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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的句子

【#范文大全# #报名通知热门#】在每个人的工作、生活中,“报名通知”不可避免地涉及公告通知。公告通知是一种传播重要消息的有效方式。励志的句子为您整理了与“报名通知”相关的内容,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添加到收藏夹中!

报名通知 篇1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平、便利家长的原则,让更多的孩子享有优质校外教育的机会,本次招生将继续采用现场实时报名和新生预约网络报名的方式,具体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老生原班续报:20xx年5月15日-22日(上班工作时间),老学员凭报名单上的预约号到大厅服务之窗或登陆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保留名额。(注:网络缴费免手续费)

改报:网络同步进行)

3、新生预约报名:新生预约时间为20xx年5月27日-29日,29日下午16:00后对预约超额的.班级进行摇号,预约摇号结果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及短信发布。预约报名摇中者,请于5月30日(上班时间)到现场或登录网站进行缴费(24小时内缴费有效)。

4、现场和网络实时报名:20xx年6月1日开始,所有未满额班级再次接受现场和网络报名,先报先得。

5、青年(成人)素质培训新生报名从20xx年5月27日开始,27日-29日可以现场报名,5月30日起开通网络报名,不参加摇号,先到先得。

因网络系统调整不接受网络缴费,31日不接受报名缴费。

二、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咨询处(青年素质培训请到青年事务部),提供学员身份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报名。

2、网络报名:登陆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会员”,用学员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登录,登陆后系统会自动按照您的身份证信息筛选年龄所在的班级,根据提示选班报名缴费(报名流程见后)。

三、报名须知:

1、新生报名须凭身份证号注册登记,请事先准备好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上的年龄与培训级段不符合,无法网络预约,可到活动中心培训咨询处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报名。在系统登记和确认学员年级信息时,以学员20xx年秋季即将在校就读年级为准。

时间。报名后不予办理延期或退费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可在班额未满时凭发票办理调班手续。因学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上课的,不另安排补课和退费。

3、符合本中心规定的特困生可享受免费学习,详见中心招生简章。

4、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学员,网络报名系统已推出在线支付功能,报名成功后,可点击“在线支付”,输入预约号即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学费。支付后,家长可在开学一个月后到财务室领取发票。

报名通知 篇2

1、所有通过筛选的节目组将获得由公司提供的服装/道具基金。

2、表演节目将分设一、二、三等奖,并设置鼓励奖以及参与奖,均有丰厚奖品。

公司年会游戏节目

1、快乐呼啦圈

规则:由两人上场比拼,一边摇着呼啦圈,一边穿着手中的别针,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先穿够10枚别针,就算胜利!(哗啦圈、别针、塑料绳)

2、心有灵犀猜成语规则:

以两人为一组。一个用肢体动作或语言(但不能说出成语中的任何一个字)向同伴提示!(纸片a4、成语)3、夹波珠规则:由两人上场比拼,同在一个小盆中夹波珠,看谁在最短的时间内夹的波珠的数量多,多者获胜!(小塑料盆、波珠、纸杯、卫生筷)

4、占领阵地规则:

每队六人要求游戏开始后先共同站在一张报纸上,各人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碰地,成功后再撕去一半报纸站,接着再撕去一半……直至失败,最后以最佳办法能站进最小报纸的队为胜。(报子)

5、三人抱成团

规则:每次参与活动为10人,在乐曲中听主持人的口令“三人抱成团”,参与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两人抱好,这样就剩一人被淘汰!主持人可按实际情况喊口令!

6、动作接龙规则:

由两人上场比试,由一方先做一个动作,对手跟着做,再加上自己的一个新动作,以次类推!接不上,忘记者出局!

7、倒着说规则:

先规定出题的字数,比如这一轮出题

必须在四个字以内,也就是说出题的人可以任说一句话。“我是好人”那么答题人必须在5秒钟之内把刚才的那句话反过来说,也就是“人好是我”,如果说不出或者说错就算失败。

8、集体造句规则:

分成若干小组,每一小组第一位组员准备好一支笔和一张空白纸,游戏开始向每小组第一位组员随意在纸上写一个字,然后将笔和纸传给第二人,第二人按要求写完一个字后交给第三位组员……直到组成一个句子。要求:如果到排尾句子没有结束则排尾的组员将句子写完整,写完后将所造的句子高举起来,最后以句子通顺,先举起造好句子的小组为胜。

9、双龙戏珠接力赛规则:

每组派两名队员将一个皮球夹在两人之间,向前行走,进行接力比赛。在行走过程中球不可以落地!看那一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行程走完(球)

10、抢板凳规则:

大家都玩烂了就不说了。

11、一反常态规则:

上场的队员听主持人的号令,作出与号令相反的动作!

