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情说说吧,你身边的情绪管理专家!

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高质量的范文能得到更多人参考,值得参考的范文有哪些?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仓储合同书精品"这样的内容,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仓储合同书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冷藏库存事宜,达成如下协义,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租赁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冷库库房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存储货物

货物品名:

乙方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类产品,不得存放化学物品及违标品等。

三、有效期限

租赁期限定为_______,租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前___天内,如乙方继续使用该库,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和冷库内的温度均衡保持在-18°C以下(允许误差士3"C),货物出入库时除外。

2.冷藏库所发生的基本照明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存放甲方库内的产品系无毒、无害、无污染无传染病源(鼠)的产品

2.冻猪、牛、鸡、鹅等分割产品中心温度在-10C以下,低于此温度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该批产品入库。私自入库的,按照每吨500元/天的标准收取存储费用(此费用不包含在正常存储费用内)

3.乙方货物冷藏期间,租赁库存的产品自行管理,租赁库存的钥匙由乙方自己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丢失,污染,变质等现象与甲方无关。

4.乙方存储的货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必要的包装,因未进行包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6.乙方产品的装卸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装卸人员、员工在装卸装修等操作过程中造成乙方或甲方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人员出现伤亡的,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妥善处理。

7.乙方驻甲方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到储存库外的其他厂区活动,如违反,甲方有权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8.线路安全:乙方不准在库内私拉、私扯线路,若需敷设使用线路,需向甲方安全员申请,由甲方配电室电工、安全员鉴定,并符合甲方《线路敷设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方可敷设。处理措施:对擅自私拉、私扯线路问题,每发现-例,乙方了在担500元的违约金,并拆除;对因乙方私拉、私扯线路、碰撞氨管等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由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9.明火作业方面:若因需要乙方需在库内进行明火、焊割作业,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查看作业现场,并办理明火作业审批单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处理措施:对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进行动火作业问题,每发现--例,乙方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10.乙方由于自身经营,产品质量等受到媒体,检查机构监督检查时,不得对甲方构成影响,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注:所有地租库事项均与丛*斌____生无关)。

11.甲方应保持每3个月或排管霜厚度超过3mm进行冲霜-次,冲霜后库内霜印卫生有乙方自理。库内冲霜时不准用铁器敲打、碰撞氨排管;若需使用机动车辆(叉车等)出入库,需做限高处理,避免高度过高,碰撞液氨管道;乙方的货物高度与顶棚氨管至少保持30cm距离;

12.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内禁止吸烟,每发现-次,乙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13.乙方仅把冷库作为产品存储库房使用,不作为门市经营使用。

六、报关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冷藏费的价格暂定为_______元/天/平方米,租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每日租金合计_______元/天。

2.租金交纳方式:采用按_______缴纳的方式,乙方于每_______的前5日到甲方处缴纳当_______冷藏费。

七、履约金保证及交纳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不得做储存费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履约金存到甲方帐户,合同终止后,凭有效票据甲方将履约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因违约被扣除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冷库温度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产品变质损坏的,双方应共同协商确定赔偿标准,并在标准确定后60日内支付给乙方。(因厂区内停电或设备检修、库房维修的除外,但甲方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做好产品调拨和防范工作。)

2.乙方应及时交纳秀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每迟延一天,承担应收季度租赁费用3%的违约金,迟延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存货物发现非法、伪冒、伪劣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伟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5小时之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提拱事件详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决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解决不在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区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保证金到甲方账户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仓储合同书 篇2

芜湖安得物流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托管)

编号:

存货方:芜湖安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货物管理。

1、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设施完好的仓库给甲方存储货物。

2、仓库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按照存货方的计划数量。

4、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5、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储存安全原则下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保管。

第三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1、货物入库验收时,必须核对货物与入库单据上所列明的型号、数量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

2、如包装有破损变形,货物有短少、损坏的事实,乙方仓库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并填写货物验收报告,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甲方代表。

