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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调研报告模板 篇1

一、医疗卫生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县共有5个县直医疗单位(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防疫站),9个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下设村卫生室个,其它医疗机构个。卫生系统共有干部职工人,其中在职人,离退休人;在职职工中共有卫生技术人员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占,中级职称人,占,初级职称人,占,无职称人,占;按学历结构分,本科人,占,专科人,占,中专人,占,初中人,占全县共有乡村医生人。

(二)资产情况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共有资产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万元,占;土地及房屋价值万元,占;医疗仪器设备价值万元,占。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共负债万元,人平负债达万元,固定资产负债率为。

(三)经费收支情况

2004年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收入共计万元,其中县财政预算拨款万,;医疗收入万元,占;药品收入万元,占;其他收入万元,占。人平创收万元(剔除财政拨款部分)。支出共计万元,其中人员工资万元,占,人均工资为元;药品购置万元,占;其他支出万元,占;设备购置万元,占人平支出万元。

(四)主要卫生工作情况

近三年来,我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快了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累计筹措建设资金近万元,改建扩建房屋万平方米,添置大型医疗设备多台件。目前全县共开设病张。二是加强了农村卫生工作。杜绝了霍乱的传入和控制了大宗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0万左右,实现了大灾之年无大疫;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万和‰以内,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我县提前年达到了全球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的中期目标,提前年实现了国家第一个《十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三是加速提高了医疗技术。全县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了一无三配套(无危房,房屋、设备、技术配套)标准,的医院达到了“一甲医院”标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达到了“二甲医院”标准。四是加大了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全县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医院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持续开展行风评议。近年来我县先后获得全区“《广西母婴安全工程》先进单位”和“自治区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态势

近年来,卫生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实行了医院业务收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现象得到初步遏制。从年起,我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了医院业务收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管理办法,每年初由县卫生局根据近几年医疗医药费用的收入情况,给每个医院下达业务收入和药品收入控制指标,如超过控制指标比例,则对医院采取一定的惩处措施。据县卫生部门检查统计,通过采取这一管理办法,近3年全县医院业务收入增长幅度下降了个百分点,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下降了个百分点,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情况得到初步遏制。

(二)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了医疗机构购药行为。我县从年启动医疗药品集中采购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遏制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的目的,受到了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企业的肯定和欢迎。

(三)推进了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了医疗机构的活力。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县一些医疗卫生单位推行以“定岗定责、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减员增效”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医疗机构的活力。

(四)推行了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公开查询业务,增加了医药收费的透明度。从年起,县卫生局规定医疗单位都要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县级一些医疗卫生单位创造条件开展收费电脑查询,随时接受病人的监督。

(五)配合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狠抓了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县卫生局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看病费用贵、药品回扣等热点问题,下达了有关禁令,即:医疗机构严禁各类开单提成、严禁收受药品回扣和药品促销提成、严禁参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排的促销旅游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向科室不切实际的指令性经济收入指标、严禁推诿危重病人。对违反上[]述“五条禁令”的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医务人员违禁者,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取消或降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多年积淀下来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我县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国家明确医疗卫生单位是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求医疗单位优质低价搞好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使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技术劳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而政府的财政补助水平又相对不足,不能保证“福利”给医疗卫生单位造成的成本亏损。另一方面,医疗卫生单位生存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之中,又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它的各种生产要素(如药品、医疗用品以及后勤服务等)无不取决于市场。纵然不以赢利为目的,为维持医疗卫生单位正常的运转,也必须倾向于至少保本经营。而要按市场经济规律保本经营或保证医疗卫生单位的正常运转,就必然与国家赋予医疗卫生单位“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定性有矛盾。二是卫生资源配置和结构不合理。城镇卫生资源相对过剩,重复建设,浪费较严重,效率不高。卫生资源集中在县城的医院,城镇医疗服务供过于求。三是医疗机构的补偿结构不合理。医疗机构的经济补偿主要来源于药品收支盈余。这种“以药养医”的补偿模式,诱使医疗机构扩大药品销售,促使医生开大处方、用进口药,也诱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虚高”定价和回扣促销,造成了医疗药品费用的不合理过快增长,加重了财政、企业和病人的负担。四是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缺乏活力。医疗机构之间和医务人员之间缺乏竞争,这种“吃大锅饭”、“捧铁饭碗”的体制,导致了医疗卫生机构不断膨胀,人满为患,效率下降。少数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松弛,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滑坡,医疗差错事故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大。五是医疗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尚未成熟的市场,也是一个没有完全放开、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市场。其市场行为还没有规范,市场需求缺乏弹性,对医疗市场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六是医疗卫生机构部分人员思想观念陈旧。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医疗卫生单位有一种“救世主”的高姿态,居高临下面对患者,医生说一不二,患者完全听命于医生的摆布。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让病人选择医院”、“让病人选择医生”,这种改革使医患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病人来医院,不单纯是为了接受治疗,而是通过货币的变换来享受医疗服务,他需要得到“放心、及时、方便、有效”的优质服务。这些,需要医疗卫生单位改变旧有的观念,正视社会已进入了一个人民走向富裕、服务要走向市场的新时代,改变旧的服务模式,变“救世主”为人民的公仆。

