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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法律意识的提高,草拟合同已经成为大众的必修技能。在业务沟通中签订一份合同,可以避免因为双方理解不同导致的冲突。那么,在工作中,我们应该如何草拟一份合同呢?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这篇文章。

股东合同(篇1)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丁方:xxx

卯方:xxx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开办饭店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 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 本个人合伙各方为: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王五,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丁方:赵六,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卯方:

第三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火锅店),火锅店地址为:财富路发财巷999号。

第四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经营形式为个体户,字号为聚贤楼。

第五条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满后继续经营,并决定再次经营的期限;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中协议各方均出资,出资比例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5:3:1:1。

第七条 各方出资额度为:甲方五万元,乙方三万元,丙方一万元,丁方一万元。

第一款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应于20xx年 12 月31日前完成,各方应将出资汇入指定账户。

第一款所述指定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富民银行 ,户名:张三,账号:123456789。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九条 火锅店利润分配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

第十条 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十一条 月净利润在十万元以内的,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十万元时,在累计超过的当月将净利润进行全额分红。

第十二条 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 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新合伙人加入或者原合伙人退伙的,仅对其退伙前或入伙后形成的债务对外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一致推选张三担任火锅店总经理即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六条 火锅店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进行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推选李四担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火锅店店内的管理,即火锅店店内的日常经营活动主要由李四负责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每月付给总经理一万元的劳动报酬,付给副总经理六千元的劳动报酬;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上述劳动报酬进行及时调整。上述合伙人在取得劳动报酬后,仍有权利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获得全额分红。

合伙人对火锅店的经营情况有知悉权,总经理应当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权。

第十七条 对外的相关协议、合同由总经理签署方生效。

第十八条 火锅店每月应当形成财务报表,总经理应当将财务报表进行复制后报送各合伙人参阅。

各合伙人有权监督火锅店的财务情况,各合伙人对总经理所报送的财务报表有权进行质询。除质询人特别同意以外,总经理应对质询事项作出签署其名字的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 火锅店聘任管理人员及招录员工由副总经理提名并经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条 以火锅店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一条 因客观情况火锅店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等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

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五、合伙人的退伙与入伙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况下,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合伙人在火锅店中的资产的。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退伙应分配资产应以火锅店净资产为基准,依照出资比例从净资产中进行分割。

退伙后,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以货币方式进行退还,但将出资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须经本协议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达成新的合伙协议后方能入伙。

第二十六条 新合伙人的出资在火锅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确定。

六、增资、减资

第二十七条 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出资占总出资的比例进行处理。

七、火锅店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锅店。

第三十条 决定解散火锅店的,各合伙人应当参与清算,火锅店的净资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合伙人。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 5%。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九、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四页(三十八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股东合同(篇2)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月【】日在xxx市签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股东合同(篇3)

股东协议书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股东协议书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 年 月___日

注意:

股东协议书是明确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契约文书。股东协议书有的以合作协议书的形式出现,有的以股东协议书的形式出现。

股东协议书与一般的经济合同的写法要求一致,但它包含的内容不同。股东协议书包含以下内容:

① 协议订立的宗旨和订协议人(股东);

② 股东合作内容;

③ 成立组织的名称;

④ 出资、盈利的分配、亏损的承担;

⑤ 合作期限、合作方式;

⑥ 股份的转让;

⑦ 股东议事方式;

⑧ 股东权利与义务;

⑨ 生效时间与股东签字。

股东合同(篇4)

出让方(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持有丙方72、1%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22、77%的股权。

二、 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22、77%的股权。

三、 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0,000,000,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22、77%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148,000,000),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四、 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

1、 若因甲方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外的第三方投资者,且该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现金投资,乙方表示接受,且乙方仅接受此种情况下对丙方基准估值进行上浮调整;

2、 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情况下,丙方基准估值上浮调整的上限是将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的现金投资金额与基准估值进行叠加(例如,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人民币叁亿元的现金投资,则丙方基准估值可调整的上限金额为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甲方或丙方不得逾越此上限,向上调整丙方基准估值;

