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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我们可以尝试一下记录人生感悟。心得体会能够帮助人们学习如何更好地工作和生活,“城管人员心得体会”为励志的句子为您收集并提供,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城管人员心得体会【篇1】

3月14日下午,中队组织了“三问三观”走群众路线教育学习研讨会,作为城管系统的一份子,我也浅谈一下自己对于群众路线的理解。

首先谈一谈‘我是谁’,从社会关系学来说,我的个体应该属于普通群众一员,在父母眼里我应该是一名懂事的孩子,而在孩子眼里我则是一位慈祥的父亲,从工作性质来说,又是一个忠诚的城管工作者,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中国共产党员。

那么作为一名普通的群众,我的理解应该是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秩序,不制造社会矛盾。孝顺父母,保持家庭和睦和邻里互助。教会孩子做人的道理,争取其成为一名对社会、对人民、对自己都有担当的好公民。

站在城管工作者的角度,我应该克己奉公,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路面保序和班组安排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规范城区的市容市貌,全心全意帮助广大群众,营造群众满意的居住环境。记得在西长营弄路面保序管理的时候,有一家店铺内的装饰灯不会亮了,店主问我会不会修?我说“试试看能修好的话我一定尽力”。结果店里的灯亮了。还有一次就是防紫外线服装店女老板不能将汽车倒进稍微有点难度的车位,叫我帮忙时,我非常热心地把她的汽车停到车位。诸如此类的事情在日常工作中做的多了,尽管事情不大,但都能解决群众的困难,同时也得到了管理区域广大店主的认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都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也会给今后的工作管理提供很大的方便。

年轻时的`一次偶然救助,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帮助他人的愉悦,从那时起,只要遇到有需要帮助的人,我都会伸出援手尽一份绵薄之力。迄今为止已帮助6名身临险境人脱离险境(其中6月救上来的那个孩子没有了呼吸)。以来,以“我献血我快乐”的心态投身献血活动,共献血6400毫升,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宁波市中心血站的血源紧张问题。如今我已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更加应该无私奉献,积极参加各类公益和志愿活动。用各种方式力所能及去帮助比自己更困难的群众、服务群众。

以上这些仅是我个人对“三问三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点浅薄理解,不到之处请多多谅解!

城管人员心得体会【篇2】

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在具体执法中,城管的大案要案很少,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城管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被执法者常维护其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有些当事人不是选择合法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不理智的选择了暴力抗法。被执法者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低下。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谁扣其东西就跟谁急。正是这种心理,使暴力抗法偶尔发生。特别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绝不能“动粗。”

所以,执法与行政相对人都需要加强法制观念。必须把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铭刻在心,必须“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执法时主要采用剥夺生产资料的方式强制停止经营,执法方式单一。个体劳动者经营主体资格、地点、时间,有经营权程序性瑕疵问题,可限期改正或补办手续解决,没有达到必须剥夺所有权合法的生产资料的严重程度。“查抄”的负面效果波及面广,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市民就近购物的市场需求,是难以遏制的。

再次,当场处罚、执行的商品、工具一般超过50元,“查抄”折算为罚款,实质是“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执行。没有根据行政处罚法,告知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普遍存在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倾向;同时违反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后处罚的规定,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在程序上违法。

如何规范城管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周小容认为,被查处的人确实有违章违规的行为,为了抵赖逃避处罚而出现抗法行为;另一方面,则是执法部门执法时态度生硬,甚至以罚代管,引起群众不满。执法部门应该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花大力气培养一个好的市场、好的环境,但现实中,一些执法部门却简单地以罚代管,有的部门的执法人员还出现“守株待兔”等罚款的现象。既然有等待的时间,何不像公安巡逻队员和联防队员,常常到管辖的地段走走,对那些确实是屡教不改的人也能起到威慑作用。对初犯者,作为管理人员则应该多教育、多宣传。只有以理服人的执法,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减少冲突的发生。

其实,周代表的愿望当然是好的,但城管暴力执法和市民暴力抗法事件的报道几乎每天都有,现已陷入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怪圈,成为了难以调和的老大难问题。所有暴力都是对法治原则和社会文明的粗暴破坏,迫切期待从根本上清除。