(二)投入少,医疗卫生机构生存困难。2002—2004年,全县财政投入的卫生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和,分别占人员工资的、和。

(三)医疗供需脱节,农民的医疗需求得不到保障。全县共有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县直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个,有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人,是国家规定标准的倍。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因长期得不到集体经济的支持,完全处于“自流”状态,与个体药铺、诊所没有什么区别,有的乡镇村卫生室全部变成了个体诊所,不愿无偿承担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任务,致使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工作很难完全落实到位,农民的预防、保健得不到完全保障。

(四)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目前,我县设立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但人员欠缺。特别是基层机构人员素质不高,缺乏高水平的人才;设备不齐全,缺乏必要的检测检验设施;乡村两级缺乏稳定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这种状况难以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流行,结核病、肝炎等传统型传染病仍在威胁人民的健康。

(五)、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不够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除了重大传染病传播蔓延以外,还有突发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如火灾、车祸、矿难,以及重大刑事案件、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带来的人员伤害。这些都需要我们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能力,尽最大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人员伤亡损失。有效应对更大范围的突发事件,还需要不断完善。因此,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基本职责,也是我们的一项长期任务。

四、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一)认真贯彻《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1、改革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我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实践“”和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的大事来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计划、财政、税务、物价、卫生、人事、编制、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卫生事业,努力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搞好区域卫生规划。要根据重点建好乡镇中心卫生院、管好一般卫生院的原则,对区域内全部卫生资源重新进行结构调整、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搞好医疗卫生机构和网点布局,认真制定好区域卫生规划。三是改革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四是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村一室。村卫生室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发证,主要承担村级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经批准可开展一般常见病的诊治服务。

2、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体制改革。一是确定好乡镇卫生院院长。选好院长是搞好卫生院的关键。院长人选可采取民主推荐、公开竞争的形式产生;也可以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考或招聘等多种形式产生。要真正选拔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人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二是搞好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旧的用人观念和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和聘任制,同时,根据用人数量确定各类人员比例,实行全员竞聘上岗,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是搞好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内部考核制度,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使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调动职工积极性。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大学本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以及业务技术骨干,要适当提高待遇。

3、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是搞好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医疗机构、个体医疗点的“五统一”管理。第一,统一组织领导。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及医院领导组成,具体指导和督促一体化管理的各项工作。第二,统一人员管理。辖区内所有乡村卫生机构人员,要根据辖区医疗布局、人口、医疗任务等因素由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调配。要建立健全乡村医师档案,实行乡村医生执业考试。第三,统一业务指导。由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县卫生局制定乡村卫生机构业务考试、考核办法,负责培训和考核,指导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生转化。第四,统一购进药品。辖区内所有乡村卫生机构用药都由当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到市药品集中采购中心代购,确保进药渠道正规,保证医疗用药安全。第五,统一财务管理。辖区内所有乡村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财会帐目,特别是必须建立药品购进、销售明细帐。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物价政策,加强财务监督规范管理。二是加快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推进步伐。我县今年内要办好2-3个乡镇的试点,争取在年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一体化管理。

