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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在当今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我们可能会受到领导的要求,需要写申请书。如果你还在苦恼不知道如何写申请书,今天励志的句子的编辑为您准备了“拉章程申请书”,感谢您对本文的关注,欢迎阅读!

拉章程申请书 篇1

第一条 为做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含市属本科学校)章程核准工作,确保章程的科学性、合法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立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以下简称“核准委员会”),负责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稿的评议。

核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担任,委员由省教育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及部分专家担任。核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第三条 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完成校内程序后,应以学校文件形式,正式报送省教育厅申请核准。文件名称一般为《XX大学关于申请核准〈XX大学章程〉的报告》,文件附件包括:《XX大学章程(核准稿)》以及章程起草说明。与其他部门存在隶属关系的学校还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意见。报送材料应一式10份。

章程起草说明是对章程制定程序和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四条 学校章程报送申请核准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组织专家初审,初审意见由政策法规处向学校反馈。

第五条 经学校修改后的章程核准稿,由政策法规处提交核准委员会评议。核准委员会评议可采取会议评议与通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核准委员会评议意见对章程核准稿做出修改,并就修改情况作简要说明。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第七条 学校完成修改后形成的章程核准稿,提交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政策法规处向学校通报会议意见。学校对修改意见无异议的,由校长签署确认单;学校对修改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说明或者暂缓确认。

第八条 经学校确认的章程文本,由省教育厅厅长签发《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后正式生效,各高等学校应当以学校名义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发布。

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章程由省教育厅核准后报教育部备案,省属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章程由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市属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章程由市教育局核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 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申请章程核准及修订章程报请核准时,适用本办法。市属高校章程的核准办法由各市教育局制定。

第十条 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进度安排》要求完成的时限,做好章程的制定和送审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拉章程申请书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针对市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状况,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职业技术学校章程。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制均为三年。学校为民营单位。

第五条 协办支持单位:市内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及私营工商业者。

第八条 服务宗旨:以育人培技为本,探索科学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懂技术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第九条 校训校风:诚实、和谐、教书、育人;务实、求真、开拓、创新。

第十条 教风学风:敬业、爱生、求实、进取;尊师、守纪、勤学、苦练。

第十二条 教育理念:遵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理念。

第十四条 学校在xx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等若干人组成。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的监督下,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下,全面负责学校工作。董事会成员协助董事长负责某一方面或有关方面的工作。

1、董事长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向学校董事会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学校董事会的监督。董事长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应主动征询董事会的意见,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聘任与解聘,应经校董事会考核、研究决定。

2、董事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民主监督。董事长在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注意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

3、董事长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 在学校董事会领导下,在上级群团组织部门指导下,学校设置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组织。

第十七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在董事会的参与协调下,学校设董事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总务处、招生就业办等中层机构。

1、董事办公室在董事长指导下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学籍档案管理、国家资助款的申报和发放、保险办理及理赔工作,校园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校园广播室的管理、学生寝室管理、学生会等组织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教务处负责教学教研工作,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及课程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比武、教学考试考核等工作。

4、总务处负责食堂监管、教学用品采购及保管、卫生保洁、基建维修等工作。

5、招生就业办负责招生、学生顶岗实训的安排和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第十八条 教研组 根据培训工种及专业情况,分设理论教研组和实训教研组,在教务处指导下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设图书资料室,主要负责图书和教材保管以及发放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结合新时代需要和社会实际,制定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学校中期发展规划一般为五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五年规划在时间上同步。

2、学校长期发展规划一般为十年,可与国家及地方政府十年规划同步。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为公历自然年度,兼顾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学年度的特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作规划由学校董事会组织拟定,交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或相应批复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及学校内设部门、组织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变更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作适当变更。变更内容需交董事会通过后予以实施。

2、注意工作过程中相应文字、图片实物、典型经验、学术成果等资料的整理。

3、规划、计划、方案等实施结束后必须提前做出相应的工作总结,经董事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4、学校内设部门、组织等,在学校整体规划、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部门、本组织的特点和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交董事长审阅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备案。

