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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篇1】

为做好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认真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负责建立贫困对象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工作;负责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指导全县贫困对象退出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巡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脱贫攻坚牵头专项工作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经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量入为出,结合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大小在各项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贫任务为目标、以连片开发为载体、以持续增收为核心、以痕迹管理为路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各级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接待费用开支等。

2.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了规范项目实施,有效、安全的使用和管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确保全县贫困户基本脱贫、贫困村基本退出,做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做到群众满意度100%,将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按公业务费管理办法进行按月序时申报。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该笔牵头工作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xx〕7号),下达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20万元,《南江县财政局关于预拨部门年初项目预算的通知》(南财预〔20xx〕11号),预拨我单位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笔专项经费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60万元,已全额使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制脱贫攻坚相关资料8万元;脱贫攻坚相关会议、培训费6万元;脱贫攻坚宣传费用6万元;差旅费20万元;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指导公务接待费用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办公等其他费用6万元。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相关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其中差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会议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xx〕59号)执行;培训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江县招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xx〕22号)执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南府办函〔20xx〕20号)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此项工作经费的下达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全县脱贫质量与成色的提质增效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好参谋助手职能,当好脱贫攻坚“参谋部”

一是以规划引领为抓手,科学管理项目。精准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将20xx-2020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和脱贫攻坚“户六有、村五有、乡三有”“保基本”的项目全部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2.1万余个,项目资金88亿元。精准清理扶贫领域项目,全县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20类10106个,涉及项目资金779086.91万元,发现4类项目123个省级问题,44类县级问题,并督促问题按期销号。精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大力推进交通、水利、住房、社会保障等扶贫项目,20个扶贫专项累计完成投资226641.39万元;大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整合43260.38万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二是以成效巩固为抓手,提升脱贫质量。精准采集核实核准建档立卡数据,统一标准规则、统一核改进度、统一交叉校验,确保问题数据集中整改销号,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数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三个不脱”总体要求,继续坚持“三三分类”攻坚机制,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制定《南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实现脱贫人口无返贫,边缘人口无致贫。围绕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靠前研判、科学提出改革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八条意见,实现重大改革期间脱贫攻坚队伍不散、帮扶不断、力度不减;三是以要素保障为抓手,帮扶成效明显。紧扣年度减贫目标任务,强化定点扶贫要素保障服务,实现帮扶效益双赢。中国工商银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路桥集团、卫生职业康复学院等中央、省、市、县级部门(单位)全年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578.2万元,浙江省缙云县拨付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资金3300万元,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续拨扶贫项目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由“发羊”到“借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四川省南江县黄羊养殖产业扶贫案例》入选全球减贫优秀案例。东西部扶贫协作茭白、雷竹、劳务协作等10个扶贫项目带贫益贫7616人,香港定点扶贫产南江黄羊、教育、卫生等7个扶贫项目惠及12398人,“四川巴中市携手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共同做好南江县定点扶贫工作探索香港各界内地扶贫路径”被省委办公厅《四川信息专报》(第197期)报中办推广。

(二)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能,奏响脱贫攻坚“大合唱”

一是以优化流程为抓手,办文提高质量。紧扣脱贫攻坚大局,突出以文辅政核心,着力在文稿的思想性、指导性上下功夫,在创造性、实效性上做文章,全年共起草调研报告10余份、脱贫攻坚县级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等材料40余份9万多字,南江县“五坚持五强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四川省脱贫攻坚简报(16期)》在全省推广。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收文登记、传阅、交办及发文审核、签发、印刷等公文处理程序,继续保持办文质量。全年起草、印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75份、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期、脱贫攻坚规范性文件16个,同比减少46.6%;二是以高效服务为抓手,办会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规则》《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等制度,持续推进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筹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3次、主任办公会3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和综合性会议12次、全县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议4次,研究解决基础设施补短、软件资料规范、督查重点部署等8余类200余个问题。协调筹备好中央、省、市电视电话会议16次,接受各级各类脱贫攻坚考察调研30次;三是以统筹协调为抓手,办事增强能力。坚持“热情、节俭、周到”的原则,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高质量完成上级领导、兄弟县区(市)来南检查、指导、考察、调研、观摩、学习的工作筹备及接待服务,先后顺利接受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对扶贫领域进行审计、华南财经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省检、河北大学第三方评估组县“摘帽”国家抽检;省工商局先后2次来我县开展督导,省扶贫局1次来南督导暗访;市级现场验收和县级自验以及周边县区学习观摩20次。充分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牵头做好22个专项部门省对县过程考核,加强与县级挂联领导、战区、帮扶部门、乡镇、驻村工作队协调联系,实现高效沟通和无缝对接,为高效处理脱贫攻坚日常事务提供保障。

