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情说说吧,你身边的情绪管理专家!

好心情说说专题汇总 心情不好怎么办

励志的句子

工作计划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实际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情况,因此我们要为自己制定一个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我们能更好地完成下一阶段的工作。是否存在一个简单而又具有深远影响的工作计划呢?如果您对“贷款公司工作计划”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小编建议您阅读一下相关内容,并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以获取更多的学习资源!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1

贷款公司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种金融机构。因为有了它们,许多人才能够得到资金的支持,而实现自己的梦想。

众所周知,贷款公司的销售工作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公司实现利润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在贷款公司中,销售团队成为公司最重要的创收武器。下面,我们将从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的角度来详细讲述。

一、目标客户群体

在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中,目标客户群体是十分重要的。毕竟,没有客户,公司就无从谈起。目标客户群体的确定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条件进行判断,可以包括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职工等。

二、销售策略

在确定了目标客户后,就需要明确具体的销售策略。优秀的销售策略能够有效提高销售额。在制定销售策略时,需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痛点,以及市场的动态和趋势。同时,销售策略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比如公司的实力、产品竞争力、品牌形象等。

三、销售技巧

在进行销售工作时,销售技巧也是关键。优秀的销售人员通常具备很好的沟通技巧、谈判技巧、抗压能力等。在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中,需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销售技能,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

四、市场推广

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市场推广非常重要。贷款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市场推广,如广告宣传、网络营销、合作推广等。这些推广渠道可以有效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曝光度,把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推广到更广泛的客户群体中。

五、售后服务

在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中,售后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客户在贷款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需要贷款公司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因此,在销售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客户的维护,定期跟进客户情况,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和支持。

六、总结

总结是销售工作计划的重要环节。只有对销售工作的成果进行深入的总结,才能够更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更加完善的销售工作模式。同时,也可以为未来的销售工作提供更好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是贷款公司创收的重要途径,需要公司高度重视。只有制定出合理、科学、有效的销售工作计划,并通过具体的方案实施,才能够使贷款公司发挥出最大的潜力,实现更好的发展。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2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 (上/下)浮 %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罚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罚息计算期间自逾期之日起至应付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第七条贷款人将款项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户名: ,

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项下提供贷款的义务并且借款人已经收到了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下的、因该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八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先决条件包括:

(一)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明的情况没有变化,并且该等文件持续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发生的变化作出令贷款人满意的解释和说明:

(二) 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贷款条件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至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三) 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人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

(四)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五) 借款人未发生本同所列之一约事件;

除非满足上述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贷款担保:本和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抵押担保的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第十条贷款偿还:

(一) 还款原则。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决定贷款偿还的扣款顺序。还款方式:□利随本清、□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 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保证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赏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能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无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贷款人针对贷款还享有其他担保权利的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贷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 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 保证人已仔细阅 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本合同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 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发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五)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六) 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七) 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3

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

作为一家贷款公司,销售团队的努力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势头,因此一个合理可行的销售工作计划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份针对贷款公司销售团队的工作计划,旨在引导销售团队实现高效销售和客户满意度。

一、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可以加深销售人员对客户需求和竞争环境的理解,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为公司制定更加切合实际的销售策略。销售人员需要不断跟进发展态势并记录同行的销售策略和经验,从中学习和吸取经验,从而推动公司优秀的销售业绩。

二、构建服务体系

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销售团队需要加强客户服务,以提升客户满意度。该部分计划包括:升级线上客服服务,扩大处理时效,提供更为全面、专业的服务内容。提高客户满意度,要求销售经理综合分析,制定方案,落实到位。客户服务体系是公司的一张名片,如果处理不当则会给公司的口碑打上负面的印象。

三、形成销售策略

公司应该以企业的开发动力和发展构思为中心,提出一套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销售策略,给予销售人员以指导。公司的销售策略应该综合考虑客户需求的不同,综合考虑多种营销方式,挑选出最具可用性的方案。

四、人员培养

一个具备优秀销售能力的销售团队对公司的发展非常关键。公司需要招募具备销售才能和激情的优秀销售人员,为新员工制定培训计划,培养他们的销售技能和专业素养。此外,要加强团队沟通和协作,提高每个销售人员的士气和能力。

五、管理和激励

对销售团队的成长和发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激励,也是保障公司销售业绩的重要支撑。管理和激励包括制定激励计划和薪资体系,为销售人员提供升职机会和晋升空间。同时,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回馈,让他们有实际的感受和成就感,并鼓励更多的投入,更好的为公司销售贡献。

