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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民政年终工作计划”的相关资料,请查收。希望本页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工作计划是必不可少的,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实施工作任务。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可以由被动地做事变为自动自发地做事。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1

一、民政工作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止xxxx年xx月底,xx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xxxx户xxxx人,xxxx年x-xx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xxxxxxx元。xx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xx户xx人,xxxx年x月开始,城镇低保资金由乡镇发放,x-xx月共发放城镇低保金xxxxxx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截至xxxx年xx月,我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xxx人。其中在xx镇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x名。xxxx年x-xx月,五保资金按照xxx元/人/月的标准打卡发放,共计发放xxxxxxx元。

3、生活无着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xxxx年,xx镇共有享受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待遇的共xx人。xxxx年x-xx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待遇按照xxxx元/人/月。共计发放xxxxxx元。帮助x名孤儿申报x省孤儿助学工程,资助金额xxxxx元。

4、困难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

截止xxxx年xx月,xx镇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人员xxx户xxx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xx户xxx人,按照一二级xx元/人/月、三四级xx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残疾补助,合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xxxxxx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xxxxx元。

5、城乡医疗、临时救助工作

扎实开展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严格救助程序及标准,用好临时救助备用金,截止xxxx年xx月,共救助困难对象xx名,发放xxxxxx.x元。

二、残联工作:

1、做好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

一是组织创业就业培训,提高残疾人专业技能水平。在镇域范围内,摸底残疾群体的劳动需求,评估残疾群体的劳动能力,根据不同劳动需求,组织残疾人参加县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总共参加x次,培训人次x人,培训内容涵盖插花、面点、社会服务等各行各业。依托残疾人之家,与县残联联合举办种养殖培训班,根据xx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为残疾人量身定做培训内容,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图文并茂地讲授农村种植、养殖的理论知识与注意事项,此次培训共xx名残疾人受益。

二是扶持创业就业项目,促进残疾人及家庭增收致富。xx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xxxx年共创建x个阳光助残基地、x个阳光大棚及xx个残疾人个人创业项目,给予残疾人创业资金,提高造血能力,鼓励其凭借自身才能和劳动,实现家庭增收致富。

2、完善镇级残疾人之家建设,补充硬件设施和氛围营造,为残疾人打造温馨之家。

3、多形式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加大助残日主题宣传,营造关心爱护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开展我为残疾人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为残疾人送上残疾证,帮助打扫环境卫生。

4、开展困难精神患者药物补助申请工作,为xx名在册补助对象再申请,为x名新增对象申请药物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xxxx元。

5、扎实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通过实地入户调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全镇xxxx名残疾人进行信息采集,全面了解残疾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掌握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生产生活、康复等方面需求。

二、xxxx年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三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加强低保、五保、临时救助规范化管理。做好低保五保退保和续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认真落实五保供养制度,保障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加大对五保老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照顾和关心,认真贯彻落实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2、继续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做好残疾人创业就业培训和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镇级残疾人之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残疾人工作站、养老的后续管护工作,为残疾人、留守老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基本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联合团委妇联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残助残良好氛围。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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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全省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引,以“西部第一、全国一流”为目标,扎实抓好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民政部门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创新,全面加强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全面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加快发展。

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协调编制《四川省“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夯实防灾减灾基础。落实《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加大和丰富救灾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强灾情管理工作,继续实施灾害信息员培训。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广成都市社区(村)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经验,指导藏区做好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规划和管理工作。

全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范基层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提高灾害救助科学管理、应急反应、精准施救能力。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完成“4·20”芦山地震重建任务。

健全落实社会救助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和重病、重残人员以及有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的低保家庭通过各项专项救助制度实施分类施救。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制度,及时发布全省低保标准低限,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按当地低保标准在计算家庭收入后,按其补差要求做到应补尽补,月补助水平不低于260元和150元,坚决纠正不规范行为。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深入抓好“救急难”工作。继续全面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落实《社会保障扶贫专项方案》,扎实做好低保兜底脱贫工作。

