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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报告 篇1

近日,在市委组织部对上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了我存在漏报个人事项的问题。根据有关要求,区委、区纪委依规对我的漏报个人事项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我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机会。我诚恳接受此次惩罚和批评,并认真悔改认错,现就个人漏报有关事项的问题做出以下深刻检讨:

一、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反映出自身对于有关规定一知半解。在填写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时,主观上认为只需将涉及自己的有关事项填写清楚就可以,没有做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梳理个人事项,误把配偶的婚前房产理解为配偶的单独财产,与自己的个人报告事项无关。这种曲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想法极其可笑,这种曲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做法极其错误,虽在自己主观上无恶意隐瞒,但性质上也属于瞒报个人重要事项。正是在自己这种“想当然”理解下,造成了此次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如果不加以改正,在这种“想当然”的想法支配下,在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时,将会给具体工作开展和党的事业发展造成损失。

二、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反映出自身对于填报个人事项不够重视。为什么出现了这种“想当然”的情况,究其原因,就是由于自己对于填报各项事项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总认为就是“填张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种各样的表格需要填写,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表》等同于一般的登记表,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摆在重要事项的位置,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当成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的“试金石”。正是由于自己的不够重视,导致在此次市委组织部的随机抽查中被发现漏报问题,给区委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也影响了自己在区委干部心中的形象。

究其原因,就是由于自己对于填报各项事项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总认为就是“填张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年年都有各种各样的表格需要填写,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表》等同于一般的登记表,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摆在重要事项的位置,没有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工作当成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的“试金石”。

经深入查摆,对产生问题的根源作以下剖析:

一是工作经验欠缺,不适应工作,并且在种种原因下,越发不能接受这种让我灵魂不得安宁的工作现状。今天,我痛定思痛,按照纪委书记和人大主席的谈话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坚持自己的追求,并且要对残存在我思想深处的理想主义分子彻底肃清,不让其有抬头蔓延之空间,让自己整整齐齐地脱胎换骨,变成一个对党,对社会“有用”的人,而非“无用”的人;其次,要积累对工作有益和有良的经验,并将这种有益和有良的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泛滥。由于各种不适应,加之自由主义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这样严重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则办事,认真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做到早请示、晚汇报。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要毫不留情地铲除掉隐藏于我身各个角落的自由主义成分。自始自终相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通过这次事件的发生,给我教训最大也是震憾我灵魂最深的经验只有一句话: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循规蹈矩。也只有循规蹈矩,方可成圆。

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今天,法纪意识如此淡薄,对党的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枉费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教育,而且有损党员这一光荣称号,虽然现在后悔已经晚矣,但在此我想用我的检讨换来警示,愿大家以我为戒,吸取教训,正确对待组织监督。在此,我诚恳接受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决定。

情况说明报告 篇2

我校是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开办至今不到两年,但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关怀下,在全校师生的不屑努力下,立足于特色教育和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文明校园建设,校容校貌日新月异,校风学风不断进步,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文明卫生蔚然成风。在此次创建中,学校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

明确文明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按上级工作部署,建立了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安排了活动内容,宣传标语、黑板报,全部突出文明创建的中心内容。通过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社区活动、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参加社区创建活动等,营造了浓烈的创建氛围。

二、强化自身,增强班子领导功能

1、抓好学习,提高素质。我们重视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定学校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要求,通过抓认识,抓考核,努力把理论学习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一班人始终强调要立足实践,联系实际,做好各自的分管工作。

2、发扬民主,完善制度。校务会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学校的重大部署,如发展思路、中层干部竞聘等都能在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完善校务公开,教代会,教工大会等制度,广泛听取全体教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位校级干部能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威信,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既顾全大局,又相互补位。学校班子运作和谐,气氛良好。班子人员坚持全心全意为教工服务,把代表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作为决策的依据与发展的根本,妥善平衡了教师的福利,待遇等问题,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树立形象,深入开展师德教育

学校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紧密结合“规范管理年”“机关效能年”“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第二届读书月”“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再教育”活动。

一是每两星期四下午定为全体教职工学习时间。我们认真组织全体教工学习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统一认识。着重组织教师学习了《未成年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新规范》《新余市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并在“师德建设”活动中,要求教师提建议、写心得体会、签订师德承诺书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教工的道德素养,为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

二是开展文明处室(教研组、年级组)竞赛活动、争做学习型教工的读书活动和各种教学比武活动。学校订购了各种报刊杂志,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练习三笔字。

