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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在交易完成之前一般先要签订好合同。签订合同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生产合同”的精彩内容,在阅读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

生产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汽车吊规格型号:

台数:

出厂日期:

二、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凤阳____厂;

工程项目名称: ;

设备进场时间:随叫随到,不固定时间。

三、租赁期限:

根据甲方需要,随叫随到,不固定期限。

四、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租用吊车为包月制,租金按月计费月(不含税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天数30天乘0元计算。包月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五、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2、 设备租赁时间自设备进场正式使用起计算。

3、 吊车燃油费以及乙方操作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由保养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起重工。

5、 采用按月结算方式设备,当月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单,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时间按台班计算。另甲方在工程结束后____日内应结清乙方所有的租赁费。

六、甲方责任

1、 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 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施工地点为(中____厂)。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已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修理时间。

2、 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应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10个小时工作时间。如因进度需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4、 乙方司机在现场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合度不够好的司机人员,乙方应尽快送选合适司机,以不影响进度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合同 篇2

为了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护采矿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和采矿单位的财产免受损失,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山西集团勉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采矿承包单位作为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各项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观念和劳动保护意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作业危险,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危害,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三、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守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乙方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新工人上岗必须由老工人进行带培,熟练岗位技术操作后方可安排独立操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健全,并认真及时填写。建立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及危险源档案。

(五)、乙方的厂内机动车辆、运矿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有驾驶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单位的特种专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压风工、起重工、卷扬工、锅炉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爆破工等必须持操作证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无操作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为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八)、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禁止从业人员疲劳作业,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不准招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工作和危险作业。

(十)、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后,乙方应到职业卫生部门对其进行健康体检。

(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配备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盗、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保证良好。守护员和保管员要设专人,并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制度。库区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十三)、乙方不准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禁用的特种设备和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使用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要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十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建设施工,落实“三同时”法律规定。

(十六)、乙方必须加强内部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管理,保护环境和防治环境污染。对废气、废水、废物、粉尘等应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须加强内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应配备足够

3 的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八)、乙方必须结合内部实际,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九)、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十)、乙方必须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未按技术要求和相关设计要求施工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二十一)、露天采区应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须坚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采区必须加强采矿边帮管理,采矿要形成阶梯状安全平台,边坡角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机械采挖边坡高度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凿岩采矿边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加强作业过程中的边帮安全检查,边帮上的浮石、伞檐要及时除净,未除净不准作业。当边帮发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矿作业和爆破作业。

(二十四)、处理边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系好牢固的安全绳,边帮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和车辆通行。对能进入危险区域的路段设明显警示标志。

(二十五)、加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由专职爆破员爆破,并严格执行《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声响警戒信号的必须使用声响信号。对于能进入爆破现场危险区的路段必须安排专人警戒和设明显警示标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离为300米。

(二十六)、采矿边坡顶部或采空区及废弃的采场以及易发生坠落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二十七)、采区高压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危险的部位必须设防止触电的警示标志,所有通电设备的电缆、电线要达到绝缘良好,各配电部位都要有防止触电的安全防护装置。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采区必须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区内积水。

(二十九)、乙方采矿与地下采矿或与相邻采矿之间互相采矿作业发生危险影响时,互相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相互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须落实好下列安全作业措施:

1、起重作业须有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不准多人指挥。起重物下和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须检查合格,挖掘设备作业半径内不准有人停留。

2、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止人员坠落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有人把扶和监护,高空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禁止夜间或雨雪天、大风天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3、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遵守公司《设备安装和检修作业规程》的规定。

4、在设备仓内、矿仓内、漏斗内、地沟、槽内、水池内、硐内和井内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5、电器设备和设施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操作。一切配电线路和装置不准漏电或裸露,必须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6、在金属容器及井下和潮湿部位作业时,工作行灯照明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

7、使用运转、转动的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防护罩或安全防护装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接近火源,严禁将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内存放。

9、使用气瓶压力容器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排毛场、落地矿堆卸料边缘必须采取阻车措施,倒车时应有人指挥。

11、在易发生触电、坠落、摔伤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及部位必须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五、责任与处罚

(一)、乙方作业人员要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不准到公司各生产岗位和作业现场及其它施工作业现场乱走乱窜,因此发生本人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事故、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人员在配合乙方作业时,甲方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伤害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业现场作业将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运矿、装矿、卸矿、爆破、起重、采矿、剥岩或其它作业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变更协议时,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未提出变更申请仍执行此协议。

七、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文书和文字

7 材料。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工作检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和批评指导。

