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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励志的句子为大家精心撰写了一篇关于“派遣合同”的文章,希望能为您带来一些启示。现今法律观念日益普及,对于我们而言合同的约束日益重要。然而,合同的签订过程也十分复杂。

派遣合同(篇1)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X省(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将人员送往工伤定点医院。

7.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或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8.甲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人员时,需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本企业规章制度,相关要求和岗位技能培训,并承担所需费用。

10.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供有关情形的书面材料后可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甲方应支付派遣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管理的。

11.甲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到其他的用人单位。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条件,按时派遣甲方需要岗位的人员。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及规定。

2.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并要求其派遣人员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4.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派遣手续,每月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工资与社会保险费用后,应及时做好工资发放及保险缴纳工作,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如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各项保险缴费金额调整工作。

6.乙方应及时准确的提供社会保险问题咨询,并对派遣员工的保险手续(资料)等做认真的保管。

7.派遣人员出现工伤后,乙方应积极的处理工伤事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为派遣员工办理工伤报销手续。

8.如因派遣原因导致的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纠纷等,由乙方负责调解,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仲裁及纠纷,乙方应予以协助。

9.乙方负责为甲方支付的各种费用开具黑龙江省服务业统一发票,并提供各种费用的明细表。

10.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派遣员工收取费用。

11.乙方负责甲方退回至乙方员工的二次就业工作。

第四条、劳务派遣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劳务派遣费用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议,按确定标准结算。

1.劳务管理费用标准:按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3%结算。

2.社会保险费用: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按每人每年人民

币100元缴纳。

3.结算时间和方式:

1)

2)派遣员工工资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或由乙方负责发放。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管理费用和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费用拨付到乙方的指定帐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双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它:

1.劳务派遣人员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或在工作时间以外造成的伤、残、亡,所发生的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由劳务派遣人员本人或其家属承担,甲乙双方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3.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4.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或委托负责人(签字):或委托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派遣合同(篇2)

1、含义不同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务承揽是指企业将非核心业务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委托给承揽单位,由承揽单位按照承揽合同的要求以人力资源“活劳动”为内核,辅以技术、资本、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资料的共同投入,通过完成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来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种经营活动。

2、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劳务承揽承揽合同的员工,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工,必须按照企业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3、资质要求的不同

劳务派遣的资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劳务承揽则是针对具体的业务形态,要求具有相应业务的经营范围,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实体。在具体的业务形态中,涉及业务项目的具体功能,技术标准等会存在相应的资质要求。

派遣合同(篇3)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深圳市麦诺幕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深圳宝安区龙华民治沙吓工业区麦诺公司宿舍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手 机:固定电话:82969111传 真:82969535

乙方(劳务派遣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联系人:手 机:

固定电话:传 真:

现因甲方生产需要,由乙方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到甲方住所地工厂工作。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要求派遣人员要求、数量、期限:

1、被派遣劳动者限男生,年龄25-35周岁,持有本人真实身份证。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担任甲方 生产岗位工作。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以上人员派遣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被派遣员工能吃苦耐劳、五官端正、服从甲方管理、工作认真负责。

4、乙方提供的被派遣人员身体健康、到厂时提交的效健康证,确保无传染病。

5、乙方按甲方的用工要求,派遣被派遣劳动者到甲方住所地的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关系,乙方承担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责任及社保等相关的福利。

二、工价

1、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工资按实际出勤工作时间计算,所有工时工资不分时段和节假日,一律按照单价每小时¥6元标准计算。被派遣劳动者的每次出勤报表在发放工资前两天甲方管理代表人员应当通知乙方管理代表人员双方确认签名,双方签名确认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勤报表。

2、被派遣劳动者每人每天工作小时。如任意一人未达到

每月保底小时数,不足部分由甲方按照未达到保底小时数的人数乘以每人未达到的小时数向乙方补偿,出勤时间超出的保底时间的则按实际的出勤时间计算

3、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因事病请假者,未能达到上列保底时数的,则按每月保底平平均时数扣除工资;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未能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则按甲方的“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三、工资支付

