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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书心得 篇1

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幽淡的薄荷气息成熟的高粱苦涩味甘的气味,当我合上书,一切如在眼前。我仿佛真到黑土地上周游一遭,回到了那个年代,在汇聚成海的高粱红中,寻找那生命中的色彩。在一望无际的血海中,在澄澈如许的苍穹下,我找到了高粱的自然,去感受那无法抑制的蓬勃,我看到了高粱宁折不弯一片片倒下,血色笼罩了天空,火红之中,是那百折不挠的生命力和民族魂。

自然是新生的绿和炽热的红。

将一个人放于什么样的环境,便会产生什么样的性格。无边无垠的高粱海,苍茫辽阔的天空也造就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各有性格,个性鲜明,仿佛从天地间脱生出一半,无拘无束,敢爱敢恨,敢想敢做,他们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天真固执地坚守所爱之人,他们或许不明白信仰是为何物,但面对枪林弹雨,还是拿起了武器,拼尽全力的去保护生养自己的故乡和家中的妻儿;他们或许不知此去是否还有归期,但仍是点点头,回望炊烟袅袅,投身长雾漫漫中,正如号子所喊,“大胆走,莫回头”。

蓬勃是高昂的头和血染的土。

长雾漫漫,不见其道,他们将自己隐藏在一片绿与红中,攥着tu枪tu炮,奔袭在这洸洋的血海中,一浅一深地延长着离家的距离,俯身嗅到泥土的芬芳和雾的沉重,天边挂着一勾鱼肚白,而熟悉的炊烟

也终淡化消逝。一路上,他们强打精神,仿佛不知疲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插科打诨,拨开一片高粱,没走几步便又被高粱笼罩,像个迷宫,他们恣意地笑着,像奔赴一场盛宴。那里,自己将化身为火红的高粱。而日寇,只能是围困在中间的野鸡野鸭,日寇已将铁蹄伸向这里,是时候告诉他们,这里是高粱海,这里是中国地。

生命力是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

面对日寇的残暴,他们表现出顽强的生存意志和不屈的斗争精神。正是源于这种生命力,源于对自由生命和生活的热爱,源于对家乡对妻儿的爱恋,当年轻的生命一个个倒下,如高粱随风飘扬荡,他们的身躯定格在落地的一瞬,鲜血还在流淌,浸入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如同火红的高粱浓烈的高粱酒。他们和这片生机勃勃而又不乏野性和传奇的土地已融为一体了。

爱国魂是无畏的战斗和不悔的青春。

太阳从天边升起,拨开浓雾,放出万丈光芒,将阴暗驱散。他们安静地躺在地上,金光笼罩,仿佛睡着了一般。或许,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爱国,他们只是为家乡为亲人挺起血肉之躯,或许他们也惧怕死亡,踏上晨雾告别家乡,一切心甘情愿,没有人逞强;或许在最后一刻,他们也曾后悔,没多看妻儿几眼,留她们在炕头盼望;或许,这结束之后便可回到家乡,仔细回想,这一路跌跌撞撞只望天伦共享。

或许,似海的高粱记录着这一切,为诉说生命的释放、迸发与飞扬,便如血海般红得洸洋。

红高粱读书心得 篇2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在刘心武先生的影响下,我曾经对水浒英雄吃人肉纠结了很久。为什么英雄好汉要吃人肉?那么英雄好汉该吃什么肉?《红高粱家族》中的英雄好汉,吃了疯狗肉,而狗群生前吃了死人肉,所以英雄间接吃了死人肉。想来不过如此,对《水浒传》的纠结也就放下了。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红高粱读书心得 篇3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中国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中国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中国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红高粱读书心得 篇4

这是个发生在中国二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整个故事是由红嫁衣、红盖头、红轿子‘红高粱、十八里红酒、和烈士的鲜血组合而成,虽然是一个平凡地故事,但却透露着一种永不熄灭的爱国精神,表达了中国人民在抵抗外敌时的英勇无畏,故事的每一个场景和每一个人都有着最自然地纯真和质朴,看过之后会让人不由而然产生一种感动。

红色是贯穿了整部影片的一个颜色,十分具有中国人传统的特色文化,寓意也非常明显,红轿子、红嫁衣、红高粱等等都是与红色有关,而红色不仅是有喜庆的意思也有一定的血腥之意,整个电影像是在讲爱情故事又像是在讲战争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事在影片放了很长时间女主人公却没有说句话,只有靠她的表情、动作、眼神来了解,这种引人入胜的手法吸引了观众的注意,而当男女主人公对望时产生的那种浓浓的情感最让我为之感动,一个眼神就让所有的人明白,不需要过多的语言来描述,那种情感也许很平凡很羞涩,但在我看来这才是最真实、最热烈的情感。也很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青年男女之间不能够自由恋爱,结婚就必须是父母指定,没有任何恋爱自由,让他们饱受了当时社会的压迫,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特征。而在女主人公开口于她父亲的争吵可以看出她也是一个倔强的女子,想摆脱掉这种残酷的命运,勇敢的在与命运抗争。影片中另一个重要的线索是红红的高粱酒,此酒也是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每当作坊酿出了一批新酒,就要行酒礼,敬酒神,感谢上天对他们的恩赐,这些都显示出了他们的淳朴与善良,懂得知恩图报,而由于机缘巧合,使的“我爷爷”独创了制作好酒的方法。再到最后由于要报仇却没有武器,就想出用酒去炸,人员伤亡损失惨重,牺牲了更多无辜的生命,酒的暗红与鲜血混合在一起……在影片结尾时,在那一片血染的深红中,高粱地里响起了“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这首歌,最后是作为背景音乐,淡淡的衬着,却让我有了流泪的冲动。那歌声带着黄土地的苍凉感,配上满眼的血红,脑中浮现中铁塔一般汉子看着妹妹踏上天边之旅的孤独和沉默着的深切的痛。随着这首歌的淡去,娘,娘,上西南,高高的大路,足足的盘缠,娘,娘,上西南……--我父亲高亢童稚回荡不绝,让人为之感动。

