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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小编经过细心策划,这篇“整改通知书”已经变成了读者最爱的阅读体验。欢迎将我们的网站收藏,不断关注我们的更新。公告通知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已经成为了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些信息是政府向社会传递重要信息的一种重要途径。

整改通知书【篇1】

xx华庭四期x幢x房x业主:

经我司工作人员于年月日进行巡查时发现贵单元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了xx华庭小区《业主公约》中有关事项:

1、在客厅后阳台安装封闭式防盗网。

2、。。。。。。。。

3、。。。。。。。。

根据中山市政府[1999]24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违反规定安装外墙防护设施,损毁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规定,结合小区《业主公约》及《装修手册》相关条款。贵单元须在收文后5日内完成以上违章工程整改拆除。整改完毕,请致电xx华庭管理处,若贵单元未能按期完成违章工程整改,我司将根据《装修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从贵单元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整改费用。

特此通知

现场管理员:

违规单元业主: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华庭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整改通知书【篇2】

xxx铜陵分公司:

经查,你公司代理的铜陵有色铜冠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品江山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完整、未能提供查询房屋销售备案电脑等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有关规定。

经研究,现决定暂停你公司代理销售的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行为等手续。同时,请你公司于8月18日前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20xx年8月14日

整改通知书【篇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坚决杜绝非法挂靠、转包、分包行为;认真落实专职安全员由企业委派制度,提高专职安全员的监管效能。施工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土建、电气、机械和起重设备等专职安全员,并与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相适应;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2、加大施工企业现场管理力度。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检查开展和整改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现场防火、起重机械、脚手架、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大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状况;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情况等。要严格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企业法人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定期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自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从根本上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3、明确监理单位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未履行职责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明确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压缩合同的工期。建设单位要严格把关,审查承包商、设备提供商、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质、职业资格、上岗证、操作证、准用证等。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监理、施工单位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考核办法,严格监督,及时跟踪整改。

5、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严重、隐患整改不力的,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坚决依法暂扣、吊销单位、个人资质、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建设程序,杜绝违法建设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先土地后规划,先招标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立项—环评—土地—规划—审图—招投标—安全质量报监—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从源头上、手续上堵住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国土部门要从严查处违法占地的建设项目,规划、城管部门要从严查处无规划手续、乱搭乱建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要从严查处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包和分包、不进行招投标、无监理单位、责任主体不健全等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依法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应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3、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建筑工程必须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完成,严禁无监理、无施工图纸的违法行为。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审查机构对图纸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4、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的建筑工程需要进行分包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的项目将视为违法分包,相关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三、严厉打击非法分包、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行为

1、严格资质审查管理。凡开发项目必须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才能开发,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开发,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必须以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和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资质证书出借、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允许无资质单位或个人以挂靠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和业务。

2、杜绝非法分包、转包、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必须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否则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1、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区范围内所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共同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辖区内其他工程项目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驻地镇(街道、开发区)自行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区住建、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督导检查,从源头上严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职责权限和职能范围,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加大辖区内建筑市场稽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特别是对非法建设项目要重点进行检查治理,对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与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构建健康和谐的建筑市场环境。

整改通知书【篇4】

xx乡际上水电站:

你站按〔x4〕101号《关于同意建设xx县云龙泉发水电站及初步审查的批复》,设计装机容量为1kw+1100kw=300kw。x6年6月30日,由水利局水政大队与农电组到现场查看,实际装机容量为600kw与设计批复不符,限x6年8月20日到x6年9月20日内,按批复装机容量1kw+1100kw进行整改,逾期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xx县水利局

x6年8月17日

整改通知书【篇5】

美嘉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区从20xx年使用至今,物业服务一直存在不足。物业管理混乱,在业主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为此经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和商议,特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整改通知。现将急需整改的问题汇总如下:

1.保安职责不明,流程不清,人员出入管理混乱。保安上班时间与闲散人员聊天。进入人员不登记,外来人员不询问,以至于各类广告传单遍布小区。

2.保安礼仪不端庄(未穿保安服)。

3.保安工作安排不合理,同一岗位安排人员过少。平时巡逻及夜巡不足。(很少看见保卫人员巡查)。

4.灭火器损毁,部分公共设施损坏未修复。

5.部分路灯电线外露,未及时处理,对业主人身安全有重大隐患。

1.未清点小区业主车辆。

2.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不善,部分车辆停在了绿化带,或阻塞了部分车库车辆出入。

3.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门卫不登记,从不跟踪安排,造成外来车辆随意占用小区道路,碾压小区绿地,造成小区绿化损坏。

4.垃圾死角较多,乱堆乱放问题影响小区环境。需及时清理小区垃圾,清除随意堆放的垃圾及杂物。

4.小区内小广告随处可见,严重影响小区美观。应加强保洁人员巡楼工作,及时清除小广告。三、保洁问题

1.生活,水池垃圾不能及时打扫。

1.业主居住区域及部分公共区域绿化踩踏严重,不及时修复,侧面降低了小区的景观,绿化档次。

1.物业应公示各项收费标准。

3.小区的共有财务收入物业应成立财务公开制度。公示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透明。

上述需整改内容,要求贵公司于20xx年4月16日之前整改完成,届时将由小区业委会成员代表全体小区业主对整改后情况进行验收。

特此通知。

限令美嘉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在20xx年4月1日前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在此后的6个月中,将根据物业的整改情况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考虑是否缴纳来年物业管理费;以及来年是否与美嘉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整改通知书【篇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在巡视检查中发现,贵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我单位管辖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输电线路构成以下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国家法律制度规定,贵处违反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定,严重威胁线路安全运行,易引发人员触电和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依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到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植物或堆放可能危及到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九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kV输电线路、距离15米;35kV输电线路、距离10米”。

请贵方严格按上述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拆除违规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严禁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修建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同时做好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措施,保证高压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否则由此引发的电力线路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贵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告知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告知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整改通知书【篇7】

各项目施工单位:

近期,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天气,为切实做好夏季预防高温施工工作,有效预防中暑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项目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夏季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的管理,严禁以抢工期为由,不顾高温炎热,忽视安全措施,强令工人冒险、疲劳作业等行为。清除麻痹思想,时刻保持安全警惕性。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1、施工时要合理安排高温酷暑期间的作业时间,采取“避中间,抓两头”的措施。中午11点至下午4点高温期间暂停施工,当气温达到36度及以上时,必须停止露天施工,如确需加班加点施工,施工单位不但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而且防暑措施要到位,并配备专职人员跟班作业管理,及时轮换作业人员。

2、各施工单位要落实好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饮用水、绿豆汤、冰水等,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

各项目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

认真落实高温期间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施工人员中暑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各项目部要针对夏季高温的气候特点,在做好防范措施的同时,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及时向施工人员发出预警信息。

二0二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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