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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需要用到许多范文,范文包含各种各样的文章,你是否在寻找一些可参考的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设报告(范本14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工程建设报告 篇1

(一)必要性

1、粮食是安天下的产业。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农业是产粮的主业,无农不稳,无粮则乱,粮食是既有战略意义又有经济意义,粮食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物质保证,同时对改善人们生活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建设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2、优质大米符合人们消费需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吃少吃好吃绿色产品成为人们的消费主流,大米是中国人的主食,普通大米的市场越来越窄,优质大米越来越受人们青睐,生产加工优质大米,是市场消费的需要。

3、优质大米加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粮食生产受自然条件、自然环境和市场的制约非常大。近几年来。农民增产不增收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对大宗农副产品进行加工增值,是解决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唯一出路。

4、发展粮食加工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安远是个工业基础薄弱的乡镇,工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很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直接从农产品中获得财税收入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只有走农产品深加工,把直接农产品通过工业转化为工业产品,政府财政部门才能获得利税收入.本项目通过先建种植基地,就地加工,适应了当前国家改革趋势,为解决安远财政增收难问题开辟了新的财源。

5、粮食生产和加工面临着发展的机遇。首先在我国大部分地方粮食以及农副产品价格出现自1998年以来的粮食价格上涨,为我国进行粮食改革提供良好环境,建立良好的粮食流通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其次,中国已加入世贸组织融入了全球一体经济。我国粮食生产水平提高,粮食的品质和卫生安全质量有所改善。粮食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所增强,使我国粮食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得以体现。粮食出口量有所增加,为我国粮食生产销售提共了广阔市场空间,第三当前粮价回升,国家出台一系列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措施,从人、财、物等方面的粮食生产体系倾斜,为粮食生产和加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综上所述,建立优质大米加工厂是非常必要的。

(二)可行性项目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安远乡农业大乡,耕地多,产粮多资源优势。本项目的建设对推动安远粮食生产良性循环,做大优化产业结构及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使粮食生产产业化经营有着促进作用和样板示范作用,对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有着极其重要意义。通过对优质稻谷的加工,增加了附加值,把原来的卖原粮为变卖优质大米,推动全乡优质水稻的推广种植。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工厂)为龙头,基地为背景,农户依托,企业得到农民得益,国家稳定,从而促进安远农业经济快速发展,项目的建设切合安远农业发展方向,是非常可行的。

工程建设报告 篇2

长春市昕宇包装有限公司机房改造项目x长春市吉佳通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1月x日

长春市昕宇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昕宇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机房改造项目于xx签订,20xx年1月14号正式施工,竣工。总工程包括:服务器机柜安装,UPS电池安装,服务器迁移等工作。

长春市吉佳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完成对长春市昕宇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机房改造项目合同的中各个系统的实施工作,现提出验收报告:

兹证明长春市昕宇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机房改造项目,经过双方的积极合作及共同努力,在运行期间系统和设备运行稳定,符合设计要求。于 年 月 日

成功验收。双方同意最终验收合格,特此证明。

长春市吉佳通达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签字):

严格参照的基本文件:ISO,IEEE,IETF等。机房的系统需求,国际标准: IEEE802.3 Ethernet IEEE802.5 TokenRing ANSI X3T9.5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GB9361-88)

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电力保障部分参照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714-93);《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GB2887-8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工程建设报告 篇3

建设工程法规实践报告

一、引言

作为建筑工程行业从业者,了解相应的建设工程法规是至关重要的。在建设工程实践中,各种法规的适用和执行对于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探讨建设工程法规的实践应用、经验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建设工程法规概述

建筑工程的相关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镇规划法》、《所有权人使用和管理房屋规定》等。其中,《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础法律,明确了建筑工程的法律地位和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城镇规划法》则是用于规范城市的规划建设,明确了土地利用、城市规模、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所有权人使用和管理房屋规定》则规定了房主的权利和义务,如维修、改建等。

三、建设工程法规实践应用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建筑工程法规是不可或缺的。在建设工程前期阶段,需要参考抵押物评估标准、所有权证明、用途批准等相关法规,确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设计阶段,需要遵守建筑规范和设计规范。在施工阶段,需要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范,保证工人安全。在验收阶段,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