建立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健全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即时救助工作机制。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面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继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督促各地加大对低保、五保、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继续推进和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巩固和提高床位使用率和集中供养水平。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00个,加快民族地区集中供养全覆盖项目建设。

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万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万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500个;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支持长效机制,为200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快省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规范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信息发布制度。

推动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孤儿基本生活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继续实施好儿童福利机构二期规划项目,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职能和作用,推动各地建立儿童督导员制度。指导“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和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好“明天计划”、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等儿童救助项目。

切实增进残疾人福利。会同相关部门,督导各地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和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加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2016-年中央福彩专项公益金支持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督导。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继续出台配套措施。做好《慈善法》出台后的贯彻工作。完成脱贫攻坚的牵头和配合任务。开展全省慈善表彰工作。指导市州开展慈善组织实施募用分离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张纸献爱心活动”。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贯彻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指导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章选优配强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建立完善村(居)务监督制度机制、多元主体参与村(社区)治理机制,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与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开展。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的意见》,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制建设。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深入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和实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发挥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召开全省社区治理工作会。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表彰一批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督促各地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网络、农村居民活动场所建设,创建一批不同类型的省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推进落实社区减负工作,督促各地出台社区减负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完善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继续推进我省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示范培训。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优先培育发展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社会组织。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和安排资金支持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机制,指导开展好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第一批脱钩试点,启动第二批脱钩试点,指导各市州启动本地区脱钩试点。继续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和服务。按照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不按要求参加年检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评估结果应用,推动评估领域、范围不断扩大。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机制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办会机制、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启动我省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情况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将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情况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考量范围,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工作。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社会工作制度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做好职业水平评价。完善激励保障、岗位开发、人才使用、服务评估和督导制度,推动出台《四川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启动社会工作服务相关标准编制工作。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工岗位开发,推进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省级补助项目及“三区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推动农村留守人员、老年人、青少年事务、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灾害等领域社会工作实务。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积极参与民政部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社区和单位创建。开展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

推动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鼓励实施政府购买、资助志愿服务项目。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鼓励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幼、应急救援、关爱特殊人群等志愿服务。开展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活动。

提高优待抚恤和双拥工作水平。按时、足额落实抚恤补助待遇。做好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补助发放和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加快普及应用全省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软件,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完成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信息收录工作。认真做好伤亡评定、“两参”(参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和优抚对象及其他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探索研究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准,全面完成散葬烈士墓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总任务。指导各地认真组织清明节群众性祭扫,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好烈士纪念日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在乡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烈军属活动。加强优抚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搞好养老床位新增和维修改造,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优抚医院巡回医疗。贯彻落实四川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抓好第十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和社会化拥军工作。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安置服务工作。做好士兵一年二次退役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开展易地教育培训试点工作,适时公布《教育培训机构目录》。协调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国家出台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做好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指引》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完成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任务,深化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推动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推动安置工作信息化建设,按民政部计划安排适时启用退役士兵安置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部省两级联网,升级改造军休干部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五级联网。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加强军供站现代化、规范化建设。

加快推进地名普查。根据普查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普查进度,强化普查质量管理和监理,搞好普查宣传和人员培训,加强普查资金使用管理,落实普查保障措施,加大普查督导力度,完善普查制度规范,推进普查成果转化,按时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地名普查任务。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申报审批程序,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报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区),推进撤乡设镇、镇改设街道办事处等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

改进地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审核论证,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以农村为重点完善地名标志设置管理机制,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千年古县、千年古镇等地名文化遗产申报确认工作。

加强界线管理。完成川陕、川青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和省内市州间35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配合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规范平安边界创建考评,妥善处理边界争议纠纷事件。

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和服务。继续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切实规范殡葬管理,巩固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成果,深化殡葬行风建设。认真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和惠民殡葬。配合民政部做好殡葬法规修订和殡葬信息化建设。

