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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1】

据统计,在各类自然灾害中,气象灾害占70%以上。虽然当前气象科技水平已经大幅度提高,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今非昔比。但遗憾的是,受传输手段限制,气象信息传输覆盖面不广,时效性不强,针对性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气象现代化建设和气象科技信息的综合效益因此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尤其在广大农村,气象信息的传播和利用问题更为突出。成为气象防灾减灾最为薄弱的地区。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延伸气象服务网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发挥气象科技灾害防御效益,一直是气象部门追求的目标,乡气象站的建设,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捷径。

一、明确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具体监测责任人。做到了乡有主管领导,村有主管干部,专门气象信息员,保证了各项责任落实,确保气象信息的及时传达与预警。成立了以刘启明同志为分管领导,村委会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的工作领导机构,其中我负责气象信息的处理,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建立。

二、抓好公路养护基础工作

次组织对信息员进行培训。通过集中授课,重点讲解气象预警信息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系和农村气象信息员职责、气象信息获取、传播及气象灾害的特点、危害、预防。引导大棚种植户和气象信息员进一步了解气象科普知识和气象科技信息,学会预防气象灾害,充分利用气象科技知识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

上班期间,我做到按时上班,积极上岗,负责气象灾害灾情信息的收集并报当地气象局。

三、重视安全、加大宣传

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对全乡人员的气象知识的宣传,提高他们在生活中的安全工作意识和生产上的适时预防和治理,减小农户的经济损失。

四、巡查记录和总结

自20xx年初到年终,乡遭遇了6.257.10遇到较大的气象灾害,这两次气候影响较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因此今年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完成比较往年稍有难度。但也较好的完成的这一项工作。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2】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高温、干旱、雷电、大雾、灰霾、寒冷、道路结冰和冰雹等所造成的灾害。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统筹规划、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海洋渔业、安全监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监测、预报、预警的联防制度和应急预案主动响应、信息沟通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保障当地气象观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应急处置、灾害评估与调查、人工影响天气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所需经费的支出。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防雷减灾、气象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加强气象科普场馆或者设施的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培训课程,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气象等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并参与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科学避险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参与应急演练等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气象灾害防御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

鼓励气象灾害防御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和服务等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发生机理、监测、预报、预警和防御技术研究,鼓励技术创新,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人才培训制度、人才共享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气象灾害防御社会组织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等因素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阈值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防御重点区域、风险阈值等信息。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本地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城乡规划。

编制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渔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航空、旅游、通信、能源、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应当与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相关要求相协调。

第十四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防御原则;

(二)防御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防御工作现状;

(四)气象灾害易发区和易发时段;

(五)防御分区及战略布局重点;

(六)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

(七)防御工程及保障措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高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海洋渔业、安全监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本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设施检查。

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主要包括演练准备、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和评估总结等内容。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等部门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气象灾害防御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气象灾害隐患排查;

(二)确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三)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确定防御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四)定期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五)进行气象灾害风险安全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指导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供查阅、使用气象资料便利,指导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鼓励非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停课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在校学生(含校车上、寄宿)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当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

第二十条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第二十一条 编制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以及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立项,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沿海城市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水利、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制定近海台风应急预案和海上台风应急预案,指挥近海地区及海上作业平台、船舶等防御台风气象灾害,根据台风情况做好人员转移,提高沿海城市对台风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大风、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风需要,建设和完善紧急避难场所、避风港、避风锚地、避风带等设施,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提前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固道路、港口设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制定城市暴雨应急预案,避免因暴雨导致城市积涝;对已出现积涝的地区及时进行整治疏通。

城市排水管网的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排水管网和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持排水通畅,针对城市积水易涝区域增加、改造排水设施并制定排水措施,设置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等部门制定农村暴雨应急预案,指导农村居民做好房屋选址、建设等暴雨灾害防御措施,避免因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水利部门应当在洪涝灾害易发区修建河道、水库、堤防等防洪设施,监测与核实水库、山塘容量。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日常排查,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科学规划,逐步增加绿地率和水域面积,调整能源结构,减少人为热源排放,减轻高温热浪的影响;根据干旱灾害特点,因地制宜修建中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和雨水集蓄利用等抗旱工程,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保障干旱期城乡居民生活供水的水源贮备;电力监管部门、电力企业应当针对高温和干旱做好供电准备、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配。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天气期间减轻劳动者工作强度,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合理调度水资源,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引进耐旱品种和抗旱耕种技术,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减轻旱灾影响。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防雷标准和规定,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做好日常维护。

第二十七条 农村学校、雷电灾害风险等级较高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和种养殖区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安装雷电防护装置。雷电防护装置的安装和维护应当列入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计划。

第二十八条 大雾、灰霾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机场、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码头、人口密集区域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灰霾监测、防护等设施,并做好交通疏导、科学调度和预防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在寒冷天气来临前,引导群众做好防寒保暖准备,及时向社会开放应急庇护场所和救助站;指导农业、渔业、畜牧业等行业采取防寒、防霜冻、防冰冻措施。

低温、霜冻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业结构,采取综合有效防御措施。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应对道路结冰、线路覆冰的防护方案。根据冰冻可能发生的`情况,发布道路出行建议,进行交通疏导;加强供电、通信线路巡查,做好积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 冰雹多发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冰雹灾害的调查,确定重点防范区,组织人工防雹科学试验,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预警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物资储备,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排查气象灾害隐患。