红高粱读书心得 篇5

《红高粱》—一部描绘中国二、三十年代一伙农民古朴、野性的生活和他们与侵略者浴血奋战的过程。影片的剧情构成极具戏剧性,透过人物塑造赞美生命的自由。爱就真爱,恨就真恨;大爱大恨,大生大死。

而我认为,透过对剧中女主角(巩利饰演)九儿—一位险些沦为旧中国封建势力牺牲品的女性的成功塑造,我们看到了旧中国女性非凡的人格魅力。她有这样的经历:曾屈从于世俗的家庭包办婚姻,对自己悲惨命运也曾绝望过…。但是最后她却抓住了唯一的救命草—血气方刚的“我爷爷”,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成就了一段被世人传诵的佳话!

不管是应对劫匪时的镇定自若还是应对日寇时的大义凛然;不管是与情人的激情野和还是对烈士的无限缅怀,都充分体现了女性们难得的魅力,刻画出爱恨分明,在大是大非面前毫不含糊的女性形象,这样一位女性由不得我们不佩服!归纳起来,九儿身上体现了如下人格魅力特征:

自尊自爱—当被父亲以一头骡子为代价嫁给患有麻风病的酒厂老板李大头时,这位坚强的女生为了保住贞操,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试图透过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悲惨的命运,敢于自杀何尝不是一种勇气?

对封建制度以及世俗的反抗—当自私的老父亲唠叨着催促她回家时,她对父亲说出了“大逆不道”的话—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了~当遇到心仪的男生时,大胆打破世俗的偏见,追求幸福的决心可见一般;

强烈的民族精神—当遭受日寇侵略时,毅然发动人们进行无畏的斗争,从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险些搭上丈夫和儿子;

超强的工厂管理潜质—把一个濒临破产的酒厂快速地发展起来,甚至酿造出著名的“十八里红”,这点足显女性们“另类”的魅力。

以上这些,只是从我个人的视角来看该剧,当然像本剧的视觉效果以及极其戏剧化的故事情节等方面,都堪称影视之代表作,但这些都有人专门讨论过,因此我在此就用不着多说什么了。本文在论述上肯定存在不足之处,还望大家予以指正为谢!

红高粱读书心得 篇6

看了电视剧《红高粱》,震撼还是很大的。莫言的书,虽然获了诺贝尔奖,但是我总是扎不下心去认真的读。这次看红高粱,我觉得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九儿。

这个生长在父亲是一个烟鬼,母亲软弱的家庭环境里的女性,从来没有抱怨,而是像一株扎根在高密土地上的红高粱一样,始终向上。母亲被逼死,自己被父亲卖给一个将死的麻风病人做妻子,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还遭遇土匪。困难、流言、他人的苛责为难都没有将这个柔弱的女子打倒,她用自己的智慧赢得他人的尊重,帮助自己的家人和亲人,和日本人做斗争。遇事的时候,不沉溺于自己感情里,而是有大仁大义的烈女子。

她生孩子的时候,差点被人害死。看她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那一刻,自己瞬间泪流满面。一个女人在自己最难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还被人迫害。她没有觉得自己多可怜,而是努力把自己生活过的很好。日本人来进行屠杀的时候,她没有软弱,没有沉溺悲伤,带领大家重建自己的家园,没有吓破胆,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大家,鼓励大家。她女儿被日本人的时候,她知道女儿没有办法救的时候,没有像一般的女生哭闹,而是平静的和女儿道别,继续和日本人战斗;

她也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女人,可是她的生活没有放弃,没有投降,没有抱怨,而是理智的前行。读过很多作品,打动的`自己的最终不是达官显贵,不是美女,而是黄土地上一个朴素平凡的女子。没有多少文化,却有自己的秉性,大仁大义,大智大勇,这一切都让我感动。

也会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一样的不容易。爸爸工作忙顾不上,妈妈自己一个人教育我们4个,忙里忙完。小的时候,妈妈干起活来也是没日没夜的,可是从来没见过妈妈抱怨,觉得生活过不下去。妈妈总是鼓励我们不断的向前,为的前程努力,从来没有用儿女情长限制我们姐妹的发展。妈妈没多少文化,却在大是大非面前,从来不犹豫。

不一样平凡的女子,却给我一样的震撼。希望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少一分矫情和小女生的情愫,多一份理智,胸怀大一点,更勇敢的向前,书写出自己想要的模样。我不要在时光的打磨里,成为一个家长里短,局限在自己的喜怒哀乐里的怨妇,我要在一日一日的锤炼中成为一个独立,勇敢,自信,坚韧的女子。

红高粱读书心得 篇7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现在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知道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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