1、每月甲乙双方确认的出勤工时工资表,甲方以人民币形式于每月

2、本协议期满后,甲方须在1天内结清乙方所有被派遣劳动者工资。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能力低不能胜任甲方岗位工作或违反甲方厂纪厂规的,甲方有权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经三方查证属实书面确认的,由甲方将该被派遣劳动者退回乙方。甲方应当在退回当天结清此人全部工资。因甲方的工作环境、劳动因素或带有危险性腐蚀性及对人体有危害的工种造成被派遣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工作或流失的现象甲方必须规范制度、改善环境,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4.甲乙之间有关经济所有事宜,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盖财务章或持有乙方公司委托证明方可生效。

7.乙方派遣甲方企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作期间,被派遣劳动者每100人由乙方安排1名管理人员(不足100人的部分按照1名管人员计)到甲方企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甲方企业支付实际出勤工时工资给此管理员。

四、住宿情况:

甲方给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包吃包住(甲方不负责水电费用)。

五、路费情况:

被派遣劳动者来厂离厂由乙方负责。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被派遣劳动者在甲方工作时间内从事甲方安排或指示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

七、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派遣劳动者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所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甲方有权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批评或警告,根据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处理报告提供一份送达乙方备案。

2、被派遣劳动者自进入甲方单位时须依甲方工厂规定办理入厂手续,并遵守甲方厂规制度服从车间管理安排及作息时间。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在甲方单位打加架闹事、赌博、罢工等违法事件发生。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本协议履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可以变更协议。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中途解除本合同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未通知方应当按乙方解除协议当年解除协议前共3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共30天的工资总额的标准支付补偿金给对方;双方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要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押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或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退保,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手续。

3、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如没有不可抗拒之因素,经双方书面协调同意可解除协议。如协议期满还需续约,需要续约方向对方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声明。

十、违反协议责任:

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照政策予相应的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协议期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对方工人为本单位员工,否则按2000元/人的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十二、调解与仲裁:

双方以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先到所属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1、被派遣劳动者的更换和增减

A.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要乙方增加派遣人员,甲方按需求数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须尽力

为甲方准备被派遣劳动者。

B.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减退或更换被派遣劳动者。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时,由甲乙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或双方另行协议补充所签补协议与本协议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工资数额和加班问题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冒签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地点:地点:

日 期:日 期:

派遣合同(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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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协议)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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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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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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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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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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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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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须知】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了专门规定:劳动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随意约定,必须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河南外奥提醒您,不管是用工单位或者是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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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出国劳务者要选择劳务公司,在报名时,务工人员可以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境外就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防止上当受骗。

派遣合同(篇5)

务遣合

第1页共6页编号:书劳派同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

用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劳务派遣的人数及期限

劳务派遣人数人。

劳务派遣期限为年,自起至日止。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乙方安排甲方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可调整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用工数量与用工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增减劳务派遣人员。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甲方履行《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并负责办理合同的续签、终止和解除手续。

(三)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被乙方使用期间,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

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亡),甲方应承担工伤(亡)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员工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处理。

(五)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甲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用工条件。

(二)负责制定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业务、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并为被派遣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具,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将工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由企业和个人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给甲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休息、休假、婚丧假时间,女职工

“三期”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办理。

五、派遣人员的聘用与清退

(一)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经济补偿:

1、聘用前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身份证、健康状况等。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违反乙方保密规定,有意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因失职、失误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乙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情形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1、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将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务派遣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于每月的日前

支付给甲方。

(二)劳务派遣管理费每人每月元。其人数核定以本月初实际派遣人数为准。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关费用,由甲方为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未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和赔偿

在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妥善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日

派遣合同(篇6)

编号:

劳务派遣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依法在霸州市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具备国内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范围的经济实体资格。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为劳务人员派遣单位,甲方为劳务人员用工单位,乙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数量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甲方所需劳务人员数量、条件、岗位等以《劳务派遣人员名册》的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协议附件)。

四、劳务人员的招聘与变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用工的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由乙方招聘,并交由甲方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2、甲方所需劳务人员可由甲方自行组织面试,在确定人员后,乙方应及时与该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后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被派遣劳务人员基本条件和素质要求:品行优良、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习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年龄满18周岁以上;持有与乙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被派遣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2、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3、甲方依法确定和调整被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4、被派遣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通知派遣员工和乙方后,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务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2)劳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派遣期未满,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擅自离岗的;

(5)劳务人员除与乙方具有劳动关系外,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使生产、经营非常困难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有贪污、盗窃、赌博、吸毒行为的;

(9)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的;

(11)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12)聚众扰乱甲方生产经营秩序的;

(13)经甲、乙双方认定的其他事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劳务人员本人和乙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劳务人员1个月工资后,退回派遣员工:

(1)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可于派遣期满,终止用工并向乙方退回派遣劳务人员。

7、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中涉及该派遣员工的内容终止执行,甲方可不支付该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

(1)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8、甲方必须依法、规范用工,甲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人员进行特殊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9、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负责办理。

10、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及女性职工“三期”期间,甲方继续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社保费用和服务费,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11、甲方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劳动纪律、安全事项等有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

12、甲方具有督促、监督乙方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输出到甲方的劳务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等权利。

13、甲方具有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岗位调配等业务管理的权利。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派遣合同(篇7)

编号:

xx市劳务派遣协议书

(20xx版)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类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记 注 册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 际 经 营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类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记 注 册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 际 经 营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人,为(常白班、 班 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派遣合同(篇8)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明确各自责任,经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双方充分理解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签订本境外劳务派遣和雇用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约定工作内容

约定乙方从事_________工种为主,兼做其他工种的工作,乙方在完成甲方驻境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安排的全部工作内容(含从事本工种以外的工作)并达到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二条:合同期限

1.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限定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工程项目预订工作量为止。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正式生效。

2.乙方履约后确定试用期为_3_个月,自安哥拉境内开始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

2.1试用期满,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正式雇用。

2.2试用期间,如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安排乙方回国,往返机票、签证、签证取消费用和为乙方办理的国外工作所需各种证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3如乙方因其他原因回国,均按照本合同中第八、九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条:相关费用

1.报名、护照、考试、培训、出境体检及所有国内交通费(包括因参加体检、考试、培训及处境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正常履约情况下,乙方的往返国际机票、国内车票(工作期间一次往返)、签证费、办理国外工作准证、健康证、生活准证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出国和归国的组织工作,以及出国前的思想教育、外事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2.负责组织乙方出国前体检、培训、考试、护照等;负责为乙方办理签证及国内相关工作;负责乙方出境条件的审查确认工作。

3.负担乙方在履约期间的工资报酬,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用餐食堂、上下班交通工具、医疗就医条件。

4.向乙方提供限量标准的生活用品及施工工具:

4.1生活用品:床铺及床上用品(床垫、被盖、枕头、蚊帐)一套。

4.2施工工具:完成生产活动所需材料、设备和生产机具

4.3如乙方超出使限量标准的生活、劳保用品,则由乙方按成本价负担相应费用;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生产工具损坏的至少按照原价50%进行赔偿。

5.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不要求乙方在不安全的环境下工作,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6.负责对乙方工资支付工作,并对乙方工资支付结算情况提供咨询、解释和问题协调处理。

7.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安排乙方进行休息,乙方对此规定必须无条件执行,休息时间由甲方确定,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2天。