3、乙方收货后,必须按甲方要求填制安得《产品入库单》在备注栏上写明入库货物状态,其中货主联提交给甲方备查。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乙方必须保持库房防雨、防潮,保持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设施完善、状态良好。租赁期内,由于仓库本身的原因导致甲方所存放的货物潮湿变形,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货物包装箱标示的方向、高度、层数等要求堆码,将产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盘存和检查。

第五条、货物入库、出库、时间要求及货物退换:

货物入库:产品入库时,开具甲方要求的入库单,由乙方签名、盖章确认。

货物出库:

1、客户到仓库提货,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货单,提货单上必须具有甲方指定的提货专用章、财务签名。

2、产品出库,乙方必须验证提货单的真假,核对提货单上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后,安排发货,“白条”或口头通知等一律不准发货。

出库时间:如甲方经销商到相应网点仓自提产品的,乙方必须保证在收到提货单后30分钟内准时发货。

货物退换:

1、产品退换必须有甲方销售公司或当地售后处指定的负责人在退货单上签字、盖章,并有书面通知,否则,一律不准退换。

2、产品退换时,由甲方当地售后服务处负责送到乙方相应的网点仓库。

3、乙方必须对退货产品严格验收,编制流水帐备查,对退换产品包装有破损、变形或残次品要对品名、型号、数量做出标识,并分开存放。

第六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除甲方批准同意客户退回储存的受损物品及残次品外,其它物品因保管不善引起的货

第1页、共4页

芜湖安得物流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物损坏、短缺由乙方负责。

2、在包装箱完好、无开启痕迹的情况下,客户开箱后发现产品型号不符,部件短缺、有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义务配合甲方查明原因。

第七条、存货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要求乙方保障货物出、入库方便、快捷,货物堆码合理、整洁,储存货物安全、完好、数量准确;因业务发展需要扩租或减租仓库面积,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扩仓、减仓要求。

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的仓租保管装卸费。

2、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4、为了确保产品安全,甲方要不定期到仓库对仓储产品进行抽检。

5、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有关仓储安全防火、防爆、防毒的规定。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权利: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甲方的仓租保管费。乙方义务:

1、负责库房的维修管理: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保证消防安全;提供足够数量的垫板,保证货物的干净和干燥;保持库房整洁,满足存货方每月所需仓库的使用面积;并随时满足甲方扩大销售城市所需的相应网点仓库资源。

2、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搬运工人和装卸设备。

3、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

4、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5、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乙方装卸要求

1、甲方货物到达仓库后,乙方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等待甲方装卸工作的安排,其装卸货过程由甲方现场管理员全权监控。

2、任何到场的装卸车辆,每车货物装卸时间都不能超过1个小时。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因装卸时间超时导致甲方客户投诉的,甲方每次处以乙方罚款 300 元。罚款在当月装卸费用中扣除。

3、乙方装卸工人应全力配合甲方现场管理员作好装卸工作,听从装卸过程中的安排,不得随意违规操作。对于不按现场管理员要求装卸而造成的产品变形、损坏等,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

4、严禁乙方装卸工人野蛮装卸,不得任意摔、丢、踩或乱放货物。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装卸工人必须礼貌对待客户。任何情况下,不得直接与客户发生任何矛盾、冲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每发现一次,将对乙方罚款 100 元。罚款在当月装卸费用中扣除。因乙方工作人员与客户发生冲突而造成客户和甲方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6、所有的装卸堆码必须严格按甲方的《产品入库堆码要求》来堆码。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对产品型号、数量进行收发作业。如因乙方不按甲方指令操作而导致产品装卸出现差异,乙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产品全部损失。

8、装卸工作结束后,乙方应主动对装卸场地进行清理和打扫,保持现场的整洁、美观。

9、装卸工作结束后,装卸员必须按甲方现场管理员要求整理库位,提高仓库面积利用率。

第2页、共4页

芜湖安得物流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乙方装卸责任

1、甲方产品必须保证不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人身伤害,任何有害身体健康的货品,乙方可以拒绝执行装卸工作;

2、乙方保证为甲方现场装卸的作业能力随时处于最佳状态。如出现无故拖延等现象而被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罚乙方,并在当月的装卸费中扣除。

