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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在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能看到引人注目的公告通知。公告通知是用来传播法律和规章的主要手段,那么哪些公告通知被认为是高质量的呢?如果您阅读“政策通知”,也许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相信您一定会从中受益!

政策通知(篇1)

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高校“励志·感恩·诚信”

资助政策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系、各班:

根据区教育厅《关于组织2014年全区高校“励志·感恩·诚信”资助政策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桂教资助〔201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广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增强广大大学生诚信意识,结合2014 年全区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现决定开展2014年全区高校“励志·感恩·诚信”资助政策网络知识竞赛。现将比赛活动方案转发给各系,请各系务必组织好名单内学生参与,同时鼓励非名单内的学生积极参与。

附件1:2014年全区高校“励志·感恩·诚信”资助政策网络知识竞赛方案

附件2:参赛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政策通知(篇2)

根据《通知》,在契税优惠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这条政策契税调整主要在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此前政策对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契税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而此次新政则将契税税率降至1.5%,降幅明显,利好90平方米以上购房居民。

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在营业税优惠政策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本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政策仅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而此次政策则将非普通住房纳入免税范围。

《通知》称,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39号)执行。

这意味着,北上广深的市民只能享受此次新政中唯一优惠政策,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另外,北上广深在营业税政策方面仍实行财税〔2015〕39号文,即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月22日起执行。

政策通知(篇3)

通知 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两项费用支出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处理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

通知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两项费用支出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具体处理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解析:

这里强调的是:

(1)时间:2011年12月1日(含)

(2)初次

(3)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

(4)抵减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可抵减金额:价税合计额,全额抵减

会计处理:

(1)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金额为价税合计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设备价款抵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这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不得抵扣,故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中。此项增值税发票无需认证。如税务机关要求认证,在会计处理中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企业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2、会计处理

(1)支付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等

(2)抵减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贷:营业外收入

注:以上分录的金额为:设备为设备的价税合计金额,维护费为发票金额。

三、该项抵减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对于该项营业外收入,深圳会计培训认为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应纳入收入总额处理。

政策通知(篇4)

为推广普通话和满足我市广大考生求职就业需要,经市教育局批准并报市疫情防控部门备案,我站拟于20XX年9月组织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20XX年8月22日(周一)上午10点起开通网上报名,20XX年9月非工作日测试,共1260个名额,报满即止。

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报名仅面向阜阳市户籍人员及在阜阳市工作、生活的外市户籍人员。

2. 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申请。在校学生所在学校已建有普通话测试站的请在所在学校报名;未建站学校在校学生若有测试需求,可由学校委派专人到市教育局联系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20XX年8月22日上午10点起在安徽政务网阜阳分厅开通报名,计划安排测试1260人次,额满即止。

建议考生提前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阜阳分厅”,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完善。报名当日在开通网上报名时段内登录个人账号按照网页提示逐项完成报名。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见附件1,重要,必读!!),及时缴费(每人次50元,依据皖价费函〔2007〕99号)。以往有过政务网报名经历的考生务请按照本次报名的缴款识别码缴费,以免错误缴费导致报名不成功。缴费成功后请于8月27日9时至9月1日18时登录政务网个人账号自主打印准考证。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三、测试日期

9月3日、4日、17日、18日、24日、25日。每天210人,报名系统依据考生缴费时间先后逐日依次安排,不支持考生自主选择测试日期,全部名额满员即停止报名。

四、注意事项:

1.阜阳市测试站面向社会考生的所有名额全部投放在安徽政务网阜阳分厅报名系统,考生通过电脑上网报名,在网上完成个人信息提交、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市教育局不可能设立报名现场。报名当天后台审批任务繁重,不接受任何人到市教育局现场报名或咨询。若遇网络拥堵或技术问题(如缴费、准考证打印等)请致电2198800转政务网技术支持方。

2.阜阳市测试站与任何中介机构不存在任何关系,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提供的代报名以及“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3.考试结束30天左右可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score-inquiry)查询成绩。