四、建设工程法规实践经验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工程人员需要深入了解相关的建设工程法规,确保不违反任何法规。同时,在实践中,工程人员还需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法规实施的有效性。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审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此外,与业主和监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也是一种有效的经验。在建筑工程实践中,与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法规。

五、建设工程法规实践问题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可能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例如,一些企业可能会忽视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从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此外,一些建筑工程公司可能会通过与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勾结,违反相关法规。此外,在建设工程实践中,由于部门之间的交流不畅,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六、建设工程法规实践改进建议

为了改进建设工程实践中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对建设工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2.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处理违反相关法规的企业;

3.完善相关法规,避免漏洞,确保法规执行无法利用。

4. 优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促进更好的协作。

七、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法规是建筑工程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建设工程的实践过程中,建筑工程人员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此外,在实践中,需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最后,建议加强法规的宣传、监管并优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以进一步改进建设工程实践。

工程建设报告 篇4

工程建设监理是受工程项目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为其提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弥补业主在项目管理中的不足,使工程项目目标得以最优的实现。因此,监理企业作为“公正独立的第三方”,应当“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国家将工程监理制列为工程建设领域“四项基本制度”之一,可见实行工程监理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通过近几年我局开展的跟踪审计结果表明,当前监理市场管理中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和欠规范之处,具体表现在:

1、业主越位。一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委托监理往往不是出自委托方的自愿,而是出于政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许多业主单位把工程监理的委托关系理解为简单的雇佣关系,认为自己花了钱,监理就必须听命于自己,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意下发口头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执行,至于财权的掌控,更是丝毫不肯放松,工程款支付问题由业主直接和施工单位解决,“三控制”中的资金控制极少交到监理手中,从而使监理机构失去了控制手段,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对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了很大的阻碍。

2、监理缺位。根据最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监理企业的注册资金要求是甲级300万元,乙级100万元,最低的丙级只有50万元,门槛较低。这就使得监理行业呈现出一种“低端企业和从业人员较多,而高端人才较少”的奇特现象。许多工地上,往往少数几名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搭班组成项目部,有的监理工程师还只是挂名,实际根本就不在场,现场配备的监理技术力量有限,而且许多监理单位把工作仅仅定位在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上,至于如何控制工程造价,认为那是建设单位的事情,主观上就没有想到替业主把好造价控制关,因此,业主不把控制工程造价列入监理职责范围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3、市场错位。在实践中,国家建设部不但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而且还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将国家强制性监理与企业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大力推进监理制度的实施与发展。表面上看,法律赋予监理的权力似乎很大,监理人员似乎在履行着“准执法”的监管职能。但从本质上分析,多数监理业务是原来各地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者技术质量监督局所行使的,是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相当于现行司法实践中的“委托”,监理企业作为“被委托方”,本身就绕不过去这个执法门坎,也就是说监理单位属于企业,没有执法权。而且在竞争激烈、项目难得的市场形势下,监理单位也同样为了生存与发展,不得不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对工程监理的某些环节上达成某种默契或者妥协,扮演着一种“远看象警察,近看似保安”的尴尬角色,在监理工作中,讲究“监理艺术”也许更胜过监理技术。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一定要坚持和完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要进一步提高对监理行业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监理单位也应当从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出发,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工程建设报告 篇5

工程建设安全述职报告

近年来,我市工程建设事业发展迅速,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带来了工程建设安全隐患。为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我在过去一年中,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人员之一,致力于做好相关工作,现向领导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

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因此,过去一年中,我重点加强了安全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首先,我组织了多场安全技术培训,邀请了资深工程师和安全专家讲解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其次,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安全提示牌、安全知识手册等,使从业人员随时掌握安全知识。此外,我还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了从业人员对工程建设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二、加强工程监管和巡视检查

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会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维护工程建设安全,我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的监管和巡视检查。

首先,我建立了完善的工程监管制度和工程建设安全检查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监管和检查。其次,我抽调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巡检队伍,定期对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通过加强监管和巡视检查,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

工程建设安全隐患较多,预防工作极为重要。因此,我在过去一年中,重点加强了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