4、落实农村卫生各项经费政策。一是要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争取县财政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加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县政府要按照国办厅〔2001〕39号文件规定,将卫生经费列入预算,并尽量落实到位。同时,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要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全额补足,且补助的重点应放在农村中心卫生院,对乡镇卫生院及其分支机构也要适当给予补助。二是县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给予定额和定项补助。定额补助主要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与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与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服务等。对其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经费,政府也应给予适当安排。对人员经费,政府要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情况及其承担的任务,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三是农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放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与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的收入,免征地方性政府基金,其税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征收任何税费。

5、抓好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我县在职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我县卫生队伍结构。到2010年,全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类人员要以大学本科生为主体,乡镇中心卫生院以专科生为主体,一般乡镇卫生院要全部达到中专以上水平。至年底全县乡村医生都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今后,新进村卫生室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二是要继续贯彻城镇医务人员到农村服务的政策,恢复和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一年的制度。

6、着力规范整顿农村医疗市场秩序。县卫生监督所成立后,要切实加大对医疗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搞好医疗市场的管理。

(二)敢于打破垄断,积极引入竞争机制。

“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是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过去,卫生部门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存在7个方面的垄断:即医疗卫生单位政事不分、定点医疗、国家办医、药房经营、人事任免、自办后勤和购药行为。医疗卫生单位的这种垄断性经营,束缚了医疗卫生单位的手脚,出现了稳端“铁饭碗”的现象,不思改革和进取,缺乏服务思想,以致影响了医疗卫生部门的群体形象。

医疗调研报告模板 篇2

近年来,关系民生民本的医疗卫生事业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加快,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医药卫生网络不断健全,各项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惠民政策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赞同。但作为贫困地区,卫生医技人才的严重短缺,就地就近看不了、看不好病,一直是群众看病“难”的一个顽疾,也是导致群众看病“贵”的最直接因素,更是群众最渴盼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贫困地区受地域、体制、机制束缚和投入所限,多数卫生医疗系统经营相对比较困难、功能难以有效发挥,这不但造成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难以引进,且留不住,而且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总体来讲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无学历和中专学历人员多,本科学历人员少;二是无职称和初级职称人员多,中、高级职称人员少;三是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相对较多,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极少。具体来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面“人才”难引进,很多专业技术岗位是“有岗无人”。

贫困地区由于交通条件普遍不便,基础条件普遍落后,总体人口普遍不多,医院业务收入普遍不高,因此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与富裕地区差距十分悬殊。这一系列因素,导致本区域以外真正有能力和水平的卫生医疗人才都不愿意到这种地方应聘、就职,甚至是本区域内人员毕业后都不愿意回来上班。所以,贫困地区的县、乡医疗机构虽然按相关规定核定了人员编制,设置了相应的临床医技科室,但由于外面人才引不进,现有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差距等因素影响,目前县乡医疗机构多半是“有岗无人”,特别是乡镇更为突出,多数是有业务科室门牌设置、有专门业务用房,唯独没有专岗人才。

(二)现有“人才”难留住,很多专业技术岗位是“专岗不专”。

多数贫困地区硬件严重滞后,软件先天不足,财力十分薄弱,其地域本身不具备人才聚集能力和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地现有人才,特别是专业岗位和科室带头人为了更高的追求、为了更好的生活,都纷纷辞职、离岗到更大的城市、更好的环境、更丰厚待遇的大医院应聘就职,从而导致部分专业科室没有真正业务过硬的专业人员负责,没有真正的科室专业医生临床诊治,专业设备没有真正的专业专职人员操作,专业科室找不到真正的专治医生,疾病患者得不到合理适度有效治疗。

(三)系统编制人数已配满,但职责履行难到位,多数医疗机构是“有人无为”。

外面人才引不进,现有人才留不住,但卫生医疗机构科室总要按规定设置,患者总要有人医治和护理,所以多数医疗机构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降低门槛招聘医技人员和护理人员,从而导致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都得不到充分有效救治,甚至是部分一线临床医师没有相应执业资质,这不仅给群众造成看病“难”,同时严重存在潜在的医疗风险。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此,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不但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和落实好中省市医改政策精神,而且还要结合地域实际,加强调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特别是作为贫困地区,要通过改革解决好群众“看病不再难、看病不再贵”的现状,重点是要解决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要让群众能就近、就地看到专业医生,并且看好病,不再为患上一般病就必须辗转到其他医院和地区才能看好。也就是说能就近就地看得了、看得好病,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地区“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一)把握关键招人员,做到宁缺勿滥促发展。