八、甲方可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当场制止和处罚,罚款为10万元以下。对存有重大隐患的,有权停止其作业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乙方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不报。

十、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给予乙方处2万元以上罚款。因上岗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生事故的可加倍处罚。

十一、安全罚款,乙方应现金交纳,不及时交纳罚款的,甲方则通过公司财务部强制从施工费或采矿费中扣除。

二、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生产合同 篇3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活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承包商之间达成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第一条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 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不得影响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第三条 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他方作业现场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四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现场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

第五条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区随意走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第六条施工车辆进出建设单位注意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七条严禁挪用他方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盗取他方施工材料的加倍赔偿。

第八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第十条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危险作业须办理作业证。

第十一条严禁承包商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扯电线。

第十二条严禁随意大小便,不得破坏树木、绿地。

第十三条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以上规定(不限于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承包商之间各执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

承包商甲(盖章): 承包商乙(盖章): 承包商丙(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生产合同 篇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乙、丙方应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备案。

第三条:乙、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

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工程开工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依法委托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理。

3、组织向乙方和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安全措施要求。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等。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受甲方委托和授权代表甲方对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理,并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监理人员,明确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2、在实施监理前应当制定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安全监理详细计划。

3、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当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对施工全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4、对丙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等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对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事故不得隐瞒不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第六条: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规定。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报备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5、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国家劳动培训机构等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8、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乙方备查。

9、按照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乙、丙双方签字确认。

10、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1、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范标准设置安全防护。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

12、按照福州市建设局榕建城[20xx]185号《关于重申加强市政工程管理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人行道上搭盖工棚、晾晒衣服、乱占道。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

13、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乙方审批后执行;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xx的要求选用合格的电气(器)设备,并规范敷设线路、接地体等。

1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15、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和季节性的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乙方备案。

16、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并记录存档。

17、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服从甲、乙方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甲、乙方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

18、丙方对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专项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乙方,并接受甲、乙方的检查和监督。负责为本单位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9、对甲、乙方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20、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乙方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乙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

2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丙方,事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丙方根据各自相应的责任共同承担。

第七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遇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合同 篇5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概况

2. 工程名称:

3. 施工地点: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条 有权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对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 有权按照甲方确定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第四条 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与乙方办理完整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 应乙方要求,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确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第六条 为确保乙方安全施工,甲方同意根据项目施工难易程度,按双方测定的 标准支付乙方专门用于安全维护与监管的安全施工费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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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工程内容增加甲方权利和义务)

3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应及时向甲方索取与本工程相关设计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因为施工资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乙方从事施工作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条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

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对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对因施工涉及范围内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按规定金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定安全责任状。

第六条 应确保甲方支付的安全施工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七条 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应急预案,并建立日常安全管理记录、台帐,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担任专职安全员。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 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使用。

第九条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的管理,要做到一危险源、一措施、一预案。

第十条 加强施工区域的现场管理,材料物品堆放有序,安全标志齐全有效,设备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报 . 审查后施工,并严格执行,杜绝未经审查施工和超范围施工。没有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第十二条 雨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汛期施工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的畅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施工中如需建临时道路,必须报甲方相关部门批准。乙方在临时道路危险路段要设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期间要保证临时道路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 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工器具等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质证书(特种作业证),并随身携带;所有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培训上岗证。

第十六条 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标准规定。

第十七条 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施工危险区域、危险点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悬挂警示牌,夜间设警告灯,并要认真维护,保证防护设施不被损毁。

第十八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电缆线压在重物(门、设备和钢管等)上;严禁从高处抛掷物体。

第十九条 对地质条件差,危害性较大的施工地点,在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确保不安全不施工。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充分注意高空作业安全,配备足以保证人身安全的防护设备,同时要注意本地区的自然气象特征,严禁在大风、扬沙天气和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开展高空作业。

第二十一条 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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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照收取乙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形,在收取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内自主决定违约金数额,直至将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冲抵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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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完毕,乙方人员全部撤离施工现场之日止。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填表说明:

2 本协议属通用文本,各单位要根据工程性质具体填写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3 凡涉及审查、移交等问题时,请具体填写审查、移交的部门、程序、人员。

4 违约责任应对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具体约定。

生产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中建一局集团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五、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生产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人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特签定本安全协议书。

内容如下: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保卫、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要求。

2、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及保卫、消防管理工作。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消防检查等工作。协助乙方解决和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协助检查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4、负责提供合同内生产需用的各种材料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使用安全,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依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乙方必须明确本队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本队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立一名专(兼)职安全员,班组有兼职安全员。