首先,我在项目开始前,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制订出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为工程建设奠定了安全基石。其次,我加强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通过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确保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四、加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工程建设中难免会遇到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环。因此,我在过去一年中,加强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

首先,我建立了健全的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模拟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其次,我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地救援,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综上所述,过去一年中,我在工程建设安全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来,我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管和巡视检查,注重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工程建设报告 篇6

建设工程法规实践报告

一、引言

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规划、高质量实施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合规、高效进行,我校建筑工程专业开设了相关的建设工程法规实践课程。通过此次实践课程的学习,我对建设工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体会到了其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价值和重要性。下面我将以《建设工程法规实践报告》为题,总结我在实践过程中的体会和收获。

二、实践内容概述

在本学期的建设工程法规实践课程中,我们主要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同时,我们还参观了几个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并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和座谈。通过这些实践活动,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建设工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实际应用。

三、实践体会

1. 法规对建设工程的规范作用

建设工程法规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例如,根据《建筑法》,建设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前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法规还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措施,从而保证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在实际参观建设工地时,我看到工地上的施工人员都严格按照法规进行操作,这一切得益于法规的规范作用。

2. 法规落地难的问题

然而,在实际工程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法规落地难的情况。有些企业和个人对法规的理解不足,执行不到位。例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的企业存在贿赂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认识到仅仅依靠法规本身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成员的法规意识。

3. 完善建设工程法规的方向

通过实践课程的学习,我认识到建设工程法规的完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整个建设工程过程涉及了众多环节,而国内的法规体系相对不够完备。因此,我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建设工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力度,及时修订和补充现有的法规,以及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总结

通过本次的建设工程法规实践课程学习,我认识到建设工程法规在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方面的重要性。同时,我也意识到法规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持续关注和改进。希望以后能够结合自身专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对于建设工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我国建设工程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建筑法》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报告 篇7

建设工程法规实践报告

摘要:

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有效地管理建设工程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建设工程法规的实践研究,分析建设工程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改进和发展提供参考。

第一部分: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建设工程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撑,法律法规在其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本报告的目的是研究建设工程法规的实践情况,探讨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建议。

1.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和实地访谈,对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法规的现状

2.1 建设工程法规的体系

我国建设工程法规体系较为完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涵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2.2 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情况

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情况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法规内容的宽泛性、实施力度不够、执法机构的能力和效能等方面。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是当前建设工程管理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包括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验收不严格等。

3.2 项目审批和立项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和立项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等,这不利于项目的及时开工和顺利进行。

3.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合同条款不明晰、履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给建设工程实施带来一定的困扰。

第四部分:建设工程法规的对策与建议

4.1 完善建设工程法规体系

应该加强对建设工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工作,完善法规内容,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4.2 增强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力度

要加大对建设工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机构的能力和效能,确保法规得到有效的实施。

4.3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控制,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4.4 简化建设工程审批流程

应该简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的及时开工提供保障。

结论:

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对于促进建设工程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建设工程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对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和完善,解决这些问题。通过本报告的研究和分析,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发展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进一步改进和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工程建设报告 篇8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刻汲取“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确保加氢事业部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加氢事业部安全科带头组织各个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装置区地下管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此次安全大排查及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了装置区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现将我公司开展地下管线安全大排查及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在接到省安委会天然气管道安全大排查的紧急通知之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班组以上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通报11月22日山东青岛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生产厂区逐台设备、逐条工艺管道、逐个阀门,城市管网逐个阀井、逐家逐户、逐台锅炉分别进行了集中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根据方案安排,领导小组将所有成员分为六组,明确各组的检查时间和任务,严格工作标准,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强效的检查工作领导管理机制。

二、全面履行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为确保这次安全检查扎实进行,检查小组以“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力求实效”为目标,坚持“不放过一台设备,不放过一个环节,不漏掉一处隐患”的原则,全面履行检查,认真落实整改,使检查工作真正收到了实效。

(一)安全教育检查:一是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和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及各岗位有无违章违纪的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施工人员有无违章作业的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二)防火安全检查:一是对生产厂区周边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清除厂区内的干枯杂草和可燃废弃物;二是对生产厂区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确保及时使用;三是对重点部位报警设施的完好有效性和灭火器介质的有效性进行检查。

