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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辛苦工作一天之后,特定的日子我们会用特定的句子,好的句子需要结构严谨,内容有逻辑性,你在书里找到过什么的句子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通用,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篇1】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篇2】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篇3】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

人的一生往往就像大海常常让我们在层层激进的浪花中迷失自己,我们奋力向上但有些事与愿违。而作者余华,用朴素平和的文字写下了这本让无数读者为之动容的巜许三观卖血记》。

主人公许三观,在儿时经常去农村看望自己的舅舅。他喜欢爬上农村的小瓦房屋顶上看落日余晖下的庄稼,横在小沟里的河流和坎坷的泥巴小路。他最爱看着从屋顶歪歪曲曲升上去的炊烟,而心里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可能那时候的他也没有想到,那段无拘无束的乡野时光,竟是他发生种种不幸前最后的温暖回忆。

许三观卖血出自于少年人的贪欲和初生牛犊的尝试,在同村的两位好友的带领下,赚了一笔不菲的数目。他靠这笔钱与许玉兰成为结发夫妻,但这也是他苦难生活的开端。他成婚多年,从未想到自己最疼爱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血。他悲愤又无奈,把一切的情绪都发泄在自己的儿子许一乐身上。后来一乐为了帮弟弟二乐出头,打伤了自己邻居家的男孩,男孩的父亲找许三观讨医药费时,许三观也只会说:我不是他父亲,你应该去找他的亲生父亲何小勇。

面对天价医药费,许三观自知没有能力偿还,但他终究没有狠下心来不管一乐。许三观思考良久只想到了卖血

这是他第二次卖血,遥记他自己还是个孩童时他的父亲对他说:三观,就算以后遇到了困难,我们可以卖力气、卖房子,但是就不能卖血,血是祖宗传下来的,我们卖血就相当于卖命,相当于卖祖宗。

稚子无辜,许三观虽然没法说服自己但是他内心却深刻的明白这个道理。

卖血的钱除去医药费,还剩下一笔。许三观带自己的妻子和除一乐外的两个儿子到当地有名的饭馆吃一碗一元八角钱的面条。那时,年仅九岁的一乐,还不能明白为什么昔日疼爱自己的父亲要这么对自己。他拿着父亲给的一角钱买了一个没他手掌大的红薯,他慢慢将红薯吃完,连皮都吃了进去。可对于一天只吃了一个小巧红薯的他来说,怎么能填饱肚子?

他坐在街道旁,可能是太饿了,又可能是风太冷了,他心中突然一阵委屈,想跑到饭店找父亲,他也想吃一元八角钱的面条。他迎着风,快速的奔跑,他不知道饭店在哪,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他只想着以后再也不要回去了。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也不知道在哪个角落睡着了。迷糊中,他好像看到了许三观慌张的面庞。他想一定是梦吧!可许三观将他背在背上的体温又那么真实。

你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吗,跑这么远生怕自己找到家是吧!许三观忍不住责骂一乐,但眉宇间全是担心。

一乐饿了太久,闭着眼睛不想说话但却突然鼻头一紧,他抬头看着眼前的面馆心中止不住的欢喜。许三观终究还是爱着自己的儿子,即使不是亲生的,但他心里觉得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们也能看到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相较于许三观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不幸,全书最令我感动的还是他和儿子一乐的亲情。甚至多年后,一乐得了重病,去往上海治疗,许三观为了一乐,不顾三月只能卖一次血的劝告坐船沿路卖血,常常几天就卖好几次血,有多次搭进去半条命,从鬼门关走一遭。

放眼全书,最令我动容的还是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许三观的慈爱、包容是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的。

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我们不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什么都做得对,但我们却知道我们所守护,所坚持的事物,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即使会有人对生活无奈,但总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总会有弥漫不幸的暖意。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篇4】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梗概: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是上一代人面对困难时期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文中传授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价值观念。

《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形象:

许三观,靠着卖血养活自己的儿子妻子,也养着别人的儿子,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却让他成为英雄。一个真正人物的自尊,狡猾,逆来顺受等性格自然而然的提醒在他身上,这是文中主人公的色彩。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人在面对困难时,不应该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而是应该积极与命运进行抗争到底。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篇5】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

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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