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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在生活中,有很多重要的事情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以便能够快速达成任务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该亲自编写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是安排项目的一种陈述性文体,它包含了许多重要内容。下面是方案应该包含的内容:

1. 项目背景:介绍该项目的背景信息,包括项目的起因、目的和重要性。这能帮助读者了解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方案。

2. 目标和目标:明确项目的目标和目标,即期望在项目结束时所达到的具体成果。这些目标应该是清晰、可衡量和可实现的。

3. 研究方法:介绍你将如何进行研究,包括采集数据的方法、使用的工具和技术等。这有助于确保你的研究方法科学、可靠。

4. 时间安排:制定一个详细的时间表,安排项目的各个阶段和任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这能帮助你合理安排时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5. 预算规划:预估项目所需的经费,并制定一个预算计划。这有助于确保你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6. 人员分工:明确项目团队的成员,以及各个成员的任务和责任。这能够帮助团队成员了解自己在项目中的角色和职责。

7. 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这能够帮助你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8. 评估和监控:制定一个评估和监控计划,监控项目的进展和达成目标的情况。这能够帮助你及时调整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期进行。

通过编写一个全面的方案,你可以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希望这篇自行车方案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自行车方案 篇1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登记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整治未达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入校问题,重点推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入校车辆登记。学校要全面登记师生入校电动自行车信息,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引导师生更换达标电动自行车。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学校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在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积极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工作步骤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坚(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学校按照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智慧用电”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情况,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加快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涉校涉生火灾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相关表格。

自行车方案 篇2

一、活动名称:“捷安特杯”大学生自行车慢骑比赛

二、活动背景:

“慢生活”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健康的心态,是一种积极的奋斗,是对人生的高度自信。在以“数字”和“速度”为衡量指标的今天,少数人仍然保有快乐人生的能力。美国社会学家杰里米•里夫金指出,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历史的新阶段—一个以工作不断地和不可避免地减少为特点的新阶段。看来,“慢生活”将是历史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将会体验“慢生活”。对于我们这些每天忙碌的人,是时候给自己一个空间,体验一下“慢生活”。

“慢生活”不是支持懒惰,放慢速度不是拖延时间,而是让人们在生活中找到平衡。要慢下来(slow),是因为“快”让人错失了很多美好的事物。

学会“慢生活”,可以从运动开始。慢式运动能提高生活品质,那种形式上的慢速度、慢动作,所带来的是内心本质加速度地放缓。本次我们举办“慢骑赛”正是为了让人们摆脱生活的压力放松自我,找到生活与工作的平衡点。

三、活动主题:慢速生活,享受生活每一天

四、主办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自行车协会

赞助单位:哈尔滨市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

五、活动目的:摆脱速度带来的过重负担,寻找健康愉快的生活方式

六、目标人群:全校师生

七、活动时间:xx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

八、活动地点:奥列霍夫广场

九、活动安排:

1.人员安排:

活动总负责:杨畅,曹萌

活动策划:车协秘书处

外联:车协外联部

工作人员:由实践部成员担任

2.赞助单位:哈尔滨市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

3.媒体单位:

电视媒体:哈尔滨工程大学校电视台

网络媒体:《启航网》,《工学新闻网》

4.场地:奥列霍夫广场

5.报名方式:10月14日起开始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美食城、美食广场设置两个报名地点,每天11:30-12:30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未报名的同学不可参加正式比赛。

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活动内容策划书

一、活动目的:摆脱速度带来的过重负担,寻找健康愉快的生活方式

二、活动流程:

1.前期宣传:

(1)海报

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

地点:二公寓,四公寓,八公寓,十公寓等各学生公寓

11号教学楼,21号教学楼,21b教学楼等各教学楼

数量:14张

内容:活动比赛宣传

规格:0.6m×0.8m

说明:10月10日——10月12日进行海报设计工作

10月13日前完成海报制作

注明比赛时间和报名方式。注明主办单位和赞助单位。

海报使用彩色喷绘。

海报张贴地点审批由外联部与后勤集团协商。

场地负责单位:外联部

设计部门:宣传部

制作部门:工程车协宣传部

海报也可由赞助方负责制作,由车协负责张贴。

(2)彩喷

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

地点:美食城、美食广场门口

内容:活动比赛宣传,赞助商宣传

数量:2张

规格:1.5m×2m

(3)宣传条幅

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

地点:军工操场,11号楼后的凉亭

内容:预祝第一届“捷安特杯”大学生自行车慢骑比赛圆满成功

规格:0.6m×10m

说明:10月12日前完成制作工作

条幅悬挂场地由策划部负责与校团委和启航活动中心物业协商。

场地负责单位:策划部

设计单位:宣传部

制作单位:赞助商

(4)电子屏

时间:10月13日——10月17日

地点:美食城,美食广场

内容:

第一届“捷安特杯”大学生自行车慢骑比赛火热开幕!

