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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1

半年来,东山司法所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特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为党政分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托乡、村两级调委会组织网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组织二次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汇报、突出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有越级上访苗头隐患的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的疑难积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案按照《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的具体要求核实情况,做好登记。同时,排查和调处原则上同步进行,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半年来排查矛盾纠纷75起,调处75起,调解成功75起,乡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2起,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

二. 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服刑人员入矫环节。对前来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的入矫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社区矫正同样是刑罚执行过程,以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明确自己的在刑身份,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积极改造。

二是抓好日常教育劳动环节。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集中教育并形成制度,在教育劳动中始终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做到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充分体现刑罚的严肃性。积极拓展教育方法,采取个别座谈了解,电话汇报、报到、社区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化解心理上的障碍。

三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图形式走过场,落实日常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和思想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假、会客等审批制度。定期召开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征求矫正意见,落实监护人和司法所走访考察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强化监督管理,从而杜绝脱漏管、再犯罪等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抓好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迎接检查验收之年,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的一年。法制宣传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改革发展的法治氛围。1、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来共发放宣传品6000余份,共举办普法培训班6次300多人。刷写永久性标语13条,张贴宣传标语300多条,出法制宣传栏6期,我们以广播、橱窗、横幅、标牌、标语等媒体为主渠道,法制宣传咨询台为依托,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社会法制宣传模式,突破就普法而普法的浅层次运作,为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法制培训、学法笔记、普法考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

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法优质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从“等上门”变为“走下去”,依托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争取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2

广西司法所成为平安建设生力军

3年建设1230个司法所

2年调解纠纷万余件

本网记者 莫小松

广西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建成1230个司法所,其中%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标准。两年来,司法所指导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万件,调解成功万件,调解成功率为%,回访率90%以上,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如今司法所队伍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平安建设的生力军。

由于经济相对滞后,2003年以前广西基层司法所机构不明确、人员不稳定、办公设施简陋、业务开展困难。为了扭转这一局面,自治区司法厅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3年自治区政府投入资金370万元,首先在东兰、巴马、凤山三县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各级政府把司法所建设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投入专项和配套资金。自治区司法厅分别与14个市司法局签订了建设目标责任状。

2004年至2007年国家先后下达广西三期共863个司法所国债项目,计划建筑总面积9万多平方米,预算内投资6千多万元。目前,第一期218个司法所项目按统一的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第二期451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今年下达的第三期194个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正在抓紧施工,部分已建设完工。

广西制定了《2006-2010年基层司法所建设规划》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对司法所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硬件设施建

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把司法所划分为一级、二级、达标三个创建等级。并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司法所建设工作。

目前,全区1230个司法所有%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标准。其中有630个司法所建成了独立庭院,有18个司法所评为“五好”司法所。

去年11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下文规定,基层司法所长按副科级配备,同时也落实了司法所的编制问题。

2007年,自治区政府再次拨出资金418万元,对大石山区的隆安、天等、马山、都安、大化五个国家级贫困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将2007年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加强年”,把司法所建设上升为党委、政府直接抓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而使司法所建设又跃上了新的台阶。

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中,自治区司法厅十分注重司法所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录和考核选调,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进取心强、吃苦耐劳、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长岗位,使全区司法所干部进一步专业化、年轻化。同时,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分期分批培训司法所长,强化和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据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介绍,各司法所都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另外,把规范调解与民间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社情、民意和调处结果相一致,既体现德法、情理,又反映当事人意愿,达到双方皆服,息事宁人,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蒙平友说,“要想后院不起火,必须建好司法所”、“再穷也不能穷司法”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共识;“有纠纷找司法”也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司法所已

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平安建设又一支生力军,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司法局会议精神,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司法所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这条主线,以开展司法所“专项攻坚活动”为载体,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具体工作举措,开拓创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提高认识,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在县司法局下发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攻坚活动情况统计表后,****司法所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上级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先司法局的工作部署上来,把专项攻坚工作与当前司法所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及时争取镇党委、**重视和支持,组织开展活动,同时定期报送 “专项攻坚活动统计表”,通过工作简报和活动**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二、开展排查工作情况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每月25日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同时上报县司法局。全年共调查矛盾纠纷34件,发现纠纷34件,使我镇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调解工作情况

