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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励志的句子小编为大家呈上整理和搜集的“电子商务合同”。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很多地方都无法摆脱合同的重要性。一旦签署合同,我们就能够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持续更新网站内容,请继续关注以获取更多相关资讯!

电子商务合同 篇1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三、违约与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的200%(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四、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五、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商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淘宝托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及款项结算

(一)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_____托管服务。

1、套餐A:在阿里巴巴中文与国际站、淘宝开通网店,进行美工设计(30个宝贝)、文案策划、网店优化、产品上线、站外推广

服务费用: 元/1个月 元/半年 元/一年

2、套餐B:在阿里巴巴中文与国际站、淘宝开通网店,进行美工设计(50个宝贝)、文案策划、网店优化、产品上线、站外推广、网店客服(每天15小时)

服务费用: 元/月 元/半年+销售额的10% 元/一年+销售额的15%

(销售金额保证:如半年内销售金额达不到_______,则退还一半费用)

3、套餐C:在阿里巴巴中文与国际站、淘宝开通网店,进行美工设计(70个宝贝)、文案策划、网店优化、产品上线、站外推广、直通车管理、淘宝官方活动(聚划算、淘金币、淘一站、天天特价、一元秒杀、手机淘宝-公车秒杀等)、站外推广、网店客服(每天15小时)

服务费用: 元/月 元/半年+销售额的10% 元/一年+销售额的15%

(销售金额保证:如半年内销售金额达不到________,则退还一半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 (大写金额:___________/半年,该价格不含税) ,作为享受本协议_______套餐的服务费用;该费用于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时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恕不退还。

(三)协议生效后的第一个月起,乙方每月卖出商品按该月商品销售额的_____%提成,提成款项由甲方在当月底前付清给乙方。

(四)甲方根据协议年度营业额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返利,具体如下:

序号营业额(万)返利(%)

1 20-30

2 30-50

3 50以上

(五)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未在上表列出的其它服务项目,可按附件中的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淘宝托管服务收费明细表中的价格或另行商定。

(六)本协议中涉及到的所有服务费及提成或佣金均不含税。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内产品标准。

(二)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提供产品卖点及亮点说明,甲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甲方合法获得,如淘宝需要,甲方须能提供真实有效、详细的进价单、进货凭证及进货渠道。

(四)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整体运营,包括产品价格的调整优化,及页面设计。

(五)甲方管理店铺时,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限权,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甲方须在淘宝服务平台保持足额余额以便该平台自动续费而不影响店铺正常运营。

(七)甲方可选择为乙方提供一定额度的支付宝放款权限,用以日常处理客户纠纷。

(八)甲方店铺相关密码或重要资料更改时,如未通知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若甲方负责发货,则发货时限为客户付款后的 小时内,若超过此时限,甲方需主动和客户沟通,解释未及时发货的原因,取得客户的谅解,以免出现恶评及投诉。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甲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应在 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十)甲方负责产品的进货、仓储、向买家发货,以及乙方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

(十一)对于已托管店铺的装修美化、销售客服、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等问题甲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十二)对于甲方托管店铺的售后服务,乙方会在每日随时处理,如遇到乙方权利之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二)除非为达成本协议服务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挪作他用;

(三)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四)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如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应为甲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外泄。

(六)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体系进行商品的销售,未经过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私自改动销售价格体系。

(七)乙方需对相关客服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产品的属性、销售话术、服务态度等,以保证全面快速的了解甲方产品,促成销售。

(八)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因存在服务器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两个小时以上的;或者由于网络阻塞原因造成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因电子商务平台漏洞等类似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乙方应尽快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网店的正常运营,并在通知甲方的前提下,避免由此造成更有多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乙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5.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乙方需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违法的,对甲方店铺造成影响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同等金额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账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同等金额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除第三条第(八)款和第四条第(八)款及第六条不可抗力所述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外,无故中断托管服务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三)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自动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 根据本协议服务期限的约定终止;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项消费结束,或超出协议年费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5.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提成款项,超出约定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6.协议期间,甲方自行或委托其它服务商在网上开展重复的电子商务活动;

7.甲方单方面修改店铺相关密码且不告知乙方,乙方无法继续服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约定金额款项到帐后即生效。

第十条 所有权及最终解释

(一) 甲方作为线上店铺的委托方,拥有店铺的唯一所有权。

(二) 乙方拥有对店铺的管理权及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 其它

(一)本协议第六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 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 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 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二)本协议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商务合同 篇3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网达成合同如下电子商务网站商家加盟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加盟商家)

乙方,________________网上市场(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总则

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_______________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用户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加盟