三是学校工会组织开展了三八节踏青、五一节登山、元旦联欢会、教师趣味运动会、合唱比赛、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等多项文体活动,丰富了教职工健康、文明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锤炼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以实施校本陪训为载体,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素养及科学文化水准。

1、创设条件,引导教师学习科学、拓展知识、增长技能。落实“周二充电日”计划,对全校教师进行基本功培训;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加强校本师资的培训力度,充分考虑教师内在需求,强化专业知识,增强教师自培能力。

2、搭建舞台,充分发挥教职工特长。让广大教职工在施展才干中得到提高,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参与课题研究,开展教学评比和教学展示活动,鼓励教师参与教科研,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推动教师现代教育观念的形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和按章办事,提高大家依法办事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

4、实施“四个一”教师交流学习计划,即:每位教师“上一堂展示课、读一本业务书、写一篇论文、参加一个课题研究”,在不断的交流活动中,彼此之间融洽友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实施导师带徒计划,加速青年教师成长。为每一位青年教师配一名导师,规定各自任务,并签好合同;成立课堂教学督导小组,校级领导分把一个学科的关,对青年教师开展随堂跟踪听课活动,趁热打铁,现听现评,促进其快速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五、围绕中心,大力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学校德育工作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以常规教育为抓手,紧紧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在方式、方法上改进、创新,推动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进一步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内容:

1、根据教学对象的差异,以年级为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德育工作的目标,建立并完善了学校德育管理体制,建立了班主任百分考核制度。

2、建立了各科教学都必须学科特点渗透德育,并以此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教师的常规教学考核之中的工作考核制度。

3、进一步健全完善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和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育人框架,形成了德育工作的整体合力。

4、强调文明创建和德育工作的有机渗透。学校坚持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实行严格而规范的升降国旗制度,并结合形势进行国旗下讲话,增强全校师生的爱国情感。

5、加强对贫困生的帮扶工作,大力开展献爱心活动,党团员和贫困生建立一帮一对子;将各班贫困生的帮教工作落实到人。从青少年的自身特点出发,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聘请法制副校长,加大了法制教育的力度。

6、强化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将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重点来抓。新生一进校,就向学生进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开展“少年军校”“文明礼仪知识教育”“文明学生评比”以及“文明班级”等活动,将做、创、建文明集体及个人的活动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人身上。同时健全校园值班制度,实施文明礼仪岗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系列措施,我校学生的行为习惯有明显好转。

7、加强社会实践。着重抓好一年级入学培训,二三年级军训及“学生进社区”“小小交通协管员”等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小手拉大手”“爱心赈灾”等活动。

8、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寓教于乐。坚持以团队活动为主渠道,营造文化创建氛围。

以兴趣活动为切入口,拓宽素质教育和文明创建的内涵。以开展“学雷锋,献爱心”创文明活动为基点,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的主题。

六、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1、严格落实课程计划。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颁发的课程计划为依据,保证开足开齐各类课程。

2、坚持规范办学,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招生,使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45人以下,以确保对每个学生的精心施教。

3、落实教学管理“四个一”常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每学期末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考核,检验工作;每周一次集体备课,统一教学;每周一次教研活动,促进提高。

4、落实教师《“六认真”教学常规》,对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核、撰写计划和总结等常规工作的六个主要环节作了细致的要求,通过平时抽查和全面检查督促老师遵照执行。要求集体备课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四统一”(统一教学目标、重点、作业内容、教学进度);个体备课做到“四备”(备教学内容、备学生、备教学方法与组织形式、备教学媒体)。要求教师每课必写教学反思,教师能够认真总结每一课的教学得失。

5、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首先抓了教研组活动,制定了研讨专题;其次成立课堂教学督导小组,时刻督导教师向课堂四十分钟要质量。

6、搞好新老教师帮带活动,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7、加强素质教育。鼓励教师大胆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组织教师之间展开了基本功竞赛活动。注重培养特长生和发展学校兴趣小组,加强基本功训练,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

七、综合治理,着力创建良好育人环境

充分利用学校为新建立之一优势,以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构建“和谐、特色、发展”的校园文化为目标,从以下几方面做工作:

1、完善校园设施。两年来,学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大资金的投入。我们深刻落实市委政府要把我校建成全市样板学校以及全省一流学校的指示精神,积极与开发商协商,修建教育教学功能成所;积极考察、咨询各类教育教学设施;积极规划校园的绿化等。较好地完成一系列基础设施的建设,添置了合适的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