司法机关积极调查、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开展活动中,司法所按照“稳定是第一要务的意识”,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积极排查、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查出纠纷52件,调解案件52件,调解率100%。

其中成功43起,调解成功率达82.7%,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件,邻里纠纷2件,损害赔偿纠纷11件,采矿工业污染8件,山林水土纠纷6件,征地拆迁纠纷3件,土地经营纠纷12件,房屋宅基纠纷3件,其他3件。有效防止****件上访1件。

通过不懈努力,全年我国未发生越级上访案件,有效防止和避免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具体做法是:

一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6月15日,司法所举办了由各村委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民调信息员参加的人民调解培训会,来自全镇各村组的调解员5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训,为调解工作的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培训为调解员准备了丰富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以实际调解技能为主,涵盖婚姻家庭纠纷、房务纠纷、财产分割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的课程。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调解员工作,****司法所要求人民调解员将学到的有关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技巧,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活动,务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强有力的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培训为进一步推动****民调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把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镇基层社会稳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及时排查调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简单的纠纷,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对于目前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做好对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工作。三是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种可能酿成****件、民转刑案件和引发进京、赴省、上州、到县上访的重大疑难纠纷及时进行疏导和调解,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情况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加强监控管理,全年累计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2名,帮教社区矫正人员10人,通过扎实开展工作,全年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采取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衔接工作,在衔接管理中注重抓好“六个及时”。一是及时登记,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家访,核实获释囚犯及其家属的是及情况;三是及时发出联系通知,成立村级帮教小组;四是及时与村签订责任协议,落实各级帮教责任;第五,及时开展法制教育,防止犯罪再次发生;六是及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勤工俭学致富措施。

(二)落实责任,协调配合。积极发挥镇、村、组、家庭的作用,全面开展“四帮

一、结对子”活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帮教帮教中心,由镇人民**镇长挂帅,镇相关领导、综治办等部门同志牵头,镇司法所、各村支书、组长、和家长与违法青年结成“四帮一”对子,即:

1、家长帮教,家长作为帮教工作开展基础,也是帮教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要求平时多关心他,让他感受家庭的关爱,杜绝其接触社会不良分子。2、组长帮教,利用同在一个组的便利,密切注视帮教对象的行为,随时与对象谈心,发现对象与不良分子接触要及时阻止,将犯罪几率降到0。3、村支书帮教,要求对帮教对象密切注视,多做思想工作,替帮教对象想办法,谋出路,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

4、司法所帮教,要求在帮教的时候多为帮教对象谋出路,想办法,出现生活困难的通过民政及时帮助解决,解决其后顾之忧。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要进一步加强帮教督导。

2010年全年****镇刑满释放人员共12人,司法所及时对其进行摸底调查,同时提出“四帮一”工作措施,对全镇刑满释放人员建立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其动态,至此,全年无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我镇通过开展“专项攻坚活动”以来,全面落实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系统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职能作用,实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为推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4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前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司法改革也在不断推进。其中,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针对的是那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满释放的罪犯,通过帮助他们改造并重新融入社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文将对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总结,旨在探讨其工作职责、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一、工作职责: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机关为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保护、教育和帮助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庇护和安置: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首先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合适的居所,确保他们基本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防止其再次犯罪。

2. 提供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了帮助罪犯改造自己,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还负责为他们提供相关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机会,使其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知识,为将来的社会融入奠定基础。

3. 提供社会支持和监督:为了帮助罪犯顺利融入社会,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和监督,对其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促使其遵循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道德准则。

二、存在的问题:

不可否认,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帮教机构和人员缺乏:目前,我国的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发展还较为滞后,相关的帮教机构和人员相对不足,导致无法满足广大罪犯的改造需求。

