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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为了不断成长进步,一直在不断努力,撰写并整理出了今天的“领取年金申请书”。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不能虚夸和杜撰,应该从哪个角度入手呢?接下来,笔者就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10令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然后要看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如:安全标准化评分材料、化学品登记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材料、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等,各地要求不一。

如果是新建项目验收后申请安全许可证,应首先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号令的要求,首先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后再提交上述材料即可。如果是老证到期换新证,则按前面所述加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2

《兽药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1、书面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6、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 复印件

7、企业其他工作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

8、企业场所和设施设备一览表及照片

9、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10、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平面布局图、地理位置图

11、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目录

12、经营兽药品种目录和证明文件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3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1.2014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2、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3.2014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4.2014年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5.2014贵州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6、最新2014贵州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标准

7、上海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领取标准

8、常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领取标准

9.2014年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领取标准

10.2016年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流程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4

(1)是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应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统筹。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是指这一单位及其职工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单位注册登记地也随之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原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开具转移证明,注明职工人数、参加失业保险有关情况等,由迁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2)是个人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分为两种情况:

(a)职工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职工在职期间,个人跨统筹地区调动工作的,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受,并为其办理继续参保的手续。在转出地工作期间的累计缴费年限应当与转入地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已在转出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划转。

(b)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迁出地经办机构应为其开具转迁证明,将所需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迁入地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划转的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5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核准通知(复制件);

(三)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包括对评价报告所提隐患和问题整改后的确认意见);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制件);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等)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资格证书(复制件);

(七)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八)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九)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制件)(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供);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核准通知(复制件);

(三)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包括对评价报告所提隐患和问题整改后的确认意见);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制件);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等)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资格证书(复制件);

(七)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八)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九)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制件)(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供);

经营单位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主要负责人以及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经营单位类型的,需提供经营单位类型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需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五)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变更的证明材料;

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根据审核意见,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经营单位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主要负责人以及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经营单位类型的,需提供经营单位类型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需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五)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的,需提供经营场所变更的证明材料;

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机关根据审核意见,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申请换证的经营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二)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审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八)经营属于成品油的经营单位还须出具相应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换证的经营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二)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审合格的证明材料;

(七)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八)经营属于成品油的经营单位还须出具相应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成后,自行打印网上申请表格,于规定时间到就业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递交与网上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及上传有关申请资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入户申请表在哪里领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入户申请表在哪里领取

在用人单位登录系统确认落户信息,打印《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出具意见并盖章确认。

积分落户申报材料

一、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2、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3、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积分落户申报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证明: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社保代缴卓林保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

2、审核。

北京市各部门会对提交的主要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初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看。

3、复查及现场审核。

申请人可对部分指标提出复查申请,由用人单位在复查阶段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授权委托书,向区指定部门提交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对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系统提出一次复查申请。

4、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和单位可以登录系统进行积分查询。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7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如何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如何申请领取生育保险金

1、申请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到达服务大厅,在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填写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并根据提示上传图片格式材料。

2、受理用人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

3、承办审核(十日)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待遇类别进行审核,并作出初步决定。

4、复核审批(五日)审批人核对相应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做出审批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核准决定书》。做出审批不通过的决定,出具《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领业务待遇不予核准决定书》。如审批人在核对信息时发现承办人审核结果有误的,可将任务退回给承办人重新承办。情形复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办结与送达业务办结之后,文书根据参保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者现场送达。

拓展内容:

一、领取条件

(1)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

(2)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3)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二、申领材料

1、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表和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承诺书)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3、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4、计划生育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8

不能。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失业保险申请书上的盖章必须是同一个公司,工伤保险也是。

领取条件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实务中,各地可能根据失业者缴费时间的长短,在同一档次内适当拉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9

《药品经营许可证》 变更、遗失补发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20号)

(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五)《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

二、申请范围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和登记事项的变更。

(一)许可事项的变更: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二)登记事项的变更: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如企业名称的变更;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

三、申请材料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含电子文档,附件1);

(二)办理变更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由上级法人提出申请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六)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七)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八)企业所在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附件4); 相关变更申请事项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变更企业名称:

(1)国有企业提交主管部门同意企业更名的有关文件;民营企业提供企业全体股东会会议关于企业更名决议;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者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税务机关加具意见的《税务变更登记表》; 2.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1)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国有企业或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任职的决议或任命文件;

(2)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健康证、学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规定情形的证明或自我保证申明;

(4)涉及股权变更的提交工商部门的公司变更登记表;

(5)企业人员名单、组织机构图、设施设备目录、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及质量管理体系变化情况;

