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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 #红船精神心得体会(汇总五篇)#】写感悟是将个人经历转化为智慧的过程,如果你还在为如何写感悟而犯愁,不妨看看我推荐的一篇名为“红船精神心得体会”的网络文章,或许能为你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创新和灵感!

红船精神心得体会(篇1)

“红船精神”虽然总结提炼的时间较晚,一直到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才明确提出。其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红船精神始于建党之初,是我们党的建党精神的集中体现。其中提炼的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是我们党90多年奋斗历程的最好的诠释。时至今日,红船精神依然有着划时代的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改革开放之路,前途曲折而艰辛,没有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勇气,没有首创精神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过去的30多年,中国共产党以非凡的勇气和坚韧的毅力,在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走出了一条中国人自己的道路,经济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经济总量成为除美国以外的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为中国人民树立了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如果缺乏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勇气,没有首创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没有今天,更没有未来。没有开天辟地的勇气,中国的现代代建设就会在原地停滞不前,强国梦、中国梦就只会在梦境中出现。因此实现中国梦,需要全体中国人民源源不断的创新精神。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到了深水期,面临的困难是空前的,面临的问题也是全方位的,经济体制的改革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政治体制改革方兴未艾,社会转型期的各种矛盾层出不穷,这些都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去、去解决,不允许中国共产党人有丝毫的懈怠。我们只有不断地去创新,不断地去解决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国才有未来,中华民族才会有未来。

精神,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同样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很多棘手问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首先西方亡我之心不死,不断对我国进行分化和渗透,大力输出西方的所谓的价值观、人生观,与我们争夺年轻一代,企图在下一代身上实现和平演变的美梦。其次,中国改革开放至今,由于涉及重大的利益调整,工作中也过分强调了经济发展,而导致社会其他方面发展失衡,引起人民群众的不理解、不信任和以及对现在社会的不满,虽然明面上经济形势尚好,但各种社会矛盾却十分尖锐。其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初步建立,但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有很大的差距,虽然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但在全党、全国还未完全形成共识,思想界、理论界各种思潮泛滥,多元的价值观形成激烈的碰撞,主导价值引导的力量不强。因此我们要大力发扬红船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并要以百折不挠的意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中国特色的改革开放之路。

红船精神心得体会(篇2)

在一条仅长14米的小船上,代表们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决议》,选举了党的中央局领导机构,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小小红船承载千钧,播下了中国革命的火种,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的跨世纪航程。100年间,从红船建党到中国梦起航,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肩负起民族复兴的使命,用勤劳、智慧与坚毅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

红船精神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作为浙高建公司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切实当好红船精神的守护者、传承者、践行者,不断汲取推动项目建设的精神力量,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留下印记。

传承首创精神,创新项目党建新模式。红船精神昭示我们,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能因循守旧,刻舟求剑,必须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牢固树立新思想、新观念,打破传统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寻求工作开展渠道的多元化。应时代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浙高建公司积极探索创新“党建联合体”项目党建新模式,坚持“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项目”的工作目标,以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为平台,采用“1+3+N”模式打破了传统地域领域限制和纯契约关系弊病,汇聚了沿线地方党委政府、省市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合力,有力助推项目高质量高水平建设。

传承奋斗精神,打造项目建设铁军。中国共产党扬起红船的风帆,以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矢志推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前进。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懈怠者干不成宏图伟业。一部百年党史,就是一部在逆境中奋发,在奋斗中自强的历史。当前,浙高建公司整合原杭州板块、杭金衢分公司、金丽温公司的建设管理力量,如同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充满着斗志,怀揣着梦想,以坚定的脚步迈开“十四五”开局第一步。公司将着力强基础、补短板、拉长板,推进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深度融合,打造高素质人才体系,构建高水平管理体系,奋力建造高品质工程。公司将把管理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建设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通过有力举措,抢抓落实,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更专注、更专业、更优化。

传承奉献精神,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红船精神一直鞭策我们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就是要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使老百姓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让项目建设更加公开,真正建设清正、廉洁、阳光之路。基于这一要求,浙高建公司开创了项目保廉共建、三级监督等体系,打造廉洁文化示范点,有效构建社会监督机制,构建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覆盖监督的廉政风险严抓共管体系,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品质工程推进良性互动的格局。

