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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篇1】

合同编号:

猎头服务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猎头机构: (乙方)

年 月 日

猎头服务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因集团发展需要,需长期为集团及其内部企业招聘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或职业能力的中高层员工,乙方对此具有广泛的资源和操作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提供的职位描述及候选人要求寻访合适的候选人,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推荐;

2、 对于甲方有意向面试的候选人,乙方负责联系安排到甲方进行面试和复试,复试也可由甲方直接联系安排;

3、 对甲方拟录用候选人,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背景调查和评估(测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背景调查报告、素质评估(测评)报告等;

4、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跟踪服务和候选人补充服务;

5、 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内容。

第二条 服务流程

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服务工作:

1、 甲方向乙方明确候选人需求:甲方向乙方明确拟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录用条件)、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等内容;甲方向乙方提出候选人需求之日起,该单项猎头服务启动;

2、 乙方候选人寻选:乙方就甲方委托猎头岗位任职条件(录用条件)进行市场调查和资源寻访、甄选,并根据调查与寻选结果与甲方进行意向性沟通;

3、 乙方向甲方提供候选人报告:对甲方有初步意向人选,乙方在接到甲方初步意向反馈信息后三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候选人报告;

4、 安排面试:乙方对甲方有进一步意向的候选人在接到甲方面试通知后的二日内协调完成面试安排工作,包括与修选人确定面试日期日间、地点、备带证书材料等事项;

5、 复试:乙方在接到甲方复试通知后二日内与候选人确定复试日期日间、地点、备带证书材料等事项;复试工作甲方有权直接与候选人商定;

6、 背景调查和测评: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进行候选人背景调查或测评通知的十日内完成该候选人的背景调查、测评并向甲方出具正式完整的背景调查和测评报告;

7、 录用:对于甲方确定录用的候选人,乙方协助甲方及候选人完成录用各项手续和工作的办理;并确认候选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8、 跟踪服务:对录用过程中及后续有关候选人与甲方或甲乙双方之间的事项,乙方予以跟踪、协调;

9、 候选人补充服务:在保证期内需乙方提供候选人补充服务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二款约定提供候选人补充服务;

10、 服务结束:在保证期满,或者录用的候选人在甲方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录用后满壹年时止,该单项服务结束。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猎头服务合同。

第四条 候选人服务期保证

一、 对于本合同项下候选人岗位的在岗满足性保证期限为:自首次候选人录用时起满壹年,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之日为起算时间,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以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算。在岗满足性是指甲方该岗位有乙方推荐录用人员在岗工作的状态。

二、 保证义务内容:首次候选人录用在甲方服务未满壹年的,或者乙方推荐的该岗位各候选人在甲方累计服务期限未满壹年的,乙方须免费再次为甲方推荐该岗位候选人直到被甲方成功录用;此项工作流程仍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前述服务简称为:候选人补充服务。

三、 保证义务终止:乙方首次推荐候选人被甲方成功录用并在甲方服务满壹年时乙方保证义务终止;或者首次推荐录用候选人自录用时起未满壹年离职,乙方补充推荐候选人被甲方成功录用,上述各候选人累计在甲方服务期限满壹年时乙方保证义务终止。前述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主动离职、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出现违法

违纪违反规章制度任一情形等情况,但因甲方经营停止、解散原因而离职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 虽然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乙方所服务的对象包括:甲方集团、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如子公司、关联企业等等)及其分支机构;即上述任一单位或机构可以适用本合同约定而与乙方进行合作,在此合作中,上述任一单位或机构享有本合同甲方所赋有的各项权利、承担甲方所负有的各项义务。

二、 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其拟招聘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与该招聘相关的职位情况和候选人需求信息。

三、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披露的信息真实。

四、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各候选人资料应予以保密,不论该候选人最终是否被甲方录用。

五、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时应提供该候选人下列材料:身份证明、学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如有)、执业资格(如有)、职称(如有)、背景调查、测评(如需)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主动向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包括集团总部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在职职员发出招聘意向或对外推荐,不论该意向是为甲方服务或是为第三方服务;否则视为违约。

三、 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合法。

四、 乙方不得将已经推荐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再推荐到其他公司(除非所推荐人员已经自甲方离职三个月以上),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此前为该人员猎头服务其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该全部费用的20%向甲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

五、 如乙方推荐的人选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录用,甲方未提出终止寻访的,乙方则应继续推荐,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第七条 服务费用

一、 费用标准:

二、 本合同项下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各项工作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和税金。

三、 甲乙双方商定:虽有乙方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或提供其他相关工作,并为此进行了工作,但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前提条件为:乙方推荐候选人被甲方成功录用(以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为准);未最终录用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 付款

一、 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二、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任一方违约的,应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 乙方违约的,除赔偿损失、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外,另按合同费用总价的20%向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三、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承担逾期违约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一、 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乙方违约:

