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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每天都在接收各种信息,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句子,每一种心情都能找到合适的短句来表达。有什么短句值得我们反复品味吗?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汇总(9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1】

为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太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到早安排早动手,在12月初镇安委会召开了全镇安全形式分析会,对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做了一次详细的分析并安排了全镇“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节前由镇党委书记伍卫、镇长赵和斌亲自带领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许可证;

2、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标志配置和使用情况,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演练情况等,工段、车间、厂区、各项制度是否健立,各项记录是否记载;

3、厂长(安管员)是否培训,专技、特技人员是持证;

4、是否健立安全专门机构,设置专兼职人员;

5、施工现场是否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安全设施及防护罩是否齐备;

7、警示标志(数量、醒目);

8、特种设置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年检、操作;

9、纠正违章作业等;

10、本级政府及上级下达的重特大隐患事故整改进展情况;

11、安全帽、安全防护衣、防护设施的统计;

12、企业、学校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

13、企业、学校、板房区及公共场所消防安全。

二、检查安全效果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辖区内非煤矿山、机砖厂、危化品、地质灾害点、板房社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汛期水利设施、各类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总体形式较好,无重大安全隐患。我镇各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基本建立,登记及时准确,安全制度规章制度上墙,值班制度得到落实,并实现零报告制度。个别小的安全隐患也得到了及时指正和整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企业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时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2、有些企业张贴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3、部分单位仍存在不配灭火器或灭火器长期缺乏管理、药剂过期等问题。

4、有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户存货过多,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5、有个别企业电线存在私拉乱接、裸露等现象。在今年的“春节”期间,由于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早安排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春节”期间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2】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3】

春节期间,按照处有关要求,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严格执行处有关规定,确保了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平稳运行,未发生任何事故。

"春节"期间具体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1、认真传达处视频会议精神,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关于"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综合治理、要害保卫方面的各类文件。召开节前安全会、综合治理会议,对全站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严密的部署。

2、节日期间对全站的生产要害部位、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安全附件都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全站跑冒滴漏阀门、生活区下水道及污水池等都进行了清理,组织安全检查1次,查出问题0个。

3、节日期间站领导及时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认真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各项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4、严控轮休人员,严格落实干部值班制度,站干部坚守岗位。工作人员出站一律实行请假制度,严格落实"三禁一反"规定。

5、节日期间我站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严密监视参数变化,值班干部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并且加大了巡查力度,确保隐患根除。

6、按照我站的设备实施保养计划,对空压机进行了检查保养,清洗了1、2#流量计前的过滤器,对阴极保护进行了检测,保障了节日期间设备设施的完好及生产的'正常平稳运行。

7、综合治理方面:我站节前对村委会进行了慰问,并签订了安全合同,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对值班人员、门岗都进行严格要求,改门卫单人值班为双人24小时值班,加大夜间巡查。加强四防,加强三禁一反,节日期间,生产要害部位严格检查控制,无酗酒、赌博、打架滋事的行为,无任何综合治理案件发生。

8、文化娱乐方面,我站开展了小型娱乐活动,组织了拔河比赛、接力赛、吹乒乓球赛与中队进行了三人篮球赛等,进行了春节会餐,挂灯笼、贴对联,使工作人员度过了一个温馨、和谐、平安的节日。

9、交通方面,我站组织司机进行了节前安全教育,对车辆严格执行"三交一封",节日期间无交通事故发生。

10、借着处20xx年工作会暨第二届工作人员代表大会上提出的更先进、更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和处20xx年的工作部署,我站制定了20xx年工作计划和安排,我站将继续树立"三心"服务宗旨,把好安全关口,围绕我站全年业绩指标这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立本质安全型场站、节能型场站和和谐型场站,全面完成处和站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4】

为了做好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维护客户山庄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伤人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区业主、来宾的人身、财产安全。我部根据《重庆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指导思想,并在渝北区人民政府天宫殿街道办事处领导的指导和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客户山庄小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现将20XX年春节客户山庄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节前全面做好整个小区的安全大检查

在春节前我部与维修部、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对整个小区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设置的燃放点,发现安全隐患、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让小区业主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操作知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并制定了《客户山庄小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燃放烟花爆竹12点安全事项》同时向小区业主散发宣传资料600多份。

