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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生活、工作中,对于公告或通知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公告通知属于发布范围广泛的晓谕性文种,同类的优秀公告通知,是怎么写的呢?接下来为您分享的是本站栏目小编为您挑选的“遴选通知”,我相信这篇文章能够激发您的创造力!

遴选通知 篇1

考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寒办发[2012]22号)要求,经教育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后备人才考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考选的数量

本次考选数量根据报名数量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二、公开考选基本条件

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干部和骨干教师;在区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干部;本学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三、公开考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7月8日)。经个人申请、校长提名、学校党支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提交材料(7月9日)。个人申请、个人工作总结、学校推荐报告、代表个人工作业绩的3件标志性成果复印件、学校推荐人选花名册。

(三)资格审查(7月9日)。区教育局组成校长后备人才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基本条件、任职情况、师德考核、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人选方可参加面试答辩。

(四)面试答辩(7月11日)。区教育局组成校长后备人才专家评委会,对推荐人选面试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

(五)组织考察(7月12日以后)。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进入考

察环节的校长后备人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六)确定人选(7月16日)。根据个人业绩、面试答辩和组织考察综合得分,由教育党工委研究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后备人才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校长后备人才库管理。

四、其他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长后备人才建设工作,既要广泛发动,又要严格推荐,确保把思想道德好、管理水平高、理念先进、业绩突出的年轻骨干教师推荐上来。

以上报名材料请于7月9日下班前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后备人才推荐人选花名册

寒亭区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各学校:

有参加校长后备人才考选的按时间报名,并及时与教办联系。

固堤教办

2014.7.8

遴选通知 篇2

天津中公教育·tjoffcn

根据《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我部公开遴选的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公告发布如下:

一、面试名单(附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第5名成绩如有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名单。进入面试名单但放弃参加的,按笔试成绩递补。

考生顺序按准考证号升序排列。面试实行入闱封闭管理,8:00未到即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传达室(北京图书大厦往东500米路北)。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21日16:00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四、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组织介绍信、《报名推荐表》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2、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录取资格。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用A4纸,统一装入信封,并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3、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并注意安全。

原标题:中宣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天津中公教育·2016国家公务员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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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干部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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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通知 篇3

2015四川凉山公务员遴选公告

公务员报考指南公务员报考条件公务员报名入口行测专题申论专题四川凉山开始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了,如果你想有一份有编制的工作,那么快看看是否符合相关遴选条件吧,此次四川凉山一共遴选1名工作人员,机会不容错过,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2015四川凉山公务员遴选公告”。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员队伍结构,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凉山州直工委决定面向全州遴选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州内17县市及州直机关符合公开遴选职位条件下在编在岗公务员1名。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勤奋敬业,品行端正。2.工作经历要求: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须有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中共党员。3.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吃苦耐劳。6.身体健康。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1日,到州直工委办公室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好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所在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2.资格审查

凉山州直工委办公室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3.考试

由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次序。公告,面试、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4.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5.考察

将派出由2名以上党员干部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6.公示

报经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由州直工委对拟调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7.调动

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人选,由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按程序呈报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咨询电话:0834—2164650 监督电话:0834—3865221 附件: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6 日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推荐: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怎样从真题中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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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通知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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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人员于10月15日16:00前,发送确认参加面试的电子邮件到gfzhaolu@,邮件标题格式为:“XX职位考生XX确认参加公开遴选面试”,并以附件形式提交电子版《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格式见附件),经本人签名后传真至我单位。确认参加面试后,请将下列材料通过EMS邮寄或传真至我单位:

(1)身份证复印件;(2)《报名推荐表》、《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4)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各个阶段);(6)审判岗位考生还需提供司法职业资格证书、审判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7)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三处,邮编100745。信封上注明“公开遴选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天津中公教育·2016国家公务员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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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备现场审核。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10月28日(周五)上午8:30开始。

考生请于7:30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门口集合,8:00前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考生可乘坐8、9、41、60、20路公交车到正义路(南口)下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前门站下车(东北口出站)。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职位计划1.5:1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010—67556370、67556327(兼传真)原标题: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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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通知 篇5

为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需求,学校决定正式启动20xx年第四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第五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长江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 成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20xx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全面统筹、协调、督察整个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研究生院牵头,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红星

