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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在人们都逐渐了解法律之后,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我们常常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减少纠纷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以下内容“个人劳动合同书范本”为励志的句子编辑收集整理,还请您收藏本文!

个人劳动合同书范本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话:

乙 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 号码:

户 籍 所 在 地:

现 居 住 地: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黑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 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确定为(填写“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 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的工作地点: 。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果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 小时。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填“是”( )。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选定的项目后填“是”)。

(二)乙方应服从公司因生产或工作需要而临时延长一定工作时间的决定。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努力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等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不能按照规定正常休息、休假的,公司可作串休或补休的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为: 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三)甲方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乙双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为乙方检查身体。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和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五)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和培训。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有关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远程,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果乙方违反公司保密的要求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照有关法规要求其立即停止泄密行为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办理社会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部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规定给予病假、支付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四)甲方按相关规定准许乙方的休假,应按相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属于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2、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乙方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反规定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其他需由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参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应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一)甲方应当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乙方办理档案及相关手续的转移。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包括具体事务、物品、工具及其他应交接的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承担责任。

(四)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等。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及竞业要求,如因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或名誉上的伤害,乙方应负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劳动合同书范本 篇2

甲方(用人单位)简明情况

乙方(劳动者)简明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至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预计至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条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

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第十条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岗,在待岗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

第十一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属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四条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六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

第十七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结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八、约定事项

第十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款项:(选择打“√”)(一)见插入的活页(二)无

九、其他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签字)

乙方:

个人劳动合同书范本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一条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月)。

试用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部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市 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岗位(工种)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项工作制。

(一)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延长工

(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三)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乙双方协商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不得招录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规则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甲方支付的工资应不违反上海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并依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员工薪酬实行月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店龄工资及津贴组成,具体标准参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加班加点工资;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加班加点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4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应补贴 元。

第十五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在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工作指标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将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5、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第二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根据经营情况进行优化调整,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协商在合同期限届满后15天内办理续订或解除相关手续;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具体内容届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五条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决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书面申请辞职后最后一个月工作期内,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xx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的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j45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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