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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承诺书(篇1)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力、精力逐渐出现衰退,成为社会人群的相对弱者。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加快,传统的孝道伦理,要求子女赡养年老父母的观念逐渐在弱化,几代同堂的家庭更是越来越少。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使得子女与父母分开,破坏了老年人传统上可以依赖终生的照顾网络。随着个人主义和“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孝道伦理本身也在经

历变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必要。

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宪法原则。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婚姻法除将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列为基本原则外,还在相关条款中作出了具体详尽的规定: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4、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6、对拒不执行赡养费、探望子女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

制执行。

为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年权益保障法》,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五十条,从五个方面对老年人权益实行特别保护,具体包括:

1、人身自由权。这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2、接受家庭赡养和扶助权。该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对老年人的赡养和扶助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精神上慰藉。

3、房屋居住权。该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4、婚姻自由权。该法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5、社会保障权。该法在第三章通篇规定了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事宜,内容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求助以及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等。第39条还明文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如何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将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要增强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扩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老年人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医疗待遇的落实;在农村尽快普及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与加快基层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作用;更多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老年人受赡养扶助权要得到较好落实。为落实好老年人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要积极倡导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赡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可以大大减少赡养纠纷的发生,效果通常

都比较好。对于已经形成的赡养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有关组织,首

先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确保老年人受赡养权得到落实。

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在城镇,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在农村,有些地方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多种形式的退养、补贴制度,一些农村老年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普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制度。但是,养老金覆盖面还比较狭窄,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占全国老年人总人口比重相当大的农村老年人还没有充分享受到社会性质的养老保障制度的优越性,他们常常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所以,在农村普遍建立养老保障制

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重要历史任务。

三、要推进老年医疗康复保险事业迅速发展。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要对离退休人员实行了政策倾斜,对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

担医疗费比例都要给予照顾。

四、要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应当广泛开展大量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到老年大学(学校)继续学习创造条件。老年图书报刊、影视、戏剧、文艺作品等也要日益丰富。开创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空间,使他们能够发挥

余热,为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五、要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和法律服务深度和广度。人民法院要加大对涉老案件的审判力度,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对较复杂和易反复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对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根据不同情况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各种法律服务机构也要针对老年人经济能力差、行动不便等不足,采取措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当前国家也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法律援助的实施细则,可以

多考虑作为援助对象的老年人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上。

综上所述,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是在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老年人维权工作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使我国亿万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受到了法律有效的保护。有民意的关注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制度上的养老机制,就不再是空洞的愿景,而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惠

及所有老年人的重要举措,让我国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的晚年。

赡养承诺书(篇2)

王洪莲、女、家住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0号楼3单元401室。现年68 岁。因其身体衰弱,行动不便,儿女无力照料,遂由外孙女王允莲,外孙女婿郑磊给予赡养照顾。

王允莲、郑磊保证继续悉心照顾王洪莲、李士泉、负责其日常饮食起居,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让老人安度晚年。王洪莲去世后由王允莲、郑磊负责送终安葬,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照料王洪莲之子李士泉,直至李士泉去世(具体责任义务另行协商)。

1、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负责被赡养人生活、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必要时陪同被赡养人出行和外出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

3、被赡养人生病,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负责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负责联系医院,陪床照顾;

4、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歧视、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5、代理被赡养人的外部事务,帮助其领取村委(大队)等社会外界发放的补助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等;

6、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个人、组织不得干涉;

7、被赡养人去世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

8、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宜;

为感谢王允莲、郑磊的悉心照顾,王洪莲愿将自己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 16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赠予王允莲、郑磊。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王允莲、郑磊享有王洪莲在法律范围内对上述财产的一切权利。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王洪莲、王允莲、郑磊各执一份,证明人 保存一份。

签订地点:

赡养承诺书(篇3)

一、甲方要求办理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合法手续,并且赡养父母的职责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同意甲方要求,并自愿放弃同等条件下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权利。

