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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需要撰写报告,汇报性是“报告”的一个大特点。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难吧?励志的句子编辑对“农村金融调研报告”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并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篇1)

一、主题简介

为了解当地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和农户对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的要求,掌握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存在问题及发展方向,并准确地预测信贷投量,把准信贷投向,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升“三农”服务水平,从而更好服务于当地经济。通过对延川县农村金融服务机构采用问卷、座谈、走访等形式的调研,就延川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普及和服务能力、服务方式进行全面掌握,并对今后发展提出对策。

二、调研时间

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2月1日

三、调研情况

1、调研目的

通过本次调研,了解延川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的现状以及创新发展的模式,分析延川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当前问题,然后通过剖析当前问题,以及借鉴国内先进县市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的模式和经验,提出促进现阶段延川县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2、调研方法

主要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和进行问卷调查、座谈调研调(调查问卷见附件2)以及上网查找相关资料。

3、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延川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存在的问题还很多。部分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资金紧张,存款的增长速度和贷款增长速度严重不匹配。以延川县农村信用社为例,因为农村信用社一直扎根农村,情系农民,立足农村经济发展,长时期服务“三农”, 同农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是农村主要的金融服务机构,截至20xx年10月,延川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 63237万元,各项贷款9584万元,其中涉农贷款 4996万元。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初步在农村开始设立,时间较短,所以存在有很多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1)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尚待普及,经营模式还不成熟

农村金融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需要在摸索中不断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能满足需求。这些年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水平虽有一定提高,但还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客户群体看,农村金融服务对象广泛,客户群 金融频道申请认证!财富值双倍检索优先专属展现同行交流体个体差别较大,服务需求差异化,部分发展较快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从涉农贷款操作和管理上看,农村客户群体对信用社贷款程序多、手续繁琐一直颇有微词,复杂的贷款环节,使一些借款者望而却步,同时,信贷产品单一,未能满足客户多

样化需求;从基础服务设施上看,农村信用社硬件服务设施还有待加强,服务网点的改造、人力资源配置仍需进一步完善。

(2)支农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还很弱

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立足县域,主要吸收当地存款资金,存款规模受地方经济影响较大,特别是山区农业县,经济规模制约农信社支农资金更加明显。县域范围内存款市场份额的竞争日趋激烈,民间融资行为更加活跃,存款搬家的现象比较突出,支农资金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信社支农功能的发挥。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农业作为高风险低受益的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而目前农业保险覆盖率不高,且手续复杂,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借款人就可能不按时履行还贷责任。即使有抵押,但由于抵押品大多数是农民住房、宅地或农机等,这些抵押品一般都很难变现,所以农村金融机构还要承担不良贷款损失。

(3)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业务单一,创新不足

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村发展的资金困难,所以要在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和产品服务创新上有所突破。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利润来源和结构单一,严重缺乏创新动力,服务机构开办的中间业务也仅有代理企业产险和代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几项,还不能办理代扣代缴税金等中间业务,无法留住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吸收企业存款难度较大。

4、解决对策及办法

(1)立足社区、服务“三农”。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找准市场定位,主要服务于县域经济,信贷资金绝大部分用于支持本地农户、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2)通过强化监管措施,切实防范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各级监管机构在积极争取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强监管与控制,要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资本约束,把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办成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金融市场。

(3)通过合理规划,设置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公平竞争,服务周到,高效务实的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投资来源多元化和股权结构分散化,为农村金融机构良性运作奠定良好的资本来源结构。

(4)改进服务方式,开发多种服务产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推行“阳光信贷”,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和审批程序:一是公开信贷品种、办贷流程、信贷服务人员服务片区、办贷监督机构,承诺办贷时限;二是简化贷款办贷手续;三是适当放宽基层网点的贷款审批权限。农业和农户小额贷款具有其特殊性,既受其生产经营项目的制约,也与农村地区经济交易方式相关,对额度较小的农户贷款在监管上适度放宽,以比较简化的手续规范管理。。

(5)加强培训与教育,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人员队伍。 一是要强化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行业自律意识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培育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工作队伍。二是要加快人才引入步伐。高薪从外地引进高素质人才,亦可通过协商从当地金融机构中吸纳一批富有从业经验的现有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五、总结