历史是大写的精神,精神是历史的内化。从百年党史中汲取营养,从红船精神中汲取前行力量,让红船精神引领我们再出发,让我们做新时代的“撑船人”,在新征程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红船精神心得体会(篇3)

“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的精神之源。赶走侵略者,打倒反动派,硬是将一个崭新的中国屹立在了神州大地上,接着又将新中国从几近废墟中引领到了世界强国之列。事实证明,无论是“继往”还是“开来”,“红船精神”均不会过时,弘扬“红船精神”也当“永不止步”。

首先,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工程需要坚持和弘扬“红船精神”。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说:“革命和建设都要走自己的路”,也就是说建设没有现成路可走,也没有现成模式可循。开辟新路就需要有“敢为人先”的气魄和胆识,需要有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勇气和毅力,就必须永远铭记我们党的“母亲船”,重温红船的历史沧桑,在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中永葆党的先进性,进一步激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和力量”。 如今的中国,正在现代化建设之路上高歌猛进,正在新一轮改革浪潮中破浪前行。任何建设不是一蹴而就之事,任何改革也非一帆风顺,战胜重重困难,冲破层层险阻,需要的就是“敢为人先”的气魄和胆识,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勇气和毅力;需要“红船精神”作指路明灯,作精神加油站。

其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需要坚持和弘扬“红船精神”。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道路宽了,住房大了,城市繁华了,腰包鼓了,腰杆也直了。可是一些人口袋满了,脑袋却空了,新功利主义、新实用主义思潮甚嚣尘上,部分人丧失了理想信念,丧失了伦理道德。物欲横流也让一部分党员干部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疏远了党群关系。民族之伟大不在物质而在精神,国家之昌盛不在经济的数量而在民族凝聚力的厚实。小康社会还需要精神充实头脑,“中国梦”也需要精神凝聚力作为腾飞的力量。如此种。种所需,正是“红船精神”之内涵体现。只有人人敢为人先、勇往直前、百折不挠,倡大仁行大义,做精神巨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站立于世界之巅,小康社会、“中国梦”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铸就伟大的人民。“红船精神”成就了伟大的党,成就了伟大的国家,势必也会成就伟大的人民。近百年的奋斗史告诉我们,无论是“继往”还是“开来”,“红船精神”都将永不过时。“红船精神”既已成魂,因此,弘扬“红船精神”更当“永不止步”。

红船精神心得体会(篇4)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作为红船起航地的国有企业,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用足用好“红船精神”这一宝贵资源。对我来说,“红船精神”虽已学习过多次,但最近通过再次深入、系统地学习,仍然感触良深、收获颇丰。特别是在浙江商业集团奋力开启“十四五”跨越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时刻,需要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全力汇聚奋勇争先的磅礴力量,切实将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一流窗口”。可以说,以首创、奋斗、奉献为深刻内涵的“红船精神”践行好了,我们的事业就一定能够发展好。具体来说,我主要在三方面感觉格外深刻。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引擎

“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中,重点一条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这些年来,不管历史如何演变、社会如何发展,创新始终是时代的脉搏。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都充分彰显了创新的重要。

当前,浙江商业集团既面临长三角一体化提速、亚运会举办、“重要窗口”打造、交通强省建设和集团“争做世界一流企业”等历史性机遇,又面临新能源汽车发展对油品业务的冲击、高速公路路网新增里程放缓和行业外巨头跨界竞争等压力。因此,只有加快创新才能不断超越,牢固树立“无服务区不稳,靠服务区不富”的理念,进一步立足服务区打基础、跳出服务区谋发展、发展服务区促提升,重点聚焦聚力建设模式、管理模式、商业模式、文化模式的创新,以揭榜挂帅形式全面推进各项创新工作加快落地见效。通过充分利用服务区这一“小平台”,努力实现企业大发展、大跨越,在集团“一体两翼”战略布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奋斗是发展的不竭动力

在党的百年历程中,战胜了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人间奇迹,其中一个致胜法宝就是接续奋斗。学习党史,就是要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奋斗精神。