1、 乙方无力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

2、 乙方利用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的便利从事违法活动的(如诈骗、倒卖信息等等);

3、 乙方将甲方在职职员对外推荐的;

4、 因乙方或其雇员原因造成甲方被索赔或承担责任的;

5、 乙方与候选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甲方违约:

1、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费用,在乙方正式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支付的;

2、 甲方利用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的便利从事违法活动的(如诈骗、倒卖信息等等);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保密

一、 甲乙双方任一方应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已向公众披露。

二、 乙方应确保其所雇佣人员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候选人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以避免不必要的侵权事件的发生。

三、 任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的,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一、 虽有本合同约定,但乙方与所寻访、推荐人员之间的任何约定、契约、单方承诺或其它行为对甲方均无约束力,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甲方书面同

企业劳动合同【篇2】

(编号: )

甲方(用人单位)

单 位 名 称

性 质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政 编 码 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内型为 合同期;

2、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曰止. 其中试用期90天。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 具体任职岗位的相关要求见甲方《岗位说明书》;

3.、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4、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根据有关员工的升职、降职、调动等管理办法结合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等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进行的调整。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时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具体的岗位工时制度确定乙方工时制度。工作人员实行按工作量折算工作时间;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改具体的岗位工时制度,乙方接受甲方工时安排。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工资和福利金额,以领取人民币或打卡的形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以及其他假期间的工资以及基本工资为基准, 按国家和甲方相应规章制度执行;

3、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周期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以及各种津补贴、分红)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只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其标准按甲方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或按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

4、 需单独计发加班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以乙方基本工资为准(不含计件工资、各种福利补贴和奖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和修改工资构成形式、可对工资以及薪酬福利拿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自愿接受;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等结合甲方薪酬制度调整(包含提高和降低)乙方薪酬;也可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对乙方额外发放其他奖励。

第六条 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如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保险迟缴漏缴少缴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有关安全的违章作业指令;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 合同变更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1、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首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在合同期内原则不得辞退,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坚持要辞职的,不计发当月工资及其补助和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修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守则》、《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劳动纪律、奖惩等规章制度。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若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罚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1]、在试用期內被证明不适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返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甲方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 、消极怠工、工作业绩差、责任心不强、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依法追究刑责的;

[6] 、违返[保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7]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不愿调整工作岗位的;

[ 8]、未经书面允许在外兼职,或者工作时间干私活;

[9] 、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或;

[10] 、侵占、挪用、、毁损甲方财产;

[11]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吸毒、卖淫、;

[12] 、涂改、伪造、伪造单据及证明;

[13] 、乙方如有朋友、亲属在甲方竞争的组织或机构任职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晓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乙方应认真遵守双方的薪酬保密制度,在职期间除甲方相关部门人员清楚乙方的薪酬标准外,乙方不应向第三方泄露自身以及甲方的薪酬标准,如经发现并对甲方造成影响,经核实无误后,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

4、其它解除情形;

[1]、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或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 工种岗位规定、 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企业因生产经营之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说明情况,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

[3]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組的;

[4]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 、企业停产、 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仍需裁员的;

[6]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6、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肋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劳动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各项福利、分红、考核金额和各种奖金立即取消;

2、乙方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及时与甲方交接工作,移交资料,结清钱物(包括所经办的客户款项及物品等),交还所借用的物品,完结工作、物品后,持相关资料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行政、财务、经营、技术文件等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应将所有有价票证、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客户资料及信息数据交所在部门接收确认后归档;

4、财产、帐务、金钱未交接或隐瞒不交以及交接不清的,按侵占单位财产处理;

5、有价资料未交,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100元至1000元之间赔偿甲方损失;

6、合同或者重要保密文件未交接的,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壹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赔偿甲方的损失;

7、一般文件未交接的,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壹万元以内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甲方规章管理制度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签印: 年 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暂住地:

联系方式: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若因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者追偿。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月基本工资标准为元。因生产经营需要,若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实际发放工资乙方已确认包含加班工资等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为元。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乙方已确认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收悉甲方厂规、厂纪和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否则视为无故旷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确认已收悉。

甲方(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劳动合同【篇4】

很多企业家并未把握这部法律的精神实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

都是《劳动合同法》惹的祸?