3、如乙方服务不能达到甲方服务要求,在经甲方提出三次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整改,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装卸过程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与甲方无关。第九条、甲方责任:

1、保证货物本身的安全性:甲方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未经允许不得将易燃、易爆、具腐蚀性等危险品存入库房,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乙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每月和乙方书面核对确认合理的库存残次品、包装破损品(变形品)。第十条、乙方责任:

1、在单据手续不全或明显不符的情况下出库,致使货物被冒领而使存货方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按甲方货物出厂价当月负责赔偿。

2、保管期间所致货物破损、短少、水湿、受潮、污染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3、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可直接在仓租装卸费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保管方。

4、每月和甲方书面核对确认合理的库存残次品、包装破损品(变形品),出现不合理的库存残次品、包装破损品(变形品),乙方按甲方货物、包装出厂价当月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结算价格、单据交接、结算方式:

1、结算价格:仓租保管费 元/平方/月,装卸费 元/车(7.2米标准车)或 元/台或 元/吨计费(装卸费包括货物送达时的装卸费、出库装卸费、仓库理货调整费或

费)。

2、单据交接:乙方每月将实际租用的面积及装卸(整车次数或台或吨)单据,汇总《仓储装卸费用明细表》交甲方网点核对,《仓储装卸费用明细表》、《发票》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所在网点邮寄回总部由审核作为付款依据。

3、结算方式:

月结:甲方收到乙方合格单据之日(以到达邮戳日期为准)起,十五天内应予承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季结:甲方连续收齐乙方一个季度的仓储装卸费合格单据,一次付款,优惠返利1%。半年结:甲方连续收齐乙方半年装卸费合格单据,一次付款,优惠返利2%。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部分免除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未履行完责任的任一方应继续履行完为止。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运输破损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送交甲方确认,并保留由承运方代表签字认可的原始记录备查。

2、本协议附件规定的运作流程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

第3页、共4页

芜湖安得物流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3、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超出协议规定面积部分使用不足15天的,按半个月结算,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结算。

4、租赁期内,甲方对仓库的自然损耗(例如地面、墙壁等的磨损)不付任何责任.5、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更改仓库使用用途,需负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的撤仓要求,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方的仓租费用后,乙方不得以租期未到为由提出其他不合理的要求,应协助甲方撤仓。

第十四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顺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为止。合同期满,双方符合合同条件,合同续签。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4页、共4页

仓储合同书 篇3

粮食仓储合同

粮食是国家的战略物资之一,仓储是粮食保障的重要环节。粮食仓储合同是指粮食仓储业务中,为保障仓储双方权益的一种合约形式。下文将从粮食仓储的背景及重要性、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以及合同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介绍粮食仓储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粮食仓储的背景及重要性

粮食是国家的重要物资之一,它不仅关系着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存和安全。为保证国家的粮食储备和供应安全,中国在实施一系列粮食保障政策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粮食仓储业的监管力度。粮食仓储业作为粮食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安全、稳定和高效,对于我国粮食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粮食仓储合同的签订,对保障粮食安全和加强仓储业经营的监管至关重要。

二、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1. 仓储基本信息:合同应包含粮库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粮库合法合规运营。

2. 仓储期限:该条款规定了粮食仓储的具体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双方应约定明确的起止日期。

3. 仓储数量:该条款规定了所存放粮食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一般应根据仓库的存储容量,以及客户的需求进行确定。

4. 储存期限和费用:该条款规定了粮食的储存期限,同时说明粮食储存期限届满后,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缴付方式。

5. 仓储协议费:仓储协议费是指由客户向粮库提供的仓储服务费用,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6. 粮食质量检验:该条款规定了粮食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机构,明确了双方在粮食检验合格后的权益和责任。

7. 仓库安全措施:该条款规定了粮库的安全措施,防止粮库火灾、水灾等安全事件的发生,以确保粮食的安全存放。

8. 违约及其责任:该条款规定了合同双方违约后的赔偿责任等相关内容。

三、合同的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时,应确保粮库主体资质的合法性、粮库承诺的表述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3. 粮食质量检验是保障粮食品质的重要环节,应合理选取检验机构,不得违规操作。