各级人民政府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结合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农业生产实际,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和指导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区域人工增雨、防雹、消雾和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根据当地农业抗旱、生态建设以及重大社会活动服务需要适时依法开展。

第三十四条 鼓励建立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巨灾保险制度。

鼓励通过保险等方式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强下列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一)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加大气象灾害监测站(点)密度;

(二)在交通和通信干线、重要输电线路沿线、重要输油(气)设施、重要水利工程、重点经济开发区,以及山区、海洋和重点林区、矿区、渔区,农作物主产区,加强气象监测设施建设。

第三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防御设施纳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七条 气象灾害防御设施依法受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及其警示标志。

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受到损坏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者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等部门。

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涉及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应当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新闻出版广电、海洋渔业、安全监管、旅游、通信、民航、电力、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信息共享机制。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开放气象数据接口,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交换和共享气象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水旱灾害、森林火险、地质灾害、农业灾害、环境污染、电网故障、交通监控、城乡积涝等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与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新闻出版广电、海洋渔业、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建立气象预警信号的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部门,加强专项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为农林果业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生产安全、旅游安全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加强气象条件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物价影响的气象预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四十一条 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区域数值天气预报开发应用。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研究总结影响当地天气系统规律,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四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进行加密观测,组织跨区域预报会商和监测联防,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完善城乡预警服务设施,健全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气象灾害易发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在城镇显著位置、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重点工程所在地、应急避难场所等以及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根据需要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传播设施或者利用现有的传播设施,及时准确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气象灾害防御需要,设立公益性气象广播电台、电视频道,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途径。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边远农村、山区、渔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装置等及时向受影响的公众传播信息,实现与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的有效衔接。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收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准确、及时、无偿地向公众传播,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发布的气象台站名称;在紧急情况下,应当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传播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避难场所、救援电话等信息。

电视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当在电视屏幕持续显示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图标,并以字幕形式播发预警内容。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后,当地广播、电视媒体除播发预警信息外,还应当同时不间断滚动播出气象台站监测到的台风、暴雨最新情况和相应的防御指引;通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优先通道,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灾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第四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学校、医院、企业、矿区、车站、机场、港口、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广播等途径,及时向公众传播。

鼓励企业参与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的建设。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实时发布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定期公布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范围、产品、种类、标准和传播渠道。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管,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行业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气象信息员或者协理员并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为气象信息员或者协理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气象信息员或者协理员协助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民政等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二)接收和传达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

(三)收集并向相关单位报告灾害性天气及影响情况;

(四)参与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应急处置、灾情调查等。

第四十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响应行动。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强度、时间,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对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气象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实施,并及时转移避险。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应当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组织救援和救治受灾人员,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保障措施;

(二)标明危险区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

(三)抢修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四)启用本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救灾设备、设施、工具;

(五)组织并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的生产、供应;

(六)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惩处哄抢财物、哄抬物价、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七)采取措施防止发生衍生、次生灾害;

(八)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一条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和处置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决定。

第五十二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气象灾害情况调查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气象灾害情况。

气象灾害情况调查评估应当包括气象灾害损失情况、造成灾害的原因及相关气象情况、灾害发生前后气象预报服务情况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综合分析造成气象灾害原因、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明确部门职责,排除灾害隐患,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复或者加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或者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区域的;

(二)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三)未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五)未按照规定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以及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六)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未采取措施及时向公众传播的;

(七)隐瞒、谎报或者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八)其他不依法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擅自批准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

(二)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时,未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严重影响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实施其依法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停课而未停课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四)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防御警示标志、警示牌的;

(五)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或者通信运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向公众传播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六)对重大气象灾害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阻挠气象灾害调查、事故鉴定的;

(七)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未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3】

20xx年,是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天气气候极端事件频繁出现的一年。我们在市局党组和上蔡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综合能力建设,构建多轨道、研究型、集约化、开放式业务体制新格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工业强县的发展思路,始终坚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和服务水平为中心,依靠深化改革,科技创新,推动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按照市局和上蔡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和分配的责任目标,我局主要做好了一下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把20xx年所作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气象业务工作

在基本气象业务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和各项业务技术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取准第一性气象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气象情报,做好气象情报服务工作。气象业务质量稳步上升,地面气象测报错情率小于0.5%,月报表平均成绩大于99.5%,有三个百班通过验收,观测环境保护和仪器维护质量达到A级标准。农业气象测报错情率小于0.5%,报表全部达到A级,小麦卫星遥感图的应用收到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短期天气预报平均准确率达到85%以上,天气预报服务、预报方法达到A级以上标准。及时准确地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各项天气预报服务,为领导防汛决策、指导生产、防灾减灾做好服务。在气候资料的应用方面,季气候评资料平均成绩大于300分,时效性达到省市规定的标准。

二、天气预报服务和气象科技服务工作

1、常规气象服务工作

我局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全面增强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随着业务体制的调整和完善,提高综合气象服务能力和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已经成为我们县级气象部门的新的业务定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气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调整工作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在服务上做足做好文章。紧紧依托气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共气象服务的基础加强气象灾害、公共事件以及重要区域、重大活动现场监测、预警预报和快速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不断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健身、医疗和文化紧密相关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和发布公众关心的重大天气、气候、环境气象信息,为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我们把灾害性、转折性和关键农时季节天气预报、情报的服务作为的服务作为重点。每逢灾害性、转折性和关键农时季节天气,我局都组织骨干力量认真做出准确预报,并形成书面材料,直接向县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汇报和服务。

