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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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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通知 篇1

我区农村公路总养护里程达到XXX公里,其中县道XX公里,乡道XX公里,村道XXX公里。农村公路作为最基础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城乡的基本途径和纽带,对我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管理和维护已建成的农村公路,提高公路的质量标准和使用寿命,使其持续稳定地为农民服务,是目前交通部门面临的问题。如今,虽然农村公路的建设速度很快,但农村公路的维护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提高农村公路的完好率和完好率,解决农村公路养护失控的严重局面,开创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新局面,本文对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进行了探讨。

一、当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中存在的问题

1.我们区农村公路的改造是艰巨的。自XXXX以来,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到XXXX,全区XX个行政村的村村通道路全部硬化,自然村村村通道路硬化率达到XX%。但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建设标准低,路面宽度X-X米,缺乏必要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另外维修管道不到位,损坏严重。修路的时候,为了节约成本,一般都是边弯边弯,边坡边坡。农村道路大多陡峭陡峭,抗灾能力差,病害多,需要修建大量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

2.我区农村道路维护管理难度大,部分道路抗灾能力低。由于农村公路线路长、距离远、数量大,管理起来非常困难。而且地处自然灾害多发区,但同村公路的建设和规划由于资金“瓶颈”的限制不得不降低设计标准,部分同村公路修建时存在路基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农村公路网的整体效益和综合服务功能。同村公路路基等级低造成的问题非常突出,容易被洪水冲刷。经常出现滑坡、路基缺口等现象。由于养护资金短缺,难以及时修复,给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造成了重大损失。

3.农村公路管理问题亟待加强。人们热爱道路,保护道路和管道,不时侵占道路。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本没有公路养护意识,认为路坏了国家就修。甚至有人认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本不需要养护,养护的话就是浪费财力物力人力。沿路的人们,为了自己的方便,把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临时打谷打谷场的好地方,在肩膀上种菜,经常把各种存款堆在路边。有的占路堆积,造成裂缝、坑、坑、塌坡等道路病害。,严重损坏了公路,降低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4.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不适应现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法规有待加强、完善和规范。维修责任没有真正落实,维修管理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大量农村公路缺乏管理和养护,路政管理不到位,养护体系缺乏活力。我区县乡道、村道日常管理养护的资金标准已经无法承担目前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近几年维修设备、材料、人工价格上涨,乡镇(街道)、村财务状况不好,资金难以筹集。现在定维修基金标准不合适。

5.由于维修人员工资低,维修团队不稳定,质量低。据统计,65岁以上的维修人员占总数的XX%。因为工资比较低,现在的标准是每人XXX元/月公里,所以很难招到年轻的高素质人员。聘用的养护人员大多年龄较大、素质较低、整体工作能力较弱,导致农村公路养护标准低、养护效果差、技术含量低的现象。提高维修队伍的综合素质迫在眉睫。

6、养护技术低,质量不高,农村公路养护队伍专业养护人员少。目前农村公路养护的主要工具仍然是扫帚和铲子,技术粗放,设备简陋;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中专业养护技术人员很少,从事养护的技术人员比例不到5%,掌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能力较差,大大降低了养护水平。

二、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1、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

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分割、全民参与”的新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县对县管理、乡对乡管理、村对村管理”的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应遵循“政府和财政投入优先、多渠道筹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加强监管”的`原则。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养护质量检查监督和资金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交通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2.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WwW.j458.coM

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核心在于政策,关键在于资金。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人现行工资标准,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补贴资金,政府预算增加农村公路中小养护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资金逐年增加。

3.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融资渠道

争取地方政府投入:积极增加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地方财政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加大投入。因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财力有限,他们确实很难提供资金来维护农村公路。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减轻农民负担,采取了以工代赈的方式。除了在每条村道设置专门的养护人员,保证村道的清扫和畅通工作外,在村道的具体养护期间,还需要外出工作,以减少养护项目的支出。

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养护资金投入:同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有必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灌输“想富先修路”、“修路赚钱”的思想,调动受益村民的积极性。村民委员会还可以通过“一案一议”的方式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动员农民采取出资、以工代资、捐赠物资(如沙子)等方式