2、群策群力,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学校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在硬件设施逐步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网络优势,切实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法律普及宣传工作,通过导护、值勤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一系列“安全文明校园”发事件应急预案,群策群力,确保了学校秩序的井然有序。同时,为了强化学生安全防患意识,学校会同派出所,综治办等开展了系列安全教育活动,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了隐患。20xx年,学校被评为市教育系统安全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两年来,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思想教育为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发展观,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并贯穿到日常精神文明建设各种活动中,体现到思想政治工作整个进程中。

2、道德建设有规划与总结,凝聚了人心,又达到了教育效果。学校中无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无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学校教师素质良好,干群之间无矛盾,教工家庭无社会不良影响行为。

3、文明礼仪教育开展有成果,为师生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办公和学习、生活环境。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井然。

4、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科学民主。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共同监督。领导班子团结,无违纪事件。

5、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

6、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

情况说明报告 篇3

xx镇中学始建于1912年,是一所农村半寄宿制学校,占地57.5亩,学校建筑面积13242平方米。现有学生1331人,27个教学班,专任教师140人。学校坚持“德?得”的育人理念,让每个学生因德而得,快乐成长;让每位教师因德而得,幸福从教;让学校因德而得,全面发展。

一直以来,xx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的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不仅从政策上对学校进行鼓励、支持和引导,还在资金和技术上给与支持,区教育局领导多次到学校亲临指导,给与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在前几年大力投入的基础上,去年,教育局又对我校劳动实践基地投资3万余元,用于基础性建设和土地改良等,使我们的劳动基地逐步走向科学、规范,在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我校的劳动实践基地建于20xx年暑假,分为三个区域:

(1)绿瀑区:靠东墙种植藤蔓类植物如:葡萄、丝瓜、观赏性南瓜、吊瓜、葫芦、瓠子、豇豆等。

(2)东篱园:依傍在“绿瀑”之下,按照植物的食用部位分为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六个区,并赋予每一个区域一个标新立异的名称——追根溯源、攀茎求实、寻枝摘叶、品花识香、春华秋果、收缘结籽。这样既可以体现明显的层次感,又可以有效的结合生物教学,让学生认识各种植物,并能够准确的区分我们所食用的是植物体的那个器官。在东篱园的南面,堆一座小山,并立石一块,书“南山”。应陶渊明先生的一句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3)桃李园:在桃李园原有桃树、李树、枣树的基础上,增种柿子树、石榴树、樱桃树、苹果树、山楂树等每种四棵。实现“阳春桃花开,金秋果满园”。

过去的一年,我们继续按照“一个依托、两个结合”的思路(即以劳动实践基地为依托,将劳动基地与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扎扎实实深化和创新劳动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的德育功能、智育效应,将基地作为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提升学生道德品质的重要平台。

如何利用劳动实践基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我们创建劳动实践基地的初衷,也是我们永恒的追求。基地建成三年来,我们一直为学生搭建平台,引导学生发现基地中的问题,并带领学生探索实践。

(一)兔子粪的奇迹

基地建成一年的时间里,学生志愿者在老师的带领下辛勤劳作,种植了30多种作物,结果不是不出苗,就是出苗后夭折,能有所收获的物种寥寥无几。看着自己辛勤的付出化成了泡影,孩子们很困惑,很伤心。这时,老师告诉他们:不为失败找借口,要为成功找出路。不放弃!于是,农民的孩子回家问父母,能上网的孩子在网上查询答案,有个宋禾麻庄的孩子竟然把有多年种菜经验的爷爷带到了学校现场勘查。各个小组把查找的原因分析汇总,逐一排除,终于,他们锁定了目标:是土壤板结导致营养匮乏,致使植物不能生长。改良土壤,势在必行!通过查阅资料和多方询问,他们知道了施加粪便是改良土壤的好方法。可是,鸡粪和牛粪造价太高,有人大胆建议:用兔子粪!学校对面就有个小型养兔场!“对,用我们的劳动去换兔子粪”“对,咱们利用综实课帮他们打扫兔窝,帮他们干活,换兔子粪”孩子们异常的兴奋,校领导出面协商成功后,他们分小组行动,将每天用劳动换回的兔子粪撒在东篱园,再深翻土地进行改良。第二年,孩子们种植的作物都喜获丰收,成功了!