通过实践调查,全面掌握了延川农村金融服务的状况,并根据自己的学习知识,结合实践情况,对延川农村金融服务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自己的这些建议能为延川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有所帮助。本次实践调查给了我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使我所学习到的金融知识在实践中的一次有机结合,提高了我的实践应用能力。

附件1:

参考书籍和资料

1.延川农村金融服务发展规划

2.延川县农村信用联社发展规划

3.中国农村金融服务问题及对策浅析 《中国县域经济报》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篇2)

关于苏州市农村金融情况的调研汇报

一、苏州农村金融发展基本情况

(一)苏州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概况

苏州现有全国性大型银行6家、全国性中小银行9家、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1家、农村商业银行6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6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462家,从业人员24672人。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是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两家“农”字头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和存贷款额均达县域地区总量一半以上。加上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分支机构,全辖农村地区营业网点超过1100家,均衡分布于所辖各个乡镇;经营状况比较正常,内部控制比较规范,赢利能力逐年增强,初步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经营良好、分工协作、功能基本齐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至2010年3月末,苏州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1876.1亿元,其中县域地区6417.5亿元,占比54.3%;全辖各项贷款余额9074.7亿元,县域地区4729亿元,占比54.3%,较2009年末分别上升0.1和1.6个百分点。

(二)“三农”金融服务情况

至200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生产经营等“三农”经济发展,全辖涉农贷款余额3420.2亿元,较上年增长23.7%。随着苏州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苏州各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资金,支持辖区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近年来,苏州各金融机构为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创新适应“三农”经济需求的金融产品。国有商业银行为农村金融提供全方位服务,强化农村地区营业网点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农村金融机构在探索对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便 捷的银行结算服务、对外融资承诺的同时,还针对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新型经济组织,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如为农民进口喷气织机(主要集中在吴江和太仓两地)提供远期信用证等新型金融产品。辖内人民银行积极为农村地区企业和农户提供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

一是推进小额支付清算服务力度。2009年全辖小额支付业务发起和收到笔数分别为135.1万笔和185.6万笔,发起金额和收到金额分别为593.6亿元和977.6亿元,其中县域地区小额支付业务发起和收到笔数分别为21.9万笔和63.9万笔,发起金额和收到金额分别为201.4亿元和368.7亿元。

二是加快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积极完善农村地区企业、个人征信系统,至2009年末,全辖共录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10.1万户,其中县域地区录入8.2万户,及时与经贸部门合作,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信息平台,拓宽银企合作渠道。同时,积极部署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各县级市开展试点,每个县选择一个乡镇,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大力宣传发动,开展农户信用档案采集,新采集农户信用档案2万份。

三是及时为失地农民提供足够的小额创业贷款,运用利息补贴机制,扶持农村地区微小型企业。以昆山市为例,为解决失地农民创业融资难问题,该市专门成立农村担保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末,累计为4106户农户提供担保23283万元。对1189户贷款户的跟踪调查显示,创业小额贷款带动效应明显,一是激发了广大市民自主创业的热情。全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8797万元,比上年增长25.35%。二是助推了一批市民就业增收。调查的贷款户中,失地农民、4050大龄人员、下岗人员、帮扶对象和伤残人员占比分别为23.5%、23.3%、9%和9.4%。这些贷款户通过小额贷款扶持,缓解了资金紧缺燃眉之急,扩大了生产规模,新增劳动力就业3252名,全年实现经营收益42151万元,比上年增长20.78%。四是及时为县域企业提供外汇金融服务。2009年,全市累计办理外资企业外汇登记数815笔,其中县域地区办理登记485笔;累计进口付汇金额580.8亿美元,实际到货金额644.2亿美元,其中县域地区付汇244.2亿美元,实际到货331.8亿美元;发放出口核销单241.7万张,核销收汇890.6亿美元,其中县域地区发放131.3万张,实际收汇386.6亿美元。

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情况

(一)村镇银行

部分农村商业行抓住村镇银行试点的有利时机,积极在湖北、山东、苏北等地设立村镇银行,真正实现跨区域经营。2007年8月,常熟农商行在湖北恩施咸丰县发起设立第一家村镇银行,至2009年末,辖内6家农商行累计在异地共设立8家村镇银行和16家分支机构。2009年12月,由南京银行作为主发起行的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该行注册资本1.6亿元,其中南京银行持有51%,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与票据承兑及贴现等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严格按照《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指导工作。截至2010年3月末,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2家,季末贷款余额突破52亿元,支持了1500余户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需求。