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综合养护、注重实效、保证畅通”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维护分离的维护体系。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在行政村,交通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划定一定的里程或区域,分配到附近的行政村。交通部门应免费培训农民道路维护工人,农民和工人应在繁忙时做农活,在农闲时维护农村道路。农民养路工人根据养路质量或达标率,从行政村委员会或交通部门领取一定报酬。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体承包两种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可以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采用季节性养护和群众集中专业养护的方式进行。公路养护、大修理、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鼓励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或招标,按路段或区域选择合格的专业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难以通过市场化运营进行养护的农村公路,也可以采取雇佣和委托个人(农民)分期承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5.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技术水平,推广使用近年来使用的改性沥青混合料、乳化沥青、密封胶等适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养护质量和工作效率。随着农村公路中沥青路和水泥路的增加,维修作业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处理砾石路。配备实用的沥青路面修补机、路面破碎工具、道路清扫机、混凝土路面缝纫机、道路边沟挖掘等养护机械设备,可以更好地处理道路变形、车辙、裂缝、剥落、磨损、剥落、坑洼等病害。建立一支专业的养护管理队伍,负责组织、监督和指导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和公路物业养护工作,对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管护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培训,使其快速掌握一些农村公路养护内容、措施和质量的基础知识,尽快满足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需要,从而提高养护人员的养护水平。

6.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和安全保障等配套工程

要把发展理念从注重发展规模和速度转变为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协调性,全面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要加强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和安全工程,处理好公路建设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关系,解决危桥、急弯、视力差、排水不畅、安全设施缺乏、平面交叉不合理等问题。,从而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性能,保证行车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总之,农村公路是“三点建设,七点养护管理”。要正确理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关系,坚决克服“边改建边忽视养护”的思想,做好边养护边建设的工作。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更重要的是发展”的观点,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实现长效管理,建设与养护并重,保持农村公路长期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更好地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走上良好轨道,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管理通知 篇2

为全面打赢"百日攻坚战",根据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城建检察大队将对城区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特作如下通告:

一、市区五一九路、八一路、华光路、李纲路、熙春路为城市管理一级严管路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路段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

二、市区主次干道不得随意设置(摆放)店招,广告牌,不得随意晾晒物品等。

三、早、夜市经营者必须进场进店或按指定地点,规定时间文明经营,不得随意占道,污染城市环境卫生。

四、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遗撒。

五、遵守社会公德,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市城建检察大队将以拍照、摄影等方式对市民不文明行为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予以曝光,严禁将宠物进行放养,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六、对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市城建检察大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管理通知 篇3

很多广告标识企业老板和高管都不知道如何管理员工,也不知道如何制定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今天整理了一份广告标识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从10个方面详介绍员工管理方法,各位广告人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第1点

公司作息时间表: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8:00

3、员工上下班施行指纹打卡,上下班均须打卡,请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外出申请单】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第2点

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3、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4、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5、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6、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7、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8、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9、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告知网管安排修理。

第3点

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4点

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人事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第5点

打印设备和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打印设备和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第6点

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管理通知 篇4

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近期发现某些部门员工对自己的考勤行为有所忽视,工作时间外出或下班时间不能及时返回公司所显现的打卡记录不全现象有所增加。为了更好的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提升公司形象,及时掌握人员动向,严肃工作纪律,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如出现漏打卡情况,需在两日内填写《未打卡证明》,由所在部门主管及上级领导签字后,交综合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二、保安部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有监督管理权。对迟到或隐瞒事实而故意漏打卡者,需记录人员名单交由综合办公室处理。

三、销售外驻人员考勤以销售部出具的月考勤报表为准,但回本部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部考勤制度执行。

四、中层以上领导外出,需填写《外出办公单》,并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五、突发、紧急情况,需在上班前一小时电话请假。请假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并交综合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七、未录入指纹的员工请务必在周三前由综合办公室配合完成指纹录入,严格执行打卡制度。

八、各部门考勤在每月5日前交由综合办公室审核,综合办公室需严格参照个人打卡记录情况予以考勤汇总。

九、综合办公室将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核查。

综合办公室

二〇XX年X月XX日

管理通知 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工联原[2010]86号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现予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建设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产品生产和出口、质量认证、工商注册登记、安全监管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标准为依据。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准入标准。

(二)本准入标准中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系指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储量备案的高铝粘土矿区的高铝粘土矿石和经过窑炉煅烧(电熔)的高铝粘土熟料。