卫生系统进人关键是要进“人才”,而非单纯进“人”。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同时也对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如何核定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卫生和人事部门也都在积极争取和落实这一政策。特别是上级领导对人员重新核编和到位情况高度关注,甚至是作为医改年度任务予以下达,下级业务部门对空编人员的招录也是积极主动。为此,笔者认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单位在严格执行上级人员编制政策,积极重新核编的基础上,切勿盲目按空编总数一次性全部招录(安置)到位,避免形成招非所需,编满岗齐人多病难看的局面。更造成如有机会招聘外来“人才”时,却又因编满招不进,留不住。

作为贫困地区,在对空编人员进行招录过程中,一是在招录标准上,不能因为交通、环境等各种客观因素,对所需专业技术人才降低招录标准,甚至是以护理、行政或一般工作人员职数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致使群众看病仍然“难”,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二是在招录方式上,要由原来单纯人社局考试录用改为参加国家相应专业考试,具有相应资质且通过业务水平考核,由卫生局根据所需情况上报人社局,再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核,而后录入正式在编人员,真正做到招之所需,招之能用。

(二)立足实际抓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解民忧。

针对当前贫困地区医疗机构人员外面人才难引进,现有人员“专岗不专”、“有人无为”的现状,各级医疗机构要履行好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从内部挖掘潜力,加强对现有在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逐步提高医技水平。

一是抓好管理干部综合能力的培养。要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选聘好“领头羊”是关键。在现行体制和贫困地区卫生院环境有限的情况下,乡镇卫生院院长目前是无人愿干,同时无人能干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为此,要特别加强对家庭居住所在地就在其工作所在地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待时机成熟予以选聘,这样即可以解决因远离家庭而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困难,又可以杜绝工作在他乡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心态,还可以增强在本地为熟人服务不得不做好的干劲。

二是抓好医技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医技能力直接决定着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特别是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队伍中人员素质不齐、综合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等现状,一方面要规范行为加强在岗在职常规培训,提升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要突出所需脱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抓好区域内技能的交流和帮带。为了改变群众看病就医“

舍近求远”的现状,每个乡村卫生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实现医疗资源相对均等化尤为关键。但受地域、人口、环境等诸多因素制约,要实现医疗资源均等目标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需要相关制度和机制先行。要将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等都必须到基层(省到市、市到县、县到乡)或边远县(乡)服务多长时间,并帮带业务能手多少名,成效和反响好与否怎么办,作为硬件条件予以规定明确,进而形成长效机制。

(三)科学管理建机制,激发工作热情惠民生。

目前,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人员工资财政都予以了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在这种体制下,如何保证不养懒人,并最大程度激发工作人员干事热情,避免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一是要制订科学的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工作。要通过本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单位的活力。

二是要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深化卫生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对人才的激励作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水平挂钩。全面落实绩效工作,保障基层医务人员收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激励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树立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医疗调研报告模板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推进我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满足农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民盟永安市委课题组组织人员对永安及**市部分县(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到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在掌握了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研讨会,就

如何加强我省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广泛听取了相关主管部门、卫生界人士及部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主要成因及改进意见或建议等四个层次,分别进行如下阐述:

1、乡村医疗资源总体概况:就所到调研地区看,当前乡镇卫生院发展状况不平衡。目前保存下来的卫生院与原先相比,基本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这些卫生院医疗队伍不断壮大,基本上由原来的几个人发展到现在每院10几人至20余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正在逐步充实到这一队伍中。每个卫生院基本上设立了门诊、病房,美化了环境,增添了设备,如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等,并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保障了乡镇级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从村级看,少量村庄至今仍然没有诊所及村医,就**地区而言,目前尚有200个村庄没有诊所及村医,约占村总数的10%,多数村庄均有一所一医(一个卫生所、一个村医),有的经济较发达、人口较多的大村甚至有两所两医或者更多,这些诊所虽然设备简陋,但基本上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担负着村级医疗和防疫工作。