3.变更企业负责人:

(1)拟变更企业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业任命文件;

(2)拟变更企业负责人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变更企业负责人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或自我保证申明; 4.变更质量负责人:

(1)拟变更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或聘用证书;

(2)拟变更质量负责人个人简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职务、任职时间、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年限)、有关证书(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体检报告、劳动合同)的有效复印件及聘用前就业单位加盖印章的离职证明或推荐信;

(3)拟变更质量负责人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自我保证申明;

(4)质量管理人员名单、组织机构图、设施设备目录、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及变更后质量保证体系变动情况;

5.变更注册地址

(1)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场所位置图、功能布局平面图;

(2)拟变更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租赁房屋应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如使用房屋无具体门牌号的,应提供地名办确认的详细地址;

(3)因变更经营住所迁移不同行政区域的,还需提供税务机关加具意见的《变更税务登记表》和《注销税务登记表》;

6.变更仓库地址、增加或减少仓库

(1)拟变更仓库位置图、功能布局平面图;

(2)拟变更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租赁房屋应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如使用房屋无具体门牌号的,应提供地名办确认的详细地址;

(3)质量管理人员名单、组织机构图、设施设备目录、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及变更后质量保证体系变动情况;

(4)经营场所、仓库不得设在军事管理管制区、居民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地下层内,库区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拟变更仓库消防验收文件或购买消防设施设备的发票;

(5)增加或减少仓库原因的情况说明;原仓库平面布局图、增加或减少后的仓库平面布局图;

7.变更经营范围

(1)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及验收、养护人员)资料;

(2)上述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非本地户口的人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明;

(3)质量管理人员名单、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制度目录及变更后质量保证体系变动情况;

(4)与拟新增经营品种相适应药品仓库、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变动情况说明(如仓库平面布局图、经营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相关设施设备目录);

按不同经营种类,具体要求如下:

a.经营范围增加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1)冷库(柜)设施、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冷库(柜)照片;(2)冷库(柜)容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3)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冷藏运输车(箱)等设施设备发票复印件及照片;(4)冷库所在库房的位置图及平面图,房产证明、租房协议复印件,房产证明与实际地址相符;

(5)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出库复核等管理制度;

b.经营范围增加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含疫苗)

(1)具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该人员应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及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质量管理或技术工作经验;

(2)具有独立的冷库(经营疫苗需两个以上独立的冷库),容积不得小于100立方米,以及冷库位置平面图;

(3)冷库的购买发票、安装合同及照片,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态和自动报警的设备;

(4)用于疫苗运输的冷藏车及车载冷冻、冷藏设备(冷藏运输车辆及车载冷冻、冷藏设备应能自动调控和显示温度状况);

(5)冷藏设备备用的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说明或发票;(6)血液制品或疫苗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质量管理人员职责、购进、验收、储存、养护检查和出库复核、药品有效期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销售、运输、运逾设备管理等);

(7)经营范围增加血液制品另需提交与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购销协议证明; c.经营范围增加中药饮片、中药材

(1)具有中药师(含)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中药饮片、中药材仓库的位置图及平面图,房产证明、租房协议;(3)中药饮片、中药材的养护设施、设备照片;(4)标本展示柜; d.经营范围增加原料药

(1)原料药仓库的位置图及平面图、房产证明、租房协议;

(2)经营原料药的,如需分装应设置与原料药生产条件相同(经验证)的分装洁净室,并具有相应的检验设施、设备(如委托检验的,须提供委托检验的协议),无菌原料药不得拆零销售。

8.《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需提交:

(1)企业申请,申请要写明补发原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副本复印件需含变更记录);(4)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

(5)办理变更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保证声明(附件3);

(7)企业所在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附件4); 以上材料用A4纸制作,一式一份,文字材料和表格应完整、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按照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另外企业须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软件下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客户端下载→客户版→医药企业版→填写企业筹建申请、企业验收申请、企业变更换证,并U盘报送;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企业所在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审意见;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决定是否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标准 无。

七、承办部门 药品安全监管处。

八、附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1)

2.办理变更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附件2); 3.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

4、企业所在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前置服务意见(附件4);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10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办理流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在地税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三、资料转递途径:

资料直接送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11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来穗公租房申请表可以现场领取并提交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州来穗公租房申请表可以现场领取并提交吗

不可以。申请人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分厅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专题网页进行预申请,按规定录入申请相关信息。预申请通过后,申请对象方可在网上打印本人(本家庭)的《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者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房,且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以下简称犯罪违法记录)。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者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第4、5、6目条件。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12

申请ICP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ICP所需的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均为有效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验资