1、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信息

1、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______日常更新维护。

2、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供货程序

1、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成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帐户,此帐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______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10件为单位起算,10件(及以下)为__________元/每月,半年起订。

合同加盟期为______月,款项共计,_____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附则

1、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自签订之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 篇4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

内容提要:房地产立法城乡应该统一。无产权证的房地产买卖,买卖合同本身应该有效,房屋作为未来物买卖的标的立法应予确认。房屋预售是远期交货的买卖合同,作为房地产公司融资的方法之一,应当加强对其监管。房屋预售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第三人转让,这符合法理,也符合现行法的规定。

关键词:房屋买卖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效力

房屋自古便是一种商品,房屋买卖古已有之。但房屋为特定物,属于不动产,关系民生之根本以及社会经济产业之基本秩序,故中外各国对房屋买卖莫不高度重视。我国于八十年代初在深圳特区首开土地使用权市场,为房屋买卖奠定了坚实广阔的基础,各地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在此过程中,有关房屋买卖的民事纠纷也日渐增多,如何适用现行法律,如何对现行立法进行完善协调,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渊源

继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我国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又相继颁行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具有法源性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这些法律文件有出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也有出自国务院以及建设部的,还有出自最高法院的,这其中有新法也有旧法,有普通法也有特别法,彼此内容之间不无冲突。特别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关于商品房预售的问题,更是错综复杂,如何正确适用现行法律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已经成为当前司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85条和《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此条规定属强行法规范的性质,不得违反,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的条件为: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对于此条规定中的第四项和第六项,法学界却甚有争论。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而转让的,为无权处分,《合同法》第51条规定此类行为效力待定。《合同法》为全国人大所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合同法》的效力位阶在上并且又颁行在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理应以《合同法》的规定为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此项内容已经失去其规范意义。但是,有学者认为,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而转让的,为有权处分,买卖合同应当有效。只是因为存在权利瑕疵,当他共有人向买受人主张权利时,出卖人应当依据《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对买受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1] 笔者赞同此观点,事实上,有无处分权只应该影响处分行为的效力,而不应该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2]也有学者认为,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而转让的,为无权处分,但此合同并非效力待定,考虑到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和交易的安全,此合同在大多情况下可以有效。[3]

对于该条第六项所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理论以及实践上的分歧更大。违反该项规定的结果,至少有两种可能:合同未生效,或者合同无效。究竟如何解释,颇费思量。[4]首先,该规范的立法目的何在?房屋买卖为买卖之一种,权属证书未办,似只应影响权利之移转,而不应对合同自身的效力产生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签定之时,有权属证书的,合同有效,否则无效,这样合同的效力不是系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是系于标的物有无权利凭证,这与买卖之属于民事交易之本质

不符。其次,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如果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没有房屋产权证而宣告无效,则当事人无法得到违约责任的保护,而只能追究有过错方的缔约过失责任,这对于无过错方利益的保护明显不利,这无法体现对过错的责难,也无法体现《合同法》鼓励和促进交易的立法目的。再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出卖人,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或已竣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18、19条,即使买卖合同签定时尚无有效的权属证书,买卖合同也有效,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这可以类推适用到其他主体间类似的交易。[5]这表明,对于这一问题,司法机关的认识已经发生了转变。最后,我国《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一条文据说是由于不采德国民法物权行为理论,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进行一体把握的结果。[6]但在笔者看来,这不是买卖合同的概念,而是买卖的概念,条文内容表现了买卖的动态过程而非静态的一项约定,而买卖合同本质上就是一项一方移转财产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的约定。按照上述《合同法》的定义,当事人双方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但是出卖人没有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或者买受人没有支付价款给出卖人,甚或两者兼具,则将导致该合同无法成其为合同法上的买卖合同的结果,这实在是滑稽可笑的。正因为立法混淆了合同的签定和合同的履行,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为买卖合同直接发生的效果并且规定于合同的概念之中,才会产生诸如买卖合同签定之时标的物须存在、须有产权证书、须有处分权等项要求,这体现了立法中的理想主义的倾向,在实践中难于行得通。在现实生活中,连环交易屡见不鲜,中间商为了及时将其从上家订购的货物销售出去,而在没有得到交货的情况下便联系下家并且与下家签定合同,此类合同有利而无害,当不可以无效或效力待定视之。[7]此条的立法目的据说是为了加强管理,防止税款的流失。但是,房屋是不动产,以过户为所有权移转的条件,没有权属证书的房屋自然无法过户,而不完成过户则当事人的交易目的便无法实现,这本身足以遏制此类交易的发生,没有必要再规定此类合同为无效。从长远来看,《合同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中的相关内容应该予以修正。