(四)生产厂区检查:一是对厂区内是否有干枯杂草、废弃可燃物和周边的防火安全情况及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贮罐、工艺管线、压缩机的压力表读数的准确性和按期校验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附件的按期检验及有效性和报警器的正常报警情况进行检查;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情况和灭火器介质的有效性及防雷防静电设施阻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之内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深入生产一线查看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及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工服穿戴是否齐备等,一经发现立即停班整顿。

三、采取措施得当,生产秩序稳定

今年冬季公司除了安全强化教育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之外,结合实际采取了大量安全管理措施,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一是坚持召开班前会,分析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当天的工作任务,交待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强调主要工作以及指标进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思想统一。二是根据实施方案建立了相应的隐患排查表册,及时摸清燃气管道、设备设施、安全附件的安全运行底数,对一些事故频发的隐患点造册登记,随时检查,重点监控,强化监督。三是充分利用“人人参与,排查隐患分片包干责任”制度,广泛宣传,全员参与,排查各种隐患。四是坚持周四的安全检查,。五是严明工作纪律,对于装卸车人员、巡线人员、运行人员、公司安全检查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事故,严肃进行查处。

燃气安全自始至终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在本次冬季燃气安全大排查及专项整治活动的过程中,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我们不断将好的做法和管理措施应用到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公司长治久安。

工程建设报告 篇9

1、建设依据

简要说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

2、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详细说明工期提前或延迟原因和生产能力与原计划有出入的原因,以及建设中为保证原计划实施所采取的`对策)。

3、初验与试运行情况

初验时间与初验的主要结论以及试运行情况(应附初验报告及试运转主要测试指标,试运转时间一般为3—6个月)。

4、竣工决算概况

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并进行通信建设项目的投资分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来往文件等整理归档的情况。

6、经济技术分析

(1)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

(2)工程质量的分析,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3)建设成本分析和主要经济指标,以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所获得的投资效益;

(4)投资效益的分析,形成固定资产占投资的比例,企业直接收益,投资回报年限的分析,盈亏平衡的分析。

7、投产准备工作情况运行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生产人员配备情况。培训情况及建立的运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8、收尾工程的处理意见。

9、对工程投产的初步意见。

10、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建设报告 篇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条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报告 篇11

工程建设安全述职报告

一、任务背景: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公司每年都要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为确保公司的工程建设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的要求,我部门负责完成今年的安全生产任务,特向公司报告。

二、工程建设安全现状

目前,我部门正在进行某项目的建设,整个项目包括设计、施工、调试以及交付使用等多个阶段,涉及到建筑、给排水、电气等多个方面。因此,我们在项目建设中面临着许多安全风险,包括人员误工、物料堆放不规范、设备故障等等。这些风险都会对工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三、工程建设安全措施

1、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

我们采用多种方式,如安全教育讲座、安全培训课程、安全规章制度等等,向员工灌输安全意识。这些措施可帮助员工及时掌握安全要点,规避风险隐患。通过定期考试,我们也能够检验员工对安全带电情况的理解程度,确保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持续提高。

2、制定细致的安全规章制度

为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了安全许可制度及其使用方法,规定了各项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种急救处理方法等,从而有效维护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作业

我们从施工成本的角度,选择了合理的材料,实现了物料的规范化储存。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我们合理规划了施工作业的流程,并明确分工,体现了协作性和团队性。同时,我们也成立了现场管理团队,严格实施各项安全措施。

4、及时排查施工风险隐患

我们采用了多种方式,如三项制度,日常管控等,对现场的隐患进行了分类整理、分级排定,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有效消除了施工隐患,确保员工的安全盛装。

四、安全目标及效果

我们在工程建设安全方面的目标是:零事故,安全施工,并期望员工都能够注意安全、主动负责、共建共享。

截至目前,我们有效较低了各项安全事件的发生率,特别是施工事故的发生率大幅降低,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各项指标的达成,对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有着极为积极的影响。

五、总结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在工程建设安全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就,然而还有很多工作需要继续加强。我们应该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彻底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使我们的工程建设安全达到更高水平。

工程建设报告 篇12

建设工程法规实践报告

一、前言

建筑是人类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安全生产和公共利益,也涉及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问题。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建筑师,我深知建设工程法规对于我们的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意义,因此,本文介绍我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于建设工程法规遵守的理解和认识。

