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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个处处讲法律的社会里,合同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变得尤为重要。签订合同也确实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根据您的要求,编辑为您整理了《入职劳动合同》,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入职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_职位,工种为________,乙方应经过30天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做满30天可获得试用工资,未满30天者自动放弃试用工资。

(二)实习期满但不能独立操作、且没有合适岗位调整由车间负责人直接辞退。

(三)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经甲方考核合格,正式转为正式员工。

(四)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进厂工作实习试用期间男工:2500/月、女工:2100/月。转为正式员工后,执行计件工资或岗位工资。

(三)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本厂职工在职在岗工作满一年以后,享受工龄补助每人50元/月。

(四)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二)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四)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五)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六)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第四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提供乙方各项保险福利。(由乙方工龄长短决定甲方负担的费用多少)

(三)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员工宿舍全部配备空调,双职工提供夫妻房。

(四)在员工宿舍不可以用任何电器。

第五条:解除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可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三)乙方因工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四)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①工作未满半年,自愿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员工扣相应培训费元;服装费100元/套,以及相应的罚款(熟练工入厂不扣培训费)。

②工作满半年但未满一年的职工自愿辞职或者被辞退只扣培训费以及相应的罚款。

③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辞职或者辞退只扣相应的罚款

④以上辞职辞退人员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剩余工资随同车间职工一起按月发放。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厂规厂纪的职工,公司将辞退,情节严重的将呈送司法机关。

第六条:合同的实施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半年。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解释权归甲方。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 篇2

标签:工作合同,工作签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对劳动者是否还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下面笔者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的几个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竞业限制补偿金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读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是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地,因此,这几个省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笔者通过对上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三种观点,即“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

一、“有效说”,以上海为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

二、“无效说”,以江苏、浙江为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江苏省的指导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直接否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指导意见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效力待定说”,以北京、广东为代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对三种观点的评析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成为必要,是对劳动者择业权被限制的补偿。从合同性质看,竞业限制协议属于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当然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这似乎有强制双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处在于未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江苏、浙江规定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支付的,直接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似乎显得太武断。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疏忽或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是其目的并非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以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认协议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广东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导致协议无效,只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才不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单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说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北京和广东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既兼顾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把握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入职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约须知

1.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国家就业准人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5.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第十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

8.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9.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10.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二)试用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主要工作内容为:;

2.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1.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元;

2.试用期满,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元;

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

3.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

4.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应征人伍的;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由于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

3.甲方未给乙方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

4.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支付违约金

1.双方可以在对等、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约定违约金;

2.支付违约金仅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3.计算方法:。

十、经济补偿金

(一)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二)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第1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乙方工作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十一、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2.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3.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

十三、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劳动合同共六页,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入职劳动合同 篇4

【案情介绍】赵某原是某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20xx年7月22日其向该物业公司提交了入职申请书, 次月1日,赵某与公司签订了员工上岗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了赵某的劳动工资待遇、实习期间、社保购买条件、工作时间以及其作为劳动者应遵守的公司规章制度等。次年5月,该物业公司对赵某的岗位进行了调整,赵某因不满相关安排与公司发生纠纷,便未再到该公司上班。

之后,赵某就劳动报酬等问题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最终裁决物业公司支付赵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38160元、加班工资29426元、20xx年5月工资621元、退还押金300元,并为赵某补缴社会保险。

但物业公司不服上述仲裁裁决,向双流县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一审认为,“入职申请书”与“员工上岗协议”为一个整体,其中的内容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应视为赵某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而相关交接班登记簿、巡逻记录等可证明赵某每天工作12小时,物业公司主张被告每周休息一天却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赵某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依法应补发劳动报酬,故经核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赵某提出上诉。

