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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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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这份"选举方案"可以为您提供更深入的认识。在筹划任何事务或工作时,注重细致周全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工作以高品质和高水准展开。在开始项目之前,我们应该拥有一个完整的计划方案,编写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情况。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克服困境,别忘了保存起来哦~!

选举方案【篇1】

我县第X届村委会已于去年12月底任期届满,依照法律规定,我县应于今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X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时间:X年X月X日至X月X日。 二、方法与步骤:整个选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X年3月7日至11日,共5天) 组织准备阶段是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是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展的重要保证。要运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文件精神。 2、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5—7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镇民政所),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召开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对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时间、方法、步骤、安排及每阶段的具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乡(镇)第X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培训骨干。培训骨干采取集中培训形式,乡(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乡镇全体干部会议,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使选举骨干明确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掌握法律法规和选举规程,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使整个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展开。 4、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村民代表中应有适当名额的妇女代表。 村民小组长从本组的村民中推选产生。 此阶段,各村至少应召开以下四个会议: (1)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学习文件,统一认识,研究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定村民代表数额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或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原则通过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目的、意义和步骤,部署推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工作事宜。 (3)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并张榜公布。 (4)召开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主要任务是: ①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②第五届村委会主任代表本届村委会作工作报告。 ③村会计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 ④通过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⑤确定选举日(4月6日)。 ⑥推举产生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⑦决定投票方式与地点。 5、制作《海选票》、《选民证》、《委托投票授权书》。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时间:2005年3月12日至16日,共5天)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选民登记是指村选举委员会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凡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的村民参加选举资格的确认。 2、选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经常居住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 (1)户口迁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村民义务的原本村村民。 (2)结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户口尚未迁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 (3)因其他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本情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本村有居住条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经济合法手续自己建房和买房的;在本村有稳定的职业和基本经济收入;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居住两年以上。)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3、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作出解释或调整。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当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实,并根据异动情况予以调整,重新公布。 4、选民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颁发《选民证》和《委托投票授权书》。 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时间:2005年3月17日至29日,共13天) 主要工作和要求是: 1、“海选”提名候选人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由“海选”直接提名。一般定为3名(即主任一名,委员两名,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在其中设立副主任职位)。因此,候选人的提名是选举工作中关键的一步,是直接显示选民的选举意向,对选举成败有决定性意义。 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实行“海选”,分职务提名、按得票数多少直接产生候选人。即:由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选民分职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数多少确定。 村选举委员会召集选民提

选举方案【篇2】

板人„2011‟1号

板场乡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印发《板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两委、乡直各工作部门:

《板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1年10月12日党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板场乡人民代表大会 2011年10月12日

主题词:人大换届 实施方案 通知

报:县人大常委会 板场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

板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乡党委的统一安排,按照乡人大的精心部署,我乡人大将于2011年11月底前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沿人常„2011‟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由乡党委统一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是发扬民主。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尊重和保障选民

和代表的选举权利,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沿人常„2011‟12号)规定,我乡的县人大代表名额共11名(其中非党代表4名,妇女代表3名)。

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通知》(沿人常„2011‟13号)规定,我乡人大代表名额共58名(其中妇女代表12名、非党代表20名)。

三、代表结构的要求

人大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按照《选举法》规定和中发„2011‟4号、黔党发„2011‟18号文件“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即确保来自基层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

所降低。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非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担任代表,要统筹兼顾、注重质量、比例适当。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不超过65%,民主党派和其他无党派人士不低于35%;妇女代表的比例不低20%,连任的人大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通过反复协商多做工作,努力实现这个结构要求,当然最后以选举结果为准。

四、有关时间及工作安排

根据县委和县人大的部署和要求,我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11月底前完成。2011年11月8日为我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

按照选举法关于“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等有关规定,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宣传发动(2011年9月21日至10月12日)

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成立机构。

(1)成立板场乡选举委员会

主 任:陈静

副主任:黎元洪、胡春昌

委 员:周其会、晏飞、杨采权、柳仁月、刘真强、樊宣坤、徐继林、孙云、宋彩芬

乡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胡春昌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晏飞、杨采权、孙云、宋彩芬、喻钗。

(2)成立换届选举指导组并下派到各个选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

2、会议动员。乡党委专题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并召开全乡大会,统一安排部署。

3、培训骨干。乡选举委员会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业务培训,对疑难问题的处理,应及时请示或报告乡选举委员会。

4、划分选区。选区按居住状况,结合各村(居)实际划分,按照城乡和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和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的原则划分选区。全乡划分选举县人大代表选区6个,选举乡人大代表选区24个。

5、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

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依法积极参加换届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2011年10月13日—10月19日)