4.凭准考证于测试结束两个月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到阜阳市民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等级证书,逾期不承担保管责任。选择“邮寄”送达的考生届时会由阜阳市民中心通过EMS免费邮寄给本人,如因收件人地址、电话等信息错误导致证书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5.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公布成绩15个工作日内统一印制后寄往安徽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再由测试站领回后发放给考生;电子证书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公众号)中获取并添加到个人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总体要求

考生应自觉遵守安徽省和阜阳市各项防疫规定,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有下列情况以及“安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测试站延期测试:

(1)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以及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2)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或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

2.考前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3.全体考生进入,须提供测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4.因疫情形势随时可能发生变化防控要求亦会有变化,若有变化 提前发布公告。请考生考前密切关注阜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告,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在“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中查看最新要求。

(二)考前7天

1.做好防疫准备。目前尚在阜阳市外的考生建议考前7天返回阜阳市。考生要密切关注所在地(含居住地和阜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了解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

2.提前申领“安康码”。考生即日起申领“安康码”,并持续关注“安康码”的状态且保持通讯畅通。“安康码”为非绿码考生,按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

3.尽量减少外出。考生尽可能留在阜阳市,减少不必要流动,避免去人群聚集和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

4.开展防疫自查。要进行每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

(三)考试当天

1.做好出行防控。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准备好口罩(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测试站报到。

2.配合防疫检查。提供必须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见总体要求),“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3.保持安全距离。请考生入场和离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4.测试现场防护。除信息采集时摘取口罩外,考生其他环节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含正式上机测试);尽量减少触碰站内物品,合理使用站内消毒器具;测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切勿在测试站内逗留。

普通话等级划分标准: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即三级六等。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政策通知(篇5)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提取时限及额度

(—)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最后一次提取需在承租合同结束后一年内办理。

(二)提取额度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现市平均租金为10元/平方米、县5.6元/平方米)r但不得超过最高提取限额:桂林市城区800元/月、市辖11县560元/月。最高提取限额根据市场租金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提取需提交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已支付房租费用的发票;租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2、租住商品住房的:个人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缴存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租房人有效婚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声明。

四、严禁骗提套取行为。

职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情况,追回骗提资金,取消骗提职工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通知(篇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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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简称饮水工程)的建设、运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文所称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本文所称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的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供水(总)站(厂、中心)、村集体、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用水户协会等单位。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免征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提供具体比例或所提供数据不实的,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政策(第五条除外)的执行期限暂定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1年1月1日至本文发布之日期间应予免征的税款(不包括印花税),可在以后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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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篇7)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

新政下市民购房能省多少钱?

以首次购买一套145平方米的市区房为例,按照2万元/平方米计算,此前市民需要交纳3%的契税,共87000元,如今新政下,契税降低为1.5%,这意味着市民可以省下4.35万元。如果是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则契税从3%降低至2%,市民可节约契税约3万元。

政策通知(篇8)

房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交,如果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就买方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如果自己办理房产证,则由买方自己将契税直接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按照土地收益定价。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对商业用房,别墅房产收3%。(超过地方政府规定单价和规定容积率房产的契税按3%征收)注:房产单价规定情况复杂,具体请询问当地房产登记中心,例如:深圳福田区房产单价超过19830元/㎡契税3%,而龙岗区规定是11830元/㎡才征收3%的契税。

从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地方政府规定不一缴纳房产契税也不一样,具体请查询地方国土局缴纳标准。

政策通知(篇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纳税申报环节的审核,对于纳税人申报抵减税款的,应重点审核其是否重复抵减以及抵减金额是否正确。

七、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确保该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政策通知(篇10)

“契税要上涨”的传言在郑州疯传。29日上午开始,购房者争相前往契税大厅缴纳契税,一时间,房管局办事大厅、各契税办理窗口人满为患。29日下午,地税部门召开媒体见面会,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契税政策调整的通知。

29日坊间疯传的传闻是,从2017年元旦起,首套房契税不变,二套房契税将调整至4%。针对这一传闻,昨日下午,市地税局和新区地税局联合召开媒体见面会,并发布了“关于当前缴纳契税排队拥堵情况的说明”。市地税部门表示,目前并没有接到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契税政策调整的通知。