该案承办法官苏建兵说,该案的争议焦点是赵某与物业公司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该案中因双方均认可签订了“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因此争议焦点的实质就演变为“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能否被视同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苏建兵说,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效书面文件已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尚欠缺部分条款时,并不能简单地由此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该案中,赵某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的“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明确约定了赵某的劳动工资待遇、实习期间、社保购买条件以及赵某作为劳动者应遵守的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包括例会学习、辞职手续办理、岗位管理要求等。“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实质上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了赵某与该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劳动用工关系,并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已实现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功能。虽然还欠缺完整劳动合同应约定的事项,但并不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应视为赵某与该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入职劳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安排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2.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休,公司另有安排除外。

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第三条劳务报酬

1.甲方每月10号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延后至最近一个工作日。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若乙方有突出贡献,甲方可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2.乙方请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当月实际考勤天数计算扣发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天,扣发____天工资,旷职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年____月____日____

民族: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公司聘用合同范本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每月(每季度、每月任务)

三、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月___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________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2、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3、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4、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5、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或乙方属甲方有偿引进的人才,当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或有偿引进费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________年递减支付的培训费或引进费总额的20%。

3、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____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录用

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员工安全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一、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支付一次,时间为每月15号,如遇节假日则甲方有权选择提前或延后在临近的工作日发放。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状况实行本公司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注:以上工资的调整和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工资为:加上绩效加上夜班补助

三、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四、甲乙双方共同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到期即终止。

第六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视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七条离职

普通职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上报辞呈,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两个月向总经理上报辞呈。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在出纳处结算工资,如未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擅自离职者,则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第八条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试行版)),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于年_____月____日到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 篇8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毕业生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

学软件工程专业的小马应聘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与其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并表示,由于是技术工种,所以试用期要3个月,试用期月薪为同岗位正式人员的一半。小马很关心:试用期的规定应该是多长?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小马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期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

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该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超范围约定竞业限制人员无效

小陈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药品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令小陈啼笑皆非的是,他这个记记账、发发钱的出纳,从来没有机会接触到产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签订竞业限制人员之列,被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同类业务的企业工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据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用人单位对一些特殊员工实行竞业限制是必要的。但竞业限制又是一把双刃剑,约束过滥,又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高端劳动者,才有“资格”成为竞业限制人员。像小陈的情况,就不是竞业限制人员。若用人单位超范围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人员,则这种约定就属无效约定。

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小胡应聘到一家电子产品企业工作,公司人事部门告诉他2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才给参保社保。小马很关心:拥有一份新工作,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应该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就给我买社保?还是等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才买?

据了解,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逃避义务,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

入职劳动合同 篇9

用人单位名称:(下称“甲方”)

劳动者姓名:(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签订年合同(个月)。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保安队员,并委派乙方到甲方服务单位(即用工单位所在地,下称“用工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乙方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通过开展保安守护、保安巡逻勤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处置“四防”,严格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严格做好来访登记,禁止陌生人进园,提高用工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及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五)甲方应当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应在合同书上签写“我已阅读”及本人姓名。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用工单位确定。因保安服务工作的特殊性,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甲方按每年12个月发放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月(其中寒暑假为三个月,每个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五、乙方享受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安全、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2、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应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包含但不限于: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等;2、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隐瞒不符合保安人员招录条件中所列病史的;4、其它情形)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用工单位依法退回乙方的;

8、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 篇10

1、 工资

《劳动合同法》十七条第六点明确要求,企业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劳动报酬。其中需要明确的劳动报酬细分下来包括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的具体数额、构成、发放方式等等。

构成是指其中的绩效工资、其他津贴、奖金分别占比多少,而发放方式则是哪些每月发放,哪些在年底统一一次性发放。薪资部分的不明确或者做一些措辞上的包装则会让求职者面临风险时期的大坑。