2、保证本单位人员相对稳定,如需增加或调换人员时必须事先向甲方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场,增换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未经审核教育人员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

3、乙方领导必须对本队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和法制教育,必须服从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指导,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违章冒险作业人员和违反施工现场规定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工整顿。

4、乙方施工队必须加强本队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技术素质和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执行班前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讲评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有活动记录。

5、乙方负责人、安全员应在本队人员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作业中人为形成的隐患,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机具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拉闸断电,用火是否熄灭,作业场地是否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乙方施工队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本队的工作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凡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和安全管理人员。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违章操作,教育培训职工学习明关消防知识,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人人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8、乙方负责给自己的施工作业人员上施工工伤保险并承担其费用,并将有效的保险凭证提供给甲方,甲方做备案登记,发生任何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其所有事故责任并妥善处理事故带来的连带责任。

9、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外墙脚手架上施工必须配戴安全带、戴安全帽、保险绳等安全防护护具,乙方领导或专(兼)职安全员需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护具配戴情况,并做检查记录。

10、吊蓝操作流程,乙方必需按吊蓝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因此带来的事故,乙方付全部负责。

11、乙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与指挥,进场施工前应先办理乙方公司规定的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用电协议、施工作业人员考试、人员登记等相关所有手续。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有义务告知甲方及时消防安全隐患。

13、乙方在施工中严禁在脚手架上存入过多的材料,以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安全。

三、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职工违反现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违章操作而造成

的经济损失或伤亡未遂事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其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四、以上条款双方应各自履行职责,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归档。

五、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工程结束为止。六、

附件:

1、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生产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县____公社______大队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提高______生产的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应乙方邀请,甲方到乙方居住地传授______生产的技术.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月,即从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至合同期满,甲方保证乙方达到如下技术水平:

三,乙方负责提供甲方传授________生产技术所必需的资金______元,提供生产设备_______________,保障___________原料的及时供应.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每月付给甲方报酬______元,按月结算(或合同期届满统一结算).甲方的食宿由乙方负责安排,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五,合同期届满,如甲方的传授指导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除退回乙方付给的报酬,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如甲方中止执行合同,除应赔偿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外,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如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给甲方报酬,迟付一日,应按迟付金额的______%偿付给甲方违约金.如乙方中止执行合同,应付给甲方合同期内的全部报酬。

六,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生产队,大队,公证处(如经过公证)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

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生产合同 篇9

发包单位:汕头市粤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静力压桩工组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甲方同意工程专项作业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特将有关内容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建设项目:

1、工程名称:市锅炉厂旧城改造项目二期:1~8幢

2、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30号

第二条

1、建筑面积:54569.2m2

2、结构:框架/八层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建筑设计部门设计,按图纸设计的静力桩部分进行施工,负责吊桩、接桩、压桩等全过程。

第四条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劳保福利、包质量、包伙食、包误工、包工期、包单价,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承包。

第五条 工程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计算按桩入土深度计,送桩长度按自然地面至桩顶面高度计算,送桩时,桩顶部须点焊挡砂铁板。

2、租金单价以甲方打桩按每米人民币16元给付,送桩单价同压桩;做桩静载试验桩机配合费按每根1500元计。

3、该项目桩机进退场费按每台5000元计。

4、以上单价为不变价格,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后结算依据。

5、本造价乙方不包括现场经费、水电费、税金及管理费,按工资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付款办法:

1、协议签定后,乙方人员进场之日起五天内甲方应预付工程款为总造价30%计。

2、静压桩施工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总造价50%计。

3、余款约20%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 施工工期:

1、按试桩之日第二日起计暂定50日历天,进行正常施工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误工,则工期顺延。

第九条 安全事项及卫生

(1)工人进场应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纪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违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

(3)严禁使用电炉,烟头要放入灰缸,如发现使用电炉或烟头乱丢的,罚款贰佰元,以保证防火安全。

(4)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不骂人、不打架、不吵架,如发现打架的,每次罚款贰佰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5)保持宿舍及工场环境卫生(特别是伙食),如有不讲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罚款乙方必须负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在开工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材料,并配合机械和用水用电。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则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责任:1、首先要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节约材料,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遵纪守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费及乱用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赔还甲方双倍材料的金额。2、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场后,应申请做暂住证,暂住证的用费一切自理,如不做暂住证者,经有关部门检验,罚款自付。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控制施工现场的轻伤率在3‰以下。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送公司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开工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办理结算付款后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验收,乙方没有出现轻伤事故,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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