总之,对于贷款公司来说,销售部门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只有形成适合公司特色的销售计划,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养、激励和管理,才能最终实现销售的目标。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4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保证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十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赏金、贷款人实现贷款项下债权及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十三条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并不可能撤销地向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发出还款通知,保证人在接到贷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即应按通知中所载明的偿还金额、方式向贷款人支付该等款项。

第十四条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贷款人无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如贷款人针对贷款还享有其他担保权利的保证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贷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第十五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一) 保证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 保证人已仔细阅 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保证人为法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本合同经过合法的授权。

(三) 保证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发反保证人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以及适用于保证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五)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或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六) 如有涉及保证人或其财产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保证人应立即将详情通知贷款人。

(七) 保证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行为。

(八)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主要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第三人权益、对外投资、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响 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九)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前,保证人将不会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十) 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陈述、保证并承诺,前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当时的事实及情况始终是真实和准确的

第十六条一旦保证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对或有可能对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驶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七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和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的内容,除贷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将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保证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十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 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 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 有权要求借款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五) 在借款人未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资料或提供文件资料未令贷款人满意时,有权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请或要求。

(六)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贷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权利。

(一) 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贷款的权利。

(二) 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 在借款人有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四)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检查,对于贷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执行。当抵押物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五) 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六)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七) 在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八) 借款要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一)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二)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 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五) 就保证人而言,发生了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项下的任何事件;

(六) 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 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三) 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等);

(四) 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额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五) 要求追加、更换保证人、以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七) 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帐户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证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八)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借款人、保证人和/或抵押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其他当事方。在合同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 】(1.适用;2.不适用)本条款之内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 补充条款:

(一) 借款人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有关贷款告知信息送达联系人时即视同借款人。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联系电话:

债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全称):债权人(全称):

为了确保(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保证的债权人主债权期限及最高余额。

一、保证人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贷款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主债务最高余额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主债务的最高余额限定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上述最高余额仅指债务本金的最高余额,保证担保范围以第二条所述为准。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重复使用上述信贷资金。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以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者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三、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贷款或同意借款人循环重复使用贷款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担保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第三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一、提供债权人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债务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人立即无条件履行保证义务。

三、保证人负有监督主合同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及主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本合同不因主合同债务人违反主合同各项约定而无效。

四、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保证于该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一)保证人发生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组织机构调整等情况,或发生分立、合并、联营、合资、对外投资、转让主要财产、解散或其他事件时。(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由原保证人的财产继受人承担)

(二)保证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影响履行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事件的。

(三)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四)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的,保证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

2、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五)保证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

(六)保证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必送达保证人。

(七)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抵、质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在就该担保实现债权前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不予抗辩。

一、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保证人违约本合同有关条款,拒不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将该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法解决:

一、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应履行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以本合同第二条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准。

第十条 债权人向保证人发出的有关本合同的通讯,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为送达目的地。若保证人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否则,债权人发生的通讯,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债务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备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5

在当今社会,贷款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金融方式。无论是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都需要贷款来满足自身的需求。而贷款公司也因此而应运而生。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就显得格外重要。

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的制定,是贷款公司营销工作的基础。制定一个好的销售计划,不仅可以提高销售的数量和效率,还能够建立优秀的客户关系、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而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所以,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必须要详细具体且生动。

首先,对于贷款公司而言,明确目标市场是极为重要的。贷款公司,是市场敏感型的企业,需要根据客户的特点来制定销售计划。针对不同的客户,需要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计划中需要包含对客户的分析、需求调查、线索收集等。通过对客户的分析可多角度了解客户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服务和销售,从而能够更好地推销贷款产品。

其次,一份完善的销售计划不能缺少推广渠道。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只有通过多种渠道推广产品,才能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增加知名度。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生动形象的渠道,便于在市场中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宣传,增加关注度和转化率。同时,还可以利用线下渠道,如广告墙、展会、宣传册、业务推荐等,达到更多人的知晓和认同。

此外,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要注重客户服务。销售工作仅仅是将产品卖出去,而真正维护客户的需要才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核心。一旦客户对产品有疑问或存在问题,贷款公司的专业人士应及时的解答,安排专人跟进,主动维护好客户关系,增加客户的信任度和复购率。对于有客户互动的销售人员而言,客户回访、关怀、赠送礼品等也是有效的客户服务和营销手段。

最后,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中要注重跟进和动态调整。为了更好地实现销售计划中的目标,跟进是必不可少的。随时关注销售进展、分析销售数据,对销售计划中的不足及时进行调整,使得销售计划更加合理化。在销售计划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调整,使计划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在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制定中,综合考虑目标、渠道、服务、跟进等四方面,制定出详细具体且生动的计划,才能更好的实施和完成任务。通过有效的销售工作计划,不仅能提升企业的销售和竞争优势,还可以建立优秀的客户关系,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贷款公司向着更加稳健和高效的方向前进。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6