曾在长沙任职某上市企业时,当时工资五千多,而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在合同中签订的数额是650元,这个数值是当时09年长沙县最低薪资标准。当时针对这个问题公司解释是公司所有员工统一都签订的这个数值,统一管理,实际工资的发放中是按照与员工的约定工资发放的。当时想到公司是上市公司,又是行业内核地区内赫赫有名的公司,不会有什么问题。实际在工作中倒也一切正常,隔了一两年后在12年整个经营环境不好,公司大量精简人员要求一个人做近三个人的事,加班在所难免,而在当时和员工矛盾重重的情况下有人提出申诉要求加班费,公司无奈只能支付加班费,但是加班费的核算是按照基本工资部分进行结算的,也就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做计算基数,算下来一天工资只有29元,而一个小时的工资则不到4元。07年时候在长沙读大学做家教一个小时收入都有20元,这一下就把劳动合同中的隐患凸显出来。但没办法,劳动合同白纸黑字是自己签的,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下来,周末加班一天才20多块,平时晚上加班2个小时也才7块多钱。并且公司也按照这个数值标准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交了几年后连公积金贷款都无法贷,因为数额太低。

这种情形在劳动合同中,很多公司会把收入的其他部分包装成为奖金、津贴,这部分收入是可以不写入劳动合同的,即便写入劳动合同不明确数额企业也可以随意扣减,因为在劳动法的管辖层面定义,奖金津贴是企业根据经营效益来发放的,企业状况不好这部分取消是不违反规则的,只要约定的固定薪资处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而有的公司则为了便于管理薪资约定的是按照所谈约定,但是把绩效考核工资部分占比提得很高,而绩效的难以程度在入职签前是无法评估的,这样的合同签订了入职后无疑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

今年疫情,很多公司降薪降的就是取消奖金、津贴,信手拈来,或者可以提高绩效难度来降低员工可得收入。

所以,工资这部分最优、对员工最有利的约定方式就是面试约定工资全额体现在固定收入部分,每月不受其他业绩条件影响发放。

2、 保密、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岗位是一些涉密岗位、核心技术岗位,企业一般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在职状态保密以及后续离职后不能在同行业任职。

这样的协议签署是合法合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劳动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签署在相关法律法规上由于是履行了劳动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责任,企业是需要支付相关的保密、竞业限制津贴的。

而有的企业签收时不写或者直接在约定工资中拆分出一部分来当作津贴,那么对于求职者来说就是拿一样的钱却要担当更多的责任。

这在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时候需要提前了解及知会,尤其是当你应聘岗位本身很核心或者涉密,那么可以在谈薪资时候提前了解到,然后把这部分的协议津贴纳入到薪酬要求中去考量、谈判。

3、 工作地点

很多人忽略这个问题,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中体现。企业搬迁是个小概率事件,但是一旦发生搬迁绝大多数都是搬迁到不相近的另一个地点,甚至省外,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会一厢情愿且很自觉地提出离职,觉得企业搬迁了地点不适合只能自己走。

其实对于员工而言,企业搬迁是企业自身违背了合同条款条约,只要是交通不便,都属于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要约条款,而劳动合同是双方的,合同条款的变更是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即员工不同意,企业要么在原地点给员工继续安排工作,要么做辞退并补偿处理。

但是这一切需要建立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仲裁申诉就存在很多不利条件,很难争取到个人合理诉求。同类情况的还有岗位、工作时间(周几到周几工作,每天几点开始等)这些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

所以在劳动合同签署的时候我们需要明确这些细节。

以上三点是劳动合同签署中最常见的三个坑,当然作为求职者是弱势一方,很多时候职业是“求”,我们站在谈判不利的一方,一旦谈了条件或者质疑公司可能就会错失这个工作机会,这也是国内很多企业在劳动法上剑走偏锋上有恃无恐的原因。

但至少我们要知道在合同中已经埋了哪些坑,这些坑埋了了注定企业在有需要的那一天一定会用上,我们能做的就是平时在工作中保留好自己的工作证据、收入记录、出勤记录、绩效记录等等证明自己和企业关系、收入水平、考核标准的资料信息,在有需要提出仲裁的时候可以申述。

入职劳动合同 篇11

未毕业大学生可以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吗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此处要正确理解《意见》第12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12条的是为了考虑工作时间较为零星而设立的,并非禁止不签合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还未到实习期,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签了合同,并没有违反《意见》第12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是“可以不签”,不是“应当不签”,所以这种情形签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当然,如果已领到《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就更有资格就业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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