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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以下是励志的句子为您搜集整理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愿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总能够保持内心的平静和开放。读书如果源于兴趣,源于喜欢,那么它将对我们受益匪浅,我们在读作品时,不能一带而过粗略的看需要仔细阅读。当我们心中生发出各种想法时,不妨在阅读作品后写一份读后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1)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感:这本书真实地再现了 9世纪在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压迫和折磨下的黑奴们的悲惨生活。故事中烈格雷(汤姆的第三个主人)是个凶狠毒辣、专横跋扈,肆意践踏奴隶的尊严的人。

汤姆叔叔为了让同伴成功逃亡,宁死不出卖她们,就被烈格雷的暴打下死了!不过烈格雷最终也没有好下场,真是应了一句话“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啊!

汤姆叔叔的前两个主人对他很好,但他们都死了。我认识这本书中的几个人物:可爱的伊娃、圣克莱尔先生等等。其中郝利(奴隶贩子)是个拆散家庭的人,真是罪不可涉。

我很同情书中的一些奴隶们如:露西的孩子被人卖掉,使她绝望的跳了河;爱米琳不得不离开母亲,忍受了各种耻辱;可怜的露西被迫离开丈夫,给烈格雷当奴隶,常常受到烈格雷的鞭打和责骂……其中汤姆叔叔说了一句话令我记忆深刻,这句话是“我的身体属于你,可我的灵魂不是你的,金钱根本买不到,因为它只属于有能量保护它的主人”。

这篇文章使我受益非浅,这使我知道我们应该向汤姆叔叔学习,向他学习诚实和忠诚。如果我们也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平等对待他人,让世界充满爱。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2)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笔记好句(篇3)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描写美国奴隶制度的关键小说,是一部震撼人心、富有情感的力作。这本书通过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呼唤人们对奴隶制度的反思,并展现奴隶们追求自由和尊严的勇气和坚韧不拔。

小说以主人公小雪莉的视角展开,她是汤姆叔叔的主人的女儿。通过她的眼睛,读者得以看到美国南方严酷的奴隶制度,了解到奴隶们遭受的种种虐待和不公。小雪莉逐渐成长起来,开始怀疑和反抗家中对奴隶的不人道对待。

汤姆叔叔是小雪莉家的一名奴隶,他是一个善良、正直的黑人。小说中透过汤姆叔叔的形象,作者试图照亮黑人在奴隶制度下的所受的不平等待遇和不人道对待,以期唤起人们的同情心和对奴隶制度的反思。汤姆叔叔的一生充满了艰辛和磨难,但他依然保持着尊严和信念,没有放弃对自由的追求。

小说中还描绘了一些其他的角色和故事,如埃尔南多和乔治亚海奇斯夫妇。他们是一对从北方来到南方的夫妇,拥有庄园的一部分。乔治亚海奇斯夫妇代表了北方人的观点,他们对奴隶制度表示不满,并与小雪莉一起为奴隶的权益而斗争。

小说表达了对奴隶制度的批判,揭示了奴隶制度对人性的摧残和剥夺。它通过写实的情节和动人的笔触,让读者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尊严和自由的可贵,引起了人们对社会正义的思考。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小说,它不仅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引起了轰动,也对世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引发了美国内战前后关于奴隶制度的激烈辩论,成为废奴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它还通过让读者与主人公情感共鸣,引发了对奴隶制度的反思和对人性的思考。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人性的感悟和思考。在残酷的奴隶制度下,人们的尊严和自由被剥夺,但他们却仍然保持着尊严和希望。汤姆叔叔的坚持和勇气让我深受感动,他是一个不可动摇的榜样,他的形象在我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讲述奴隶制度的小说,更是一本引人深思的文学作品。它通过细腻的情感描写和生动的故事情节,唤起了人们内心深处对自由和正义的渴望。阅读这本书,让我更加珍惜自由和平等的权益,并意识到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反对任何形式的剥夺和压迫。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文学作品,也是一本让人忍不住泪流满面的小说。它通过故事让我们思考,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人性,什么是自由和平等的价值。这是一本让人既悲伤又勇敢,既愤怒又温暖,既揭示问题又散播希望的伟大作品。读过这本书,我相信任何人都会重新审视自己,思考社会问题,以及为了人权和自由而奋斗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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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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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1)