拉章程申请书 篇3

汪清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于20XX年3月开始起草《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小学学校章程(试行稿)》(以下简称《章程》),经过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研究推敲,多次修改,现经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对本校的办学宗旨、主要任务、内部体制、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形式、章程修改程序等重大问题,依法作了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学校行政管理,加快依法治校进程,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此我校拟将于批准之日起实行《章程》。

拉章程申请书 篇4

xx市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XX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

一、总则;

二、管理体制;

三、学籍管理;

四、教育教学管理;

五、财务后勤管理;

六、卫生及安全管理;

七、教师和学生管理;

八、附则。

章程草案由学校领导、全体教职工、家长代表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拉章程申请书 篇5

遗失章程申请书

章程是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法规,是组织内部规定的依据,包括组织的目的、任务、组织机构、职权、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财产管理等内容。在企业或组织运营中,章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旦遗失会对组织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因此,如果章程遗失了,就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补办。

在申请补办遗失章程之前,首先需要查明原章程确实遗失,并且要有证据证明。如果只是遗失的推测,或者是不了解章程的情况下就宣称遗失,是不被承认的。因此,在申请之前,应该对章程进行彻底的搜寻和检查,如果无法找到,需要向相关人员进行查询确认。

确认遗失章程后,需要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准备申请书时,应该尽量详细并具体地描述章程遗失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情节等内容,要尽量突出申请理由和紧急程度。

书写申请书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书应该采用格式规范,标题要求准确简洁,内容要清晰明了,用语要得体、精炼、符合文化习惯。

2.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充分证实其权利和申请的合法性。如企业注册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3.申请理由要明确且具有说服力。应该采用简短明了的语言,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加强说服力,使审批人员能够接受和认可。

4.申请书应该注重细节,尽可能描述事情的细节,表达诚恳的态度和愿意配合的精神。专业和有条理的申请书能够给人留下好的印象,有助于快速处理申请。

当申请书提交后,申请人应该及时跟进审批情况,接受随时的审批和反馈。如果申请被批准,就应该及时领取新章程并保管好,以免再次遗失。如果申请被驳回,应该询问原因,并根据要求进行改进和再次申请。

总之,申请补办遗失章程需要仔细搜寻和检查,并按照规定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申请书要具有说服力、注重细节、符合规范,提交后要及时跟进处理情况,以保证企业或组织的正常运作。

拉章程申请书 篇6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青州市庙子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学校。

第四条:办学目标: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手段新、教学质量高、育人环境美、办学特色鲜明的农村学校。

育人目标:在最恰当的时期,用最恰当的方法,给学生最恰当的教育,使他们成为最优秀最完整的人才。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的规范字。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庙子镇教管办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工资或奖惩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工会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会议和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第十条: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干部任期一般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需连任连聘的,须重新任命或聘任。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工会委员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机构。教导处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校科研工作,总务处负责后勤保障及相关其它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下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办学自主权利: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研究或教代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对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权。

(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保证课程标准和教育计划的实施。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工作,发动全体教职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十)领导组织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的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分管副校长在分管部门代行校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除规定不准代行职权外,主管副校长须尽职尽责,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受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学校工作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教育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团队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五)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六)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一)听取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绩效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每学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校教育工会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在学校中配合党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

第十七条:学校少先队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第十八条:学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布置全面工作。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行政例会和分部门召开一次全体部门成员会议,行政例会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为落实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布置一周各部门工作,行政例会后分部门召开部门全体成员例会。贯彻执行行政例会精神,加强部门成员师德师风建设,布置部门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社会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行政工作思路。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校务公开工作组,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在实施过程中,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要对分管的各个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细则,严格按细则考评并兑现奖惩。

(一)学校与教职工以签定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形成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二)学校依据上级核定的编制数,聘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否则学校可按相关法规予以解聘和追究相关责任。凡师德修养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服从学校管理的受聘者,学校须给予相应的待遇,对各类优秀人员学校要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构建德育工作体系,携手社区、家庭,形成合力。突出对学生的教育,树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个个成人”的观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注重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德育“内化”与“渗透”,注重高起点、低起步、系列化、务求实效。

第二十三条:德育工作方针:坚持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训练为主要内容,寓德育于其他各项教育之中,于各科教学之中,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于社会实践之中。