二、生产布局条件

(三)高铝粘土矿采选、加工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规划,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铝粘土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要求。

(四)严格限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限采区新设高铝粘土开采矿山。禁止在禁采区内新设开采矿山,已建矿山应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学校与托幼机构、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范围,不得新建高铝粘土生产加工企业。

三、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

(五)新建高铝粘土矿山开采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并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矿山开采设计应根据资源状况、赋存条件以及开采设计方案等选择安全、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采矿方法和装备。

(六)高铝粘土选矿企业单条生产线原矿年处理能力应大于5万吨。选矿回收率要求达到80%以上。

(七)高铝粘土熟料加工企业年生产能力不得小于5万吨,其中,单线年生产能力要求达到:1.回转窑≥3万吨; 2.隧道窑≥2万吨; 3.梭式窑、竖窑≥1万吨。

四、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消耗

(八)高铝粘土采选企业露天采矿回采率要求达到80%以上,地下采矿回采率要求达到70%以上。

(九)高铝粘土矿一般情况下只能用于耐火材料、刚玉型研磨材料、高铝水泥、陶瓷匣钵等工业生产原料。对同一矿床伴生(共生)的多种耐火原料及相关矿产,必须综合开采,合理利用,严防优材劣用。

鼓励对低品位高铝粘土矿进行选矿加工提纯,分级选别、分级使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十)高铝粘土熟料煅烧平均能耗指标要求:1.转窑吨产品能耗小于220公斤标准煤; 2.隧道窑吨产品能耗小于230公斤标准煤; 3.梭式窑吨产品能耗小于300公斤标准煤; 4.竖窑吨产品能耗小于180公斤标准煤。

(十一)熟料煅烧装备应采用通过技术改造的环保节能型窑炉,并采取余热回收利用措施。

五、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

(十二)高铝粘土矿山采选以及熟料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等有关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地方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十三)企业必须按照环保、水土保持和耕地保护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义务。

六、主要产品质量

(十四)高铝粘土生料和高铝粘土熟料应满足以下标准:《铝土矿石》(GB/T24483-2009)、《高铝矾土熟料》(YB/T5179-2005)。

七、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十五)高铝粘土采选生产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六)高铝粘土采选企业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具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条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按照标准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七)矿山开采企业应设置地质测量机构,配备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矿山资源储量的动态监测。大中型矿山应配备3-5人,小型矿山2-3人;确无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应以合同(协议)的形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矿山地质测量工作。

(十八)矿山开采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矿山开发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大中型矿山2-3人,小型矿山1-2人。

(十九)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并为从业人员缴足相关保险费用。此外,企业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

八、监督与管理

(二十)重点高铝耐火粘土资源地区应制订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列入规划和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不得受理审批。

新建和改扩建高铝粘土项目应当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编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充分论证和评价项目的资源回收率、综合利用水平,能源利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对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保护程度,评审合格方可进行项目核准申请。

对不符合准入标准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核准;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卫生、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地方人民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决定撤销或责令关闭的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应依法撤销相关许可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二十一)现有高铝粘土开采和生产企业应通过技术改造、资源整合、加强管理达到本准入标准。2011年7月1日以后仍达不到本准入标准要求的,应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二十二)高铝粘土开采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和销售台帐,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报表。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生产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高铝粘土;用户不得购买不符合准入标准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

(二十三)省级和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执法部门负责对当地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本准入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本准入标准的生产企业,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分别取消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出口供货资格和产品出口许可证。工信、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负责对当地高铝粘土开采和生产企业执行准入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高铝粘土采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

(二十四)国土资源部定期公告符合本准入标准的高铝粘土矿开采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定期公告符合本准入标准的高铝粘土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

(二十五)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级铝粘土批发市场的产品配置功能,本着“优质优用、优质优价、综合利用”的原则,调控产品流向,统筹安排各地区、各行业对高铝粘土的需求,合理高效地配置矿产品。(二十六)行业协会要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业准入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国内外高铝粘土市场的分析研究、促进采选生产工艺技术发展,推广行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新技术,建立符合准入标准企业的评价体系,科学公正提出评价意见。

九、附 则

(二十七)本准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高铝粘土矿山、高铝粘土加工企业。

(二十八)本准入标准中涉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若进行修订,则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二十九)本准入标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管理通知 篇6

