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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去拟定呢?我们为您搜集了关于“采购合同”的最新资讯一起来看看吧,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实用的案例和经验!

采购合同【篇1】

项目名称: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采购 甲 方:XXX公司 乙 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签定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 日

委 托 方:XXX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 托 方: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的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XXX公司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采购

二、ups不间断电源续保内容、数量、金额

1、续保详细内容

2、续保项目金额、数量

注: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要求:

1、乙方在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UPS系统续保1年证明原件、维保承诺书。

2、UPS系统所有硬件免费维护。

3、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4、7*24 小时现场维修服务(报价已包含全部人工、差旅和备件费用)。

5、免费提供维保年度内一次定期的5x8预防性巡检服务。

6、乙方提供的设备、部件及维保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以上条款涉及的维保服务均为原厂服务。

7、乙方负责免费将甲方apc不间断电源系统(包括:ups机柜及ups电源柜内所有设备)恢复至正常状态(如有损坏的设备、部件需更换为原厂正规备件)。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完成该项目,系统正常运行十日后,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全款。

五、违约责任

1、交货规定: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交货期为签订中标合同日(含)二十日内;维保期最迟应于签订中标合同日后一天即开始计算。以上期限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2、质量保证: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供货,如有不符,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物品属假冒伪劣或非正规渠道的原厂产品,除无条件退货外,由乙方负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维保服务:乙方未按规定响应维保服务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4、乙方如不能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八、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河北省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合同一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方,向乙方订购甲方员工工作服。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服制作,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现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约定:

一、服装数量和价格

二、结算方式

甲方采取转帐结算方式支付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单位指定的真实帐号,该指定帐号乙方应以函件形式向甲方提供,该函件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定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该函件作为合同附

件。甲方首付30%定金,在货到验收试穿合格后一个月内凭税务发票支付乙方货款的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经全部试穿后无质量问题____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服装质量、规格、用料及款式

(一) 服装质量及规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并符合国标GB266

4、266

5、2666和GB18401技术要求。乙方交付服装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经质检部门检验为优等的质量证明及完整的总厂出厂文件,包括总厂出厂试验检测记录。

服装的款式:

(1)男式西服套装款:货号:B986D3款号:083

三粒扣.不开祺,弯挂面珠边.半麻衬

(2)男式夏裤见样衣

(3)女式西服套装:货号:上衣款号: 裤子款号:005C

(4)女式夏裤:款号005C货号:

(5)女式夏裙:款号09029货号: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乙方交货时间从量体结束样衣确认之后起90天内向甲方交货。

(二) 乙方交货后,甲方自行抽验或委托质量监督机构抽验的所有服装都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

(三) 甲方所有员工试穿服装合格并签字认可后视为合格。

五、服装包装

乙方提供的衣服全部按零售式样包装,每件西裤裙均有防尘套袋,每个包装均有详细的单位、姓名,以方便发放。

六、售后服务

(一) 乙方交货后7-10天内进行质量回访,对由于制作不慎出现问题的服装要求按照三包进行返修或调换。

(二) 从交货两个月起________年为服装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出现的一切制作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以下三包服务。

1、包退。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负责包退:

(一) 单个产品表面部位的色差低于3.5级的;

(二) 产品面料有4C以上明显折痕而无法修理的。

2、包换。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负责包换:

(1)针板及送布带对织物造成破坏性痕迹的;

(2)某个产品内表色差低于4级的;

(3)产品出现表面渗胶或严重脱胶的;

(4)在由乙方负责的产品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磨损、破损等破坏性问题的;

(5)产品(非人力)出现起泡、裉色的;

(6)产品一次性通过率未达到95%的。

(三) ________年内,如因甲方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服装问题的,需要返修或重做的,乙方需要收取最低成本费。

七、违约责任

(一) 如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服装不符合国本合同所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中标的服装必须由总部制作完成。任何分厂制作或贴牌制作的行为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

(一) 发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乙方无权请求甲方支付质押金。

1、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或被解除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3、甲方向乙方提出履行三包要求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未履行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