第二十四条:德育教育的目标是:立足区域文化背景,以诵读经典为突破口,培养“明理诚信,文明上进”的一代新人 。

第二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有效教学行动,大胆探索新课改实验,不断更新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六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尊重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的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让全体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感。把学生的健康和快乐作为教育的起点和终点。让每个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让每个学生的特长得到充分发展,让课堂充满活力,让校园成为师生的乐园。学校和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素质提高,重视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努力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心理体魄等基本素质方面都得到普遍提高,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

第二十七条:教导处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制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导处在严格计划管理的同时,要狠抓过程与结果管理,向精细化过程管理要质量。教科室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每期按要求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抓好课题的推进工作,制定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通过骨干教师带动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班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坚持平行编班。学校实行班主任管理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课程标准、课程计划、教学计划。积极探索“三级课程”管理,开发校本课程。

第三十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组织好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注重学习过程评价,不以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学习成绩,不排列学生名次。

第三十一条:努力改进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学生素质评价方案,既重结果,又重过程,坚持发展性评价,运用多种方式力求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全面公正准确。教导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教师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由总务处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后勤工作人员评价方案,并在实践中调整完善。

第三十二条:学校加强档案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学校安排分管副校长负责档案工作,要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第三十三条:学校重视劳动教育,定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爱劳动、会劳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重视法规法纪教育,把学生培养成遵守法纪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五条:学校重视安全教育管理,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安全办公室,主抓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条: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平安。

第三十七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病工作,认真抓好饮食卫生,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的安全。

拉章程申请书 篇7

北京大学创立于18维新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创办之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19改为现名。1937年南迁至长沙,与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复员返回北平。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成为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并自北京城内沙滩等地迁至现址。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是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最早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和科学、民主思想,是创建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基地之一。长期以来,北京大学始终与祖国和人民共命运,与时代和社会同前进,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认识世界、探求真理、解决人类面临的科学技术问题的前沿,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北京大学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进程中,起到了先锋作用。

北京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继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光荣传统,弘扬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秉承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精神,崇尚真理、追求卓越,走中国特色、北大风格的世界一流大学发展道路。

第一条 根据宪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实施高等教育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国家核定办学规模,保障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自主权。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接受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

学校名称为北京大学(简称北大),英文名称为Peking University。学校法定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师生为根本,通过教学、研究与服务,创造、保存和传播知识,传承和创新文化,推动中华民族进步,促进人类文明发展。

第四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教学育人、研究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相结合,追求世界最高水准的教育,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

第五条 学校坚持自主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营造和维护自由探索的环境,支持为探究真理而进行的独立多样、综合交叉的创造性研究,着力基础研究,促进应用研究,为中国及世界贡献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

第六条 学校坚持学术自由、大学自主、师生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实行现代大学制度。

第七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 学校动员和组织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主要发展自然科学、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开展深入、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 学校主要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适当开展继续教育等其他类型的教育,依法确定和调整办学层次、结构和修业年限。

本科生教育坚持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研究生教育坚持高层次的专门化教育,突出正确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培育,突出独立思考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十条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标准、程序和规则,健全科学的多样化选才体系,吸引中国及世界的优秀学生。

学校坚持卓越的教育标准,制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实行人才培养的全面质量管理。

学校自主设立、调整、变更或者撤销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学科专业、门类和名称,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决定学位授予并颁发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制定机构编制方案和管理办法,选聘和管理教职工、评聘教职工职务职级、选任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制定薪酬体系。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规范财务制度,依法管理、使用、处置资产,组织收入,决定收益分配。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严格保护校园文物和环境,建设人文校园、智慧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保障校园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条件。

第十四条 学校健全议事决策规则与程序。凡重大决策作出之前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凡针对非特定主体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须以规范性文件作出。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学校及所属机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各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

学校实行教职工公开招聘制度,其中教师面向全球公开招聘。

第十七条 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及荣誉称号;

(五)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拉章程申请书 篇8

标题: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申请书

一、引言

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在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下,律师事务所的章程需要不断变更以适应新的法律要求和实践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的申请书,并重点阐述变更的理由、对象、程序和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二、变更的理由

1.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改革的推进,律师事务所需要对现有章程进行相应调整,以符合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实践需求的变更:律师事务所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发现现有的章程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通过变更章程,可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变更的对象