二、实践情况

我所就职的公司是一家从事住宅开发和设计的公司,公司的项目涉及到多个城市和地区。在实践中,我遇到的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合同审计等方面的问题。比如,我曾经参与了某个社区的建设项目,在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

在这个项目中,我们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最典型的问题是建筑高度和绿化率不符合规定。这时,我们需要在与业主沟通的同时,加强与当地市政府、规土局和建设部门的联系,了解相关法规标准,及时修改方案并提交审批。其次,我们发现一些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危险源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方面。为此,我们进行了多次安全培训和巡查,重点关注施工现场的危险点,以及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设备是否齐全。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承包商和分包商的管理,在劳动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方面严格审核和落实。

三、对建设工程法规的理解

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建设工程法规对于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法规不仅规定了建筑标准和规范,还规定了建筑设计、监理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行为和责任。建筑设计师和建筑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可靠,避免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建设工程法规还规定了工程合同和审计等方面的问题,防止出现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总之,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环境,也涉及到全社会的利益和未来发展。我们作为一名建筑师,更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行业规范,一直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为社会和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程建设报告 篇13

建设工程法规实践报告

一、引言

建设工程是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隐患。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我进行了一次调研和实践,以期对建设工程法规的实践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并总结经验教训。

二、法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7年颁布实施,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它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以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实践情况

1.建设项目的立项阶段要求有关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批准。

2.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要求设计人员制定设计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安全、经济、合理、绿色等要求。此外,在设计阶段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土地部门等)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落地。

3.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充分调查和了解现场情况,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保障现场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权益。

4.建设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保障施工质量和进度。

5.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要求验收人员根据相关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实践体会

在实践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只有按照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避免事故的发生。

同时,我也看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会忽略建设工程法规的要求,存在着违规操作的情况。再比如,在竣工验收阶段,有的验收人员可能存在着收受红包的情况,导致验收结果不真实,从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比如,在施工阶段,要强化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在竣工验收阶段,要加大对验收人员的监管力度,并建立严格的惩处机制,保障验收结果的真实可靠。

五、结论

建设工程法规是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法规,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其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监管,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发挥建设工程法规的作用,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工程建设报告 篇14

建设工程管理顶岗实习报告

一、引言

在大学期间的建设工程专业学习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本次实习使我有幸能够接触真实的建设工程项目,亲身参与其中,并通过实践掌握与应用相关理论知识,对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实习期间,我主要负责建设工程的进度管理、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加深了对建设工程管理的理解,还提高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内容

1. 进度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主要负责编制项目的施工计划,并跟踪每个施工阶段的进度情况。通过与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工期和施工顺序,确保项目按时进行。同时,我也参与了每周的工作会议,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调整计划。

2. 质量控制

质量是建设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现场的质量检查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通过检查施工材料、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施工安全

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首要任务。我负责现场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安全生产方案、组织安全培训和监督现场安全操作等。通过合理的安排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实习心得

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实习,我深刻认识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相辅相成。只有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实习过程中,我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提高了自己的实际能力。

2. 组织协调能力的提高

建设工程管理需要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项目实施中,我与各个部门进行了频繁的沟通和协调,协调施工进度、解决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这些经历让我更加熟悉了如何与不同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3. 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无论是规划阶段还是施工阶段,建设工程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作为实习生,我在团队中承担责任,也需要与其他成员紧密合作。通过与团队成员的交流和合作,我更加明白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四、主要收获

1. 对建设工程管理的认识更加深入

通过实习,我对建设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不仅提高了专业知识水平,也加深了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

2. 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习期间,我遇到了很多问题和挑战,通过与同事和领导的交流和讨论,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这些经历让我更加自信和成熟,提高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对职业规划的重要性的认识

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对未来的职业规划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我发现自己对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并希望在此领域深入发展。

五、未来展望

通过这次实习,我认识到建设工程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实践性强的工作,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不断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建设工程管理人员。

六、结束语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增加了自身的综合素质。我深感实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让我接触到真实的建设工程项目,并在其中实践与学习。我将倍加珍惜这次实习经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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