最近,我侥有兴趣地读了一本书,叫《汤姆叔叔的小屋》。

故事的内容讲了汤姆叔叔是一个黑人奴隶,他的主人谢尔比因为自己的身份和拮据都在奴隶贩子赫利的手里,所以只能用汤叔叔抵债。赫利从奴隶市场买回几个奴隶,打算做船去把奴隶卖掉,赚一笔钱。在船上,汤姆叔叔认识了一个简称“伊娃”的小女孩,她很喜欢汤姆叔叔,就请求爸爸把他买了下来。汤姆叔叔来到伊娃家后,踏实肯干,对自己的主人也很忠实。他经常读《圣经》给伊娃听,让她相信上帝就在眼前。可是不久传来噩耗,伊娃得了重病,她把所有的头发分给大家后,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没过几天,伊娃的爸爸在酒吧因劝架被刺死,也把汤姆叔叔的心刺痛了。随后,他又被卖给了烈格雷,烈格雷是个非常凶残和恶毒的人,他虽然喜欢汤姆叔叔的忠实和能干,但无法忍受汤姆叔叔的善良。为了让他变成恶毒的人,他使尽了种种手段也没能让她的善良变成黑心,于是愤怒地哪其鞭子狠狠地把他打了一顿,可怜的汤姆叔叔被打得遍体鳞伤,单还是没有向烈格雷屈服,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

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而汤姆叔叔一生吃了这么多苦,但他依然对每个人那么善良热情,他那吃苦耐劳,乐于助人的精神令我感动。

再看看我自己,真是愧疚。每当做难的附加题时,我总是知难而退,想都不想就去问爸爸,爸爸批评我不动脑筋,遇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现在想起来,爸爸的话确实有哲理。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坎坷、有曲折,更有险滩,但如果你克服了它,展现在你面前的将是无限的美好!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2)

 在(谢尔比家的)一个餐厅时,谢尔比先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谢尔经和汤姆以及哈利和依莱扎)和(介绍一下黑利和尔债不能还的原因)黑利奴隶贩在谈话,谢尔比先生因为欠了黑利的债,要用奴隶来尝还,两个人计论好决定用依莱扎的儿子哈利和管家汤姆来还债。 不料,依莱扎把哈利偷偷带走,黑利只拿了汤姆走(拿了汤姆走,拿字用得不当),黑利把汤姆的脚拴住,运送到了船上,船上有很多游客,黑利给了奴隶在船上自由走动的权利。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女孩中伊娃不慎落水,汤姆把她救了上来。她的父亲圣莱克尔买下了汤姆。汤姆来到了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车,后来伊娃和她的父亲接连病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把汤姆卖到了雷格的种植园中,雷格是个凶残的人,汤姆因为拒绝打别的奴隶,和不说出逃走的两个奴隶的去向,被毒打致死。

(整个故事简介写得挺好,用字不多,但写出了主要内容)

(把这个放在开头比较好)这篇小说讲了美国的奴隶制,在奴隶制期间,黑人家庭可以随便拆散,人可以被像东西一样卖来卖去,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汤姆被卖掉后,只能抛弃家庭,背井离乡。

书里还写了许多其它被拆散的家庭。在拍卖会上,一对母子正准备卖出,可是买主只买了孩子。还有汤姆在新奥尔良遇见的老蒲露,就是因为孩子被夺走而伤心,最后悲痛地死去。

书中的主人公是汤姆,他为人正直,伸张正义,他宁肯牺牲自己,也不会出卖他人,不会做自己认为不该做的事。他主动为体弱的人摘棉花,防止被奴隶主抽打。

书中还写了其他奴隶主的形像。奴隶贩黑利冷醋无情,圣克莱尔的妻子玛丽随意处置奴隶,完全无视奴隶的情感。乔治的主人非常自大,把奴隶视为物品,奴隶主雷格更是已经没有了人性,曾经一脚把母亲踢晕,妈奴隶更是残酷无情,在收棉花的季节里,他逼着奴隶一天干到晚,只给一点干粮奴隶吃。

