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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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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为南江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在该项目中主要负责项目验收和加强资金监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2.项目立项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着力建立稳定的基层统计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全面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中共南江县委20xx年第15次常委会议决定,对乡镇、部门专职统计人员给予适当工作补贴,统计人员工作经费预算到南江县统计局。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南江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乡镇及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工作经费,全年分上下半年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乡镇统计工作站站长由乡镇扶贫办主任兼任或从事统计业务工作,承担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政府统计调查任务,完成本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人员明确后,乡镇不得随意调整统计工作站站长和统计人员。因提拔使用或确需调整变动的,必须由乡镇书面提出,并征得县统计局同意。相关县级部门统计人员也一并予以明确,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高质量为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真实可靠地统计信息支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统计人员认真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搜集、整理、提供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完成本乡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委20xx年第15次常委会议决定,对乡镇、部门专职统计人员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同意县财政安排县统计局将统计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并每年核实更新统计人员信息,20xx年预算21.84万元,统计人员91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21.84万元,由县财政安排。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21.84万元年初预算全部到位,到位率100%(财政压缩5%)。

3.资金使用。实际支出21.42万元,资金使用率98.1%,资金使用率未实现100%的主要原因在于20xx年上半年我单位调出2名工作人员,按照其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其余人员全部按照两办发文确定和乡镇报送统计人员名单拨付到位。资金支付标准、支付依据合法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统计工作经费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制度执行有力。资金拨付坚持按项目计划,项目进度和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坚持部门联审制,先做事,后报账,从而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我局全力搞好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严格执行资金跟项目走,项目跟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和设计走的原则,做到两个部门相互协商,相互配合,工作中做到相互合作,同时加强对统计人员变更交接的管理,落实主管部门责任,认真核实人员信息,加强跟进和核实工作,使资金调拨和项目进程融为一体。

2.财务资料完整。在专项资金的使用方面,根据各建设项目的预算,分别设立明细科目,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日常工作中,对资金的支出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事项及时纠正,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拒绝报销,严格执行不同支出额度的签字程序。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www.J458.COm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统计人员工作经费。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xx年12月31日通过考核予以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纪律,拨付工作经费时,逐一核实统计人员工作情况和基本信息,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三)项目监管情况。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

(四)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公正透明,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1.截止20xx年12月31日,该项项目任务已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项目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未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提高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统计基础队伍建设。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全面覆盖乡镇和部门,明确统计人员91名。

五、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局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20xx年的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我评价结果是优秀。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内部预算绩效职责不清,工作力量安排不到位,大部分都是财务股室独自完成项目的绩效申报、自评。财务上缺少业务股室的协调配合,把本该由业务部门承担的绩效工作接了过来,简单地将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等专业性工作归口于财务人员,没有专人承担绩效管理职责,业务管理与绩效管理脱节,弱化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基本的.环节。

2.由于人力、财力等不足,日常工作开展困难,绩效编制有待改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统计人员变化或部分乡镇人员变更频繁等原因未及时对接,导致资金在兑现时出现偏差。

(二)相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2.持续深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资金的申请、下发、使用、报销结算的全过程进行制度规范,并完善相应的操作流程。

3.加大培训力度。主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在培训中应注意提高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模仿性,如多采用实际案例教学方式进行培训等。

七、20xx年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无。

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xx〕5号)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恩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肩负着全区灭火救援、防火执法、服务社会,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是一支24小时全天候执勤的队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全年预算收入2205.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32.83万元;20xx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3.06万元(日常经费结转支出77.25万元,专项经费结转支出1495.81万元)。

20xx年新增预算支出6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83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基本支出592.83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3.00万元。

项目支出40.00万元,其中:消防宣传、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并进一步掌握各类消防常识,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全力打造信息化消防条件下的新型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大队的计算机网络组建技术、卫星通信网、高清视频传输体系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作经费20.00万元,在自然灾害、车祸等安全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做好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及应对抢险救灾任务的保障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灭火救援工作经费10.00万元,在火灾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做好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及应对灭火救援任务的保障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职工工资、津贴、保险等正常发放及大队伙食费开支。

(2)日常公用支出2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办公、专用材料、被装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全大队工作正常运转。