今年上蔡县夏季粮食生产获得丰收,气象服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开展的小麦全生育期气象服务,为今年的小麦丰收提供了科学保障。如:在三夏期间,我局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在每一个降水天气过程来临之前均以书面的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涉农单位提供准确及时的天气预报服务,共发布气象信息20xx余份,气象短信4000余份,为领导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保证了夏收和秋种的顺利进行,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通报表彰。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我局发挥技术优势,利用卫星遥感技术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着火点和变化信息500余份,为县委、县政府宏观掌握秸秆禁烧信息,作出统一部署作出了重要贡献。在20xx年的高考、中招中,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招生办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天气预报,为全县高考、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通报表彰,被评为上蔡县20xx年高招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更好、更及时地为县领导提供天气预报、汛情、雨情服务,我局开通了天气预报短信业务平台,在每一个关键性天气、转折性天气、重要天气过程来临时以短信的形式为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

2、汛期工作

为了确保安全渡汛,我局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入手,狠抓汛期气象服务准备工作。一是做好组织准备。我局成立了以局领导和业务技术骨干组成的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带班和值班员职责。二是狠抓汛前业务自查。局领导非常重视汛前自查工作,对业务目标分解落实、业务制度建设和执行、业务软件应用、仪器设备运行和防雷、汛前组织和技术准备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方案及时整改。三是狠抓制度和技术保障。在执行好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业务工作中的新情况,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成立了自动雨量站技术保障分中心,配备了保障人员,对乡镇自动雨量站的使用、维护、监控、维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传输率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了乡镇自动雨量站的正常运行和雨情的准确及时上传。购置了业务备份计算机,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存储。建立了micaps2.0业务应用系统,和雷达天气资料共享系统终端,实现市-县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用新型网络终端实现了每6分钟一次的新一代天气雷达回波的市、县同步实时调阅,提高了天气预报准确率。

今年来,我们始终把决策服务放在首位,强化公众气象服务。坚持长、中、短期、短时预报服务相结合,预报服务与实况服务、农气服务相结合,书面材料汇报与电子文档演示相结合,县局决策服务短信平台与县局县、乡、村短信平台服务相结合,广播、电视、报纸、1212

1、短信警报系统服务、电视流动字幕服务相结合,预报意见与防灾减灾建议服务相结合,市、县局联动,积极寻求有关部门的协作与支持,使得今年汛期的重大天气过程服务都很及时,得到了地方领导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在决策服务方面,一是坚持重大天气过程一把手在第一时间当面向地方主要领导汇报。特别是在7月份几次暴雨期间,梁文生局长每次均当面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预报意见、天气实况和防灾减灾建议,不但汇报本县的实况,还汇报周边城县的最新气象信息,既有书面材料,又能将天气形势、卫星云图、实况、建议等。二是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开展决策服务。除每天向县委、县政府和防指等发送气象信息外,还根据服务内容,采用重要天气报告、气象信息参考、专题气象服务、天气汇报等进行汇报,材料图文并茂,内容翔实,受到了县领导的好评。还通过决策服务短信平台,及时向县四大班子和有关部门领导开展短信服务三是在服务策略上,采用渐进服务和重点服务的方法。在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时,根据把握程度确定服务面,首先向地方分管领导汇报,在确定灾害肯定会发生时,立即扩大服务面;根据不同季节和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领导对天气的关心程度,突出重点开展服务。

入汛以来,气象局全体干部职工除每日一次向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媒体发布天气预报外,向县委、县政府、市局领导、县人大、政协、县防汛办等报送专题预报服务材料66期;雨情专报47期;入汛以来降水特征分析及雨情分析11期;9次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传真预报服务100多次;电话服务300多次。向市局、省局发送灾情快报6期。期间与周边县市进行灾害性天气联防几十次。

准确及时的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全县千人评百岗政风行风评议大会上,我局取得第五名的好成绩,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通报嘉奖。

3、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网建设

20xx年是全省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网络建设的关键一年,今年,我县共建成大路李和白圭庙两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并建成芦岗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站。今年年初,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县各乡镇的自动雨量站进行了升级、维护,下到各乡镇近30次,克服重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对全县的自动雨量站进行了全面升级。5月10日以前我局组织业务人员对全县22个乡镇自动雨量站、本局自动站、人工站防雷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排查故障隐患30余个,更换调配件15件,整改电路4个乡镇。区域自动气象站和土壤水分监测站的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了全省气象监测网,确保了监测气象资料的准确及时上传,提高了气象灾害预警预报能力。

4、防雷减灾工作

气象科技服务、防雷减灾工作是气象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汛期是雷电灾害高发频繁期,易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我局在3-4月份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的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进行整改,新建楼房图纸审核与城建部门联合进行,力争从源头杜绝雷电灾害事件的发生。

三、依法行政和其它工作

我局积极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气象违法行为多起,维护了气象法律法规的权威,促进了我县气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完成了县政府年初下达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的目标任务。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局积极参加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了职工各类社会保险。