1、认真搞好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选民登记是选举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它是保证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不被剥夺选举权和防止没有选举权的公民参加选举的重要举措,是提出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前提。选民一般应当在本人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民登记一般应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三增”:(上次选民登记后新满18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新由外地迁入的)、“三减”(上次选民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死亡的;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实际已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因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不进行选民登记。对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由选区工作组核准后,报乡镇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按照要求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选民登记工作。

2、依法公布选民名单。各选区在选民登记工作完成后,以选区或选民小组为单位,于10月19日以前分别张榜公告。选民名单公布后,选区要及时组织选民看榜自查,组织户主集中复核,如发现错登、漏登、重登的,要及时按法律程序进行纠正。在投票选举前,应再次核对选民名单,如有迁入、迁出、死亡情况的,应及时予以补登或除名。选民资格一经确认应及时发给选民证。

3、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加选举,保障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这次乡人大选举工作的难点。各选区要掌握好流动人口的特点和规律,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2011年10月20日—10月24日)这一阶段应依次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提名、推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各自的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代表候选人应以书面署名方式提出,推荐者应向乡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乡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

名额。各选区于选举日的15日以前(10月24日)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名单公布之时,即为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截止时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再推荐新的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得随意调换或者增减。

2、依法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应组织选区选民进行酝酿、讨论和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并于选举日的7日以前(即11月1日)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以选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3、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应当分别向该选区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2011年11月2日-11月10日)

1、在选举日前,乡选举委员会要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选民的组织、票箱的制作、选票的印制等前期准备工作。

2、选举工作组主持选举大会。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大会由选区选举工作组主持。正式代表候选人不得主持本选区的投票选举,也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3、选民领取选票。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4、设立流动票箱。选民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不能到会、到站投票的,可设立流动票箱进行投票。流动票箱只能作为选民投票的辅助形式,不能作为主要形式。各选区要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每个流动票箱由选区工作组选派一名监票员和二名工作人员登门接受投票,流动票箱的投票必须在本选区计票前完成。

5、委托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举期间,因故外出的选民经选区工作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本选区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6、依法计票和上报。一个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选票,始得当选。计票结果由监票人、计票人核对后签字并如实记录。

选区选举工作组于当日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并报县、乡选举委员会。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五阶段:代表资格审查,召开乡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1年11月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我们必须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统一指导下,依法有序展开。组建精干工作机构,抽调骨干人员做好具体工作;对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乡人大要依法组织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对人民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要认真对待,严肃查处;对于蓄意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和事,要依法给予打击,切实保障广大选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对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要认真考察,严格把关。要坚决防止把政治素质差、群众认可度低、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涉嫌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

3、要注意做好流动人口及困难群体选民的参选工作。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应回原居住地选区参加选举,不能回原居住地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民取得现居住地居住证一年以上,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乡选举委员会要主动为流动人口参加选举提供便利。同时,还必须做好下岗、失业和其他原因而生活困难的选民参加选举的组织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民主权利。

六、严格遵守换届选举纪律

1、要严格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规定的行为。

2、要严格遵守选举纪律,严禁搞非法活动和非组织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馈赠礼品、纪念品;不准以宴请或提供消费娱乐活动的形式,为自己拉票,更不得搞贿选。每位选民或代表均不准接受他人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馈赠。

3、坚决落实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

正换届环境。

4、不得散布流言蜚语、贴小字报或采取其它形式进行人身攻击。坚决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5、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加强对选举情况的研判,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扰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乡选举委员会要深入选区和选民了解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汇报。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乡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在选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处理,保证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选举方案【篇3】

xx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第七届村民委员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和(黔府办法[2007]55号)、(安府发[2007]5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村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规范有序地开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结合我村实际,现就我村第七届村民委员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我村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员及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时间安排

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自2007年10月2日开始,到2008年3月31日结束。

(二)选举准备阶段(10月2日——11月31日)

1、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选举工作方案。村选委会要在全面掌握本村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基础上,指导本村依法制定符合本村村情、符合民意、操作规范、阶段明晰、针对性强、任务细化、责任明确的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工作方案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办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掌握选举的方法和步骤,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3、抓好各村财务审计。

在开展换届选举前,由各片区组织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选举实施阶段(12月2日——2008年2月1日)

1、民主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07年12月1日—12月24日公布第一号公告)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所缺名额从落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村党支部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

会成员,也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选。并将推选举结果进行公示。

2、确认选民资格。(2007年12月25日—12月26日公布第二号公告)

根据(《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十、十一条)规定: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包括在选举日20日前,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村,其户口尚未迁入或农转非人员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本村村民义务的人员);年满十八周岁(1990年1月27日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享有政治权利;具有个人意志表达能力的人,被确认为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选民。