副组长:周思柱

组 员: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新增导师类别与遴选范围

1、博士研究生导师

新增校内博士生导师和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若干名。一般从校内具有硕士生导师资质的教授和校外具有正高职称的兼职教授中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要在我校现有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找到对应的研究方向都可提出申报。我校现有博士学位点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导师

新增校内硕士生导师和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若干名。一般从校内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校外兼职教授中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要在我校现有硕士学位点找到对应的研究方向都可提出申报。

三、导师遴选的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 统筹规划

根据岗位需要、研究生培养需要、学科发展需要和导师队伍建设需要,全面统筹,合理规划,扎实推进本次导师遴选工作。

2、德才兼备 方向一致

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师德、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确保教师申报的导师资格所属学科专业与本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研究的学科专业方向大体一致。

3、坚持标准 规范程序

以《长江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试行办法》(校发[2009]55号)【附件2】、《长江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办法》(校发[2004]76号)【附件3】、《长江大学聘任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试行办法》(校发[2006]162号)【附件4】等文件为依据,以学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导师遴选工作的相关决议为指导,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需求为立足点,合理制定遴选条件,严格确立遴选程序和办法。

四、申报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博士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校教师申报博士生导师以《长江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试行办法》(校发[20xx]55号)所规定的各项申报条件和要求为依据,;校外人员申报兼职博士生导师与本校博士生导师申报条件和要求大体一致。

2、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校教师申报硕士生导师以《长江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办法》(校发[2004]76号)所规定的各项申报条件和要求为依据;具体条件参见【附件3】;校外人员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以《长江大学聘任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教师试行办法》(长大校发[2006]162号)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为依据,具体条件参见【附件4】。

五、关于破格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规定

为培育新的博士学位点,进一步推动新兴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建设,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激励优秀青年教师尽早投入研究生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在本次导师遴选中启动破格机制。

凡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且入选“百千万人才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湖北省新世纪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及以上等省级人才工程、“长江人才计划”中“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等校级人才工程的教师,或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的教师可突破职称、任职年限、指导硕士研究生年限等限制条件申报博士研究生导师。提出破格申报的教师其科研条件要高于正常申报的条件。

凡具有硕士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入选“百千万人才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工程、湖北省新世纪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及以上等省级人才工程、“长江人才计划”中“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等校级人才工程的教师,或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及以上项目的教师可突破职称、任职年限、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年限等限制条件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提出破格申报的教师其科研条件要高于正常申报的条件。

六、遴选导师的基本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xx年4月6日-4月15日)

申报人向相关学院(有博士点或硕士点的学院)提出申请,根据申报导师类别,分别填写《长江大学申请新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5】、《长江大学申请新任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6】、《长江大学申请新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附件7】、《长江大学申请新任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8】,并提交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状况、教学工作、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查材料(4月16日-4月22日)

学院统一到学校人事处、科发院、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对本校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外单位申报人材料由相关学院负责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查认定。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4月23日-4月30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提出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的人员组织初审,确定导师候选人名单。

4、材料报送(5月1日-5月5日)

各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硕士研究生导师候选人员名单;

(2)个人申报表格;

(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支撑材料(材料装订成册,有封面和目录,内容包括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已发表论文(含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出版的著作或教材(含封面、目录)、获奖证书、科研课题批复文件或合同、科研经费证明等的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人支撑材料留学院备查。

5、研究生院复核材料(5月6日-5月20日)

研究生院对导师候选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和材料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退回报送单位并由学院通知申请人。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5月21日-5月25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大会对候选人的导师资格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赞同票数者,视为候选人通过导师资格审批。

7、导师名单公示(5月26日-6月10日)

学校对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在长江大学校园网主页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研究生院负责受理申诉。

8、行文公告(6月11日-6月15日)

通过公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学校正式行文公告。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轮导师遴选工作,要成立专班,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宣传工作,讲全、讲实、讲透相关政策,保证信息落实到人;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络、协调一致;要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政策和规定执行;要加强工作督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及时回复各类申诉。

3、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把握时间节点,规范工作程序,及时落实、推进各项工作。

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武汉校区各学院与焦简金老师联系;荆州校区各学院与熊海生老师联系。

焦简金老师联系方式 :

电话:

邮箱:

熊海生老师联系方式 :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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