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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无论在何时何地,合同在大家的生活中也频繁出现。有效合同怎么写?励志的句子小编为您选出的“商业机密保密协议”让您不容错过,还请您收藏本文!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1)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约定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2)

甲方(用人单位):

注册号: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服务期内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固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更不得与甲方发生竞争,将甲方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不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5、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过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6、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如损失无法计算的,则以乙方年薪总额的3倍计算损失和违约金。

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4、在与甲方离职后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5、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补偿费从 年 月日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 日通过方式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6、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7、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上年度的薪酬总额的倍。同时,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并且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全部归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支付规定的竞业禁止补偿费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竞业禁止的约束。

四、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争议一方或双方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结果的,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乙方与第三方构成共同侵权的,甲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为。

五、其他

1、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制造方法、产品材料构成、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协议及甲乙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的代表人: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3)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4)

劳动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1.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它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3.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4.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5)

甲方:__装饰城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款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保证甲方的文件、资料不外泄,不被盗取,乙方在严格遵守甲方公司保密制度的同时,与甲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外泄、外传以下涉及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

1、__装饰城招商流程图

2、各商场的招商方案、招租细则

3、各商场入驻商家明细表(包括:商家名称、经营品种、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租赁时间、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4、商场入驻率、收款率

5、各商城平面图、楼层分布图

6、甲方与商家签定的

7、招商部

8、商家预定摊位明细表

9、甲方与业主的租赁联营协议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有效协议

10、策划部年、月、周计划

11、策划部未发布的软、硬性广告

12、策划部的所有广告协议

13、策划部公关活动方案

14、策划部未举行的促销活动方案

15、策划部媒体通讯录

16、__杂志的制作价格、发行等相关资料

17、策划部年、月广告投入统计表

18、甲方新商场打新签收款情况及收款率

19、甲方商家欠款表

20、甲方各类财务报表、统计

21、甲方的财务、财务分析、收支情况、工资标准

22、公司内网相关资料、软件

23、信息部建立网站、新项目可行性报告

24、各部门年、月工作计划

25、物业人员日常作业的工作日志、工作记录表

26、水电费明细表、收款情况、欠款情况

27、外墙、灯箱广告协议

28、商家的稳定率、续签率、空场率

29、商家的续签统计表,续签收款情况、欠款情况

30、场内外广告的续签率及收款率

31、发展部新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

31、甲方公司发展长、中、短期发展计划

32、甲方公司人事档案

33、甲方公司所有客户资料、客户通讯录

34、甲方质量管理

35、甲方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6、甲方商品质量投诉受理流程

二、日常工作中员工不得在桌面上摆入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等。

三、日常工作中有商家及其他人员在场时,严禁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四、乙方为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时应严格按公司对机要文件、资料保管的规定办理收、发、借、印登记。因保管不严,外泄、遗失上述保密资料,情节不严重的,降低浮动工资,扣发全年奖金,甚至除名。情节严重并给公司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款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予以起诉。

五、乙方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披露、自已占用或让他人使用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予以起诉。

六、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有效期等同于双方所签定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二0年月日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自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技术、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货源情报、买卖货物型号、规格、价格、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以及双方准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开发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一方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的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创意等技术和经营信息。

二、乙方确认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承认甲方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该商业秘密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处置、或从事任何与甲方发生竞争的行为,都将给甲方的业务带来不利的影响,并给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乙方愿意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任何信息而仿造或制作相同规格或类似功能的产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自行生产制作、加工或将甲方商业秘密许可、泄露给第三人知晓和利用;

2、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由商业秘密所采取的措施和制度);

3、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合同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

4、不得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商业秘密;

5、不对外公开与甲方的合作关系;

6、自觉遵守甲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自愿执行甲方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

7、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于本协议相似。

四、乙方承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持续性的保密义务,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终止而免除。

五、乙方承诺:在任何时期不违反约定或者违反甲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六、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

1、重新评估乙方的地位;

2、终止双方的合作;

3、要求赔偿损失:

A、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B、若乙方的违约行为已对甲方构成重大损害或影响,乙方还需赔偿因此导致的甲方损失;

C、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乙方应当在当天签字、盖章、回传,并在三个工作日书面确认索赔事宜,如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反馈,则视为乙方接受。

4、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上述违约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单独或并列承担。

七、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7)

机密和保密协议

此协议于xx年4月4日在马来西亚冲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unch)和香港弘钰模具有限公司(hongyu)中生效,

鉴于为了拓展双方和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双方同意就双方的业务关系进行讨论,同时,在此期间,双方能够从对方那里得到某些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图纸和规格,以及其他有关各自的业务和技术。

鉴于双方要确保此次讨论的内容在没有经过双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能透露给第三方以及被第三方利用。

本协议证明考虑到此次谈论,以下所提到的信息的公开和双方的合同以及协议,双方要同意遵守以下款项和条件并严格保密。

1定义

(a)双方指punch和hongtyu,以及签署人。

(b)保密内容包括

1.商业技术的问题,例如图纸的信息,成本,研究和发展计划,以及客户的信息

2.任何与以上相似的信息不能在公共领域看到;包括在执行此协议之前及之后透露给接收方的信息,但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透露给接收方的同时已经公开在公共领域,

2在透露给接收方之后由于接收方的无过失错误被公开或者在公共领域被看到(但是只有当这些信息被公开或公共领域被看到),

3接收方能证明此信息在被揭露时为其所有。。。

4接收方在没有参考透露方的保密信息的前提下私自发展,

5receivingparty指按照协议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的那一方

6disclosingparty指按照协议此方透露保密信息给另一方

2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保密信息以及其中所有的权利(根据协议已经或将要透露给对方的信息)仍是透露方的专属所有权,并将由接收方为透露方代管。接收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揭露机密信息,只能作为双方讨论的目的以及评估双方未来的业务关系。3非公开

双方应该采取合理的手段以及预防措施来阻止双方各自的保密信息泄露,阻止对方泄露保密信息给第三方。接收方有权将这些保密信息透露给自己的上级,员工,代理方和咨询方,以评估交易的可能性。在把所有机密信息或者其中任何一项透露给其他人之前,接收方会告知他们一些适当的指示并获得一些有必要的担保来确保此人会遵守此协议中的保密信息。除以上所述,接收方在没有经过透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将任何信息和技术透露给第三方。此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某一方受法律,官方,或任何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任何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透露保密信息)

4任何一方在没有透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根据此协议拷贝或复制保密信息或透露信息。所有经允许的副本应该包含透露方的专有和保密声明,这些在保

密信息的原件中附有。

5双方应立即回应对方,将保密信息和所有的副本返给另一方,作为此协议下的接收方这些副本归其所有。

6违约后果双方承认保密信息包括重要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透露给第三方或越权使用会对透露方导致不可挽回的伤害和损失。双方同意透露或越权使用保密信息在法律上得不到足够的救济,透露方有权减免临时或永久禁令,或其他一些减免措施也被认为是公正和合理的。

7有效期此协议中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的日期起有限期2年

8辅助条款

8.1此协议在马来西亚现行法律法规下生效。双方同意马来西亚法院对于当事人之间的任何由账单或票据而引起的纠纷有专属管辖权。

8.2任何一方在某一场合没有放弃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将被视为在任何场合放弃该权利和补救措施。

8.3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此协议。

8.4如果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视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能因此被影响和削弱。

以资证明双方要由各自的合适人员经正式授权才能执行此协议,执行日期从以上日期开始。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公司客户资料保密协议如下:

1、商业保密

甲方所有客户的资料(含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报价(含各种交易合同等)等任何信息;

甲方的销售合同、销售网络、渠道。

其他:详见附件。

2、保密

乙方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业资料。(经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在职期间,均不得将客户资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单。

乙方在离职后的任何时候,均不得与公司任何客户发生任何交易往来。

乙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在自营或与他人联营或挂名经营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户资料。即便该客户主动找到乙方,乙方仍应避嫌。

3、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应当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同情手软。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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