此外,根据网传内容中契税办理窗口即将暂停业务一事,市地税局回应,暂停业务办理是因为系统部分功能升级,但不影响正常的税收征收入库,更不影响契税缴纳。

受契税上涨传言的影响,市民争相前往契税窗口排队办理业务。针对当前契税征收窗口缴税人员多、排队长等问题,郑州市地税局和郑州新区地税局已经启动应急预案,契税征收场所已经启动一级预警。各契税征收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全体到大厅上岗,采取增设应急受理窗口、预审窗口,启动岗位应急转换和突发情况报告及处理等应急措施,缓解办税压力。地税部门表示,将开展延时服务,只要有纳税人前来办理,大厅工作人员就正常受理,直至当天纳税人受理完毕。

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后,“买房卖房能省多少钱”的消息就一直在发酵,各家房产交易公司的电话在这个周末几乎全部成为热线。“都在咨询买房卖房的消息,肯定是大利好,省内如何执行,我们在等。”一房产交易公司的员工说。

不用等了!2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地税局获悉,目前各保障环节均已到位,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22日起执行。

“我们19日下午就开会讨论如何将政策精神和有关要求迅速传达至基层征收单位,并制定相关服务措施,确保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地税局局长智勐告诉记者。

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次优惠政策涉及营业税和契税两方面内容。

涉及营业税具体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契税优惠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通知》中并未作出规定,因此不享受《通知》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购房时间以及是否家庭唯一住房的界定,国家税务总局在此前的相关文件以及本次《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大家可自行比照。

据了解,河南地税已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新政策,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和容易产生歧义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了专题解答。全省12366热线也将对有关新政策进行咨询答复、宣传解释。22日起,各办税服务场所将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遇到的问题,纳税人在《通知》实施的第一天就能够了解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办事流程等事项。

政策通知(篇11)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财税[2010]84号 颁布时间:2010-10-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

务局:

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

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

12月31日。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上所称的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

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一)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二)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

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原持证人员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申请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截至2010年12月31日。

(六)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

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四、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

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五、本通知第三条第(五)项、第四条所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通知所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的就业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六、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另行

制定。

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和促进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级向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反映。

政策通知(篇12)

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

安全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郭以坤 审核:李应军

Xxxxxxxxxxxxxx 二00七年十一月四日

第一章 编制说明

1.1编制概述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为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编制的。我公司在熟悉图纸及有关文件的基础上,以科学的态度认真编写了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进行了严密的论证,以指导本工程的施工与管理,为本工程顺利实现各项目标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1.2编制的目的

为建设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提供一个完整的纲领性的技术文件。对该工程的土建、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的组织管理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其指导的思想是,施工时对钢业主负责,竣工时让业主满意,如期优质地交付使用,满足业主希望。体现“自强不息,永争一流”的企业精神,为业主提供满意产品和服务的企业风貌。

1.3编制原则

其编制原则是:安全高效、技术先进、措施得力。本工程为民心工程,是关系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基础措施。要求标准极为严格,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建筑安装程序,认真贯彻国家对工程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循建筑安装施工工艺及其操行全程,坚持合格的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方法,工程网络技术等现代管理方法,组织有节奏、均衡和连续地施工。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努力缩短工期,科学规划施工平面布置。

1.4编制依据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为:

(1)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文件。(2)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纸。(3)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4)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由暂行技术规范》(第十二篇外部管道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第二章

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包括供水站(一层建筑)土建工程,其中建筑面积492.42㎡,管道安装工程317083米,设备安装工程及其它工程及其它辅助工程。

(1)供水站土建部分:基础垫层为石头灌浆、砌体为MU10烧结煤矸石砖砌筑、砌筑用M7.5水泥砂浆、屋顶用预制空心板、室内地面采用C15砼,厚5㎝,室外地坪采用C10砼厚10cm、屋檐披红瓦、外墙刷外墙涂料、塑钢窗、木制内门、供水站大门为铸铁大门。