2、乡村医疗队伍人员编制情况: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各拥有10-20名人员,编制分为全民、集体、临时工。全民由大中专院校分配;集体人员由卫生系统招收而来;临时工由卫生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收。村卫生所基本上每村设1-2名村医,相当部分由原赤医担任。

3、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人员层次情况。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目前没有高级职称卫技人员,有少量中级职称医疗骨干,大部分是初级职称或者是无职称人员。据不完全统计,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中,大学本科或以上人员仅占3.6%,大专学历的为18.8%,中专毕业的占72.6%,还有4.9%的人员无学历。初级职称或中专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地方性卫校毕业生,有的甚至是国家不承认学历的中专生。而绝大部分村级老一辈卫生人员,是由原赤医培训而成,并非科班出生,基本上无职称、无学历,新一辈村医虽然大部分是科班出生,但基本上仅限于初级职称或中专生,属初级卫生人员,其中不少还是国家不承认学历的“中专生”。因此,乡村医卫队伍素质仍然有待提高。

4、乡村医疗队伍医疗设施配置情况。目前,每个乡镇卫生院基本上配备有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等设备,设有化验室、病房,能开展基本医疗业务。但这些设备普遍存在使用率较低、缺乏有关管理制度的现象,个别卫生院x光机无防护设施,还有个别卫生院因缺乏设备操作人员或缺乏业务用房,导致这些设备实际未投入使用,同时,由于很大部分乡镇医技人员对知识掌握较肤浅,因此,上述设备配置实际应用较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相当有限的。而村一级卫生所,基本上设备配备简陋、不齐,绝大多数只能做简单的物理诊断。

5、乡村医疗建设方面经费情况。乡镇卫生院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财政补贴及医疗收费收入,由于其人员较多,医疗收入有限,所以很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经费运转困难,有的甚至是负债运营,不能或根本无力投入更多的资金发展卫生事业,且员工年收入基本上在1-1.5万元之间,与县市级大医院相比差距很大,造成员工心理落差较大,影响了乡镇医疗事业的正常发展。而村一级卫生所,由于资金大部分是个人投入,他们自己精打细算,开支小,且收入与乡镇卫生院人员相比相对较高,整体医疗运转情况是比较良好的。

6、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提高技术,努力扩大农村医疗机构的生存空间。为此,要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取缔不合准入标准的卫生机构和无证非法行医,加强农村卫生院(所)的规章制度管理,将医德教育纳入农村医卫人员年度考核之中,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从制度上、思想上要求他们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服务。要提升农村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群众既少花钱又能看病。要严格执行药价标准,保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必须要有乡镇卫生所服务改善和人才培养相配套,否则难以支撑下去。所以今后应着重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理论及业务素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卫生资源,发展乡镇及社区卫生事业,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才能适应今后卫生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

7、加强医卫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医疗队伍人才素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系统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培养、考核和管理措施,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技术骨干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省卫生厅选拔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的政策、措施。加大卫生支农力度,组织专业技术骨干下基层帮扶,帮助基层开展人员、技术培训。并且对每个骨干均要下发一本下乡服务考核记录手册,以便督促、考核。规定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前必须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接受不少于一年的进修培训。对此类相关规定,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使其不流于形式。

8、以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为契机,着力研究解决边远贫困山区“就医难”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力度,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所,加强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添置医疗设备,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看病;继续实施好巡回医疗制度,加大对卫生院对口帮扶和技术扶贫工作,切实抓好城市卫生支农工作,大力推广县、乡二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轮流到边远贫困山区驻村坐诊制度,,具体可采取巡回医疗队、扶贫门诊、扶贫病房及“千名医生送医进村大行动”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以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为契机,通过扎实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医疗服务工作,确保边远贫困山区群众“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此外,要逐步建立农民健康保障体制,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药品集中招(跟)标采购制度,实现农民基本医疗保障。