另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城市,而近年来,东南沿海地区农村的商品经济发展较快,居民对住房的要求越来越高。拆迁当中,房屋买卖纠纷也日渐增多,随着中西部开发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农业人口涌向城市,这些地区的房屋买卖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以城市房地产为调整对象的立法相对于农村地区来说,无疑形成了立法的空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能否适用于农村地区的房地产,将不仅是立法问题,也将是司法问题和社会问题。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预售商品房所签之合同,即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学界历来存有较多争论。

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不是预约合同?对此,早期的文章持肯定的看法,认为“预售房屋合同的标的物是未完成的建筑物,预售房屋合同签定时,作为标的物的房屋尚未建成,而买售人于合同成立时即给付价金,发售人于房屋建成后方移转房屋所有权,是一种典型的预约买卖合同。”[8]而后来,这种看法被否定。通说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合同双方关于房屋面积、付款方式、交房期限、违约责任等问题均有明确约定,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即可直接按约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上海、北京等地的商品房管理规定肯定了这种观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2条也采纳了此观点。[9]但是,实践中,有些房地产公司在与购房者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又签定了所谓的商品房预售认购书,关于此认购书的性质,有认其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也有认其为一项预约的。有认为其有效应以房地产公司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条件,也有认为认购书只有包括以下条款才能算是有效的:第一,约定特定商品房不得再向第三人出售;第二,按照认购书约定的主要条款签订购房合同;第三,在约定的期限内洽谈订立买卖合同;第四,在双方不能就此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或交易惯例或公平原则解决签约纠纷。诚然,合同成立的核心条件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但这并不表明认购书必须内容清晰、明确且对将来要签订的购

[10]房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有约定才算成立。笔者认为,明确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不可以就商品房预售签定预约合同,对于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认购书,应作具体的分析判断,符合预约性质的,应视为预约,此项预约不以房地产公司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条件,因为这不是商品房预售,只是对于预售合同的预约,应按照合同自愿原则处理,预约的目的在于签定本约,违反预约,应负本约不获签定的责任,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4条的规定是一致的。符合预售性质的,应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处理,此预售合同以房地产公司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有效要件。符合未来物买卖合同性质的,应按普通合同处理,因为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未来物买卖合同不是同一概念,商品房预售的目的在于融资,而未来物买卖的目的在于获得物或者货币。房屋作为未来物买卖的标的终将获得立法的确认。这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论者大多忽略了。既不符合预约、预售性质,又不符合未来物买卖性质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协商,协商不成的,合同不成立。区分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约而不是预约,其实际意义在于二者约定内容不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违约救济也不同。[11]违反本约,守约方可依约要求对方履行,法院也可以判决强制有条件履约方实际履行,而违反了预约,守约方只可要求对方承担不订立本约的责任,无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其次,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不是附期限合同?对此,有学者认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也就是说,预售的商品房及房屋所有权不是在交易成立时转移的,而是在预售合同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因此,商品房的预售在性质上不是期货买卖,而应属于远期交易行为或附期限的交易行为„„。[12]但是,有学者针对此种观点进行了反驳,认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这里确实存在一定的“期限”,但这种期限绝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因为:其一,如果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解除期限,则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仅已经成立,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在期限到来时,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效力,双方应当解除合同。这样,作为预购方就不能取得约定的房屋。显然,这与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目的是相违背的。其二,如果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延缓期限,则商品房预售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在期限到来时,商品房预售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这样,作为预售方就不能要求预购方支付一定的定金或房款。显然,这也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是一种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时间。”[13]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确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附期限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再次,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不是期货合同?所谓期货合同,是指经批准在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投资者买卖的一种标准化契约。[14]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期货合同是一种高度标准化合同,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权利义务可以自由概括转让;

[15](2)期货买卖的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3)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货物;(4)期货买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而不在于获取现实的货物,所以,在期货买卖中,实物交割的比例约占合约总数的24%;[16](5)期货买卖的商品必须具备数量大、价格波动大、便于储存、易于标准化等条件,如粮食、石油、钢材等。但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第一,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不可以自由转让的;第二,商品房的价格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的,而不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的;第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是商品房,而不是合同本身;第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取房屋,不具有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功能;第五,由于房屋的面积、座落、单元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差别,不具有标准化的特征。所以在国际惯例上,房屋不是期货交易的商品,不能用于期货交易。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期货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明确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可以避免利用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变相的期货交易,以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17]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