(2)管道材料为UPVC,工作压力不低于0.6Mpa.2.2施工条件

因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管网施工需统筹规划,材料堆放和施工机械也应合理安排,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2.3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通过项目管理能够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更快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项目管理不但要遵循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联合发布的编号为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标准,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通过项目管理,我公司要文明、安全、高效、优质地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对现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向业主做出各项承诺,向业主交付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1、投标报价书

2、授权委托书

3、声明函及承诺书、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辅助资料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其它资料

博爱县2007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施工组织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建设目标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编制。在人员、机械、材料调配、施工工艺(施工难点、关键部位)、质量要求、工期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统一部署的条件和原则下,以雄厚的资本、高素质的员工、现代化的施工设备、丰富的施工经验、科学合理的施工管理手段,按照我公司“质量为本、业主为尊”的服务准则和科技兴业、质量为本、实施名牌战略;精心施工,遵约守信、提供热诚服务的质量方针,为业主提供一流的优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受到了我公司的高度重视,得到我公司参加类似工程施工以及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采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的编制思路,力求本方案重点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二、编制依据

1、《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文件》;

2、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

3、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4、国家现行有关基本建设的制度、法规、规定、条例、规程等。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博爱县2007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5个自然村饮水问题,其中解决1.0万人的高氟水,0.8万人的苦咸水,是一项典型的民心工程。工程内容主要是: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管网工程。

四、建设目标

1、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2、工期目标:我公司对本工程的施工计划是32天。

3、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

4、环境及文明施工目标:现场文明整洁,各种环境污染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5、服务目标:工程竣工后,向业主提《保修书》,并承诺的保修期内组织工程质量回访,听取业主意见,做好保修服务工作。

第二章 主要施工方案及施工特点

一、施工准备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为了工程质量、工期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将从技术、物质、设备、劳动力等各个环节作好充分准备,科学管理,精心施工。

(一)技术准备

1、认真学习掌握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等,领会设计意图,并及时督促甲方组织图纸会审和图纸交底。

2、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在监理同意批准后,向施工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对关键工序,要编制作业指导书,做好三级技术交底工作。

3、该工程施工前,依据施工图,提出各种材料的用量计划。

4、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组织技术人员对各村现场进行踏勘。

5、分部工程和特殊工序、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二、施工难点及其处理措施

本工程的施工难点有两点:

1、工程分散;

2、工程处于农村道路上往来人多,因管网开挖给行人造成不便。

由于工程分散,我公司拟增加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各单位工程全面施工。

2、不以各村流水线施工。

3、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在管沟开挖过程,指派专人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在路口设立警示牌,为在夜间未回填的管沟设立警示红灯。

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1、土方工程:在开挖前做好测量工作,开挖土方堆放地点确定,管沟土方回填前,要做沙执层和沙保护,以免由于土质坚硬而破坏管道。

2、砌筑工程:管理房的基础是浆砌石,水泥砂浆为Mu10,砖砌体宜采用“三一”砌筑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揉挤”的操作方法。

3、装饰工程:室内外粉刷要平整,塑钢窗采用铁件膨胀螺栓固定。

4、屋面工程:屋面应先找平,清扫平干净,再作沥青防水卷材。

5、管道试压:管道试压应是不超过1000米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0.6mpa,且保压时间为30分钟。

第三章 质量保证措施

1、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

2、建立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程序文件、管理类文件、规范、标准、记录等。

3、专业施工队设专职质量管理员,生产班组设兼职质量管理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质量管理网络。

4、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并作好考评工作。

5、本工程施工临近于冬季,加强冬期施工的管理及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

6、本工程主要为管网工程,我公司将与购买国内知名大企业生产的upvc管。

第四章

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 组织机构,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各专业施工队设1名专职安全员。

2、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3、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五章 承担类似工程优势

1、我公司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给排水施工队,其中承担的博爱县2006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B标段获得市县唯一示范工程。

2、公司质量技术科专门成立有农村饮水工程回访小组。

3、我公司在本县所承担的工程信誉比较高,特别农村饮水工程我公司购买的管材是国内知名品牌。这在目前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是不多见的。

政策通知(篇13)

