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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励志的句子编辑经过细心的筛选,为这篇文章取名“政府工作方案”,诚挚邀请您的阅读,希望您会喜欢它。我们需要尽早规划人生,确定自己的定位和目标,并设计出相应的方案。方案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工具,对于工作的提升和正常进行起着引导性作用。

政府工作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 号)精神,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47 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公开行政许可信息。进一步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各部门单位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均要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专栏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办事场所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时,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整。各部门单位行政许可清单要面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均应即时公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专栏和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各部门单位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要面向社会公开。(市编委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市政府

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经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级预决算,财政部门须在批准后 20 日内在庄河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内容包括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做出说明,准确公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预决算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开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并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复后的部门预决算,各部门单位须在批准后 20 日内,在庄河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每年12月31日前我市各学校预算和决算信息要在本单位网站或大连企事业办事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分别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2.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各部门单位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要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市财政局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3.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即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应按照规定的内容、体式和方式在相应的载体上公开公示。其中,自行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在庄河市政府网站相应的“公示公告栏”公示;自行采购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程序规定相应地在大连市级(或其以上级别)的政府采购网公开公示。(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和施工企业信息。(市规划建设局牵头落实)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房屋征收部门要在有关部门要求的范围内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本部门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市国土局牵头落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3.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国土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本部门网站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土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保险信息。人社部门每季度要在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等信息。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医疗机构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市

人社局牵头落实)

2.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市卫生计生局牵头落实)

3.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民政部门要每半年通过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4.公开教育领域信息。教育部门要通过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和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做好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推进基础教育高中招生计划、收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年底前要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并报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市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就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经营情况及负责人职务变动与公开招聘等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其中,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及涉及大宗国有资产处置、国企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应报市政府网站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公开各类环保信息。环保部门每日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月公开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每年公布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2.公开环境执法信息。环保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开通在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整改情况。(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3.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环保部门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的环保问题。(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重点公开抽检结果及相关企业、产品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组织信息。民政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服务信息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2.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继续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市发展改革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安

监局、市物价局分别牵头落实)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保持动态更新。无特定时限要求的,均要在每年底前完成。(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分别落实)

3.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单位重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分别落实)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通过市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予以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全面、准确、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要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并及时更新。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的政府信息,由起草部门或单位在制作过程中明确公开属性;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部门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存档。

逐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工作,整合全市政府数据资源,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总结、信息公开报告编制等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纳入信息公开报告,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在制定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政策时,起草部门或单位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提供解读材料,保证政策文件发布时同步推出适应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传播特点的权威解读稿件、图表图解、音频视频、专家解读文章等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依托市政府网站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予以回应,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扩大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要统一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推行答复标准化文本,完善依申请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要及时梳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增强信息公开领域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能力,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市政府网站要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指南、流程图和申请表下载等服务。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及部门单位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公开载体,细化专栏设置,明确发布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并于 20**年12 月 31 日前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总结上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富海秋,联系电话:89706268,电子邮箱:)。

政府工作方案(篇2)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统筹财政资金,按时还本付息。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盘活存量、调入资金等方式优化政府预算安排,债务资金还本付息做到应支尽支,没有发生过债务逾期情况,维护了政府信誉。

(二)强化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坚决堵死后门,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在限额内规范举债,切实开好前门。一是用活置换、再融资债券政策,平滑债务风险。再融资券的发行,有效减轻了我县的还债压力。二是发好专项债。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我县积极申报发行专项债,以专项债资金支持了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以及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有效推动了我县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为我县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债务风险。制定出台《永修县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永修债务信息公开方案》等制度,按照“底数明晰、疏堵结合、联动协作”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工作职责,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规矩。

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成效

目前,我县政府债务规模适中、增速稳定、结构合理,未发生债务风险,不存在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的现象。平台公司成功转型,各项债务按期偿还,政府债务风险正逐步化解。

政府工作方案(篇3)