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国家部委近年来出台的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民政部门的救助管理职责。继续开展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动试点成熟地区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关爱相关工作。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管理和救助服务,健全城乡一体化快速响应机制。继续开展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和“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婚姻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成建国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推动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通过收养回归家庭工作。

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抓好新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做好《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四川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完成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题法制培训和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分类分批开展全省民政系统法制干部、执法人员培训。制定出台《四川省民政系统“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研究建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重要法规政策执行的督查。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工作指导调研和人员培训,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简政放权。

扎实做好规划财务工作。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加强与上位规划和横向规划的有机衔接,合理确定“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精心推出和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要政策。配合做好与民政相关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攻坚等规划的落实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和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一批民政建设项目。加强部门预算编报和执行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工作,强化内部审计,防范审计风险。规范完善民政统计调查体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和应用。

加强民政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大民政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快制定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地方标准。加强民政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民政标准化知识宣传和试点建设活动,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广标准化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不断提升民政标准化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业务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运用。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民政设施建设项目、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民政年度目标任务等重点内容的督查检查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政新闻宣传力度,加强调研、文秘、档案和保密等工作。

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建工作,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保障和推进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坚定不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继续推进民政系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纪律执行、监督、问责。加强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上访人依法逐级走访。重视解决群众初信初访,加强重信重访办理力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

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严密防范和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及人身安全事件,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会工作人才培训力度。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我区民政工作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关注民生”这个主题,用科学发展的要求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力推进**“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中,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

重点跟进室内办公与服务设施尚未达标的社区,通过整合资源,争取以各种方式扩大室内办公与服务设施面积。协调各部门解决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中的资金保障、设施维护与监督管理机制等问题,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服务居民、服务社区。

二、强化基层管理,继续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

广泛宣传社区建设理念,加强指导与推动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引导社区居民踊跃参与社区建设,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形成共建共享的和谐氛围,全力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力争20xx年前完成85%以上社区达标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队伍的工作水平。

坚持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着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年内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不定期组织考察学习,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关注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继续贯彻执行好《**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组织街道、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加大力度,稳步推进社会工作建设。

在维持原民政、教育、司法、妇联和残联等试点领域54个社工岗位的基础上,计划教育类增加5个,司法类增加2个;新增加信访、团委、人口计生和禁毒等4个领域18个社工岗位。按此计划,20xx年全区购买社工岗位总量为79个。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实施“社工机构综合评估标准”,作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招投标的一个重要依据,促进社工机构有序竞争、优胜劣汰。协调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财政购买社工服务的规章制度。根据市里的建议,20xx年将购买社工服务的费用标准从6万元/年提高为6.6万元/年(新增的0.6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开展业务的活动经费和办公条件的配套)。

六、不断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双拥共建活动。

组织开展好20xx年春节、“”慰问辖区部队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冬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以及技能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绿色进军营”活动、为基层部队官兵开办电脑、英语等培训,计划全年为驻军部队办8-10件实事。

七、全力推进,做大做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业务范围,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老年康复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争取年内服务对象达到1500人的规模。

八、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工作。

抓好对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大规范管理和扶持力度。

九、加大婚姻登记窗口建设力度。

按规范化窗口建设发展要求,抓紧婚姻登记处新办公场所的装修搬迁工作,以更新的姿态,更完善的设施,更优良的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婚检、登记、颁证一条龙优质服务。

十、加快福利中心“二期”建设。

全力抓好前期筹备工作,按计划于年初完成项目工程总概算编制,并上报发改局审核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争取20xx年3月份能破土动工(期间完成勘探、施工图设计审查、规划报建、政府审计、办理施工许可工程招投标等相关手续)。

十一、加强规范管理,做好经常性的慈善项目工作。

建立健全慈善救助项目的立项、评估、监督和反馈体系,不断开拓新的慈善救助项目和慈善救助领域,进一步规范募捐渠道,在募捐接收、基金管理、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加大管理力度,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资金运作、财务审计、社会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我区慈善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十二、继续抓好殡葬管理工作的落实。

