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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查方案【篇1】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火灾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有效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增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有效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网格员对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清理违规住宿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指导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拒不改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教育体育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培训机构、小型私立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三)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四)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医院、小诊所等卫生领域内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五)民政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影剧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七)公安局

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的单位,要采用强制手段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八)城市管理局

负责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区域道路、门面等开展排查清理,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动态隐患。

(九)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对工业行业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商务局

负责对商务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一)市邮政分公司

负责对邮政储蓄、邮政物流网点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二)文物管理所

负责对革命文物建筑、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三)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对各镇(街道)和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其他行业部门

负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建筑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严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整改阶段(8月31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场所类别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内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一)明确主体责任。“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二)清理留宿住人。对存在“多合一”现象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要搬出违规住宿人员,并将住宿的床铺、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对属于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产权人协助清理,告知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法律责任。

(三)设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者进行房屋内部分隔。

(四)用火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厨房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或其他燃料。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五)畅通疏散通道。禁止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开口尺寸应满足人员逃生需要。建筑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堆放货物和停放电动车。

(六)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场所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场所内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七)推广应用技防措施。要在“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推广配备轻便消防水龙、智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手段,前移火灾防范关口,实现火灾事故早发现、早处置,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严格压实属地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此次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奖优罚劣。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动配合、互通信息,凝聚维稳工作整体合力。

(三)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四)精准宣传教育。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每周组织网格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提供课件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市政府启动督导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要开展联合督导,督导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消防检查方案【篇2】

根据县卫计局罗卫生计生[20xx]xx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xx县xxx卫生院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组消防部门工作部署,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为契机,在医院范围内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找隐患,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通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大力提升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使医院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使全院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达到火灾事故为零的目标。

分工

按照“医院统一领导,科室各负其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卫科负责组织全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科室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

医院门诊部,住院部,重点科室、部位。

阶段安排

此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到6月20日)。

召开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职工宣传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氛围。

自查阶段(6月21日到8月30日)。

各部门负责完成本部门的自检工作,保卫科负责组织完成全院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根据检查范围,对消防自动系统设施的运行情况,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科室的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乱搭乱接,线头、灯头是否脱落,电源、电器开关、电源插头和插座是否松动,灭火器配备是否到位等逐房间检查。对全院的配电设施全面检查。对院区内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住院部的疏散通道及楼梯是否上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是否正常等情况进行检查。

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到9月30日)。

医院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对检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进行全面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做到有重点、全覆盖。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间、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对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在此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查找分析存在的原因,以促进今后医院的消防工作。

消防检查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的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消防安全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

(二)全面检查阶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具体安排

1、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室、图书室等其他功能室。

排查要求: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场、图形式。

2、控制师生使用电器

学校将对校内所用电器的分布情况统一管理使用要求。严格控制师生使用电器。

3、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根据防火规范要求,学校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做到每个功能室、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每层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且严格实行“三定”(定放置部位、定管理人员、定换药时间)管理。

4、检查更换消防设施配置

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测,药剂失效、压力不足、破损的,要及时报修和更换。要对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定期测试,保持设备完好。学校法制安全办成员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发现故障或缺损及时上报,定期检查是否存在有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遮挡物,并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记录。

5、保持疏散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置障碍物,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学生宿舍楼、教学楼走廊、办公楼、实验楼楼梯等全部安装应急灯、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检查方案【篇4】

秋冬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更好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安全建设和文明建设,共建美好和谐校园。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将活动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责任制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致使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并由此引发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1)排查时间:3月1日—3月28日

(2)排查部位: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微机室、平房、办公室等场所。

(3)排查内容:重点排查、微机室、教室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上下楼道和消防通道是否顺畅,应急照明、紧急出口指示设施是否正常等。

(4)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派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后勤处是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场、图形式。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学校聘请张沟派出所警官杜飞来校授课,讲解有关消防知识,讲解灭火器的用法等等,让学生面对面、零距离的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学校报刊宣传栏、黑板报、班会等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向学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学校于3月25日前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演练分为动员、筹备、演练、总结四个阶段,组织成立疏散工作临时指挥小组和报警组、疏散组等职能小组。于3月25日下午3时进行全校消防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活动。

3、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学校各班要围绕消防安全这一主题,于3月22日组织一次新颖的、安全的、有吸引力的主题班会,进一步普及消防知识。

4、撰写一篇消防安全作文。学校组织学生书学消防安全教育作文。设两个主题,一个是“我的家庭火灾逃生计划”,另一个是“长大我也要当消防员”。

5、进行一次考试。学校给学生布置一份消防安全知识方面的家庭作业。

四、活动总结

学校要及时反馈消防宣传月活动信息,收集活动期间的图片、声像、文字资料等,并于3月28日前将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总结上报市教育局综治办。

附:xx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安全连着千万家,消防系着你我他

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自麻痹

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消防常识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爱护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防火装心间,一生保平安

消防检查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局决定从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