为做好对加班的管理工作,规范办理手续和审批程序,以达到有效加班、有效休息和统一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要提高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凡能够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不要加班。确需加班,要保证加班人员八小时工作之外的休息时间。

二、凡需要加班完成的工作,须由处室主任填报加班申请单(加班申请单附后),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加班。

三、因时间紧、事情急,未能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者,必须在事后立即按上述要求补办加班申请。否则视为未发生加班。

四、如遇到大型活动需多人加班,由组织该项活动的处室主任办理全部加班人员申请手续。

五、办公室对加班情况每月统计清算一次,学校视情况确定加班补助或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由各处室主任安排加班人员调休。

六、各处室所报的加班人员、起止时间、事由等内容要具体真实,处室主任和分管校长要对实际加班情况进行督查和核实。

七、办公室每月对上个月加班情况进行公示。

八、严格责任追究,如有虚报加班等违规行为,学校将追回加班费,并视情况给予处分。

八、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九、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管理通知 篇7

一、公司xx群、xx群,自建立以来,方便了公司各部门发布通知和各类信息,促进了员工间交流工作,相互学习。为更好地发挥作用,营造一个礼貌、团结、和谐、进取的`交流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凡加入“xx群”、“xx群”的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所属各部门、各管理中心以及员工利用“xx群”、“xx群”互相讨论、咨询公司内部工作及相关业务,交流工作经验,反映本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合理诉求,报送有关资料等。

四、“xx群”、“xx群”的管理坚持“尊重彼此、服从规则、健康活泼”的原则。

管理通知 篇8

近年来,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路政管理工作还相对滞后,“重建轻管”问题仍旧突出。如何依法提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里程共计535.5公里,其中:县道89.9公里、乡道48.4公里、村道387.9公里、专用公路9.1公里,等级普遍偏低。“十二五”以来,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xx路路面加铺工程完工,xx路、xx路、xx路等路段相继改造通车,“村村通”工程提前完成,xx大渡河一桥顺利建成,xx大渡河三桥、四桥建设已纳入“十三五”规划,xx联网畅通工程xx大道xx段建成加快实施,重型货运车辆穿城而过即将成为历史。但是,路政管理工作还相对滞后,存在较多急需改进的问题。一是建控区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多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路产路权不明确,不少地方存在任意在公路两侧红线内兴建餐馆、商店、旅社、停车场、设置非交通标志牌等现象,公路两侧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路段违章建筑林立,呈现公路街道化态势。二是侵占路面路权现象频发。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作晒场、堆场、垃圾场、修理场、停车场等,一旦到了秋收季节,公路上稻草、玉米、谷子比比皆是,尤以乡道、村道为甚。三是治理超载超限形势严峻。许多路段大吨位重型车辆多,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屡禁不止。如xx路xx段改建完工不到两年,路面、路基损坏就呈蔓延趋势,虽投入大量资金维修,通行状况仍然较差。四是路政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路政管理不能单靠路政部门,需要多方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公路街道化等问题严重侵占了公路路产和路权,使路政执法难度大,需要当地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

(一)坚持有法可依,提升治路水平。一是修订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应修订完善目前仍在生效的《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和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通告》(xx府通〔20xx〕5号)与《xx市xx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xx府办发〔20xx〕29号)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确保在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有法可依。二是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巡查密度和频率,提高巡查质量,对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进行专项治理,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据“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科学调整管理方式和执法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实施路政许可、路政处罚等强制措施。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交通路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少于4次,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换证和新领证的执法考试,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二是树立良好形象。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将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公示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行政执法有效证件,亮证执法,狠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歪风邪气,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三)坚持执法必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思想整顿,重点解决执法意识和执法宗旨的问题。二是抓组织整顿,主要检查路政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抓纪律整顿,杜绝有法不依、执法随意的现象。四是抓作风整顿,检查是否做到“两公开,一监督”,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态度是否文明等。凡是对违反执法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注销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违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坚决予以退回。

(四)坚持宣传先行,优化工作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普法教育,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以案说法,以直观图文为教材,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路政管理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宣传,全面提升路政管理的群众认知度。四是把每年3月作为“公路法规宣传月”,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关注、关心、支持、参与路政管理。