报告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晰复印件)。如投资者为自然人,请提供投资人清晰身

份证复印件。如投资者为企业,请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拟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非公司企业申请者,应提供《工商预登记

核准通知书》。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ICP 服务商,除提

供 上述文件外,还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市局级单位以上)审核同意的文件。

三、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1 .申请书台头应为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申请单位情况简介。(公司的隶属关系,注册时间,注册性质,注册资金,投资单位名称

及投资额,主营业务等。).拟申请的电信业务。

应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站开设的栏目及主要内容,网站名称,域名,IP 地址。提供接入的 ISP 公司名称,服务

器所在机房地址,接入 ISP 的方式,接入速率。.单位具体地址(办公地址和机房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负责人姓名、电话。

备注:申请书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的可行性报告。.申请经营的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功能。

服务项目包括免费电子信箱、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空间、有偿提供信息、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电子公告等。对每个服务项目的内容应有较清晰的描述。2 .系统组成(含网络拓扑图)、主要设备情况。

*.首先应提供公司内部局域网及说明接入 ISP 方式的网络拓扑图,然后对图有较详细的文

字说明。对局域网涉及到的主要设备(分已有设备和预购设备),应提供生产厂家、型

号、数量、邮电部颁发的设备入网证明和入网标志等属性,并提供设备列表。*.当主机完全托管时,可以不提供网络拓扑图,但应有文字说明。3 .机房情况。

*.机房的具体地址、邮编,机房的电源、空调等硬件环境。

*.对主机托管的情况,也需要提供所在 ISP 机房的相关信息。.网站服务内容设置。

服务内容是具体在网站上提供什么方面的信息,凡是在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信息的类别、内容都要详细列表说明。.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

提供详细的组织结构图,员工数量、学历状况、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占多少比例,公

司主要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学历)。.计费方式(如一年的会员制、一次性收费、累计计费等)

收费方式(如邮局汇款、银行汇款、货到付款等),收费标准(以网上价格为准)7 .市场预测、发展规划。

备注:可行性报告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电话(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分为三项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信息安全审核制度。这三方面要分别从管

理、软件、硬件、制度上予以详细说明。应具体提供公司已有的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的管理制度

或条文。(三项制度均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七、请提供与 ISP 专线接入 / 主机托管 / 空间租赁的协议书复印件,及申办 ICP 许可证需提供接入 ISP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租用 ICP 空间的 ICP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八、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相关政府部门批件外,所有材料

一律使用 A4 纸,以便于整理归档。

【宝家公司】可以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另可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我们的联系方式是:***010-62303069010-62303096-808。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13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到哪里领取,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到哪里领取

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住房保障办申请领表。

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3份

户口簿:

原件+复印件3份

收入证明: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现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婚姻证明:

已婚家庭成员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核定表: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其他材料:

1、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2、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3、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4、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5、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6、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14

在办理完失业保险申领之后就是怎么领取了!一般记住三个点据可以了。 时间、地点、银行

1、时间:长沙的失业保险领取是在每个月的7-14号到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领取,也就是拍照。每个月27号领取失业保险金。第一个月的27号需要到指定银行取存折

2、地点: 上面也说了在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不过是针对的当地户口,如果是外地的在长沙就是在劳动保障厅的一楼办理!其他的地方的在培训的时候也会说明的!

3、银行: 长沙这边是长沙银行。 第一次拿存折之后, 后面的每个月27号会自动的打入你的存着中!

领取年金申请书 篇15

2020年广州电子社保卡如何申请领取

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性事业,其性质与商业保险有本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接下来小编整理了2020年广州电子社保卡如何申请领取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在支付宝领取电子社保卡

1、打开支付宝APP,输入并搜索“电子社保卡”

2、在搜索结果点击选择,【应用】电子社保卡—广州市

3、确认授权并按照提示填写绑卡信息

二、在微信领取电子社保卡

1、开微信“我”—“支付”—找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入“社保”

2、点击“电子社保卡”

3、选择你的“参保地”,点击“立即添加”

4、输入支付密码验证

三、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广东人社APP、云闪付APP进行申领

(一)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社保通→社会保障卡(长按保存二维码,微信里扫码识别)

(二)广东人社APP(长按保存二维码,微信里扫码识别)。

(三)云闪付APP:(享优惠)更多→我的社保(长按保存二维码,微信里扫码识别)。

读了“领取年金申请书汇总15篇”,有没有一两句让您喜欢的短句?希望您喜欢j458.com小编为您推荐的句子大全,更多好内容请阅读领取申请书,祝您开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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