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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1

黑龙江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

年初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及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有关要求,我局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年初,我局印发了《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17号),指导全省系统扎实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按照省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要求,各市、地与垦区工商局及直管县(市)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项工作.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召开全市“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暨中国驰名商标和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表彰大会”的时机印发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并就“双打”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动员会,局长刘德忠做了动员讲话.鹤岗市工商局征求了全市20个相关单位的意见,汇总全市有关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二、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

我局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宣传力度,把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充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有利时机,相继下发了《认真开展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11号)、《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黑工商发〔2015〕27号)等文件,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并积极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充分发挥各自特点优势,广泛开展宣传.我省在宣传活动中,针对社会各界关心的侵权假冒中突出问题,利用讲座、座谈、培训、竞赛、发放资料、张贴标语、制作展板等各种形式,深入社会各层开展广泛宣传.截止到5月底,全省系统召开、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64次,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进行宣传264次,发送宣传短信42085条,发放宣传资料等17102份,进一步掀起宣传热潮,有力的推动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顺利开展.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哈尔滨日报上公布了2014年商标侵权10大典型案例.鸡西省工商局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假售假、倡导诚信守法、规范市场秩序”作为的宣传活动主题,并在市局红盾信息网设立了专题栏目.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科信局联合组织了“知识产权与我同行”徒步大赛活动.大兴安岭地区工商局发送各类宣传短信4万余条.

三、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够按照国家总局和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针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我们在大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积极开展4项整治,即: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车用燃油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及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抓好5项重点工作,即: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作、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为转变“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的弊习,我们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重点推进上,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形成了省局相关处室指导督促、市地相关科室落实、基层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做到领导抓领导、重点抓重点、典型抓典型的运行方式,进而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始终保持“战鼓频敲”的推进状态.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利用已有的案件评审考核机制,下发了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办案,切实提高全市商标执法人员商标办案水平.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牡丹江市工商局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典型案例分析交流活动,使广大执法人员从丰富的执法实践中汲取营养,进一步提高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能力.垦区工商局进一步健全机制,开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切实注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效果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切实把打击侵权假冒案件作为监管执法的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由省局统一领导,多级联动执法、群众广泛参与、媒体舆论监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掀起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潮.上半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动执法4393次,出动执法车辆5011次,出动执法人员17345人次,受理投诉和举报385件,挽回经济损失380.65万元,查处各类案件87件、案值130.38万元、罚款55.27万元,进行行政指导860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6份,销毁侵权假冒商品1758件,移送司法案件1件,有效保持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下步工作打算

黑龙江省工商局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为常态化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为此,我局在下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中将继续以扩大宣传为手段、以重点工作为牵引、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全力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开展.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及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开展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及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扎实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工作、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工作、加强农资监管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顺利推进.

(三)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总结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车用燃油专项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整治及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工作力度,按照出实招、出实效、出实绩的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2

根据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执〔20xx年4月开始按照要求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双打"),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法制处的指导下,我局机密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有序组织,始终坚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予以紧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请审阅。

一、总体概况

XX局今年开展"双打"工作以来,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20xx年重要工作之一,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结合辖区特点,突出"双打"重点

根据省局要求,XX局制定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行动方案,并根据辖区工作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把已注册备案出口食品企业及出口机电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把重点对象生产加工的出口产品列为检查的重点产品,在重点产品集中区域重点查处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或冒用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二)多措并举,追求工作实效

1、抓好"12365"热线建设

"12365"热线作为社会公众对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新途径,可以预见将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上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局"12365"热线为新开通,社会公众还未普遍了解,因此我局加强了对"12365"热线的建设,在内部完善相关硬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接听处置工作;对外广泛宣传,利用我局网站、日常检验监管时机等及时全面的向企业和社会公众介绍"1236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他们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2、开展各类专项工作,抓好重点产品监管

按照我局"双打"方案的统一部署,XX局于今年5、7月份对辖区内的出口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暨飞单专项稽查行动)。对已获得备案(注册)的生产企业,严格审查其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生产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等,重点查处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及检查是否存在非法买卖检验检疫单证、逃避产地检验、不如实报检等违法行为。从检查结果看,未发现辖区出口企业有相关违法行为,近年来,出口产品质量正常,也未发生一例国内外退货现象。