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对深埋绿化地和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力度,在完成19块深埋绿化地红线的基础上,做好规划整治工作。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4

一)完善制度,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特别是重病、重残单人户施保等政策,配备专业力量,探索实施“救助+服务”新模式。继续规范日常救助工作行政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乡镇(城区)和业务科室审批时限。

(二)高标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抓好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培训、学习、奖励等措施,提高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从硬件、软件上,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水平;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依托社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在城区范围内采取公建民营、社会力量投入等方式,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采取社会力量投入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短期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激发活力,打造基层治理新格局。

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暨“领头雁”岗前示范培训班,分三期对新当选的农村(社区)“两委”主干进行封闭式集中培训,全面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能力、开拓能力、带富能力、协调能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激发基层社会活力,认真抓好和谐社区示范建设。继续实施村(居)党务村务公开规范化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5

20xx年,县民政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县委关于“担当、奋斗、落实”精神,围绕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三大民政职能,着力构建现代大民政,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拓展为民服务平台,切实发挥民政社会建设的骨干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遂昌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城乡覆盖,全县完成34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加快建设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家型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健全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培育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快XX县养老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前完成附属工程及室内装修,投入试运营。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入院率,稳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扎实推进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低保动态调整,增长幅度不低于8%,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75%,城乡低保年平均达4600元以上;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效率,确保财政安排医疗救助预算资金人均不低于15元,完成困难群众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年度任务;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转介流程,提升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功能;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办法,提高临时救助水平,按常住人口自筹临时救助资金达到人均3元以上,临时救助资金支出率达到80%以上;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快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化建设;严密关注灾情预警,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确保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性支出70%,社会散居孤儿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标准的60%;加强慈善义工队伍建设,多形式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加强福利企业监督管理,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用足福利企业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1. 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务运行制度,有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完成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增加话务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异地转移安置人员社区管理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实施“政企社”共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模式,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有效发挥,简化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巩固“机构挂牌、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三多清理成果,全面实施社区(村)事务准入制度。

2.加大力度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 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力推“政社分开”,探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与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编制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引导,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 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职格考试,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交流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宣传殡葬法律法规,确保遗体火化率100%;开展“六边三化三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二沿五区”坟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墓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生态葬法,提高已建生态墓绿化率,加强骨灰入墓管理。深化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按政策提高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深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维护老年人权益;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充分发挥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力争30%的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创新老年活动载体,拓展老龄文化宣传平台;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为老服务阵地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法治民政”建设: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学习和专题培训,开展民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资金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四单一网”建设,贯彻落实各级民政政策法规,健全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制度。开展“高效民政”建设: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严格督促执行,健全完善各项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减少工作差错。开展“专业民政”建设: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全员化、多层次、高频率的业务培训、技能比武活动;制定课题调研、学习考察和工作交流计划,设立养老业务科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活力民政”建设:健全完善支部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制定年度党支部及工、青、妇等群团活动计划,积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

xx年xx镇按照市、县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美好乡村以此为契机,按照“打造精品、着力推进”的目标,着力推进小李庄农村生态经济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旅游体系建设。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进程,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xx年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美好乡村建设的整体布署和总体要求,大力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把xx镇美好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游、宜业”新型乡村。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6

1、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进一步健全村务运行制度,有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完成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增加话务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异地转移安置人员社区管理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实施“政企社”共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模式,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有效发挥,简化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巩固“机构挂牌、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三多清理成果,全面实施社区(村)事务准入制度。

2、加大力度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力推“政社分开”,探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与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编制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引导,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3、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职格考试,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交流活动。

一、进一步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宣传殡葬法律法规,确保遗体火化率100%;开展“六边三化三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二沿五区”坟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墓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生态葬法,提高已建生态墓绿化率,加强骨灰入墓管理。深化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

二、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按政策提高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深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政策20xx年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维护老年人权益;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充分发挥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力争30%的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创新老年活动载体,拓展老龄文化宣传平台;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为老服务阵地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要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的整体目标,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的直接指导下,从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对社会事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出发,同全科同志与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一道,努力做好社会事务各项有关工作。

