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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网络中搜寻到了一些有用的资讯“法律顾问合同”,这些资讯在如今的社会发展中变化快速,给人们的合同意识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整个社会对于合同的重要性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法律顾问合同【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每个合同年度为甲方工作 个小时。甲方委托事务不足小时数的,视为乙方律师完成了工作量;甲方委托事务超过小时数的,超出部分减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 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 年 月 日之前再支付 元人民币。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小时费标准按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

法律顾问合同【篇2】

立约双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为完成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改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为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的基本内容

1.1 根据甲方与XX 公司的约定,甲方将为XX公司的改制重组提供改制重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全程咨询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

2.1 本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务事项有以下内容:

2.1.1参与关于本项目的有关会议。

2.1.2根据本项目的进程适时向甲方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单位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

2.1.3为甲方参与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1.4 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3.1 经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XX律师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换委派的律师,应当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换乙方律师的要求,乙方应尽量予以满足。

3.3 乙方律师的工作地点主要在XX市。

四、工作进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应当以确保甲方完成本项目总体时间安排为前提。

4.2 工作时间确定后,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精神确保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工作时间得以顺延。

4.3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事项之日止。

五、律师法律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与相关费用

5.1 根据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酬金为XX元(¥XX)。如XX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少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则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为XX公司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报酬与XX公司与甲方约定的报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务费包含了乙方律师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XX市内交通、通讯、文件制作、资料查询等费用,但如需乙方律师在XX市外工作,则甲方应据实支付乙方律师的交通、食宿费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XX元(¥XX);本项目结束、甲方收到XX公司或XX公司指定的任何单位支付的报酬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第5.2条的约定将剩余律师酬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对参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企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对有关信息进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师的行为、语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烦和尴尬,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七、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未经对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7.1项之情形,则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则仍应当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8.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本项目无法实现,则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8.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本项目无法实现,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律师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师的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九、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10.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2 本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三月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法律顾问合同【篇3】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法律顾问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致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具体职责范围为:

(一)企业管理事务

1.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风险预测和对策,从法律上加以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为企业的稳步发展提出法律意见,减少企业决策的责任压力,降低决策风险。

2.企业经济项目谈判提供意见,帮助企业掌握与谈判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从法律角度分析谈判项目的可行性,以保证不超越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对经济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协助企业完善制定有关法律文书、规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运作,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

4.协助管理经济合同,确定合同类别,对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合同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审查,避免经济损失。

5.协助企业监督合同、协议的履行,提高履约率,达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6.就企业遇到的民事、经济或行政纠纷和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提出处理方法。

7.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协助甲方开展有关法律宣传、普法教育,以便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

8.及时传达有关法律政策信息,根据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为企业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二)代办法律事务

1.参加企业有关项目或其他事务的谈判,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事实调查报告,代为草拟谈判提纲及其他文件等。

2.为企业进行专项事实调查、为企业各种法律事实和行为提供服务。

3.代理企业办理各种类型的登记注册手续,如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登记等。

4.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申诉或仲裁,代为申请行政复议;代理企业的索赔、追收债款,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5.为企业办理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6.参与进行企业的改组、收购、合并、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资本重整、股份转让或企业股份制改组、债务重整或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等。

7.为企业的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客户咨询投诉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

8.办理律师见证和代办公证。

三、合同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整,RM元整(含所有为企业诉讼所而产生的律师费)。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内一次性付清。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常年法律顾客的工作方式

1.乙方以不固定方式,可依需要到甲方办公。

2.甲方遇到本合同规定范围内事项可通知乙方律师办理。

3.乙方不定期与甲方领导会晤,相互交换意见,交流情况。

4.若遇到:A.负责律师出差或另有其他事先排定的事务亟待办理;

B.代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量非负责律师能力足够承担;乙方需委派其他律师支援。

5.当企业面临复杂、重大问题时,与甲方领导层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力求最佳的处理方案。

六、工作重点

首先解决企业当今急需办理事务,然后转入纠纷预防、重大问题决策、日常事务处理上。

七、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原则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服务,维护甲方合法的权益。甲方、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待人。乙方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甲方,甚至干涉甲方内部事务。即使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事务,也须征求甲方意见,方可做出处理。甲方也应把顾问当作本企业的参谋、助手,主动、及时征询顾问意见,对合理化建议、法律意见认真听取,以避免失误、纠纷。

八、其他约定

1.为能更好地提供全面而真实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保证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守秘密。

2.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第二条之(一)“企业管理事务”所列项目咨询服务时,不在另收律师费,但有关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应由甲方负担。

3.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第二条之(二)“代办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企业不另付律师费。按企业获取的实际收益提成(另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顾问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顾问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为 ,特委托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双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指派 ______ 律师为具体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审核、修改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草拟甲方在上述活动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_____次;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甲方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_____次;

九、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书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师函_____次及无限次电话咨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甲方预约乙方提供服务时,应事先与乙方约定具体服务时间。

甲、乙双方确定,甲方通过下列方式联系乙方:

法律顾问承办律师: ______ 律师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件:

承办律师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暂时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服务费标准与相关费用的约定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 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费,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顾问费。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九)项的服务以及需异地出差的,双方需另签订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师费可享受相当优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提供法律服务所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通讯费、查档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 甲乙双方之责任

一、甲方委托事项必须真实、合法,并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须认真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保守在服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非对外信息,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生效条件及解约条件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时,如双方无异议,在签订确认书后本合同得以顺延一年。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法律顾问费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______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年 月_ 日

法律顾问合同【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物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它重大纠纷;

四、代理 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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