兔子粪创造了奇迹,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志愿小组的同学感受挫折,在挫折面前不抛弃、不放弃,努力实践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潜移默化中锻炼了他们的意志品质。同时,用自己的劳动换取自己的所需,体验付出终有回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孩子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都得到了提升。

(二)“姜老头”的奥秘

由于土壤得到改良,大多数作物都喜获丰收,可是姜还是老样子,同学沮丧的说“期盼收获姜宝宝,谁知又是姜老头”,这是怎么回事呢?老师鼓励大家自主探究,同学们分小组行动,去小庄子走访种姜专业户,查阅书刊,上网搜索,一周后,同学们的答案汇总上来,得出的结论是:同一园内反复栽种相同的作物不利于生长,也就是怕重茬。于是,第二年我们尝试倒茶种植,根区和叶区互换,茎区和花区互换,果区和种子区互换。终于,在金秋时节,姜老头变成了姜宝宝,孩子们实践探究又获得了成功,他们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又得到了提升,合作意识、探索精神也在他们心里扎根。

(三)宝葫芦的传说

秋天,劳动实践基地的绿瀑上结满了漂亮的葫芦,在“葫芦采摘节”上,孩子们欣喜的抚摸着可爱的葫芦,有人说,要把葫芦做成瓢,用来舀米舀面,有人说,我喜欢葫芦烫画!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了响应,也得到了综合实践老师的支持。孩子们通过查阅资料,在网上学习葫芦烫画教程,初步掌握了相关知识,并开始行动。

第一步:收藏保养。避免强日光照射,在室内摆放并经常用手或棉布擦拭把玩,让葫芦上浆。

第二步:“葫芦选美秀”,因为要选择皮质较好的葫芦进行烙画。葫芦要经过一年的风干、日晒、把玩以后,颜色纯正,水分干透,适合烙画上色,烙出深浅层次来。

第三步:创意设计。在葫芦上烙画要有美术功底,美术小组的同学依据葫芦的形状创意构图,描绘出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或故事。

第四步:巧手烫画:依照创意设计出来的图案,孩子们开始用烫画机有模有样的烫画,虽然他们的作品还有些稚嫩,但这是他们亲自设计、亲自实践的成果,烫出来的作品是他们眼中的“宝葫芦”,而宝葫芦诞生的过程则记录了孩子们自主创意、能力提升的足迹。

情况说明报告 篇4

XX党委:

XX年XX月XX日,我接到党组织信息,反馈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第一时间对所填信息进行复核,发现组织掌握的信息为真实数据。我郑重向组织表态,本人填报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信息不一致,属于个人漏报情形,不存在瞒报、谎报行为。经认真反思和检查,诚恳做出深刻检讨。

一、填报信息有误的情况说明

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以下错误之处:

错误事项1:少报告配偶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

原因分析:本人未详细、全面向配偶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导致配偶误认为仅仅是填一张表而已,未引起其足够的重视,提供信息较为随意。本人仅仅是以口头询问方式向配偶索取其持有股票的信息,未督促配偶进行书面核验,同时也混淆报告日期与询问日期所持股票数。

错误事项2:少报告本人所持投资型保险(编号xxxxxxxxxxxx)一份,漏报xx万元;

原因分析:此投资型保险为早年(xx年)子女为我代购,相关纸质合同已经遗失。因投资金额较少,本人一直没有关注过,也没有继续购买过,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此事,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漏报的现象。

错误事项3:少报车位(合同编号xxxxxx)面积xx平方米。

原因分析:本人填写数据时,因一时疏忽,点错小数点造成的,非主观恶意。

二、教训及自我检讨

党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然而,我还是出现漏报和填报错误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在此向组织进行深刻检讨。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掉以轻心。

作为领导干部,出现漏报行为反映出本人政治意识还不强,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思想存在松懈的情况。

2.掌握政策不牢,存在浅尝辄止。

虽然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本人自认为就是“填张表”,自己也能看懂填写说明,仅仅是读了读、听了听填写要求,未深入研读每一项具体的填写细节,尤其是拿捏不准的事项填报要求。

3.深入沟通不足,存在口头信息。

本人未对照每一项填写事项,全面核对书面信息。有些信息仅仅是口头上与家人沟通了解数据,未核对书面信息。

4.精准填报不细,存在粗心大意。

本人填报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未再次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涉及到家庭成员共有的资产,未与配偶、子女共同复核信息。

