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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体系框架的建立,我们需要用到合同的地方也逐渐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最大范围的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利益。编辑为您搜集了一些与此话题相关的资料,请认真阅读本文谨慎决策!

合同终止协议 篇1

[提要]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

汤先生打算在建邺区买一套二手房,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他在6月份挑到了合适的房源,并与卖主签订了买卖合同,想着不久后就可以入住新家,汤先生一家都挺开心。可是,事情远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先生后来发现该房屋内原有户口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法迁走,而且卖主不答应退还14.6万元房款且中止合同,另外,中介公司又在催促他交纳6800元的中介费,汤先生郁闷不已。

买房人:户口纠纷很头疼。“本来遇到合适的房源挺高兴的,房子品质不错,价格也算适中,于是就签了买卖合同,可当我第二天到派出所查了以后,才知道原来这套房屋里的户口不是卖家的,而是原房主的,且是其因赌博而抵押的房产。”汤先生后来才得知,该房产系卖房人5月份才购入的。

“房子位于汉中门附近,总价约64万元,我先交纳了14.6万元的首付款,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纳中款39万元后,会将我和家人的户口迁入该房产,尾款结清后,才算完成交易。”汤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大致情况。他说,签合同之前自己轻信了卖主承诺的“是我的户口,一定在7月10日前迁走”,而且中介公司也说是卖主的户口,所以他才付了14.6万元的首笔款。

牵扯到的第三方户口问题让汤先生很头疼,他认为卖房人故意隐瞒了户口问题而误导他签订合同,且到合同规定的“7月10日迁出户口”期限后,户口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汤先生想与卖方中止合同但被拒。

中介方:中介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汤先生给该中介公司打了6800元的欠条,但由于他想中止与卖方的交易合同,于是就拒付中介费,中介公司对此表示很无奈。

记者连线了该中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他认为,签订合同之前,卖方坚持承诺“户口是自己的,而且在7月10日前迁出”,中介也是被欺瞒的一方,也是受害者。关于中介费问题,行业内认为,只要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中介就有权拿到佣金,汤先生一直拖欠6800元的中介费是不应该的。

而汤先生则认为,中介与卖方一起认定户口是卖房人的,且能在约定期限内迁出,他才签订了合同,中介对此事负有连带责任。为此,记者采访了南京陶然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崔荣丽董事长,她认为,“中介公司一般会在买卖双方签合同之前告诉户口问题,但如果卖方故意欺诈骗取合同,那么中介和买房人都是受害者。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去派出所查卖房人的户口的,只有本人拿着产权证和身份证才能查到房子的户口。”律师:有权追究卖房人责任据了解,6月19日,汤先生在交4000元押金时签订了三方合同,约定违约方须赔偿损失1万元;6月24日,交14.6万元首付款时签订了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汤先生能否中止合同并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呢,记者采访了南京道多律师事务所耿晓蓉律师。律师表示,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是与买房人今后能够有效使用房屋有密切联系的问题之一。因此,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双方都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买房人何时能够将自己的户口迁入所购房屋进行约定。

即使没有约定,房屋的产权交易与被交易房屋内户口问题之间的关系依法也应该是这样的:1、房屋产权交易是一种合同行为。2、买房人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自己购买的房屋,是买房人附随合同自然应当获得的权益;是房屋出卖方附随合同自然应该承担的义务。所以,房屋出卖方不能及时保证买房人将户口迁入所购买房屋,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现在,房屋出卖方不能保证汤先生的.户口正常迁入该房屋,是房屋出卖方没有完全履行房屋出卖义务的具体表现,是房屋中介方没有完全履行中介服务内容的具体行为。汤先生有权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的法律责任,有权拒付中介服务费用。汤先生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张,应该这样来依法选择自己行使权利的方式:1、要求房屋出卖方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承担不能全面履行房屋出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2、在有证据能够证明房屋出卖方是恶意将存在不能解决户口纠纷的房屋,基于转嫁风险而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情况下,汤先生有权要求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讨回自己的14.6万元并追究房屋出卖方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

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终止协议 篇2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河北省

身份证号: 13

联系电话: 18

承租方(乙方):张

通信地址:河北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xx年7月30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河北省****房屋,租赁期限为***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_月_日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确认,乙方已将承租房屋按照交付时的状态完好的交付给甲方,甲方不持任何异议;乙方已结清与承租房屋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三、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原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已全部结清,均不得再对原合同提出任何赔(补)偿要求或其他权利主张,原合同正式废除。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签章) (签章)