我局积极配合全县的扶贫帮带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扶贫帮带工作。

20xx年我局机关单位职工、干部无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无刑事和经济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无重大责任性灾害事故及安全事故;无重大政治事故及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xx年是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到届重创的一年,我局领导班子始终把巩固发展文明单位建设成果贯穿于全局各项工作之中。局长抓全面,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于年初制定了全年创建工作活动规划,从理论学习到各项活动的开展,从日常公务到各类业务目标的考核,均作了具体安排。同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可依。有效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局面貌焕然一新,真正达到了环境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的创建目标。

20xx年8月顺利通过市文明委验收小组的验收,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思想观念不够新,思路不够开阔,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领域不够宽,事业发展不够快。

2、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3、依法行政力度不够,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在20xx年的气象工作中,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以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牢牢把握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在基础业务、科技服务、依法行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这离我们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再接再厉、团结奋进,为上蔡气象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上蔡县的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驾护航。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4】

市地处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南岸,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台风、洪涝、干旱、高温、强对流天气、寒潮、暴雨、大雾、冰冻、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都有发生。据统计,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约占各类自然灾害损失的70%以上,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增加,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绝对值在大幅度地增加,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

在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为主要特点的气候变化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重要的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建成较完整的数值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业务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全市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达到95%以上;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已经探索建立了市区域联防、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气象灾害防御的社会经济效益日益显著,我国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显著下降,每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从上世纪80年代的3%-6%下降到目前的1%-3%;初步构建起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制度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文件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陆续颁布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科普宣传不断深入,通过气象科普基地、气象科普馆、气象科普讲座、大众传媒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不够明确。一些国民经济关键行业和主要战略经济区的气象灾害易损性越来越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成为气象灾害防御的薄弱环节。

2.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当前气象业务体系对于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弱、预报时效短、预报准确率仍不能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尚未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及时性不够。

3.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缺乏精细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尚未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撑仍显不足。

4.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气象灾害频发易发的趋势,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工增雨、雷电防御等气象服务能力还难以满足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需求。

5.全社会气象灾害综合防御体系不够健全。部门联合防御气象灾害的机制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弱,缺乏必要的防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全社会综合防灾体系不完备。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大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更加严重威胁。气象灾害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能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高敏感行业的影响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严重威胁着这些国民经济行业的安全运行。同时,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及其伴生的大气环境变差等问题都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气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和教育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加强合作与交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防(减)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把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完善紧急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作用,深入研究气象灾害发生的机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探索减轻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有效途径,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损失。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5】

自十月进入本单位来,时间已匆匆流过两个多月。这段时间内,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调整,我已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借此总结的机会,我再次向各位给予我帮助的领导同事们表达诚挚的谢意!以下为我对这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思想方面

随着的胜利召开,我跟随全局同事对这一重要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的精髓是“_________”,我们要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以更大的热情跟上国家改革的步伐。今后十年是改革的关键期,不论哪一个领域都将遇到许多挑战和机遇,我们要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努力把挑战变成机遇,以期得到跨越式的发展。将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另一座里程碑,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发挥长远的指导作用。

二、工作方面

进入单位的两个月时间虽短,但我仍以饱满的热情,不断加深各方面的学习,在同事们的帮助下认真工作,努力学习新的知识,为更好的胜任这份工作而加倍努力。进入单位后,我遵从领导的安排,进入测报股熟悉基本业务。在同事的指导下,我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地面气象电码手册》、《地面气象测报业务系统软件操作手册》等专业知识,对学校所学知识进行了复习,也学习了许多新的气象知识。通过学习,我对地面气象观测工作有了正确的认识:地面测报工作是一项考验毅力和耐心的工作,在工作中不仅要遵循与其他工作不同的起居时间,而且要熟悉掌握测报技能,最重要的是,要一丝不苟地进行观测记录和报送,容不得一丁点错误。这项工作从每一天平凡的职守里体现它的不平凡之处,我也对长期坚守测报岗位的同事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论我从事哪一方面的工作,我都会牢记毅力和耐心,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

在跟随测报班一个月后,时间悄然进入了年末,由于办公室业务的增多,我也从一开始的偶尔打打字转变成了办公室的新成员。在办公室里,我学习了测报工作的另一环节——预报。从学习预报方法到进行预报信息编报、从发送电子气象预报信息到制作气象预报视频,我都进行了认真学习。这一段时间里,我已能独自完成气象预报的基本工作,但预报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如果没有长期的钻研、记录和学习,不可能作好气象预报工作。另外,在办公室里我还学习了处理文件的基本方法,包括收发文件、编写文件、整理文件等,这项琐碎的工作仍然需要耐心和细致,否则一个错误可能导致许多纸张的浪费,还可能延误工作。不论是学习哪一项新工作内容,我都深觉受益良多,同事们的鼓励和帮助给了我前进的动力,学习和进步的期望给我努力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这段见习期的所得都将不断鞭策我前行。此外,我还跟随同事到乡镇进行了区域自动站的维修,了解到许多今后的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艰辛,如汛期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雷雨期的防雷工作等,这些我还没有经历过的工作像一座座待跃的山峰,敦促我前行。

三、未来的计划

未来的一年我将继续自己的见习工作,在这一年里,我将积极开拓学习渠道,从单位组织的远程教育、培训和其他学习中,踏踏实实学习,争取精通所从事的业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提高自己,做好准备,给一年的见习期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

20__年度,在我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努力做好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团结协作,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6】