8.甲方负责现场协调管理,包括乙方在外期间护照的统一管理。

9.甲方负责乙方履约期间的伤亡、意外等事故的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10.承担乙方自中国境内机场或火车站至境外工人住宿地之间的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负责工人在合同结束回国后至县级城市的接送,费用由甲方按长途汽车费用为标准承担。乙方行李超过规定标准,费用自理。

11.在乙方同意并授权条件下,甲方负责对乙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以及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司法机关提起的诉讼等。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办理出国签证前,向甲方正式出具(出国确认表)、(健康体检表)、(特殊工种岗位证书)、(技能保证的承诺书)等,并协助甲方办理必要的公证手续。

2.乙方保证身体健康,无下列隐藏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高血糖、关节炎、胃病、癫痫病、慢性阑尾炎、胸膜炎、乙肝、皮肤过敏、糖尿病、脂肪肝、眼内疾病、家族遗传病、癌症、慢性病、心血管性疾病等一系列必须经过特殊医疗器械才能检查出来的疾病及非当地特有的传染病、器官、或肢体由严重缺陷或病变,并通过安哥拉入境后的体检。如乙方隐瞒身体疾病出国后六个月内,被当地医院检查出不能从事本项目的建设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辞退回国,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不得隐瞒在国内的各项犯罪记录,以及以往在国外工作中的任何违法、违纪及参与任何形式罢工历史的记录。思想品德优秀,无吸毒史,无纹身的遵纪守法公民。一旦隐瞒事实之行为被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时间安排,如果在办理完签证或购买完机、车票后因乙方不能成行的,前期所发生的各类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国外发生的伤亡或非因工负伤事件,在当地处理完毕,回国后不再以此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

6.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出现违约情况则应接受甲方相应处罚。

7.在生产活动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不浪费、浪费、损坏材料,如发生无故丢失或非正常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8.鉴于安哥拉的实际情况,甲方将工资标准及发放的办法在本合同中作了规定,乙方已表示同意,乙方不得因此与其他国家工人或其他中国工人攀比收入而闹事。甲方有权对表现好的工人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工人进行处分。

9. 不得私自串岗、不得缺勤、不得打架斗殴、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消极怠工。

10. 要自觉参加甲方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能缺席、不起哄。

凡违反以上条款,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处罚包括:赔偿、停工、扣薪、罚款等。因处罚而闹事者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将其开除并遣送回国,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劳务报酬及支付(本条款中所涉及金额均为人民币收入)

1工资待遇:

并在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前提1.1甲方保证乙方在年度内的有效工作日为天,下年度工资为人民币12万元。

2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以乙方在安哥拉开始工作之日起半年支付一次,由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家属。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提供家属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安哥拉工人如果自动要求回国和甲方对工人进行辞退回国的人员,回国后一律按所得工资的70%进行结算。

第七条:生活福利待遇

甲方按一定的标准向乙方提供适合的住宿、卫生设施、生活设施等。为了统一管理和有效管理,住宿条件由甲方按不同工种统一安排,乙方不得挑三拣四,拒拒绝接受,或自行在外租住、接住,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

1.甲方在生产现场向乙方供应一日三餐的集体伙食。 乙方来安哥拉后,不得挑食,不得与炊事员争执。 第八条:保险、伤亡及伤病问题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为乙方在国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40万人民币保额)。如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在安哥拉发生伤亡事故,则甲方负责出面协助乙方办理伤亡保险理赔,理赔款扣除事故处理等费用后由甲方全额转交乙方或乙方家属(亲属),乙方及其家属(亲属)无权再提出任何额外附加条件。

2.保险公司按照意外伤害赔偿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后,甲方拒绝考虑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偿要求。

3.乙方在国内无论发生何种性质的伤、病、残、亡事故,乙方家属(亲属)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前往探望及处理善后事宜,由甲方统一按照当地习俗办理。

4.乙方非履约原因发生的意外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乙方与有关责任方进行交涉处理和办理索赔,但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及其家属(亲属)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的要求。(趣祝福 Www.ZF133.CoM)