(三)南北挂钩金融合作

部分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响应省政府号召,通过南北挂钩,参股苏北农村金融机构,实现资本扩张。2007年7月,常熟农商行战略参股启东农信联社20%股份;之后,东吴农商行战略参股泗洪农村合作银行20%股份,并与盐 城市区农信联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张家港农商行分别与海门农信联社、兴化农村合作银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吴江农商行战略参股射阳农信联社20%股份。

三、涉农贷款余额及其结构变动情况

(一)涉农贷款总量

至2009年末,全市涉农贷款合计3420.2亿元,同比增长23.7%,按用途分,农林牧渔业、支农贷款余额分别为58.8亿元和37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8.1%,其他涉农贷款2982.6亿元,同比增长23.4%;按主体分类,农户、企业和各类非企业组织贷款余额分别为217.6亿元、3028.8亿元和17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21.9%和40.2%,涉农贷款占总贷款的40.2%,有力支持了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二)涉农贷款主体分布

从主体分布看,农村企业、农户、农村各类组织贷款余额分别为3004亿元、217.6亿元和170亿元,分别占涉农贷款总额的87.8%、6.4%和5%;从行业分布看,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58.8亿元,占1.72%,支农贷款余额378.9亿元,占11.1%,其他涉农贷款(主要是县域及县域以下工业企业)贷款余额2982.6亿元,占比达87.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26.7亿元,同比增长68.6%,增幅较平均增幅高出了44.9个百分点;农村中小企业贷款1686.5亿元,同比增长17.4%;农户贷款217.6亿元,同比增长40%。

表一: 涉农贷款中“农林牧渔业”贷款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09年末余额 比年初增减 增减比例% 农林牧渔业贷款

#农业贷款 林业贷款

58.75 31.70 1.75

7.82 0.68 0.86 15.4 2.2 96.6 畜牧业贷款 渔业贷款

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

1.55 3.72 20.03 0.67 1.75 3.86 76.1 88.8 23.9

(三)涉农贷款地区分布

从涉农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看,反映出苏州各地区在涉农信贷资金分布上的不均衡性,张家港、昆山和常熟占比较大,分别占23.3%、20.4%和20.2%。吴江、太仓和市区等区域占比较低,反映出地区经济结构的差异性。

表二: 涉农贷款中不同地区贷款分布情况

单位:亿元

地区 市区 常熟 张家港 昆山 太仓 吴江 全市

2009年末余额

171.11 690.66 795.38 696.39 406.76 659.9 3420.2 占比(%)5.0 20.19 23.26 20.36 11.89 19.29 100

(四)农村地区二、三产业贷款情况

苏州地处长三角经济发展圈,受上海浦东改革开放等因素影响,苏州县域经济保持了快速发展。从贷款来看,截至2009年末,在全市金融机构对县域及县域以下贷款中,对一、二、三产的贷款余额分别为82.6亿元、1691.亿元和2295.1亿元,占全市一、二、三产贷款的比重分别为80.1%、72.6%和41.9%,特别是近年来对三产的贷款增量已超过二产,显示出苏州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

四、本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问题和矛盾

目前最主要的问题是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制约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农村金融供给总体不足,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 5 需求,也有产业集群化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既有农民脱贫致富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有发展创业的小额信贷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贷款服务需求,更有各类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服务需求,要求金融服务品种更加丰富,服务手段更加多样,服务方式更加便捷,而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在这些方面显然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农村资金供求失衡。随着苏州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不断增长态势,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水平没有相应增长,如2009年,县域贷款新增1410亿元,站全市贷款总量的57.7%,低于县域经济总量占比3.3个百分点。二是商业性金融支农弱化。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投放于农村地区信贷资源基本稳定,增长较缓,其中大部分信贷资源投入大客户,增量贷款大多向城区和非农业转移,部分商业银行调整或削减农村基层网点设臵,没有切实承担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责任。三是政策性金融支农范围狭窄。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市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虽然开始涉足商业性支农业务,但是由于体制、管理模式、人力资源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要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型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性银行,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四是新型金融组织起步迟缓。尽管国家加大了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但新机制的运行迟迟不能走上正轨,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依然是农行和农商行,差别化信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金融创新激励作用难以得到体现,区内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有所抬头。