××县的气象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新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xx届四次全会和县人大xx届二次会议精神和全市气象工作会议精神,狠抓落实,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基础测报、预报工作,全力做好气象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人影工作,切实加强防雷工作。现将XX年1—11月中旬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地面气象观测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大气探测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按期组织业务学习,保障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措施。1月-11月中旬地面观测无出站错情,已验收三个“百班”。年初,将××9个乡镇的遥测雨量仪全部撤换为雨温双要素自动气象仪,进一步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有故障及时检查并排除,保证数据及时准确传输,自动站和各种探测设备运行正常。气象基本业务工作完成较好,为气象预报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按照要求在电子显示屏开展短时临近预报工作,业务能力有所提高。

(二)加强值班,改进服务方式,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1月1日到11月13日,我县累计降水为565.8毫米,比历史同期少34.降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6、7、8月份,主汛期我县部分乡镇出现了洪涝灾害。

我局高度重视气象服务特别是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局领导和预报人员多次与省气象台、市气象台进行会商,对今年的天气气候特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规范服务方式,落实好汛期服务的规定要求,领导带头加强值班,保证24小时汛期有人值班,做到通讯畅通,充分运用预警预报服务系统进行天气预报,保证每天专人对××兴农网、××气象网、××林业气象等网站、电子显示屏资料的更新,按中短期精细化预报服务的要求,利用短信和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在我县今年复杂的气候背景下,预报人员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做到汛期24小时值班时刻不放松,较好完成了全年的气象预报服务工作。截止11月13日,共制作发布各种专项专题气象服务材料包括气候趋势预测、森林防火专题预报、防汛专题预报、烤烟专题预报、节假日天气预报、雨情通报等共105期3000余份,将“三性”天气预报结果和预防措施及雨情信息通过电话、网络通知县委、政府、乡镇及相关部门200余次,同时短信发送县委、政府、乡镇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乡镇、村委会联络员手机和电子显示屏,共发送短信万余条。在有关单位、部分村委会安装电子屏,进一步保障了气象信息的及时快捷传播。

(三)早安排、早准备,认真组织开展人工防雹工作

为加强防雹工作,5月20-22日全部作业点的点长参加市局组织的人影培训,并分别于5月17-18日、6月2日分两次组织开展了今年人影培训工作,前后共有43名作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分为基本理论和安全管理两方面,包括:冰雹云的识别、雷达基本知识、天气预报基本知识、作业时机和部位的选择、防雹作业指挥、安全作业等。通过培训,作业人员不仅增加了防雹的理论知识,而且增强了人影工作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为XX年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针对今年汛期来得早的情况,在县政府的安排下,5月20日就开始上点,6月初完成所有11个固定作业点的上点任务,包括5个高炮点、6个火箭点。同时,为保障防雹作业安全,在县电视台进行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从5月20日开始,县人影指挥中心开始24小时值班,充分利用“市—县人影指挥系统”,做好作业指挥及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局领导、指挥人员、作业人员上下连动,密切监视天气变化,适时进行作业,认真做好今年的人工防雹工作。截止9月22日,防雹作业申请次数为185次,允许作业次数为160次,作业点次共计154点次,作业点数为11个;共发射箭弹3751发,其中jfj-1a火箭弹1675发,三七高炮弹2036发,bl-1火箭弹40发。防区外有千余亩烤烟遭受大风、暴雨及轻微冰雹灾害,防区内没有出现严重冰雹灾害,防雹成效明显。

(四)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切实加强防雷工作

按照《气象法》赋予的防雷安全管理职责,积极组织参加于1月15日-16日、4月27日-29日、9月8日-11日三次主要针对我县成品油销售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企业等易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排查和检查,三次共检查相关单位和企业90余家,并认真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在检查过程中,县气象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防雷装置的安装和年检情况,并向被检查企业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历年雷击灾害案例。

此外,我局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5月20-21日,参加科协组织的“科普进校园”活动,制作展板和宣传材料,在学校广泛宣传气象和防雷知识,共发放600多份宣传材料,并向学生讲解各种气象知识。6月10日,参加在××县城十字街举行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日”公益宣传活动,共派发800多份《防雷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单。9月22日我局参与“玉溪市暨××县XX年全国科普日”大型科普活动,围绕活动主题,积极进行了气象科普和防雷避险知识的宣传,共发放500多份宣传材料。

对5家单位按规定进行了防雷图纸审核,并对各家图纸审核形成的文档认真进行归档。截止11月13日,防雷检测中心共对我县148家单位包括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宾馆、酒店、旅馆,行政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医院以及新建建筑物等开展了防雷装置的年度安全技术检测。通过防雷年检,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电子信息屏进村工程由于资金等原因推进缓慢。

2、干部职工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做好气象服务工作。重点做好防洪渡汛、地质灾害、烤烟生产、重大建设工程等专项专题预报服务。努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加快电子信息屏进村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气象联络员队伍的作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各种综合信息,切实为各级党政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气象服务。

2、高度重视人工防雹工作。强化值班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工作措施到位。加强学习,提高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的素质。努力做到“安全、准确、高效”,把冰雹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省气象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防雷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有效减少和避免雷击等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对县委、政府工作建议

当前电子屏进村工程我县在全市推进是最慢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我县所有自然村安装电子信息屏,以便更加方便、快捷地传播气象信息和其他对农民、农村实用的生产、生活综合信息,切实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县气象局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7】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1.4.4 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 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 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 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 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 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 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 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 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 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1)区人武部:组织指挥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的应急演练。

(2)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据《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有关要求,负责所辖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水工程的修复。