这本书讲出了人类的自私和邪恶,大家共同在一个地球上,只是肤色不同,为什么黑人天生是当奴隶的,而白人就天生高贵,我们人不能发生这种事。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3)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4)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美国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了以后我有很深的体会,今天来与大家交流一下。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一个名叫汤姆的美国黑奴的故事,他的第一个东家为了还清债务,只好把可怜的汤姆卖给了一个名叫海利的黑奴贩子,汤姆在海利那里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终于被一个好心人买了下来。在花园当了一个管家,日子好过多了,好景不长,那位好心人被杀害了。他又被雷格里买了下来,吃尽了苦头。最后在压迫之下死去的故事。汤姆死后,使南北战争矛盾日趋尖锐,促使废奴运动的发展,以及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深有感触,是呀,难道黑人只能是白人的奴隶?他们能不渴望自由,不反对种族歧视吗?他们都是有抱负,有血有肉的人呀!他们和白人都应该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终于,黑人为了追求和白人之间的平等,发起了美国南北战争。通过他们的不断努力,取得了自由与平等。我们国家现在就是这样,人人平等,我为你服务你为我服务,共同创建一个和谐的国家。我为我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国家感到庆幸,也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道理很多,我要多读几遍。从中学到更多知识。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5)

前几天,我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它是由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之所以令我感动,那是因为它非常真实地描述了当时美国旧社会黑奴的悲惨生活,在多重压迫下的黑奴生活,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里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无论身处何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乐于助人,噩运并未打倒他,他依然乐观。除此之外,他还有许多优点,比如:他善良、忠诚、能干、精明等,还任劳任怨地帮助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

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卖掉,就无奈地连夜逃走。她为了自己的儿子,不惜选择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十分辛苦。伊丽莎伟大的母爱和坚定的信念令我感动万分。

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她天生就拥有着天使一般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还是坏人。一旦他们需要帮助,她就会用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的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和精明,从吉琳身上学到了平等待人的美好品质,同样的,我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了解。

原来这个星球上并非到处是阳光一片,还有许许多多的阴暗面。可喜的是,在这些阴暗面下,依然生活着一群意志坚定的人。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6)

最近,我刚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读后感想很多。

这是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说,讲述的'是在美国蓄奴制时期,黑奴的悲惨遭遇。故事主人公汤姆先后经历了三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希尔比先生对他很好,但是因为没钱还债,被迫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只好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叔叔分别了。接着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他对黑奴也很尊敬,本来准备要给汤姆自由之身的,可是出了意外提前死了,汤姆又被押送到黑奴交易市场拍卖。他的第三任主人烈格雷十分残暴,心狠毒辣,汤姆因为不肯出卖朋友而被他活活打死。

读完这部小说,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其一是汤姆叔叔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他诚信、善良、正直、厚道、乐于助人,而且做事稳重、能干,从不背信主人,是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叔叔。其二是作者为什么要用《汤姆叔叔的小屋》作题目?读到最后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原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解放的见证,当人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会把它当作反对蓄奴制的一块石碑,人们永远怀念着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向往自由的小屋,心灵的小屋。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锦集7篇)


本文作者经过整理为您编辑了“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很多读者心里都难以平静。我们应该好好总结和反思自己的思考和感受,你是否在琢磨怎样写出一篇精彩的读后感呢?该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仔细阅读!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

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

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快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这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2

菲利普一家“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可是在辛苦工作一周的周末,他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这怎么能说是爱慕虚荣呢?穷人难道就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了吗?

好吃懒做的于勒在将要拖垮整个家庭的时候被家人送到美洲,让他接受生活的磨炼,学会自力更生。如若不然,怎样对待这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败家子呢?养他一辈子吗?生活状况要继续恶化吗?女儿要不要出嫁?儿子要不要读书......这分明是菲利普夫妇在万般焦急之中作出的无奈选择,怎能说是“冷酷无情”呢?

况且,把弟弟送上去海外的商船,也是“按照当时的惯例”(当时西方人有到海外淘金的习俗),而且于勒到美洲也确实“赚了点钱”,虽说再度穷困潦倒,但他毕竟学会了自食其力,这不也正好证明菲利普夫妇的做法是明智的吗?

此外,于勒为什么能够在“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如果菲利普夫妇真的自私,冷酷无情,会允许他这样做吗?说明菲利普夫妇对于勒还是宽容的,不然不会让他占用自己应得的遗产,而且是“大大占用”! ..

菲利普从船长那里不仅得知那个年老水手是自己的弟弟,而且还得知于勒“因为欠了他们的钱”心中有愧,“不愿回到他们身边”,于是他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次遇见他”。是啊,他们又何必去打扰于勒目前尚算平静的生活呢?这不正是带着沉重的心情在维护于勒做人的尊严吗?怎么能说他们“自私”、“冷酷无情”呢?