(一)正规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力度上有所不足

尽管农村金融改革以来,县域经济金融机构网点数量没有减少,但在区域分布上,除了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外,各大银行基本上都有所收缩,网点集中到经济发达的乡镇上,农村基层金融服务的工作主要由“两农”金融机构承担。以2009年末的数据为例,县域农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 行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575亿元和1753亿元,占县域存贷款总额的43.2%和38.9%。但从近几年的农村信贷情况来看,小额信贷不断下降,对“三农”信贷支持的力度仍然不足。

1、农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要面向“三农”,服务县域经济,但同时又必须按照现代商业银行规律办事。那么,服务三农的定位与对股东价值回报的最大化,从短期来看可能会有一定矛盾。即使从长远看,随着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推进,县域经济一定会有较快发展,国家也会对农村金融采取一定的扶持政策,但从金融机构效益考核的角度很难过多投放于“三农”。

2、在经营机制的角度而言,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体系上,已经逐步建立起适合企业信贷的有效运作机制,但在“三农”信贷投放过程中,由于其量大、单笔金额小、风险程度高的特点,需要建立一套全新的信贷管理体系,而这对于多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来说是难以承担的。

3、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而言,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农村金融业务市场薄弱、风险程度高、管理难度大;农业依然是弱质产业,其服务的项目在赢利能力上可能不及其他产业,不仅如此,由于担保不足和信用环境缺失等先天性缺陷,银行信贷投入较多往往风险很大。

因此,正规金融机构在投放“三农”贷款时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和解决,最好的方法还是建立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以合理的信贷价格和适当的政府扶持来完善“三农”服务。

(二)农村信用环境不佳抑制农民信贷资金投放

在苏州现有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的条件下,城乡差距已经逐步淡化,农民信贷投放不足的主要问题在于信用环境缺失和资金来源不足。

1、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有待完善。农村金融环境最大的不足,在于可担保的财产明显缺乏。银行机构出于控制信贷风险的角度,需要对信贷资金 进行资产抵押,但是由于土地所有制等原因,很少农民能够通过抵押房地产获得融资,所以银行机构急需通过创新集体担保和集体信用的方式来控制信贷风险,这其中不可或缺的是政府的引导和诚信环境的建设。而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环境不重视,农村信用环境相对城市来讲比较薄弱。在具体的工作政策措施出台、资源整合方面,对农村金融都没有相应的支持。目前我市仍然存在着农民或农业企业因经济实力不足而担保难、贷款难的实际问题,都由于农业保险制度、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完善或建立,使银行信贷经营面临较大的风险,直接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放贷支持“三农”发展的积极性。

2、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有待拓宽。农村金融机构有其天生的局限性,最存款主要的来源是地方财政、中小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在从紧货币政策下,存款最主要来源之一的中小企业存款由于企业经营资金紧张,信贷控制严格,因而存款来源更为匮乏,加上储蓄存款影响因素较多导致波动剧烈,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稳定发展。与此同时,部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上收作用不容小视,担保、典当等机构的快速成长对金融机构的抽水作用也日益明显,农村金融机构陷入资金来源紧缩的窘境。目前,苏州市部分农商行计划通过上市募集资金来增强金融服务实力,也有农商行积极通过增资扩股来补充资本金,这对改善农商行金融服务有所帮助。但是,农村金融机构还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来源,来满足日益增长的合理信贷需求,同时也才能避免农村金融机构的边缘化。

(三)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品种简单,综合实力相对不足

1、金融服务品种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农村的金融服务需求。区域经济的发达需要有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相配套,农村商业银行受体制、人才等因素的制约,创新力度不足,金融工具单一,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信贷期限、品种和方式不能适应、满足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需要。中间业务仅仅局限在代理保险、代收代付、代签汇票等简单的业务范畴内,且总量较小,基本上没有承诺或担保类中间业务,个人金融产品严重匮乏。尤其是银行卡业务,由于受区域、结算速度、品牌因素的影响,发展前景不明,未采用统一信用卡品牌的农商行银行卡存在明显的规模瓶颈。