(3)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防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矿企业的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6)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校舍危房(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场所)的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期间在校师生或参加其他活动师生的动态,确保人身安全。

(7)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处理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实施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安全转移。

(8)区监察局: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9)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旱、涝、台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救灾资金,落实防汛防旱专项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区、街道、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12)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住宅和房地产等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3)区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定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区管部分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提供城区灾害损失情况。

(15)区交通局: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监督管理;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救济救助人员、物资、设备的安全及时运送;制定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预案。

(16)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业灾情;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抗灾柴油等物资安排;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户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渔民防汛防台救灾减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在台风影响期间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水产养殖户安全撤离等工作;提供水产养殖和渔船损害等灾害损失情况。

(17)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系统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区防指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等知识的媒体宣传教育;负责编辑防汛抗台图片录像资料。

(19)区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抢险用电的供应和电力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0)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落实防灾救灾成品粮的储备、供应和调拨,保障市场供应;指导贸易与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1)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

(22)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23)区供销社:负责全区供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供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4)保险部门:负责做好各自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保险。

(25)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根据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6)新础⒋蟠、小港、霞浦、柴桥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春晓镇、梅山乡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8】

入春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气象服务工作指导精神和安排,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和部署了今年春季气象服务工作的重点,充分领会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中“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理念,认真贯彻业务体制改革的精神,充分利用气象部门的高科技优势,努力做准做好各项天气预报和气象情报,搞好今年春季的气象服务工作。现总结如下:

从3月份开始,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安排部署春季气象服务工作,根据当前农田土壤墒情、近期气候概况,结合春季易发生的多种灾害性天气,屯留局加强布署,周密安排:。一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重大气象服务、突发性事件气象保障服务准备工作;二是把决策气象服务工作放在首位,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及时制作发布春播期气候趋势;三是认真做好春季低温冷冻灾害性天气服务工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等有关的部门提供专题气象服务预报;四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气象服务工作。

在春播期,屯留气象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春播期气象服务。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对春播期天气演变趋势做出及时、准确的预报;二是加强春耕期间土壤墒情监测,密切监视旱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三是对春季可能出现的旱情,提前做好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是加强各种设备维修维护,确保监测和预报工作正常运转;五是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决策服务和专题预报的针对性、及时性,全力以赴地做好春季农业生产的气象服务工作。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9】

1、气象观测业务。重点优化气象监测站网络布局,提高综合监测精度,在气象灾害、小流域洪水、山地洪水、地质灾害、城市洪水等灾害发病率高的地区增加监测站,今年上半年新建十字路口、景星岩、xx村等x区域自动气象站。县内现有国家基本站x区域自动气象站xx一、雪深观测站x站网密度x.x公里。完成国家气象设备年度校准检定,对区域气象站进行累计检查和维护xxx二是有效保证气象观测质量。

2、气象预报业务。依托省级智能电网气象预报业务,实现当地气象服务产品、当地业务平台与智能电网预报业务的对接,提高日常气象服务和决策气象服务能力,有效加强灾害天气和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今年上半年发布了重要的天气报告x期、天气公报x春运天气专报xx抗旱专项服务xx期间,专火专项服务xx期,春播服务专报x杨梅采摘期专项服务xx期(仍在发布)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x期间发布xx预警服务短信,共xx万余人次。

3.气象预警业务。上半年共发布。xx包括二次预警信号xx气象象局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xx气象风险预警信号由各部门联合发布。

4、xx创建县天然氧吧。与之密切相关。xx中国山水画城建设,开展新鲜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和网络系统建设,依托优越的自然气候和优良的生态环境,充分挖掘优质旅游资源,建立xx特色生态经济和气候资源发展模式,开展夏季、健康、宜居等生态气候资源评价,充分发挥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文本准备和初步审查已完成,目前正处于审查阶段。

5.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做好前期准备,确定创建名单,召开气象协理员培训会,首次以钉钉直播的形式召开全县气象信息员培训会,全县各乡镇、行政村共同举办xxx多名信息人员参加了培训。冬春干旱期,积极开展火箭和烟炉人工降雨作业。

6.杨梅成长期监督

。加强调研走访,建立部门联动走访制度,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具有针对性的农业气象服务:开展冻害救灾减损走访、高温农气走访、汛期灾害走访等,特别是做好杨梅生长期、采摘期全过程气象服务工作和杨梅采摘期降水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7、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推动落实县政府发文公布xxxx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APP对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强化对加油站和医药化工企业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8、气象科普宣传。x月xx日上午x时,中国气象局xxxx年世界气象日纪念活动正式启动。中国气象局局长庄国泰、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副局长矫梅燕、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中国科协、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在展示全国气象部门围绕主题开展的纪念活动环节中,现场特别连线了x个省局,县气象局“气象进农村”活动位列其中。在xx县淡竹乡下叶村开展的送气象科普知识下乡活动现场,气象科普工作人员为当地的村民、游客讲解气象科普知识,推广乡村休闲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同时还组织了下叶村的党员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台风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助力乡村生态旅游蓬勃发展。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及管理的毗邻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四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照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因气象因素引起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做好气象灾害与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普查,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

台风、区域性大暴雨和区域性严重干旱等专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气象灾害现状及演变趋势;

(二)气象灾害防御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易发时段和重点防御区域;

(四)气象灾害防御项目、防御措施、防御实施方案;

(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气象灾害防御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以及影响时段、范围、对象;