本人出现漏报情形,影响了组织整体纪律性,有愧组织的教导培训,深感自责。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思想觉悟不高,作风不够严实。本人已重新认真细致研读《个人有关事项》填写说明和要点,将所漏报信息及佐证资料一并呈报,请组织审查。

检讨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情况说明报告 篇5

尊敬的领导:

我怀着万分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以此向尊敬的领导们和亲爱的同志们表达我对于我名下持有的股票漏报违规行为的检讨,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也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羞愧。我知道这些事项的漏报是不应该的。我深刻的明白,纪律是一切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基础,所以组织一直以来反复强调个人情况上报制度的重要性。可是我漏报的行为不光是辜负了领导对我关心和栽培,也给我们的组织抹黑了.错就是错,我不想找任何的借口。对于这次行为,我深知自己影响了集体的形象,影响了组织的整体纪律性。通过重新学习,我深刻领会了近年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发生的一些新的变化,扩大了申报范围、细化了申报事项,尤其是领导干部持有的股票代码也要填写,此项制度必定会成为打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之前我对上级精神没有领会到,这是对我的工作将会是重大的损失和遗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此次漏报事项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

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以后工作会更加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我对此很惭愧。我保证此类事情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

1、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2、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自以为是,没有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去做。

3、平时对自己要求懒散,没有认真将上级的规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俗话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不光是做到应报事项不迟报漏报,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中加倍努力以实际行动来践行我今天所做下的保证。请领导看我的实际表现!再次诚挚向您检讨!

情况说明报告 篇6

我叫xx,今年xx岁,中共党员,现任xx单位xx职务。在这次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统一上报相关部门查验中,本人因漏报相关事项被组织查证。经领导批评教育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此,我诚恳接受xxx部门对我进行“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决定,并将认真整改。根据xxx有关领导干部漏报个人报告事项的规定,我在对个人事项情况作出详细说明的同时,现就漏报问题深刻检查如下:

通过组织核查,发现我存在三个方面漏报问题,都集中在我爱人名下,一是有1家企业注册资本填报误差,二是有3家企业未填报,三是有xx股市值xxxx元的股票漏填。

事情发生后,党组织对我进行“诫勉谈话”,我才如梦方醒,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面对错误,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自认为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对不起同志们的热情帮助,更对不起领导对我即将委以重任,寄予的深深厚望。尽管后来企业问题已通过国家机关出具证明材料,组织予以采信,不认定,股票漏报情节轻微,爱人也从未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包括资金往来、分红等任何事宜。但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事件背后,反映出个人未能自学遵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未能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态度不端正,法纪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1、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2、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自以为是,没有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去做。

3、平时对自己要求懒散,没有认真将上级的规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俗话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不光是做到应报事项不迟报漏报,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中加倍努力以实际行动来践行我今天所做下的保证。

请领导看我的实际表现!再次诚挚向您检讨!自中央八项规定之后,腐败问题得到了明显遏制。但就目前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小官巨腐、能人腐败、带病提拔每一种腐败问题都冲击着民众的视听,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自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成效不是很大。今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扩大了申报范围、细化了申报事项,值得注意的是,领导干部持有的股票代码也要填写,可谓史上最严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此项制度必定会成为打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

个人事项申报再亮利剑打捞漏网之鱼。党中央提出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也经历了从花瓶到利剑的变身。对个人申报监督的日益严格,使得干部申报再难以心存侥幸,更是随着抽查比例的不断增大,漏网之鱼终究会被打捞上岸。

此外,越来越严格的官员个人财产申报将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科级以上干部申报包括配偶、子女的工资、资产和经营状况的情况,对干部遵纪守法、清廉为官起到了重要威慑作用,督促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为官,给领导干部打了一针清醒剂,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利剑一出,谁能漏网!没有最严,只有更严,越来越严厉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筑起干部拒腐屏障,拉回了腐败倾向,治理了腐败问题,深值百姓期待。

情况说明报告 篇7

xxx市现有14个农村乡镇,截至目前已经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24所,其中央级6所,河南省级7所,郑州市级11所,农村乡镇覆盖率达到了100%。实现了农村乡镇全覆盖。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覆盖情况