总之,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必须逐步加以解决。最终的解决办法就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医疗队伍的自身能力及收入水平,改善其医疗条件,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吸引广大农村患者。在财政或民间资本无法更多投入之前,农村医疗就摆脱不了“条件差,留不住好医生;没有好医生,患者不愿来看病;患者少,收入少,条件改善不了”这个怪圈。财政或民间资本更多投入之后,医生好了,条件好了,剩下的就是只有等经济发展后反哺农业,让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切实得以提高,才能最终解决农村医疗卫生的困境。

医疗调研报告模板 篇4

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目前,全县有各类医疗机构103个,其中县属医疗机构2个(县医院和中医院),卫生机构5个(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保所、爱卫办、农卫办),民营专科医院1家,乡镇中心卫生院3所,乡级卫生院和分院15所,个体医疗机构22家,厂矿学校医务室4个,村卫生室51个。在职卫生技术从业人员513人其中:执业医师184人,执业助理医师95人,注册护士163人,检验、药剂55人。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点176个(每个行政村、社区各设一个点),共配备了14名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和176名村级卫生信息联络员。

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卫生工作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就发展方面来看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是卫生发展资金不足。XX年末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5125万元,其中县城占92.64%,农村只占7.36%。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短缺,大部分卫生院都还停留在五六十年代的“老三件”水平,医疗用房破旧,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以有效正常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和满足农村人群的一般医疗需求。

二、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薄弱。随着新农合工作的实施,乡镇卫生院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呈现出医疗技术力量明显不足。据统计,乡(镇)卫生院,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到30%,70%以上无专业学历。没有一所乡(镇)卫生院能开展阑尾炎手术,有的甚至不能开展最简单的清创缝合手术。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缺乏,高层次、高素质人员明显不足,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吸引更多的病人就诊,因而绝大部分卫生院存在以药养医问题。自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后,老专业技术人员提前离开岗位,如今临床医生严重缺乏,再加上由于资金短缺,卫生院无力安排医务人员参加进修或接受再教育,使医务人员失去知识更新的机会,造成知识老化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缺乏特色专科,竞争能力不足。由于卫生院设备陈旧,技术力量业务水平一般化,缺乏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项目手段不能明显优于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且乡村医生凭借其身居村民之中的“地利”条件和灵活、方便、人员少、消耗低、积极性高等特点,使卫生院竞争能力不足,形成“小病找村医,大病送医院”的格局。

四、是卫生院存在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据调查,全县大部分卫生院院长都是从临床医务人员中选拔出来的,未接受管理知识培训,不熟悉管理工作,经营理念和办法缺乏,难以调动职工积极性。管理机制滞后,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医疗服务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重医轻防”问题。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的“重医轻防”现象非常严重。目前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不仅数量过少,而且质量低下,使得乡镇卫生院防保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本应是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重心,但是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使得原本在功能上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逐渐转为全面竞争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共卫生服务无法带来明显收益,故被逐渐弱化,导致乡镇卫生“重医轻防”现象愈演愈烈。

作为“夹心层”的乡镇卫生院,在医疗领域,其便利性和服务价格不及村卫生室(所),在服务质量上又难以与城区医院匹敌,在竞争中逐渐落入下风。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惠及乡镇卫生院的政策相继出台,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新农合”在报销方面向乡镇卫生院倾斜,另外,“十二项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也为其带来了发展的契机。然而,这些政策仅仅只是“救活”乡镇卫生院,使他们能维持正常运转,没有在乡镇卫生院回归其本来定位上做出实质性贡献,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仍然行进在“重医轻防”的老路上。

医疗调研报告模板 篇5

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是我们日常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农民用药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在药品监管实践中,农村医疗院所的药事管理十分薄弱,药品抽验不合格率明显高于县内药品经营企业,而且也是假劣药品的多发区,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案件也居高不下,这既是我们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也是药事管理研究的热点问题。笔者根据几年的药品