为全面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永委办〔20XX〕4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创建工作具体目标为“七个提升、一个培育”,一是提升经济社会法治化水平;二是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化水平;三是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四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五是提升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制度化水平;六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七是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八是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力争到2023年实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跨越式提升,为XX市法治政府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工作基础,为XX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宣传发动。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

1、研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考评细则,并召开本单位动员会议。相关文件及动员会议信息、照片报市司法局备案。

2、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清单。对照全市实施方案、考评细则,按规定全面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清单,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3、争创示范项目。在推行“一网通办”智能化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等方面工作上进行深化、培育和提炼,形成创新性、引领性、可复制推广的工作规范和经验,达到或经培育有望于2023年前达到全国、全省领先地位。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典型培育。时间:20XX年5月-20XX年年底。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4、编制权责清单。根据市委编办统一制作的权责清单式样编制权责清单经市委编办、发改局(审改办)、司法局审核、核准后在网上公开。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5、推进“一网通办”。实现统计数据“一网通办”制度。“一网通办”情况要书面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行政监管工作,落实好统计职能的综合监管,把好“名录库”入口关、数据申报审核关、监督检查质量关,加强信用监管。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7、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建立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承办执行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承办制定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制定发布、确认失效、废除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在网上公开,并按规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8、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征求意见事项清单专家论证事项清单、风险评估事项清单及有关程序性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决策草案不得提交决策机构讨论。集体决定要客观记录所有参会人员意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相关情况要书面报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9、建立本单位法制机构和聘请法律顾问。按规定建立法制机构和聘请法律顾问并确保有效运行。相关情况要书面报市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0、推动综合执法改革。配合推进部门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1、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全过程录像记录事项清单,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统计年报在网上公开,相关清单、文件、年报按规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长期坚持

2、坚持严格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行政执法常态化、持续化,确保全市范围内统计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法不究。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3、推行柔性执法。制定推行柔性执法规定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要明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明确柔性执法方式。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长期坚持

4、做好行政执法等相关衔接工作。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做好行拘衔接、行刑衔接;认为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处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将案件材料和处分处理建议移送具有管辖权的任免机关或纪检机关、监督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5、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行政层级监督、审计监

督和社会监督。收到“三书一函”要按规定报市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6、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机构改革,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备案制度,争取行政复议合法率、行政应诉备案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达到100%,行政应诉败诉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7、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政务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清单并报市公开办备案;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答复率要达到100%。完善突发事供信息发布制度。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8、健全大调解格局。配合市综合性调配中心工作,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长期坚持

9、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使网上信访成为群众反映诉求的第一选择。制定越级上访处置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要求。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0、创新社会治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积极参与建设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网络生态治理中心、跨部门办案管理中建设。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七加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的法治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责任领导:XXX、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2、建立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确保每个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法律培训。清单报市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长期坚持

3、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加大统计法规、行政法规和民法典宣传力度、经常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统意思。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即时落实,持续开展

八培育示范创建项目

4、制定示范创建项目培有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持续落实

5、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领导机构对示范创建项目的重视和支持。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持续落实

6、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宣传频率努力提高上级领导机构认可度、支持度和群众知晓率、满意率。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贯穿全过程

第三阶段:测评评估、总结提升。时间:2023年

7、测评评估由局领导小组在中央、省级和市领导机构开展测评评估之前统一组织示范创建测评评估。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每年底前组织一次

8、总结提升,形成三年创建工作总结,并在网上公开要进一步提升示范创建水平。三年总结报市司法局备案。

责任领导:XXX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析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年终召开一次总结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要在网上公开同时报市司法局备案。

2、强化责任担当。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通报曝光、追究责任。同时,强化成果运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科室及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指标引领、责任导向、靶向分析、创新推动。XX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XX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和《XX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内容,按季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并打出自评分。