(三)发挥好督查指导职能,做好脱贫攻坚“听诊器”

一是以督导巡查为抓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围绕阶段性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抓点示范、多轮大规模培训,采取常态督查和暗访抽查相结合、重点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查巡查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对5个战区常态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巡查考核工作。通过持续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督查减少频次,提升督查巡查实效,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清单反馈,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责任不清、工作不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准等问题锁定证据,线索移交。重新抽调13名同志,组建县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由县纪委进行管理,全方位、立体式、点穴式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落实。全年五大战区全覆盖督导巡查考核发现问题2316个,发督查通报、提示函、督办函等114 期,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以问题导向为抓手,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各级督导、检查、巡视、暗访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限期整改并及时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全面整改建档立卡贫困户1358个问题和55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740个问题;脱贫成效巩固措施不严不实8类14个方面294个问题;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发现的3个问题;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扶贫领域专项审计发现31个问题;三是以作风整治为抓手,确保干部务实清廉。研究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扶贫“大走访”活动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冲刺县脱贫“摘帽”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早抓小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严格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要求,大力开展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删繁就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清理、取消扶贫领域目标责任书签订。严格执行通报、红牌警告、诫勉谈话、停职整顿、法纪处理“五类追责”机制,结合“清单制+责任制”,向问题乡镇和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和红牌提醒书,同时落实县督导巡查考核组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清仓见底。统筹乡镇纪委、片区纪工委、暗访巡查组、督查巡查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2131个,督办整改1835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7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50人次,为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奠定了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60万元经20xx年4月7日下达我单位后,按序时进度每月申报使用,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印刷复印费、脱贫攻坚相关业务培训费、差旅费、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现场会及其他会议产生的会场租金等费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成果宣传费以及迎接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来南检查或考察学习脱贫攻坚相关费用开支等。

五、评价结论

通过对20xx年度脱贫攻坚牵头工作经费的使用,实施绩效进行了指标评价,该专项经费为全县脱贫攻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评论结论为“好”。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缺乏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二)相关建议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七、20xx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逐步整改。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也同步进行了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了自学培训,专业素质稍有提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县图书馆总分馆模式,根据省文化主管部门及岳市文体改[20xx]2号《关于20xx年度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须建设以县图书馆为总馆,北景港镇、三封寺镇、梅田湖镇、禹山镇、东山镇等5个单位为分馆的总分馆服务平台。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此项目由评审中心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经工程量计算、核实,控制价为199.69万元,由采购办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列支179万元列入20xx年预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此项目先在县纪委备案,由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分成四个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总馆在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中枢作用,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农村,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根据目前县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绩效等级为“优”,分数为97分。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经实地考核,各分馆积极探索,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具体后续工作方案,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以“三个统筹、五个统一”为抓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集约管理,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取得了初步成效。

六、建议

持续实施图书馆评估定级和“基层文化馆站效能提升计划”,扶持引导各乡镇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切实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石家庄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评审,是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项目的实施单位,该经费属于财政专项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度按照《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评审中心积极推进委托中介审核工作,全年完成评审项目835个,审核金额155亿元,审减金额26亿元,全年支付中介机构评审费用1599万元。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为加强委托中介管理,提高评审质量,严格要求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如《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石家庄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石家庄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为加强审核数据把关,确保工程项目预算造价的合理性,不断提高评审质量,我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产生中介机构库,2018年中介机构库中有40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10家房产土地评估机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预算审核,评审中心对中介机构的初审结果组织会审。

3、2018年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599万元,用于委托评审费和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其中中介机构评审费1245万元,聘用人员劳务费354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中介评审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财政评审这一根本目标,积极有效节约财政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根据市财政下达的有关通知,评审中心成立自评领导小组,评审中心主任为自评小组组长,副主任为自评小组副组长,其他人员为自评小组工作人员。对我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收支进行审核和分类,对项目产生的绩效情况收集资料进行了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绩效自评。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评审中心通过调阅核实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共性指标,结合我中心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作出以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产出指标40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等),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50分(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投入

