论赛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通过局门户网站、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七)深化“法律进景区”。针对景区的特点,开展以“宣传法律知识、倡导文明旅游、共建和谐景区”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活动,加强景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景区旅游环境,积极探索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进一步提升景区旅游品位。

(八)深化“法律进寺庙”。结合寺庙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律宣传,利用各种形式,面对面地向僧尼宣讲法律知识,以食品卫生知识为重点,提高僧尼的饮食安全意识。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局要成立“法律八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对活动的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局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法律八进”活动,促进目标任务完成。

(三)总结检查阶段。各县、区局进行“法律八进”工作自查,于11月20日前总结上报。市局将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改进,不断提升“法律八进”工作层次,为迎接“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做好准备。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普法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主题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既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提高主题活动的水平。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延伸,向各地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区域延伸,推进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各单位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年版)》及20xx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抽全年计划品种和项目》,结合本地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以及近一年来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情况,制定我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本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x素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及时、适度修改抽样计划。瞄准食品批发企业、较大超市、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与农村地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同步开展,孙武、何坊街道安排不低于10%,其他各镇安排不低于30%的抽样数量用于城市建成区和镇政府驻地之外区域的抽检;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我县有销售、消费的食品大类和品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原则上应覆盖所有以批发为主要销售形式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坚持检管结合。配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聚焦舆情热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抽检任务;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商,联管联动。

(四)坚持“五个到位”,全面强化核查处置。要严格按照不合格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和信息公示到位的要求,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要强化对上游渠道和源头的追溯调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作配合,案源信息、案件依法及时移交、移送,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坚持多方联动。业务股室、镇办所等各单位紧密

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县消费特点,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计26个大类、94个食品细类,共计划抽检2350批次,根据不同季节,突出重点品种。第一季度拟定抽检方案,开展招标;第二、三季度主要抽样检验;第三、四季度主要对检验结果核查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城办负责拟定抽检方案,协调招标、抽样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监督和统计检验结果,公开抽检信息、不合格处置信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收集抽检工作的记录材料,做好存档。

(二)财务股负责联系财政部门申请预算、组织招标。

(三)各镇办所负责陪同检验机构抽取样品,监督抽样过程,做好抽检笔录,依法及时做好送达检验报告、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法规股及食品生产监督股、食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督股、餐饮服务监督股负责对镇办所抽检及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股室队所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由财政部门监督,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依法核查处置。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四)及时公布信息。按照相关规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公布抽检信息。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不适当言论。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股室队所、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及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可根据情况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9

青阳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 工作重点及措施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

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

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10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以20_年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流动餐饮大棚和肉羊养殖屠宰产业是不松懈不动摇的监管重点。新学校食堂成立必须向镇食安办备案,对小饭桌、学生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巡查,保障好学生群体饮食安全;新成立流动餐饮大棚必须到县局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配齐,年内对经营者和从业者培训不少于两次。继续加大对肉羊养殖行业的监管,督促合作社负责人升级硬件设施,争取上新屠宰设备,形成产业链,打造健康品牌。

四、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组织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11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xx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xx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xx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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