监管工作实践,就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的难点及对策谈一些看法和体会。

一、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现状与分析

我县现有乡镇卫生院23家,村级卫生所及个体诊所316家。分布在农村16个乡镇和187个自然村。由于受地方经济的影响,这些乡镇卫生院、村级诊所以及个体诊所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有的甚致职工都开不出工资,而且硬件设施极度匮乏,处于维持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难以达到政府和百姓的要求,也给我们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首先,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功能达不到要求。由于乡镇医疗机构受规模、人员所限,在药事管理上药房人员缺少,有的还不够从事药房管理的资质条件,还有的是资质能力偏低,对药品的养护、评价、配制和分发以及特殊药品管理的知识还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以致造成药事管理功能不全,只能维持简单的药事管理职责。第二,药学技术人员中非药学专业人员占有一定比例,学历普通较低,业务素质不高,有的药房人员身兼数职。这种情况在农村医疗机构表现的尤为突出。第三,药事管理制度不健全。药事管理的好坏有赖于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农村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大多没有摆上日程,个别基层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制度事实上处于可有可无状态,既缺乏外部的压力,又缺少内部激励的动力,就连《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医疗机构中得不到落实,给药品的安全使用带来了隐患。第四,药事管理水平较低。在日常监管中,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水平明显低于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技术水准、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普遍较低。医院往往只重视药品的进出数量管理,注重药品的经济收益,忽视药品的质量管理,而且对药房、药库及设施的投入比较少,很多农村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硬件还不如普通的药店,制度和软件建设更是处于低层次状态,不能适应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的基本要求。第五、药品养护和贮存设施条件较差,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贮存设施可以用“简陋”二字来形容。一是药库药房条件差,既无隔热装置,室内也无空调,窗帘、排气扇,及防鼠装置等设施,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在潮湿多雨的季节极易吸潮霉变。有些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各种药品随意摆放,未按要求进行分类,极易混淆;二是阴凉库缺乏。全县80%的医疗机构没有设置阴凉库,有阴凉库的其面积与用药规模不相适应,空调长期关闭,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三是冷藏设备不齐全,只有乡镇以上医疗机构配有冰箱,95%的村级医疗机构没有冰箱,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一些需要冷藏的药品如胎盘注射液等也在常温下存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冰箱不是不使用就是不够用,冰箱未起到应有作用;四是中药贮存器皿简陋。用纸箱、竹篓、麻袋盛装中药现象普遍,造成中药饮片发生吸潮霉变;五是温度计配备不全,多数医疗机构没配备温度计,有的配备了温度计,也无记录,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温湿度调控成为一名空话;六是一些医疗机构缺少烘干、熏蒸等中药养护设施;七是药品出库不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操作,随意性大,导致经营发现过期失效药品。第六,药品采购渠道不正规,质量隐患大,由于没有制度的约束,加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医疗单位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向无证经营者采购药品,尤其是农村个体诊所,药品采购渠道比较混乱。而无证经营者提供的药品来源复杂,加上储存和养护条件差,没有相应的药品质量保证措施,因此药品质量难以保证,安全隐患大。又因购进药品无质量验收制度也不进行验收,一旦药品出现质量问题,难以追根溯源。

二、造成现状的根本原因

造成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相对混乱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gsp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时医疗机构取得用药资格与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条件却不同,医疗机构使用(其实质就是经营)药品只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可用药,且用药范围广,并可以合用三类医疗器械。虽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设施、设备、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及规章制度有相应要求,但没有具体的详细规定,所以卫生行政部门

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很少组织现场验收,而办药店,则要求法人代表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同时还要有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并且必须通过gsp认证。另外,一般零售药店要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资格,必须要有2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因此,在农村申办药店的人少,而申办个体诊所的人却很多。另外,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用药范围

规定的不明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27条规定:“城镇中的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不得设置药房,不得从事药品购销活动。而现实中城镇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普遍设置了药房。虽然有关解释明确了城镇和乡村的区别,但是药房和药柜怎么区别,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对违反第27条该如何进行处罚现实中难以操作。