积极落实酒类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依旧十分重视此项活动,主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如参与地方"12315"活动现场、各类企业业务培训及日常检查等)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进口酒类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进口酒类知识特别是市场上比较畅销的进口红酒的鉴别等;二是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今年6月我局与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的进口酒类、进口肉类产品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假冒伪劣及非法进口等问题;三是对进口红酒报检证单的核查,是否存在涉及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经核查发现一起违法使用假冒包装案件,已经立案进行处罚。

开展对辖区主要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工作,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XX局于今年8-9月开展了对辖区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出口情况和出口市场,结合进出口业务数据,对产品的源头风险、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风险、与包装物料、辅料有关的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从四方面强化管控措施:一是针对生产源头强化检测监控力度;二是针对生产加工过程强化体系要求力度;三是针对包装运输环节强化追溯调查力度;四是针对出口食品企业强化法规宣传力度。

开展"质量月"专项活动。根据相关要求,我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xx年质量月活动实施计划,并细化"质量月"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以此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开展出口企业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网上竞赛、实验室开放日、对获证企业的质量监管等系列活动,向社会主动宣传,广泛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其中,使质量意识深入社会,在辖区内再掀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新热潮。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为使"双打"行动出实效,我局继续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合执法,除对辖区内超市开展检查外、还进一步深入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对流通领域进口食品、进口酒类产品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标识、标签,是否存在销售假冒进口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排查。经过去年我局和工商部门的有效联合执法打击,今年未发现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进口商品现象,有效促进了流通领域进口食品的安全,通过联合执法也增强了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全面净化了辖区内市场环境,履行了检验检疫部门职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借助地方平台开展宣传

积极参与"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向现场的群众以及新闻媒体,介绍进出口商品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特别介绍了当前消费者比较热衷的进口红酒的有关知识,解答相关咨询,并向现场的群众发放了《质量纲要》等相关宣传资料300余份,扩大了检验检疫的公众认识度。

2、结合"12365"热线工作,做好舆论导向宣传工作

提高"12365"热线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让群众了解检验检疫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方面的有力作为,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检验检疫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良好形象,

3、开展对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积极组织辖区出口企业的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了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质量文化内涵,各个企业高层(负责人)以及中层质量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质量意识和相关法律责任意识。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3

 今年x月份,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 9 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8家,检查商品 8485种。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 3起,结案 起,罚款 千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起,结案3起;受理职务报酬案件7起,结案7起,总结案率为84%。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进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xx年至2月,我局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5人次对济康大药店、市七一购物中心、好家乡超市七一店、红山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企业、药品超市进行了“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在 0503种商品中对近百种标注有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登记,对其中7种涉嫌冒充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提供证明专利标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市天山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4月9日至4月24日,在我局的督导下,沙区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与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世纪金花商城、康泰东方药品超市、七一超市、友好百盛、金都保健品市场和商贸城文体用品大厦进行了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联合执法检查。在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中,共对 000多种药品、500多种医疗器械、上千种保健品和 00多种品牌服装、500余种日用百货和300个品牌的文体用品进行抽样检查,逐一登记了三百余种含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4月26日,我局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局等部门,在xx市北郊华南农机市场针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农机商品开展了 “426”专利联合执法活动。

8-9月份,我局对主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专利标记的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立案查处2家广告业主,整改 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还向新闻媒介赠送了专利法宣传材料 0余份,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对专利权保护的宣传。

9月 日~5日,第 5届xx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会展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道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测绘局、边贸协会等8个部门联合在乌洽会上开展了执法行动。此次乌洽会参展商品或技术中标有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商品有62种,涉及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装潢材料、家用工具、保健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各类产品。

二、通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正面典型。

4月26日,在纪念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中,我局为xx市天山百货大楼授全疆第一家 “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牌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新疆友好集团、天山百货大楼的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授牌活动。此次授牌活动,在全疆流通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了正面典型,为全疆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表率。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4