3、选民登记。(2007年12月27日-元月7日,7日前公布第三号公告)

要求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保证村民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

4、初步候选人提名。(2008年元月8日-12日,12日前公布第四号公告)

要坚持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由选民10联名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可按村民提名得票多少确定;也可通过预选确定,预选名额应多于正式候选人名额,在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公布。

5、正式候选人的确定。(2008年元月13日-2008年

元月22日,2008年元月22日前公布第五号公告)

提名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公布,经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协商,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选民意见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结果在选举日5日前进行公布。主任、副主任、委员应当分别比应选人数多一人。

6、2008年元月23日-26日公布第六号公告。

7、选举投票(选举时间2008年元月28日早上6:00时至18:00时结束,在此期间选民未投票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正式选举时应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人员,可以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此外,一律不允许设立流动票箱。不允许任何人干扰选民填写意愿。

8、宣布选举结果(公布第七号公告)。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主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填好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上报乡人民政府指导小组备案。

9、换届工作交接。(2008年元月28日—2月1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账目、档案资料等,乡人民政府同时对交接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8年2月2日——2月22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由乡村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在20日内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检查和总结。(2008年2月23日——4月1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要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要防止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现象发生,对于破坏选举、干扰选民正常行使权利的当事人,对贿选等违法行为,必须及时依法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由乡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有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村选举委员会要在乡指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各施其职,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揭发及信访等权利,认真负责,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查处,并把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群众反映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态度粗暴,采取简单方,人为激化矛盾。

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中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村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在各阶段工作结束后5日内向乡指导小组报送阶段小结,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送县指导小组办公室。

xx村第七届

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

2007年10月26日

选举方案【篇4】

根据根河板业公司党委和内蒙古林业工会的要求,按照公司工会的工作部署,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会员代表直接选举基层工会主席的实施方案。    一、分厂(车间)会员代表大会直选工会主席前期工作    为了保证分厂(车间)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成功,在会员代表大会直选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选举单位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行政领导和工会领导担任,成员由原工会委员会委员担任。小组由5人组成,为便于工作,下设:    (1)组织秘书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若干人。负责选举的组织及文字材料的准备工作。(草拟会议议程、草拟会议主持人用语、组织基层工会小组进行海选、印制选票和代表证、准备选票箱)    (2)宣传组:组长由工会宣传委员担任,成员若干人。负责选举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会议、板报等形式做好选举前和选举后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标语口号、会场布置和会标制作)    (3)监督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担任,成员若干人。负责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到各工会小组进行海选的监督、监督选举的候选人是否公开、负责选举结果和监督选举结果和当选结果的公开)    (4)公开组:组长由工会领导担任。成员若干人。负责选举全过程的公开。(选举方案及办法在厂务公开专栏中公开、海选、筛选结果在专栏中公开、选举结果及当选情况在厂务公开专栏中公开)    (5)后勤组:组长由行政领导担任。成员若干人。负责选举的后勤组服务工作。(做好会议所用各种材料的准备工作、会场桌椅、水杯的准备工作、安排好代表的接送住宿工作)    各组按其工作职责的要求,做好工作。    2、分厂(车间)召开民主选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确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直选的主要议程、召开会议时间和拟定大会主席团名单(党政工领导、工会积极分子)。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会员和工会干部的积极性。要利用会议、专栏等宣传形式,向全厂(车间)广大会员职工宣传民主选举工会主席的意义、目的、做好会员和干部的思想工作。    4、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补选会员代表。    5、选举工会主席候选人要充分体现会员的意愿。    (1)在工会小组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选举两名厂工会主席候选人(海选),选举后工厂工会。    (2)工厂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根据各工会小组上报选举候选人名单,认真研究确定两名主席候选人(筛选),向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司工会报告。    6、被选举工厂(车间)工会主席候选人条件。根据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举主席候选人。第一,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第二,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务实创新,改革开放意识强,有为公司党委、公司、公司工会的工作目标努力奋斗的勇气和能力;第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第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意愿和要求;第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六,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第七,必须是工会会员。第八,一般应在优秀的段股级干部中推荐。    7、候选人确定后,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司工会对其进行考核,经公司工会同意,党委批准后,提交工厂会员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工会主席。(直选)    8、工厂工会接到对主席候选人的批复后,立即向单位党总支(支部)和公司工会组织部报告,申请召开会代会直选主席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大会议程、时间、地点、代表比例、候选人基本情况等)    9、分厂(车间)工会接到分厂(车间)党总支和公司工会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后,便可筹备召开分厂(车间)会员代表大会。    10、通知工会主席候选人准备竞选演说。    11、印制选票二套。选票以候选人的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二、正式选举的程序:    分厂(车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必须遵守如下程序:    1、公司工会宣读同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批复文件。    2、清点并宣布到会的会员代表人数,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3、讨论通过大会议程。    4、讨论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5、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6、组织人事