(二) 乙方发放服装时,甲方提供场地,派人配合乙方发放服装。

(三) 乙方应保留适当库存,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追加提供与本合同约定完全一致的服装。

(四) 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五)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应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

采购合同【篇3】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暂由乙方临时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规格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单价及数量:

品名

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

柴油

金额合计(大写):

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采购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XX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XX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XX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XX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XX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篇5】

爱安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基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1.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采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所有个别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的约定。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2. 个别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

第二条 个别合同的内容

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订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物料代码、规格型号、品番、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采购内码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方式等。依据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条 个别合同的成立与变更

1. 甲方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该合同成立。乙方不得接受任何非书面形式的订单。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2. 乙方应于收到《采购订单》后____个工作日内签名回传,否则订单失效。

3. 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需经甲方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回传的《采购订单》需经有权人签名或加盖章后方为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章样另以附件的形式进行确认,发生变更时应事先提交书面通知。

4. 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因一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5. 《采购订单》中任何项目发生变更时,变更一方需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注明变更原因,经甲乙双方授权人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6. 以上条款同样适用于除《采购订单》之外的其它个别合同。

第四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品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变更,甲方负责知会乙方更新有关图纸等,乙方应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因此引起的交期延迟,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环保法律规定及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特殊产品必须有国家特殊规定的质量认证书,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3. 乙方应于首次报价或操作人员、物料、机器和作业方法(以下简称4M)变更时无偿多送_____备品。以备甲方质量检查部门检查来料时做实验。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4. 品质检查标准按国际通用的AQL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具体适用哪一款,由双方品质部门进行协商确定。

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品质保证期限(产品保修期限)为最少_____个月。个别合同有规定的,个别合同优先适用。

第五条 品质保证

1. 乙方应保证4M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甲方确认。

2. 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 乙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甲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中止乙方供货。

第六条 运输与包装

1. 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

3.对因运输与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交货

1. 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确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或延期交货的,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交货地点:甲方注册地之工厂仓库。个别合同另行约定交货地点的,另行约定优先。

3. 乙方应依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4. 甲方在接受乙方交货的同时应向乙方开具收货证明,作为乙方完成交付的证明。标的物完成交付时起,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标的物完成交付前,除甲方责任引起外,由乙方承担风险。

第八条 验收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单》或甲方要求的其他单据。甲方收货人员确认数量及要求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名盖“收货章”确认。

2. 《送货单》上必须注明甲方的物料代码、物料名称、采购内码、数量等事项。

3. 甲方来料检查部门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样品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4. 甲方对乙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即使检验合格入库,但在甲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或者因标的物缺陷引起人身损害的,乙方仍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 初次报价及变更价格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单。

3. 乙方应于送货次月之日前将《对账单》书面递交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照甲乙方双方确认的付款时间付款。

4. 因乙方原因,超过对账期未提交付款必需单据的,货款支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下个付款期。

5. 付款条件、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见个别合同。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开具《品质通知书》给乙方。乙方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回复对策报告给甲方。

2. 乙方产品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要求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选别或返工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邮件之时起,__小时内到甲方处理。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1. 甲方与乙方共同保证各自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1. 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 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4. 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1.5. 双方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货不能或付款不能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乙方确保本合同项下出售给甲方的货品来源合法,且不会对他人的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等其它一切权利构成侵犯。

3.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发票真实有效。

4. 乙方确保所接受的业务在企业营业范围内。

5.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指定的其他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好处。

第十二条 保守机密

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或有证据表明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品质通知书》后逾期未回复,每延迟一天,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一扣款。若一个月内回复对策存在敷衍、不切实际的情况超过两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款。根据乙方回复改善对策,甲方有权不定期去乙方工厂查核,甲方若发现乙方未按对策执行,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五扣款。当月内同样的品质问题不能重复发生,若同样问题点有超过两次(含两次),每超过一次,甲方按乙方当月货款的千分之二扣除款。

备注:本项扣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元。

3. 乙方存在品质问题,甲方因生产需要不能退货,要求乙方来甲方来选别或重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到甲方处理。逾期未到,每逾一天甲方按乙方的当月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扣款。经过双方同意。如果乙方不能派人来甲方选别时,由甲方安排人员代为选别,乙方应承担每人每小时伍拾元人民币选别费用。