5.因乙不端行为、疏忽工作、过错行为或自伤引起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6.除伤亡保险应得之赔偿外,乙方在外期间的生病救治和医疗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工资中。

7.若乙方在国外患病,经甲方或房建承包商或总承包商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休息的,方可休息,无病假或没有经过甲方批准而休息着者一律按违反甲方、房建承包商现场管理制度论处。

8. 如乙方经甲方认可之医院确诊患病并无法继续工作,或连续休息14天仍不能恢复,则甲方将安排其回国治疗,回国治疗费用、往返机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雇用关系的终止

给予通知的终止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内根据安哥拉雇佣法给予适当的通知后终止与乙方的雇佣关系。在无损上述一般性前提下,若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在给予一天通知后终止雇佣关系。

1.1甲方在任何时间内发现乙方不符合或违反中国的任何出国条件。

1.2由于乙方自身直接或间接的原因导致生病不能胜任工作,连续病假超过15天或在一年中累计病假超过20天或需要任何持续性治疗。

1.3由于乙方生病或伤亡经治疗后不能胜任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不给予通知的终止如果乙方出现下列行为,一经甲方调查属实,则甲方有权在不给予通知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将乙方遣返回国,即终止雇佣关系。往返国际机票、国外签证和国外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以及不良影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于人民币5000—10000元的处罚,违约金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除。

2.1在乙方未违反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没有获得或重新获得工作准证或工作准证遭受安哥拉人力部的终止或取消,例乙方由于在人力部特别要求的身体全面检查中不合格无法获得或重新获得工作准证;

2.2违反了由安哥拉人力部签发给乙方本人工作准证时的任何工作准证条件;

2.3无故生事或以任何形式煽动或参与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私闯外事机构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

2.4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玩忽职守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5触犯了安哥拉有关法律法规;

2.6参加和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派性质机构的;

2.7不诚实或欺骗、蛮不讲理,严重触犯了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2.8连续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2次以上的;

2.9私自外出打黑工,私自从事本合同外的其他活动、私逃或非法滞留的;

2.10被发现有偷盗、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11参与其他商业和个人活动或成为任何公司的合作伙伴或董事;

2.12一旦查证伤亡是由乙方自残、自伤行为;

2.1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玩忽职守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14乙方若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一经甲方发现,则处以其徇私舞弊金额的30倍罚款,并立即开除、解除合同、遣送回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支付。若严重者并追加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核泄漏等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负责将乙方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乙方必须在甲方的领导下由组织的进行撤退或不撤退。

第十一条:争议与仲裁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乙方在国外工作期间无条件地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处理,回国后可在被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篇9)

甲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员服务于甲方“”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按下列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员配备

(一) 乙方派遣的船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按交通运输部JT20__-93《海船船员体检要求》的标准体检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约中关于船员有效证书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当局规定的适合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相应的各种有效证件;

4. 所有船员均须具备甲方认可的海上任职资历,并能胜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长、轮机长、大副、电机员必须具有新造散货船接船经验,其他重要职务船员(水手长、机匠长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同样经验;必须保证至少两名驾驶员持有效GMDSS操作员证书;机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证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兼职铜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所有与派遣船员任职有关的证书有效、齐全、真实、合法。

(三)甲方将实施相对固定的船员板块管理。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板块内船员,已确定人员原则上只在板块内进行调换。

(四)甲方应与船员及时签署雇佣协议,乙方派遣船员的派遣期限具体根据甲方与船员之间的雇佣协议确定。

二、船舶管理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术资料》,并确保该船已经有权检验机构及相关主管机构认定处于正常适航状态,悬挂国国旗。

(二)甲方要对船员进行SMS培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计划,分期分批派员到船,尽快熟悉本船的技术特点,按照计划完成接船任务。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职的船长或大副须有经过ISpS规则培训的证书和相关记录。且在甲方船上任职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船舶保安计划等相关规定管理船舶、人员及货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员应按甲方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委托公司报告并报送甲方。甲方应为乙方所派船员在船开展维修保养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船员调配管理