2、受资本等多种因素限制,难以满足“三农”经济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执行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管理,在从紧货币政策下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影响比较明显。由于受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传统的资产业务持续高速扩张的方式难以为继,一方面是存贷款总量的增长速度受到抑制,受当地经济发展波动的影响比较明显;另一方面是由于单户企业及集团客户贷款比例限制,农商行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优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资金需求。

五、关于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建议

(一)强化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功能,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和业务转型

继续立足“三农”,树立“大农业”观念,充分发挥农商行联系面广、服务优、人熟地熟的优势,为农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开发适应新农村需求的金融产品,探索综合化经营和业务转型,满足农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力促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

1、增强信贷服务能力。积极开发适应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信贷产品,如土地规模化经营贷款、银团贷款、仓单质贷款等,满足优质农业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积极支持农村地区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大对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中介组织、农业专业生产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的金融服务力度,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保证农产品价值在市场交易中充分实现。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开办医疗消费贷款、个人委托消费贷款、住房装修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业务,设计与农民消费特点 相适应的期限、额度、还款方式和利率定价方式。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采取综合授信的形式,拓展农户贷款的对象,实行一类一策的贷款方式,满足广大农户对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需求。

2、加快中间业务创新,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逐步开办诸如结算、汇兑、资金拆借、担保、租赁、代理收付、代理保险、代保管等中间业务,提供咨询、保险、产销信息、经营方式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发挥对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服务功能,同时农商行要借助目前已开办的各类银行卡、全国联网等优势,开办网上银行、电子银行,为农民提供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

(二)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1、2007年1月,为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银监会印发了《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之后人行和银监会又颁布了《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指导性原则,但是在试点城市中不包括江苏地区。建议扩大贷款公司建立范围,在我市经济相对落后的村镇试点,按照《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建立适合农村薄弱经济发展需要的、扶贫、造血型小额贷款组织(即贷款公司),为农民和农民合作组织拓宽融资渠道,帮助弱势农民群体及时脱贫致富。

2、引导、鼓励和参与建立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村镇社区信用合作组织列为新型银行业机构,鼓励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2007年,银监会又制定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积极引导、鼓励、参与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增加农村金融服务微观主体,集聚农村地区小额闲余资金,填补微小型金融机构和产品的空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推进金融机构跨地区投资经营。推动农村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有利于解决区域有效信贷需求不足、资金营运率不高的问题。应积极引导、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利用现有条件,参股、收购、重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积极到苏中、苏北地区甚至长三角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控股、参股当地金融机构。

(三)加快完善农村金融相关制度建设

1.制定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金融监管法规。从法律层面就农村金融的性质、主体、业务范围、监管方式、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做出更为明确规定。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切实防范系统性农村金融风险,推进农村金融管理体制创新和服务创新。

2.建立和完善民间金融准入、存款保险和破产制度。尽管目前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已经逐步降低,但还仅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放宽种类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政策,使具备一定规模、运作比较规范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有序地注册登记,并接受监管。建立存款保险和破产制度,由农村存款保险机构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并为金融组织提供最后的资金支持。在竞争中被淘汰的组织则应按照市场原则和法律程序实行破产退出,以避免不必要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保证农村金融组织和市场的健康高效运行。

3.完善农村土地财产权法律制度,探索建立包含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抵押权的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试行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抵(质)押标的的贷款担保制度。

4.建立市场化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和金融风险规避机制。运用财政税收杠杆,降低农村吸收资金在当地使用的成本,鼓励农村资金回流,确 定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资金来源总量,运用于当地的比例,有效增加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总量;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实行强制性农业巨灾保险,建立农业保险风险专项基金。

(四)加快进行利率化市场改革

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以小额信贷为主,由于贷款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而农业易受自然、市场等因素影响,因此贷款风险较高,再加上每笔贷款数额虽小,但都需进行贷前审查贷后监管等,相应管理成本较高,这些都需要市场化的利率来弥补。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定价能力,实现贷款利率与资金供求关系的同步变动,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实现资源最佳配臵。

因此,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资源按市场规律有效配臵的基本标志。应尽快在农村推出以市场形成价格为参考的利率市场化建设体系,以更高的价格覆盖农村金融投放所需的更高成本,满足农村金融客户的合理信贷需求。另外,考虑到“三农”的弱质性,在利率市场化的同时应设计相应的补贴机制,降低借款农户或企业的实际财务成本,以财政补贴杠杆来撬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篇3)

