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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法律机构在逐步进步,大家对于合同的重要性认识越来越深。构建合同有益于有力地守护当事人自身的权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给了我们许多启示和思考,这些信息只是为了大家参考,希望大家细心查阅!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1)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物业类型: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_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

2、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 _________区 _________路(街道) _________号;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别为别墅_________平方米、复式别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层_________平方米、多层_________平方米);商业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服务楼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层停车库);其它面积(配电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户数:_________户(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业主入伙户数_________户,_________户未入伙)。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本住宅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3)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粱、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

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

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 。

㈣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 的养护管理。

㈤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㈥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㈦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 。

㈧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

㈨乙方应当公示物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按规定付费。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㈠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㈡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赂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㈢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㈤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按以下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㈦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㈧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㈠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㈢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㈣规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㈤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㈥厂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㈦顾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㈧提前将装饰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㈨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㈩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人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二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和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的有关情况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㈩业主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交纳费用时间:

⑴甲方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纳;

⑵业主每月 日前交纳。

7、甲方或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

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㈠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如存在问题,按以下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㈡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4)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1

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1

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1

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1

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1

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1

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X。并承担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园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保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垃圾日产量及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及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

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

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XXX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1

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教室卫生工作

1、教室卫生应在每日晚自习后清扫完毕,锁门。第二天早7:00应将各教室门打开(特殊情况除外)。

2、应保持教室地面清洁、四壁洁白、墙裙完好无污渍、黑板完好光亮、无粉笔痕迹、粉笔沫应及时清除;门牌完好、装订美观;门窗、玻璃、纱窗、窗帘、小五金齐全完好;桌椅完好、摆放整齐、桌内外无杂物灰尘。

3、吊扇、黑板灯、照明灯、各种开关及各类设备应完好无损。维修要及时,保持良好状态。

4、粉笔(白色、彩色)板擦应保证供给并摆放整齐。要保持讲台、讲台桌的完好整洁。

5、制定教室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确保教学需要。以上要求的完好率应在98%以上,各阶梯教室和大教室的照明灯完好率应在90%以上。

(四)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意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不允许带病开梯,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干净、整洁、明亮。电梯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电梯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严禁脱岗,确保安全。

3、要保证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工作。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暖维修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7、按要求供应全院饮用水和洗浴。对茶浴炉房要制定卫生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正常供水和安全。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每年应集中时间对外收取供暖费,并支付供暖费。

9、按要求努力回收学校创收水电费。

10、按要求统计、收缴、上报家属住户水电费。1

1、按要求对院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工程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日。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6)

《标准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一、甲方:[物业服务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乙方:[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二、物业服务内容:

1.日常维修、养护及保洁:

1.1负责管理物业所在区域内道路的清洁、维修和养护,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1.2管理公共设施及设备,及时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对大厦内部、楼道、电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安全。

1.3管理水、电、气、暖等公共配套设施及设备,协调业主使用、维护等事宜。

2.保安及防范工作:

2.1负责物业所在区域内的保安工作,严格执行物业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防范火灾、盗窃、抢劫等事件的发生。

2.2建立健全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物业安全,保障业主和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3.服务性工作:

3.1负责接待来访人员,解答咨询,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建议和投诉等。

3.2为业主提供及时、准确的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如快递收发、房屋维修、家政服务、订报订杂等服务。

4.其他工作:

4.1协调、指导和管理业主、租户的行为,使其遵守住房租赁合同,维护业主福利和公共利益。

4.2收取并妥善保管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公共能源费等费用。

5.为保障服务的高质量、高效性,物业服务公司需要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管家人员及保洁人员等。

6.服务费用:

6.1本服务合同规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月,按年度支付,于每年第一个月内支付,由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出具正式发票。

6.2物业公司在服务期内不得采用任何理由增收或变更服务费用。

三、服务起止时间:

3.1服务起止时间: 按照本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

3.2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重新制定服务合同。

四、服务质量及监督:

4.1物业服务公司应认真履行服务合同,维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4.2业主有权利随时检查、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或存在的问题、缺陷,及时向甲方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并要求甲方及时处理。

4.3物业服务公司必须对业主提出的批评、建议和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理。

五、服务合同终止:

5.1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经协商一致书面解除后,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5.2服务期内,若物业服务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致使业主和居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酌情追究物业服务公司的责任。

服务合同签订地点:[服务合同签订地点]。

服务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物业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业主):[业主签名]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城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文

地址:海淀区小南庄42#楼208室

企业资质证书号:京物企资三[2003]3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院豪柏公寓地下室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地下室部分

坐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院

建筑面积:3525.89平方米地下室和5726.6平方米停车场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天线。

第四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

第五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七条清洁服务,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

第九条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第十条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等。第十一条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第十二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第十五条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十六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服务期限,自2011年3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2、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撤出物业区域。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7、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11、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根据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本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甲方地下室面积3525.89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的物业费为2.36元,另外甲方在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经营的车库为5726.6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为1.50元。由乙方包干使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也不得另行向物业的业主和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本条约的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服务收支情况。