(五)建立联动机制,共创崭新局面。一是与区人民法院建立联络制度,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通报执法情况,重大路政案件及时向法院咨询,组织路政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提高执法水平。二是与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协作关系,与交警和运管等部门建立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助的协防机制,与乡镇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三是与公路沿线各乡镇、村委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实行“路政联系卡”制度,进一步完善路。

政协管网络,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六)健全路产档案,完善基础工作。针对近年来路政管理与执法中暴露出的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不及时、路产范围不明晰、路产档案不健全等问题,路政管理机构应依法参与新建公路交工、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的路产档案,增强路政管理的条理性和规范性。同时,建议区政府以文件形式确定尚未确定公路用地范围和路产、路权范围的农村公路,及时划定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并设置醒目的标桩、界桩。

管理通知 篇9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墨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石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据《石墨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石墨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 申请准入公告的石墨生产线所属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生产线,以及污染物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四)符合《石墨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第六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条件,明确生产线在建设条件、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资源消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组织完成复核。

符合准入条件的石墨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材料存有质疑的,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查验活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生产线所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准入条件开展自查。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

(五)发生重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行为。被撤销公告资格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经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石墨生产企业。

第十五条 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管理通知 篇10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

(二)沪闵高架路(全线);

(三)中环路(全线);

(四)华夏高架路(全线);

(五)卢浦大桥;

(六)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七)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

(八)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二、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

20xx年3月31日

管理通知 篇11

发布日期:2017-10-14 浏览次数:400 工信部发布《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才能具有萤石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这是本月中市场传出萤石资源明年将整合的前奏。

本月中旬,一位氟化工产业政策制定高层人士曾表示,国家级的萤石资源整合在2012年将有实质性突破,同时预测在“十二五”末,中国整个氟化工产业将达到1500亿元产值,约为2009年的5倍。时隔不过半月,工信部就发布了相应管理办法,体现出国家对萤石资源整合和加强管理的紧迫性。

据上海有色网(SMM)调研,8月初以来,包括天业通联、永太科技和多氟多在内的三家上市公司,竞相收购萤石矿资源。同时,五矿集团、湖南郴州氟业等萤石相关企业,正把收购萤石资源作为企业今后发展的重点。

上海有色网(SMM)认为,萤石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是一种可用尽不可再生的资源。我国虽是萤石资源大国,但由于盲目开采、乱采乱挖等现象屡禁不止,致使高品位萤石资源已经出现短缺的局面。而萤石资源整合将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市场配置秩序,随着加工技术不断提高,萤石矿产的可持续应用将得到更好的体现。

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各界对符合准入标准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监督,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和《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各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报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电话:010-68205567 010-68205569 邮箱:wangww@miit. 附件: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管理,推进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结构调整,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准入标准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公告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申请准入公告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三)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的生产装置;(四)具有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五)符合准入标准的规定;(六)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七)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八)按生产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九)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符合上条规定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可向生产装置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以下简称准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第五条申请准入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准入公告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效证明文件;(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五)企业生产经营及生产指令性计划执行情况;(六)项目建设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七)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八)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九)采矿权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采矿权证复印件;(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企业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受理机关验证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后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企业。

第六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审核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标准,在企业设立、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等方面明确是否符合规定。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三个月内,组织开展复审、核实。

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后,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材料存有质疑的,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查验活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准入标准开展自查。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情况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三)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查企业自查报告,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年12月31日前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公告企业实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和公告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告企业或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准入公告资格。

(一)不能保持准入标准;(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的行为;(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四)填报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五)不按生产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六)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被撤销准入公告资格的企业,整改合格后满1年方可重新提出准入公告申请。第十四条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公告企业若被撤销准入公告资格,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应立即收回其未完成的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所有类型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

第十六条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2.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管理通知 篇12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和广大市民特别是拥有机动车的市民大力支持下,自20xx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良好效果。xx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市区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巩固前一阶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果,大力推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人文、科技、绿色,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xx年4月11日起,xx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xx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xx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xx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xx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xx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分别为:

(一)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xx年1月9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完善过街设施,优化平交路口,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努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告。

二○xx年四月三日

管理通知 篇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对在西环路上晾晒的玉米进行了清理。目前,只有西环路与北方街交叉路口北侧一处占道晾晒玉米的主人没有联系到。请在此晾晒玉米的主人于10月13日之前自行将玉米收走,逾期将予以清理。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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