三、甲方负责父母赡养、生活、养老的问题。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计生部门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甲方对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按月供给乙方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顺德区政府当年度公布的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执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如对象没有住房则订立该条款,有则不需要)

3、甲方为乙方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4、甲方对乙方的门诊开支给予适当补助,门诊次数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就诊时应经甲方同意,否则不给予补助。

5、甲方在乙方死亡时负责为乙方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甲方保证乙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乙方是未成年人则订立该条款,否则不需要)

从200 年 月 日开始,采取在家分散供养的形式,由甲方提供照料。

1、乙方在申请入五保供养前,应将自有的财产情况向甲方如实申报,订立本协议后,乙方应将其财产交由甲方代管;

2、乙方的股份分红、土地补偿款或其他形式的'收益,由甲方进行代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协议签订后,如无特殊原因(除孤儿到未成年解除五保供养协议外)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协议,如乙方要求解除协议或乙方擅自以转移、转让、抵押或其他形式处理其所有的财产,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的财产(包括申报的财产及新增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1、乙方在供养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并以查实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再承担供养义务,乙方必须偿还甲方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2、乙方入保时是未成年人,除残疾人外,到其年满18周岁时(最迟可延至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生效。

赡养承诺书(篇4)

被赡养人姓名_________父亲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赡养人姓名_________母亲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赡养人姓名_________儿子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从即日起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护理、丧葬等费用全由赡养人从被赡养人的工资、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自行负责。

二、被赡养人的工资及存款具体由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协商保管。被赡养人从即日签订协议起直到去世,所剩的.存款由赡养人一人继承,被赡养人不得私自将自己的钱款借于或给予或赠予赡养人以外的任何人。

三、即日签订协议起,赡养人在赡养老人期间直到被赡养人去世,中途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老人。如果拒绝履行赡养,从签订协议时算起,截止到结束赡养老人,退回赡养老人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月份工资的70%、工资卡及全部存款,交给被赡养人或下一个赡养人。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子女监督人。

被赡养人父亲___________母亲__________

赡养人___________子女监督人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

赡养承诺书(篇5)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年 月 日

赡养承诺书(篇6)

篇一:赡养老人承诺书 店头中学赡养家庭老人承诺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承诺人签字:(加按手印)

年 月 日篇二: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

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赡养人:____________ 党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__________ 老龄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老人协议书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 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方: 见证人: 2011年11月10日 丙

赡养承诺书(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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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____________ 党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__________ 老龄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头中学赡养家庭老人承诺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年 月 日篇三:赡养老人协议书 赡养老人协议书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 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

公证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方: 见证人: 2011年11月10日 丙篇四:赠与赡养协议书

赡养赠与协议书

被赡养人: 王洪莲 性别: 女 年龄: 68岁 住址: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 10号 楼 单元

401 室; 身份证号: 赡养受赠人: 王允莲 性别: 女 年龄: 25岁 住址: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 16号 楼

1单元

401

室 身份证号: 赡养受赠人: 郑 磊 性别: 男 年龄: 26岁 住址: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

16号 楼 1单元 401 室 身份证号:

一、基本情况

王洪莲、女、家住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10号楼3单元401室。现年68 岁。因其身体衰弱,行动不便,儿女无力照料,遂由外孙女王允莲,外孙女婿郑磊给予赡养照顾。

王允莲、郑磊保证继续悉心照顾王洪莲、李士泉、负责其日常饮食起居,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让老人安度晚年。王洪莲去世后由王允莲、郑磊负责送终安葬,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照料王洪莲之子李士泉,直至李士泉去世(具体责任义务另行协商)。

二、赡养受赠人、赡养人承诺

1、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臵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负责被赡养人生活、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必要时陪同被赡养人出行和外出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

3、被赡养人生病,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负责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负责联系医院,陪床照顾;

4、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歧视、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5、代理被赡养人的外部事务,帮助其领取村委(大队)等社会外界发放的补助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等;