我的评价可能也不算十分公正,但是总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写出来,也算是班门弄斧,就教于大方之家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3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关于《我的叔叔于勒》。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读后感《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关于《我的叔叔于勒》》。”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4

《茶花女》中有这样一句话:“金钱是好仆人,坏主人。”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1.作者简介

莫泊桑(1850--1893),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和俄国的契科夫、英国的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代表作《羊脂球》、《一生》《漂亮朋友》等等。

2.佳句赏析

a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

** “突然”一词写了母亲的旧怨新恨一齐发作,也更能表现母亲自私、冷酷、唯利是图的性格。

b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 景物描写,烘托了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紫色的阴影”语义双关。既实指哲尔赛岛,也象征蒙在菲利普夫妇心头的阴影。

4.读后感悟

金钱会使人变得冷漠,不要让金钱蒙蔽了双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5

《我的叔叔于勒》的作者是法国的“短篇小说之父”莫泊桑。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的是一个炎凉世态下资本主义小市民家中发生的曲折故事。在这个拮据的家中有胆小懦弱的父亲——菲利普;泼辣蛮横的母亲——克拉丽斯;两个到了年龄却迟迟未嫁的姐姐;及未时世事的“我”。但尽管如此,每逢周日,全家都要穿戴整齐去迎接家中曾经的败家子,被送到美洲后偶然发财,写信来说要补偿父母当年损失的叔叔——于勒。于勒的信好比福音书,在看了这封信后,终于有人上门提亲二姐,家人就匆匆把二姐嫁了出去。父母亲高兴的不得了,组织全家到泽西岛旅行。途中父亲看到有人优雅的吃着牡蛎,虚荣顿起,也故作大方请客吃牡蛎。走近一看,却发现卖牡蛎的潦倒船员像极了于勒!在小心翼翼的向船长打听后证实了这个消息,父亲吓呆了,母亲怒火冲天的步步指示:让“我”把姐姐们带回来,把牡蛎钱付清,她和父亲躲到对面船头去。我十分同情于勒叔叔给了他半法郎消费,并对父母不认亲人的行为困惑不解……

金钱和地位对于大人真的如此重要,胜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读到这儿,心都不由寒了!不禁意间又联想到另一个故事——

有个饿了好几天的小乞丐在风雨中乞讨,遇上了好心的多尔先生给了他一美元。他连声谢过多尔先生后,转身又消失在风雨中。过了一会儿后,多尔先生又在一家花店中遇上了那个小乞丐:他正掏出磨得亮晶晶的硬币,买下一束菊花,并要求店员写上“祝妈妈生日快乐”。多尔先生笑笑,没有多想。在他回火车的路上,第三次遇上了那个小乞丐:在风雨中,他捧着那束菊花,庄严而庄重的向不远前的那片墓地走去……多尔先生的视线模糊了……

我的视线也模糊了。两个对比如此强烈,震动着我的灵魂。少年心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最纯粹的东西?长大后真情难道就要被抹灭?

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其实原本的题目是“情仅存于”,但来回想想,实在不喜欢“仅”这个字,因为我希望情是共存的,存在于每个人心里……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6

当我把两法郎还给父亲时,母亲惊讶地问:“花了三法郎?……怎么可能?”“我给了半个法郎的小费。”母亲腾的一下蹿了起来怒视着我吼道:“你疯了!把半个法郎给这人,给这个穷无赖!……”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话来自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

《我的叔叔于勒》主人公的叔叔于勒曾经是一个败家子,后来写信,告诉主人公的一家,说他发财了,希望能补偿因为胡作非为为我父亲造成的损失。当时,主人公的母亲父亲就认为曾经的败家子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一个有良心的好兄弟。可是,等他们认识到所谓的有钱人,其实已经没落的时候,就连半个法郎都不愿意接济他。金钱,总会模糊许多人的双眼,总会无情地划分了许多人之间的界线,哪怕是亲人也不例外,甚至还会使一些人变得毫无人性,成为无情无义的的人……文中的一家人,很久以前为金钱憎恶于勒,后来因为金钱盼望于勒,现在又为金钱辱骂于勒。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讨厌这种金钱利益关系。

金钱也使于勒失去斗志。生活啊!因为他年轻时浪费财产,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金钱重于一切的作法,或许他也不会那么快背井离乡。也许他也曾不愿意被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过;但是,他还是失败了。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只能做一个卑微的低等人。