(一) 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现有在船和后备船员作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员的基础。在船船员职务提升,需凭船舶推荐信,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级职务。上述船员需调整时,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员中挑选合适船员作替补;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适当调整板块骨干船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员调配程序采取填表预配和审核的办法。乙方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将预派的和预公休的船员名单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审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调整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议及时调整配员,并经甲方同意。

(三) 船员应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在国内港口(不含港、澳、台地区)上船交接班,避免发生因调配疏忽造成船员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若因船期发生变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指示船员返家或留驻某地待命或赶赴它港上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 船舶增减人员或定编发生变化需经甲方同意。若船员漏船,乙方应尽快补员,以确保正常营运。

(五) 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因病、伤、残、亡等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与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同等素质船员,所发生更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船员管理和教育

(一) 船员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船员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对抵国内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应适当派员上船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船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船员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应被视为甲方雇员,在船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检查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影响正常营运。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权派员上船检查船员在安全生产、维修保养及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权按其体系文件规定对船员的职责履行情况、业务技术能力等进行检查、考核和跟踪指导。

(三) 乙方船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船员如有违纪违规者,甲方或船长应提出事实根据,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及时磋商寻求一致的调整解决办法。

(四) 乙方船员因走__倒卖、吸毒、贩毒、赌博、召妓等及其他违反港口法规而被罚款,责任和费用均由船员本人负责。

(五) 甲乙双方赋予船舶领导充分的船员管理权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领导应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监督落实船员的岗位职责,不得放弃管理责任。

(六)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交换意见,及时通报船舶动态和船员管理情况,全面了解船员思想情况,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五、船员的各种保险和劳动保护

(一)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发放。劳保用品的使用管理应遵守其有关规定。

(二) 乙方船员在船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应负责为乙方船员向保险机构投保。

(三) 乙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向保险机构索赔。从保险机构得到的伤、亡赔偿金(包括事故处理费及相关善后处理费用),需扣除甲方代垫的相关费用。如乙方船员所得理赔额高于现行有效的中国及事故发生地国家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理赔标准,则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担经济及社会责任。

派遣合同(篇10)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的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有关的工作。2.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致伤、致残、致死,由甲方负责组织抢救,甲方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乙方负责相关事宜(住院手续、工伤鉴定)的办理,工伤事故也由乙方统计、上报。工伤医疗费用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工伤保险机构和甲方负担。工伤以及工伤员工旧伤复发医疗期间陪护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陪护人员的工资、交通费、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或甲方相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承担。3.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不能工作,或医疗期满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予以退回。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甲方按生育规定执行。5.派遣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按规定从工资额中扣除该派遣员工因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装的剩余部分,并收回标志、证件等,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6、对于移交乙方的员工,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所涉及的各种遗留问题由甲方承担。7、派遣员工上岗当月即交纳社会保险,未产生工资无法扣缴的,个人部分由乙方垫缴,次月由派遣员工工资扣回;企业部份当月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未给派遣员工个人垫付缴纳社会保险产生的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派遣合同(篇11)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 (人数)到乙方 (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甲方派遣 (人数)到 乙方(岗位)从事 (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为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体被派遣劳动者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 日;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第四条 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劳动者。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延续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责任。

4、出现《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 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派遣劳动者的;

(2)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

(3)同时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将被派遣劳动者从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1)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协商办理延续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派遣合同(篇12)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卡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确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或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协议终止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实际用工单位)的_____岗位从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书面公布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合理定额,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实际用工单位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工作要求。

3.实际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需要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应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见,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约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月)工作不超过__________小时。

2.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不包括在劳务费中。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一方须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应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十三、甲方应当自在乙方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乙方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以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鉴证,并予审查备案。甲乙双方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依法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或采取欺诈、威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效的,由过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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