20xx-20xx三年来共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7所,其中省级4所,分别是超化镇新庄小学、xxx市平陌镇牛岭小学、xxx市城关镇中心小学、xxx市刘寨镇第一中心小学。郑州市级3所,分别是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初级中学、xxx市白寨镇刘堂小学、xxx市袁庄乡中心小学。就这三年而言,7所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覆盖率7个乡镇,三年覆盖率为50%。

二、资金来源及保障

三年来,xxx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所有经费来源于河南省和郑州市两级彩票公益金拨付支持。每个新建项目首期投入20万资金,近三年投入初建资金100万元(20xx年两个省级项目资金40万元已经拨付到郑州市财政局,进入郑州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下半年将全部到位)。超化镇新庄小学20xx年的运转经经费3万元也已经落实到位。

三、资金使用

各个学校配发的'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四类器材,直接按类别放置于各个活动室,由专人负责。补助的资金各校主要用于活动室建设维护、教师培训、聘请专业老师、办公用品购置、举办少年宫活动等。

四、制度建设

项目学校成立了乡村少年宫组织机构,由校长担任少年宫主任,全面负责少年宫各项工作。指派一名中层以上领导具体负责日常活动的开展,各功能室的日常运转维护也都责任到人。强化激励机制,将教师开展项目活动的情况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并与学习培训、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挂钩。

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制订完善了保障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包括主任、副主任、校内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各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五、辅导员队伍建设

少年宫项目学校通过招募本校专兼职辅导教师、外聘辅导教师和社会志愿者多种形式,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全市每个乡村少年宫项目有专职辅导员5-10人,兼职辅导员和志愿者10—50人之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职辅导员206人,兼职辅导员及志愿者近500人。7所学校现有专职辅导员42人,兼职辅导员和志愿者103人,确保了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活动的师资力量。

六、活动开展情况

各项目学校每周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周不少于2次,寒暑假定期开放。目前全市各项目学校开设有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和特色类共六大项目功能室和乒乓球、舞蹈、美术、书法等活动室以及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等室外活动场地,基本涵盖了球类、器乐、棋牌、舞蹈、美术、书法和科技制作以及剪纸、皮影、折纸、十字绣、毛线粘贴画等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乡村学校少年宫以突出校本特色文化内涵,通过扎实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师生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开拓了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搭建了成长的舞台。

情况说明报告 篇8

尊敬的领导;

   组织给予诫勉是对我的关心和爱护,诚恳接受!我将从此次漏报中汲取教训,站在对组织、对个人、对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敬畏纪律、严守规矩,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此,我就漏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作深入检查!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创新。对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就是要发挥报告制度的作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报告的主动性,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从实自律的表率。

在xx年度开展的随机抽查核实中,我个人存在少报告房产面积xx平方米(或股票xx万元、基金xx万元)的情况。虽然漏报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本人没有瞒报的主观故意,但是此次漏报反映出我在深入学习、切实把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上还有较大差距,在带动家属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到从严从实的氛围中还有较大差距等,这些问题归结起来,警醒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必须继续加强政策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严格修身齐家,全面落实好从严管理相关规定。

情况说明报告 篇9

尊敬的领导:

由于本人疏忽大意,在填写个人事项报告时,漏报了本人名4只投资型保险及妻子持有的1只投资型保险。给单位的集体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对此十分愧疚,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认真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向组织保证以后绝不再犯类似错误。

这次漏报我懊悔不已,深刻检讨后发现造成本次漏报错误的有以下几点:

1.认识及重视程度不够。在填报过程中,没有认真的对待每一条填报事项,就凭自己主观意识、惯性思维填写。

2.对于投资类专业知识了解不够。在填报过程中由于专业知识的匮乏,没有意识到保险也有投资类型的,所以未能及时填报。

3.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在平时未关注家属购买各类保险的情况,更没有在填报表格之前认真询问家属,以至于造成了本次的错误。

上述问题虽然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但还是反应出我个人在对待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上还有一定差距。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要求的重新学习,我深刻领会了近年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扩大了申报范围、细化了申报事项,尤其是按要求实际填写,此项制度必定成为打击腐败、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不仅严格要求自己,更要严格要求家人。

情况说明报告 篇10

尊敬的领导:

由于本人的疏忽,导致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时,漏报了本人所持有的一支股票,给单位的集体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对此十分愧疚。我深刻反省了此次所犯错误,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认真检讨自身思想、行为存在的各项问题,向组织表明改过自新的决心,确保以后绝不再犯类似错误,以踏实的工作回报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和关怀。