4.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8. 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对方可能被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判处先行赔付的赔偿款等。

9. 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三款及第五款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款项、单方面终止合同,移交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范围同第十三条第八款。乙方另需按甲方应付款余额的20%支付违约金。

10. 其它:。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甲方或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对方无须经催促等手续,可以立即解除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

2.1. 违反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经过对方书面催告更正后,在规定期限依然未更正的;

2.2. 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2.3. 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等处分时;

2.4. 受到第三人提出的查封、强制执行或拍卖的申请时;

2.5. 自己或受到他人提出的破产、整顿、清算、重组的手续时;

2.6. 决定解散、合并、分割、减资、转让营业的全部或重要的部分等时;

2.7.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履约能力的事项时。

3. 如甲方在一年内无需求业务,则此协议自动解除。

4. 协议一旦解除,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

5. 协议一旦解除,甲乙双方应偿还一切债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 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3. 一方出现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公司帐号、经营范围、分立或合并、减少注册资本、营业资格被停止等涉及履行合同的重要事项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采购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现订立本合同,由甲方购进乙方售出的以下多联机空调机组(下简称货物或设备)和部分服务,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1.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优先顺序依次如下:

⑴ 本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补充协议和文件 ⑵ 招标书及招标补充文件

⑶ 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经济文件

⑷ 投标书及其附件

1.2 如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及双方理解上有歧义,乙方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与甲方协商解决。

2设备名称、品牌、产地、数量及规格

2.1 主机设备

以上设备详细型号、技术规格、标准及有关说明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本设备将安装于天津津南区双桥河镇小韩庄村华盛寺工地(以下简称“华盛寺工地” )。

2.3 本设备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设备抵达前3天通知甲方)。

2.4 联系及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事项的联系、通知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双方确认具体如下:

甲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邮寄地址: ;

乙方:联系人及职务: (经理)、传真: 地

址: ;

3. 价格

本合同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共计: 元(大写: 元整),以上货物(按照本合同2.1款所列明的规格型号及全批数量)运往并运到 项目施工工地,包括一切设备价、营业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脚手架费、调试费、现场操作人员培训费等。

4. 付款方法

⑴ 合同签定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为工程预付款;

⑵ 设备全部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为工程进度款;

⑶ 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⑷ 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保修期自开具分项工程验收完工之日开始计算。

5.设备基本要求(详见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部分)

5.1每台机组出厂前都应进行整机全性能测试和运行试验,提供报告和部分性能曲线,其中合同附件中提供的相应技术性能参数不得低于5%。

5.2 额定工况下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按投标报价的图纸要求,图纸设计完成后需要经过甲方认可。

5.3机组颜色按厂家标准样本提供。

6. 权利、质量、服务保证及附随服务

6.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货物是制造厂家采用最新技术,最好工艺,最优质的、全新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型号、质量的产品;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无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保证对合同项下设备拥有无任何权利负担的完整物权;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本设备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侵权起诉。

6.2如果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设备缺陷通知后5天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设备以及相关设备安装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还须提供本设备所有的相关技术资料和使用操作说明,其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采购总价中。

6.4在全部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时,乙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并配合安装单位对系统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联合运转,调试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正式将设备转交给甲方。

6.5设备质量保证(保养)期: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对全部空调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免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保养)期。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维护义务不因设备安装的物业权利人的变更而免除或者减轻,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响应设备安装的物业的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人提出的维护要求。

6.6保证(保养)期内设备如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如需更换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毕;如要更换笨重大部件;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天内更换维修完毕,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将按每次20xx元进行处罚。

6.7在质量保证(保养)期内,乙方免费并及时向甲方供应一切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磨损的设备零件。但属人为造成的事故和不正当使用引起的零、部件损坏而而需更换零、部件,甲方应支付材料费。

7.货物的验收

7.1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常规包装,在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标明箱/件号、毛重、尺码、净重、货物名称、到货地址。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定。由于不