政府工作方案(篇4)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说明

(2011--2015)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是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指导下研究制定的。《规划》以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为切入点,以“十一五”规划期为背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用转变发展方式贯穿始终,描绘出未来延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宏伟蓝图,是今后延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共分四章、十八个小节。第一章发展背景,分六节内容,即“十二五”时期具备的现实基础和面临的宏观环境。第二章总体思路,分四节内容,即“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在指导思想上,提出了发展主线、重点、动力和方向;在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上,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的任务和目标;在重点工程上,提出了完成任务目标的措施保障。第三章工作举措,分六个小节,主要内容是:加大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人才总量和质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队伍建设;

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宽松环境;“延龙图”一体化的实施、珲春窗口城市的建设,为开创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创造了平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为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挑战严峻,“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创新型经济增长道路,人才竞争会更加激烈,就业压力会继续增强;劳动力市场就业保障的统一,促进人才流动更快捷,落后地区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压力更大;“长吉图”规划的实施,省内人才就业扁平化,我州将面临更大挑战;社会新矛盾的不断涌现,自然灾害的频频发生,将造成社会保障压力的持续增大。

三、规划的总体构想

《规划》的总体构想集中体现在下述方面: ——指导思想

《规划》在基本框架上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十二五”期间,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就业和保障为重点,以“五项工程”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安排的主要任务包括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强化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着力点是:充分利用我州独特优势,广泛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和智力;充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分搭建人才创业支撑体系,提高人才成功机率;充分营造人才使用环境,创新人才竞争激励机制。

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着力点是:围绕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对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资,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完善全民创业促就业机制,搭建公平就业平台。

加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着力点是:完善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着力点是:规范录用程序,把好公务员“入门”关;加强各类培训,提升公务员综合素质;完善岗位管理,提高公务员行政效能。

政府工作方案(篇5)

马崩村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我村教育系统在此次迎评工作中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村在此次迎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推动我村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村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县教育局的有关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通过检查。

三、督导评估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导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马崩村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仁兴 马崩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顾才习马崩小学校长 成 员:顾玉洪 王明红 毕正发 彭基发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调查摸底

1、学习动员。学习教育局有关文件,制定《马崩村迎接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明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职责。召开迎检动员会,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调查摸底。对照标准,对学校办学条件图书、音体美劳卫器材等方面的缺口进行自查并分类汇总。

第二阶段:集中准备,落实提高

1、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要借省督导评估之契机,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是绿化美化校园:粉刷墙面,油漆墙裙和栏杆,栽种花草。二是墙面文化,包括墙面文化、宣传橱窗等。三是班级文化建设,丰富班级文化内涵。

3、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教学教研。一是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向纵深发展。三是提高专用教室的利用率,加强对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规范教师目标考核机制。五是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实践能力和校本课程等方面工作。六是积极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4、加强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德育的地位,落实德育基地、场所建设,开展德育活动和德育工作交流。二是完善学生养成教育机制和措施,注重过程性、形成性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三是规范班级管理,有制度,有措施,规范学生评价机制。四是搞好校园卫生。

5、搞好法制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三是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

6、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将过去的工作痕迹、工作成果、工作资料及时分门别类的汇总整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第三阶段:互查互学,改进提高

1、完成各种文字材料、数字报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及2006年以来的档案整理等工作。

2、交流提高。要组织到其他学校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学习,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

3、模拟督导评估。迎接州县的模拟督导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召开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度会,按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阶段:接受评估

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验收。

五、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全体动员,全力以赴。成立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检工作。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学校对教育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从而动员和依靠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发展。

3、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制订的此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下,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体人员要树立全局观念,把“迎检”作为促进教育教学的手段。

4、大力推进学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是抓好教学教研工作,五是搞好校园文化,六是认真准备档案资料。

5、开展督导自查,为使迎检工作按时按目标完成,领导小组将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本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我村教育管理水平。

迎接教育督导工作是我村今年的中心工作。所有工作都将围绕迎检,为迎检服务,努力在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科研教改等方面做到全面详实,并注重突出我村特点,体现优势项目,为在迎检工作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董干镇马崩村委会 2011年3月15日

政府工作方案(篇6)

8月1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法办发〔20XX〕5号),正式启动了20XX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9月6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法办发〔20XX〕36号),将我县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限内高效高质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持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我县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具体任务