合同终止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xx 清扫保洁服务合同》于20xx年5月31日终止,甲、乙双方合同关系解除,即日起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保洁工作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终止合同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协助乙方因终止合同对现有作业工具进行回收变买处理,至完成处理;

2. 清算作业经费,并及时付清给乙方;

3. 在乙方付清20xx年5月份工人工资后,将保证金壹拾万元在五个工作内全额付清给乙方;

4. 原合同中第七条的第四点“各级政府在对本村清扫保洁政策补贴和奖励的,政策补贴和奖励总金额的三分之一由甲方收取作为管理费用,而余下部分,即总金额的三分之二作为奖励金支付给乙方,奖励金到帐后,在五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因此,20xx年上半年奖励金到甲方帐后,根据原合同规定,到时甲方需要支付此笔奖励金给乙方。

二、乙方义务:

1. 派管理人员2名,协助甲方做好工人稳定及保洁工作,至20xx年6月8日止,2名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发放;

2. 在收齐作业经费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付清工人工资;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从终止合同之日起,甲方保洁工作责任和保洁员工工资、安全责任、劳保福利、工伤及劳资纠纷等一切与乙方无关。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和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合同终止协议 篇4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有意委托卖方承担 工程 标段的全部工程设计,并向卖方采购与该标段工程配套的全部设备/材料(简称“合同设备”),用于 工程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工程设计和合同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工程简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建设规模:

1.4 建设单位(业主):

1.5 其他(如有)

2 本合同的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文件组成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2.1.1 本合同协议书;

2.1.2 中标通知书(如有);

2.1.3 合同专用条款;

2.1.4 合同附件(包括技术协议、质量标准、工作范围、供货范围、设计文件和货物交付计划等);

2.1.5 合同通用条款;

2.1.6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过程中被招标人书面确认接受的商务、技术偏差);

2.1.7 招标文件。

2.2 解释顺序: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约定不明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3 工程设计范围和进度

本合同工程设计范围为: ,并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为准。工程设计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

工程设计要求以及各阶段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以本合同附件2——《工程设计规范》为准。

4 工程设计接口

买方与卖方应就总包工程和本合同项下分包工程设计接口进行密切配合和准确界定。卖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总包工程设计的接口、卖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与设备厂家设计的接口,以及设计接口资料的相互提供等以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为准。

5 合同设备

卖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和其完成的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最终确定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买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卖方设备选型、设备厂家选择的管理,并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合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量要求等以本合同附件1——《工作范围和供货范围》和附件3——《技术协议》为准。卖方最终确定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与上述合同文件不一致的,应该取得买方的书面批准。

6 合同价格及付款条件

6.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本合同价格包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价格组成按本合同附件4:《合同分项价格表》。上述总价及分项价格表中的各项价格均为含税价。

6.2 《合同分项价格表》中的各分项价格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各类单价与分项价格不一致时,以分项价格及对应的工程量反算的单价为准。

6.3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非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外工作外,不因任何因素调整本合同总价。此外,在本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未列入,但是为了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功能或为工程正常实施所必须的项目,应由卖方负责按合同工期要求将该等项目实施完毕,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4 卖方了解本总包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建设,所有建设资金由业主承担并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支付,买方作为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项下施工款的支付办法向卖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为此,双方约定买方向卖方支付每一笔款项的前提条件均包括:

(1)已完工程得到确认且卖方的付款申请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业主向买方支付了与卖方申请付款相对应的款项?

7 货物交付

7.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为 ,以合同设备最晚和/或最后批次到达交付地点的本体、部件、配件、备品备件(如有)、专用工具(如有)、随货发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为实际交付时间。

7.2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地点为 。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7.3 支付方式为支票、电汇或承兑汇票等。

8 质量要求

8.1 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工程设计,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8.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9 其他

9.1 合同签订日期以买卖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9.2 本合同协议书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一份;副本____份,买方执____份,卖方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地址:开户行地址:

合同终止协议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清偿是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行为,即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项制度。

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意思表示。因债权人抛弃债权,债务人得以免除清偿义务。

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债的关系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存在方能成立,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时,债权债务当然消灭。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第一百零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终止协议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___因个人原因要求单方解除20__年8月31日由___经纪方与出租方___共同签订的no.8123252租赁契约(租赁地址为:___)。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承租方同意以押金(¥7600元,大写:柒仟陆佰圆整)作为单方违约金赔偿给出租方正式解除租赁关系。