三、落实责任,精心策划“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我部高度重视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保安部经理、主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责任、措施到位针对小区特点特制定了《客户山庄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置措施》《20XX年除夕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预案》《20XX年春节值班表》切实做到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四、严格现场监管,严查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燃放秩序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醒目的禁放和限放标识100多份。在各燃放点设置灾火器4具,并安排专人看守。对禁放区域我部除当班巡逻人员加强巡逻外,经理及各主管出动使用两部摩托车进行巡查,一但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立即赶扑现场制指,维护小区内的燃放秩序。

因此,通过以上的努力,确保了客户山庄20XX年小区业主和来宾度过了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有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5】

春节期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1.17省委书记对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上级部门关于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按照郭市长、李市长关于春节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市局《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春运交通安全措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积极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和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从腊月二十九至今,我大队共接警82起,受理40起,其中,酒驾1起,逃逸事故5起,伤人事故16起16人,车损24起,没有死亡事故。现将春节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

我们克服节日期间松懈麻痹思想,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1月21日,专门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安排部署了节日期间值班备勤和巡逻管控工作,要求大队领导和各科室、中队一把手轮班在岗在位,强调了道路秩序管理、路面管控、值班备勤、通讯畅通、责任落实、内部管理、信息报送、节日期间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1月20日我市普降小到中雪的恶劣天气,要求各基层中队立即启动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加强警力部署,采取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措施,做到重要节点有固定警力值守、重要路段和重点时段有巡逻车辆管控,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强化宣传,做好节日安全出行提示

大队宣教民警在汽车站、火车站、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展出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提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安知识。并通过悬挂春运宣传横幅,张贴春运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提示出行的乘客不乘坐超员车、带病车,引导群众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营造良好的节日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积极做好降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月20日开始,我市普降小到中雪。为切实做好雨雪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们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通报了上级交管部门关于近期雨雪天气下的道路交通管制情况;对我市340省道、汾介路、孝石线、梧西路、城区各主要路口等重点路段、节点进行重点管理;各基层中队从适当管制、疏导交通、服务市民等方面入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是各中队全部警力将市区主要道路降雪结冰情况及时组织、处理。同时加强执勤巡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是各中队领导包主干线,中队民警包分支线路段,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执勤巡逻管控机制。大队还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组,对各路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督办。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郭市长提出的杜绝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要求,认真分析节日期间交通特点,重点把握腊月二十八、九节前返乡和正月初六节后返岗的高峰,以及节日期间城市居民出城出游增加、乡镇居民进城购物增加等重点时段,按照我市第三届孝义年俗文化节活动安排,突出城区各主要路口早、中、晚高峰期及郑兴公园、崇义园南北口、胜溪湖公园出口和青年路南北口等各主要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巡逻、管控工作,强化对7座以上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登记检查,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无阻。

从1月24日(农历正月初二)开始,根据我市安排,各基层中队每天统一组织一次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重点为查处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行为及客运车辆超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大队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积极邀请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督查组领导参加。对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查重罚。一周来,我队共出动警力561人次,警车12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47起(其中:超速595起,涉牌涉证27【无证1】起,酒后3起,乱停乱放96起,机动车闯红灯72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下降、三个杜绝为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元宵节期间道路交通疏导、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继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为我市广大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和春运工作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6】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金安办〔20xx〕10号)文件要求,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和管理,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2月3日上午,镇政府组织召开了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检查的方式和时间安排、检查的组织领导和相关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领域,严抓工作落实

我镇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涉及农民自用船、春运交通、消防安全、冬季取暖安全、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7个领域,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向负责人指出,并限时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督查,对工作不深不细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1、农民自用船

我镇共有4个库区沿线村,已安装号牌的船只共123只。根据县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立即采取行动,成立由镇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工作小组,分管负责人带队,于20xx年2月2日至3日深入各村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农民自用船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评。一是实行四级网格化管理。从镇、村、村民组长到船主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各级网格员联系方式。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二是建立台账和隐患排查清单。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一周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向船主发放提示函、利用广播、QQ、微信、张贴宣传横幅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农民自用船安全知识。20xx年2月18日,召开各村业务经办人及船主安全教育培训会议,认真吸取安庆市宿松县“2.4”船舶侧翻重大伤亡事故教训,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加大监管力度。镇执法大队和安监所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各村属地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和农民自用船安全现状。截至目前,我镇共查处11项隐患,已整改到位6项,整改中5项,小渔桶3只,简易组装船1艘,皮划艇1艘。

2、春运交通安全

春节期间,是人们出门走访的高峰期,人流量、车流量剧增,为确保我镇春运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镇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和宣传声势。利用广播、发放春运交通安全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共张贴宣传横幅32条、一封信4000张。

