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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集合 篇1

发包方:福建浙商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魏兆武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山项目的钢筋制作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空军**房地产管理局

2、 工程名称:招待所、将军楼、食堂。

3、承包形式:单包工(电渣压力焊、平焊、立焊一次性包干,)(包括墙柱拉结筋、门窗过梁及零星构件等)钢筋制作、安装所需的一切机具、工具、电线及绑扎钢盘用的铁丝、切断片、电焊、焊条及钢筋加工厂至安装现场的二次搬运等均由乙方负责配备自行解决。

第二条:结算方式:

钢筋制作、安装以吨计价,含有剪力墙为地下室,每吨600元。±0以上(含±0)为750元,包括电渣压力焊。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每一个月完成工程量付80%,封顶后按完成的工程量付95%,余5%等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后二个月付清。

第四条:工期要求

工程工期按甲方要求配合有关班组工序进行施工,乙方必须要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每施工段基础底板、地梁安装时间为 天,柱墙包括立焊 天、梁板 天 ;以上定的时间每次超出1天,1000元以上罚款处理(但第一施工底、顶板各增加1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及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以上标准,乙方若达不到质量要求,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整改到合格以上。如若发现现场人员制作及人员不足,甲方有权扣罚现金壹仟元,如中途退场所做工程量不决算。

第六条:甲方责任

负责施工安排,配合协调班组衔接、交接等施工工作,提供现在用水、用电以及设备的设置场所,但班组必须配合各道工序。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合同和当地的各项施工纪律及安全操作规程,个人进场均应先安全教育,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果乙方发现由安全隐患应及时反应给甲方。甲方及时整改i,做到安全第一,必须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所用钢筋材料不得浪费,残料末端不得超过50CM,否则超长部分的废料由乙方负责(则超出50CM用焊条接焊班组自负)

3.每层钢盘安装完成后要清理无用的钢筋归在制作场所内,否则甲方有权另派他人清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工地内严禁酗酒、斗殴、赌博、打架者,若发现有类似现象,每次双方各人民币壹仟元以上罚款。造成伤残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等,应由当事者双方自负(每个人必须要身份证复印件壹份。照片两张送交项目部)。

5.如有关部门需要各种个人证件,乙方必须提供,乙方在工地施工人员必须做好“三宝”自己安全防护工作,发现上班时妹戴安全帽或穿拖鞋者每次罚款50元。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管理模式,对工地所有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每次100—1000元罚款。

7.对现场工人用电,公司规定只能提供照明,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做饭及电烧开水等做饭工具,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并没收做饭工具。乙方必须遵守。

8.乙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安排,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

9.乙方施工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不予确认所做的工程量,并追究所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

项目主管: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集合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__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______,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合同集合 篇3

甲方:(行政机关名称)

乙方:

为了××,甲方同意乙方在所辖的××进行××项目建设。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营期限: 年。

第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 公顷(具体以实际供地时国土部门勘测数据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用地方式: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拍挂出让,乙方按程序受让土地。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号: ,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项目竣工验收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三日内将此款退还给乙方。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非不可抗力原因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相应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开发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依照招拍挂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2)甲方依法保障乙方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本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国家、省市和本县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并送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或评审。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项目建成后应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项目用地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发资格,解除合同,并收缴乙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因乙方原因未能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因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依法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集合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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