2、承租方需要在20__年4月15日前,将该公寓内属于承租方的物品统一清理并搬出该公寓,预期未搬出物品,将视作垃圾,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不予追究任何责任。

3、承租方需在20__年4月15日前清缴20__年9月1至20__年3月30日的所有水费、电费、煤气费。并交还该公寓的所有钥匙于出租方。

协议双方签订后,即日生效。该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名并手印):

承租方(签名并手印):

日期:

终止联销合同协议书(单方违约)

甲方:上海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即出租方,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方,下称乙方)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上海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终止协议 篇7

甲方(原出租方):_____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陕西____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__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西安市高新区__南路208号___商务广场A座29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__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__年9月30日,从20__年11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自20__年11月30日起,甲方与第三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的`纠纷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20__年11月30日前,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讫。

四、乙方已交纳的___房屋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以多退少补方式结清。

五、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20__年9月25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____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陕西______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合同终止协议 篇8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在上述7种情况下是可以终止的。而对于终止后的合同,依附其的从合同消灭,双方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等义务,这也是合同终止后产生的效力。若你还有对合同终止的相关法律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合同终止协议 篇9

甲方: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五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__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终止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于20__年_月_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20__年_月_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__年__月__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收款收据

今收到__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__。

(大写:万仟佰拾元)

收款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终止协议 篇10

1、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就是债务得以清偿,清偿,是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如,合伙终期届至,都可以至使合同终止。

2、免除。即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做出免去债务责任的意思表示,债务人表示接受,致使合同终止的双方法律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3、抵销。即指二人互负债务,彼此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偿,致使双方债权同时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可分为单方抵销、合同抵销和判决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4、提存。即指因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债权人不明难为给付,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混同。即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债的关系归于消灭。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民法上的继受、商法上的继受和特定继受。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6、解除。即指合同成立后,由双方协议,或者由一方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停止合同的效力,致使合同终止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文可知,导致合同终止的法定原因主要有履行完毕、免除、抵销、提存、混同、解除。另外,如上文所诉,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既有法定又有约定,当出现约定的原因时就依照约定的原因终止合同,在此不赘述。

合同终止协议 篇11

小李是某制药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2000年3月进入该公司时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根据该《劳动合同》的约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约定届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xx年6月,公司决定送小李到英国进行业务培训,并与小李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从培训开始之月起算);培训开始之日至5年期满前,如员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要求辞职,该雇员必须退赔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20xx年10月,小李从英国培训完毕回国。在20xx年1月到3月,也即是《劳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公司未向小李提出续签合同,小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4月,小李以劳动合同届满未续订为由,不再到公司上班。

本案的仲裁结果是公司败诉,法院在审理后支持了仲裁结果。理由是,《培训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随合同,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失去效力。李某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培训协议》失效后离开公司的,对失效的合同不存在违反问题,也不应承担违反《培训协议》的责任。

此后,公司曾多次通知小李回公司上班。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公司以小李违反《培训协议》,要求其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赔偿公司全部培训费用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一、什么是服务期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因此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二、设服务期有何前提条件

◆出资招用。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发生费用,如外地人才落户。

◆培训。如员工是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或者参与学历培训、能力培训、出国或异地培训、进(研)修、作访问学者等,企业为其支付各种学杂费、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生活补贴。但是,职业技能培训不能作为设立服务期的培训,如上岗培训等。

◆提供其他特殊福利待遇。对此概念可做以下把握:对单位来说有出资行为,即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员工来说当是工资报酬以外的。总而言之,这种福利不是每个员工都享有的,具有特殊性。

三、服务期如何约定

对服务期的约定应当明示,即必须白纸黑字写下来,或者签订服务期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里约定服务期条款。单位不能因为提供过类似特殊福利就单方面认为有服务期存在。

四、劳动合同与服务期约定是什么关系

服务期约定是在劳动合同存在和有效的前提下签订。服务期约定是劳动合同的附随合同。因此,不能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服务期协议。

六、劳动合同期限少于服务期期限,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七、服务期赔偿如何界定

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定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又约定了服务期限的,推定服务期为双方劳动合同的期限。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培训或特殊福利待遇的,对服务期限没有特别约定的,服务期限以不超过5年为限;服务期限和折抵方法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但用人单位以双方约定已工作年限不予折抵,要求劳动者承担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

八、哪些情况不能收取培训费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当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应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的赔偿也不包括进单位的入门教育,不包括组织调动,单位为调整人员和岗位而进行的转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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