4. 粮库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粮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存放。

5. 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和约定。

总之,粮食仓储合同是粮食仓储业务中一份非常重要的合约形式。通过精心制定和认真履行,不仅有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粮库安全稳定的运营,还有助于促进仓储业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仓储合同书 篇4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 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第四条 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 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七条 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 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 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 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 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 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 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仓储合同书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

保存方: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存合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存货方和保存方依据拜托储藏计划和仓储容量,经两方磋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储藏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目、质量、包装。

1、药品品名: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

2、药品品名: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

3、药品品名: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

4、药品品名: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

5、药品品名:_________;品种规格: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货物查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风险见告:保存方的正当查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目、外包装状况,以及不必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状况。包装内的货物件名、规格、数目,之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志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志的,以供货方供给的查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相关规定或合同规定查收。查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出天,外国到货不超出天,法律或合同还有规定都除外。货物查收限期,是指自货物和查收资料所有送到保存方之日起,至查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第三条货物保存条件和保存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址、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消耗标准和消耗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保存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存时期,未按合同规定的储藏条件和保存要求保存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破坏的,应肩负补偿责任。

2)关于危险物件和易腐物件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藏,造成毁损的,应肩负补偿责任。

3)因为保存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可以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补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4)由保存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可以按期发货,应补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址,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址外,并补偿存货方所以而造成的实质损失。

5)其余商定责任。

存货方的责任

(1)因为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可以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存费_______%(或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藏量储藏的,存货方除缴纳保存费外,还应向保存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或按两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别货物,一定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存方供给必需的保存运输技术资料,不然造成的货物毁损、库房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肩负补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邻近无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存方通知后不实时办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肩负。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藏货物进行必需的包装,造成货物破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因为存货方(含用户)的原由以致货物不可以按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托保存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因为出库凭据或调拨凭据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存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实时供给包装资料或未按规按限期更改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肩负缓期的责任和增添的相关花费。

7)其余商定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存货方:__________保存方:_________

存货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保存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

仓储合同书 篇6

存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甲方的需求,在设立仓库,现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储存、保管货物:

1、甲方以总包形式委托乙方进行仓储物流管理。

2、仓库地点:

第二条、储存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包装:

1、货物名称:电饭煲、电磁炉、饮水机等系列产品。

2、规格:以包装箱标示尺寸为准。

3、数量:按照存货方的计划数量。

4、货物包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储存。

第三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1、货物入库验收时,必须核对货物与入库单据上所列明的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

2、如包装有破损变形,货物有短少、损坏的事实,乙方仓库必须拒收,同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甲方代表,对破损有争议的由甲方业务主任决定并签名。

3、乙方收货后,必须按甲方要求签收甲方的《产品送货单》,并在备注栏写明入库货物状态,其中货主联提交给甲方备查。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乙方提供防雨、防漏、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等设施完善、状态良好的库房。

2、乙方原则上根据货物包装箱标示的方向、高度、层数等要求,将产品堆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盘存和检查,因仓库面积限制需要堆码层数超高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货物入库、出库、时间要求及货物退换:

货物入库:产品入库时,必须凭盖有美的生活电器公司发货专用章的《产品送货单》及甲方《调拔发货通知单》(单上必须由乙方签名、盖章确认)才可收货。乙方收货后,在24小时内将仓库入库单与生活电器送货单转交到甲方财务部,延误一次罚款100元/次。

货物出库:1、客户到仓库提货,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货单,提货单上必须具有甲方指定的提货专用章、财务签名。

2、产品出库,乙方必须验证提货单的真假,核对提货单上所列的品名、型号、数量后,安排发货,“

白出库时间:

1、如甲方经销商到指定仓库自提产品的,乙方必须保证在收到提货单后60分钟内准时发货。

2、乙方拿到“送货单”后,一般客户在24小时内送到,国美、苏宁、KA系统48小时送到,跨区域客户(珠海、深圳、惠州、清远)72小时送到,延误一次扣100元/单。

3、乙方拿到“送货单”后,一般客户在3天内将客户签收单返还甲方财务部,国美、苏宁、KA系统原则上7天内返还到甲方财务部,延误一次扣100元/单,如果因甲方未建档而导致客户签收单未及时回收可以免除罚款。