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变更需要获得齐全的合伙人或股东支持。合伙人或股东要对章程变更进行讨论和评估,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正式发起变更的申请。

四、变更的程序

1.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召开合伙人或股东会议:作为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决策机构,合伙人或股东会议是制定和变更章程的重要场所。在会议上,律师事务所的领导者和合伙人或股东将共同商讨章程的变更事宜。

(2)制定变更方案:根据合伙人或股东会议的决定,律师事务所的领导者会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变更方案。方案应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目的和效果等,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3)律师事务所内审程序:律师事务所内部一般会设立审查机构或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等,负责审查合伙人或股东的提案。审查机构将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审查并提出意见。

(4)申请国家相关机构的批准: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变更需要向国家相关机构(如律师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变更方案和相关材料。国家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满足相关条件和程序后,予以批准或核准。

2.在申请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变更的目的和理由:明确变更章程的目的和背景,并提供法律法规或实践证据作为支持。

(2)变更的具体内容:详细列出需要变更的章程条款,并针对每一条款进行解释和说明。

(3)变更的效果:详述章程变更后的效果和影响,包括对律师事务所内部组织结构、工作职责、人员管理、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影响。

五、变更的效果

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变更一旦获得国家相关机构的批准或核准,将具有以下效果:

1.法律效果:章程的变更将成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运作的法律依据。所有合伙人或股东应遵守变更后的章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组织效果:章程的变更将对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管理层次、权责分配等方面产生影响,有利于提升律师事务所的内部运行效率和工作效果。

3.经营效果:章程的变更可能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范围、业务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有助于适应市场需求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六、结论

律师事务所章程变更申请书是律师事务所进行章程调整的重要一环。充分明确变更的理由、对象、程序和效果等方面的内容,能够提高章程变更的成功率,并为律师事务所的良好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律师事务所应当认真对待章程变更的申请书的撰写和递交工作,确保按照法定程序顺利完成章程的变更。

拉章程申请书 篇9

电子竞技社团申请书

尊敬的老师 :

首先,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来审阅此申请。

2003年11月18日可能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或许有很多人至今都不知道曾经的发生,然而就是在那天,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何慧娴女士正式在人民大会堂宣布了电子竞技被作为中国第99个体育竞技项目。带着无数的疑虑,甚至充满敌意的目光,竞技电玩正式进入了体育的殿堂。往矣,曾经《光明**》的“电子***”;往矣,曾经蓝极速网吧的纵火杀人,电子竞技走过被扭曲、误解、摧残与侮辱的岁月。

它的面貌将是无限的发展前景和背后惊人的商业价值。

电子竞技是以电子竞技运动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软硬件设备为器械、在信息技术营造的虚拟环境中、在统一的竞赛规则下进行的对抗性电子游戏运动。电子竞技运动作为一项体育项目,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毅力,以及对现代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从而促进其全面发展。与目前流行的网络游戏和传统单机游戏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

它强调的是能力而不是比赛时间,要求在有限的是间内,运用体育规则进行对抗。它具备网络游戏和单机游戏所不具备的高对抗性和竞技性,却具有体育比赛的是特征:可定量,可重复,精确比较的特点。

它与游戏传统概念里娱乐或“玩”根本上的区别在于高度的技巧性、规律性以及比赛选手的技战术水平。从本质上讲,他是一种起源于游戏但又高于游戏的运动。

也许我们还是无法改变那些过时的想法。因为“游戏”这个词曾经沉沦了太多太多不经世事的孩子。那些个人行为能力匮乏;判断能力低下;没有自制能力;缺少思想和处事取向;他们找不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目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失落、迷失于后现代的物欲、金钱与权利的孩子在**面前所表现出来的自我丧失其本身因归咎于家长和教育,而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卸给游戏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

而作为一名大学生,如果还处在这样一个徘徊的字眼。总之,十多年的教育使他是败了;大而言之,以后其很难有生存于这个竞争话日益强烈的社会的能力,会被社会轻易抛弃的。一言以蔽之,它不能完全被称为社会人。重而言之,他甚至不具备被称为当代大学生的资格。

