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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在心得体会中,我们不仅仅要简单地陈述所学,更要有感情的渲染。特别是对于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写作。

首先,要注重个人的真实感受。心得体会不仅仅是对一些知识的理解和总结,更是对于自己的情感体验的表达。因此,在写作时可以加入一些真实的情感,如喜怒哀乐、挣扎和成长等,让读者能够感受到你的亲身经历和感悟。

其次,要突出所学的重点和精华。在心得体会中,我们可以挖掘出所学到的一些独特和重要的内容,突出重点,让读者能够更加清晰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可以通过举例、比喻等方式,将抽象的理论转化为具象的实际,增强读者的学习效果和启发。

另外,要有个人的思考和创新。心得体会不仅仅是对所学内容的重复和归纳,更是对于个人思考和创新的呈现。在写作时可以加入一些自己的观点、思考和见解,与他人的心得进行比较和对话,促进学习的深入和发展。这种独特的思考和创新能够展现个人的独立思维和能力,让读者感受到你的独特价值和思想品质。

最后,要注重语言的生动和形象。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用一些生动的描写和形象的语言,让读者能够通过文字感受到你的情感和感悟。可以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和表达方式,增加文章的艺术性和吸引力,让读者产生共鸣和共同体验。

以上是关于特别优秀的心得体会该如何写的一些建议,“依法行政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帮助大家写出更加优秀的心得体会。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1】

镇被确定为辽宁省依法行政示范镇。通过依法行政,解决了三起纠纷,分别为房屋界线纠纷、债务纠纷、土地纠纷。镇政府依法裁决,当事人不服,到县法制办申请复议。县法制办复议后,当事人对复议结果表示满意。几起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高了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了法律认识。通过法制办万秀英主任的讲解,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了解,体会如下:

一、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要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得遵守,但依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部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三、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

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力不同,公民的权力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要求,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有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

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真正把精神吃透,努力提高法律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

作为镇政府一名副镇长,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各类政府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不断规范分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绝不允许相关单位擅自审批或要求审批,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业,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进行。

(三)依托政府职能的转变,服务经济发展

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自身作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等方面上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自主性。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限定政府法制的范围,建设法制型政府。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要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是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今后我将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身作则,使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2】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县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地学习培训,我增强了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理论素养,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懂得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争做廉洁从政的排头兵。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我们必须做知法、学法、守法的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树立国税良好形象。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同时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税收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管理,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税收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

(五)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做好领导干部工作。当代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一个单位事务的管理者、领导者,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这是当代领导干部最本质的角色定位,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存在价值。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努力成为优秀领导者的同时,还应当努力成为广大人民心声的代言人和忠实的公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

(六)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要以廉政模范人物为镜,经常对镜自查、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3】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有人说,行政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管理百姓,一方面控制权力。显然我觉得行政法不仅是限制政府的,这是西方的红灯理论,限权模式,在当今是不完全的。理是行政的内容,不是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是为了控制行政权,并非要和行政权站在同一阵线上对公民施加双重压力,正如张树义老师所说,行政权本身是一种权力,权力还需要保障吗?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4】

行政执法必需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守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精确、高效,。同时要建立公仆意识,进步政治素质和业务才能。通过火局近期举行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行政执法是我们最主要的常常性的工作,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该自发遵照的根天性职业要乞降的道德准则,他重要体当初以下多少点:

1、必须保持职权法定准则,严正实行法定责任,不超出职权,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度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背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动,必须坚持执法根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原则,依法认定和处理,法律不明文规定的不随便处置和处分;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划定的方式跟步骤从事行政执法运动,避免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正当性与合感性统一的原则,准确实用自在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平、正确、公道、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掩护国民的合法权利;

5、标准了执法文书的制造,文书应当应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洁、谨严、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公布实行标记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期。长期以来,因为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白,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妨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朽景象的蔓延。