4、管理服务费今后如需调整,要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有公共维修费用承担;更新费用,由公共维修费用承担。

2、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有公共维修费用承担;更新费用,由公共维修费用承担。

3、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有物业费用中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物业费用承担。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甲方自行处理装修垃圾,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

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签定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对方自接到续定意见15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不同意。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15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委托协议。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15日;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违反第二十三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

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及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 章:乙方 签 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8)

标准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鉴于甲方是业主委员会,负责委托乙方管理、维护该物业,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全面负责该物业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保洁、绿化、设备用品更新等工作。为尽最大努力保护和提高该物业的品质和物业价值,提供全面、专业、优质的服务。

1.2 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中的各类设备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养护、保洁等工作。

1.3 物业公司应根据业主的建议进行改进与完善。

1.4 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向业主委员会汇报处理情况。

第二条服务质量标准

2.1 物业公司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2.2 物业公司应确保合同期限内所有设备设施运行正常,保持公共区域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履行维修和养护工作。

2.3 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管理服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要尽力满足甲方要求,守信、勤恳、诚实、守法。

第三条服务标准

3.1 物业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应为尽力服务于甲方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物业公司应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相关的服务标准。

3.2 物业公司应将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报给客户,同时对甲方提供更优秀的服务。

3.3 物业公司应积极变革提供更好的服务标准、流程以满足市场需要,让甲方更加满意。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同期续签

4.1 本合同自商定起始日期,到期日为一年(365天),过期合同自动终止。

4.2 若甲方需要续签合同,则需在到期前30天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但同意续签的周期不允许变更条约的类别、条款或附修正案。

第五条合同存根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合同期满前15天,双方应就续约事宜协商并确定是否续约。

甲方(盖章):

签章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签章代表人: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9)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 〔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XX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X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XX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X〔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X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X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X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5. .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XX、XX、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XX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X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X方式解决:

(1)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XX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合同签订地: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10)

标准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主题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的双方:本合同涉及的双方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以下简称甲方)和物业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合同的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定义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约定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标准,以便甲方和乙方能够依照合同保障物业的管理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 合同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维护、物业保洁、物业保安、收费管理、投诉处理、协调物业管理相关事宜等。

第四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 服务管理

第五条 服务标准:乙方应当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规范、专业、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向业主提供全面而透明的物业服务。乙方应当在服务过程中客观、公正地为甲方处理物业管理问题,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服务周期: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提供长期的物业服务管理,服务周期为(填写具体时间)年。

第七条 服务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 物业维护服务:维护物业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功能和效用。

2. 物业保洁服务:为物业内部和公共区域提供日常保洁,定期清洗等服务。

3. 物业保安服务:保护和维护物业安全,保障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4. 收费管理服务:负责物业公共事业收费,管理住宅物业的各种收费,报送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业主委员会决定进行费用调整。

5. 投诉处理服务:为住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渠道,并及时解决各类服务投诉。

6. 协调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处理业主与物业服务之间的相关事宜,并及时提供物业管理信息。

第八条 服务质量: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时间节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效率和稳定性。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导致的物业损失及业主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服务报告:乙方应当定期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报告,说明服务的内容、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设施的检查报告、邻里关系的服务报告、物业费用的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等。

第三章 费用管理

第十条 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按月或按年统一计费,费用明细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公用费等,并在合同签署后次月生效。

第十一条 费用结算: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费方案和清单,以确保业主收费的正确性和透明度,并随时接受甲方对收费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当及时结清物业管理费用,如逾期未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费用。

第十二条 费用管理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费用管理和收费清单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存在违规收取费用、隐瞒收费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费用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十三条 服务保障:乙方应当在服务过程中保障甲方和住户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及时反馈并处理住户的服务请求和投诉。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便利条件,尽可能地减少物业管理的障碍,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服务承诺: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标准内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限、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服务退出: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与乙方合作。如经甲方决定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退出服务,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应当及时交接资料和款项,以便加快新提供商的接管过程。

第五章 纠纷解决

第十六条 纠纷处理:甲方和乙方应当在服务过程中积极协商,及时处理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仲裁、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或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清单

2.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周期

3. 投诉处理流程及处理周期

4. 紧急事件应急机制

第七章 其他

本合同的其他未约定事项,应当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处理。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发生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填写具体时间)年。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续签:合同到期前甲方和乙方应当就续签合同进行协商,如未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11)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等。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五、绿  化: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七、保  安: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八、消  防: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

十、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12)

标准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订日期】

乙方:【业主委员会名称】

地址:【业主委员会地址】

法定代表人:【业主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签订日期】

鉴于:甲方是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拥有一定的资质和经验;乙方为指定委员会,是业主的代表,要求提高小区的环境和管理服务质量。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和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范围

1.甲方承担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绿化带、楼道、道路、照明、水电等公共设施的维修与养护;

(2)保安、门禁、监控等安全管理服务;

(3)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4)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2.业主的自有部分不属于本合同的管理范围内,由业主自行负责和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1.甲方承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内规范,技能熟练、服务周到、态度诚恳、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改善问题。