“慢”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健康心态,给自己一个空间,体验一下“慢生活”。本次比赛奖品丰厚,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具体内容详见校内宣传海报。

活动主题:“慢速生活,享受生活每一天”

报名方式:10月14日——16日11:30~12:30美食城、美食广场门口现场报名。

场地负责单位:宣传部

设计单位:宣传部

2、比赛

比赛内容:自行车慢骑赛。赛道规格:20m×0.8m。

比赛规则:

(1)、比赛成绩以骑完全程的时间快慢决定,时间越多,成绩越好。

(2)、每人有2次比赛机会,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3)、比赛过程中,脚落地、车轮压边界线都将视为违规并取消当次赛成绩。

(4)、比赛以5人为一个组次。

(5)、比赛中车辆只能前进,不能后退或原地转圈。

(6)、比赛过程分批次进行,5组为一个批次,相隔30分钟。

(7)、比赛结果前十名将作为车协记录收录。

自行车方案 篇3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xx年底前,全区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0.7万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房产、规划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站、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朱启军任组长,区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栋梁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经信、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区、镇街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区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镇街及区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自行车方案 篇4

一、比赛时间:

二、比赛地点:

三、比赛规则:

1、比赛在为30米长、一条跑道宽的长方形内进行,比赛成绩以骑完全程时间长为胜。

2、比赛使用的自行车自备(规格不得小于24寸),性能良好。

3、当裁判发出比赛信息,参赛者开始骑行,裁判员以自行车前轮压起点线开始计时,当自行车前轮压到终点线结束计时。

4、比赛过程中车子只能前进,不能后退或者转圈,如有则判失误,不计成绩。

5、参赛选手在比赛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地面,车的前轮和后轮不得触及左右两侧的跑道线,违者判失误,不计成绩。

6、比赛裁判

四、比赛注意点:

1.比赛第二,安全第一,请各位选手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建议戴好头盔)。

2.参赛选手需自备自行车,如若没有自行车,需提前借好自行车。

五、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人数不限(本项目裁判人员不得参加本项比赛)。

六、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人数,设置一等奖: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参赛人数的20%,其余为三等奖(参与奖)。

自行车方案 篇5

为推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加快我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进程江门交警在设立固定注册登记服务点为群众开展注册登记的基础上近期江门交警还结合执勤执法工作联合邮政、保险公司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流动服务方便群众就近登记上牌

01流动上牌点方便群众注册

近日,新会交警联合邮政、中国平安在大泽古典家具城设置电动自行车流动上牌服务摊点,方便就近工作、生活的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为群众办实事。流动摊点的服务时间为早上7点半到9点,下午4点半到6点半,方便群众能够利用上下班时间办理注册登记业务。5月6日早上,不少得知服务信息的群众特意在上班前带着自家的电动自行车前来注册登记。前来办理的群众在现场排队等候,在民警的协助下,邮政工作人员采集车辆照片、拓印识别代号,然后将相关资料制表传送到后台登记审核岗,核查车辆各项指标参数,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上牌登记手续。整个过程简单、便捷,受到了车主好评。

交警部门将继续选定一些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交通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摆设流动摊位,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群众可留意宣传信息。此外,我市交警部门还通过进企业、进农村等方式,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交警提醒,前往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车主们,记得携带发票、合格证和身份证,如果合格证和发票丢失,可现场签署所有权声明书即可办理。

02注册+送头盔 管理与教育同步

根据电动自行车没有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的特点,开平交警采取流动上牌+安全教育+送头盔的方式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5月6日,开平交警车管所联合水口中队、邮政局、水口镇府、城市南广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在水口镇新屋村委会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和赠送安全头盔活动。

活动当天,前来办理电动车上牌登记的群众络绎不绝,在志愿服务者的配合下,井然有序进行。业务经办人员逐一审核验车,登录小程序进行上牌登记操作,广大民警和志愿服务队维持秩序,并为前来咨询上牌的群众详细讲解电动车上牌的具体要求和手续。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借此机会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摆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板,向群众派发宣传单张的形式宣讲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还创新宣传渠道,在现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奖安全头盔和为未配备安全头盔的驾驶人提供赠送活动。

03巡逻执勤送头盔 群众夸赞很暖心

结合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交通安全头盔率不高的实际问题,为预防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降低电动自行车事故伤亡率,近期,蓬江交警铁骑中队利用早高峰执勤和平峰期机动巡逻时间,对在驾驶电动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免费派发头盔。

这种不罚反送的暖心举动,让市民纷纷表示感到惊讶,夸赞交警这种劝导方式很贴心、很暖心。暖心执法不但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学懂相应的交通法规,也让市民对安全出行有了一定的认识。

江门交警提醒:根据我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要求,从7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现在距离7月1日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还没上牌的车主,请尽快到服务点注册登记。

自行车方案 篇6

一、治理时间

20xx年xx月至12月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志强为组长、县、区教育局、金川总校、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综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师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自行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工作重点

(一)明确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各部门、学校要针对教职工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12周岁以下学生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考评范畴。

(二)加强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发动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二要通过讲话、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图片展、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和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三要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三)营造氛围,确保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语等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二要拓宽新媒体的宣传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加强安全教育,加深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并于6月12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对前期综合治理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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