城管的职责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城市绿化(主要公园除外)、工商行政管理中的无照经营、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违法建筑、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临时占道、施工现场(含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等百多项。但承担如此广泛职责的城管,却只具备劝说、暂扣物品和罚款等权力。如此权力实难承受如此广泛的职责,城管必然会使用一些超越权力之外的手段,而最终导致暴力执法与抗法事件发生。目前北京一些地方采取了由警察陪伴城管去执法的举措。

城管人员心得体会【篇3】

从元月6号我局挂牌启动以来,在局党组和大队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培养下,经过几个月的现场执法,我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行政执法工作者,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掌握了几点粗浅的工作方法,现提出,以飨读者。

一、沉着冷静,随机应变,说服教育做到滴水不漏

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接触中,我个人认为,在与违法当事人正面接触时,要沉着冷静,说的每一句话要有理有据,要在说出之前考虑好,千万不要说漏嘴,更不应该在情绪激动时骂人,否则,当事人就会抓住一个说话漏洞不放,处罚工作就会无法进行。在说漏的情况下,要随机应变,想出一些相关联的事情,把对方震住、虎住。

比如说,我们在汇源大街巡查时发现,一彩钢瓦厂将一红底黄字的招牌挂在了电线竿上,在与当事人接触时,执法人员告诉他,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陈述到:这是电线杆,不是路灯杆。我随机说道,路灯设施包括路灯杆、路灯、供电线路,也包括电线杆,当事人无话可答。

围观和劝说群众是实施处罚过程中的又一个阻力,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采用的办法是:冷落围观者,主攻当事人。也就是,对围观、劝说人员不理不睬,直接说服教育违法当事人。有时候也可以给予围观、劝说当事人警告:我们正在执行公务,无关人员要尽快撤离现场,出了后果要自己负责,警告时嗓门要高,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他们将会有所收敛。

二、分门别类,软硬兼施,顺利实施处罚工作

对于一些老实、和善的违法当事人,尽量给予警告、视违法事实给予处罚。

对于一些拉不长、拽不短的,粘粘糊糊的,要脱离现场,另择地方实施处罚。比如,在鹏泉东大街,我们查处了一占道修自行车的当事人,在处罚前,我们严格按照当场处罚的程序,对当事人讲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并说三道四:你们没有权力管我们,应该由交警来管。并且还说到,年纪大了,不容易,混口饭吃。经过再三解释,我们与违法当事人相持达40分钟,当事人就是不履行处罚决定。最后,我们商量,当事人可能出于碍面子,怕丢人,随之,我们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并将当事人领到一行人较少处,当事人接受了处罚。

对于一些钉子户,要集中力量,坚定立场,实施处罚。一乱停乱放的大货车,在对驾驶员处罚时,驾驶员声称这辆车辆是×人,黑道上的知名人物,你们把锁车器赶快拿下来,要不然,他发现了一准给你们仍掉。面对威胁,我们丝毫不退却,并说:不管白道、黑道,也得守法,况且你这种违章行为×人不会支持你,反而会惩罚你,最后当事人上缴了罚款。

持久战也是我们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大故事市场一卖眼镜的,占用人行道摆设摊点,年龄大,收入少,我们采用的是说服教育战,每次巡查到此,我们都要停下来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工作,连续10多次,最后,违法当事人将摊点移下了人行道。

三、寻求支持,搞好协作,取证、送达两不误

寻求利益同盟,是加快执法工作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一般程序案件中,取证工作、送达工作有一定的难度,第三者证人更是难寻,当事人时常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这时我们要积极寻求被侵害方作为同盟,请他们来支持我们,在这段时间的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合作的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拆迁局、环卫工人、园林工人等。比如,前一段时间给一些村里无证建房户送达责停文书时,当事人拒签,我们经常让该村村委或拆迁局的同志作证或委托送达。再比如,自来水公司占用绿地建设阀门井一案,在做勘验时,环卫工人给我们作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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