而面对这些我们所要做的是细心引导,而非单单的怪罪于外界的物质干扰。

在这里,我呼吁老师们更多地了解电子竞技,给我们更多展示自我的舞台。进入高校学习,学习的是一种学习上的能力在从事电子竞技活动中,我们同样可以获得这种能力我们应该从更高更广的角度来理解电子竞技和学习的关系。所以成立电子竞技社团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了这样的一个社团可以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与游戏的关系利用学校的网络资源,组织开展各种比赛和交流,在校园内普及并发展电子竞技运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培养同学们的协作能力和竞争意识。

协会将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11级医学影像学一班尚会

11级护理系本科一班齐渤阳

2011年10月18日

电子竞技社团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

俱乐部口号:享受电子攻击的魅力,丰富课外生活,并通过竞争增进友谊。

社团成员数:20人以上

社团会长:尚会齐渤阳

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奥林匹克体育竞神,倡导健康竞争、公平竞争的理念,树立健康竞争、公平竞争的理念

扬体育精神,团队精神。以正确的方式引导高校学子参与电子竞技项目,加强高

高校之间的电子竞技交流可以提高高校电子竞技的整体水平,服务于高校电子竞技的利益

者。要规范娱乐与学习的关系,树立正确的电子竞技观念。宣传电子竞技产业,展示

电子竞技产业风格,提高大众对电子竞技产业的认识。

社团章程:

第一条电子竞技社团是在系、团总支领导下,本系社团部直属的学生组织;

第2条电子竞技社团会员大会行使最高权力,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任务包括:回顾上学期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决定本学期的工作总计划。

第三条电子竞技协会会长是协会的代表,对电子竞技协会的外部形象负责;产生方法,暂由组织人担任;

第4条所有工作人员投票交至社团批准同意,电子竞技社团社长代表社团的利益,有义务有责任把电子竞技社团发扬光大.

第五条协会每月召开一次负责人会议,交流总结上月工作,制定并实施下月工作计划;

第6条凡对电子竞技有兴趣,并承认本社团章程,愿意参加社团活动的在校学生,由本人填写申请表,考察后即能成为会员.一般学生都可以为会员,自愿参加;

第7条加入社团后,需交一定数额的会费,会员领取统一发放的会员证,每年进行登记注册,实行入会和退会的自愿原则;

第八条委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担任部门干部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第九条部门干部违反大学的有关规定和规章,损害部门利益的,会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条委员有权对本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十一条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享有本部门的权利和义务;

第12条社团负责人和干事例会前通知各负责人,会议时不允许迟到,和无故缺席;

附:本章程自2011年10月起实行。

本条例解释权属于包头医学院电子竞技协会

电子竞技会员准则

(1) 热爱电子竞技,了解电子竞技相关信息,愿意为电子竞技事业做出贡献。

(2) 每个成员都必须学习好,品行端正。他/她每门课必须及格(60分或以上)。

(3) 会员只有在学习结束后才能参加电子竞技活动,不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若因以社团之名无故旷

上课迟到或早退者,经确认后将被开除。

(4) 新生加入社团由社团招募或个人申请,经社团认证和讨论后通过通知。

(5)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参加活动权和为协会工作的权利

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6)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7) 会员必须履行协会决议,尊重和遵守协会章程;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团及

学校的形象。

(8) 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互相学习,互相批评,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积极参与

和社区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9) 会员应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不得以学校或协会名义进行为及违规或商业活动

动。(10) 参加比赛时,协会会员必须以包头大学电子竞技俱乐部的名义,为社会和学校争光。

(11)会员应时刻注意自己的学习成绩,并定期总结自己的学习过程,若学习成绩出现重大退步,社团有劝暂停该会员一切与社团相关的社团活动。

(12)会员须按时交纳会费。会员未按时交纳会费的,视为退出协会。

(13)会员须积极参加社团开展的活动,按时出席全员大会,长时间没有参与社团活动的会员,经社团委员会商讨,将直接除名。

(14)会员若有任何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者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经社团委员会讨论通过,有权对其进行除名处分。严重案件将移送学校有关部门调查。

第三章群众团体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机制

(一) 会长[2名]