选举方案【篇5】

2021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要求,8月下旬完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10月下旬要召开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做好我街道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法律及《XX区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XX选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区委、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实施“三高四新”“东接东融”战略、奋力开创桃花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

二、组织领导和选举机构

全街道的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区委、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对本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组织责任。

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负责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

各社区分别成立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受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主持和组织本选区人大代表的选举,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各选区做好区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指导、衔接工作。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要按照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安排好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将分五步进行:

1.准备工作与集中宣传发动阶段(5月28日至6月20日):按照法律程序,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做好选举日宣传(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21日);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动员和安排部署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培训选举骨干,搞好有关法律法规及选举业务的学习培训;制定选举宣传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家喻户晓

2.划分选区和确定分配代表名额阶段(6月21日至7月1日):通过公安机关核准各社区上末的户籍人口数;分配代表名额;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选区;成立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划分选民小组,确定选民小组组长等

3.选民登记阶段(7月2日至7月19日):按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在选举日20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选民名单补正榜;印发选民证;处理申诉等。

4.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7月20日至8月23日):7月20日前,党工委审定人大代表提名人选并依法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人大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15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7日以前,各选区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做好代表候选人介绍工作;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设计制作好选票、确定投票方式和地点区乡两级各选区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宣布选举结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汇总选举情况,填报选举情况统计表

5.代表大会召开阶段(8月24日至10月下旬):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于10月21日前召开。主要工作是依法确定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组织代表参加初任培训;依法做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这次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各社区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一)要坚持依法办事

要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选举依法有序进行。选举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工作出现偏差和失误。

(二)要把握工作重点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依法选出具有较高素质、广泛代表性的人大代表和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上,不得违反省委开出的十五条“负面清单”规定,提名推荐代表人选

(三)要搞好宣传发动

要运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墙报、图片、标语、新媒体等多种形式,注重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政策法律规定、工作部署要求,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要加强督查指导

对选举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经验,及时推广。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经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8个片区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联络各选举片区的选举事宜

(五)要确保风清气正

严明“十个严禁”“六不得”“七个绝不”“五个不准”等换届纪律要求,把换届纪律和风气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对敢于触碰换届纪律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快查处、严肃问责。要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要注意防止和处理各种违法行为,严禁贿选,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选举方案【篇6】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9月上旬全面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二、选配要求

1、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我村实际,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3人,村党组织委员会3人,村民委员会一 3人组成。

2、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中党员比例要比上届明显提高。

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正职比例要有适当提高。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新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继续提名的,原则上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任期内已达到养老保险到龄退休的,原则上要求办理退职手续。

3、严格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办好事实事,懂经济、会管理,有创新精神,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村“两委”班子。

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②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③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④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积极履行应尽义务;⑤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善于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做群众工作,乐于为群众办事,群众威信比较高;⑥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与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的;②搞宗族派性、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③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④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工作能力弱以及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履行职责的;⑤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⑥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⑦利用各种方式干扰选举和贿选的;⑧其他不符合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在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照条件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三、基本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换届前,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影响换届选举的主要因素,制定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要组织好村“两委”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整理、完善村干部档案,抓好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要认真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离任村干部定额生活补贴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四、组织领导

搞好村级换届工作,关键在于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和抓落实的力度。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把村级换届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村党总支书记马大忠任组长,崔年宝任副组长,委员及优秀党员成员。村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规定,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短信、村村通广播、宣传画、公示栏、明白纸、黑板报、标语、条幅等载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3、加强督查指导。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查组,重点加强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的督促指导,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巡回督查。选举时,有关负责同志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4、严明换届纪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关于严肃村级换届纪律的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一”活动。

一是发放一张提醒卡。将“十个严禁”的要求及镇举报电话制成提醒卡,发到每个党员和每个家庭;

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就各项换届纪律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参选人员规范自身竞选行为;

四是进行一次集体谈话。镇党委要和参选人员,村党组织负责人要与党员村民代表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就换届政策规定和纪律提出要求;

五是开展一次承诺。组织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参选人员、村民代表以及广大党员就积极参与选举、遵守选举制度、弘扬新风正气等方面作出承诺,并将承诺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要抓住关键环节,畅通监督渠道,依靠社会力量,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健全信访、电话和网络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县里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暗访组,换届选举期间不定期组织督查与暗访,重点检查各地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种非法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重点围绕执行换届规程、严肃换届纪律、人选公信度等方面,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9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及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报镇组公办。

选举方案【篇7】

       2006年我镇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06]144号),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06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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