2、不重视药品管理,设施设备投入不够。农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只抱应付态度。一方面,有些医疗机构认为,医疗水平及声誉的提升完全依赖于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与医务人员医疗技术的提高,而药品的管理对此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特别是乡镇一级卫生院资金本来就很紧缺,在药品管理方面投入不如在医疗设备上投入经济效益来得快。乡镇医疗机构买一台空调,一年下来电费要好几千,而保存的药品价值也不过几百元,经济上很不划算。村级卫生所需要在阴凉和冷藏条件下保存的药品价格有的只有几元,即使被药监部门查获,处罚金额也比需要的投入少得多;另一方面,有些人把药剂科看作是辅助科室,在资金技术上投入明显不足;再者,从现实中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既使使用假劣药品)导致的纠纷远远少于其他医疗事故导致的纠纷。以上是直接导致医疗机构对药品的管理不够重视,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的主要因素。另外农村医疗机构对药品从业人员培训不重视。每年除药监部门对药剂人员进行有限的一、二次培训外,很少组织对药剂人员进行药学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导致了药剂人员专业知识和药品管理知识不足,整体素质偏低,有些药学技术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和必要的职业道德修养。

3、我们还存在监管力度还不够问题。由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资金不足,执法装备落后,从而影响监管覆盖面。**县现有乡镇卫生院23个,村级诊所187个,个体诊所316个,分布比较分散,每年监督检查频次达不到两次,这也是造成监管不到位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把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上面谈到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治理好必须依赖于健全的法制。众所周知,药品是直接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特殊商品,也是受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的商品之一。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定的“许可”,由于我国医疗机构的市场属性迟迟未能在法律层面得到确认,尚属于“使用”单位的性质,因此医疗机构的“用药”不需要获得“许可”。这一现状直接造成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和实践问题。一方面,医疗机构承担着80%份额的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责任;另一方面,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却游离于市场准入之外,只要成立医疗机构就自然获得了使用药品的权力,这对广大药品经营企业而言是一种超国民待遇,对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管理也少了最后一道最重要的防线。实践证明,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问题,违法违规问题一直居高不下,仅靠事后监管很难治本,只有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将医疗机构药品纳入市场准入的大环境中去,明确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是市场流通的一种形式,从开办起就要符合法定要求或标准,才能获准“使用”药品资格。否则就严格实行“医药分家”,不允许其单设药房或药库。目前在现有管理基础上,一些地方或通过规章或通过规范性文件对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及药库提出了基本标准,这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现实选择。

2、依法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笔者认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与药库实行市场准入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然而,要求农村医疗机构配备依法经营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是《药品管理法》(22条)规定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应当可以依法强制推行。问题是虽然《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这一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并且进一步规定了禁止性条款,即“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但是由于缺少配套的法律责任条款,这一法定义务以及禁止性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摆设”,仅靠药监人员的教育督促事实上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在一些配套规章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上明确违反《药品管理法》第22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基本素质能依法得到保证,农村医疗的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会得到明显提升。

3、健全完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药事管理顾名思义必须要符合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其中,制度保证是重要一环。相对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规范和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规范,承担80%以上药品终端消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至今没有一套相应的科学管理制度来规范,这是我国药事管理之“链条缺损”。应该说大型综合性医院多年来在药事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然而,大量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起点低,制度落实几乎都没有成文,更无从谈及制度执行与保障,直接导致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随意、被动、削弱,造成了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始终处于低水平甚至负性循环。在监管实践中,一些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缺乏可控保证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屡禁屡犯,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药事管理不规范,缺少必须的制度保障。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农村医疗药事管理制度建设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药事法规,明确规定的有关制度,如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记录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调动农村医疗机构自身积极性,参照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规范,制订一套适合本辖区医疗机构用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如采购审批制度、处方调配制度、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岗位制度、药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

在当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法制尚不健全完善的阶段,加强和促进农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上台阶、上水平,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尤其是要与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等协调动作,运用法制的、政策的.、自律的、经济的手段,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使之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为广大农民的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1、药械从正规渠道购进2分

2、建立药械购进、验收、登记2分

3、药械购进、使用帐目清楚2分

4、使用正规药品、器械2分

5、特殊药品管理规范2分

6、依法对药品、器械进行管理2分

根据上述内容及分值,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药品进行检查时,如发现没有做到的内容,则此项分数全扣,当一次检查扣分达4分以下,且行为较轻的,则给予警告,限期改正外,必须视情予以经济处罚。如全年累计扣分达10分以上,则该单位必须停业整顿,同时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发放了《药品使用许可证》,同时予以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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