职责:主持指定协会不同阶段的发展规则,提出框架工作理念,作为各部门开展工作的依据。对全体组织者进行必要的分工。

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任免各部门负责人的决议。接受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指示,并将其交给会员。组织各项活动的开展及高校之间的沟通交流。

定召开会员大会。会长有权代表协会做出实质性决定。各类事宜以社团会长的决定为准。

(二) 副会长[2名]

职责:协助会长开展活动以及对社团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同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总裁汇报工作。

负责财务支出及管理工作,做好账务记录。收缴会费以及分派活动资金。负责协会人事档案的管理。

在特殊情况下,**不能负责工作的,有义务履行职责。

(三) 组织部部长[1名]

职责:接受学校和理事会的管理,在校长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筹备和分配工作,落实到位。

策划社团相关活动,提出方案,提交具体策划书给社团会长,安排人员轮班。组织部下属战队[cf战队,dota战队,飞车战队等。

(1) 队长[1名]

职责:管理团队,组织团队成员的培训。传达社会和社会的信息,选择团队的精英成员参加交流和比赛,并对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团队成员进行表扬和奖励。

要求:精通本次竞争项目,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2) 副队长[1名]

职责:协助组长管理团队,处理社区和学校的工作。队长不在时代办队长事务。

要求:精通本次竞争项目,善于管理,善于沟通。

(3) 外交官/领队[1名]

职责:联系其他球队定期进行友谊赛。正规赛期间做好联系,安排,队伍的带领工作。

要求:有责任心,有良好的交际能力

(四) 宣传部部长[1名]

职责:宣传部负责对本社团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工作,包括社团本身的宣传,扩大本社团及社团赛事的影响力,增强社团的影响力。负责各种活动海报的设计和制作。

负责社团对外形象的设计。负责俱乐部**的新闻采编排版和论坛管理,及时更新内容

(五) 外联部部长[1名]

职责:外联部负责本社团的外部联系工作,洽谈合作伙伴,并与各地院校电子社团进行沟通和交流,建立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友好关系。外联部为社团及社团的赛事联系赞助以获得资金和物质支持的同时需要寻找合适的商家,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以支持社团的长久发展

电子竞技经费使用条例

(1) 本社团内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应由各部门负责人向会长或副会长递交预支报告,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发票统一交由副会长保管。

(2) 内政部将每月定期公开账目。会员如对账目有任何疑问,可向副会长申请查询。

(3)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动用社团经费相关人员,社团将上报学校相关党团委,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分。

第五章社团活动的主要方式:

(1) 电子竞技技战术研究、交流与**。

(2)、职业电子竞技高手的录像,战报的**与学习。

(3) 电子竞技讲座(包括战术讲解和比赛欣赏)。

(4)俱乐部成员聚会,聚会,聊天等

(5) ,社区论坛,论坛发帖交流

(6) ,与其他学校电子竞技联谊会。

(7) 根据学校要求组织举办各类竞赛活动。

电子竞技社团活动

1、 每周六上午在电脑机房活动,练习两小时左右电竞项目,主要目的为适度的进行放松,对可能沉迷的学生进行教育, 使其不再沉迷。

2我们主要分为三组活动:dota组;飞车组;cf组。

三。我们应该定期交流,在重赛中学习,提高技巧,而不是靠盲目练习来提高水平。

4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帮助学校制作各种活动板报、海报等,为学校充分发挥电子竞技俱乐部的各种才能。

5在节日期间组织各种各样的小聚会,并向全校开放。(内容积极,并非完全娱乐)。

6定期举办社团活动,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7、 每月举行社团内部会议,商量社团内部活动,使社团更加团结。

8每学期举办大型比赛,宣传电子竞技和公平竞争的理念,弘扬体育精神和团队精神。

电子竞技社团

二零一一年十月

拉章程申请书 篇10

申请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办理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须在理事会召开至少一个月前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网上填报时,理事会召开时间和会议情况可先按计划填报,会议正式召开后,再联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修改;如章程与示范文本差别较大,可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申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章程或直接报送章程电子版);

(2)预审通过后,由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15日内完成网上填报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能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活动的依据。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拉章程申请书 篇11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___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___ 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__ 出资方式:__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__