商品房预售属于对未来物的买卖。未来物的买卖在民事交易中十分普遍,订单经济,即有了订单才组织生产,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情况下防止生产过剩的好方法。但是,房屋是不动产,关系民生之根本,房屋尚未开工兴建或者尚未建成,便销售给购房者,获得大量购房资金,这其中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正因如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商品房预售规定了严格的条件,我国也是如此。[18]

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购买人能否将预售合同转让?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但是,迄今为止,国务院一直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实务上,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之前,199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纪要》指出:“预

购方在预售方实际交付房屋之前,将预售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的,必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倒买倒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在预售方已实际交付房屋后,预购方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可按一般房屋买卖关系处理。”可以看出,倾向于采否定的观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199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没有办理转让手续的,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转让手续,也可以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可以看出,明显采肯定的观点。新法优于旧法,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购买人可以将预售合同转让,已无可争议。从理论上讲,购买人将预售合同转让给他人,其所卖者并非房屋,故转卖合同非房屋预售合同,转售人不必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转售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已经交付了定金、部分房款甚或全部房款,则其转让给他人的分别是定约的机会、债权债务和债权,债权转让只须通知预售方即可,而转让定约的机会和债权债务,则必须征得预售方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19]应予注意的是,无论何种形式的转让,都须登记备案,方受法律保护,否则无效,这是加强房地产宏观管理和税收征管所必须的。

电子商务合同 篇5

与 就工服制作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地点:

时间: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不得延误。

4 从 至 运费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并作出相关赔偿。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如未按时交货,甲方需承担 作为违约金。

3 由于乙方未及时电告甲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

1 支票结算。

此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 的货款给乙方。

2 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 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 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本合 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品牌--电子商务部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年。

入职后前三天为无薪试用,作为验证员工专业技能及思想品德。如前三天考核过关,则正式进入试用期。入职三天后的第一个月作为员工试用考核期,工资为正式员工底薪80%。试用考核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决定合同继续执行或者终止。

甲方确认乙方转为正式员工时,第一个月需押乙方20天的工资,并在工资条上注明所押工资数额以及时间。如甲方决定不予乙方转正并终止本合同时,则根据实际试用考核的时间计算工资进行发放。

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愿意继续保持聘用关系,则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岗位

乙方的岗位(工种)从事的部分为 电子商务部 ,工作内容为 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1、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天 点至 点(□客服类轮休制),具体工种作息按公司作息排班制度执行。

2、甲方因业务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休等处理。

3、乙方享受每月四天的带薪休息,具体休息日安排以甲方所提供的作息排班表为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底薪 元人民币(□有提成,□无提成),如带提成方案以3、处提成介绍处为补充。

2、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 每 月 1号至 次 月 1 号,定次月 5 号为发薪日。

3、带提成的工种提成方法:

①售前客服提成方案:为客服每自行销售一个包包产生 元提佣,因售前客服自身原因导致退货退款的,则该退货退款包包订单无提佣。全月的提佣统一次月5号跟底薪一起发放。询单转化率未达到 % 将取消提佣,如连续2个月询单转化率低于 % ,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终止本合同。

②售后客服提成方案:为全店每销售一个包包产生 元提佣,因售后客服自身原因产生售后纠纷的,则该参与售后包包订单无提佣。全月的提佣统一次月5号跟底薪一起发放。售后退货退款纠纷率超过 % 将取消提佣,如连续2个月售后退货退款纠纷率高于 % ,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终止本合同。

③美编提成方案:为全店销售业绩的 % ,绩效考核低于 分 时,则无提成。

④推广提成方案:以推广提成方案表为准(见附表)。

五、福利待遇 

1、甲方可提供每日午餐晚餐两餐。

2、工龄工资: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底薪增加100元/月,年满两年的职员,底薪增加200元/月,之后不再累积增涨。

3、甲方可视乙方的工作能力和专长提升乙方的待遇。

4、乙方在其他岗位有足够能力胜任时,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变更职位及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提出辞职或者终止合同,需要提前30天对甲方进行书面形式的通知,如果擅自中止合同或者离职,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发放抵押以及当月工资,如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溯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⑶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⑺、⑼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五天工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合同的;

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⑶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⑷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⑸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甲方有上述5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八、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机密,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处理并且扣除当

月工资。

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网

甲方为了使用乙方拥有的“________网”(以下简称“本网站”)的信息和利用该网站从事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故签订以下合同。

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1 乙方有权对会员通过本网站提供和发布的各种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删除;

1.2 乙方有权对会员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

2. 义务:

2.1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乙方所承诺的各项服务;

2.2 乙方保证本网站各项信息更新及时,但不承担通过本网站发布信息交易双方的纠纷;