3、消防安全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村(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春节期间派出所、安监所执法人员等相关单位深入到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次,查出安全隐患3条,责令整改零售店2家;同时,要求各村委会加大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力度,深入到辖区范围内各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对农户家中使用液化气、用电等不安全规范的行为予以现场指导纠正。

4、冬季取暖安全

在冬季取暖安全方面,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镇共召开3次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入组召开村民会议、发放冬季取暖安全一封信、张贴宣传横幅、利用QQ、微信、电子显示屏、广播、小喇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张贴宣传横幅和播放电子显示屏共计50余条,出动宣传车1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三是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逐户对全镇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好摸底登记工作,重点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重点人群排查台账,深入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提醒工作,做到镇不落村,村不落组,组不落户,户不落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防范冬季取暖意外事故发生。

5、森林防火

冬春季节是火灾频发时段,农村群众有进山扫墓祭祀、焚烧耕地的习惯,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我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止发生此类事故。一是加强部署。逐级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强化宣传。利用广播、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落实巡防巡查制度。每天安排护林员进行巡查,严格火源管控制度,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6、危险化学品领域

危化品领域重点关注辖区内加油站点和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我镇现有4个加油站点,一个加气站,春节前,镇安监所对其进行了安全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经过排查,未发现我镇辖区内存在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7、烟花爆竹领域

在烟花爆竹打非领域,我镇分别从经营、存储、燃放等环节进行排查整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打非包保责任。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共召开3次会议,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镇执法大队和安监所主要负责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常态化监管工作,对辖区内各经营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隐患排查。为强化“打非”工作领导,在重点时段,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村分别召开会议,检查指导“打非”工作,要求各村也要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和非经营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评,构筑镇村联动的打非工作格局;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省、市、县打非工作部署。根据全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统一部署,我镇及时召开会议,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政府分别与各经营点签订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打非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职责;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始终保持从严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行为。镇执法大队、安监所联合古碑派出所对全镇36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和其他商店开展全覆盖检查,逐个排查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群防群治"打非”氛围。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导经营户、消费者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在重点时段,加大对零售经营户的宣传力度,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等重点时段,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运输和燃放知识,营造良好的"打非”监管氛围。我镇现有36家烟花爆竹经营店,从20xx年12月至今,共开展6次专项检查,发现3项隐患,均已整改到位。

三、落实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我镇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并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对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2、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组建好本镇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完善好安全救援设备,并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和协调联动,集中执法力量,对各个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跟踪执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执法效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xx〕160号)和《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固政办函〔20xx〕9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行动

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安全办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山林业局“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具体负责领导、指导、督查工作开展与落实;局安全办及时转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部署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确保了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监管,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一)对居住在林区周边和在林区周围上坟烧纸的群众,积极宣传教育,使周边群众自觉配合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不在林区内或周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可燃物集聚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梳理排查,要准确掌握辖区坟头墓地分布情况,集中力量安排护林人员对除夕上坟烧纸的群众全程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了林区安全。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管控,重点管控大年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的燃放;重点管控群众居住集中的区域地段;重点管控儿童、智障及流浪人员等特殊群体,坚决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林区。

三、坚强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十不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结合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宣传,加强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张贴公告、利用宣传车、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擅自储存、违法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强化群众举报意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动员人民群众力量,做到群防群治。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消除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确保了林区资源安全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8】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篇9】

按照郭市长提出的“杜绝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要求,认真分析节日期间交通特点,重点把握腊月二十八、九节前返乡和正月初六节后返岗的高峰,以及节日期间城市居民出城出游增加、乡镇居民进城购物增加等重点时段,按照我市第三届“孝•义”年俗文化节活动安排,突出城区各主要路口早、中、晚高峰期及郑兴公园、崇义园南北口、胜溪湖公园出口和青年路南北口等各主要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巡逻、管控工作,强化对7座以上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登记检查,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无阻。

从1月24日(农历正月初二)开始,根据我市安排,各基层中队每天统一组织一次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重点为查处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行为及客运车辆超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大队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积极邀请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督查组领导参加。对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查重罚。一周来,我队共出动警力561人次,警车12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47起(其中:超速595起,涉牌涉证27【无证1】起,酒后3起,乱停乱放96起,机动车闯红灯72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下降、三个杜绝”为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元宵节期间道路交通疏导、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继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为我市广大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和“春运”工作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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