金钱像一面镜子,不但照出了菲利普夫妇绝情,也照出了这对夫妇的势力。假设于勒没有寄那封有关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发财的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更不可能将因金钱背井离乡的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

仔细想一想,其实主人公的爸爸妈妈和他的叔叔也没有错,错的是充满铜臭味的社会。是金钱为上的社会环境让现实变残酷了,人们变丑陋了。短短一篇小说,透露出了太多的哲理。如今,我们的社会已经变得更加美好,相信以后会有一个全新的未来。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7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300字400字500字600字800字十篇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一:

读过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后。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深深地动了我,还有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泼但野性十足有聪还明活,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慢慢的在许多人的思想中就有白人贵,黑人贱的想法,慢慢演变成种族歧视。

书中讲述了黑人奴隶的忠诚与智慧,黑奴贩卖者的奸诈与对人性的麻木。展望漫漫的人类历史,各大洲的先民们都创造了辉煌的人类文明。书中的黑奴乔治发明了一种机器为奴隶主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人,都有怜悯之心,廉耻之心,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文中这样说道。人都有感情,都有智慧,都有父母,兄弟。既然大家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要分成自由人和仆人呢?人不是动物,不能进行牲畜式的交易,更不能限制人的自由。外国人一直在追求自由,他们有句话叫不自由毋宁死。难道他们只要自己自由,而去限制别人的自由吗?马拉默得说过自由的目的是为他人创造自由。他们的行为也违背了他们追崇的上帝的教导。

看着书中的以汤姆叔叔为首的黑奴被奴隶主压迫,过着畜生似的生活。奴隶制是低级的制度,原始的中国也废弃的制度,不该出现在现在的社会里。让我们高呼自由万岁,追求平等。

汤姆为人正直,心地善良,镀锌宗教,但也是逆来顺受的典型。对主人忠贞不二,却更助长了奴隶贩子的肆虐行为。写出了黑奴的悲惨状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还任劳任恕地替主人管理庄园。

作者旨在唤醒美国白人的同情,借此推翻奴隶制。汤姆是一个很好的典型。或许,小说里最感人的不是汤姆,而是小小的伊娃,那个被当做天使的小姑娘。她出生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带给大家欢乐和爱,也许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教会我们如何去爱,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将爱植入每一个人的心灵,她以极大的热忱爱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不分彼此,部分敌我。善良的父亲、可怜的汤姆、无理的母亲、艰苦的奶娘。在她旅程结束前的那一刻,她说:我看见了爱欢乐宁静平安。她的爱,从生命萌芽的伊始到结束的刹那却得到永生。

如今奴隶制已离我们远去,但是书中所描写的人物:汤姆,伊娃。托普西等。他们的爱,信仰,善良永远在我们心中。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二: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哈利,他的母亲伊丽莎不是一个听主人任意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使我感到既愤怒又怜惜。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因此,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充满阳光的幸福日子,愿像汤姆叔叔那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三:

读了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很同情黑奴,同时,我也痛恨奴隶主。十九世纪初时,肯塔基州的农场主谢尔比先生由于经商失败,被迫出售黑奴汤姆和小哈里偿还债务,乔治哈里斯、妻子伊利莎和儿子小哈里分别向北方加拿大逃亡,历经波折,终于相会并安全到达目的的,过上了真正自由人的生活。老实的汤姆叔叔得到新主人圣克莱尔和他的女儿伊娃的喜爱,但不幸的是伊娃病重而死,而圣克莱尔先生也在没办理完手续时被人杀害。汤姆被卖给了烈格雷,最后因鞭打而死。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对黑奴产生了同情。这些好孩子,一出生就远离母亲,挨打挨骂,使他们养成了坏习惯。因为他们有这个坏习惯,所以奴隶主打他们,讨厌他们。他们也不想想,这是谁造成的。人们都宣扬人人平等,可是,黑奴和奴隶主同样都是人,为什么要有三六九等之分呢?只因为民族落后,人们就可以把黑奴当物品一样买来买去吗?虽然有些奴隶主是善良的,但是,毕竟还是有很多奴隶主是凶狠的。