《行政允许法》规定了实实行政许可的主体系度,绝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轨制,"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履行统一、结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破服务意识,改良工作风格,提高办事效力,保障行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国民的最大好处。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遵法定程序实实施政许可,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义务意识,确保权利与责任的同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视、侵权要抵偿。在履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必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绳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律是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律的任务宣扬员,我们要应用各种情势把相干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尽人皆知。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构造的伤害很大,对刚性路面的侵害更为重大,成几何倍数增长,尤其是超55T的车辆,所以管理双超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加鼎力度管理大吨位(超55T)车辆是重中之重;保护路产路权,跟着公路里程的增添,公路技巧等级的提高,公路路产路权骤增,路政工作的义务越来越重,路政治理之维护路产路权职责越重要,航空服务专业介绍,越能维护咱们公路部分的尊严和对形状象。从目前路政执法进程中能够看出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懂得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所以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在熟习控制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利用所有机遇向社会各界宣传公路法律,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妇孺皆知,人人皆知,让大家都来学公路法律法规,懂公路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5】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几千年来炎黄子孙的梦想所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努力的方面很多,其中,构建和谐单位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为,单位是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的和谐,首先单位必须要和谐。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是参与国家执法和经济管理的重要政府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是保障社会法治、市场公平、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责无旁贷地应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全面加强和谐海关建设,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建设,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而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海关的成败。下面,笔者试从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海关中的作用以及应如何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海关两方面作一探讨,供参考。

一、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海关中的作用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海关的基本工作方针,也是海关一切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其本质是要做到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严格执法、接受监督。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健全法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依法行政的落实,就不可能保证海关事业的顺利发展,构建和谐海关也就无从谈起。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和谐海关的标志,法律的贯彻实施则是和谐海关的重要内容。海关的行政权力与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海关能否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直接关系到海关管理相对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对外贸易秩序是否健康有序。实践证明,只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才能维护正常进出口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守法者提供最大的便利,对违法企业坚决采取制裁措施甚至绳之以法,营造健康有序的进出口环境。因此,海关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行使权力,这是构建和谐海关的关键所在。

二、当前海关工作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

近年来,海关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海关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因素。如:海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海关执法腐败隐患依然存在等等。这些不和谐现象直接影响到海关事业的发展。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出在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上,有的是因为漠视法制、法律意识淡漠,有的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执法水平不高。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和谐海关,必须健全海关法制,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海关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采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海关

(一)进一步完善海关立法,为构建和谐海关提供保障

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而依法行政则是和谐海关的基础与保障。建设和谐海关,必须首先完善海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充分体现民意的法制体系。完善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我们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完善有关海关法律、法规,真正保证有法可依。

近年来,国家从维护法制统一的角度出发,陆续颁布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重新修改并颁布了《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对一些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相互之间矛盾的规章予以了集中、统一清理。海关执法依据不断规范,海关法律体系趋于不断完善。为构建和谐海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但现实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由此可见,仅仅有了法律规定还不行,关键要严格依法行政。

(二)更新理念,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

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海关是同一主题的不同层面。我们要彻底否定陈旧的行政思维定式,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起以下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提高全体关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氛围。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是海关一切行政行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是海关工作的生命线,是评价海关工作功过是非的原则标准,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和立关之本。海关无论是履行职责任务、维护国家利益,还是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二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海关既是把守国家经济大门的执法机关,也是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便利、促进先进生产力健康发展的服务机关,海关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海关的一切权力也应服务于人民,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真心实意地为广大进出口企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树立海关队伍廉洁公正、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三是牢固树立起诚信意识,自觉做到诚实信用、互助友爱。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海关只有建立在诚信友爱的基础之上,才能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民主才能得到充分发扬,法律才能得到普遍遵守,创造活动才能得到维护,公正才能得到实现,人和人之间才能坦然相处,各项工作才能协调运转。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6】

中央电视台播出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早在20XX年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了“有权任性”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给权力戴上的“紧箍咒”,让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个体都是“单位人”,从自己的生老病死,到孩子出生、读书、分配、工作等等,都需要单位和政府的管理,而政府过多地干预微观事务,则会束缚个体的成长。步入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力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单个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政府已经慢慢习惯于不再干预微观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但是,这种转变对当下的市场需求而言,还不够彻底。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政府依法行政成为了新时期的革新。每个行政行为,都得依法,政府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否则,如果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行政在新时期新阶段,就是一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新。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负面清单”,对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不该政府审批的,坚决祛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广大年轻的创新创业者,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掀起了追逐梦想的新高潮。很多年轻人感慨,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错过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迎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机遇,又有“互联网+”的无限可能。而且,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吹起了一股创业新风。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从各级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激发市场活力的浓浓诚意,清单以外的项目,我们已经不用再申请行政审批了,而且政府一直在对审批事项做“减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背后,蕴含的市场活力前所未有。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7】

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有人说,行政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管理百姓,一方面控制权力。显然我觉得行政法不仅是限制政府的,这是西方的红灯理论,限权模式,在当今是不完全的。理是行政的内容,不是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是为了控制行政权,并非要和行政权站在同一阵线上对公民施加双重压力,正如张树义老师所说,行政权本身是一种权力,权力还需要保障吗?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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