2.甲方按照相应的协议要求,每月提交物业服务质量报告,由业主委员会进行评估和监督。

3.甲方要提供24小时保安巡逻和应急处理服务,确保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条 管理费用

1.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支出,由业主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用。

2.按小区总建筑面积和协议费用标准计算,乙方应当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管理费用。

第四条 合同期限和变更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商议并签订续约合同,如未签订纸质合同则视为续约成功。

3.本合同履行中,如有约定条款需要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后生效。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由于过失或者故意违背本合同的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15天后,提前终止合同。

2.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2.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乙方:【业主委员会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篇13)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本物业名称:XX投资有限公司。商铺编号:使用面积:平方米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制止违反有关物业管理条例、法规、制度的行为;

2.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公司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二、甲方的义务

(一)房屋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保安、交通和环境等项目进行维护、服

务与管理。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

面告知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如下:

1.房屋外观

① 房屋整体外观统一、完好、整洁;

② 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

③ 商铺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

④ 空调、防盗网位置、样式统一。

2.设备运行

①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②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5%,保养、检修制度完善;

② 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畅。

4.环境卫生

① 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含乙方加工生产垃圾);

② 定期杀虫灭鼠,除“四害”。

5.绿化

① 绿化地布局优美合理,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践踏、折损现象; ② 绿化地无病虫害,无大面积泥土裸露。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① 车辆停放、行驶安全有序;

② 主要干道和消防通道交通顺畅,无占用消防通道。

7.安全管理

① 公共区域内安全文明有序,24小时保安值守;

② 可能危及商户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防范措施。

8.消防

① 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② 发生火警及时通报并协助消防部门求助;

③ 制订各种应急措施,成立义务消防队伍。

9.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① 小修小补不超过24小时;

② 接到报修电话1小时以内到现场;

③ 急修及时率100%。

(二)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入伙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乙方。

(四)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五)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有偿服务。

三、乙方的权利

① 依法享有对自已所租有物业的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

② 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

③ 依法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协议,有权对本物业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④ 依法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根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情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

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违反下列应履行的义务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予以处罚或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自身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免责。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在本物业内应遵守以下公共场所管理规定:

① 不得擅自占据或排他性使用公共通道、绿地、屋面天面等非专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② 不得在本物业任何非专有部分晾晒衣物,放置或储存任何物品;

③ 不得在本物业内居住,不得明火煮食或使用煤气等;

④ 人员的生活住宿必须到专属生活区与住宿区;

⑤ 不得损坏路灯、防火消防设备、配电房、道路等共用设施及共用设备;

⑥ 不得违反本协议或管理规定,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⑦ 不得违反市场装修管理规定,需要对物业商铺进行装修时,需提交书面施工申请,待管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引起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其专有部分的物业内应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行为;

① 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可疑行为及时举报;

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③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可能危及人身健康或财产安全的物品,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等污染环境;

④ 乙方不得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3.乙方物业内应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① 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出市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和专属停车场泊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阻塞交通。

② 乙方下车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勿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③ 乙方不得在本物业公共区域内试车、练车、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自行清理。

4.乙方在其专有部分的物业内应遵守的环境卫生管理行为:

① 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② 乙方应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手乱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应将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③ 不得在本物业内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④ 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⑤ 乙方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进行宣传,不得在玻璃上张贴报纸等,有碍观瞻;

⑥ 乙方不准在公共场地乱摆乱放,影响他人,阻碍交通;

⑦ 不得在管理服务区域饲养家禽、宠物等。

5.乙方在物业内应遵守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

①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征得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② 物业管理公司只负责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交铺后的商铺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乙方自已负责。新签合同商铺(转租及续签合同除外)卷闸门的保修期为6个月。

③ 商户用电量不够时须向物业公司申请,由物业公司增容,增容费等相关费用由商户自行支付。

6.乙方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① 乙方必须按规定于每月5日前交纳当月物业管理费及上月水电费;

② 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由乙方按规定或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7.乙方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行为。

8.乙方需自备有效的符合标准要求的灭火器每间商铺一套,按消防要求放在承租商铺规定位置,以便检查及应急使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管理服务费:¥元/平方米/月,租赁总面积为平方米,总计¥元/月(大写人民币元)。以后可根据市场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合理调整,具体情况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 保险

① 乙方的货物、财产、人身安全、车辆等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② 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和货物、财产保管责任。

第四条 其它代收费用

1.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缴交相关费用,由甲方代收后交相关部门。目前需缴交的费用有:治安联防费,由XX市公安局XX分局()派出所收取。收费标准为: ① 商户治安联防费按每户每年200元收取,个人治安联防费按个体商户每户壹人30元/年收取。合计230元/年。

② 公司100人以下每司收取1000元,200人以下的收取2000元,个人治安联防费按每人30元/年收取。

③ 商户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交清合同期间的治安联防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从逾期之日起按欠费总额之千分之五/天交纳滞纳金,逾期30天未付清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或司法途径进行追缴。

第六条 为维护公众、乙方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

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

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XX投资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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