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7.2甲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或货物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采购合同【篇7】

卖方:

买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一、标的

二、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柒个工作日内送货至买方施工现场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承担:送货至买方施工现场,运费、安装费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按厂家出厂标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卖方凭验收单据、税务部门正式发票办理货款结算,结账期限为:_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额货款。

六、质量标准:

1 等等

2、卖方向买方承诺售后服务保证在接到买方电话通知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与我方合作事宜作任何媒体及其它宣传。

4、买方有权派人驻检或不定期抽检,如发现不符合以上质量规定或操作流程等,买方有权拒付材料款并追究卖方完全责任。

5、卖方保证其供应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以上规定的质量标准。

6、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产品运卸至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但买方应保证运输道路的通畅。

7、卖方保证将根据买卖双方确认的供应计划供应本合同项下产品,并确保产品的供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

8、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就送至现场的本合同项下产品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且卖方应配合有关单位对产品质量的检测。

七、质量保证承诺:

1.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以上“质量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条款的规定,否则,若因产品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愿承担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 如标的产品被运至现场后,买方或有关单位认定标的质量不合格,卖方须无条件地将产品运回,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任何损害,则卖方无条件赔偿买方损失,且承担一切处理费用。

3.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价格下调后,卖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否则,若因此而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 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___,卖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各项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维修以及其它服务。

八、资料:

卖方在提供标的物时,必须按国家的行业规定和买方的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的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卖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检测报告等。

九、争议:

双方都同意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先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都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解除:

买方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买方在向卖方支付已确认的尚欠货款后,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承诺及保证:

1、卖方保证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合法经营生产厂家、销售厂家或个体工商户。

2、卖方保证其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如下规定:

(1)符合一切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例和商业惯例,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等。

(2)卖方出售的商品应属于卖方所有或卖方有权处置。卖方就出售的商品,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力的义务。否则卖方愿赔偿买方因使用该商品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商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税费等。

(3)商品的质量符合供需双方之间约定的标准及国家对该类产品质量的所有强制性规定,

(4)卖方保证就商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增值税和费用卖方已经缴纳,凡商品无任何第三方索赔。

(5)卖方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以及赔偿买方所有的损失。

(6)若卖方出售及安装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导致第三人有财产和人身的损失的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卖方不负责处理,还需向买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7)若上述质量问题及安装问题导致买方须向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3、商品价格

(1)卖方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买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专门物品由专门机构发放检测证书所需的检测费用等。

(2)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不得高于向其它客户提供的同种产品的最低价,否则造成买方的损失完全由卖方承担,同时要按所定商品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

4、进货和退货

(1) 卖方每次交货应以买方的订单为依据并附带送货单,送货单上注明订货单号码、订货日期、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卖方如未能依订单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则应无条件承担买方的一切损失。

(2) 买方保留不接受规定交货日期之前或延迟交付的任何商品,并将该商品放入退货间(其风险费用和开支由卖方承担)的权力,除非买方和供应商另行书面约定。

(3) 如果卖方没有如期交货,买方有权取消订单,并在无需提供违约责任证明或受损证明的情况下,要求按所订商品价格的5%计算的款额作为违约金。此外,买方保留就卖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4) 如卖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无条件退货,即使商品已被接收,货物灭失的风险也未转至买方。如果任何的商品退回,商品不符合以上的要求,买方可于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将不符合要求费用和开支由卖方单独负担,并应在买方发出的质量反馈单上注明的期限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向买方支付货物价格20%的违约金,且卖方无权向买方索赔。

(5) 卖方已接受买方的订单,如因卖方的产品质量,其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5、检验

(1)为了更好地执行协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买方有权在不通知卖方的前提下随时到卖方进行所供商品制造全过程的巡查,发现问题时,买方有权提出期限让卖方整改,卖方应按照此要求在期限内全面完成。

(2)买方人员在卖方驻检时,卖方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3)商品的最后检验是买方的质检部门和生产部门。若商品不符合买方的检测要求,