一、xx县总体金融发展状况

从20xx年以来的发展情况看,xx县金融发展总体形势较好。

(一)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大幅增长。截止20xx年末,无为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927889万元,较20xx年末增加542954万元,增长141.05%,年平均增速为13.03%;

各项贷款余额为518580万元,较20xx年末增加162446万元,增长45.61%,年平均增速为10.02%;

若考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因素,自20xx年以来,无为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实际较20xx年末增加273624万元,增长71.44%,年平均增速为11.23%,与几年来的gdp平均增速基本相当。

(二)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充裕。从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情况分析,20xx年末无为县金融机构综合存贷款比例只有56.62%,可用信贷资金比例至少为18.38%。其中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无为县机构的存贷款比例分别为83.12%、21.25%、31.14%和25.38%,除工商银行机构外,其他3家商业银行机构的信贷资金都非常充裕;

邮政机构的存贷款比例仅为0.21%,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比例为66.00%。

(三)全县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大幅提升。20xx年,无为县金融机构共计盈利16510万元,较20xx年增盈16787万元;

其中农业发展银行无为县支行、农业银行无为县支行和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家机构20xx年共计盈利6536万元,较20xx年增盈7146万元。

(四)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这几年在无为县的信贷投放力度明显不足。从统计分析情况看,在20xx-2019年的5年时间里,4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无为县机构的年平均新增存贷款比例只有31.60%,其中工商银行机构的年平均新增存贷款比例为110.43%,农业银行机构的年平均新增存贷款比例为-19.64%,中国银行机构为34.59%,建设银行机构为-20.91%;

而农村信用社5年中的年平均新增存贷款比例却为66.68%,比4家商业银行机构的年平均新增存贷款比例高35.08个百分点。

二、当前无为县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都将面临着体制和机制改革问题,但这些机构目前在无为县都有大量的不良资产包袱需要处置,这些包袱涉及的对象不仅有基层粮食、棉花和供销机构以及乡镇企业,而且有基层乡镇、村等政府机构,处置困难很大,需要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力帮助和支持。

(二)一些农业基础性产业依然给金融发展形成巨大的拖累。如无为县3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都是扶持的对象,但是目前这3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确实成了无为县金融发展的包袱。一是目前这32家企业的经营状况都不好,有的盈利能力比较弱,许多都处于实际亏损状态,还本付息能力较差;

二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因而助长了这些企业的法人代表滋长了信用缺失意识,如无为县的某油脂厂、某食品公司和某调味品公司等,欠了大量银行贷款,现在却很难找他们还本付息。

(三)农村资金需求不平衡、不规范,造成金融信贷资金难以满足其需求。一是由于近年无为县工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故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十分强劲。从此次召开银企对接会的调查摸底情况看,实现对接的企业有65家,资金需求为356086万元;

不够条件,未能实现对接的企业有46家,资金需求39260万元。因此,今年无为县中小企业的总资金需求是395346万元。二是农户资金需求不足。主要原因是目前无为县的农户生产基本上还是包产到户式的小规模生产,而且农业生产的收益低,因此很少有农民拿贷款从事农业生产的;

特别是在今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已经远远超过农产品价格涨幅的前提下,就更没有什么农民拿贷款进行农业生产的。三是农村经济担保体系不健全,造成农村经济组织等农业资金需求难以满足。如农村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为主的个体经济合伙性组织,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手续,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就难以向其发放贷款支持。

三、无为县推进金融发展的几点做法

(一)正确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以推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金融的持续发展。无为县在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时,始终坚持“正确贯彻和灵活运用”的原则,不教条机械地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坚持在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寻求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年初的金融工作会议,人民银行无为县支行都要组织全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同时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醒各金融机构贯彻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一定要密切联系无为县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执行,努力支持和促进无为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即使在近年国家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情况下(),虽然无为县各金融机构的授权授信规模受到了一定制约和影响,但无为县各金融机构依然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多方面融通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xx年,受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无为县金融机构的账面贷款余额虽然仅增加38671万元,但为促进无为县经济发展,无为县各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融通资金48940万元;

其中农业发展银行无为县支行争取其上级行对无为县企业直接贷款4560万元,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社团贷款引进县外农村信用社对我县企业贷款4450万元,工商银行无为县支行在信贷规模受限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向县外银行办理转贴现13588万元,同时各金融机构还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企业争取县外银行(徽商银行等)贷款12500万元,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宏观调控对无为县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仅提高了全县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而且避免了由于宏观紧缩造成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现象的出现。