1、项目立项方面满分5分,得5分。评审中心对项目的审减指标设计有明确性、合理性,指标的设置经评审中心人员集体决策,共同讨论确定,审减指标设置成熟,一直秉承评审理念“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

2、资金落实方面满分5分,得5分。资金的到位率、到位及时率均达100%,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实施过程

1、业务管理满分10分,得9分。评审人员全面素质需要加强;评审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还需不断完善,自身创新和探索的能力还有较大欠缺;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政评审工作的推进,制约了评审质量和效率。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9分。评审中心市石家庄市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独立,对评审经费设立财政专户,专人管理,资金使用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审批规范,手续完整,资金使用率达100%。项目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

(三)项目产出

1、产出数量满分10分,得10分。

2018年受理送审金额155亿元,绩效目标150亿元,完成率达103%;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2018年度送审项目842个,绩效目标值850个,完成率及率达99%;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审减项目不合理资金26亿元,绩效目标值25亿元,完成率104%。完成率90%以上的满分,完成率在80%-90%之间扣一分,完成率70%-80%之间扣2分,一次类推,扣完为止。

2、产出质量满分10分,得10分。2018年支付评审费用1599万元,完成评审项目的送审金额139亿元,占比0.12%,比绩效目标值0.13%低7.6%。评分依据:评审费占用率比目标值低或高于在5%以内的得满分,高于5%至10%间扣1分,高于10%至20%之间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四)项目效果

经济效益指标方面满分25分,得23分。以评审费1599万元投入,评审费占送审金额的0.11%,节约财政资金26亿元,以少量的评审费付出,有效的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加强项目在预算造价阶段的监管和控制,促进财政投资效益最大化。

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满分25分,得分24分。2018年投入经审核后财政资金129亿元,节省资金26亿元,让更多的合理财政资金投入经济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民生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使市民更多享受到政府的公共资源。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石家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开展评审工作过程中,组织实施规范,责任明确,严格各项实施流程,严格费用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对2018年委托评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为优秀。综合绩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评审人员全面素质需要加强。对不少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以及科技含量比较高的.项目,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评审手段做支撑。二是评审制度机制和管理体系还需不断完善,自身创新和探索的能力还有较大欠缺。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评审服务的力度,积极配合好重点难点项目评审。四是当前市级财政评审所涉及重点难点项目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层出不穷,深感任务艰巨和责任重大,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政评审工作的推进,制约了评审质量和效率。

(三)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一是认真组织好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工作,不断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完成项目审核任务。二是突出抓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难点项目评审,不断增强财政评审服务意识,加大协调调度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评审质量和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不出问题。尤其是对全市财政投资重点民生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要加快评审进度,加强服务协调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优先评、难点项目认真评,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财政评审应有贡献。三是结合评审实际,加强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并指导好中心内部人员和中介机构工作。四是总结分析项目逾期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优化评审工作流程,进行流程再造,精减评审中不必要的环节和程序,积极压缩评审工作时间,努力确保按时限出具评审报告,大幅减少逾期项目比例,不断提高评审的质量和效率。五是持续紧抓廉洁评审教育,强化中介机构和内部评审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力度,全面提升评审人员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技术水平,为财政评审事业长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篇4】

一、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随着经济、政治高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精神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工作的重点,文化展馆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给群众提供文娱活动的场所。文化展馆的建设更是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项目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历史文化及经济发展成果,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文化活动中心及公共配套设施,决定进行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包括人防广场建设工程、展馆智能化设计、展厅布展以及展馆装修四部分内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公共设施投资,对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文化展馆建设工程,建成后可以有效地带动文化教育、旅游、会展服务的发展,可产生较好的经纪效益。

2、社会效益分析

展览馆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展示窗口,具有国际化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展览馆事业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本项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需要。近年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各行业对内对外往来不断扩大和增多,举办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将日益增多。

(2)项目投入使用,可以通过展览,加强对外宣传。综合文化展馆的建设,一方面以此为平台,将会吸引国内外众多商家和单位及团体来县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文化艺术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学术研讨会、产品论证会等,同时也拉动了地方服务业经济。另一方面,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展示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

(3)完善了城市功能。展览馆建成后,填补了没有展示场所的空白,在满足展览的功能基础上,还可以兼顾举办各种展销会,交易会,人才招聘会等,还可以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完善了城市的功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篇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20-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20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1)保障数据中心设备、数据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州财政业务系统平稳运行,财政专网平稳运行,视频会议正常召开;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10〕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14〕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办发〔2020〕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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