创建任务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XX年版)中所涉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各项指标,主要包括九个方面主要工作: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健全政府制度建设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要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步骤

(一)资料收集录入阶段(20XX年9月13日至9月22日)。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按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汇总、整理、审核。

(二)查缺补漏阶段(20XX年9月23日至9月30日)。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的意见对资料进行完善。

(三)实地核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中央依法治国办根据实地核查结果予以命名后,建立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工作保障、活动开展、考核评价等方面长效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创建活动,体现了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创建是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不仅对查找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具有重要的促进、带动作用,而且对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创建质量,以创建促发展、提质效,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统筹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任责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手、亲自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工作力量,层层细化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9月13日18:00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效。一是吃透指标体系。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原指标体系进行了修改、调整和优化,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新的创建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分类收集整理2020年1月份以来的所有印证资料(文件、图片、新闻链接等),并根据每一项三级指标撰写详实的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资料报送时限。本次资料收集和录入工作必须在9月22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且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月15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三是加强沟通衔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搞好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明确专人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报送资料,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宣传活动。要扎实做好示范创建的满意度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与“三率两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考核。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全程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因推诿扯皮、不按时报送资料、敷衍了事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问责,并在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对工作开展认真负责、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在创建成功后将进行表彰通报。

政府工作方案(篇7)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42号 【发布日期】2009-06-15 【生效日期】2009-06-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沈阳市

(沈政办发[2009]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沈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顿相结合、执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巩固成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监控得到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得到好转,餐饮服务环境得到净化,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

三、整顿任务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严厉查处研制、生产和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整治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着力加强对米、面粉、食用油、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和儿童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监管。

(二)农产品种植养殖和流通环节。一是严查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和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蛋白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蔬菜和水果中农药残留,畜肉产品中磺胺类和“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以及水产品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抽查,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三是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加强抽检,打击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对达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或取缔。

(三)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监督食品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跟踪抽查。加强高风险食品和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清理整顿,对达不到承诺保证或加工标准的企业,及时责令整改或依法予以取缔。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打击食品非法进出口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检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实施全面监控,加大抽检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可追溯,不合格食品全部及时退市。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整顿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对分散于城乡结合部、村镇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

(五)餐饮服务环节。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饭店、建筑工地食堂、集中聚餐场所、集体供餐配送单位、农家乐旅游点、旅游景点和繁华地段饭店为整顿重点,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等审查,依法查处餐饮企业无证经营行为。全面落实集体食堂和重点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采购渠道,严厉查处采购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料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畜禽屠宰环节。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建立健全定点屠宰企业的检验检疫等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屠宰场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和注水、注胶肉等非法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七)保健食品。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对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食品企业实行通报制度和责令退出行业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核查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责令有关企业和单位下架、退市、召回。

(二)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自我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出厂检验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提高食品安全检测频次。建立覆盖各区、县(市)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开展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进一步提高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

(四)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推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制度,实行资源、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五)规范食品行业自律行为。及时公布食品企业守法信息,建立网上公示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按照国家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经费投入,设立食品安全专项资金,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等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调配合。整顿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又要主动协调、互相配合,建立上下互通、横向联动、信息共享、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步骤、大规模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和培训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学习贯彻情况、整顿措施和成效,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知情举报等社会监督效能。

(四)加强督查,做好绩效评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地区、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将适时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政府工作方案(篇8)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73号 【发布日期】2009-10-24 【生效日期】2009-10-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沈阳市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7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建立全覆盖、高效率、数字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为有效推进沈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市区联动”的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科学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建立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快速、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由滞后到实时、由粗放到精确、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为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编制依据

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CJ/T293-2008)、《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2008)、《关于印发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导则(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号)。

三、建设目标

以万米单元网格为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部件事件为管理对象,以城管监督员监督、移动视频监控车和固定视频探头监控、城管投诉热线反馈等为信息来源,以城市管理信息库为基础,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等数字化集成技术,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体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城市管理精确、快捷、高效,真正建立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提高城市运行水平和创新政府管理的目标。