开展“双打”工作以来,我街道打假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在上级单位的正确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落实“双打”工作任务,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改善了街道投资环境,加快了创新型街道的建设步伐,在实施专利申请资助、扩大专利申请量、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我街道对“双打”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协助上级单位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打假办,负责“双打”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为把“双打”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进行了划片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巡查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坚决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以及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

二、开展检查,加强统筹安排

实施“双打”专项活动以来,我街道打假办加强了统筹安排,开展了商业、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商业、企业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针对超市管理人员对专利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的实际,向他们宣传《专利法》,讲解传授假冒、冒充专利的有关知识;

二是认真细致地检查商品专利标记情况,指出部分经营商品专利标记标注不规范问题;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商业企业如何在经营中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

扩大影响,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3月份开始,我街道多次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活动组织人员到村居、商场、药店等地开展宣传咨询;多次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街道同上级单位联合在中山公园内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宣传活动,以展版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如何辨识假冒伪劣产品,介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大约800份左右,同时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案例及成果。

四、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街道“双打”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部门间的信息上报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各村居“双打”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三是由于我街道人口较多,因此宣传覆盖面有限,群众对“双打”工作了解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双打”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一)深化宣传教育

围绕“双打”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双打”工作的发展态势,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以典型示范、典型案例为重点,多区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多举办咨询宣讲会,营造声势,让假冒专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可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抓好协调配合

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工作相衔接。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落实例会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重大事项。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查处假冒专利长效机制,将专利执法培训和检查商品专利标记结合起来,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对个别尚未举办过专利执法培训的超市、药店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健全有效的案件报送工作机制,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加强专利技术研发,重视发明创造,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和质量标准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品牌经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商务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商秩发〔2016〕484号)、《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16〕204号)、《曲靖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曲府办明电〔2016〕213号)、《曲靖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曲府办明电〔2016〕213号),现将**县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总结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在全面谋划“十二五”发展战略的关键时刻,国务院安排部署这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意义非常重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陆明电〔2016〕134号),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步骤和行动保障措施。随之各成员单位均相应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力求实效的原则,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源头治理和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在生产、加工、定制、装配等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一经发现要及时收缴和查处。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在市场上流通。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大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中心、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突出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在保护专利权方面,严厉打击严重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在保护商标权方面,重点查办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标案件,着力查处侵犯知名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在保护著作权方面,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重点整治和规范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

(一)红盾出击

**县工商局认真拟定了此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股、所,落实到监管责任人,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重点,在深入推进上下功夫。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重点整治地区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专卖店、农业;重点查处产品为名牌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图书、音像制品、建材等。

二是明确任务,在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上下功夫。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工商局对各工商所、分局下达了明确的案件任务数,成立了专门的案件查办指导组,明确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打好这场硬仗。同乐工商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同乐工商所在辖区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检查,汽车贴膜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酒类经营户11户,查获假冒各类名酒13瓶,价值7万余元,立案3起;共检查汽车贴膜经营户5户,查获劣质车模2卷,价值1万余元,立案2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大莫古工商所自12月开始,在辖区范围内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户110户次,立案查处4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查扣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红蜻蜓”牌皮鞋4双,仿冒“鲜橙多”牌饮料85件(1700瓶),商标侵权“耐克”运动鞋38双,“阿迪达斯”运动鞋4双,“背靠背”运动鞋8双,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皮鞋6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三岔河工商所共查处各类案件10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4件,违法广告案件3件,无照经营案件2件,销售伪劣食品案件1件。

三是明确职责,在整合力量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工商局专门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日常事务、宣传报道、案件查办指导等工作。全局上下各股室、工商所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在创新完善实施机制上下功夫。各工商所、分局创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协作保护工作机制。一方面,通过加强与属地知名企业的联系,建立由企业配合打假行动的联合打假机制;通过在商场、市场建立商品商标档案、聘请保护品牌义务监督员,共同构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另一方面,加强与质监、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工作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各项制度。