《劳动合同法》刚刚制定的时候,不同意见就很多。有人说会引起更多劳动争议,我们也估计到了,因为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争议案件曾大幅度上升。但是,没有想到,现在还没开始实施就出了很多问题。

《劳动合同法》6月下旬刚刚通过,就听说7月有一个大学老师到广东讲了一次课,广东的一些企业就纷纷开始解除老职工的合同。后来又接到朋友发的短信,说中央电视台也在解除老职工的合同,朋友还格外加了一句:“都是你们《劳动合同法》惹的祸。”

《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了,当时没有预料到的情况频繁出现也说明,这部法的制定对于企业的影响是非常之大的。最近我们机关的同志去一个大的国有企业讲这部法,讲了半截,这个老总就走了,为什么呢?他说,本来我准备您讲完话,就要布置明年的工作,现在看起来不能做了,因为我的布置显然是和这部法律规定不一致的。

但是,究竟该怎么认识《劳动合同法》?其实很多企业管理者并没把握其精神实质。《劳动合同法》不仅仅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是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件下,重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也就是说,其制定要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但最终这个法的实施要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如果把企业都搞黄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就无从谈到保护。应当说大家利益都是一致的。国家在立法这个问题上也充分考虑到了企业的一些权利。比如:很多人不清楚:是不是到明年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终身雇佣制了?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不是终身制。做这个规定,是对计划体制下的老职工进行保护。

“劳动”理应享有话语权

其实,《劳动合同法》是国家极为慎重出台的。起草用了一年时间,在国务院也是一年,并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经过常委会四次审议才定下来。最后在常委会表决时是高票通过,14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45人投了赞成票,非常不容易。

而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企业管理也的确会有影响,至少表现在两方面:一个是对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将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上:用人单位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得制定一个程序。这个规定和我们以前的一些法律相比较,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一般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权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1款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这方面的自主权。但是这个规定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一些规章制度,比如:涉及到他的工资、休假、一些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时,要和职工方面进行平等协商。

对于这个规定,当前争论比较大,有人质疑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是共决权还是单决权,我认为至少在制定程序上要有一个共决的程序。在国有企业要和职工代表大会协商,在非国有企业要听全体职工的意见,有工会的企业要和工会代表商量,没有工会的企业要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就不再仅仅是以前《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公司法》里面简单的规定,而是把制定程序纳入到一个民主、法制的程序当中。

因为企业一直认为在企业管理当中制定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权力,应该说在现在肯定了这个基本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有些是不适当的。比如说搜身,这是违反公民权利的。对于企业能制定哪些规章制度,学术界争论很大,尤其涉及到劳动纪律,每一个用人单位在管理中都制定一些规则,违反这个规则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制裁的手段有哪些,也一直不是很明确。比如:罚款能不能用,这些该怎么处理?通过这么一种平等协商的程序,类似的规章制度多多少少能够有些群众基础和法理基础。

企业劳动合同【篇5】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 (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

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而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该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述事实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

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除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数额略有不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合同法》对于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对于 20xx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

企业劳动合同【篇6】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状态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乙事业。甲方愿意招用乙方为其员工,在努力提高投资回报的同时,致力于提高员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甲方通知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乙方未如期作出回应的,视为乙方放弃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乙方确认,其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所任职岗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乙方承诺将切实履行对甲方的勤勉、审慎、忠实的义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岗位的任用条件及工作职责根据甲方业务经营情况进行调整,亦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特长以及甲方的工作需要调动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按照公司对岗位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根据市场和企业变化的实际,需要取消或者合并该岗位的,经双方协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岗位进行重新安排。

第三章工作地点、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二)乙方的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项确定:

1、 实行标准工时制。

2、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甲方应确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应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不时修订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定,享有休假福利。

第四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 甲方承诺每月_15__日前为发薪日。

(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约定如下:

1、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元。试用期满后,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元。并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说明另结业务收入。

2、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五章工作成果归属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六章保密规定

(一)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技术类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相关的函电;

2、经营类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三)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将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第七章利益冲突和竞业限制

(一)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挥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等。

(三)乙方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的利益。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职业培训

(一)甲方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可以提供乙方带薪培训机会。乙方同意,若发生乙方要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面解除合同时,退还甲方为培训乙方所支付的培训费及因培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延期归还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计息。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不诚实、欺骗、伪造的(包括偷窃、欺诈);

2、严重不服从安排或其他严重犯错行为的;

3、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行政违法行为已被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正式调查的;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定或规章制度。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违反本合同等保密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和义务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属甲方经营的业务转让给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评估没有达到要求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本合同约定缴纳保险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办理的除外。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无条件的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工作和财物移交手续,将所有由乙方占用和控制的文件、记录、电子文件和记录、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归还甲方;

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

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并积极配合甲方将其本人的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迁出;

6、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乙方不得保留上述的任何原件或者复制件。移交手续完毕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离职守,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未移交完毕不予支付薪资,直至完毕为止。

(九)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等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应乙方要求, 及时、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绩效证明。

(十)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补偿金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章其他规定

(一)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甲方可与该受委托人就本合同的有关变更、终止等涉及乙方劳动关系的一切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该受委托人也可代领、签收相关文书、款项等。如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紧急状态联系人或该联系人拒绝接受乙方委托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劳动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签署本最新终止合同的模板如下:

1.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乙方妥善办理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相应比例的年终奖,乙方妥善办理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甲方将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3.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四项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至。

4.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关的退工手续;

5.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天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公司后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所有其他要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样本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客户

(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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