(一)系统平台建设目标。综合利用电子地图、高空正摄影像图、网格划分、事件部件编码确权等数据信息,整合现有资源,开发适应我市现代城市管理需要的应用软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构建能够满足我市城市管理需要的信息通道和市、区两级工作平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为实现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目标。建立监督与管理相对分离的双轴心管理体制,创建将城市管理对象精确定位的万米单元网格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建立科学的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指挥有效、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制度完善、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建设原则

(一)分级负责,明确功能。根据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合理确定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功能。市级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对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和指挥调度功能,区级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快速处置和对处置过程的综合评价功能。

(二)统一标准,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部公布的相关标准,统一基础地形图,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网格划分、事件部件编码、信息交换和接口等标准,并在统一的标准下开发软件,实现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有效对接。

(三)整合资源,先进适用。充分整合现有的城市管理方面涉及的人防、应急、社会治安、城管、交通、公安(交警)、执法、环保、水利等视频监控资源,以及12319等城管投诉热线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系统的适用性、先进性、可拓展性和可兼容性,为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指挥有力,处置快捷。紧紧围绕提高问题处置效率这一环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畅通指挥调度渠道,加大指挥调度力度,确保问题处置快速、及时。

(五)高效监督,科学评价。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市、区各明确1个相对独立的监督考核机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确保数字城管在高效监督下顺畅运转。

五、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近期主要为沈阳市建成区,并逐步向已进行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扩展。

(二)管理对象。以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确定的公共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他设施类和扩展部件类等7大类部件,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突发事件类、街面秩序类、扩展事件类等6大类事件为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部件和事件的类别进行适当增减,实施编码管理。

六、建设内容

按照“两级监督,两级指挥”的总体架构,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内容包括:

(一)基础数据建设。市、区两级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建立以1:500城市地形图、正摄影像图等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基于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单元网格数据库、城市事部件数据库及地理编码数据库。

(二)信息系统建设。市、区分别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大屏幕显示终端系统、指挥调度系统、UPS供电系统、图像接入和传输系统、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库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软硬件平台。

市级平台建在市人防办,共享市人防办光纤网络平台、视频监控资源、安全防护系统、后备发电系统等资源,主要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呼叫中心受理、大屏幕监督指挥、督察督办管理、抽查考评管理、综合评价、信使服务、视频监控、移动视频传输、门户网站、视频会议等业务系统功能模块,以及协同工作、地理编码、基础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构建与维护等对业务系统提供支持的基础功能模块。

区级平台由各区整合资源自行建设,主要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呼叫中心受理、协同工作、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基础数据管理、地理编码、数据交换、构建与维护、督察督办、信使服务、视频监控、移动视频传输等系统功能模块。

区级平台可根据需要增加个性化子系统,各应用子系统要在市、区平台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三)运行模式建设。市级平台履行对各区及相关市直部门的指挥调度和监督、评价职能。对“12319”等城管热线、视频监控、领导交办、媒体曝光、巡查考评及区级平台上报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按照属地、属事的原则,转交相关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处理。通过对各区平台业务流程中自动生成的内部综合评价数据和考核评价子系统中的外部抽查考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内部评价与外部考核有机结合的综合评价结果。

区级平台采用单元网格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7个环节,完成区级城市管理业务流程。

(四)制度体系建设。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构建以问题发现、核查结案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监督制度体系,确保城市管理问题高位独立监督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处置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构建以处置职责重新确认、处置结果规范、处置时限精准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执行制度体系,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各处置责任部门职责清晰、结果规范。

考核制度建设。制定《城市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以标准化的处置结果统计数据为依据,构建对各执行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考核制度体系,形成由1个监督轴驱动多部门组成的处置轴,全面提升处置效率的核心动力机制。

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将数字城管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行政效能监察及干部考核等的制度体系建设,保证监督、处置、考核机制长期发挥效能。