五是在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上下功夫。县工商局积极主动和媒体取得联系,采取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讲解真假酒识别知识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使人民群众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增强外来投资者对我县市场的投资信心。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假冒、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实际,县局制定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及节日市场整治工作通知》,并按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双打”及节日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强化“四个到位”,突出“四个重点”,确保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集中行动及节日市场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截止目前,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47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经营户984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31个次,整治重点区域24个;共查办各类案件60件,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3件,商标侵权案件11件,无照经营案件17件,违法广告案件15件,违反《公司法》案件4件。查扣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红蜻蜓”牌皮鞋4双、仿冒知名商品“鲜橙多”牌饮料85件(1700瓶),商标侵权“耐克”38双,“阿迪达斯”4双,“背靠背”8双,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皮鞋6双,假冒白酒6瓶,假冒伪劣蒸汽机熨斗1台,汽车防爆膜2筒,劣质油漆3桶,双飞粉3吨。

(二)净化文化市场

县文化局把住检查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行为这一重点。认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文化市场稽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密切注意市场发展动向。加大对网吧、娱乐、电子游戏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午间行动”、“黄昏行动”、“零点行动”、“节假日行动”等加大重点时间段的市场检查力度和频率。在保护知识产权、出版物市场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查和收缴淫秽、色情、政治性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在监管范围上立足于“全”。从经营、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入手,按照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要求,对文化市场实施综合监管。坚持县以属地管理为主,乡镇、村(社区)以社会监督为主,竖到底、横到边,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管。自1月10日至14日,县文化市场稽查队举办2016年度文化市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会。分期分批次对全县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图书报刊、印刷、音像制品等文化经营单位的35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自2016年11月底以来,县文化市场稽查队投入执法车辆80多次执法人员250多人次,对全县各类文化市场加大了检查力度和频率,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80多家次。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有效促进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健康、和谐、安全、有序发展,目前未发现淫秽、色情、政治性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

(三)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

**县成立了知识产权宣传领导小组,抓住契机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积极开展专利宣传月及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举行了201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和“”知识产权日活动,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各种图书、音像制品6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大造声势,努力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推动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2016年,在省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中,**县参加培训共计2次,培训人员8人。在日常和科技企业的联系中,深入企业指导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转化,把专利申请宣传作为重点向企业进行宣传,先后到20余个企业举办专利申请宣传。全年共计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讲座20余次,培训企业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次。通过县科技局积极组织申报,今年我县有11家企业进入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试点企业的行列,提高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的能力。为了推动企业专利实施和转化,先后组织企业开展与省内外知名院校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为企业提供展示自己专利技术成果、交易专利产品的高层次平台,促进企业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展示企业形象,开拓市场。

按照省市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质检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音像销售、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利侵权纠纷进行检查,并在公众中进行展示和讲解,提高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商标识别常识。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大造声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侵权盗版、制售假冒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起到震慑作用。全年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共计7次,联合执法2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商业场所41个,检查商品73件。

(四)农业生产好卫士 百姓生活防火墙

**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先后出台了《**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日常行为管理规定》、《**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公示制度》等规章制度。围绕提高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净化农资市场这个总体目标,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2016年云南林丰种业有限公司在芳华狮子口村、新华村违法生产种子7000公斤。按照《种子法》第二十条,第六十条之规定,罚款300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林丰种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履行处罚决定,已决案。2016年涉案人王锦立,罗小富,张召德从云南林丰种业有限公司违规引进昆明特审玉米种子“路单五号”14200公斤到**销售。根据《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停止经营,没收已销售的“路单五号”种子并罚款处理。罗小富1786公斤,初罚款2000元;没收种子王锦立2000公斤,处罚款4000元,已决案。同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我县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列入监管对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的农产品行使检查权,依法对农产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目前,县内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供应的蔬菜占全市消费蔬菜的90%以上。

