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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

专 用 条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 □签证、□出境航空客票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 天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

(五)返回地及时间: 。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标准: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 □传真、□短信、□电话、□口头 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

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 组团旅行社(盖章):

住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电话:住所:

证照号码: 经办人及电话:

邮件地址: 客服联系人:

传真: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旅游合同书 篇2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出境旅游合同2

甲方:(旅游者或团体)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24小时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

姓名性别年龄

境外共计晚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

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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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no ×××××××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

本合同所指出国(境)旅游,是指到我国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港、澳地区旅游。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团自费出国(境)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全面介绍本合同所载服务项目和质量(含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以下简称行程说明书),提请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一条旅游团队名称、旅游行程、服务项目与费用

游程与项目

人 数 (详见行程说明书)

旅游总费用 万仟佰拾元 (其中境内段元境外段 元)

成行时间约定

第二条乙方应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第三条甲方在出境前应向乙方交付元押金(由单位担保的,另行约定)。若甲方于境外途中擅自离团,造成无法与团队同时入境,乙方有权将押金用于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上缴有关部门作为调查取证与遣返的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中交通、景点等价格,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如遇价格调整,按新价格执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新价格执行。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原价格执行。

乙方有责任将价格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据。

第五条乙方应派有领队证的人员担任领队。领队应带领甲方出国(境)旅游,并为甲方提供办理出入境手续、交通、住宿、游览及其它完成旅游所需要的全程随团服务。

第六条在境外旅游过程中,乙方不得强迫甲方购物,安排购物的次数平均每天不得超过壹店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因参团人数不足,且甲方又无法承担小团体领队费用,需将甲方转交其他组团社出团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转交拼团的,乙方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旅游签证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凭出国旅游费用发票向乙方办理退款手续,但应支付人民币每人100元的手续费。

2 在乙方办妥旅游签证后,因甲方原因造成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支付签证费用外,还须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出发七日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出发前七日内(含第七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闯出发前三日内(含第三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80%。

3、因乙方原因,致甲方不能成行的,除可与甲方协商在三个月内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部退回团费外,乙方应按以下方式负违约责任:

(1)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七日前通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七日内(含第七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三日内(含第三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80%;

4、乙方委托国内旅行社安排旅游活动,因被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个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入境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自身不能入境的,有关旅游费用乙方不予返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于旅游活动开始后,未能及时参加排定的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时,视为自愿放弃,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7、乙方违约后,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乙方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给束时,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乙方如遇上述情况,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乙方应将已发生的规定费用或为履行本合同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扣除后,余款退还甲方。

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在征求旅游者半数以上书面同意后,变更旅程、游览项目或更换食宿、行程,如因此超过原定费用时,应由甲方承担。如因变更而节省支出经费,应将节省部分退还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为旅游团的安全和利益所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此而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按本标准合同签约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保护。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及提出赔偿请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或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7535640 邮编:350001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天马广场16层

第十一条乙方在业务宣传资料、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载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应包括旅游日程、路线、游览景点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标化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导游服务及费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特殊事项的约定。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授权(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时间:时间:

旅游合同书 篇4

甲方(承租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一、合同宗旨

为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发展,规范旅游汽车行业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提供安全、准点、舒适、优质、高效的旅游接待服务,保护旅行社、旅游车公司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签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行业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旅游车辆租赁事务达成以下条款。

二、合同适用

本合同适用于旅行社、法人单位、社会团体、临时组织等,因旅游、会务、接待的需要,向旅游汽车公司租赁使用车辆的行为。合同签订人应具有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

本合同可一次约定使用,也可作为长期约定,约定期限内甲乙双方可就车辆使用具体事宜以传真等书面确认件方式确认,但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

三、合同内容

1、甲方租赁乙方________台旅游客车,车型:________、车号:________;座位:________;

2、甲方所组团队编号________,游客________人,工作人员________人,及随身行李物品;

3、行程为:自________至(单程、往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安全运送行程共________天;

4、租车费用:________

单价________元/台(全包价),此价格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单价________元/台,此价格不含路桥费及停车费等;费用合计________元;

5、结算方式:

甲方出车前付清全部款项;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付________元,合同履行完毕________日付清余款________元;

甲方以现付、周结、月结、季结、半年结的方式结算;