我也被伊利莎的勇气和毅力感动。她为了自己的孩子使劲地跑,摆脱敌人,她可以为了孩子,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彼岸。这很令人敬佩,母亲为了儿子,可以忍受这么多的苦,可见,黑奴也有感情,也有一颗爱孩子的心,可见,母爱是多伟大呀!可是,那些奴隶贩子为了钱,竟要活生生的拆散那些幸福的家庭,这亲人离别的场景是多痛苦呀!可是这些奴隶贩子,天天看这些令人心碎的场景,竟然无动于衷,还觉得这是家常便饭,他们还有没有同情心,还有没有人性?这些悲剧都是他们那些奴隶贩子们和社会制度造成的。他们不应该买卖奴隶,不应该让他们家破人亡,不应该看着这些无动于衷。

汤姆叔叔对主人要卖掉他毫无怨言,他还为新主人祈祷,为新主人卖力,它是多么善良呀!这个主人去世了,他落到了凶狠残暴的主人手里,可他就是不逃,他甘愿受鞭打。所以,汤姆最后难逃死亡的命运。但是,汤姆是个好人。他为了让别人多休息一会儿,把自己的劳动成果给别人,自己多干些活,他不想伤害那些无辜的黑奴,宁愿自己受罚,也不愿让他人受苦。他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了解了十九世纪时黑奴的生活是多么痛苦,比起他们我们真是太幸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有时还抱怨这样舒服的生活,想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伊娃是个善良的小女孩,她要是见到那些可怜的孩子,伊娃都会用一颗宽容、博爱的心去爱他们,让他们走上正途,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力量。我很敬佩伊娃。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四:

今天,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着《汤姆叔叔的小屋》。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一个是汤姆,他一直都是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的利益。另一个就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终于成功地到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他从小就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车。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后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汤姆被打得皮开肉绽,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来买汤姆,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还有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五: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出自 )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六: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的故事述说著黑人悲惨的命运,但汤姆叔叔可以算是一位幸运的黑奴,他曾有过两位好心的主人,以及许多天真善良的小主人;他也有过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主人们更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分子,因此,对於一些恶毒的主人,他也从不愿恨他们,因为,他善良,经过了那麼多个家庭和主人,他相信人性是本善的;而他舍己为人的慈悲心肠则让他为了帮助别人,而不顾自己的安危,甚至和他人处在相同的劣境中,也能将自己维生的东西(如食物、水)与他人分享,就算是整个让出去也没关系,因为他认为自己已经幸福过了,而那些人说不定打从出生以来,就过著不是人的惨痛生活。而那些对他好或是有恩於他的人,他都会以「两肋插刀」、「出生入死,在所不辞」的精神,对他及他的朋友、家人无条件的付出、回报,但他因为这样而被破产的主人卖掉时,还觉得自己欠主人太多,这种「受人点滴,泉涌以报」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七: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八:

近期,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这是一部160年前写的书,出版之后,经久不衰,使汤姆叔叔成为美国的一个象征。汤姆叔叔与其说是本书的主角,倒不如说是本书的主要线索,通过他贯穿于全书的经历,使我们认识了生活在当时美国奴隶制下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文章中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汤姆和哈里斯。两个人都是优秀忠诚的黑奴,但汤姆选择了顺从,而哈里斯选择了反抗。最后的结局也是天壤之别。汤姆最后的死令我很难过,但想想这也是必然的,因为他的思想被宗教禁锢,即使让他离开这个世界,他也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欣然接受。没有对于死亡的恐惧,期盼末日审判的到来。其实全书对于宗教的描写和阐述是十分透彻的,使我也感到美国其实是一个宗教意识很强的国家。在悲伤之余,我觉得汤姆是幸福的,因为他有自己虔诚的信仰,这使他在面对困难时,很坦然,在辗转未知的人生路途中,能够随遇而安。这比起那些没有信仰或假教徒来说,内心的幸福是他们望尘莫及的。