(五)质量是产品的生命线

**县质监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产品,除按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确定的汽车配件(刹车鼓、制动液等)、手机、食品(乳制品、白酒、葡萄酒、饮料等)、化肥、人造板、涂料、化妆品、洗涤用品、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等为重点产品外,我县主要以白酒、建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重要工业产品为工作重点,加强监管;二是突出重点地区,将产品制造集中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和城乡结合部、出租厂房为重点地区,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三是突出重点问题,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地理标志、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于12月23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元旦”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车辆12辆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单位32家,检查在用锅炉26台(其中安装9台),压力容器62台,各类气瓶246只,各类起重机械16台,厂内机动车8辆,游乐设施4台,各类安全附件88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63人。检查中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5条、现场整改20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查封扣压超期气瓶2只。并于2016年1月7日开始对全县39家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获证后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企业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截止2016年1月10日,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8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2家,停产8家,其中:检查桶装水生产企业6家,白酒生产企业4家,肉制品生产企业2家,面粉生产企业4家(停产3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家(停产),食用动物油生产企业1家(停产),调味品生产企业1家,蔬菜制品生产企业3家(停产1家),糕点生产企业4家,大米生产企业1家,其他粮食加工企业3家,罐头生产企业1家(停产),炒货食品生产企业1家(停产),对9家达不到取证要求的企业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对1家无证生产企业已立案调查。按照曲质监局函[2016]112号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石油液化气计量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石油液化气充装站1家,经营门市16家。该次共检查石油液化气重瓶386只,未发现缺斤少两行为。

(六)亮剑行动

**县公安局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中实施“亮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托宽案件情报线索渠道,坚持“精确打击、全程打击",加强多警种、多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追逃措施落实。同时与烟草、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接待群众咨询,张贴宣传挂图、向过往群众讲解相关防范知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线索来源,切实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活动推向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共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张贴宣传挂图40余份。并将卷烟打假工作作为打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力实施攻坚,从销售商户入手,追根溯源,力争打掉一批制售家园窝点,遏制造假分子的嚣张气焰,从根本上扭转卷烟造假活动屡禁不止的不良局面。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公安、烟草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对假烟份烟集中区中枢、马街、三岔河等乡镇的50余户假烟经商户、80余家餐饮场所进行集中清查,截止目前,暂时还为发现有销售假冒假烟的情况。

(七) 财力支持“双打”专项行动

**县财政局在县级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做到了三个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宣传到位。积极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做好我县集中整顿期间的整体宣传工作;以案说法,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扩大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资金拨付到位。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度,按县长批示,及时下拨了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推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三是工作配合到位。工作中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大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与行政的协调运行机制,明确案件移交标准;配合加强工商局、公安、司法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做好知识产权案件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移送处理。工作中明确重点内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专项行动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八)还大地一片绿色的生机

林业局精心组织、研究对策、层层落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将“打击”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全县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种苗生产、经营集中地和制售假冒伪劣种苗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查处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权和无证生产、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行业和领域进行“打击”专项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新品种侵权假冒和无证生产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较低。五年来,全县共接受专利申请咨询40多次,开展专利服务50余次,18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保护,并获得了曲靖市单项激励奖金。但专利申请以实用新型为主,发明仅占1/4。职务发明为0。整个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形势要求差距很大。

(二)企业专利申请意识不高。大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和专利申请的认识还很差,认为一旦申请了专利,就等于泄露了自己的秘密,县知识产权局虽作了大量宣传和解释,但效果不大。

(三)专利文献信息利用意识不强。专利申请和专利文献信息利用作为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重要条件,还远远未能引起企业的重视,说白点,申报的科技项目存在技术处理的因素。

(四)**县作为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较少,知识产权业务和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很弱势,在发挥科研人员的才干和作用方面的表现不如意,距专利发展的要求格格不入。

(五)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还存在麻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必须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

(六)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些单位和部门数字填报不准,底数不清,工作存在死角,必须严肃对待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声势,整体推进。

(七)舆论宣传要加强。要抓紧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宣传工作方案,除有关媒体外,要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搞专题,搞专访,形成氛围。

(八)要抓“菜篮子工程”。要按照商务厅的要求,解决好肉品质量的问题,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在政府机关机构改革的形势下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要认真把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推动全县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积极开展和参加知识产权培训,抓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者的培训。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加大宣传,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的精神,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发挥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互信互动、高效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与调解工作,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三)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继续支持企业开展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抓好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推动专利申请和实施转化工作。加强对企业专利实施的指导,积极争取省级专利专项资金促进我市优秀专利项目的实施和专利技术产业化。指导企业加强专利申请工作,使全年专利申请目标任务上新台阶。

(五)加大科技创新的财政投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专利申请量,推行专利奖酬制度,建立激励发明创造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专利战略课题研究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6