认缴出资额: __ %

自然人:姓名: ___ 出资方式:___

认缴出资额: ___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__ 月份召开

第十六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情,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与会议展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本公司因规模较小,所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五十

一、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监事 ___ 一 名。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包括其他雇聘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中第六、七项的方案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实施,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规模较大需要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章程的规定,参照本规范章程另行拟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已经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公司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公司股东。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根据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九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清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券。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工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首届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除本章程规范章程载明的事项外,股东还可以另行拟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等。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__ 日

拉章程申请书 篇12

吉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1号)的要求,为做好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我校启动了大学章程修订工作。

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长春理工大学修订大学章程工作方案》。章程修订过程中,多次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领导班子专题研讨,对章程中的关键问题以及反馈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经反复论证完善,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通过,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已形成《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

大学章程是我校按教育部统一部署所完成的“长春理工大学宪法”,意义非凡而重大。现向贵办提交《长春理工大学章程(核准稿》,请予核准。

拉章程申请书 篇13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xx省xx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理念和宗旨:

慈善,作为一种思想观念、道德行为和社会事业,是人类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慈善事业既是国家倡导的一种光荣的公益事业,也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一种高尚行为,更是佛陀倡导的救世思想对于众生的慈悲和关怀之大爱。慈善是一种智慧的爱。慈善捐的不是钱,是心,种善因得善果。

本基金会致力于在“大慈,与一切众生同乐;大悲,拔一切众生之苦”基金教义的引领下,秉承诚信、专业、规范、透明、独立、志愿服务和可持续的原则,爱国爱教,遵纪守法,造福社会,慈悲喜舍,惜福感恩,广施善行,探索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公益慈善事业,建立一个体现佛教爱心人士对于现实的关怀和社会责任的平台,预约人间净土,以公益慈善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和进步。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400万元),来源于释诚信出资人民币360万元,许文康出资人民币40万元。若今后每个审计年度基金会净资产余额不足原始基金数额,由释诚信、许文康、王和亮、王锡兵、赵永新、华伟君。六位发起人,负责补充。

第五条主发起人释诚信为本基金会永久性名誉理事长。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xx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为xx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项目的业务范围:

(一)教育、医疗、扶贫、救灾、安老、慈孤、扶残、助学、心灵关怀、环境保护、文化交流等公益慈善项目;

(二)申请、参与或承接政府购买的社会公益项目;

(三)申请、参与或承接国内外基金会的公益慈善项目/计划;

(四)其他捐赠人特别指定并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项目。

第九条本基金会目前实行理事会治理结构制,理事会乃基金会的日常决策机构。理事会由于不少于7名不多于25名理事组成。

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理事任职届满的,可连续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主要捐赠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的,应召开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四)认同本基金会的理念及章程;

(五)无法律规定不得担任理事职务的情况。

(二)出席理事会会议,就章程规定的事项和程序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三)对提交理事会会议表决的文件、材料或数据等提出质询,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说明;

(四)向理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

(一)遵守章程,遵从理事会做出的决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基金会及理事会的利益,不得利用在基金会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不得从事损害基金会利益的活动;

(二)完成理事会、理事长交办的重大事务;

(三)保守基金会秘密;

(四)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代表理事会或基金会发言。

第十四条理事长、副理事长:

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理人,理事长不得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副理事长任职条件:

1、理事长必须为中国内地居民;

2、若副理事长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其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

3、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适于担任基金会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的情形。

3、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3、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4、提名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长、监事,由理事会审议决定;

5、提议聘任或解聘秘书长,由理事会审议决定;

6、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7、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选举、罢免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秘书长的聘任;

(四)审议并决定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审议并决定基金会资产运作的原则、策略、途径和重大投资事项;

(六)审议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项目计划;

(七)审议并确定基金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监督基金会财务执行过程,选择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八)审议并决定基金会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慈善公益项目管理政策;

(九)决定设立基金会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十)审议理事会日常工作机构组织编写的基金会年度报告及秘书长工作报告;

(十一)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理事会议事规则: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年度会议。遇到特别重大事务,经理事长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有1/3理事提议的,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若理事长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可授权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召集、主持。

召开理事会会议,召集人需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通知中须列明会议议题及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如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需说明理由。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重大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及终止;