(二)加强银政沟通与合作,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发展。无为县政府对无为县金融发展很重视、都很支持,把金融发展作为无为县的一个产业加以推动,不仅成立了金融办,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联系,而且出台了许多支持和激励金融发展的政策;

各金融机构也都能按照政府的工作意图安排自己的金融工作计划,积极支持政府工作计划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目前各项金融工作几乎都走在全市,甚至是全省的前列,为政府经济目标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积极开展金融债权保全工作。20xx年在人民银行合肥市中心支行的倡导下,无为县积极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积极推进创建信用乡镇、村活动,同时开展了以保全金融债权为主要内容的打击逃废债工作,实行了资产保全证明制度,并推进和完善了无为县金融征信系统建设。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有效地净化了无为县的信用环境,为无为县金融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信用条件。至目前为止,全县建立农户信用档案28.1万户,推动创建信用户19.7万家,信用村26个;

建立了有1515家企业和22.6万名城乡个人的金融征信系统;

保全金融债权186笔,金额15.7亿元。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篇4)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xx]108号和陕金融发[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xx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

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

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

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

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

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

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

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

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

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

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

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

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

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

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

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险深度低了1.xx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xx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

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

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

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

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

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

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

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篇5)

桑塔木小学安全稳定工作调研报告为做好稳定工作,构建新和繁荣稳定,根据教育局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将稳定工作好的经验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分类汇总,将稳定工作调研报告如下:

一、好的经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制度约束。根据我校实际,我们建立健全了各类安全工作组织以及安全稳定领导,此外,为加强对我校安全管理,成立了应急小分队,确保了学校综治工作防控有效和工作到位。

2.加强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园。我校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学校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开展了经常性和专题性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将法制安全教育融入学校各项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当中。进一步发挥德育阵地和教学活动在学生安全教育建设中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班报、家长会、国旗下演讲、安全第一课等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法律法规、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饮食卫生等宣传活动,培养广大师幼的安全文明意识。二是开展专题性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制专题教育讲座,增强了师幼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知法、懂法的能力。三是切实抓好法制进校园工作。我校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规;要求教师严格依法执教,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学生;以“师

德师风专项整顿年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观看教育专题片、学习有关教师违纪违法事件的处理材料,开展对教师的警示教育。大大提高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制观念,理解依法执教的重要性。1.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突发事件演练。通过各类演练,增强了师生自救的能力。

2.经常性对学校周边进行巡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师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教师安全观念淡薄,对安全教育没有做深入的钻研2.安全工作消极应对,学生缺乏积极防范意识。3.学校安全教育与家庭教育有些隔离现象还存在。

学校及其周边安全稳定存在的问题:

4.学校女教师多,男教师少,应急小分队人数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对策:

1.责任到人,加强教师培训。教师在学校作为学生的临时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监护和教育作用。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我们老师粗心大意,疏于防范所致。同时要花大力气加强教师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教师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心理素质和能力。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指导,教会他们遇到危险应急如何做,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努力构建和谐的家园共赢关系。学校是人们群众的,教师是为家长、为学生服务的。所以学校要抓好安全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家长工作,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重大节日、联谊活动等形式密切学校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的老师不仅要教育文明学生,也要影响文明家长,让学校和家长同一条腿走路。这样,学生在学校有教师的关爱和引导,在校外有家长的配合与监督,就可以大大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和县桑塔木小学

2014年6月20日

桑塔木小学安全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新和县桑塔木小学

2014年6月20日

农村金融调研报告(篇6)

一、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资源的实际总供给小于实际总需求,农村金融缺口率比1998年的57.8%来说有所下降,但至20xx年末农村金融缺口仍高达4931.8亿元,供求未能实现均衡。

(一)金融机构大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空洞

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为迎接内外资银行的挑战,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显著加快了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步伐。经营明确地向商业化方向转变,开始大量撤并设在乡镇的机构网点,贷款向大客户倾斜。不仅使其在农村的金融服务出现断层,而且还使大量的农村资金被转向了城市,使得商业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事实上,农村金融领域也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天地,农村金融市场不应该成为商业性金融的抛荒之地。