20年,xx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总体部署,结合xx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际,在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有力的打击了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我区市场经济有序的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

xx区高度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始终将这项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治的办法和措施,并对全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作了整体的安排部署。除要求各相关单位抓好日常工作外,明确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酒类及网上售假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犯罪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坚持打击与建设并重,认真落实责任,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督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强化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从而保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实效。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检查组。以宾馆、饭店、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肉品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打击经营注水肉、病死猪肉及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等肉品违法行为。截止到目前,出动执法车辆798台次,执法人员3680人次,端掉“黑窝点”17个,销毁囊虫病害猪肉2000余公斤,查获非法屠宰肉品9900余公斤;二是认真开展白酒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打击力度,着力做好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白酒违法行为打击工作,进一步推动白酒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喝上“放心酒”。在检查过程中,区质监部门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白酒案件6件;区工商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余户次,查扣涉嫌假冒五梁液4瓶,红花1瓶。

开展商标权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双打”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对名烟名酒、农资、食品、汽车配件等重要商品及驰名商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威宁荞酥”、“金立”、“都匀毛尖”等商标保护工作,有效遏制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自开展商标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8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1户次,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主体141个次、整治重点区域17处次、查扣各类涉嫌假冒等商标侵权商品价值3万余元,其中已结案3件,案值8万余、罚款5500元。查扣涉嫌假冒 “黄果树”商标案件三件,扣留涉嫌假冒“黄果树”香烟共计80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件,罚款人民币万元,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车辆23台,检查户外广告306条,取缔违法户外广告27条。

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等工作专项行动,采取拉网式和日常的检查方式,加大辖区内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的非法出版物,严肃查处非法生产、印刷、复制软件、图书、音响制品,盗版软件的侵权行为。在全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正版办公软件,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5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200余户次,其中营业性网吧1400余户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640余户次,游艺娱乐场所900余户次,检查书刊、书店、影碟店260户次。查处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经营场所10余家,收缴并销毁黄色及盗版光盘8000余张,盗版书籍1万余册,苹果机10余台。

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和网站专项整治

为维护网络商品交易经营秩序,促进网络商品公平、公正交易,推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区有关部门加强与网监部门的沟通协作,达成共识,加大网络侵权假冒案件的监管力度,形成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对网络商品的有效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及力量保障。共巡查网上交易网站10余个、巡查网络商品60个次、检测网上广告20条次。

认真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巩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一是严厉打击 “挂靠经营”、”走票”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开展含麻黄硷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检查工作;四是开展疫苗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五是大力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20年,出动执法人员2080人次,执法车辆385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85家,医疗机构135家,没收假冒伪劣药品228个批次,价值万元,没收违法经营一次性输液器1550具,立案调查案件3件,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万余元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20年,按照省、市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集中整治种子、农药、复合肥料、兽药、饲料等专项治理行动”、“20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排查打击违法修改处方问题兽药”、“20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等一系列执法活动。对全省通报杂交玉米种子“益农1号”水稻种子,“鲁山3号”、“遵义3号”、 “遵义8号”、 “遵义9号”,农药“麦畏·草甘膦”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以及全省统一抽检的春季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共114个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20年第一、二季度假冒伪劣兽药及时开展地毯式排查,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维护了农民权益。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执法车辆270台次,办理一般程序处罚案件7起。

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为深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加大名牌品牌培育创建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培育工作,对“超藤”葡萄、肉鸡和蛋鸡的资源调查进行了调研和部署。并向当地政府宣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要求企业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同时要求将后续监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规范程序,上下配合,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续监管工作健康、有序、有效的开展,切实维护和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经销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监督机制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等原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边打边冒、屡禁不止,并且隐蔽性强,手段、方式不断翻新。

2、宣传力度不够,典型案例报道少,披露少。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尽管开展大量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查处很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件,但报道少,披露少。

3、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配合、协调不够,形不成有效的执法合力,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逐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强宣传,加大电视、报刊、杂志的宣传曝光力度,对违法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二是要充分认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重要性,必要性,把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评比;二是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效率。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事实清楚的案件,必须加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强化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为抓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奠定坚实的执法基础。四是加强执法工作与司法衔接。对于触及刑法的案件要与司法部门及时沟通,从快、从速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生猪肉类产品和酒类产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处罚力度,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有效的执法保障