(五)专职队伍建设。针对市、区两级管理平台的功能定位,市级平台配备考评员、坐席员和派遣员,区级平台配备信息采集员、坐席员和派遣员。

考评员。市级平台利用现有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或其他方式组建考评员队伍,负责对各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城市管理情况的抽查考核工作。

信息采集员。各区平台根据区域大小、城市管理问题发生密度等实际情况,采用自管或市场化管理等方式,组建规模适当的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负责日常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核实核查和各类专项普查工作。

坐席员。市、区平台结合实际需求合理配备坐席员,负责办理领导批示,受理信息采集员上报和社会公众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以及审核、立案、批转、授权结案等工作。

派遣员。市、区平台结合工作任务科学配备派遣员,负责将监督中心立案后批转的案卷派遣到相应的专业部门,对专业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办。

七、工作分工

(一)市行政执法局(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筹建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整合现有各类资源,统一建设标准和系统平台软件标准,制定行业标准;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资金编制和筹备建设,建立与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相适应的高效运行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各区建设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普查;负责其他涉及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市人防办。负责提供办公场所、网络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共享资源,配合市筹建办建设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

(三)市建委。负责整合“12319”城建热线资源,将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城建计划。

(四)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五)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实施信息普查工作和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和维护;负责提供基础地形图;负责万米单元网格的划分。

(六)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可共享的视频监控资源,配合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核,推进项目的标准化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信息安全等工作。

(八)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批和投资概算审查。

(九)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项目预算评审,招标采购审批,核拨人员办公及运行费用等工作。

(十)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视频整合等的协调工作。

(十一)市编委办。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完善沈阳市城市管理体制。

(十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人员的招聘、指导、培训工作。

(十三)市综治办。负责提供综合治理视频监控系统共享资源。

(十四)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本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本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推广工作;负责配合市筹建办完成市区平台的无缝对接、联网运行;负责建立与信息采集、指挥、监督和处置等工作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信息普查和数据采集等工作;负责其他涉及本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的工作。

(十五)其他部门及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实施步骤

(一)建设阶段(10月24日-11月30日)。

1.完成招投标工作。

2.完成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市、区两级硬件系统建设和系统软件、工具软件购置等。

3.完成信息普查工作,包括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确定普查标准和数据入库要求,开展部件和事件的调查、网格划分、确权工作,建立城市管理信息数据库等。

4.完成城管监督员、考评员、系统管理员、受理员、派遣员和终端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二)调试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对市、区级平台进行功能测试,对系统联网运行进行调试,完善市级平台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区平台的接口功能。

(三)试运行、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6日-2010年5月底前)。

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实现市区联网运行,各项功能基本完备。按照建设部的有关技术规范提交项目文档,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运行。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整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是我市实施城市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摆上重要日程,按照市统一部署和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按时限完成各项任务。

(二)分级投入,保证资金。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保证资金投入,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顺利进行。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由各区财政安排。在资金筹措方式上,可采用融资方式解决。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发挥优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严格监督,确保质量。各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工程招标和审批、建设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有关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政府工作方案(篇9)

为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横县财政局六大措施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一、制定政府性债务化解和风险应对方案。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横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严格控制债务限额。通过对我县政府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来反映当前我县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按照预警线,监控债务规模和风险。

三、妥善处置到期债务风险。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平台,全面、及时掌握我县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每月月底前按时将当月的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录入系统,及时接收新发行的债券额度、期限。同时全面测算当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按照每季度到期的本金、利息支出,及时做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严禁出现政府债务本金、利息逾期的情况。

四、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为确保相关债务及时还本付息,我县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向上级申请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以减轻财政还款压力。

五、千方百计增加县本级财政收入。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税收。同时,配合横县自然资源、横县征拆办等部门,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收入绝大部分用于化解债务,确保当年到期债务能清则清,将年度化解计划落到实处。

六、明确专人负责,专职管理政府债务相关工作。横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债务化解有关工作,负责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及时录入、审核、完善我县债务系统有关数据,确保债务数据真实、准确,为我县有序化解政府债务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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