一、婚姻登记工作

1、继续推进全市13个婚姻登记机关(市本级1个,县区12个)规范化建设,发挥信息系统在婚姻登记工作的作用。

2、5月底前完成婚姻登记学习资料编印工作,6月举行一期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交流会

3、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等宣传工作。

二、收养登记工作

1、3月底前编印收养登记业务学习资料,4月举办一期收养登记业务培训。

2、年内实现全市12个收养登记机关统一使用“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3、会同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3月底前明确涉华侨和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的分工和相关工作流程。

三、殡葬管理工作

1、《市殡葬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要在3月底牵头完成起草和上报工作。

2、工业滤布大力推进“市殡仪馆殡仪服务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做好各项手续申办工作。

3、在3—4月份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确保“清明节”祭扫高峰期殡葬殡仪服务正常开展。

4、7月完成殡葬管理学习手册编印工作,8月进行一次全市殡葬管理业务培训。

四、救助管理工作

1、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

2、9月完成救助管理学习手册补充完善工作,10月进行一次全市救助管理业务培训。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8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民间组织。探索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新机制。建立与业务主管单位定期办公、联席会议制度。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民间组织工作的领导,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民间组织公信力和活动的透明度。推行民间组织网上年检,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规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

二提高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设置陆城城区新建道路路牌,协调公安部门完善陆城城区门牌号码设置工作。完成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做好猇亭__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确保边界安定。

三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争创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四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搬迁兴建市殡仪馆,实行“一条龙”服务。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深入开展“五规范、两争创”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按照新要求,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把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团队,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成为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群体,让社区志愿者队伍成为扶贫助困、服务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七个严禁”纪律,落实“五办”作风,促进效能升级。大力培植和宣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开展“学先进、比贡献”活动,深化为民理念,强化为民责任,躬行为民实践,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民政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民政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大创建文明单位、群众满意机关和民政系统“创五优、创一流”活动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让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民政工作的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保障民政事业协调持续发展。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全员参与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信访、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后勤保障、机要保密、联村帮扶等各项工作。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9

xxxx年,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构建和谐、服务社会”这一主线,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突出一项活动。即,突出深入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一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坚定发展信念、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新的思路、确立新的目标、找准新的突破口,切实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将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人民群众得实惠上。三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努力解决束缚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机制、政府负责和社会参与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四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学习培训、更加注重深入调研、更加注重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改革创新等能力。

(二)强化三项管理。

1、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力争在今年内成立市、县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全面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xxxx活动管理工作。

2、强化殡葬管理。做好清明节祭祀活动管理,加强安全保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继续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积极推行绿色生态葬法,推动生态公墓建设,今年要完成23个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继续强化殡葬管理,抓好火化率的巩固和提高;积极开展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

3、强化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加快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地名查询问路系统,今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市县区地名编制工作和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县新建街道的命名和维护工作。二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及时调处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区域稳定和谐。四是加快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5月前完成市级行政区划图编印工作,年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

(三)巩固三项成果。

「 1」 「 2」 「 3」

民政年终工作计划 篇10

为进一步搞好全镇民政工作,充分发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职能,我所20xx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同时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敢于面对问题,为百姓实实在在解决困难,同时加强民政队伍的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策法规,更好地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规范申请、公示、审批监管程序,按照动态化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积极做好“五保”工作,一方面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社区党建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的管理,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完善医疗费的报帐制度,让他们安度好晚年。

四、加大困难群众“五难”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中弱势群体存在的治病、临时生活困难,按照救助程序,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户及时给予救助。

五、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好双拥工作的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定额发放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和抚恤补助费。

六、积极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宣传“老年法”,落实好敬老、养老的各项优待政策。

七、积极配合县残联,搞好残疾人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八、认真负责地完成政府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工作中多与村支两委联系,充分调动村支两委力量,更好地完成驻村各项工作。

九、完成好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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