货物退换:1、产品退换必须取得甲方销售公司负责人或当地售后处指定的负责人在退货单上签字、盖章,并有相应的报告以及CCS申请审批流程或特殊情况通过短信取得甲方销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的同意,否则,一律不准退换货。

2、乙方必须对退货产品严格验收,编制流水账备查,对退换产品包装有破损、变形或残次品要对品名、型号、数量做出标识,并分开存放。

第六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保管物品损耗标准依据行业损耗标准规定执行。

2、在包装箱完好、无开箱痕迹的情况下,出现产品型号不符,部件短缺、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存货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要求乙方保障货物出、入库方便、快捷,货物堆码合理、整洁,储存货物安全、完好、数量准确,每月提供月报表确认。

甲方义务:

1、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支付乙方的仓储物流费用。

2、按照仓储管理规定,提供储存物品的相关信息;有效的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如有变更,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不及时提供单据及预留印鉴式样所发生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堆码、保管技术规范、有效票样样板。

4、甲方负责不定期到乙方仓库对储存物品进行抽检,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5、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及乙方仓储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规定。

6、甲方当月10日前与乙方核对上月库存月报表,并进行书面签字盖章确认,如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盖章确认,则库存数以乙方每月提供的库存月报表数据为准。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权利: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间收取甲方的仓储物流费用。

乙方义务:

1、负责库房维修:保证库房消防安全;根据甲方要求使用塑料薄膜或垫板保证物品干净和防潮;并根据甲方扩大销售的需求,及时提供相应仓储资源。

2、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甲方货物出、入仓库及日常的货物保管工作,并保障搬运、装卸设施完备、人员充足。

3、提供每周七天,每天提供8:00-18:30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超出该服务时间由双方电话协商,确保货物出、入库装卸服务的完成。

4、按照双方约定的运作流程进行作业,并及时提供有关报表及统计信息。

5、负责出、入库及在库货物的管理,商品堆码符合甲方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甲方有关工作:如每月盘点和对帐、提供保险索赔单证、不定期抽检等。

6、乙方当月5日之前提供上月库存报表给甲方核对签字盖章确认(报表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甲方责任:

1、物品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包装陈旧老化,正常挪动(翻垛、移库、装卸)所致包装及物品破损,由甲方负责。

2、物品因长期存放原因所致产品变质、包装陈旧老化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条、乙方责任:

1、保管期间,发生物品由于保管不当,导致物品破损、短少、串货的差价损失,按物品出厂价格负责赔偿。

2、保管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保险责任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于乙方通知延迟导致保险公司无法赔偿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仓储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仓库财产保险。

第十二条、结算金额、单据交接、结算方式:

1、结算金额:按月度产品配送销售出库单、销售退货单、赠品出库单金额2.5%给予结算物流配送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客户自提按销售出库单金额1%结算装卸管理费,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客户自提按销售出库单金额1.8%结算装卸管理费,仓库按每平米12元结算仓储费用,以甲方与乙方盖章确认的仓库面积为准,每次给予结算前,甲方将先扣减乙方当月的违约扣款金额后,再给予乙方支付物流费。

2、单据交接:乙方每月10日前将上月实际配送甲方货物的汇总表连同《发票》交甲方签收确认。

3、结算方式:甲方自接受乙方上月配送货物汇总表、《发票》签收确认之日起10日内支付乙方所有仓储费用。如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15日内不能付款的,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纳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部分免除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未履行完责任的任一方应继续履行完为止。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仓储物流考核管理办法》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

2、发生临时性面积增加情况时,按当月实际使用面积,比照本协议规定面积价格执行:超出协议规定面积部分使用按实际使用面积结算。

3、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因政策变化需撤换仓库,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付清至撤仓日所欠乙方的仓租费用后,另外补偿一个月仓租费用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的撤仓要求,乙方不得以租期未到为由提出其他不合理的要求,应协助甲方撤仓。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顺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向对方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1、签约公司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从__年_月日至_年_月日为止。合同期满,双方符合合同条件,合同续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定地为广东省佛山市。