(二)各类气象灾害的防御要求、措施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三)气象灾害防御责任的落实。

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

(二)组织指挥体系以及职责;

(三)监测、报告、预警;

(四)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五)后期处置;

(六)应急保障。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乡镇以及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建立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镇显著位置设立气象灾害预警播发设施,在气象灾害易发的偏远地区建立气象灾害预警、报警点。

第九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农业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开展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监测预报服务,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开发利用农业与生态气候资源。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成员单位,建立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机制。

第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气象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各设区的市、县及有关部门建立应用系统。气象、民政、水利、水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信息产业、交通、林业、农业、渔监、海事、民航、铁路等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实行信息共享。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气象灾害后,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报告。

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接到气象灾害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建议。

第十三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及时作出分析判断,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级别,其名称、图标、含义、防御指南,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行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通过气象灾害预警设施发布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获知气象灾害警报和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本辖区公众传播。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发布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预警的级别和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灾害预测信息,适时启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气象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发生得到确认后,应当根据气象灾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警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者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规定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一)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域;

(二)组织人员、船只、车辆和财产撤离危险区域;

(三)组织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四)实行交通管制;

(五)决定停产、停工、停业、停运、停课;

(六)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实行统一分配发放;

(七)法律法规以及预警应急预案规定的其他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分析、预估、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决策依据。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实施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以及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项目可行性论证总体报告中应当附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催化、指挥、作业、评估等基础设施建设。在重点流域、大型水库、生态保护区域、特色农业经济区域、水源区域、干旱灾害高发区域、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发生干旱、冰雹、森林火灾和人畜饮水严重短缺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安排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安装防雷装置。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指导农村地区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引导农民建造符合防雷要求的建筑设施。

第二十二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包括水电、火电、核电、风电等)、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分别由各相应专业部门负责。

防雷装置的检测报告,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出具。

国家、自治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防雷工作有特别规定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出具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决定,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二十四条 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防雷规定做好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测工作。安全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应当及时整改。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雷电灾害防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须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防雷装置未经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

(三)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从事防雷检测的;

(四)防雷装置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未按照国家防雷规定对防雷装置进行安全检测或者安全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六条 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气象主管机构、其他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谎报、瞒报有关气象灾害重大情况的;

(二)迟报、错报、漏报有关气象灾害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规定收集、调查、上报气象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拒不执行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预警应急预案和指令的。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11】

今年以来,XX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市气象工作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1X年主要工作

(一)、综合观测业务。综合观测业务运行稳定,数据传输质量、业务可用性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今年新增8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全县区域站总数达40个,气象灾害监测网络进一步优化,监测能力明显提升。

(二)、气象灾害防御组织工作。汛期之前,修订了《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推动县政府调整充实了“XX县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领导小组”、“XX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进一步强化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长效工作机制。

全县23个乡镇、226个行政村相继制定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气象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全覆盖。

完成了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乡镇(白塔畈镇)的申报工作。

(三)、气象服务工作。汛期总的降水趋势预测准确,并与县防汛办、国土局联合举办了气象灾害暨山洪地质灾害培训班,对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气象信息员、乡镇水利站、国土中心所全体人员,水库、水电站管理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等500余人进行培训。

短期预报及时准确,特别是在临近预报中,利用卫星云图、雷达、SWAN系统以及区域自动雨量观测站监测全县的风雨实况、及时发布预警,为准确定位暴雨中心发挥了重要的预测预警作用,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险区域的群众转移安置赢得了至关重要的时间,尽最大可能减少了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今年汛期我县共启动6次应急响应,制作共发布各类服务材料40余期,其中天气情况汇报14期、周报17期,重要天气过程分析总结报告5期,另外重大气象过程期间每日滚动制作天气汇报材料。

尤其是6月30日至7月4日的特大暴雨过程中,服务主动优质、预报准确及时、工作细致到位,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县领导在指挥防汛、抗灾救灾工作中提供了科学的决策参谋依据,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的肯定。

11月22-24日寒潮雨雪天气过程,我局提前准确预测,及时汇报,县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平台均予以发布,县政府还根据我局的预报信息发了紧急通知,指导全县科学防御,收到了很好的服务效果。

(四)、气象为农服务工作。一是成立了XX县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为农服务领导小组;二是结合县情认真编制三农专项实施方案,与麦吉农场合作开展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探索通过专业合作社拓宽气象为农服务渠道和方式;三是与国元农业保险公司XX分公司合作,充分发挥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优势,助力地方政府全力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四是与县农委合作在天堂寨种子抗性实验基地共同建设农田小气候观测站,为开展农作物品种抗性实验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为将来共同开展相关课题的科研工作预留空间;五是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列入政府扶贫攻坚实施计划,通过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有效减少农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素,助力扶贫攻坚计划顺利实施。

(五)、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落实省局防雷体制改革会议精神,转变观念、思路,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转轨时期的防雷社会管理工作稳妥开展。

推动政府出台了《XX县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建立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争做合格党员。

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活动,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及时部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领导,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领导腐败;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先后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防腐倡廉警钟长鸣;组织职工参加省局纪检组组织的廉政知识在线测试活动,提高廉政理论水平。组织党员开展党章知识测试活动,提升党员理论素养。

今年6月,局主要负责人当选县十四届党代会代表,七一前夕,一人荣获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七)文明创建工作