2. 教育和培训资源稀缺:由于教育和培训资源有限,罪犯们在改造过程中往往面临着教育和培训的困难,无法获得有效的学习机会和资源支持。

3. 社会接纳和支持不够: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接纳和支持程度还不够,往往存在歧视和偏见,这给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改进方向: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其效益和社会影响力,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改进:

1. 加大资源投入:政府应该加大对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资源投入,提供更多的帮教机构和人员,增加教育和培训资源的供给,以满足罪犯的改造需求。

2.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社会应该加强对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接纳度和支持程度,减少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3. 探索社会化帮教模式:可以尝试引入社会化帮教模式,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为罪犯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支持,促进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总之,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改造罪犯、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这项工作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加大资源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并探索社会化帮教模式,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为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上半年,我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积极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坚持高标准、全面上水平”的工作基调,与时俱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新的发展和新的突破,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

20xx年元至6月,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五年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的目标要求,突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重心,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干部学法力度,通过全镇的大小会议宣传教育,开展以《行政许可法》、《土地承包法》为重点法律的干部普法培训。

2、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力度。通过全镇各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利用上法制课的形式,进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拓展法制教育渠道,开辟第二课堂,共同构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协调兼职法制副校长进校园讲法,全面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

3、强化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我所以全镇的治安中心户长建设为契机,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工作。

二、是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

全镇村(居)调委会基本达到了“六有”、“四落实”的工作目标;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目前,全镇共建有各级调委会40个,全镇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上半年调解纠纷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以上,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8人,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是安置帮教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目前,全镇设有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60个,镇、街安置帮教领导小组28个,两级帮教组织的建设保障了安置帮教工作效果,全镇落实帮教措施率100%,上半年的重新犯罪率为0,同是与被帮教人签订帮教协议书,从而完善了安帮工作向规范化发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实现帮教社会化,镇安置帮教办公室注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成员单位、基层和社会有关方面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司法所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

今年上半年,我所在县司法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办公场所及办公条件明显改善。

五、是加强监督指导,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1、是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加大了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监督,规范投诉接待程序。

2、是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今年上半年,走马法律服务所代理各类案件19件;其中协办公证10件,担任法律顾问家,非诉讼代理2件,代书2件,咨询302人次。

20xx年上半年,走马司法所抓住机遇,攻坚克难,负重前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如队伍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创新的思路和招法还不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法律知识还很欠缺;新的措施和举措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在下半年的各种中,我们要振奋精神,锐意创新,团结进取,廉洁争先,使走马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 篇6

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安置帮教、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谋划20__年各项工作,我所特制订本计划。

一、走访与宣传相结合,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以“七五”普法为依托,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法治大宣传”活动,做到对场乡、村组、学校三个全覆盖。由司法所牵头,联合乡相关单位与各村居力量,深入走访,仔细排查,针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加大化解力度,消除矛盾隐患;对于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相关当事人通过法律或其他正当渠道加以解决,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宣传上,第一是要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譬如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行日、纪念日及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不同的时间节点所确定的部门职责划分,有专业、部门性地组织面向群众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联合乡国土、林业、劳保、农业服务中心等站所,深入宣传与各站所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第二是要创新法治文化宣传形式,除积极主动对接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的宣传活动外,同时也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各村居自发性地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探索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争取年内打造1至2个“法律明白人”示范村点,营造全乡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健全安置帮教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个人档案,做到对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有档可查。定期回访,关注其心理状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重返正道,用自己勤劳双手实现自身价值。二是拓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途径,与乡劳保所加强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予以适当救助,防止再次犯罪。

三、预防与调处相结合,发挥人民调解效用

通过“大走访、大宣传”活动,做好对矛盾纠纷信息的摸底调查工作。突出排查可能引发群访、闹访、越级访的矛盾纠纷以及历史遗留的疑难积案,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

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依托,完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调解团队除村委相关成员外,引进村里有德行有威望的长者作为调解成员,加大对调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成覆盖“村、户、人”的组织网络,构筑调解工作前沿阵地,完善“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化解矛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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