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副局长伊宏春任组长,公安消防大队、督察室、治安大队、森林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具体工作的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导考核等。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省、市、县政府对xx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委、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消防执法工作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执法流程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核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确定和分级监管落实情况。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情况;重点查找和解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公开、网上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实行警务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情况;整治消防执法不公不廉,纠正执法不严、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部队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建设;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

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会同规划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情况。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轨道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情况。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公安消防大队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各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3、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情况。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等情况。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提请政府制定检查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委、规划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组织对公

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县公安局对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将组织考核组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公安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消防检查方案【篇6】

一、工作目标

结合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企事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责任部门和检查对象

根据夏季火灾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整治行动,主要抓好以下重点企业、场所火灾隐患整治:

(一)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中队牵头负责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单位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监中队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

(三)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商场市场。三产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商场、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文教卫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学校、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组织演练情况和消防知识培训教育情况。

(六)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福利机构。由民政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七)居住出租房屋。由政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房东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及形式,电瓶车集中存放及充电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情况。

(八)宗教场所。统战办公室牵头负责宗教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车通道及人员安全疏散,防火分隔,用火用电设施改造,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九)施工工地。城建办公室牵头负责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配置,外墙保温材料,临时办公室、宿舍,用火用电,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各村(社区)、各办要配合做好居住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外,继续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并协助各主管部门在本区域范围内实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督促各中、小网格管理人员对辖区重点企业、场所等火灾易发领域和场所实施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

城管中队要加强对违法建设情况检查,对影响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及时提请“三改一拆”办,优先拆除。

公安派出所要做好违法行为的打击准备工作,对出现阻挠火灾隐患整治推进等行为,及时打击处理,为整治保驾护航。

街道消防工作站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各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其他行业部门也要在自己行业系统内牵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并根据自身职责,配合站所、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及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20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召开传达部署落实会议,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

(二)全面检查阶段(x月20日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摸清单位底数,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全面查找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依法督促整改。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无法整改的,利用强力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利用此次排查整治契机,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各办要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1)、《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月18日前,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电话:82441793,纸质表格交街道317办公室)。

(三)总结考核阶段(x月10日前)。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评,于x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x月21日前,办事处将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国玉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赵腾任常务副组长,罗周法、阮文忠、叶国祥、沈海鸿、林远志、李海君、罗强任副组长,街道各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站站长梁辉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一次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查找突出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要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本行业、本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强化履职能力和责任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各种方法,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对隐患突出单位要及时上报街道整治办,要在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市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制作任务清单,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办公室、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办事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单位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消防检查方案【篇7】

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滨海园区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园内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预防工作,杜绝粗放式管理,对电焊领域、动明火的事故领域加强安全监管。根据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园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专项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为滨海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督促园区内各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增强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滨海园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时间安排

5月15日至6月底,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要求滨海园区内所有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检查情况由有关单位和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二)检查督导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建设局质监安监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1日至6月底)。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根据消防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巩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

四、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活动方案》要求,检查落实各在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责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实施情况,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方案:

①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②编制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火险或重大火险危险源辨识。

③施工现场设有消防总平面图,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④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并留有相关记录。

⑤电焊、气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2、消防设施、通道:

①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相应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②在建工程作业场所设置消防通道、临时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并保持畅通。

3、生活、办公区防火:

①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②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

③生活、办公区域不得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电焊、气焊(割)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持证件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参建单位以事故为鉴,深刻吸取相关违章动火引起爆炸、火灾的事故教训,牢固树立“没有安全、一切归零”的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把牢安全底线,举一反三,制定并细化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专项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相关规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做到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原则、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重视把握整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时间向园区建设局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强化检查,加大执法。加大检查的频次,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移送消防部门。与消防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的企业和项目要从严查处,对出现的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保证消防安全实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加强打击力度,并严厉查处,对发生类似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并记不良记录。

(四)积极收集,及时反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信息收集,信息收集后,及时汇总、分析、审核,各类信息在传递时填写规范的表格,使各项内容清晰明确。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保证信息的第一时效性,通过园区网站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反映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成效。

消防检查方案【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批示指示精神,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对全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结合淇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范“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全区范围内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含棋牌室)、小美容洗浴场所(含足浴)、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含托教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特别是“二合一”和“三合一”场所。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影响逃生的金属栅栏(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四季青农贸市场、淇滨商贸城、贸易区、九州农贸市场、黎阳商贸城、大梁庄、姜庄商业街、钜桥商贸城、玖街十巷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场所。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其中存在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搬出;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含足浴)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乡镇(街道)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拉网排查。要依托“一办十组一联席”工作机制,开展全面拉网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乡镇(街道)网格人员、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派员会同乡镇(街道)对属于其行业系统监管范围的场所门店开展检查;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20日前,要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

(三)强力整改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2),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隐患,要实行“一隐患一专班”,切实形成闭环管理,果断整改。8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9月,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大队要每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定代表人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7月3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行业部门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4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时前上报当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7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上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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