12、真假难辩规则:

报名通知 篇3

浙江省2017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报名公告

为做好我省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定于 9月16日至17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9 月 16 日上午 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下午 1:00--3:30法学基础知识4:30--7:00价格政策法规9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下午 2:00--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二、参加考试的对象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止至 2017 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 年、2015 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 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考生于 6 月 19 日至 28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直接完成报名和缴费程序。

考生在网上填报时,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准确选择报考级别和科目,并认真核对。如因考生方面填报、上传或选择信息错误影响报考或考试成绩,以及影响制证领证或证书使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 9 月 11 日至 15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书写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其他 4 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试题本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用规定的文具涂写考生基本信息和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278 号 )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 75 元,主观题每人每科 80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

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七、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物价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加强对考务和考风考纪的管理,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主观违纪的,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

 

 

 

 

 

6月2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6月19日至28日

网上报名、同步网上交费

 

 

 

 

9月11日至15日

考生下载“准考证”

 

 

 

 

 

 

 

9月16日至17日

考试

 

 

 

 

 

 

 

国家相关机构核准考

公布考试成绩

 

 

试成绩后

 

 

 

 

 

 

 

 

 

报名通知 篇4

2017年山西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7〕3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0日、21日举行。

为方便应试人员报考,根据此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山西省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收费、报名流程、报名条件、注意事项、考场规则、违纪违规等,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时间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山西,报名资格须符合《报考手册》中的规定;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考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3月9日至3月19日

网上交费:3月9日至3月20日

准考证打印:5月15日至5月18日

票据领取:5月15日至19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

成绩查询:7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资格审查对象为本年度考试中在报考级别规定的`连续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

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查对象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合格人员登记表、工作年限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山西省户籍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发布《资格审查公告》:7月31日前

现场资格审查:8月2日至8月3日

联系电话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0351-6371048(资格审查)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0283(网报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0351-7330067(考试收费) 0351-7338331(票据发放)。

报名通知 篇5

预报名通知

亲爱的学子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对我们学校的关注与支持。我校将于下个月举行一场盛大的预报名活动,特此通知。本次预报名活动是为了方便即将升入高中的学生,让他们提前了解并报名我校优秀的教育资源。在这里,我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本次预报名活动的内容及好处。希望大家充分了解,并踊跃参加。

首先,我们将详细介绍本次预报名活动的过程。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我们学校的官方网站或在线平台进行预报名。只需填写简单的个人信息,并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学科和俱乐部等。此外,我们还提供了线下预报名途径,学生和家长可以前往我们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进行实地报名。我们将在预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以确保名额公平分配,并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有机会参与我们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

其次,本次预报名活动为学生们带来了丰富多彩的好处。首先,通过预报名,学生们能提前了解我们学校的师资力量、教研成果和教育理念等信息。这将帮助学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我们学校的特色与优势,从而作出更准确的选择。其次,我们将为预报名学生提供专属的优先参观机会。预报名学生将有机会参观我们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校园设施,亲眼目睹我们学校的学习环境和教学氛围。这将给学生们带来更直观、全面的了解。此外,预报名学生还将享有一系列丰富的课外活动和学科培训机会。我们学校将为预报名学生开设各类兴趣俱乐部和学科辅导班,旨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专业技能,并帮助他们全面发展。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预报名活动并不代表最终的录取结果。预报名只是一个向我们学校表达兴趣和了解的方式,具体的录取结果将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评定。所以,即使没有参加预报名的学生,仍然有机会申请我们学校并被录取。我们学校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根据每位学生的实力和潜力进行客观评估,以确保学校的录取公正合理。

尊敬的学子们,预报名活动是你们了解我们学校的一次良好机会,也是我们与你们交流、沟通的桥梁。我相信,通过这次活动,你们不仅能更全面地了解我们学校,还能收获更多的知识和机会。无论最终能否成为我校的一员,我们都希望你们能开阔眼界、广泛涉猎知识,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准备。

预报名活动即将开始,我们诚挚地邀请你和你的家人参加。预报名的细节将在后续公告中发布,请密切关注我们学校的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详细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招生办公室。

最后,祝愿你们在未来的学业和生活中取得更大的成就!期待在预报名活动中与你们相见!