本合同附件:《仓储物流考核管理办法》

甲方(章):乙方(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仓储合同书 篇7

6月9日,贵州雨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霖公司)(甲方)与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的前身河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乙方)、中国外运广西防城港公司(以下简称外运公司)(丙方)三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1.甲方发往丙方堆场的磷矿砂,丙方须及时办理入库并据实开具入库凭证,同时交甲、乙双方各一份;2.丙方开具的入库凭证必须明确标注“此货权归河南公司所有,未经该公司许可,任何人无权动用、转借、安排出库”;3.甲方发到丙方的磷矿砂从卸车入库始到装至舱底止的一切费用,由甲、丙双方直接结算。雨霖公司发运至防城港并储存于外运公司的磷矿砂货权归河南公司,但有关费用由雨霖公司与外运公司直接结算。上述协议签订后,自197月至9月间,雨霖公司从贵州省先后共发运磷矿砂6929.15吨至防城港,经外运公司存放于防城港务局303、404堆场,并由外运公司出具了货物进库单。6月29日,雨霖公司从该批磷矿砂安排出库4404.2吨装船出口,其余2525吨仍存放防城港务局堆场至今。

年2月至5月间,云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司)先后从云南省共发运磷矿砂28338.8吨到广西防城港市,由外运公司代理存放于防城港务局304、404、504堆场。同年6月15日,云南公司(供方)与雨霖公司(需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fc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云南公司供给雨霖公司磷矿砂25000吨,单价250元/吨,总价款6250000元。雨霖公司应在1998年6月20日前支付货款200万元,7月20日前再支付货款200万元,余款在装船前付清。如需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货款,供方有权处理货物。合同签订后,雨霖公司于1998年向云南公司支付了货款200万元,其余货款一直没有支付,云南公司因此也一直未向雨霖公司交付磷矿砂。雨霖公司在未取得该批磷矿砂所有权的情况下,便于1998年6月8日致函外运公司,称其自1998年初到6月到达防城港的磷矿砂28040吨的货权已转移给河南公司。此后,云南公司自行出口销售其运抵防城港的磷矿砂,直至XX年1月方出口销售完毕。XX年3月12日,云南公司与雨霖公司签订了一份结算协议,约定扣除堆场费、降价销售损失等费用后,再由云南公司返还368000元给雨霖公司,双方的债权债务即结清。该协议签订后,云南公司依约向雨霖公司返还了款项,终止了双方之间购销合同的履行。

XX年12月,河南公司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XX年10月29日,外运公司发给河南公司一份传真,称河南公司在其处的磷矿砂存港数为2525吨,并要求河南公司前往结算支付有关费用。河南公司知悉储存于外运公司处的磷矿砂短少后,即派员前往交涉未果,河南公司认为由于外运公司未尽保管义务,致使河南公司的磷矿砂短少灭失,依法应负赔偿保管物损失的违约责任。请求判令外运公司赔偿河南公司23635.8吨磷矿砂经济损失7,445,277.00元,并由外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外运公司答辩及反诉称:外运公司与河南公司之间没有签订讼争28040吨磷矿砂的仓储保管合同,河南公司也没有实际交付磷矿砂给外运公司保管。只是从1998年6月至9月,雨霖公司将其交付外运公司仓储保管的6929.15吨磷矿砂的所有权转归河南公司所有。1998年7月5日,外运公司依照河南公司的通知,代其将4404.02吨磷矿砂装船出口,故河南公司储存于外运公司处的磷矿砂还有2525吨。河南公司长期拖欠外运公司的仓储费、港口包干费等费用,给外运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请求判令驳回河南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由河南公司偿付外运公司仓储保管费487470.72元(其中现存磷矿砂2525吨的保管费暂计至XX年2月28日)及港口包干费333916.1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79898元。