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签约各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五条贷款利率;本合同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 (上/下)浮 %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发书面通知。

第六条罚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 %。罚息计算期间自逾期之日起至应付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

第七条贷款人将款项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户名: ,

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项下提供贷款的义务并且借款人已经收到了贷款人提供的贷款,借款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下的、因该笔贷款而产生的所有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八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先决条件包括:

(一)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

(二) 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具体贷款条件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至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三) 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人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

(四) 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五) 借款人未发生本同所列之一约事件;

第九条贷款担保:本和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抵押担保的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第十条贷款偿还:

(一) 还款原则。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财政部及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决定贷款偿还的扣款顺序。还款方式:□利随本清、□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季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 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7

为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健全信贷管理责任制,规范信贷业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信 贷资产质量和信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体制的要求,审贷分离实 行“部门(岗位)分设、职能分离、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贷分离是指对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检查的职能通过分设信贷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三个部门(岗位)进行实施,并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考核 内容的信贷管理责任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审查包括对本公司经营的本外币 贷款(含进出口押汇)、免保证金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及担保等业务的审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本外币借款的申请人、信用证 的开证申请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的申请人等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贷款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 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

第七条根据审贷分离制度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须设置信贷 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等三个部门,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也应实行部门三分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 行岗位分离,设置信贷业务调查岗、审查岗和信贷风险资产管理岗,各岗位不能交叉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有主管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 加的贷款审查委员会

第九条信贷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搞好市场调查,优选客户,组织存 款,受理借款人申请

1.调查核实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资金的真实用途,调查核实借款人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

2.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 的可行性、合法性等

三、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测算风险度,撰写调查报告 ,提出贷款及其他业务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和方式等明确意见

五、信贷业务办理后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的情况和经营状 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六、督促借款人按合同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并负责催收风险贷款

七、对呆滞、呆账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贷款的认定提出申 请,交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初审

八、经批准,按程序办理需要移交的呆滞、呆账贷款和拟进 入诉讼程序贷款,并继续协助做好清收和诉讼工作

1.对信贷业务部门提交调查材料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分析 、评定,复测风险度

2.审查保证人的资信、抵押登记的合法性及信贷业务部门意 见的合理性

1.贯彻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信贷管理规 章制度,结合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信贷工作规划,调查分析信贷业务投向,预测发 展趋势,组织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工作

3.检查、考核信贷业务部门、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执行信 贷规章制度的情况

4.负责对信贷业务部门贷后检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撰写 检查报告报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对信贷业务部门提出的呆滞、呆账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 序贷款的'认定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意见,送交本公司稽核部门最终认定“两呆”贷款

对需要移交信贷风险资产管 理部门的风险贷款,提出意见后,报主管经理审定

二、对风险贷款进行逐笔检查,分析原因,与信贷业务部门 共同研究,提出转化风险的具体措施,报主管部门审定

四、负责清收已移交的风险贷款(有条件的也可统一组织呆滞 、呆账贷款的清收)

六、负责提出对用于风险贷款转化的新增贷款的建议,由信 贷业务部门按正常业务操作程序办理有关事宜

七、负责对正常贷款情况的检查,提出预警措施,帮助信贷 业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第十五条贷款审查委员会是信贷业务的审查机构,凡企业的 首笔贷款、异地贷款、超过审批权限和情况复杂、风险较大的各种信贷业务均应通过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提出审查 意见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六条稽核部门是信贷业务的稽核检查部门,有权对信贷 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稽核检查

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权限认定;稽核 部门负责检查信贷部门催收不良贷款的情况等

第十七条董事会对各部门职责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 核,各部门对各部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反之通报批评, 直至予以必要的处罚,未履行职责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情节、后果严重的 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8

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

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是一份详细的计划,它为销售团队提供了指导,帮助销售团队更好地规划市场营销策略,提高销售业绩。这篇文章将详细描述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制定目标、确定客户群体、设计营销策略和执行方案等。

制定目标

制定目标是计划的首要任务,它涉及到销售团队的职责和目标。首先,应明确每个销售人员的销售目标、销售任务和责任,并按照公司的整体目标进行划分。其次,应确立销售数字目标,包括销售额、销售量和客户数量。在制定数字目标时,需要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企业实力,确保目标具有可实现性和合理性。最后,需要确定销售任务分配方式,如分地区、分产品等。

确定客户群体

确定客户群体是制定营销策略的前提。首先,需要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现状。其次,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最适合贷款公司的客户群体,如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等。最后,根据客户类型分析,制定相应营销策略。

