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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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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等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彼此合意且无害他人的契约,越来越多的合同被使用。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是否会对不知道怎么写合同而焦虑?这篇文章涉及面广泛相信您能在其中找到您想要的信息。

经纪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业务电话: 业务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乙方资金不足5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 强行平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 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签字留样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签字留样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惟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注:(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 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 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 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 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 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 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 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 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 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客户须知

第一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客户声明 客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

客户应当如实声明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实声明义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经纪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时,期货经纪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迫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业务规则,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经纪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所无法做到即时确认,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闭市之后交易所的书面确认为依据。如果您利用口头确认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单纯的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作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公司已经在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之前向本单位(本人)出示并说明,本单位(本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客户(开户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纪合同 篇2

甲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 现住址: 性别: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家合同法,《武汉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2、自 年月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在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基础上,开发房源,提供买卖双方交易信息,促成买卖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训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把开发的房源通过甲方公司平台交易。具体交易由甲方完成,乙方在交易中有提供信息,必要协助,配合的义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就表示乙方同意并遵守甲方的公司规章规定,接受甲方工作安排。配合区域经理的工作调查和安排。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汇报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一定区域二手房买卖房源客户开发 工作,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报酬支付给乙方。

3当乙方不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甲方要求的业务要求,由于兼职房地产经纪工作的区域性,工作时间的特殊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

4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如果没有完成一定的房源开发任务,甲方有权利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如果以后乙方拥有房源只要通过公司平台交易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5如果乙方超出工作授权范围或者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失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乙方个人承担。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积极按时参加有关甲方组织的培训,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会议。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公司业务开展中的规定。禁止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以外的任何工作,业务工作的开展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以甲方许可的名义,授权的程序,方式。

3按照约定的标准从甲方处获取报酬。乙方开展业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意外损失由乙方字行承担。

4乙方超额完成甲方指定的买卖房源开发工作的,乙方有向甲方申请晋升的权利。并获取约定的超额奖励。

5乙方故意汇报虚假买卖房源信息,把开发房源或者公司的房源通过自己私下交易,或者甲方以外的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照约定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个人住址,身份信息,固定工作等有关变化应向甲方及时提供。

三、工作时间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每月以完成 工作为工作目标,平时无固定工作时间要求。但甲方安排的必要培训工作交流时间除外。

2乙方自由安排时间开展买卖房源的开发工作,具体没有时间限制要求。

3、其他: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按完成工作计酬, 每开发一套房源,提供买卖房源信息的标准为每 元。提供买方求购信息并且交易成功完成的标准为每 元。报酬按税前数额为标准。

2、甲方按 支付乙方工资, 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形式为(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3乙方超额完成买卖房源开发工作,按照约定获取奖金 元。

五、社会保险:(兼职无保险待遇)

1、乙方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1)、以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

(2)、委托第三方代办社会保险;

2、上述劳动报酬中 包含社会保险费。不包含社会保险费的,甲方支付乙方社会保险费每 (小时/日/周/月/项) 元。

经纪合同 篇3

委托方/代表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现住地址:

受托方(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分行名称: 分行电话:

分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甲方购买/租赁下列物业,在乙方向甲方介绍下列物业时甲方确认是第一次了解到下列物业信息。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在购买/租赁下列物业之前,甲方将做实地视察。甲方承诺如果甲方(或甲方之授权人、委托人、代理人等)成功购入/租用下列物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购房价1.5%/房租价半个月租金做为服务佣金,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下列物业产权人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甲方不得通过非乙方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下列物业的业主联系、成交,也不得将下列物业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指甲方之亲属、朋友、同事、授权人、代理人等)与物业业主联系、成交,否则甲方须按相关物业售价的3%或单月租金之两倍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须在勘察下列物业之前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给乙方。

No.所介绍之物业坐落委托性质

(求购或求租)委托方签名日 期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人签名:

乙方: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纪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 动 者): (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12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十、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约:甲方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乙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符合解除条件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已投入的专项培训费用损失,双方确认投入给乙方的专项培训费用初计为: 职工500元、普通员工100元 (仅供参考),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1、乙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学习甲方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自愿遵守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之内容,如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愿意按照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处罚。

2、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的工资调整幅度内提高或降低乙方的工资标准。无正当理由,员工必须服从调动。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个人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简历、技术证书等),否则,双方劳动合同自始无效,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或培训费用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涉及刑事犯罪的,并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乙方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需承担竞业禁止或保密的义务,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另:若由于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或者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入厂等故意隐瞒真实身份行为,导致在其发生工伤等事故后遭到社保部门拒绝理赔情况的,即使甲方已为乙方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也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附件为甲方公司章程(/厂级厂规),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并确认已阅读并了解服从该公司章程(/厂级厂规)。合同期内,甲方公司章程(/厂级厂规)变更并经乙方了解的,以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厂级厂规)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公司章程(/厂纪厂规)。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12

经纪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一) 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复印件:

1、 销售许可证;

2、 权属证件;

3、 物业的具体情况;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营业执照。

(二)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复印件:

1、 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 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 经纪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 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 具体要求:

3、 其他要求:

本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一) 收费

本款参考填写

1、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2、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3、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4、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二)完成条件

(三)结算方法

(四)支付时间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予以补足: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 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第六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造成的损失:

1、 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 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内,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且每少完成一套房屋,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十条 双方之间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偿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管辖法院地可约定为: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等,上述地点的选定最好能指向我方所在地。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拘束力。

注:所选的仲裁委员会应以靠近我方所在地并节省费用为原则。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经纪合同 篇6

甲方:(经纪人)乙方:(模特儿)性别:性别:地址: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委托拍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两个月,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视频拍摄、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如双方无异议,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积极参与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经纪人。

11、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收取活动酬金。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必须在收取酬金后一周内主动支付甲方总收入的60%作为违约赔偿款,也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2)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3)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5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年11月30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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