(3)对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消防宣传、灭火救援、抢险救灾。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已建立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大队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年初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我大队绩效目标管理以部门“三定”方案为目标导向,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较为合理。

3、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年初预算时对我大队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其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操作性强。

4、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大队通过制定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了规范性和长效性。

5、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绩效评价相对客观和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大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无债务发生。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我大队严格按照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严格按标准、按流程审批,报销时坚持“三单”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资产管理情况。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大队设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年末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资产增减及时进行登记,对资产异常变化进行认真分析,对新增和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4、信息公开情况。

我大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于规定的时限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20xx年预算信息的公开。

5、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巡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等长效机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优秀。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

2.预算管理方面。我大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区法院人员经费根据川人社办[20xx]899号、川人社办【20xx】900号、乐人社办发【20xx】11号、乐中府常【20xx】81号文件规定,预算该项目经费,用于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补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法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用于司法辅助人员日常经费保障。20xx年度预算232.56万元,系全额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法警执勤岗位津补贴、加班补贴,保障法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保障司法辅助人员日常经费保障足额按时发放。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的指导思想,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我院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20xx年度人员经费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完善项目的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通过查阅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申请资料、财务资料及其他档案资料等,收集项目相关统计数据,如工资花名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审批汇总表、人民警察执行值勤岗位津贴审批汇总表等,对人员经费管理、发放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二)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国家、地方规范、行业标准及政策文件为首要评价标准,通过定量为主的评分方式进行评价,对于无法定量评价的指标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价。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设定的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原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指标、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合理确定分值。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我院人员经费支出综合绩效评价为100分,评价结论继续执行。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区财政局区将本院“法院项目人员经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金额为232.56万。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项目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为充分保障单位业务经费的稳定使用,严格使用,均衡使用。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依据合法,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费合规性为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业务经费支出共计232.56万元,20xx年区财政局拨付资金232.56万,资金到位率100%。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清晰,去路明确,未出现应支未支,资金使用完成率达到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院20xx年让每位干警感受到司法的关怀。较好发挥了经费管控带来的积极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我院所有经费使用均按照相关业务流程进行,统一支付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严格案件审批和资金流动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办法规定,认真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仔细把关,让每一件案件有理有据。对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有限资金能够用的有效高效。

六、有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加大与财政的沟通力度,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扎实工作,资金管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恪尽励精”目标,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工作,加大相关管控力度,切实控制经费支出情况及相关的业务流程,期望将纳税人的每一份税金,都在我院法官发光发热,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20xx)28号]、《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江永政发(20xx)2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xx年“联网直报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依据

江永财发[20xx]10号,金额20万元。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

该项目的设立是县政府为保障我县“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企业)通过网络直接向省局网络平台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确保国家、省局网络平台能及时采集到我县“四上企业“的各项统计数据,促进我县企业统计报表上报流程向科学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

三、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面实现我县“四上企业”实行联网直报,确保企业联网直报率达100%。

四、主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我县“四上企业”通过直接向省局平台联网直报统计报表,避免了我县“四上企业”统计数据的人为干扰,确保企业真实、自主上报各类统计数据,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减轻了企业工作量,避免企业统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向统计局报送纸质报表,避免了向统计局各专业多头上报统计报表;减轻了县统计局专业人员的工作量,由于实现网络平台直报,报表数据的差错可在平台上及时进行查询和交流,而不需要县局专业人员直接到企业核实报表数据的差错情况。

五、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能更清楚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政府管理效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县财政局拨我局“联网直报”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联网直报网络设备的更新及维修,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专业统计人员对各企业报表数据的分析处理及审核验收等三个方面,各项支出共计20万元。

七、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要求,该项目资金属报批使用,纳入国库预算管理。

绩效评价报告 篇6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综〔20xx〕11号)、《施甸县财政局施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施财综〔20xx〕5号文件下达县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资金81.00万元,并同时分解下达了绩效指标,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改造面积1.8万平方米、改造户数300户、改造楼栋数56栋、改造小区数19个;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时效指标。开工项目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3.满意度指标:老旧小区满意度≥80%。

二、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xx〕48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施财综〔20xx〕2号)下达县住建局租赁补贴补助资金96万元。共发放租赁补贴400户,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共发放租赁补贴400户;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100%;