全面落实创建各项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认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文明道德情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全局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培养干部职工健康良好的生活情趣;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传统文化;积极参加县文明办组织的交通文明义务劝导活动,倡导文明出行。

积极开展创省级为生先进单位活动,目前已通过市爱卫会验收,待省爱卫会复核。

(八)、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积极安排职工参加省局举办的人影培训班,及时做好人影装备年检,确保人影装备工作正常。按照省级要求做好人影火箭弹的储运工作,确保安全。

(九)、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事故隐患排查每月零报告制度,配足必要的消防器材,坚持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全年无安全生产是事故发生。

(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天堂寨旅游气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年底底有望实现主体封顶。观测站辅助设施维修项目已全面完成;业务平面升级改造项目正在进行,预计2020年元月投入使用。

(十一)精准扶贫工作

及时登录扶贫大数据平台,按时录入精准扶贫信息,对全局帮扶的7户贫困户,坚持月月走访,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帮助谋划脱贫措施。

(十二)其他工作。宣传工作,全年共开展5次室外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中国气象报用稿5篇,在省市气象网站发稿52篇;全民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按年度考评要求开展;综治、双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各类资料按时归档,待管理部门验收。

二、201X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气象观测网布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在现有气象观测网的基础上,加密建设一批多要素自动站,同时针对农业服务、森林防火、交通保障、山洪地质灾害预防等需要与多部门合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二)、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建立合理分工,相互协助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岗位职责,激发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加快天堂寨旅游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协调与监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天堂寨旅游气象服务中心项目施工进度,为继续实施旅游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四)、深化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乡镇信息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横向联系,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双赢。谋划实施好2020年三农专项,继续深化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提升气象为农服务保障水平。

(五)、丰富气象服务产品增加有效供给。结合XX气候及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调研旅游气象服务及小水电、特色产业服务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服务,不断丰富气象服务产品,增加气象服务有效供给。

(六)、坚持党建引领 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升工作整体水平,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文明服务为重点,积极谋划,认真实施,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人才培养。事业的发展靠人才,一方面要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一方面要尽可能多的给年轻职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同时在工作中敢于放手,让年轻职工在工作中锻炼,在锻炼中成长。

村气象工作个人述职报告【篇12】

近几年,我国的气象灾害活动更加频繁,地震、雪灾、洪水、泥石流等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让更多的人们及时了解和预防气象灾害,国家气象局及各高校于今年暑假共同组织了“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七月十八日上午,我队志愿者在队长带领下来到本次活动地点——眉山汽车总站,开展一场了一场生动的“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在车站人员对我们进行安全部署安排之后,队员们带着各种宣传资料,穿梭在候车人群当中,对小孩、老人、学生、工人、农民等不同人群进行一一宣传,让他们对气象灾害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也获得了一些相应预防措施的相关知识。在活动当中,一个小小志愿者还热心的充当解读员,为年幼的小朋友或是年纪较大的爷爷奶奶详细解读宣传材料上的知识,得到了他们的广大支持和称赞。当地媒体还就针对我们的宣传活动进行了及时报道,对于我们活动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我觉得这样的活动很有必要。”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大爷这样讲到,“以前我们对于气象灾害的了解很简单,而这些知识又直接关系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纷纷表示,希望能更多的开展此类活动,将知识传播到老百姓手中,帮助他们增加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相关知识。

通过这样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气象灾害的基本预防措施,增加了对于气象灾害的认识,为生产和生活平添了更多的安全保证,使我国气象事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推广。这次活动的问卷调查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了解到大多数人群需要一些什么方面的气象知识,将防灾减灾的宣传传达到每一个老百姓手中。

同时在科普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向全社会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篇3: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总结

__x镇__x位于嘉善县__x镇北首,东接__x村,南连__x村,西临__x村,北靠__x镇__x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甸洪公路南北贯穿境内1.5公里,离在建的申嘉湖高速公路和善江公路分别只有2.5公里和2公里,距县城320国道15公里。我村由河道呈岔口型包围,村内圣堂浜、倪家村、白洋滩等地地势偏低,全村房屋建筑多为90年代前期建筑,有些偏于陈旧,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同时全村种养殖农户较多,在台风及汛期,不免会造成村民生命财产损失。防汛、防台是抗灾重点。我村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村年度工作重点,始终以气象防灾减灾为抓手,一抓思想建设,二抓制度建设,三抓队伍建设,四抓硬件建设,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一是成立气象防灾减灾标准村领导小组。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村长任副组长,总抓创建,各线负责人相互配合积极落实,确保创建工作稳步进行。

二是制定防灾减灾规章制度。通过两委班子讨论制定《防灾减灾工作制度》,使防灾减灾工作有制可循,树立“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的观念。

三是设立各防灾应急小分队和气象防灾信息员。全村参与抗灾减灾积极性比较高,由全村青年党员和群众组成了灾害应急救 助疏散小分队、应急救助维护保障小分队、应急救助医疗护理小分队、应急救助消防小分队、应急救助巡逻小分队、应急救助生活保障小分队等六个防灾应急小分队。村部设立气象信息员一名,组织信息员参加培训,切实掌握气象信息知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农民信箱、村级简报等村自有信息平台发布气象信息。

四是配备防灾减灾硬件设施。为了使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工作落实到位,有坚实的设备作后盾,我村从改善气象站办公条件和服务水平的角度出发,为气象站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落实专人负责气象设备的运转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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