浙江商业集团正处于困难、机遇、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困难克服了、机遇抓住了、挑战赢得了,未来无限可期,否则就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必须进一步发扬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拿出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决心、勇气和行动,紧抓学习教育、机制改革、项目建设、增收提效、转型拓展和服务提升,全面形成“省内省外、路上路下、线上线下”业务布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闯出一条出路,杀出一条血路,创造更加灿烂的辉煌。

奉献是发展的重要保障

践行“红船精神”,要把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发扬光大,切实把坚守理想的“知”与敢于奉献的“行”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奋力争先、增收提效的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企业发展更是如此。我们要以党史学习教育、“党建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干部“双强”专项活动等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激活各级党组织的活力与张力,持续激发各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与动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展示国企担当,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向往,持续提升司乘人员的获得感、舒适感与满意度。通过人才支撑、服务提升、企业发展,加快创建“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商第一品牌”,努力在集团“争做世界一流”企业的征程中勇当排头兵、争做模范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和集团成立20周年。

红船精神心得体会(篇5)

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重大步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的组织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是中国推进法治反腐的重大里程碑。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__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就是将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通过法律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改革后,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确保党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监察体制改革前,影响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原因主要有: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大量公职人员游离于监察范围之外;反腐败机构众多、力量分散、职能重叠,难以形成监督合力;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不够,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但尚未触犯刑法的职务违法行为成为监督的空白。此次改革,以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为主线,推进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体制变革、结构优化和制度创新。

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反腐败决策指挥体系更加集中、资源力量更加优化、手段措施更加丰富,实现党内监督逻辑和国家监督逻辑有效融合和互补。

实现对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党内监督实现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全覆盖,国家监察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

实现对履职行为的全覆盖。为了解决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空白,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日常监督,实现对“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监督全覆盖,实现党的纪律、监察法、刑法三者的有机衔接,管住了“好公职人员”到“阶下囚”的广阔地带。

实现对监督领域的全覆盖。监察法规定了“最强阵容”的派驻监督制度。派驻或派出的范围不仅包括本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而且包括街道、乡镇、不设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区、企业、高校等。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督机关负责,不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具有开展工作的独立地位,有效地保证了监督权威。

独立的国家监察机构

根据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是人大选举产生的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权的本质是独立的监督权。要强调的是,监察委员会是专门负责监督的国家机关,而不是全面监督公职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机关,监察委员会并未包揽监督权。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监督权。监察委员会的权力由权力机关授予并受权力机关领导和监督,其职权范围由权力机关以宪法或法律限定。

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仅仅是“人”而不是“单位”,监察法明确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则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

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是“监督机关”而不是“办案机关”,首要任务是代表党和国家,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公权力不被滥用。监察机关的“监督”与党内监督中的“监督”都强调日常监督检查,具有相通性。

调查是监察委员会的核心职责。调查的内容包括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既管“违法”又管“犯罪”,管住“好公职人员”到“阶下囚”的广阔领域,这与之前检察机关的反贪污、反失职渎职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

处置是监察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方式包括:作出政务处分,进行问责,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提出监察建议等。

健全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机制

监察机关行使的是侦查权还是调查权?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的是调查权,而非侦查权。调查权与侦查权有本质不同。

主体不同。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专有职权,而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均未赋予监察机关侦查权。

手段措施不同。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特定的强制性措施,特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强制措施”。此次改革并没有将上述强制措施转移至监察机关。目前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12项措施,都是之前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使用、比较成熟的手段。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增加新的权限,而是将之前使用的手段纳入法治轨道,接受法律约束。从该意义上讲,此次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没有所谓的“扩权”,反而是“限权”。

对象不同。侦查的对象是普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而调查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调查的内容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适用范围不同。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初始程序,而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并不参与诉讼活动,仅负责调查,查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审判监督权等法律监督权能。

根据党中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实质就是一套人马、双重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必须对内实现纪法贯通,对外实现法法衔接。

实现纪法贯通,关键是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流程,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推进纪检监察一体进程。当前要重点理清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移送起诉等环节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强化对每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实现法法衔接,关键是实现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当前要进一步明确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具体案件管辖权,健全公安机关对监察机关调查行为的配合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公诉机制。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调查权司法控制机制,严防调查权滥用。

此外,要推进监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尽快制定监察官法,对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任职条件、任免、等级、考核、奖惩、申诉控告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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