继续开展商标权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加大对驰名商标和涉外商标的保护。严肃查处侵权商标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整治农资市场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继续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盗版软件、盗版书籍、非法音响制品等违法,加强执法培训,狠抓制度管理,发挥服务职能。

继续开展药品化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药品化妆品的抽检工作,做好流通规范管理。重点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疫苗、生物制品等内容。加大农村市场药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确保群众安全用药。

今年以来,xx区各部门始终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为促进全市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打击假冒伪劣工作总结 篇7

  我局自组建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重思想、强监督、畅渠道,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有成效。现将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提高执法人员认识。我局接《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截止时间文件的通知》(普食药监市[20xx]4号)后,立即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强化了思想,制订了《景东彝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责任落实到相关股室,全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认识。

    二、强化监督,保障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秩序。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药品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的包装、标签等是否存在假冒名优品牌药品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以打击利用互联网、传单小报、邮政及物流渠道等方式宣传、销售假劣    药品为重点,加强了对互联网上发布的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通风、性功能障碍等疑难杂症信息以及销售未经审批药品的行为的查处。同时,我局对各渠道获取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进行了跟踪监测。截止20xx年5月15日,我局共对标示为北京昊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昊泽牌维骨源胶囊等假冒正规厂家产品或未经批准注册的假冒药品的产品进行了排查,并对违法违规产品做出了停止销售和使用的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打击侵权及制假售假的良好氛围。我局通过网络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1 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利益,以防受骗上当。并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积极调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力量,对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以外的监管得以延伸,营造了人人参与打击侵权及制假售假的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药品流通及使用环节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今后,我局将继续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推进“打假扶优保名牌”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形成集中治理的强大合力,加大对各用药单位监督管理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为老百姓创造更佳的购药环境。

    扩展阅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省局、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元旦节前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涉药涉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市系统打击制售假劣药械专项行动。为全面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局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已于12月22日前全部完成上报。

    二、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的工作。经全面检查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网站,对于发现的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已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查处。因我局前期进行过相关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几家利用互联网违法进行药品交易的企业,故专项行动期间未发现互联网违法交易药品行为。

    三、结合元旦节前检查,发动全市系统稽查力量投入到此次专项行动。市局稽查分局、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稽查力量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检查。全市系统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21人次,检查458次,接受案件总量75起,其中举报投诉11起,其它64起。查处单位75家,查处案件75起,涉及假冒伪劣产品75个品规,涉案金额9.77万元,罚没总值25.59万元。

    四、集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整治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局稽查负责人集中学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15个非药品冒充药品重点品种进行了彻底清查。重点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整治工作。

一是采取监督抽查、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组织开展了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对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重点检查,规范了生产工艺,提高了药品标准,保证了生产质量。

三是加强了对药品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督,督促和指导企业把安全隐患消除在生产一线。同时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六、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专项行动期间,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1起,属于我局监管范围的迅速组织调查,举报属实的立即立案查处,超出我局监管范围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群众举报反映,某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人乳头瘤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和“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我局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前往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媒体宣传报道13次,其中电视报道12次,电台报道一次,共编发专项行动简报8期,向民众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让全市民众及时了解我局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主要问题:一是网络监管手段还不先进,制约了互联网涉药违法行为的监管。以往有效的监管手段在彻底颠覆传统销售网络、销售模式的互联网环境下失去了意义。二是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屡禁不止,受法律法规滞后和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多因素影响,难以根治。

    建议: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全面开展网络药品监管。监管部门必须依托科技手段,依靠先进的网络监管软件及专业的技术人才,对网络渠道上网站药品信息、网络广告投放渠道、搜索引擎广告运营商进行实时检测、对运营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实现“以网治网”。 

   二是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定性难问题,相关部门可出台行政解释,或出台规范性文件经法制部门备案,明确规定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为清理整顿此类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应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分工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避免单一部门执法遇到的“监管有责无权、处罚有理无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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