(五)罢免或增补理事。

基金会的某些重大事项(如聘请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名誉理事、名誉监事长、名誉监事、顾问、外部慈善监督员等),因时间性较强,未能等到理事会召开而须及时作出决定的,由正、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并在下次理事会召开时说明情况,提请理事会追认。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记录: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书面决议。纪要、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表明异议并明确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八条监事:

基金会设3名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指派,并从中选举监事长1名。

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二)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三)监事有权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一)若本基金会秘书长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外国人,则其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热心本基金会工作且具备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六)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适于担任基金会秘书长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秘书长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会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定基金会的内部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议;

(四)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报理事长批准,由理事会备案;

(五)聘任或解聘各部门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在基金会人事薪酬政策范围内决定其具体待遇;

(六)制作理事会会议记录;

(七)根据基金会章程要求,为基金会利益,管理基金会的档案、资料,并进行必要的保密安排;

(八)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财产的主要来源是:

(一)发起人出资;

(二)基金投资收益;

(三)其他资金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四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项目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满足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捐赠目的,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该捐赠目的。

第二十五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章程范围内的慈善公益活动;

(二)合法、安全高效的投资活动。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活动是指单笔金额超过伍拾万元以上的投资活动。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支出的10%。

第二十九条除经理事会同意并报经理事长批准,基金会理事、监事均不得在基金会领取报酬和报销任何费用,因参与基金会公益慈善项目而发生的费用除外。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一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并根据资助协议予以追索。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含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清算事务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新闻媒体等非捐赠人在缴纳一定的合理费用(包含复印相关资料的费用)后,也可以到基金会办公场所要求查询相关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基金会应热情接待并详细回复。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除依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xx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15条的规定在本基金会网站上或会刊披露包括基金会章程在内的相关信息外,还将致力于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并定期披露如下信息:

(一)基金会组织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及变动情况;

(二)经理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的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基金会半年度工作报告;

(四)临时理事会会议内容涉及基金会项目调整及资金使用情况变动等的,最终确定的相关调整情况;

(五)基金会计划开展或已经开展的项目的基本内容、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评审流程及评审结果;

(六)基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基金会对因资助活动所了解到的受助人的隐私,承担保密责任。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机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使用:

完成本基金会已开展但尚未完成的项目;

无法按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1、基金会章程核准的程序:

(1)基金会修改章程,须先在理事会召开前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如章程与示范文本差别较大,可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申请报送电子版);

(2)预审通过后,由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基金会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能作为基金会开展活动的依据。

2、基金会章程核准,网上填报通过后,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2)新章程及其电子版(新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3)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说明全部修改内容,加盖基金会印章)。

拉章程申请书 篇14

遗失章程申请书:如何避免损失?

随着组织的发展,章程对于团体或者企业的规范性至关重要。章程是组织的组织方案,是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管理架构。它规定了组织的目标、功能、权限、义务及其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章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于工作繁忙或者人为疏忽,遗失章程申请书的申请不再是一个小众话题。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将讨论如何避免章程的丢失以及如何申请遗失章程申请书。

首先,我们需要意识到章程的重要性。在创建组织或者企业的时候,创建章程是非常必要的。章程是组织的基本法,它规定了组织的目标、职责、权限、义务及其责任,对组织的发展和稳定性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章程的丢失极有可能导致组织的运营异常和管理混乱。因此,我们应该注意章程的保存,防止遗失。

其次,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遗失章程。首先是要定期检查章程的存储地点,确保章程的存在和完好性。其次是在章程更新或修改之后,需要将新章程及时存档并告知所有相关人员。最后是将章程备份并存档在不同的地点,以防止数据损失。

尽管大家都应该注意章程的保存,一些情况下,遗失章程是难以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及时申请遗失章程申请书。申请书需要详细描述章程的基本情况以及遗失的具体时间和存档地点,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如果章程还在有效期内,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机构提交申请书;如果章程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审批。

综上所述,章程的遗失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大家应该注意保存章程,防止遗失。一旦遗失,我们应该及时申请遗失章程申请书,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组织的顺利运营和规范管理。

拉章程申请书 篇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第12届党委会第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北京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7月15日教育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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