读了这本书,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黑奴制度,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人类自产生之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于部分国家)。但这几种社会类型中,绝对的平等都是没有的。我想这源于人类总有一种自身的优越感所致。并通过人的肤色、出身、经济状况等一些硬性指标再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以便对自己等级之下的人进行欺压与蔑视,来满足人的虚荣心。人为什么不能平等相待,互爱互敬,真诚和谐,其实每个人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而通过对不如自己的人进行压迫,是可以暂时满足自己的虚荣,但随之而来的还是空虚。空虚象一个幽灵一样折磨着那些自视清高的人,高傲并没有给他带来永久的快乐,有的只是自私、贪婪以致最后的变态和精神崩溃。放眼全球,人类已经是世界的主宰,但人类之间矛盾重重,为利益分配斤斤计较,对于动植物,环境更是无情的破坏与毁灭,因为人类认为自己是最高贵的,是万物之主,所以为所欲为。为攫取更大的利益,轻而易举的发动战争,为经济高速发展,不惜破坏环境。都是为了表明人类与众不同,满足少数人的占有欲。当科学家警告我们,如果继续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白色的北极将变成绿色,海平面上涨,很多国家和地区将沉入海底,在地图上消失。人类不得不聚集在南非德班,讨论人类的未来。但在讨论中,国家之间的利益被摆在了首位,没有人愿意为人类的未来买单,大家都在博弈,期望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以便自己在未来发展的更快,这样就可以占据未来的主导权,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进而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德班会议开得异常的艰难,大家都只想更进一步,没有人愿意退一步,因为我们都想成为人上人。真正着急的还是科学家以及那些将要消亡地区的人民。中国有句俗话: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当看见我们人类的同胞由于气候变化而无家可归时,我们是否还有那么多功利的心思,而且我们的正常生活必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最后没有谁输谁赢,只有两败俱伤,地球最终的毁灭,我们任何人都逃不过。希望这次德班会议早点达成协议,让我们为地球的未来多尽一份力,倾听民众的声音,而不要受银行家和政客的蛊惑。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种感受,就是汤姆一直感觉很幸福,这种幸福不是表面的,是源自心里的幸福。无论是在谢比尔庄园还是被卖到任何地方,他都抱着感恩的心情去生活,即使在残暴的雷格里的种植园,他依旧内心充实的去生活。他从不抱怨生活,埋怨他人,而是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虽然他目不识丁,但他却虔诚的祷告,圣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定层面上,我们认为汤姆是宗教的牺牲品,他应该像哈里斯一样勇于反抗,追求自由。但我们也同样可以清晰的看到,人应该有自己虔诚的信仰,这样生活才会有方向。回顾中国革命历史,很多革命先辈正是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抛头颅,洒热血,献出生命在所不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广大党员干部,都希望到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去工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奉献,他们不讲条件,甘心奉献,为国家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的年轻人从各方面的条件来看,都强于他们的先辈,但很多人感到迷茫,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在众多的选择面前,犹豫不前,患得患失,错失机会。有的由于受社会不良思潮影响,成为拜金主义者,凡事讲条件,付出就要马上看到成效。我们的GDp在逐年增加,可百姓的幸福指数却在不断下降,除了生活节奏变化快,人与人之间沟通较少外,在社会转型时期,各方思潮发生严重的对撞,使人失去了原有的正确的信仰,而新的信仰又没有建立,导致现在中国人信仰缺失。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宗教与哲学是人类的两条腿。没有正确信仰的人,即使生活在科技相对发达的时代,物质极大丰富,也不会弥补心灵的空虚,不会有幸福感和充实感。

这就是我的两点感受,人类需要幸福平等的发展空间与正确的信仰,这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相互谅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九:

人生在世不容易,真的不容易,今天的常人不容易,那个黑暗时代的黑人们更是不容易。所以,今天的我们应该热爱生活,一路高歌,活出人生的风采。这些,是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想到的。

寒假期间,我细细品味了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描写了黑奴们的悲惨生活,讲述了一群美国的黑人,在黑人奴隶制度下,惨遭侮辱、迫害。甚至成了白人赚钱的工具,戏弄的玩偶,不要命地干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汤姆叔叔,也受到了同样的遭遇。开始他有一个很好的东家,但是后来他的东家为了还债被迫卖掉汤姆,结果汤姆被一位绅士买走。这位绅士对汤姆叔叔很好,甚至把他当成最得力的助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绅士去世了。他去世后,他的妻子把汤姆等一群人,放到黑奴交易市场,进行拍卖。最后他被一个叫雷戈里的人买去。从那以后,他忍受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责骂与鞭打,过着人狗不如的生活。最终,他在两位监工的野蛮殴打下,去世了。但坚忍的性格让他相信,上帝会公平的对待一切,爱能消除自己肉体上受到的所有伤害。最终,他在垂死时宽恕了那两位监工,并怀着无比平和的心情进入了天堂。

虽然他永远走了,但是他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一把圣器,不断敲击着那些残暴统治者的心灵!我觉得汤姆是一位高贵的英雄。他历尽挫折,受到非人的虐待,完全可以逃走、反抗,但他没有这么做。同时,我又觉得世界并不是到处充满阳光,也有阴暗的一面。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将心比心、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无论你做什么工作,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有多少金钱,都是一样的。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什么高贵和低贱,最好和最差,人人都是平等的。