3.满意度指标: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80%。

三、乡村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xx〕12号)、《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一批项目资金(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通知》施财综〔20xx〕6号,下达施甸县20xx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2万元,其中:摆榔民族小学3万元、木老元乡中心学校3万元、旧城乡中心学校3万元、姚关镇中心学校3万元,并同时分解下达了绩效指标,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质量指标。项目进度≥100%;

(2)时效指标。年度开展计划活动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于该项目的青少年人数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建成后可持续使用时间≥3年。

3.满意度指标:受益服务对象(家长和学生)对该项目的`满意度达98%。

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步申报项目及申请各级资金的依据。自评结果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该项目资金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62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48人,资助高中阶段192人,资助中职阶段185人,资助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02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xx年9月,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当前学年资助申请,填写相应资助项目申请表。

针对省内户籍学生,9月底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各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高等教育阶段新生录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立军功升本等新生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出的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和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的新生信息)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对于申请学生不在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学生。学生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核实确认身份,经确认为建档立卡学生(国标、省标)的,于9月3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逐级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反馈省扶贫开发办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学年资助范围。

20xx年11月,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学费(学杂费成保教费)免除工程,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xx年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20xx年11月底前,将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0xx年11月底前,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学校应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未受到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将未受助原因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留存有关资料备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莒南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如下表所示的年度绩效目标表: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经济合理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保密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xx〕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3.绩效评价方法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时拟运用以下几种具体方法:案卷研究、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信息检索、电话和问卷调查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准备阶段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按照下达评估任务,拟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预算单位提交基础资料和数据。具体绩效评价实施阶段包括资料审核与现场访谈调查,实施绩效评价,撰写报告,征求反馈意见,提交报告,结果汇报等流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莒南县20xx年贫困学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分。依据优(100-90)、良(89-80)、中(79-60)、差(59-0)四个评分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7分。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完整,实事求是。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政策相符,填报合理。项目资金240万元,实际到位240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金规模合理。莒南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明确,细化程度不高。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为28分,评价得分24。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相关手续健全,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资金使用比较合规,评价中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但是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所欠缺。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莒南县当年各阶段学生人数符合资助标准。按照资助标准,各个阶段学生分为三档,根据提交材料,逐一进行家访并形成书面材料,再按照标准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资助发放及时,发放及时率100%。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22分,评价得分22分。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结果,项目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很大的帮助,家庭受益颇多,在社会反映良好,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让孩子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

在评价项目时,通过现场随机访问的方式,向服务主体相关人员及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对于学生及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满意率为98.4%。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

项目部门年初没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绩效评价时临时补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未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报绩效指标内容,未按照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设置要求填报,有些指标设置前后缺乏逻辑关系。项目没有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或可研分析,工作目标不清晰,没有详细填写具体的年度计划安排。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均未能细化量化。总体而言,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够规范。

(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调研中发现,部门学生家长和老师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了解,反映出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导致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学校的部分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不能充分认识新政策的重大意义,讲不清政策、程序,对所需要材料模糊不清,缺乏公平、公正、相对合理的过程,以至于许多学生、家长及社会对资助政策不理解,甚至误解。

(三)学生资助原则不尽合理

现行的学生资助程序,是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按国家资助比例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发放金额下达给学校。按照这种“平均主义”的学生资助原则,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有违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的初衷。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待加强

各学校的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补助申请流程不尽相同。调研中发现,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具体资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造成部分学校工作程序欠规范,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欠缺。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和流程管理

从该绩效目标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可以看出,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存在不规范现象。

第一,有必要对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培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绩效目标填报的工作人员存在对绩效目标理解不清,对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实施计划、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不了解,特别是对指标的量化和细化,存在较大问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做好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是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二,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一般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方面,财政部门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目标审核是指财政部门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和适当性四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的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前置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全面的宣传讲解,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和各班级资助人员等多种渠道正确宣传国家对贫困生的政策,让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引导学生及家长正确使用助学金,组织以各项正能量为主线的学生活动来树立榜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最终目的。

(三)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改进项目实施方法,资助经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农村、和贫困乡镇的学校倾斜,改变一刀切的做法。

(四)加强对资助的各个环节监督检查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落实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显有违公平、公正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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