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情说说吧,你身边的情绪管理专家!

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在平淡的日子里,我们总会收到很多或长或短的句子。很多句子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会有不同的意思。有哪些优美的句子值得借鉴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小区收费通知模板,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小区收费通知(篇1)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1、 请各位业主携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卡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车辆月保授权;

2、 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 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xxx年xx月xx日

小区收费通知(篇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xx年2月11日起正式启动永基世纪名门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具体临时管理条例如下:

一、已购买汽车停车位业主(车主):

凭申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汽车蓝牙卡100元/张,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月25元物业服务费,半年缴纳一次费用.

二、未购汽车车位已入住的业主(车主):

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需停放在划定租用车位内,汽车车位租用费300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押金100元/张),并签订临时停放协议。

三、装修阶段未入住的业主:

如带有装修材料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的,经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后迅速驶离(不超3小时)则免收场地资源费。超出免费时间按第四项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装修完毕入住之日起,车辆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按以上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执行.

四、来访人员(包括业主亲属)汽车:

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3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3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超过8 小时(24小时内)按人民币15元/辆收取(内含3小时免费时段);

五、业主摩托车、电动车:

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凭认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权限,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位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电动车/摩托车车位租用费15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费用均不包含电动车充电费,充电费另计;来访车辆请停放小区外公共区域(免费停放)。

六、外来装修人员及装有装修材料车辆:

经秩序员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卸完货迅速驶离。如不驶离,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2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2小时起至4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场地资源费;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10元/辆计收,超8小时至24小时内按人民币20元/天/辆计收。

七、租用停车位不得擅自转让和转借。在进出、停放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 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八、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请已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暂未购买停车位需停放车辆到地下停车场的业主,请及时到金悦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租用手续。以免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谢谢您的合作!

物业客服电话:0775-2272680

24小时值班电话:0775-2271380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9日

小区收费通知(篇3)

物价局

房地产管理局

太价费字【2014】011号

关于重新明确太和县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太和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一、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

(一)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

我县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实行分等定价。按照管理服务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实行考评定级、按级收费、定期复审的等级收费管理制度。收费等级分为四级,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计收。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阜阳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阜价房[2009]214号《关于开展规范物业服务分等定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中的标准进行自评,填报《物业服务等级考核申请表》,经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考评确认。具体收费标准:

1、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其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在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范围内约定,并将约定的收费标准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2、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以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对具体收费标准双方约定不成的,其物业综合服务费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实行“一费制”。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包含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保养、检测、维修费用等。为便于物业服务管理,住宅小区公共能耗费用(共用电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弱电系统、公共用水等),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计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二次供水用电可据实分摊,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高层住宅一楼免收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二)前期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标准。各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要根据物业服务特点和要求,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将拟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报县物价局审核备案。

申报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小区总平面图;

2、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标准的书面申请;

3、成本核算资料;

4、其他需报送的资料。

建设单位通过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县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住宅服务收费标准时,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得“优秀住宅小区”称号的住宅区,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相应的幅度。“优秀住宅小区”称号被取消,停止上浮收费,恢复原收费标准。

二、太和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中准价)标准及浮动幅度见附表一。物业企业同业主委员会或开发企业约定的具体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浮动幅度。

三、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见附表二。大型客车、货车和危险标志车辆不允许停放在住宅小区内。

四、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

住宅小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房屋实施装饰装修应按照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堆放装饰装修垃圾,并负责及时清运;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饰装修垃圾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收取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物业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保证金等费用,不得向装修人员收取出入证费等。

五、物业收费预收时限,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皖政„2004‟92号)规定执行。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约定的可从其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时限,不得超过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六、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和《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首批住房交付前30日,需先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在小区的醒目位置、收费点等地方,将物业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

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将物业企业收费情况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无证收费、证照超期收费、收费不公示、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太和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太和县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太价费字【2010】03号)同时废止。

附:

1、太和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2、太和县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太和县物价局太和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报:阜阳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附件1:

太和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附表2:

太和县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翰林广场业主群QQ:299190538

(欢迎业主入群共同维权,入群时注明是几号楼业主及联系方式)举报电话:

县物价局:8623953市物价局:2198209安徽省物价局:0551—12538

小区收费通知(篇4)

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情况

根据市发改委和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委3月21日成立机动车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朝阳区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的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的时间、检查阶段、任务分工、检查重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委从4月1日到4月13日期间对本辖区内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共派出49个检查小组,134人次;对我辖区所属的148个停车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停车场基本能够按新标准收取停车费。但部分停车场存在一些问题:

一、从检查的148个停车场中有28个未更换标示牌(占检查数的19%),有17个更换了标识牌但未编号(占检查数的12%);

二、有属于三类地区的按二类地区收费的2个;有问题的单位共计47个,占检查总数的32%。未更换或更换无编号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停车场没有资质,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停车场责令立即改正,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中。在此期间共接到价格咨询件283(咨询较多的是对收费的分类不清楚及咨询标价牌的式样问题),举报20件(含市转6件),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不按新规定收取费用的问题。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小区收费通知(篇5)

甬价费[2008]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管理,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地下人防工程,依照规定允许作为停车泊位的,应向小区内的全体业主、住用人开放。

二、地下人防工程作为停车泊位的,其收费标准为:

(一)包月停车收费:汽车每辆每月300元,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

(二)计时(临时)停车收费: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停放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停放2小时以上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最高每辆不超过18元。

业主、住用人的同一辆汽车在同一住宅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停车一个月内其计时(临时)停车收费累计不得超过包月收费标准。

三、为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矛盾,产权或控股权属建设单位所有的室内集中停车位(库),未出售前向业主、住用人开放的,其停车收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设置机械停车泊位的,其收费标准向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报批。

五、物业公司利用地下人防工程收取的停车费应单独列帐,除40%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外,其他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人防管理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用于人防工程维护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终止服务合同时,应将余额全部移交给下一期物业服务公司,不得截留、隐瞒、移作他用,做到交接手续清楚完备。

六、本通知适用于海曙、江东、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域内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七、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甬价房[2001]123号)规定执行。

宁波市物价局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小区收费通知(篇6)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希望您能喜欢这些唯美的句子,优美的说说,在您的朋友圈能经常分享值得与他人分享的句子。励志的句子网j458.com向您推荐更多好内容,请阅读小区收费通知,希望您有一个好心情!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http://www.j458.com/a/5605652.html,并在标注文章来源。
上一篇 : 手机店促销方案6篇
下一篇 : 自己高级文案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