设计营销策略

根据客户群体的不同,制定销售策略,提高销售业绩。首先,需要进行产品策略的分析,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如贷款期限、利率、资质要求等。其次,需要制定定价策略,确保贷款公司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最后,根据客户群体的不同,制定营销渠道策略,如网络营销、直营店、合作渠道等。

执行方案

执行方案是贯穿整个销售工作的核心。执行方案的关键在于执行,即如何将计划付诸实践。首先,应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其次,应加强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销售技能和专业素养。最后,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监测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策略。

总结

贷款公司销售工作计划的制定是销售工作的关键。一份好的计划,可以帮助企业掌握市场机遇,提高销售效益。根据制定目标、确定客户群体、设计营销策略和执行方案等步骤,可以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销售工作计划,实现销售业绩的最大化。

贷款公司工作计划 篇9

(八)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主要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设置第三人权益、对外投资、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响 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九)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债务尚未完全清偿前,保证人将不会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

(十) 保证人向贷款人进一步陈述、保证并承诺,前述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当时的事实及情况始终是真实和准确的

第十六条一旦保证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保证人或其财产的查封、扣押、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对或有可能对保证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贷款人即有权行驶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项下的权利。

第十七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和同项下贷款及其相关条款的内容,除贷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将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并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保证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十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随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的使用提出意见。

(二) 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三) 有权自行决定本贷款合同项下各类文件、契约、权利文件、凭证等的保管地点、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进行保管。

(四) 有权要求借款人不时提供与本合同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资料、信息;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不时要求的各种协助;有权调查、征信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五) 在借款人未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资料或提供文件资料未令贷款人满意时,有权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请或要求。

(六) 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贷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权利。

(一) 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贷款的权利。

(二) 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三) 在借款人有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借款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该等变化。

(四)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物的检查,对于贷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借款人有义务依照执行。当抵押物非因贷款人过错毁损或灭失,或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清偿的,及时将情况告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五) 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费用。

(六) 贷款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时,予以无条件配合。

(七) 在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资料和/或协助时,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和/或协助。

(八) 借款要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一)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

(二)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贷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或凭证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三) 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四)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无合法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五) 就保证人而言,发生了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项下的任何事件;

(六) 出现了对或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要求借款人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消除违约状态;

(二) 拒绝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请;

(三) 宣布所有已贷出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律师费等);

(四) 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额向借款人计收罚息。

(五) 要求追加、更换保证人、以贷款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七) 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帐户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证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权贷款人进行本条约定的扣划;

(八)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抵押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借款人、保证人和/或抵押人发给贷款人的文件,则需在贷款人实际签收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其他当事方。在合同的其他当事方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到另一方通讯地址或传真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讯地址或传真仍应被视为该方的有效通讯地址或传真。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各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抵押物品清单、贷款借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 】(1.适用;2.不适用)本条款之内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担保人对债权人根据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 补充条款:

(一) 借款人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联系人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有关贷款告知信息送达联系人时即视同借款人。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号 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表示充分理解,为确保该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保证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全部借款到期后两年止。

第三条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的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 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 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甲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甲方在保证期间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或可能影响其承担本合同向下担保责任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甲方应及时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调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授权划款帐号、借款用途、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和/或债务人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和保证期限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及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债权人主管机构有关规定调整或变化且适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调整等,导致主合同变更的,甲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主合同项下(包括乙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还款或向乙方交付款项的义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可以直接向甲方追索,要求其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 甲方的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变更,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托管(接管)、对外投资、合作、与外商合资合作、重组、转赠、企业转(改)制或计划上市等行为;

(2) 甲方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

(3) 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5) 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 甲方的法人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经营范围、股东结构、联系电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发生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的变化);

(7) 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8) 甲方重大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损毁、灭失;

(9) 甲方与他人签署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10) 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 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13) 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4)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第(9)项、第(10)项的情形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的情形,应由资产受益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发生第(6)项中变更法人名称的情形,应由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若甲方违反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或发生第十条第一款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的,则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如果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人的债务提前到期的,则甲方同意提前开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对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债务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若被担保的债权还存在物的担保的,无论该担保物是否为债务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证责任和担保范围均不受影响和变化。乙方有权选择合适自己的债权实现方式(包括放弃担保债权),甲方承诺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就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予以全额赔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需签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债务人各一份,乙方二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一、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

二、甲方具备担当保证人的合法资格。

三、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http://www.j458.com/a/5879611.html,并在标注文章来源。
上一篇 : 婚纱的唯美句子
下一篇 : 画皮台词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