这本小说对我的心灵是一个极大的震撼。我想,今非昔比,我们所处的时代和那个时候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但是,时光轮回,汤姆的精神是不朽的,是人世间美丽的光环。我们今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应有尽有,已经没人压迫你,逼迫你,剥削你,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我们的时代大唱赞歌吗?难道不应该笑口常开吗?诚然,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如意,也有着阴暗面,难免带给我们心理上、精神上的阴霾,但是我们想一想汤姆叔叔,一切就都烟消云散了。所以,我们要热爱生活,笑口常开,正像一位诗人所说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是的,汤姆给了我们一双带笑的眼睛。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十:

早就听同学介绍过《汤姆叔叔的小屋》了,直到今年暑假才开始翻看这本书。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写的,这是一部关于反奴隶制的书,看完之后感慨万分,更为当时那些受压迫的黑人们表示同情。

书中的汤姆叔叔是一个善良,正直,忠诚的纯种黑人,而且也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教徒,但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在他的小主人乔治谢尔比要买回他之前就死了。

汤姆叔叔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在小说中,汤姆叔叔最终也没有选择背叛而逃跑,但却有着对基督教的信仰和一颗不想伤害别人的心,致使他不听从最后一个主人莱特利的命令而遭受着非人的折磨。汤姆叔叔是一个特别忠诚的人,他有着两次可以逃跑的机会,但都为了他的主人和替别人着想选择放弃。也许会有人认为汤姆叔叔是绝对服从,这是一种懦弱,愚忠的表现。但仔细想想,他这样做是为了帮助他人。在我看来,汤姆叔叔是一个牺牲了自己而成全他人的真正的基督教徒,我反倒佩服他的这种勇气。

在汤姆的一生中,不缺少着这样一群好人,他们虽然是奴隶主,但却对奴隶特别好。汤姆的一生中就有这样两个主人,还有两个小主人,这让汤姆叔叔的一生中有着这么美好的两段时光。汤姆叔叔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人,所以他的主人谢尔比也不希望他离开。汤姆叔叔被卖是因为谢尔比家庭的债务问题。让我可惜的是第二个主人,本来他已经决定还汤姆自由,却遭遇横祸。他们都是仁慈,善良的主人,但汤姆叔叔这个悲情的结局还是源于奴隶制度,奴隶制度的存在让汤姆叔叔这样的黑人没有了自由,犹如货物一样,任由人买卖。

让我心中有一股暖流的还有两个小孩,他们虽小,却比一般的奴隶主更有人性,他们把奴隶当人看。乔治谢尔比因为汤姆的死让他的奴隶重获自由。还有伊娃,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如天使般给了人们温暖。汤姆叔叔救了她,而自己也有了几年较好的日子。伊娃还让固执的托普西明白她也可以得到爱。伊娃有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的一丝光明。

我觉得伊莉莎是一个勇敢的女人,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母性的伟大,她的勇于反抗,让她逃离了这个没有自由的国家,在加拿大与自己的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她的行动告诉我们要学会反抗,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我看到了奴隶制的可怕,黑人的悲惨以及敢于反抗后的幸福,所以斯托夫人的这部小说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

斯托夫人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同样是人,为什么肤色的差异让两种人的生活截然不同:白人高高在上,享受主人的权利;黑人如生活在地狱般,时刻担心遭到奴隶主的鞭打。在当时那个有压迫的国家中黑人的生活很苦。文中也提到了对基督教的信仰,也许是一种自我安慰,祈祷自由的到来。但我认为汤姆叔叔是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他纯朴,善良,乐于助人,他精明能干,忠诚。他深知作为奴隶的苦痛,因此不想服从莱格利的命令而把痛苦加到别人身上。我感到方程痛心的还有一些黑人对这种现象已经麻木,真不知他们曾经遭受了什么

在奴隶制的压迫下,很多黑人妻离子散,包括汤姆叔叔,他们没有人权。感到庆幸的是这种制度已经废除,人们获得自由,但不可承认的是奴隶制曾经存在,想起黑人们被鞭打的场景,不知如何表达心中的感受。希望大家都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昔日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内不也曾经充满着欢声笑语。从这本书中,我也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我会珍惜现在美好的日子。自由,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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