(二)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单一

首先,我国虽然已有运作十多年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但现阶段的农发行却背上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不良资产负担沉重的包袱,数据显示农发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高于同期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水平。现阶段我国农村领域,最需要贷款的需求者有,贫困户、微型和小型企业及龙头企业。改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技推广以及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而产生的金融需求很迫切。

其次,农村信用社体制上存在重大的缺陷。近几年来,农信社的存贷比总低于全国金融机构的平均存贷比(见表1)。而且,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率在同期也高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的统计,咸宁农村信用社20xx年三季度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之前,其不良贷款达到36283万元,不良率17.81%,票据置换后,不良贷款余额仍达到10457万元,不良率5.88%。截止20xx年二季度末,不良贷款又升至20129万元,较置换时增加9672万元,不良率9.28%,较置换时增加3.4个百分点。

农村信贷资金配置上的偏差,造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降反升。尽管农村合作金融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很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大大改善。但要在将来竞争性的农村金融领域争取更大的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还必须深入。

4、农村金融监督管理过度和不足并存。借款在融资者融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达到了70%以上,贷款品种过于单一。

再次,近几年趋势来看,农村存款较其他资源在总的金融资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证券期货和外汇等资本市场的触角根本没有延伸到农村。农业类股票债券占金融资源总量仅有0.7%左右,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见表2)。

总之,农村金融体系萎缩,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乏力,都不利于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严重阻碍。

二、针对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整体均衡

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活跃的市场,金融的核心作用就难以完全释放。农村经济主体的交易需求不足和供给型金融抑制的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现象的产生。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问题,只有通过在供给中创造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得以从根本上解决。

(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弥补农村金融漏洞

农村有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土壤,无论是农民和农村的经济组织,都离不开民间借贷,随着这几年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民间私下的融资规模在8000—10000亿,完全处于不可控状态,它加大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只有把民间金融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才能够促进其健康发展。我国农村的民间金融是完全扎根于农村土壤的,因此对农村民间金融不应简单采取打压做法,这会使得民间资金转向低生产率的自我融资方式。

提到农村金融,就不能不提到去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银行家尤努斯。他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专门向贫困农户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这一模式为全球农村金融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我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可以借鉴“尤努斯”这个被国际金融市场认可的模式。发展农村民间金融,一方面,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的金融机构。纽约联邦银行对美国银行业务状况进行的研究也表明:银行规模越小,其小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越大,目前已经有不少海外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这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一大创新,它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现有的金融服务竞争,一改农村信用社的独家垄断。另一方面,有必要对目前各种民间金融分门别类、分别指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民间金融活动。这样才能使民间金融真正成为制度性金融的有益补充。

(三)让农业政策性银行更好的为农村服务

1、将农发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型农业政策性银行。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产业银行重点扩展投行业务,开展承销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风险投资业务,组建基金在企业的重组及参与民营化的改造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成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成功范例。

2、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中间和表外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培养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4、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投资品种,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

(1)开展实物和房产为基础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各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体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农业保险尚未推开,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贷款比较困难,农业和农村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难以保证。虽然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大力开办了农业生产资料小额信贷业务,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可以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建立和健全农村房屋的评估、抵押机制,使广大农民在依法、自愿的原则下,为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信贷扶植创造条件。建立农村抵押贷款制度就要求:首先,国家要制定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广大农民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其次,央行要制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2)要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创造有效的担保形式和途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培育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与发展订单农业相结合,有效分散订单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三、展望

总理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中叙述一共有476个字,而农村金融就占了193个字,可见农村金融在未来的金融行业发展中将成为新的亮点。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与传统体系有根本的区别,这是由农业发展的趋势决定的。现代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是时间急,频率高,资金规模相对少。大的金融机构现有业务流程根本不能够满足这种需要。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揭牌,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邮储小额业务“好借好还”亦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3月16日,随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首家专营“三农”贷款业务公司的开业,目前,我国已有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准开业。这是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意味着农村金融市场正式向各类资本开放。他们将为我国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的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满足我国“三农”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

伴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农业银行和农发行也开始对农村金融市场重新重视;按照银监会的思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以县级法人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速度;特别是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07年初建立了试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从机构上开始进入春秋时代。

总之,在农村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应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问题。农村金融业改革的过程和它的内在发展规律对于我国现代的监管者和实践者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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