茶陵县20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汇报

一、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株发放[2010]407号文和2011年株发改[2011]423号文的下达我县2011的项目共5.05万人,总投资2457.08万元,中央资金1965.36万元,2010年第二批的项目是枣市岩口水厂扩建,下东集中供水工程,潞水大元村供水工程,潞水碣石村供水工程,总投资476.69万元。2011年茶陵县为民办实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任务是解决3.3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实际下达投资计划是解决4.16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涉及5个乡镇,57个行政村,21所农村学校。计划兴建5处集中供水工程,分别是潞水镇集中供水工程、浣溪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腰陂镇麦源集中供水工程、洣江乡集中供水工程、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总投资1980.3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84万元,省配套资金179.8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35.81万元,地方自筹80.73万元。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11年第二批项目已全程竣工,在试通水阶段。2011年的5处集中供水工程只有浣溪镇属于管网延伸,其它四处属于新建项目,现5处工程都已委托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通过省市初审,完成招投标。5处工程都已开工,进入施 1

工阶段。截止目前,完成总投资110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55.5%,占为民办实事任务的66.7%。洣江乡集中供水工程厂区部分完成70%以上工程量,办公楼、清水池已建好,进入装修阶段,沉淀池、过滤池的混凝土浇筑进入扫尾阶段、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厂区部分完成70%以上工程量,办公楼、清水池已建好,进入装修阶段,沉淀池、过滤池的混凝土浇筑也进入扫尾阶段,潞水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厂区进度稍微慢点,主要原因是场地平整石方开挖近3000立方米,用时过长,浣溪镇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腰陂镇麦源集中供水工程都已开工,进展较快,计划在12月上旬全部竣工通水。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计划下达迟。上级部门计划下达严重滞后,一般在8月份左右才下达计划,导致工程动工迟,工期十分紧张,一般投资在200万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工期需5-6个月以上,且中央资金下达迟,资金到位程序烦锁。

2、宣传发动不到位。一是没有进行饮水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老百姓安全饮水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在施工过程中,受阻、干扰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施工环境不优,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二是没有很好的把饮水项目验收标准解决清楚,(国家资金只铺设主管网,在半径400米内设立供水点,老百姓挑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便视为饮水安全了)。老百姓认为饮水项目就是国家免费把水送到各家各户,造成老百姓有怨言。

3、部门支持不够强。农村饮水工程有其特殊性,管线长,范围广、涉及面宽,有些群众,有些部门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如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水厂土地占用问题、环保部门提出环评问题、公路部门提出损坏公路问题),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四、后段工作打算

1、提高认识,使为民办实事的感情更加到位。农村饮水安全已成了广大农民最急需、最期盼解决的民生实事,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是亲民、爱民的纽带与桥梁,为此,我们水利人肩负党与政府所赋予的责任,一定要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今年的饮水安全工作做好、做实。

2、抢抓进度,使全面完成实事考核任务。进一步加强与项目乡镇联系,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工程施工进度,协调矛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增派技术人员为施工提供技术服务,坚守工地指导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到位。想一切办法,尽一切努力,保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实事验收、省市水利部门验收顺利通过。

3、提前规划,使来年饮水项目稳步实施。在抓好今年项目的实施的前提下,我局将成立专门规划班子,按照“十二五”的统一规划,提前介入勘测规划。为明年的饮水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翔实资料,确保明年的项目稳步实施。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政策通知(篇1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5]45号

成文日期:1995-06-0

2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地在贯彻新的营业税制中相继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其他工程作业征税问题

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二、关于金融业纳税申报期限问题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金融机构受托发放贷款,其应扣缴税款的解缴期限为一个季度,并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解缴。

三、关于租赁或承包企业的纳税人问题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所称纳税人,是指有独立的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者或发包者上缴租金或承包费的承租人或承包人。

四、关于营业税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营业税的扣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义务人代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五、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缴税地点问题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但建筑安装工程业务的总承包人,扣缴分包或者转包的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的营业税税款,应当向分包或转包工程的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以下委托由农业银行代理的业务的营业税由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集中缴纳,不由农业银行代扣代缴。此办法的执行时间为1994年7月1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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