谨启,

XX学校招生办公室

日期

报名通知 篇6

第一步:选择考试项目 进入报考入口,考生在注册之前需选好相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等级及考试时间之后方可进入用户注册页面。

缴费成功后如发现考生个人信息错误,可在本省报名结束前登陆报名网站“用户中心-我的报考-订单明细-报考详情”页面下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

报名网站推荐浏览器为IE10.0以上、Firefox40.0以上、Safari稳定版。(本网站暂不支持手机、ipad等移动通讯设备进行报名)

报名通知 篇7

2017年天津市选拔社区干部考试报名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选拔优秀社区干部到街道机关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选任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任对象

选任对象为河北区、红桥区行政区域内,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选任职位

本次选任的职位为河北区、红桥区街道机关科级以下职位,共计8个,具体职位见《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3月17日起,可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hrss.)和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的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pnet.。

报名时间:3月24日8:00至3月30日18:00

缴费时间:3月24日8:00至4月1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有关政策的,参照公开招考公务员的有关程序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能开考,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该职位的选任计划,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4月11日9:00至16:00。职位报考人数与选任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调整该职位的选任计划数。

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所在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4月18日8:00至4月21日18:00。

(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社区管理综合”,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3日(周日)上午9:00至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月12日,报考人员可在本区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笔试成绩,也可直接向本人所报考区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与选任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选任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前,各区组织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另行通知。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在街道党委(党工委)同意推荐报名材料、有关任职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并需撰写工作业绩报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经历业绩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3.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6月24日(周六),地点由各区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按照30%、30%、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按各职位选任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考察工作按照《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宜任用的,不予任用。

(四)公示与审批

对拟选任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任机关名称、拟任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对有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任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五)任职和定级

选任人员实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要求,确定职务与级别,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

报名通知 篇8

2017年新疆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增项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专业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必须通过主证考试方能报考。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注册增项证书时再需要提供主证证书原件。

(三)报考专业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专业。

(四)考试科目

报考全科级别的考生参加《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2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

原“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报名系统中设置级别为“增项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和缴费时间:2017 年 2月15日—3月15日。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cn )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考生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提醒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认信息正确后再操作缴费,缴费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采取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缴费。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支付平台已开通他行缴费功能,多种网银均可使用;

4、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登录新疆建设网(www.xjjs. )人事信息专栏中查询;

5、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7年5月20日--21日

5月20日 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cn ),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报名通知 篇9

福建省2017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精神,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6日至7日及5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

二、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 。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3) 。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地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检查“国家/地区”栏目填写内容,以便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上述一、二级建筑师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4)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 3月10日。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为老考生,否则为新考生。

1.新考生经网上报名后使用A4纸打印《2017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老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打印《报名表》和现场审核。

3.省外转入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类型显示为“异地考生”)按新考生要求报考,并须进行现场审核,无需提供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二)现场审核

1.新考生、省外转入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8日至1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须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符合二级建筑师报考条件第二款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须核对原件);

(5)《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加盖单位公章,仅限首次报考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首次报考人员应上报项目图纸以便专家审查。

(6)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以总部报考。

以上有关申报材料及复印件(项目图纸除外)统一为A4纸。

2.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其不良行为记入福建省建设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三)网上缴费

1.考试考务费实行网上缴费。老考生自动审核通过后、新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于3月1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内的缴费按钮支付考务费。报考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方才全部完成。

2.考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建筑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函[2016]330号)的标准执行,具体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包括场地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考试考务费每科162元,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73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和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结构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8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包括建筑构造与详图、场地与建筑设计)考试考务费每科85元,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科目考试考务费75元,建筑结构与设备科目考试考务费8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28日-5月4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报考和缴费事宜,逾期报名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考生不能补报名。

(二)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四)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详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五)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五、其他事宜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3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省(含驻闽部属设计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审定工作。经审查,符合考试条件人员的材料上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备案,不符合考试条件人员的材料退回原上报机关。

(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请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的报名简章内下载。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1、213室;电话: 0591-87667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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