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对卖方的产品进行折扣或退货。

6、数量确认

(1)卖方自行联系运输工具,将产品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经买方进行质量及数量检验,合格后方入库。若检验时发现数量不符合订单规定或双方的协议规定,按国内商业贸易惯例,采取“缺一罚十”的原则,由卖方赔偿不足商品。

(2)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仅于买方在其辖区或指定收货地点收到商品验收后转移给买方。商品仅在买方及其辖区或指定收货地点确定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后才视为收货。

(3)供需双方实行一定期限的对帐期,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卖方应主动积极到买方对帐。

7、发票及付款

(1)卖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法律规定,凭在双方书面同意之合同价的基础上扣除双方同意的价质折扣后的单价及验收的实际数量,开具有效的正规税务发票。

(2)卖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交至买方指定的接洽人,而不得将发票随货交给提货员或其他人员。

(3)若因卖方发票未及时开出或送货单及发票上数字不准而导致买方无法及时缴库或报销发票,造成卖方货款不能及时回笼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且卖方不得因此而拒绝供货。

(4)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付款期限应自相关发票已交买方且发票上所订购和具体列明的所有商品已经交付到指定收货地点七日起计。

(5)买方有权从卖方其后交付商品的应付货款中抵消卖方在本供货条件下所欠买方的任何款项,直到上述款项全数收回为止。

8、保密

卖方不得向别的客户泄露与买方的业务量、供货品种、价格等商业秘密。

9、商品生产

买方所订购的产品必须由卖方按合同约定厂家加工、生产,不得委托其他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如有发现,卖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果是进口物资,卖方(代理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协议。

十二、 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将本合同项下产品送至现场的并安装的,每逾期一天,向买方支付当天未供产品或未安装产品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2、验收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卖方退货。

如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于产品自身质量原因而发生受损时,买方发现后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小时内赶至现场,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不能履行和不

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确认后,证明逾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依照合同法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商业贿赂之禁止:

卖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予买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对本公司职工和其家属物资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如发生这种情况,买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双方之购销合同,冻结所有应付货款,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则买方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卖方确认所有向买方的报价及供应的商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且卖方将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条款供货及服务。此合同亦应附有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十五、变更

1.合同签订后或订单下达卖方后,如尚未履行,买方有权更改订单,卖方必须以更改后的订单交货,否则卖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卖方必须提前30天将商品的价格和供货条件的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如果买方向卖方要求违约金和(或)补偿,则上述通知期应延长为80天。卖方如要终止双方的协议,需提前80天通知,买方保留就卖方终止协议向卖方要求索赔的权利。

3.凡涉及供、买方合作产品的工艺更改或零配件的换型调整,卖方均应提前通知并做好新老衔接工作,若因工艺更改或零配件更换,导致产品已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未尽合理通知义务,还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十六、补充约定:

1.本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2.除了本供货条件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外,买方和卖方之间约定的其它供货条件(包括价格、付款条件、优惠措施、保证、宣传图片资料等)也是本供货条件的不可缺少部分。

3.其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得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买方壹份,卖方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买方(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篇8】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 、规格型号、材质、数量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图纸等标准

五、合理损耗部分承担方

六、到货地点

七:违约责任(规顶退货的费用的承担方)

八:其他规定(可以规定 相关的票据、入库问题和一些安装等问题的规定) 九:货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月结30/60天、现金支付、承兑汇票(银行和商业)、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一般看情况而定)

002一般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个行为分别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的规定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当事人不得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行为有效。

003合同的内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内容要素构成,合同内容要素即主要条款如下所述。

1.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标的要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数量和质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数量,权利义务的大小很难确定;没有质量,权利义务极易发生纠纷。因此该条款要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

3.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根据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以货币表示的代价。报酬是根据合同取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又可以称为酬金。价款或报酬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是确定验收、费用、风险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也有利于确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条款。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发生争议时,其解决方法包括当事人协商,第三者调解、仲裁、法院审理等几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条款以外,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004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有:主体、标的、行为要素。

主体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标的要素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给付金钱之外的物,为互易合同,以劳务为对待给付,为雇用、承榄、委托等合同,而不是买卖;