6、接团时间________,地点________,甲方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司机联系方式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预定用车计划,包括所需车型、座位数、行驶路线、租车时间、接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要求等,以双方传真件确认为准;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及目的地(除特殊情况外),如遇甲方行程应游客要求需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变化后的租车费用;

3、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驾驶员在执行甲方团队任务时,所产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费用由双方协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

5、甲方不得向乙方单位的.司机个人订车,未经乙方授权签订的租车协议,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款。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车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是拥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准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资格和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该车应依法足额投全各类保险(承运人险、交强险、第三责任险等);

2、乙方必须安排拥有合法从业资格,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旅游接待任务,执行长途旅游用车时,应按国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遵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驾驶时做到无不良嗜好,并严禁在驾驶过程中吸烟,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忱;要求每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并根据游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调;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的工作;

4、乙方应确保车辆及随车设施(话筒、影视播放机、空调、冰箱、窗帘、座椅等)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变行驶线路,不得搭载无关人员,不得索要“小费”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得有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6、未经甲方授权签订的租车协议,乙方将车租给甲方单位职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租车费用由乙方公司派人员持有效结算单及正规发票到甲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合同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按计划派车,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接团的,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团队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的违约金;

2、乙方车辆中途甩团或中途发生故障小时内无法修复,造成旅游行程无法执行,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甲方与旅游者所签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3、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甲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按现行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双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负责向肇事者追索赔偿;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6、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或租赁车辆确认单后,若一方无正当理由临时取消租车的,属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

8、合同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七、免责和减轻责任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无法出团、出车,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除特殊情况外);

2、如遇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八、其他约定:

九、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予以协调。协调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以上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

旅游合同书 篇5

此文件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通过签订此文件,你已经完全获知和理解以下的条款和内容。你放弃了某些法律的权利,包括向活动策划人和其他同行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活动的参与者均为自发自愿参加的自驾游活动爱好者。活动宗旨提倡弘扬健康、快乐、放松的情结。一切活动恪守安全第一、绿色环保。培养积极向上的团结、互助精神。

参加活动的成员,均已事前通过电话、面谈及聚会方式知道活动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活动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选择参加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在签署本承诺书前,本人已明确悉知:自驾游活动匿藏风险;虽然同行所有成员主动防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但事故隐患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经谨慎思考后,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我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本次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自驾游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本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对体能、自驾游技能和经济能力等)谨慎决定后参加本次自助、自驾游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同行所有成员之间只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因此,除因同行成员故意导致本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仅因意外过失(包括自己或其他同行成员意外过失)导致的伤害和损失,愿意由本人承担责任,同时放弃对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活动策划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的同行成员,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急救人员。所有人员均没有参加过专业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受全体同行成员认可,活动策划者按同行成员最终确定的活动方案指导活动。在活动中,活动策划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同行成员应相互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承担同行成员在活动中的事故出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活动策划者为侵权人之外的侵害事件和无过错责任事故)。本人充分理解并尊重此项共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活动中,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是受同行成员的委托无偿提供活动车辆及义务驾驶服务的同行成员,其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同行成员所共享。因此,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本人放弃对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本人放弃追究和要求其他同行成员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其他同行成员的法律责任。

2.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以及中途游览过程中身体活动和车辆的行驶过程是有潜在危害的。我也理解自驾游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乘坐车辆。因此,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同行成员的法律责任。

3.在此我仅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自助游自驾游活动或驾乘车辆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上声明的情况,我清楚获知,身体健康状况在是否有专业医务指导的情况下都能够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并承担所有的由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引起的责任。

4.我同意承担由于我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假如我帮助参加活动的其他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运输工作,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害及经济损失由我自己承担事故的处理及遭受的损害。

5我清楚获知,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6.活动中,意外事故是因同行成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同行成员(包括本人)赔偿。同时,本人和其他同行成员有义务协助(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获得此种赔偿。

三、本人确认已自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规范自驾游活动,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以上协议。

五.本次活动的时间为

20xx年8月7日至20xx年8月14日。

六.本人确认:

本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本承诺。

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此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即相关权利人和受益人)、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由我以下签署,我保证:

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及协议;

我理解参加此次自助游自驾游活动相关的风险;

我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自助游自驾游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签名:

本协议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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