河南公司对外运公司的反诉答辩称:外运公司反诉请求所指的磷矿砂是雨霖公司在1998年7月至9月运抵外运公司的磷矿砂,而河南公司在本诉中诉请的磷矿砂是1998年初至6月运抵防城港的,因此外运公司反诉所指的磷矿砂根本不是1998年6月9日三方协议(河南公司、雨霖公司及外运公司)所指的那批磷矿砂。关于雨霖公司7月至9月运抵防城港的那批磷矿砂,所有权并未转移给河南公司,河南公司对此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即使外运公司反诉所指的磷矿砂是三方协议中指的磷矿砂,但协议已约定保管费等费用由雨霖公司承担,河南公司亦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请求驳回外运公司的反诉请求。

雨霖公司述称:其与河南公司及外运公司于1998年6月9日签订的三方协议,因该协议中的28040吨磷矿砂的所有权属于云南公司,雨霖公司根本无权转让,故该份协议是无效的,河南公司并未取得28040吨磷矿砂的所有权。至于河南公司与外运公司之间的纠纷,与雨霖公司无关。

云南公司述称:其与雨霖公司曾于1998年6月15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云南公司供给雨霖公司磷矿砂一批。1998年初到6月间,云南公司发了28040吨磷矿砂到防城港,原打算用于履行购销合同,但后来由于雨霖公司未能依约支付货款,该批磷矿砂的所有权也未转移给雨霖公司,因此雨霖公司无权将货权转移给河南公司。云南公司最终处理了该批货物,是货物的真正所有人,至于河南公司与外运公司在反诉中争议的6929.15吨磷矿砂,并非云南公司所发的货,与云南公司无任何关系。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雨霖公司、河南公司及外运公司三方在1998年6月9日所签订的协议,是三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应确认合法有效。协议签订后,雨霖公司实际发运至防城港交外运公司保管的磷矿砂为6929.15吨,因此,雨霖公司与外运公司只就该6929.15吨磷矿砂形成仓储合同关系。外运公司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已经按照协议为该批货办理了在防城港务局的仓储保管手续,并根据雨霖公司及河南公司的指令办理了部分货物的出库装船出口手续。因此,外运公司已实际、全面地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至于云南公司从云南省发运至防城港的28040吨磷矿砂,因雨霖公司最终未能向云南公司付清货款,该批货的所有权也就自始至终未转移给雨霖公司,雨霖公司也就无权转移给河南公司。因此,河南公司主张雨霖公司已经转让28040吨磷矿砂给其、其与外运公司存在28040吨磷矿砂的仓储合同关系以及外运公司非法放货造成其23635.8吨磷矿砂损失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付。关于雨霖公司交由外运公司仓储的6929.15吨磷矿砂,根据雨霖公司、河南公司及外运公司1998年6月9日签订的三方协议,该批货从卸车入库始至装至舱底止的一切费用由雨霖公司与外运公司直接结算,故外运公司反诉请求河南公司支付该批货的仓储费、港口包干费及逾期付款利息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1.驳回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2.驳回中国外运广西防城港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47236元,其它诉讼费9447元,合计56683元(河南公司已预交),全部由河南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4023元,其它诉讼费2805元,合计16828元(外运公司已预交),全部由外运公司负担。

三、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与答辩

河南粮油不服判决,于XX年6月15日向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1.外运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发给雨霖公司、于1998年6月8日发给河南公司函件都是三方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审判决没有全面审查,客观认定上述证据导致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结果错误。2外运公司一审反诉所称雨霖公司自1998年7月至9月发运至外运公司保管的6929.15吨磷矿砂以及雨霖公司与云南公司于1998年6月15日签订的fc《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项下的25000吨磷矿砂,并非为雨霖公司与河南公司、外运公司三方协议所指的28040吨磷矿砂,与河南公司的本诉无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外运公司答辩称: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河南公司的上诉。庭审时云南公司、雨霖公司未到庭。终审判决至今尚未下达。