005从基本的合同要素浅谈合同风险的防范

《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来有针对性的具体讲解一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体审核: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其次,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二)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这四项交易性条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经济性,保证实现企业目的外。还要注意其内容是否有违法及风险所在。如质量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规定。如果有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价格条款应予遵守。对于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特别加予注意。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部分动产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也应进行登记的。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给买受人。虽然之前出卖人早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风险并不是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而是按照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控制原则承担。 此外注意,货款的结算方式必需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四)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采用了合理预见规则。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中,最常见的是损害赔偿。实践中如何确定损失数额,尤其是如何界定间接损失,这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趣的问题。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因果关系,并不困难。但只要有因果关系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当赔偿的话,实践中就可能发生损失无限扩大的情况。为此,创立了“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会发生的损失,才是他应当赔偿的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还规定了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采购合同【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及其他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向乙方购买干货和副食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见甲方采购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有外包装,必须标明产品名称、成分表(单一产品可免)、净含量、生产厂家和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没有外包装的,要保证货物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蛀,保证货物干爽、质量完好;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虫蛀、污秽、异物或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异常感官特性;

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4、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掺假、掺假或伪造,影响营养和卫生;

5、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工厂标准为准;

6、乙方提供的产品原则上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条件和装运要求需要特殊包装,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货物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防震,以保证货物到达矿井时仍完好无损;

8、包装材料由乙方负责回收;

9、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三、双方的义务和权力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于前一天向乙方发出第二天的采购清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由指定负责人签字后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确认后供货;食堂应对采购配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天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更换或退货。

2、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款:

(1)随意中断合同履行的;

(2)未能及时交货(比甲方设定的交货时间晚24小时)。

(二)乙方的责任

1、被认定为指定采购供应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指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将被取消供货资格;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产品。每批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并复印;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合格、安全,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伪劣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食堂检验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生产检验。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的,立即拒收;乙方不符合食品质量、数量和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处罚或解除合同;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质量要求和约定价格按时交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签字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一旦影响食堂正常经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如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8、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9、有条件时,乙方应出示产品检验证书;

10、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动物检疫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与成本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确定,以确保货物及时、安全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包括装卸等所有杂费);

3、乙方应承担所有运输风险和运输事故责任。

五、交货地点、方式和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规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在指定目的地开箱验收为准;

2、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订单交货,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产品名称、规格、细节、数量和重量,以便做好收货和验货工作。如果乙方未事先通知甲方就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不负责保管货物;

3、乙方将货物交付给安徽国珍集团(合肥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天大路交叉口的安徽国珍大厦),并将货物卸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甲方所购货物的所有权自交货时起在交货地点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5、如果在甲方未能接受货物之前,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承担货物损坏或丢失的风险。

六、支付货款

1、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货款于1月1日结算,结算日期为次月中旬;

2、银行转账结算;

3、甲方只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货款的要求;

4、如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七、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必须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的要求;

3、如乙方发现甲方已停业、破产、遭受严重商业损失或未能按协议结清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应付款项;

4、变更合同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货款,合同才有效;

5、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乙方业务人员所做的任何承诺均无效。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延期一天,每天罚款伍佰元,罚款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10%;

2、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性验收的,每延期一天,每天罚款伍佰元,罚款总额不超过支付总额的10%;

3、以上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非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商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本合同文本或附件的任何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详细说明变更对价格、验收日期及本合同其他重要事项的影响,并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记录的地址是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如有地址变更,应在10天内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_ _ _ _至_ _ _ _

十二、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采购合同【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厂家、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时间:

1.以上表块石、碎石单价:包括块石、碎石的原材费、运、卸、运输车空回、原材自检费等全部费用,含税金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以上表块石、碎石的市场价格,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变化,合同中的价格始终固定不变。

3.以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进行结算。

二、质量要求:(以需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块石、碎石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标准,不得有风化石,无泥块,无水锈。

三、交货地点及供货日期:

1.交货地点: 施工工地 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2.供货日期:xx年8月5日

四、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块石、碎石应提前送检合格,且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块石、碎石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块石、碎石其它性能必须通过需方二次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2.数量验收:

①以需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3.交货时供方应提供本厂开出的送料单。送料单一式 贰 份,需方签认盖章后,供方留 壹 份,交需方 壹 份。

4.送料单的签收,必须是需方指定的有效签收人。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汽车运输。车源由供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供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需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 壹 天向供方报碎石或块石供应计划,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供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需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商。

2.供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需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需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中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供方自负。

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需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供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 如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八、其它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供方应通知需方,并与需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块石、碎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2.块石、碎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块石、碎石供应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供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规定扣除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尽量约定为我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材料用款计划及质量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篇11】

甲方(养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水产品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产品养殖品种、数量、养殖期、养殖时间

(一)养殖品种、数量:

(二)养殖期、养殖时间:每年养殖_____期,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___日;第二期: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二、质量和检验标准

(一)质量标准:

1、水产品需鲜活,损失率小于___%;

2、“药残”不超标,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

3、符合相关要求:

(二)检验标准、方法:养殖产品上市前15天,须由有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抽检合格,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内容和办法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检验地点及期限:

1、检验地点:

2、期限:

三、交售价格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到厂保护价: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产品合计:_________。

(二)到厂市场价:双方必须按上述到厂保护价的数量交售完毕才可按到厂市场价结算。双方约定按下列条件确定市场价格:在交售产品时,如当天_________水产品批发市场同一规格产品价格的平均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平均价结算;若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结算。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一)交货方式: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

五、捕捞、运输方式以及费用承担

(一)捕捞方式:在交售水产品期间,甲方凭乙方发出的捕捞通知单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捞、□乙方雇人捕捞。

(二)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运送、□乙方派车运送。

(三)捕捞和运输费用承担:

六、水产品养殖要求及双方协作关系

(一)水产养殖的管理要求

1、养殖场地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

2、领取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等相关证照;

3、遵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规范使用养殖投入物,使用健壮、不带病原的良种苗种,使用不含激素饲料,不使用违禁药物;

4、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双方协作关系

1、种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种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标准的良种种苗给甲方养殖,种苗品种、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期限_________,种苗由乙方负责运送、费用由_________方负责。

2、饲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饲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符合标准的优质饲料给甲方使用,饲料名称、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资:

4、种苗、饲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资成本价计算:

5、甲乙双方在约定交售水产品前20天,应相互沟通。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捕捞或“休药期”未满等原因,甲方应预先报告乙方作相应调整。

6、如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甲方应预先与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时间;

7、甲方发现乙方扶持物资有问题,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8、种苗、饲料等扶持物资的款项(不计利息)由乙方从甲方水产品款项中抵扣。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交售价格实行二次结算,水产品交付后___天内按到厂保护价结算,达到约定得保护价数量后按市场平均价结算,第二次结算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养殖和交售水产品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返还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银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承担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银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疫检验未达标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价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捕捞,致使乙方派车到约定地点而无货可收的,应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运费;

3、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要求,超捕或欠捞部分在计划内_________%以上的,应承担违约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应收购水产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产品价款_________%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外,无权要求甲方归还扶持款。

2、属于乙方承运或请车代运的,在运输途中造成水产品丢失的,应偿付甲方实际损失。

3、逾期支付货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4、擅自在货款中代扣甲方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的,应双倍返还甲方。

5、如因扶持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养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扣减相应部分的扶持款。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限期限为______,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后。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采购合同【篇12】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七彩中原涂料有限公司

订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品牌:七彩中原真石漆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JG/T24-20xx(外墙)。

2、乙方须在工程涂刷前(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型材代号、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甲方在接到乙方订单后 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因甲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乙方损失;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交货地点:

4、运输方式:

第五条 验收时间、地点。

1、验收时间:乙方在甲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甲方交货地点。

第六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甲方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乙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如乙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甲方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乙方下订单后30%的定金

2.货到验收完毕支付货款第八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乙方对甲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乙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

2)乙方延期提货,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计算。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4)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1)甲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3‰计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

3)甲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乙方必须提供因甲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生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两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日 期:

采购合同【篇13】

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设备验收: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厂方出厂标准验收,使用确认设备运行良好,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 地址: )。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篇14】

甲方: 乙方:(中标人)

甲方xxx货物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xxx,项目编号:xxx),乙方已经中标,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经过友好协商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合同项目清单

备注:各项器材必须符合整体配套使用要求。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即rmb¥:xxxxxxxx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工具、图纸等的提供)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3. 合同组成

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技术要求

4.1.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标准及国家有

关环保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3. 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产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出厂合格证。

5. 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

5.1. 交货期

5.1.1.交货期:

5.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涉及到货物尺码、颜色等问题请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确认;交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有技术人员到场进行培训,否则出现货物缺少或丢失接收单位不承担责任。

交货联系人: 电话

测试验收

5.2.1.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工具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一式5份。

5.2.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5.2.3.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货物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6.3.5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器材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2.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有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4. 验收争议:甲乙双方在验收是否合格有争议时,由采购人邀请其他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下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合格并且达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并且以后所有第三方检测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承担因质量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条所包括的资料的要求。

6.2. 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含内部辅助设备或配件)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的质保期执行)。

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安装问题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赔偿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

6.3. 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在质保期与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紧急情况下,故障货物在8小时无法维修时,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货物规格、型号、档次、价格的备用货物给用户,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3.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货物厂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3.3.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

6.3.4.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

6.3.5.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

6.4.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质量保证金退还凭证。

6.5.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6.6.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由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4)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在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依据上述资料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x%;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一年时支付余下xx%质保金。

8. 保密条款

8.1. 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货物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8.2.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

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9.3. 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10. 索赔

10.1.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根据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或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

(1)甲方拒收货物,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零件、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2.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按照10.1条款履行权利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的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逾期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拖欠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2. 乙方逾期交货,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5.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能交货,除了按11.2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赔偿金外,还必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11.6. 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的理由。

12. 合同解除和终止

12.1.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2.2.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13.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交由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 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

14.2.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4.3. 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附件2 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等)。

14.4. 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等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篇15】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共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供需双方应当共同信守,并严格执行。

一、供货清单及合同总金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方免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运费、到达站港、保价金额及其他一切运杂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交货详细地址: 。

3、产品的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产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应当按照要求包装。产品的包装物供方不回收。

三、验收标准

供方应当按照需方所要求的标准与规定提供产品;需方没有要求的,则以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指标为准。

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 20 个工作日内,需方组织三方(供方、采购方、使用方)到场进行软件验收,供方应积极配合,填写《计算机软件验收单》,软件正式使用30个工作日后,视为软件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及比例

1、付款方式:电汇 □其他:

2、需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供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的货款,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元整 (¥:0000.00元 )。

3、软件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无质量及服务问题,需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元整(¥: 00.00 元 )。

五、知识产权责任

1、供方保证需方所购软件是正版和具有合法版权来源,供方为本软件版权所有者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供方有责任出示一切相关的证明材料给需方。供方保证本合同标的软件产品的出卖不侵犯第三人版权,如因为版权及相关事宜导致第三人追究或索赔,由供方负全部责任并对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2、需方有权使用所购买软件,其数据库之版权归需方。

3、需方保证使用本软件的方式只限于本单位,需方不得擅自转让或销售。

六、质保期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此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免费尽快更换,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质保期延长为重新使用后12个月。 七、售后服务

1、供方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为需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免费提供所买产品的服务与技术支持维护,通常软件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解决。

2、如遇软件升级,供方提供从合同签订开始 壹 年内免费升级支持。

3、自安装试用之日起30天内,如遇需方要求的不影响软件产品界面统一性、通用性而作的必要的更改,供方免费提供修改支持。

4、供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5、由供方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

八、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供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交货义务,每延迟1个自然日,应按照未交货金额的0.0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且需方有权根据供方延期交货的天数相应顺延付款时间。供需双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供方执叁份,需方执壹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产品明细、项目实施计划表、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及售后服务承诺、检验标准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是否存在附件:是□否□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人代表 : 法定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 税号: 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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