由于初涉干部岗位,对个人事项报告填写要求没有理解到位。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申报事项报告的填报日期时,实际日期为2017年2月31日,而我未认真对待,填写为2017年2月1日,未按实际日期填写,导致本人曾持有的中国联通xxxx股票(代码:000000),170000份额,实际在2月5日已经抛出,但由于填报日期写的是2017年2月31日,以致审查时存在以2017年2月1日市值约124万元股票漏报的"情况。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

1、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2、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自以为是,没有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去做。

3、平时对自己要求懒散,没有认真将上级的规定作为自己的行为

情况说明报告 篇11

篇一: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定向发行,应按照本准则编制定向发行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定向发行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 申请人定向发行结束后,应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对于曾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过的信息,如事实未发生变化,申请人可以采用索引的方法进行披露。

第五条 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本次定向发行确实不适用或者需要豁免适用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应在提交申请文件时作出专项说明。

第六条 申请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及其备查文件、发行情况报告书和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条 定向发行说明书扉页应载有如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二)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如董事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披露股票发行对象的范围和确定方法;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如董事会未确定具体发行价格的,应披露价格区间;

(四)股票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

(五)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无限售安排,应说明;

(六)募集资金投向;

(七)本次定向发行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申请人还应披露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九条 有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申请人还应按照本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同时披露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十条 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其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申请人应披露相关资产的下列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类别以及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基本情况;

(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权属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资产独立运营和核算的,披露最近1年及1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四)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值;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的,应披露资产评估方法和资产评估结果。

第十一条 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其资产为股权的,申请人应披露相关股权的下列基本情况:

(一)股权所投资的公司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及控制关系,包括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最近2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原高管人员的安排;

(二)股权所投资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三)股权所投资的公司最近1年及1期的业务发展情况和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四)股权的资产评估价值(如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第十二条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应包括: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六)违约责任条款。

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除前款内容外,至少还应包括:

(一)目标资产及其价格或定价依据;

(二)资产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三)资产自评估截止日至资产交付日所产生收益的归属;

(四)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第十三条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申请人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经营管理的影响;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三)申请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四)申请人以资产认购股票的行为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的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五)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的权益的影响;

(六)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申请人应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披露属于本公司或者本行业的特有风险以及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一)主办券商;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资产评估机构(如有);

(五)股票登记机构;

(六)其他与定向发行有关的机构。

第十五条 申请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的尾页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 主办券商应对申请人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公司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由主办券商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 为申请人定向发行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应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经办律师、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

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经办人员及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由机构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 定向发行说明书结尾应列明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应包括:

(一)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

(二)法律意见书;

(三)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定向发行的文件(核准后提供);

(四)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三)申请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五)通过本次定向发行拟进入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审核文件。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价格、认购人、认购股票数量及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第二十条 本次定向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申请人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本次定向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

(二)本次定向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结果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内容至少包括: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定价方法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篇二:10--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及其备查文件、发行情况报告书和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条 定向发行说明书扉页应载有如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二)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如董事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披露股票发行对象的范围和确定方法;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如董事会未确定具体发行价格的,应披露价格区间;

(四)股票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

(五)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无限售安排,应说明;

(六)募集资金投向;

(七)本次定向发行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申请人还应披露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九条 有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申请人还应按照本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同时披露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十条 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其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申请人应披露相关资产的下列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类别以及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基本情况;

(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权属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资产独立运营和核算的,披露最近1年及1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四)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值;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的,应披露资产评估方法和资产评估结果。

第十一条 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其资产为股权的,申请人应披露相关股权的下列基本情况:

(一)股权所投资的公司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及控制关系,包括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最近2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原高管人员的安排;

(二)股权所投资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三)股权所投资的公司最近1年及1期的业务发展情况和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四)股权的资产评估价值(如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第十二条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应包括: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六)违约责任条款。

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除前款内容外,至少还应包括:

(一)目标资产及其价格或定价依据;

(二)资产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三)资产自评估截止日至资产交付日所产生收益的归属;

(四)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第十三条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申请人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经营管理的影响;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三)申请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四)申请人以资产认购股票的行为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的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五)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的权益的影响;

(六)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申请人应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披露属于本公司或者本行业的特有风险以及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一)主办券商;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资产评估机构(如有);

(五)股票登记机构;

(六)其他与定向发行有关的机构。

第十五条 申请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的尾页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 主办券商应对申请人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公司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由主办券商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 为申请人定向发行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应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经办律师、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经办人员及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由机构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 定向发行说明书结尾应列明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应包括:

(一)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定向发行的文件(核准后提供);

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三)申请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五)通过本次定向发行拟进入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审核文件。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价格、认购人、认购股票数量及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第二十条 本次定向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申请人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本次定向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

(二)本次定向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结果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内容至少包括: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定价方法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说明;

主办券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律师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结果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内容至少包括:

(一)关于发行对象资格的合规性的说明;

(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三)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定向发行涉及资产转让或者其他后续事项的,应陈述办理资产过户或者其他后续事项的程序、期限,并进行因资产瑕疵导致不能过户的法律风险评估。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董事会决议中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有关事项需要修正或者补充说明的,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作出专门说明。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首页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篇三:07-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发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定向发行,应按照本准则编制定向发行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定向发行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 申请人定向发行结束后,应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对于曾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过的信息,如事实未发生变化,申请人可以采用索引的方法进行披露。

第五条 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本次定向发行确实不适用或者需要豁免适用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应在提交申请文件时作出专项说明。

第六条 申请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及其备查文件、发行情况报告书和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条 定向发行说明书扉页应载有如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二)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如董事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披露股票发行对象的范围和确定方法;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如董事会未确定具体发行价格的,应披露价格区间;

(四)股票发行数量或数量上限;

(五)发行对象关于持有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无限售安排,应说明;

(六)募集资金投向;

(七)本次定向发行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除上述内容外,申请人还应披露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九条 有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申请人还应按照本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披露,同时披露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十条 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其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申请人应披露相关资产的

下列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类别以及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基本情况;

(二)资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权属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资产独立运营和核算的,披露最近1年及1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四)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值;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依据的,应披露资产评估方法和资产评估结果。

第十一条 以资产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其资产为股权的,申请人应披露相关股权的下列基本情况:

(一)股权所投资的公司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及控制关系,包括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最近2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股东出资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原高管人员的安排;

(二)股权所投资的公司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

(三)股权所投资的公司最近1年及1期的业务发展情况和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信息摘要;

(四)股权的资产评估价值(如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第十二条 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应包括: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六)违约责任条款。

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除前款内容外,至少还应包括:

(一)目标资产及其价格或定价依据;

(二)资产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三)资产自评估截止日至资产交付日所产生收益的归属;

(四)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第十三条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申请人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经营管理的影响;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三)申请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四)申请人以资产认购股票的行为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的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五)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的权益的影响;

(六)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申请人应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披露属于本公司或者本行业的特有风险以及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一)主办券商;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资产评估机构(如有);

(五)股票登记机构;

(六)其他与定向发行有关的机构。

第十五条 申请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的尾页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第十六条 主办券商应对申请人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公司已对定向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由主办券商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 为申请人定向发行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应在定向发行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人员(经办律师、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定向发行说明书,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定向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经办人员及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由机构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 定向发行说明书结尾应列明备查文件,备查文件应包括:

(一)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

(二)法律意见书;

(三)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定向发行的文件(核准后提供);

(四)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三)申请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五)通过本次定向发行拟进入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有关审核文件。

第十九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价格、认购人、认购股票数量及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第二十条 本次定向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申请人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本次定向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

(二)本次定向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结果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内容至少包括: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定价方法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说明;

(三)主办券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律师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结果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内容至少包括:

(一)关于发行对象资格的合规性的说明;

(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三)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合规性的说明;

(四)本次定向发行涉及资产转让或者其他后续事项的,应陈述办理资产过户或者其他后续事项的程序、期限,并进行因资产瑕疵导致不能过户的法律风险评估。

(五)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董事会决议中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有关事项需要修正或者补充说明的,申请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作出专门说明。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首页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第二十五条 本准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根据《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定向发行,应按本准则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见附件)是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申请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文件。如果某些文件对申请人不适用,可不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条 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者更换。

第五条 申请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申请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的,应由申请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第六条 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申请文件中需要由申请人律师鉴证的文件,申请人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XX页至第XX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XX页至第XX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 申请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或补充出具专业意见。

第八条 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明“XX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字样。

第九条 申请文件的扉页应标明申请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方便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 申请文件的各章、各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第十一条 申请人在报送书面申请文件、材料的同时,应报送一份相应的电子文件(doc或rtf格式文件)。

第十二条 未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3 本次定向发行收购资产相关的最近1年及1期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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