因外运公司原经办讼争磷矿砂业务的人员已调离公司,因此在外运公司接到河南公司对其提起的仓储合同违约赔偿之诉的时候,对案件讼争的28040吨磷矿砂完全不了解,但外运公司下属某部门为何向河南公司书面确认收到雨霖公司28040吨磷矿砂并承诺只能凭河南公司许可才能安排货物出口?作为外运公司的法律顾问,在接到河南公司诉状并仔细研究现有材料后即提出应追回雨霖公司、云南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以便查明事实真象。于是外运公司依法申请法院追加雨霖公司、云南公司为本案第三人。雨霖公司、云南公司的参加诉讼促进法院查清讼争的28040吨磷矿砂的来笼去脉,而且通过雨霖公司的当面确认其并没有从云南公司实际取得28040吨磷矿砂的所有权,也没有实际交付28040吨磷矿砂给外运公司储存保管。

追加第三人,是外运公司取得案件胜诉的一个保障,河南公司以仓储合同为由提起的违约赔偿上诉,而不是侵权赔偿之诉是外运公司胜诉的分水岭。

作为仓储合同违约之诉,必须有仓储合同的成立及履行,暂且不去讨论三方协议是否就是仓储合同,也不去争辩1998年6月9日外运公司出具给河南公司确认按雨霖公司的通知已有28040吨磷矿砂到港并转移所有权给河南公司,外运公司承诺凭河南公司通知出库的便函是不是仓单?既然河南公司主张外运公司违反仓储合同未尽保管义务致使货物短少23635.8吨,那么河南公司就有义务证明已实际交付28040吨磷矿砂给外运公司,无论是河南公司实际交付还是雨霖公司实际交付。然而,河南公司始终承认自己并没有实际交付过28040吨磷矿砂,而雨霖公司也当庭承认没有实际取得过云南化工的25000吨磷矿砂的所有权,也没有实际交付讼争的28040吨磷矿砂给外运公司,其实际交付给外运公司的磷矿砂只有6929.15吨。也就是说雨霖公司并没有履行转让28040吨磷矿砂所有权给河南公司的承诺。因此即使外运公司按照雨霖公司的通知转述了一些不真实的信息给河南公司,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河南公司或雨霖公司并没有实际交付讼争的28040吨磷矿砂给外运公司,既无实际交付,何来保管义务?更谈不上未尽保管义务而造成货物短少损失一说?河南公司的违约之诉不能得到一审法院支持也就不难理解了。虽然终审判决尚未下达,但本代理人有充分理由相信河南公司的违约赔偿之诉不会得到终审法院的支持。

至于外运公司的反诉,因雨霖公司已无实际支付能力,实属不得已之举,也非本代理人之初衷。

仓储合同书 篇8

搬运设备仓储合同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在一定时间内,将客户所需的设备搬运至指定仓库内储存。本文将就搬运设备仓储合同进行详细讲解,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内容

1.合同名称及编号:搬运设备仓储合同。

2.双方基本情况:包括承包方和委托方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3.搬运设备:具体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等详细信息。

4.搬运方式:包括搬运起始地点、搬运终点、搬运方式及运输时间等。

5.仓储要求:包括设备的储存时间、储存地点、保管方式及保险责任等。

6.费用及支付方式:包括搬运费、仓储费、保险费等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7.合同期限:约定搬运设备及仓储的时间及终止时间。

8.风险责任:明确搬运途中设备的损坏、遗失及被盗责任应由哪一方承担。

9.争议解决:约定在合同争议时应如何解决。

二、签订流程

1.需求方提出需求:按照实际需求向承包方提出搬运设备及仓储合同要求。

2.核实合同内容:承包方按照需求方的要求,核实合同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

3.签署合同:经过双方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合同内容,正式签署搬运设备仓储合同。

4.履行合同:承包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备搬运及仓储服务。

5.合同到期:当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及时通知需求方进行设备提取或续签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提前咨询:需求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充分咨询并了解承包方的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

2.合同细节注意: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是否详细明确,是否符合实际需求。

3.保管要求:需求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对设备的保管要求及取回时间做好详细的约定。

4.安全问题:承包方在搬运及仓储过程中,务必做好设备的安全保障,避免设备损坏或遗失。

5.保险保障:当承包方接受设备搬运及仓储服务时,需求方应根据设备的价值及风险情况,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

总之,签订搬运设备及仓储合同需要注意各种细节,双方都应遵循合同要求并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 仓储合同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