2.3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凭据的_____小时内开通乙方服务。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________网高级会员权利:

1.1 在线查看全部专业技术资料。

1.2 《________网》以首页长期在线滚动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1.3 免费下载各种金属、非金属的选矿试验报告。

1.4 免费咨询各种矿石的选矿试验方法、选矿厂的建设等。

1.5 免费协助会员进行贸易撮合,优先推荐贸易机会。

1.6 以优惠价格购买选矿行业报告及 各种最新选矿专业书。

________网VIP会员权利:

1.1 提供长年技术顾问,专家可到现场指导。(注:甲方提供一切出差费用)

1.2 在线查看全部专业技术资料。 

1.3 《________网》以首页长期在线滚动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1.4 免费下载各种金属、非金属的选矿试验报告。 

1.5 免费咨询各种矿石的选矿试验方法、选矿厂的建设等。 

1.6 免费协助会员进行贸易撮合,优先推荐贸易机会。

1.7 以优惠价格购买选矿行业报告及各种最新选矿专业书。

2.义务

2.1 入会后乙方给予的网站登陆帐号和密码不得转让和转借;

2.2 乙方拥有本网站信息的版权,未经许可,甲方不得转载或向第三方传播,否则造成的一切

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2.3 甲方发布的各种信息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4 甲方需提交给乙方注册信息,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3.1 甲方入会费用为:高级会员_____元/人民币,VIP会员_____元/人民币;

3.2 付款方式:

1.(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甲方汇款时,银行信息应全部填写完整,不能省略简化。汇款后,务必将汇款底单传真给乙方,以待乙方确认;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1小时内开通乙方的相关会员服务;

3.4 甲方在传真汇款底单时,请同时将准确的通讯地址、收信人和邮政编码传真给乙方,以保证为您开具的相关发票能准确及时的邮寄到您手中;

四、违约说明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4.2 一方对违约方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免责声明

如发生水灾、火灾、暴动、骚乱、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而影响到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签字或盖章后的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 合同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句容市茅山镇电子商务创业一条街创业孵化办公场地扶持政策,提高电商企业创业热潮,促进电商企业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一条街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孵化办公场地服务

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茅山镇福源安门面房 ___号,合计_________平方米。孵化期为________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全免。孵化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

1、提供具有基础装修办公场地;

2、提供电商经营办公桌两张;

3、提供电商办公用台式电脑一台;

4、提供电信宽带接入;

5、提供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所必须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6、提供会议、产品拍摄、网店美化设计等技术服务;

7、协助入孵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8、提供产品快递包装建议和快递上门取件收货服务。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入驻企业性质:_________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电商配套服务商、互联网创业型企业、电商人才培育机构、个人创业者。

(二)入住企业经营范围及条件:_________

1、企业入驻需有2人(含2人)以上的营销团队,年销售额1W元以上,产品有特色和市场竞争力。

2、个人入驻需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暂无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3、从事或将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

4、入驻企业第一年利用电子商务线上交易额占该企业年总交易额1%以上;第二年占企业年总交易额2%以上。

5、入住企业需保证每月正常经营22天及以上;

6、所有经营、营销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可根据产业园总体装修风格自行进行内部装修,但需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等,不得破坏墙体、水电、公共设施等。

2、乙方严格遵守产业园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孵化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修改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产业园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管理,支持、配合产业园开展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创业一条街的场地、环境及各类公共设施及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占有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确保创业一条街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甲方与乙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对乙方的经济活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所有入驻企业均有六个月试运营阶段,入驻企业违反产业园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或者不符合产业园发展规划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入驻企业退出产业园基地。

六、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市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创业孵化办公场地扶持政策,提高电商企业创业热潮,促进电商企业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孵化园企业入驻扶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平方米。孵化期为叁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____________*年租金全免。孵化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

1、提供功能设施齐全的孵化场地(由甲方根据自身场地容量情况确定)。

2、负责孵化园外部装修、内部隔断以及水、电、网络安装等。

3、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

4、协助入孵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必备条件

1、拥有**人以上的营销团队,年销售额*元以上,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本地电商企业。

2、为从事电商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

3、所有经营、营销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可根据孵化园总体装修风格自行进行内部装修,但需向甲方提供内部装修效果图、装修施工图等,不得破坏墙体、水电、公共设施等。

2、乙方严格遵守孵化园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孵化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3、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孵化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4、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管理,支持、配合孵化园开展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孵化园的场地、环境及各类公共设施及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占有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确保孵化园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甲方与乙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对乙方的经济活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五、入驻企业违反孵化园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入驻企业退出孵化基地。

六、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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