3、 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 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 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六、 自甲方收到上述人民币伍佰万元意向金之日起,甲方同意,其所持有的22、77%的丙方股权将为乙方或其指定方锁定六个月,即:

1、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

2、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为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3、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其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行为。

七、 在不影响乙方或其指定方正常受让甲方待出让的丙方22、77%股权的前提下,且在乙方事先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不低于前述基准估值(丙方100%股权估值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引进第三方投资者;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同意由于引进该第三方投资者,而对乙方或其指定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所造成的股权稀释,但稀释后,乙方持有丙方股权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16%。

八、 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完成此次股权收购,并且,乙方或其指定方完成对丙方的股权收购后首年,丙方完成的税后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该税后净利润须为丙方主营业务产生。

九、 意向金的退还:

1、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之日后 日内,甲方须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2、甲乙双方同意,若于前述六个月锁定期内,甲方无法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不少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现金投资(以甲方与第三方投资者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中所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可累计核算),则视为甲乙双方自动终止此次股权收购合作,则甲方须在六个月锁定期届满后 日内,将人民币伍佰万元的意向金退还乙方或乙方指定方;

3、若甲方逾期退还意向金超过7日,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支付意向金金额10%即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的滞纳金。

十、 如甲方违法本意向书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约定,则甲方同意将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丙方同意,为本意向书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如甲方未按本意向书的约定退还意向金,或因违反本意向书的约定却未能支付乙方滞纳金、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的保证期限至本意向书前述所约定的六个月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止。

十二、 有关甲乙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的具体约定,双方应签订进一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确认。

十三、 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裁决。

十四、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股东合同(篇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由________提议建立,以________为主要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________ 股东二:________股东三:________ 股东四:________ (依次排列) 根据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三:________,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四:________,无现金出资,实物出资__万元,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管理参与经营管理;

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果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 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 股东承担下列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管理服务;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股东大会

(一)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则通过。

四、利润分配方式和其他事项

1、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1-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

2、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按纯利润实施红利分配。所谓的纯利润是指总营业额减去开支和税收后所得的部分。

3、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

4、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

5、合作公司的合作股东不提取劳动报酬。经营收益在除去现金出资

成本和经营成本后的利润部分每次平均按照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_占:___%、________占:___%的比例分红。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本协议签定于________年__月__日,一式五份,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全体股东签字后由公司盖章即可生效。

股东一: 股东二:

股东三: 股东四:

补充协议

一、分红补充说明

第一个经营自然年度其中包括初期个人投资,后期增加投资按照当时总投资贡献度来计算投资分红于股权占比度,此变更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职务责任补充说明

股东一:________在公司第一经营自然年度任职______________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二:________在公司第一经营自然年度任职______________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三:________在公司第一经营自然年度任职______________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四:________在公司第一经营自然年度任职______________主要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股东变更职务或责任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则通过。

股东合同(篇6)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市签订。各方为:

(1)甲方:A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2)乙方:B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3)丙方: C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鉴于:

1、D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会计师事务所()年[]验字第[]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 年月 日(第 届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年月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A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B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

3、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万元。

4、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1.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万元增加到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

1.1.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1.1.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 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 资本公积金.)

1.2公司按照第1.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1.3出资时间

1.3.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3.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二条 增资的基本程序

2.1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6项工作已完成):

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

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

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 报批,并获得批准;

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

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

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3.1公司原股东分别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a)在其公司(或单位)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或单位)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附件:《审计报告》)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股东合同(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

2、经营范围:主要从事 .

3、注册资本: 万元。

4、法定地址: .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2、乙方: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2、丙方: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15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9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投资额 20 %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 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而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设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10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国签订。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股东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大连 公司(下称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经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

1、丙方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甲方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40%股权。

2、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40%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乙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XX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出具收款凭证。

5、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股权转让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承担,股权转让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3、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丙方有权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资。

3、丙方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4、丙方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5、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权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监事

各方同意由丙方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出任公司监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协议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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