6、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个人、组织不得干涉;

7、被赡养人去世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

8、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宜;

为感谢王允莲、郑磊的悉心照顾,王洪莲愿将自己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 16号楼1单元401室房屋(建筑面积80 享有王洪莲在法律范围内对上述财产的一切权利。

三、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王洪莲、王允莲、郑磊各执一份,证明人保存一份。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受赠人签字:

赡养受赠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时间: 2012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济南市高薪区孙存镇许家村许家小区篇五:赡养保证书能否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赡养保证书能否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案情简介

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义务,任何形式的免除赡养义务的协议约定都是无效的。日前,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判决原告王婆婆的6个儿女共同支付母亲每月的生活费及护理费。

家住深圳宝安区的王婆婆今年已90高龄,与丈夫郭爷爷共育有2男4女。根据当地“父母由儿子赡养”的习俗,1990年5月,郭氏兄弟签订了一份赡养老人保证书。保证书约定:母亲由大儿子赡养,父亲由二儿子赡养;在赡养当中,一切生活费用、医药费、埋葬费用等一律由赡养人承担,兄弟俩双双在保证书上签字。从此以后,兄弟俩各自尽自己的赡养义务,大家相安无事。2008年初,郭爷爷去世,纠纷也随之而起。由于大儿子年近七旬,体弱多病,收入较低,而二儿子收入较高,王婆婆要求二儿子每年给付一定的赡养费,遭到二儿子的拒绝。2013年春季,王婆婆以原告身份将二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二儿子支付赡养费。

被告意见

法院受理此案件后,立即追加了4个女儿和大儿子的共同被告,并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其他几个儿女都愿意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但二儿子的代理人称,被告从未不赡养原告。根据兄弟俩签订的赡养老人保证书,父亲由老二赡养;母亲由老大赡养,包括老人的生老病死,且被告还经常为原告买吃送穿,故原告所述不实,诉求无法

律依据,被告已按协议履行了义务,原告应由老大赡养。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赡养。被告与其兄签订的赡养老人保证书,证明兄弟两人之间对原告赡养有约定,但该条款不能排除《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对其履行赡养义务。被告辩称其已按赡养老人保证书对父亲尽了赡养义务,不应当再对母亲尽赡养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法院不予支持,被告应当赡养其母亲。故判决王婆婆的6个儿女每人每月付给母亲生活费及护理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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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承诺书(篇8)

赡养人: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______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______元,粮食______公斤,食油______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9、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0、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1、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王洪莲、女、家住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0号楼3单元40室。现年68岁。因其身体衰弱,行动不便,儿女无力照料,遂由外孙女王允莲,外孙女婿郑磊给予赡养照顾。

王允莲、郑磊保证继续悉心照顾王洪莲、李士泉、负责其日常饮食起居,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让老人安度晚年。王洪莲去世后由王允莲、郑磊负责送终安葬,并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照料王洪莲之子李士泉,直至李士泉去世(具体责任义务另行协商)。

1、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负责被赡养人生活、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必要时陪同被赡养人出行和外出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

3、被赡养人生病,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负责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负责联系医院,陪床照顾;

4、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歧视、虐待或遗弃被赡养人,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5、代理被赡养人的外部事务,帮助其领取村委(大队)等社会外界发放的补助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等;

6、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个人、组织不得干涉;

7、被赡养人去世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

8、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事宜;

为感谢王允莲、郑磊的悉心照顾,王洪莲愿将自己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许家村许家小区6号楼单元40室房屋(建筑面积80平方米),赠予王允莲、郑磊。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王允莲、郑磊享有王洪莲在法律范围内对上述财产的一切权利。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王洪莲、王允莲、郑磊各执一份,证明人保存一份。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赡养人每月付给被赡养人适当零用钱。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5、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

6、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7、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8、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9、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0、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1、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2、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3、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4、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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